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诉讼
全文共 491 字
+ 加入清单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元,违约金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__年5月31日同被告签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发包的郑州市某某休闲商务会馆改造翻新项目,合同价款为人民币72万元,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由被告分四次向原告支付,具体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当日支付42万元;本项目二楼、三楼地下室及一楼后包房完工支付20万元;项目整体完工后三个月至一百天内支付9万元,并约定如在一百天后支付每延期一天被告应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向原告支付滞纳金(违约金);工程验收12个月后20天内支付剩余1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被告却在支付第一笔合同价款和第二笔价款的一半(即1万元)后以种种理由推拖支付剩余款项。由此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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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农银借合同字第_____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用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日期
金额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方
贷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1)
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2)
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3)
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代理保证协议
被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四条 代理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市(地区、州、盟)_______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
第五条 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限于:
1.向客户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2.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及相关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将甲方签发的保险单、保险费收据等相关单证交付给投保人;
4.接受客户咨询;
5.甲方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乙方不得处理下列事项:
1.签发或批改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2.核保、核赔;
3.其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事项。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书面授权范围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保险费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当日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长为收到保险费二十四小时之内。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帐户收取保险费,不得将保险费挪作他用。
第八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双方约定的各险种手续费标准是:
甲方:乙方:日期:
保险代理保证协议
编 号: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二条 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内代理保险业务。
第三条 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 ;
4._____________________ ;
5._____________________ ;
6.______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_________ ;
8._____________________ ;
9.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险种的承保限额(按每一危险单位):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 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向乙方所做业务客户诋毁、排斥乙方,给乙方造成工作不利,关系不畅,损坏代理人声誉的行为;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3.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4.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5.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 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 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 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险单后 日内或收入款项达到 万元××币时将所收
的保险费(保险储金)划缴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 。
第六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实收保险费的数额及险种的不同,按国家财政部、保监会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1._____________ % ;
2._____________ % ;
3._____________ % ;
4._____________ % ;
5._____________ % ;
6._____________ % ;
7._____________ % ;
8._____________ % ;
9._____________ % ;
10._____________ % 。
(二)手续费按月(季)结算,并于每月(季)初___天内将代理手续费以转帐方式付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调整乙方所代理的财产保险的险种。
(3)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保险储金以及存款利息于规定交款日划缴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 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第十条 代理合同的终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转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储金,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保险储金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中国××保险公司 公司
终止保险代理合同通知书(样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你方不能履行(违反)与我公司依法订立的第 号《保险代理合同书(保险代理公司)》第____ 条第_____ 款,有关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自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起,提前终止与你方的委托保险代理关系,解除第_____ 号保险代理合同。并请你方按原合同第__条第__款规定,于__年 月__日前办理好如下事宜:
一、将为我公司代收的保费及利息等相关款项划缴我公司____银行帐户,超过规定日期,按每日___%收缴利息。
二、将使用我公司的单证、条款、宣传材料等交回我公司。
三、到我公司 部门办理清算交接手续,填写《终止保险代理合同清算交接单》。
如你公司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没有回复,视为默示同意,我公司将依法按本通知书执行。自终止之日起,你方不得再以我方名义和使用我公司业务单证或条款开展代理业务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你方承担。
特此通知。
保险公司负责人签字:
保险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
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乙方:地址:邮编:电话: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币种)资金本金(大写)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条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营业日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条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为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担保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五、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三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保证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合同当事人以外
第三人应借款人的要求为借款人履行合同债务提供担保时与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签订的担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保证人提供担保时,则多个保证人同时作为丙方参与签订保证合同。各个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
第十二条“当事人商定的其它事项”中约定。
三、
第二条、
第四条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四、地势条违约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
五、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
第十二条中填写。
六、
第十三条是对合同签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它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返
借款合同有保证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贷款担保保证合同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____县支行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_____作担保。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_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章)
借款方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或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章)
贷款审批小组组长(章)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煤炭企业在保证安全生产动员会上的讲话_安全生产专题_网
同志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要,也非常及时。在会上,刚才,传达了10月9日公司召开的安全紧急会议精神,就四季度安全管理办法进行了说明。为大家分析了公司和我矿所面临的形势,特别是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我们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对干部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希望我们各级干部下去后要认真地贯彻落实。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我提四点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为什么这样讲呢?刚才,在形势方面,已经讲了,从我们煤炭形同所面临的大的形势来讲。是好的,效益不错。其他行业的兄弟单位对我们是很羡慕的。但是,目前的安全形势是非常严峻的,特别是矿在9月30日和矿在10月8日接连发生了两起事故,使公司的安全形势变得非常严峻。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干部要认清公司和我矿面临的安全形势,虽然说我们矿上下干群一致,通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使安全生产周期进一步延长,但是,我们不能骄傲,也没有骄傲的资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隐患,安全生产的根基并不十分牢固,要在思想上敲响警钟。安全工作永无止境,永远是从零开始,向零迈进;要永远以刚发生事故的心态去对待安全工作。各级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必须有新的提高;
