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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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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1230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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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格式)

编号:

─────┬─────┬──┬───┬──┬───┬─────┬────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 职业 │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单位电话│

─────┼────────┼──────┼────┼────┼────

户口所在地│

│ 工作证号码 │

│家庭电话│

─────┼────────┼──────┼────┼────┼────

现家庭住址│

│现有住房面积│ M2 │家庭人口│

─────┼─────┬──┴──────┼────┴────┼────

│ 地 址 │

│售房或批准建房单位│

拟购建住 │

名称

房情况 ├─────┼─────────┼─────────┼────

│ 建筑面积 │

│ 合同或协议号 │

├─────┼─────────┼─────────┼────

│房价总金额│

│ 房屋结构形式 │楼房平房

────┬┴────┬┴─────┬───┴┬───┬────┴┬───

存款情况│ 存款金额 │

│存款期限│

│公积金帐号│

────┴┬────┴───┬──┴───┬┴───┴──┬──┴───

│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贷款期限 │

贷款期限 ├────────┼──────┼───────┼──────

及金额 │贷款占房价款比例│

%│首付款占房价款│

比例

─────┼────────┴┬─────┴─┬─────┼──────

│每月还款额│

还款资金 │

│占经济收入│

及还款计划│家庭月平均经济收入│每月可归还借款│ 比例 │每月还款时间

├─────────┼───────┼─────┼──────

元│

元│

%│

─────┼─────┬──┬┴────┬──┼─────┴─┬────

抵 押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价值│ 元│ 有无估值文件 │

─────┼─────┼──┼────┬┴─┬┴────┬─┬┴──┬─

保 险 │保险物名称│

│投保金额│ 元│保险受益人│ │保单号│

─────┴┬────┴──┴────┴──┼─────┴─┴───┴─

│贷款申请人:

│贷款保证人(职工所在单位):

贷款申请人 │

及保证单位 │

法人代表 │签名(章)

章 │

日│

──────┼────────┬──────┴─┬───────────

│经办人意见:

│经办部门意见: │房地产信贷部审批意见:

贷款银行 │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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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题范文

借款合同单位住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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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

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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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书个人住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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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书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资金紧张,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相关事项订立本借款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元。

二、借款期限: X年XX月XX日始至X年XX月止。

三、借款利息:月利息为                                %。

四、借款用途:缓解资金紧张,用于资金周转。

五、借款汇入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逾期还款罚息:逾期还款的按照每日 %的标准计算罚息。

七、争议解决:如乙方到期未还款,甲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除还款付息之外,还应承担甲方追讨借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X年XX月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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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精选住房购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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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身份证号码: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合法所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2、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及附属设施总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首先支付甲方定金元。余款元于年月日支付完毕。

2、乙方支付价款后,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同时甲方将其原始收款收据及购房合同到原购房单位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并将变更后的原始收据及原始购房合同转交乙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购房款项当日,将房屋清理完毕并交付乙方。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当日,甲方所售房屋的所有权即归属乙方所有。

第五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返还价款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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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住房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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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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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住房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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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区(县)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

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个月。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_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执_____份。

出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承租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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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住房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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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电话:

乙方(承租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备共同信守。

1、甲方将位于东港市桥南海竟丽苑小区 号楼东 单元 室私有住宅,租给乙方使用,租期定为 20xx 年9月 8日到 20xx年9月7日止。

2、甲乙双方商定月租金:1000元,共计 120xx元,签订合同时,先预交 6000元(半年),预交费用 元,屋内设施押金:20xx元(贰仟元整),若合同期内中途退房,设施押金不返还。

3、乙方在租房期间应承担:水电费(自行交费,退房时凭交费收据结算);租房时一次性交清:有线电视费、卫生费、物业费、楼道灯费 。

4、乙方在租房合同履行完毕前,如不续租,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而且配合甲方开门、看房,为另找租房户做好准备。如续租必须提前10天交付给甲方续租租金和相应费用,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承租权,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5、乙方在租房期间,甲方未经过乙方同意,不得私自进入该房屋。

6、乙方在承租期间,要保持房间卫生清洁,不得乱贴乱画,损坏墙面家具,不得损坏和改造屋内的原有设施。退房时验收,如卫生脏、乱、差,支付保洁费 200 元;如有损坏按价赔偿。乙方因失误造成漏水、失火等屋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7、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将该房屋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或影响邻居休息,如有此事发生,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该房屋,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在房内从事一切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8、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内容,如有违约,双方均有权中止合同,违约者负全部责任。

