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全文共 2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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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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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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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即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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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____月____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____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
第十八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
房产地址: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购房总价:(小写)________元
(大写)_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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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承租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 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 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 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拆迁户(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工程监理人及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
1.2工程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工程承包方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有效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月 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应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该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谨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住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住宅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他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在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7.4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 %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 GB50210 一20__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 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规定》
(3)其它规定: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侧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易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付款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4日内
(2)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成都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约定
14.1 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客户,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3 %一10%的远程施工费;
1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合同书
编号:______年[________]字______号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三章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2)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3)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4)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5)根据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6)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 )、(2)、(3)、(4)、(6)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 )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六章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_________号和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存款账号: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个人住房抵押借款担保合同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因购买自住住房向抵押权人申请借款,并将所有购有权处分的住房抵押权人,保证按月还款。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向抵押人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抵押办法,双方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于一九年月日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_年。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于一九年月日签订个人住房商业性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_年。合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期限在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清偿后终止。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抵押物及其担保范围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抵押人所合法拥有并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房地产,其内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路(新村)_________弄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抵押物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借款金额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抵押物的占管和责任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占有抵押物,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如果抵押物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修复抵押物,或在三十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自行以转让,交换,赠与,出租,再抵押等方式处分抵押物。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
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
合同公证
抵押权人,抵押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部门办理合同公证。费用由抵押权人负担。
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人应按贷款期限和规定的保险险种,对抵押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不得少于购房总价款,保险期限不短于借款期限,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保险单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抵押人确认,如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人为毁损,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押登记和抵押注销
抵押期间,抵押当事人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抵押登记证明,连同抵押人的购房合同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住房交付使用后,在抵押人委托售房单位或中介机构申领>和>后,应将>和>交给抵押权人。购房合同正本、和必须由抵押权人执管。
抵押登记的费用由抵押人负担。
抵押期间终结后,抵押当事人双方向原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由抵押权人将购房合同正本,保险单正本退还抵押人,交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押物的处分
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得价款优先受偿,超过债权数额得部份,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份由抵押人清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
抵押人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的。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
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及有关的税额;
清偿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借款金额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多余部份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则向抵押人追索。
押当事人保证抵押人保证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房地产管理,抵押的有关规定;
保证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切义务;
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争议;
因违约而导致处分抵押物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保证本抵押物所有的共有人都同意本抵押物的抵押。
抵押物共有人保证共有人同意该住房价值全额
用于抵押,当抵押人违约导致处分抵押物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
抵押权人保证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房地产管理,抵押的有关规定及抵押贷款的规章;