二、提高认识,提高我们各级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我们过去一再讲,现在仍然在讲,安全是我们永恒的主题,安全是最大的政治,安全是职工最大的福利,安全是各级干部的第一责任,安全是企业和职工最大的效益。这些都是被实践所证明了的。刚才,矿长所给我们算的经济账,通报的这两起事故给所在单位和个人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使我感到,无论从政治上、经济上,我们的各级干部在安全工作上都责无旁贷。搞不好安全生产,我们职工的生活质量就无从提高。个人、家庭受损,企业形象受到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干部一定要强化自身的安全意识,从自身做起。在这次的安全紧急会议上,公司的几位领导都强调要抓好干部的安全素质的提高,干部安全意识的提高。只有干部抓好自身的安全,才能抓好职工的安全工作。今年我矿新近制定的一些措施和处罚办法是比较严厉的,对跟班队干和班组长的奖励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可以这么说,我们就是要抓干部,力度大在思想上才会引起重视。我们要发动职工多算算事故经济账,安监处要安排个单位开展这项工作,让职工们都能清清楚楚地知道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单位和个人带来的损失,共同来珍惜、维护我矿来之不易的安全生产的大好形势。所以,各级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要在上一个很大的台阶,“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落实在工作中,制定的各项措施和办法也一定要得到贯彻和落实。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在下一步的各项安全活动中,要拓宽我们的思路,比如让职工提隐患,让职工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危险的人和事等等,就是要通过这些事例来教育我们的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切实为我们的工作起到引导、帮助作用,要举一反三,开阔思维,不要就事论事。
四、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现在距离全年结束只有短短的80天的时间了。各单位都要加大安全思想教育的力度,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安全生产各体系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安全活动,女工家属要开展帮教活动,宣传、保证体系也要积极开展活动,营造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在活动中要切忌摆花架子,大轰大烈。要消除职工思想上的恐惧。真正做到外松内紧,松中有紧,紧中有度,松不能乱,紧不能断。全矿上下齐抓共管,团结一致,保证全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实现。说一千,到一万。制度制订了,措施制定了,要求也讲了,需要也提了,关键在于落实。特别是今天参加会议的同志,首先要考虑如何去落实的问题。要深入井下,深入现场,去抓落实。同时,要对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来个回头看。
质量保证协议
为了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质量责任:
1.1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1.1.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1.1.2供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1.1.3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若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1.1.4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1.1.5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着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等,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
1.1.6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1.1.7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返工、返修。
1.1.8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客户索赔、退货等)。
1.1.9供方原材料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定:
2.1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2.2新产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须要送样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2.3对于塑料原料、化学有机溶剂等需要提供化学成份分析表,及安全使用说明。
2.4供方产品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需方的料号等。
2.5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外形尺寸等;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通知需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需方确认,经需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以上2.1-2.5规定供方违反任何一条,需方品保部有权对供方进行经济处罚最低人民币500元/次。
3.赔偿的具体要求协商确认如下:
3.1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供方不能处理而委托需方全检、加工,所需的返工等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包括工时费、场地费、管理费、误船费、水电费等),全检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时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费=处理工时×30元/(人.小时)
水电费、场地费每次80元,管理费每次100元。
3.2供方原材料同种产品入厂后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发生问题,需方品保部有权对供方进行经济处罚人民币至少300元/次,处罚直到问题改善为止。
3.3供方原材料(压铸件)无法与别的组件通配,只能与部分模号配合,若要让步使用,需方品保部有权处罚供方人民币至少1000元。
3.4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在生产线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停线返工、返修时,供方需对需方的返工、返修、停线所造成的损失(含所有材料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赔偿费用=停线时间(小时)×300/小时+返工工时×30元/(人.小时)+材料损失费
3.5供方的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客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或在客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丧失使用价值造成被客户索赔,所有索赔费用由供方负责
3.6对退回供方的产品,若供方在下次送货时混入,经需方发现,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若同一批次产品混有别的产品,按情节轻重,每次处罚人民币200-XX元不等。
3.7供方因交货延误造成需方停线,应按每小时500元赔偿我司停线损失。
3.8需方向供方发出的品质异常单,供方需在3天内有效回复,每超过1天时间按每天50元处罚,直到收到回复为止。
4.本协议内所赔偿处罚的金额原则上在相应货款中扣除,特殊情况按月在供方货款中扣除。
5.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增加事项时,可在双方协议下进行。
6.生效时间为双方签认本协议后送货时开始生效。
7.争议处理:供方对需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出,逾期视为认可需方的处理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如供方违反以上任何一点,违约金为15万元。
本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存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地址:供方地址:
需方公司名称:供方公司名称: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最高额保证合同上市公司
合同编号:( )银保字第____号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开户行:中国
债务人: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为此,依据《_____》、《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人和债权人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最高额保证,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就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度,由保证人在此最高额度内对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保证。该最高额度是指债务人在债权人处的各项债务(含或有负债)的总余额。
第二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
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因债权人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综合授信合同向债务人授信(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为( )银授字第______号)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度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含美元__________元)。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要综合授信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1.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保证期间自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2.对于保函,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对外支付保函金额之日起两年止。
3.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自债权人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之日起两年止。
4.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每张银行承兑汇票载明到期日后两年止。
5.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第五条 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_____、差旅费等)。
第六条 保证人声明与保证
1.保证人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_____承担民事责任。
2.保证人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保证人提供的与主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债权人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保证人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_____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债权人披露。