备注:

屋内设施有:冰箱、液晶彩电、电热水器、海尔洗衣机、床、床头柜、空调、沙发、晾衣架、茶几、鞋柜、窗帘,抽油烟机以上设施完好,已验收。水电费有线押金: 水表号: 水表数:电表号: 电表数: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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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住房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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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签名/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一楼一底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壹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乙方共现金支付。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2、保证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上期转入)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附:电表底数___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___电视费______________

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让,但乙方经营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让事宜,但转让风险自担,请转让双方谨慎考虑。

6、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有效期内租金本次调整为叁万陆仟元整。

9、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10、转让交接,水、电、电视、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1、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捉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一般在15%-20%左右.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协议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年底即__年12月31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暂住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即日生效

甲方:__

乙方: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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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001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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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号"纯私产。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公证费及一切中间、中介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购房款________元整,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此合同就此生效。

第四条房屋交付及其他约定

1、甲方须在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净房。

2、合同及委托书签订后,甲乙双方须到公证处公证。

3、委托书规定的受托人全权办理房屋的过户及交易手续。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_%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产权纠纷的解决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甲方必须退还乙方之前支付的购房款,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_%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大同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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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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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还款保证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_________(写明售房单位全称)。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_________(抵押物名称)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_________万元,担保_________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_________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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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房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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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____区_____________幢____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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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代签合同委托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委托书,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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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公司:

本人因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前来您处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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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领导,全文共 1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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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办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全心全意为全市广大缴存人服务的思想,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促进城市建设为目标,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努力拼搏,开拓进取,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两年来市中心先后被省建设厅、财政厅联合授予“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档案管理示范单位”、“贷款业务示范单位”、“清理回收项目贷款和挤占挪用资金示范单位”,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速度、归集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全省第一。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

我中心的领导班子自从XX年成立以来,一直是一个团结向上、充满朝气和活力的集体。领导班子首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组织各项制度,“一把手”履行好“班长”神圣职责,采取书记抓班子,班子带队伍,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贡献、带头团结。在全中心开展“党员领先、群众争先、服务优先、岗位创先”四先活动,搞结对子,班子成员与科室、管理部,科长与科员,老党员与新党员,党小组长与群众结合,负责思想教育,工作互动、生活互助、团结互敬、进步互比。其次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书记每年都对全体干部职工普遍进行一次谈心,对个别情况、个别人重点做工作、解疙瘩,其中有一年和一个同志谈过6次心,达到解决问题为止。再次是坚持民主集中、公开公道办事,在平时工作中,遇事很注意和大家商量沟通,单位大事集体研究、共同决策,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顾全大局、勇于负责,单位的人权、物权、财权从不越权乱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提升了我中心在社会的形象。两年来,中心支部发展3名新党员,其中2名预备党员已经转正,党员占全体职工的80%;同时鼓励职工参加业务知识学习,近两年来,我中心有3人获得了高级经济职称,5人获得了会计师和经济师职称,有3人本科在读,1人研究生在读,从而使我中心的队伍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思路清晰,管理重点明确。

中心领导班子对待整体工作的思路非常清晰,各项工作重点也非常明确,一直围绕“抓归集、控开支、稳运作、强管理”的指导思想开展工作。

(一)、狠抓归集,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的工作。

归集是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一直采取争取政府支持和自我加压的方式来促进归集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协调,让更多的财政供养人员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财政供养住房公积金一直是困扰着我市归集覆盖面的一个大问题,我中心每年都向分管领导报告,积极争取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继续重视和关心,XX年以政府办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形式联合召开分管县(区)长、财政局长座谈会,推动财政拨款单位全面实行公积金制度。截至目前,全市仅有少数几个乡镇和学校还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制订出归集目标任务,从领导班子开始分解目标,人人有任务、个个有担子,带领大家跑工厂、跑学校、医院、跑单位,不厌其烦地做工作,像跑保险那样跑归集,像挤牙膏那样挤归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小到在全市企事业单位门前散发传单和闹市区摆摊设点,大到电视台、《**日报》做专题,千方百计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得人心。