按借款合同约定向抵押人提供贷款。
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抵押权人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抵押权人损失的,抵押人还应就不足部份予以赔偿。
合同纠纷的处理
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抵押当事人可依法向抵押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器诉讼。
附则
本合同正本以式四份,抵押权人、抵押人、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本合同自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发给抵押登记证明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终止。
其他约定事项:
抵押人: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银行)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盐城市住房出租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区(县)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
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个月。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_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执_____份。
出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承租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还款保证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_________(写明售房单位全称)。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_________(抵押物名称)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_________万元,担保_________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_________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住房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____市 ____区 ____路(街道) ____号;
占地面积: 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 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 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 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____)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____)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 年。自____ 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____。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____。),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元;支付期限:____;方式: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元,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____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
大连后新政时代市民住房消费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4月10日,大连春季房展会如期而至。为了第一时间了解新政后大连市民买房心态及地铁即将开通后百姓全新的地脚观、区域观,本报地产观察专刊借参加春展会契机,在现场举行了“后新政时代百姓住房消费有奖调查”活动。在为期三天的问卷调查活动中,近500人参与了本刊现场的有奖调查,回收有效问卷近400份。谁是此次展会中市民最认可的当红热盘?哪些区域是市民买房首选的区域?相信本刊独家分析、用心呈上的”后新政时代市民住房消费调查报告”,将对更多急于洞悉买家需求和动向的房企提供一个更有益的佐证和参考——
市民最喜欢居住区域甘井子区高居榜首、沙河口区紧随其后
在“你最喜欢居住的区域”的调查选项中,本刊将大连划分为中山区、沙河口区、西岗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旅顺口区、开发区七个区域供读者选择。调查统计发现,甘井子区以35.7%的得票率高居榜首,成为大连人最喜欢居住的区域,这也和当下我市中高端楼盘新盘多集中在甘区的产品供应现状基本吻合。沙河口区则以26%的得票率位居榜眼,中山区紧随其后,以20%的得票率位居第三,高新园区得票率则位居第四,西岗区5.2%位居第五,旅顺口区和开发区因为地脚相对偏远,以2.3%和1.5%的得票率垫底(具体参见市民最喜欢居住区域排序饼状分析图)。
在随机采访中笔者发现,选择甘井子区的读者,大多偏向于华南和机场这两个区域,这和地铁开通所带来的商业人流与更多新项目的集聚效应有很大关系。而选择沙河口区的读者则是偏重星海广场、西安路区域;选择中山区的读者偏重于青泥洼和老虎滩两个区域。侧面说明那些有着成熟的生活交通与完善的医疗文教配套的区域依然是市民们的热选。
展会最受市民喜爱楼盘top5揭晓学区和地段起决定作用
在“你最喜爱的楼盘”的问题调查中,鹏生·三鼎春天以7.2%的得票率稳居第一,一跃成为最受百姓喜爱的楼盘。远洋荣域则以6.7%的得票率位居第二,万棵树获得6.4%的支持率位居第三。亿达春田和华润考拉住区分别以4.6%和4.3%居于第四、第五位(具体参见春展会最受市民喜爱楼盘top5一览表)。
笔者发现,学区房成为此次房展会最受购房者热捧的一类房源。鹏生·三鼎春天之所以能够成为最受百姓喜爱的楼盘,除了它独具特色的水景园林是吸睛亮点外,与它良好的学区配套是离不开的。远洋荣域紧邻华南商圈且属于地铁沿线楼盘,交通和商业的配套都较为齐全。此外万棵树的成熟地段、亿达春田的自建学区和特色景致、华润考拉住区的实惠价位,都是将他们推上榜的绝妙理由。
后新政时代购房者:继续观望还是现在出手?
在“楼市新政会否促使你做出买房决定?”的调查选项中,75%的展会调查参与者表示有近期出手的打算,25%的参与者选择持续观望。笔者了解到,有近期出手打算的购房者多为刚需或学区房的需求者,“辽9条”的落地在为这些买房者减负的同时,也明显加快了其入市的脚步。选择持续观望的则是一些改善型购房者,不急于出手的原因是精挑细选的同时期待着政府有更多利好于民的楼市政策。
随着近期二手房营业税的减免、公积金贷款及首付政策的放宽、二套房首付比例的下调等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有效落实,再辅之以开发商“以价换量”的务实举措,相信会有更多的新增买家准备入市,期望搭乘政策的顺风车。当然也不排除一些有房并不急于改善的挑剔买家会选择继续静观后市。但是,无论怎样,新政暖风的吹拂下,我们注意到,更多人已经开始为改善居住品质而跃跃欲试了。这恰是我们最乐意看到的局面。
保障性住房建设调查研究报告_调查报告_网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在陈昌智副委员长带领下,从6月上旬到7月下旬,先后对山西、黑龙江、甘肃、河北四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情况开展了实地调研。专题调研小组先后听取四省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介绍,到20个市、14个县与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座谈,深入城区、林区、垦区、矿区和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实地考察,探访廉租房、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住户,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四省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充分交换了意见。同时,专题调研小组还委托安徽、江西、山东、河南、云南等5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提交了调研报告。现将专题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乡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党的xx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到2020年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XX年,国务院制订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以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XX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XX年第4季度,国务院决定在新增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75亿元用于新建廉租住房补助,2亿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今年3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在XX年预算安排的中央重大公共投资中,有493亿元用于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和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了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出台了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确定在XX年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77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83万户;解决8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改造;帮助80万个农村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继续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
在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到,各级党委、政府对于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决心大、信心足、力度强,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拉动经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大力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认识明确,态度积极。山西省委、省政府将保障性住房作为“五大惠民工程”之一,纳入构建和谐山西的指标考核体系。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将廉租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泥草房改造作为全省“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摆上重要日程。甘肃省委、省政府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作为今后三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河北省出台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明确在三年内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强化组织,大力推进。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山西省确定了期间全省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黑龙江省提出,用5—8年的时间,完成煤矿城市、非煤城市、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农村泥草房改造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任务,涉及城市居民200万户,农村居民160万户。甘肃省提出,XX年至XX年,基本解决全省26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涉及农村居民200万户。河北省结合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目标,加强城市、矿区的棚户区改造和低收入居民廉租住房建设。四省的省级政府和市县政府都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省与市、市与县区政府都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量化指标,形成了“省级政府负总责,县市区政府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地还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努力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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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个人三室两厅住房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区住宅楼住房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诚信、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下列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按规定其享有的 住宅区__号楼房屋认购权免费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 m2(实际面积以,甲方认购条件的规定为准),房屋楼层届时由抽签决定。