第七条 保证人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法律文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保证人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称、电话、传真,应于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3.保证人应定期或随时应债权人要求,向债权人提供真实反映其综合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保证人发生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重大资产转让等,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债权人。
5.保证人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应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均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未经债权人书面认可,保证人不得在其土地使用权、房屋、设备等资产上设立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人如出现本条第四款、第五款约定的情况,保证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8.主合同债务人未按约定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包括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接到债权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立即按通知的金额、方式向债权人支付,代为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
9.如保证人未按本条第八款的约定履行义务的,保证人授权债权人直接从保证人在债权人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和/或对债权人合法占有和管理的保证人财产或财产权利行使处分权利,以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
10.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可以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有关条款,而不必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承担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而明显加重债务人债务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对主合同债务人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因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加重主合同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应对由此加重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1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保证人为履行保证责任而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债权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违约金;(4)主债权之逾期罚息;(5)主债权之利息;(6)主债权之本金。
第八条 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债权人将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第三人时,应在债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保证人。
2.主合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的(包括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应对保证人提供的有关保证人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具体授信业务签订具体业务合同时无须再通知保证人。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均有权宣布所有主合同全部到期并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任一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权人未受清偿的;
(2)按主合同约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3)发生本合同第七条第四、五款的事件时,债务人未落实还款责任或保证人未落实保证责任。
(4)保证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债权人权益的其他事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保证人在本合同第五条中所作声明与保证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如因保证人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债权人全部损失。
第十条 权利义务的累加性
1.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或排除债权人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保证人所可以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债权人书面表示,债权人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债权人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他权利的行使。
2.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保证人根据法律以及其他合同对债权人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北京)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_____于主合同,主合同由于任何原因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仍然有效,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连带保证责任延及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及赔偿损失)。
2.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保证人授权代表与债权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非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完毕或者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债权人就本合同给予保证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包括但不限于电传、电报、传真等函件,一经发出即被视为已送达保证人;信函于挂号邮寄之日起第七日即被视为已递交保证人;若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日视为送达保证人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保证人、债权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借款保证合同
保:
住所: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
住所:
为确保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以下称甲方)应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为借款人所借款项向债权人(以下称乙方)提供保证。
该主合同的借款金额和币种为(大写)_
________,期限为______。
经乙方审查,同意甲方作为借款人还款的保证人。
甲乙双方遵照法律规定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为上述主合同中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写)_
_______整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罚息、损害等全部应付款项(以下称应付款项)作担保。
风险提示:
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
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与不履行有区别)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
第二条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包括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15天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第三条 甲方保证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批准手续,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下列原因受到任何影响和免除:
1、借款人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及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
2、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各类有关协议;
3、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被认定无效;
4、甲方机构的变更、撤销或财力的变化;
5、主合同债务重组。
第四条 甲方若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借款人和甲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 甲方同意今后乙方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除了变更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无故擅自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范围外)这四项条款,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响甲方的保证责任。
主合同中与贷款金额、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后,本合同项下保证的贷款金额和期限相应调整,贷款利率按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六条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
风险提示:
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保证期间为______年,自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起算,即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条 在本合同的保证期间内,甲方有责任定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并接受乙方对其担保能力变化情况的调查。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通常情况下是为了促使合同各方当事人信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举措,但是,对债权人而言,它又是变通、确保债务人不履行时,对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超出法律规定利息部分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杠杆。
违约责任即可以强化债权人的权利。
但约定不当的,也可能使债权人受偿范围受限。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未代借款人清偿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并可向甲方继续追索任何不足部分。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有权向变更后的机构收取相当于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七条规定,作出不真实陈述或违约,乙方有权要求其纠正行为,并处以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向___________院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随主合同同时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5保证合同
出借方(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借款利率、利息
2.1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2.2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 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其他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乙方因购买房屋资金紧张,现向甲方请求借款,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金额、期限及利息:
金额: 元。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息为 %。
二、还款方式:
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
三、逾期付款责任:
借款到期后,乙方未按约定归还本金,逾期每日按照借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利息。
四、抵押担保责任:
1、乙方自愿同意将其购买的位于 处的房屋 套作为还款保证抵押给甲方,若乙方未按约定还本付息,甲方有权就该抵押房屋进行变卖、拍卖。
2、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还本付息,丙方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还款责任。
五、其它约定
1、在借款本息未付清之前,乙方自愿同意将抵押房屋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全部钥匙及产权证等交甲方保存,在乙方付清借款本息后返还乙方。在付清借款本息之前,乙方对抵押房屋进行装修、使用等须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前述自愿担保行为拒绝缴纳抵押房屋的物业管理等费用。
2、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协议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小额贷款保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小额贷款保证合同范本
保证人(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邮 编:
债权人(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邮 编:
乙方与债务人 (以下均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 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经认真阅读并表示充分理解,为确保该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担保的主债权的金额
甲方保证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
第二条 保证期间
2.1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 年,自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起算。
2.2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期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起算。
第三条 保证担保范围
3.1 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2 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担保债权所得的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 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 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 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四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第五条 保证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理
5.1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的经营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变更,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托管(接管)、对外投资、合作、与外商合资合作、重组、转赠、企业转(改)制或计划上市等行为;
(2)甲方减少注册资本、或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
(3)甲方的经营状况和/或财务状况恶化、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
(5)甲方被宣告破产、停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等情形);
(6)甲方的法人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经营范围、股东结构、联系电话、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发生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财产等发生的变化);
(7)甲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8)甲方重大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损毁、灭失;
(9)甲方与他人签署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或协议,或签署对甲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协议;
(10)甲方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1)甲方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而未清偿或未及时清偿;
(1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13) 甲方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或批准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清偿债务能力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
5.2 甲方发生前款第(1)项、第(9)项、第(10)项的情形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5.3 甲方发生前款第(1)项的情形,应由资产受益人或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发生第(6)项中变更法人名称的情形,应由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合同。
5.4 若甲方违反第六条第一款的约定,或发生前款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1)项、第(12)项、第(13)项、第(14)项的任一情形,或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的,则将被视为本担保出现风险。如果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人的债务提前到期的,则甲方同意提前开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5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执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予以全额赔偿。
第六条 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6.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甲方应及时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调查了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
6.2 对债务人的债务到期(含提前到期)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权将该未履行部分债务转入债务人的逾期贷款户,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甲方仍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3 若被担保的债权还存在物的担保的,无论该担保物是否为债务人本人所提供,甲方的保证责任和担保范围均不受影响和变化。乙方有权选择合适自己的债权实现方式(包括放弃担保债权),甲方承诺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就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4 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7.2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变更还款方式、授权划款帐号、借款用途、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财产保全、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和/或债务人与乙方协商一致同意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担保范围和保证期限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3 尽管有上述约定,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法律、法规及银监会、人民银行等债权人主管机构有关规定调整或变化且适用于主合同,包括利率调整等,导致主合同变更的,甲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成立及生效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需签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视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债务人各一份,乙方二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9.1凡当事人之间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9.2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保证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主合同是否有效均不影响本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甲方同意承担连带责任。
10.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10.3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包括双方往来文件、司法或仲裁文书)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送达。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的,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10.4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10.5 更多其他约定: 。
第十一条 声明事项
11.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并确认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已经充分了解。
11.2 甲方具备担当保证人的合法资格,并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不因甲方受到的任何指令、甲方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11.3 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含附件)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甲方提供该保证时,已经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代表甲方签署本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字经过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11.4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及主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中国建设银行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中国印制
保证人(甲方):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银行(乙方):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签订的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借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_____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_____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借款利率的,无须得到保证人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七条 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方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保证期间内,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行为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