两年多来,新增开户500个,净增归集4亿元,归集余额9.02亿元,归集增速在全省一直名列前茅。

(二)、加大放贷力度,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

近两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速度在全省一直是名列前茅。虽然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办迟,但我中心领导班子大胆解放思想,大力降门槛,加速放贷款,提高工作效率,简化贷款手续,根据购房职工的需求以及房地产形势的不断变化,适时地调整贷款政策。贷款额度从最高16万元逐渐调整到现在的25万元,办理时间从原来的15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贷款年限延长至退休后5年。特别是从XX年开始,房地产市场不断变化,我中心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调查研究,带人员到兄弟城市学习先进经验。3月份取消保险手续,改为公证,这样可为每个贷款户节省1000-1500元左右;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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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简装住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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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江永县火车站新城区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江永县火车站新城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

第二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 第 号。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属框架剪力墙结构,层高为 3 米,该栋建筑建筑层数为 3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210 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 平方米(以房管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 ,总金额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上述房款不包括办理产权、土地分户等税费、契税、维修基金、也未包括办理银行按揭相关手续费用和水、电、气、通讯等开户费用。

第四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加公摊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在总建筑面积的1%之内,双方互不找补;面积差异在1%以上,双方同意按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实际测量的面积(含差异1%的面积)乘以本合同第四条所列单价,计算总价款后多退少补。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

(二) 银行按揭付款

1、 本合同签订当日,买受人向出卖方缴纳首付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拾仟拾。

2、 余款计人民币人须在签定本合同15日内向出卖人提交办理银行按揭的有关资料和交纳相关费用。买受人逾期不交办理银行按揭所需资料、所需资料不符合要求、买受人不符合银行按揭贷款条件,导致不能及时办理完毕银行按揭贷款,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三)其他方式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清房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已付房款。如经买受人申请出卖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按下列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做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房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全额支付应付房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房款的万分之 一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累计应付房款的万分之 一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房款期限之第二天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房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房款万分之 一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买受人逾期超过出卖人有权将此商品房另售他人,同时还将按第七条第1条第(2)中的相关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20xx 年 10 月 31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如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双方可以据实延期。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做累加)

(1)逾期不超过 30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 一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18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万分之 一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 一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如在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之日,按揭贷款没有到位,房屋交付使用日期顺延至按揭贷款到位之日。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还给买受人;买受人不退房的,视为买受方接受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到出卖人指定的地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视为买受人自动接受交房,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的原因,未能按期交付,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视为出卖方按通知买受方的交房时间完成交接;

2、 物业管理费用按物业公司规定办理;

3、 如买受人有欠款未付清,按本合同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60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出卖方承诺自买受方提供齐全办理产权的所有资料,并缴清办理权证所需费用之日起360个工作日内办理妥当房屋产权证。

第十四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当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事项:

1、物业管理公司由开发商签定物业管理公司;

2、物业管理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定收取,并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出卖人须同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办理产权证、土地分户等税费、契税、维修基金、办理银行按揭相关手续费用和水、电、通讯等开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收费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统一收取;

4、为了遵守执行有关条例,小区管道液化气采用集中供应到户,开户费用买受人按液化气公司统一准标收取配套设施费。

5、出卖人可根据银行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买受人申请办理房屋按揭贷款,买受人保证按期归还贷款,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概由买受人承担。房屋交付前,由出卖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房屋交付后,该担保自动解除,并转为由买受人所购房屋产权交银行进行抵押担保;

6、本合同中的房屋买卖不含出卖人投资的停车位、所在栋的广告位、管理用房以及交房标准以外的公共配套设备及用房;

第十六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用途和使用。在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有改变墙体、地面结构、用途、外墙等变化需经物业管理公司签证认可,否则由买受人承担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11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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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个人,全文共 7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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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1.本合同文本仅适用于贷款担保由贷款所购房屋做抵押,在尚未办妥抵押登记前,由售房者(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贷款形式;

2.您已经具有向银行借款购房和担保的法律常识;

3.您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义;

4.您已确保提交给银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5.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

6.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将要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

7.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善意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8.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 (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 (盖章)

共有人:(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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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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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种类:

借款人:

电话:

住址:

邮政编码:

货款银行: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借款人即抵押人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____街道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第一期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万——仟——百——拾——元整。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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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7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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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为规范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制定了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我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xx〕55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xx〕7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本细则适用于南湖区行政区域内(含建制镇、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以下简称南湖区)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分配、管理、监督等。