第二条:购房款以及因购买房屋所产生的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车库、车位,底下车位的认购权一并归乙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再因为房价的变动而收回免费转让权。
2、甲方在乙方缴纳和办理房屋相关手续的过程中本着有好的原则,帮助乙方进行办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首其购房款15万后获得约定房屋的.认购权。
2、房屋以后的价格变动和甲方没有任何的关系。
3、乙方在缴纳第二笔房款时,如遇不能更名的情况下。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贷款。
第五条:其它事项
1、在履行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协议秘密,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麻烦。
2、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甲乙双方都有及时提醒对方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按本合同之规定履行,所履行的权利、义务完成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4、其它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私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发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有关当事人及贷款基本信息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
身份证明编号:________
住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手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资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划付到以下账户: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即为借款人收取了贷款。
表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及抵押房屋概况
此处签章为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第一页和第二页内容的认可和确认。
借款人、抵押人贷款人(抵押权人)
(夫妻双方签字)(公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第二条总则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贷款人受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委托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三条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一、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条表一所列贷款金额、还款期限、利率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本贷款),用于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购买自住住房具体描述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二。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不得改变用途,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即监督贷款准确划入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售房人的售房款账户(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二)。
三、本贷款自借款人收取之日开始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执行合同约定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当日相应期限档次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不再另行通知合同各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约定的贷款起息日(含)前,如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本合同将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第四条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自贷款划付后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借款,每月还款日为贷款划付日的在该月的对应日(遇节假日顺延),若在某月没有对应的还款日,则设定当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活期存款账户,且保证所提供的账号真实有效。借款人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账户直接扣划约定的月还款额,借款人应在该账户内保持足以按约定的月还款额还款的存款余额,以备贷款人划收。
二、借款人月最低还款额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一。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还清全部贷款。月最低还款额是国管中心按确定的方法计算的每月最低还款金额,本合同履行期间月最低还款额的调整按其有关文件执行。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可以调整月还款额,但调整后的月还款额不得低于本合同确定的月最低还款额,否则视为无效调整;调整后的月还款额高于剩余贷款本金、应还利息及罚息之和的,贷款人按照剩余贷款本金、应还利息及罚息之和进行划收。借款人调整的月还款额应为一元的整数倍(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或承诺偿还逾期贷款除外)。调整月还款额应于本合同确定的还款日三个工作目前,按照国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贷款人于本合同确定的`还款日划收借款人还款时,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款足以偿还约定的月还款额,贷款人按约定的月还款额划收;不足以偿还约定的月还款额的,贷款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户最低额的前提下,进行非足额扣划,有多少划收多少。贷款人实际划收的金额小于月最低还款额,视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之和小于等于月最低还款额,或贷款到期日须偿还借款的,贷款人按照借款人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之和划收,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款不足的,贷款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户最低额的前提下,进行非足额扣划,有多少划收多少,并视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在逾期期间按国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和计算办法计收罚息,直至该款项清偿之日为止。
五、贷款逾期,贷款人按国管中心规定的频率执行逾期金额的扣划,直至借款人足额清偿。
六、本合同中的“约定的月还款额”是指:
1、借款人未调整过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的月最低还款额;
2、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调整后的月还款额;
3、划收当期,借款人未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在此之前最近一次有效调整的月还款额;
4、借款人多次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贷款人划收前借款人按规定办理的最近一次有效调整金额。
七、贷款人划收借款人还款资金的偿还顺序如下:
1、贷款未逾期的,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依次偿还;
2、贷款逾期的,按照先还逾期部分,后还非逾期部分的顺序进行偿还。对于逾期部分,按逾期时间先后顺序,逐期偿还,对于同一期逾期贷款,按罚息、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偿还。
八、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方式对本贷款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并重新核定借款人月最低还款额。借款人在执行新的贷款利率的次月按调整后的月最低还款额按期还款,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九、无论借款人与售房人、房屋修建人、物业公司或其他任何方因房屋购置、建造、大修等原因发生何种纠纷,都不得影响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借款人与房屋出卖人协议解除合同或者诉讼确认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解除时,应当将贷款本息一次性返还贷款人。
第五条提前偿还全部贷款
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可采用以下两种途径:
1、在合同确定的还款日进行偿还。
2、在非合同确定的还款日进行偿还。借款人与国管中心另行约定还款日进行偿还,每期限约定一次,须在还款日三个工作日前向国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对于提前偿还的全部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贷款实际使用期间计收利息。
第六条房产抵押
一、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一条表二所列房屋的全部价值向贷款人设定抵押,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提供抵押担保。
二、抵押人对设定抵押的房产,在抵押期间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房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房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房产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在抵押房产受到任何损毁无法恢复、被司法机构查封、扣押或价值减少时,抵押人须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贷款担保。