2、区住建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牵头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制定、宣传、受理、审核等工作。区发改(物价)、公安、监察、财政、民政、人力社保、审计、市场监管(工商)、新居民、税务、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审核和监督工作。各镇、街道、园区落实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好受理、审核、管理等工作。

3、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采取货币补贴或实物购房的形式,二者选其一,不能同时申请。

货币补贴是指申请家庭在南湖区房地产市场上自行购买普通住宅(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均可,非成套房除外),政府按规定标准提供其一部分补贴资金,所购住房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

实物购房是指申请家庭在政府所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内选定购买住房。

4、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5、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扶持、个人负担的原则,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户家庭限购一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当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一般由夫妇、夫妇及未婚子女(子女在33周岁以下)、单身(33周岁及以上)、单身(离异或丧偶)及未婚子女(子女在33周岁以下)四种情形构成,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婚须满三年。

2、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嘉兴市区(含南湖区、秀州区、经济开发区,下同)居民户口(指户口在社区,下同)3年及以上,且现在户口为南湖区居民户口。

驻嘉部队人员家属已取得南湖区居民户口的不受3年的时间限制。

3、属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家庭申请当年的上一年度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公布的申请当年的上一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由区政府另行公布。

4、申请家庭以家庭申请人数计算,现住房人均(独生子女按单人计,下同)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含)以下。

申请家庭子女在异地(不包括境外)就学或在部队服义务兵役期间(包括户口已迁出),在计算家庭年收入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可计入家庭实际人数。

5、申请家庭成员无使用农村宅基地并且未享受过农村拆迁安置政策。

6、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 且申请当年的上一年1月1日(含)后办理过户的仍视同有车。因汽车在申请当年的上一年1月1日前被盗而无法注销的申请家庭可视为无汽车申请家庭。

7、同时符合南湖区、秀洲区和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只能向一个区域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由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推举。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3、具有南湖区居民户口。

4、必须是已婚居民(含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3周岁(含)以上的单身居民(含离异或丧偶)。

(三)纳入或不纳入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核定范围的情形

1、已购买的房改房(含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无论是否转让均纳入住房面积核定范围。参加过房改购房,离异满三年的申请家庭,离婚时住房归属另一方并办妥产权登记手续的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一方可参加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但原家庭参加房改购房建筑面积的一半需计入已享受房改购房建筑面积。

2、通过购买商品房、拆迁(征收)安置、自建、集资建造或通过接受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自有房屋等(包括期房)以及申请当年的前五年1月1日(含)后申请家庭发生转让的所有房屋(含拆迁或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中载明的被拆迁或征收房屋面积)计入现申请家庭核定住房面积。

3、对拥有商铺等非住宅的,由申请家庭委托专业评估机构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根据评估资产总额折算成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面积,计入面积核定范围;同时租金收入应计入家庭收入范围。

4、如申请对象属于购买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改房,且双方除该套房改房外无其它房屋,在公告受理截止日前申请对象已将原购买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改房产权重新转移给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该套房屋住房面积可不计入面积核定范围(需提交公证书)。

5、因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事故,已被市“送温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心连心”救助对象的,因家庭经济困难将原私有住房出售,将售房款或拆迁货币安置款用于以上家庭救济,并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其所转让的住房可不计入面积核定范围。由申请家庭书面申请,所在社区、街道(乡镇)证明,属于“心连心”救助对象的需提供“心连心”证明。

三、申请认定

(一)受理

申请家庭在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期限内,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家庭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交由保管单位盖章的集体户口薄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3、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婚姻登记部门备案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司法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签署《南湖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如家庭成员已到法定年龄但未婚的或配偶一方已故的也需签署《南湖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由民政部门对声明做出审核。如一方已故须提供死亡证明。

4、收入证明。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有工作单位的,则由单位对其上年度收入等情况作出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并提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无工作单位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则分别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其职业与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无工作单位且达到退休年龄的,则由社保经办机构对该成员是否享受退休金(如享受退休金,应注明申请当年的上一年度领取退休金总额)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家庭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及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并以签署诚信承诺书方式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填写对其进行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的授权书。

5、申请家庭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已拆迁(征收)的房屋还需提供拆迁(征收)安置协议及复印件;承租公房或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证》(或租赁协议)及复印件,同时,承租公房的还应提供和产权单位签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退出公房的具结书;拥有商铺等非住宅的,提供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均价报告。对外出租的,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情况证明。

6、申请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嘉兴市区的,须提供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是否参加过房改购房的证明和所在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有无房产证明。户口在农村的还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无使用宅基地证明。

7、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上出现的房屋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家庭成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家庭成员持有见义勇为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如申请家庭汽车在申请当年的上一年1月1日前被盗,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汽车被盗证明

11、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核

1、初审。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家庭递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验,在受理期限结束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收入、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不符合的申请家庭应告知原因,同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民政部门。

2、收入审核。由民政部门负责,市场监管(工商)、公安(车管)、税务等部门配合,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浙民助〔20xx〕13号)相关规定,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就申请家庭的收入(包括收入、工商、税务、社保和车辆等)是否符合规定提出审核意见。对收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告知原因,同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住房管理部门。

3、住房审核。由住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就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对住房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告知原因。

(三)公示

经审核,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由住房管理部门在相关媒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区,对其户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认定

经公示无异议(包括有异议但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住房管理部门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公示截止日前申请家庭成员有死亡的,需重新审核。

四、销售及货币补贴流程

1、发布信息。结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区政府根据住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房源区域、数量、价格、户型、货币补贴标准等基本信息。

2、摇号轮候。以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号码为准进行电脑摇号,符合条件的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或者因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享有优先选房的权利。如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数大于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名额时,以摇号产生的号码为准,按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该批次选房的申请家庭,摇号产生的号码为选房的顺序号,未中选的申请家庭则轮候进入下一批次申请。

对未到场参加摇号的申请家庭,视作自动放弃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对参加摇号后放弃选房的申请家庭,取消下一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

3、自主选择。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按照公开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实物购房或货币补贴,选完为止。选择实物购房的,在所提供的可售房源内自主选定,选房结束后领取《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选择货币补贴的,在提供的货币补贴名额内选择,选择结束后领取《南湖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证》(以下简称《货币补贴证》)。

申请家庭在领取《准购证》、《货币补贴证》后放弃购房,需将《准购证》或《货币补贴证》返还发证部门办理核销手续,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自然取消。如申请家庭不返还《准购证》或《货币补贴证》,取消下两个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

货币补贴实行先购后补,不购不补。《货币补贴证》有效期为一年(自发放之日起计),申请家庭未在有效期内购买住房并领取补贴,视作自动放弃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

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未取得《货币补贴证》,自行购买的住房,不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4、签订合同。选择实物选房的申请家庭,应在《准购证》上通知的有效期内,凭《准购证》与经济适用住房业主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的付款手续。购房合同中应注明保障家庭可享受面积、超面积、上市最低补交款及补交比例等内容。

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自行在市场上购买住房,办理好权属登记后,凭申请人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货币补贴证》、《房屋所有权证》到住房管理部门领取货币补贴。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已列入当年拆迁改造(征收)计划的住房;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自行购买的普通住房建筑面积最小不得低于36平方米及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否则不能申领货币补贴。

申请人在公示截止日后死亡的,如该申请家庭仅为申请人一人申请的,则该家庭保障资格自动取消;如该申请家庭成员不止申请人一人,则保留该家庭保障资格,由该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推荐申请人并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5、房源结报。经济适用住房业主单位在售房结束后,需将申请人和房源清单及《准购证》上报住房管理部门,剩余房源结转为下一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房源。

五、销售价格及补贴标准

1、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价格构成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xx]2503号)的规定执行,具体销售价格以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为准。

2、申请家庭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计价或货币补贴的建筑面积标准为70平方米,实物购房超过上述控制标准部分,须按该住房同地段商品房平均价格计价。

实物购房超过标准部分面积按同地段商品房计价,其价差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收取。

3、实物购房款=(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已享受房改购房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已享受房改购房建筑面积+实际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同地段商品房价格(超面积价格)。

(以上计算公式适用于有超面积购房者)

4、建立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与商品住房价格波动联动的机制,具体补贴标准每年由物价部门经批准后对外公布。

货币补贴金额=(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已享受房改购房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

申请家庭在南湖区房地产市场上自行购买普通住宅(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均可,非成套房除外),所购买普通住房成交金额(以房屋买卖合同为准)低于可领取的货币补贴金额的,则按成交金额发放货币补贴。