三、抵押人应积极配合贷款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并承担与办理抵押登记相关的税费、登记费等费用。借款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交由贷款人收押。
四、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产的,应先提前偿还全部未还贷款,提前还款手续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执行。
五、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房产须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且租赁合同中须注明:自租赁房产的抵押权人发出《行使抵(质)押权通知书》起30日内,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须退还该租赁房产。
六、贷款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赠与、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以本贷款所购房屋。
七、贷款人可按照国管中心的要求将本合同项下债权和抵押权一并转让他人,抵押人应继续按照本合同对转移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直至债务清偿完毕。同时,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代表借款人办理抵押变更登记并签署有关文件。
八、抵押期间,贷款人在事先通知抵押人之后,有权对抵押房产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
九、抵押房产的处理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执行。处理抵押房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房产的税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二)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罚息;
(三)清偿本合同项下剩余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和赔偿金;
(四)剩余金额退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时,贷款人仍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十、借款人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抵押解除,贷款人应协助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贷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贷款人应按影响的天数和金额,每天支付给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0.4‰的违约金。
二、借款人(抵押人)违约情形:
(一)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
(二)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办理贷款手续;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或支付有关费用;
(四)借款人挪用本贷款,即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本贷款;
(五)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产出租、出售、转让、赠与、遗赠或重复抵押;
(六)抵押人不恢复抵押房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
(七)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八)借款人违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借款人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的,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约定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计收罚息。
(二)借款人挪用本贷款的,就贷款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按国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三)借款人发生本条第二款违约情形,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如发生本条第二款所述任何违约情形,贷款人有权行使下列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二)发出各种形式的贷款催收通知;
(三)宣布本贷款提前到期;
(四)发出《行使抵(质)押权通知书》;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费用
一、本合同所指“相关费用”包括以下费用:
(一)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
(二)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或为保证贷款债权不受损害而替借款人垫付的各种费用;
(三)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借款人要求为本合同办理公证的,公证费由借款人承担。
第九条日期的计算
贷款人向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其日期的计算均从贷款人将通知交付邮局之日,或将通知直接送达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的住址之日,或从传真、电报、电传发出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向贷款人发出的书面通知的日期计算亦按上述方法执行。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和解除须由有关合同各方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若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死亡或伤残,借款人或其抵押房产的继承人应及时书面告知贷款人和国管中心。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发生其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愿意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承担的所有义务的,在签署《履约保证书》后本合同继续有效。否则按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款的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金融规章。
二、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无效时,应向国管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签字,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进行公证,则在完成前款所述手续后,于公证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借款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包括单位电话、住所电话和移动电话)以及工作单位、单位地址、住所地址如有变动,应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贷款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应采用在贷款人网站上公告方式通知其他各方。
第十四条附则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其中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国管中心执两份,用于抵押登记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关各方签字(盖章)
借款人、抵押人贷款人(抵押权人)
(夫妻双方签字)(公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经办人见证:________(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住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园别墅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
第一章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花园别墅区座之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见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第三条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住宅
第二章租赁期限
第五条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天,即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该物业时,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甲方系该物业之惟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乙方承诺同意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业设置抵押。
第四章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八条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
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支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月。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年月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其余当月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每的第日之前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基金及水、电、燃气基金和维修基金。第九条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暖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费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租金及其他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支付该物业之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享有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即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以租代售之条件
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币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该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物业购房价款总计为币元。
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方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以租代售之实施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该物业之修缮与室内装修