5、现承租公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后,须退出承租的公有住房。

六、上市准入

1、购得经济适用住房,须按规定交纳契税等有关税费,办理产权登记,自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的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实物购房合同须载明上市时须向政府交纳“最低补交款”,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政府减免的土地出让金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价款。产权登记部门须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加注“经济适用住房”标志。

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家庭自行在市场上购买的住房在办理产权证时应出示《货币补贴证》,由产权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加注“经济适用住房”标记。

3、申请家庭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达到规定年限(5年)需要上市交易的或单身购买且发生继承时仍为单身的经济适用住房因继承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的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补交金额不得低于“最低补交款”)方可办理交易手续或继承过户手续;领取货币补贴的,需如数退还原货币补贴金额后,方可办理交易手续或继承过户手续。

申请家庭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出租的相关手续。

4、在经济适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期内,房屋所有权人因继承(非单身购买)、离婚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住房管理部门核准后,允许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过户后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限制上市交易起计日期不变。

因法院依法判决、调解或仲裁机构裁决必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住房管理部门核准后,须按上款规定补交该住房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或货币补贴金额后,允许提前上市。

5、以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方式购买的住房遇到征收,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部门在办理征收补偿手续时,应按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按以下方法操作:

(1)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愿意将房屋征收后产权调换的房屋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且产权调换的房屋符合最新公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面积标准,房屋征收部门应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上注明属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产权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加注“经济适用住房”标记;对于不愿意将征收后产权调换的房屋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性质或产权调换的房屋不符合最新公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面积标准,房屋征收部门应通知住房管理部门,在被征收人补交原领取的货币补贴金额后,按一般商品房性质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2)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通知住房管理部门,并在发放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款时将被征收人原领取的货币补贴金额予以扣除;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通过市场购买住房,如愿意将购买的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性质,应和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在产权登记时由产权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加注“经济适用住房”标记,在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在取得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款后一年内),可重新领取补交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金额,但购买的住房必须符合最新公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房面积标准。

七、法律责任

1、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2、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1)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2)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3、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所购买的住房由住房管理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住房管理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补交金额不得低于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政府减免的土地出让金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价款),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和依法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

1、本细则所称住房面积均按照建筑面积计算,住房使用面积与住房建筑面积的换算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住房使用面积×1.33系数。

2、本细则所指建筑面积、保障面积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其他相关数据以申请当年公布为准。

3、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嘉政发〔20xx〕55号执行。

4、本细则所指年龄、户口时间、结婚日期、最近一次离婚满三年及其他未注明截止日期的均计算到受理公告日(含)。

5、子女抚养权变更的证明材料,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与法院判决文书相当的证明效力。

6、非婚生子女,且其户口已经上报的,认定为该家庭的家庭成员。

7、申请家庭成员现在是居民户口的原知青,且丧偶或离异,其农村宅基地已由子女继承的,申请家庭的宅基地情况由原发证部门出具证明。

8、申请家庭成员现全部是居民户口,申请人的原户籍所在地已拆迁,需出具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是否已享受拆迁安置政策的证明。

9、申请家庭声称已退出房改房,但无法提供合法证据的,不予认可。

10、申请家庭是南湖区上岸渔民的第二代,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1、父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子女作为家庭成员被纳入保障人身份,当子女成立自己的家庭或者单身(33周岁及以上),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不属于重复申请且当时享受保障面积不计入现在的保障面积)。

12、截至审核名单公示日,家庭成员名下具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为企业投资人的一般不得申请(具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为企业投资人的由民政局告知申请家庭)。

1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由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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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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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电话:

住址:

邮政编码:

贷款银行:

法定代表人:

传真: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由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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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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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壹年。

2、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年结算。

开始租房时就把一年租金付清,并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租房结束时室内设施无损坏退还押金人民币____。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以上各项费用。

4、乙方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不道德、对四邻有伤害、妨碍或干扰等活动,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有损坏房屋设施的行为,由乙方全部负责。

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屋内家俱家用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6、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7、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乙方。

8、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9、本合同连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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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永久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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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店永久性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转让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商铺出租方)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楼______号,转让给乙方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转让金为人民币______整。注明: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用店铺合同,空铺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年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_________,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__________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______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_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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