第十四条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租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章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责任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乙方选择履行该契约时,甲方应按该契约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之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乙方之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通知另一方。
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
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见证人:
律师:
年月日
住房泥水工程装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的房屋需要装修装潢,乙方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为甲方完成装修装潢,经协商达成下列协议:
一: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按图纸进行施工,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的家庭装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加工承揽费。
二:装饰施工地点:
1、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___,室内面积___。
2、装饰施工内容:水电路工程、泥水工程,木工工程、刮瓷工程、漆工工程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工程。
3、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天。
三:在施工中由乙方自行提供相应的设备、工具和技术,以及自行聘请技术工人,并由乙方对安全事故承担全面责任,如果在施工中发生事故以及人员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垫付任何费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防止损害其人的财产生命健康安全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为包工包料的承揽方式,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材料品质、价格、品牌、售货单位购买材料。甲方可以预支部分加工承揽费用于乙方购买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按照图纸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施工,每一个施工单元一张施工图,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承揽费按每单元的市场价格分别议定和支付。
六:乙方在进场前应提供本人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通讯号码等,便于甲方提供给物业单位管理单位留底备查。
七:为施工方便,甲方提供房屋的钥匙一把给乙方,乙方不能将钥匙遗失、损坏、复制、转借,并在结算加工承揽费时交还甲方,同时对房屋内的原有设施、堆放的各种材料及电器、家具及装饰装潢负有保护和保管责任,直至交付使用后为止,否则应对保管不当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负全额赔偿责任。
八: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2、乙方须提供图纸对隐藏的电线、水管、气管等其它设施进行标注,说明其位臵、形状、尺寸、材质等,防止甲方今后使用时产生意外损坏,以及便于维修;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九:其它: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3、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购买的材料、电器、家具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卫生: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臵、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十一: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二: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结算加工承揽费和乙方工程质量不达标,超出工期以及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条款中对违约金已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附则
1、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给甲方及乙方自己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人身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
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负责反工修复至合格为止。
4、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其他损失的,违约方也应予以赔偿。
十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年_月_日:
职工租用单位住房合同
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优秀员工_________(乙方)
第二条 以上租房费、管理费等,按标准每月从工资中扣除。房租和管理费随物价上涨情况,作必要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向当地水、电管理部门缴交水、电费其他有关费用。
第四条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房屋结构、上下水管道和电器线路。如甲方批准乙方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自付。对擅自拆除、改动的租房者,除责令其修复外,将终止租用合同。
第五条 乙方租用的住房涉及原有设备的正常维修及公共卫生由甲方负责,住房内设备的非正常维修费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住宅管理规定,应爱护住房,自觉保持楼梯、过道的清洁卫生,对门、窗、水电设备要爱护使用,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按价给予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受劳动合同的约束。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如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于解聘之日起60天内将住房及全部钥匙全部完好交回甲方;如甲方解聘或辞退乙方时,乙方应于被解聘之日起90天内将住房和钥匙完好交回甲方。若乙方被甲方除名,则应在60天内完好交回住房。
第八条 如发生第七条所列任何情况,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日起将乙方收取保证退回住房的住房押金_________元,如乙方按期交回住房及钥匙时,将押金如数退还本人。乙方不按时交回住房、过期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强制乙方搬出,并有权对乙方超期搬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乙方过期居住的,甲方将每月征收_________元的住房租金。
第九条 本合同所提供的租房,其产权、使用转让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转卖、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无权改变其居住用途,否则甲方将终止合同。
第十条 甲方将根据乙方职务等变化,有权调整向乙方提供的租房,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调整租房时,对未住满6年以上职工自己所付出的装修费用,视使用时间长短给予部分补偿。
第十一条 甲方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及服务时间长、表现优秀的员工,将提供充满永久性使用住房权利。永久使用权仅给予乙方及其配偶享用,他人不得继承,其产权仍归甲方所有,取得永久使用权的乙方不得转卖、出租及转让给他人使用。甲方提供永久使用权住房时另签新合同。
第十二条 随着国家房改工作的深入进行,甲方如按国家房改政策,采取必要的房改措施时,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租房使用的乙方要服从于甲方房改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合同范本1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座落于__________市(县)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号_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号和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___年___月___日,金额(二)___年___月___日,金额(三)___年___月___日,金额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万元,共____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根据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____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____号和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借款人住所:
电话:身份证号码:
传真:存款账号:
邮政编码:电话:
个体住房购买合同
借款单位 贷款银行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立合同单位: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保证用于。借款期限为年 个月,即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
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
十三、补充条款:
贷款单位(印鉴)贷款银行(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带卫生间住房出租协议
甲方:
乙方:
1甲方自有位于三楼住房一间及卫生间一套,经双方协议,甲方自愿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2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时间为 年,租金 元。
3付款方式:乙方按季度付款,每三个月付款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如乙方不及时付款,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并不退还乙方预交的押金。乙方进住访信心时,必须向甲方交押壹佰元,期满后,乙方不再继续租用住房,乙方不能损坏甲方房屋内的设备和未欠甲方的租金,甲方必须退还乙方的押金壹佰元。若有损坏甲方的房屋或设备时,由乙方负责修复还或给经济上的补偿。
4乙方在居住期间,水费生月交壹拾元,电费按电表及电价核算,每季度交一次,电视及电脑乙方自到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和交纳费用。
5乙方必须节约用水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室内外的卫生和安全工作,进出时,必须自己锁好自居的房间,并关好房内的水、电开关,以免事故的发生。
6今后的租金增或减,按当时的物价变化,依据市场价期协定。上述协议,双方同意。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住房转租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7、违约责任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________生效。生效后的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属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属文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连同附属文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一份,以及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