第九条 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条 保证期间内,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一条 保证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_____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二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个人消费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
2.
3.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保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债 权 人:_______________
保 证 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字体加粗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
一、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 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 主合同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二、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前款约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 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 保证期间
一、 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全程担保:主合同约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时,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本金时,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每期应还本金的保证期间为每个还款日后两年。
2、阶段性担保: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还存在抵押担保的,则: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则自该房屋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的,则自以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债务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债务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
二、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 见索即付
保证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号与主债务金额的借款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发出借款催收通知文书后,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款。
第八条 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人为法人的,则:
(一)保证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实体,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二、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保证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以清偿保证人应承担的债务及其他费用。
五、保证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债权人不接受其为保证人的下列事件:
(一)与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保证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四)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 (五)保证人经营亏损或经济效益(收入)急剧下降;
(六)保证人改变经营机制,发生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解散等情况;
(七)其他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保证人按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借款使用情况报告和债权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借款资金情况和债务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资产负债、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债权人的债务。
八、如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享受的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如进行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投资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进行其他任何机构变更或改变经营性质),保证事先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要求追加或更换担保方式和主体,保证人保证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方式和主体。
十、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不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放弃、消极行使债权,或者以其他行为造成财产减少。
十一、保证人对在本合同项下及与债权人任何部门或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保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十二、当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十三、保证人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将于申请前通知债权人,登记后立即将有关登记副本送达债权人。
第九条 担保人义务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债务人的责任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一)违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二、违约情况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四)要求保证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五)要求依法撤销保证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如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保证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 管辖、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保证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后生效:
(一)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二)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保证人应允许债权人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四、如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若债务人违约,则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抗辩权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 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二、主合同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编号 _______________的《 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币种)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的借款,借款期限为 ____个月,自 ________至 ________止。
三、保证期间为 _______________(全程/阶段性)担保。
四、保证人违约的,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 _____%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与合同有关的纠纷或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壹式 ____份,债权人、保证人、 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合同范本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进货单位: 市 保健药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为具有《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经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乙方。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
5、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加盖经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本身的法定资格。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由于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
2、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货。
4、本协议有效期 年。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还款计划书附保证函
还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共欠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甲方保证按如下计划还清欠款:(还款期限不超过_____________年)。
一、还款内容
1、应还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计划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还清。
3、具体还款计划:
(1)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
二、担保?
1、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还款的抵押。
?2、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签订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三、双方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乙方的欠款及利率。
(2)甲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
2、乙方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
(2)在甲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甲方。? ?
四、违约责任
还款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本计划书规定支付欠款的,还款人负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五、因本计划书的履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计划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证协议
男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登记结婚,且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有关财产归属和孩子抚养权归属约定如下。
一、 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登记在男方母亲名下的门面房,由男方和男方父亲承担首付款和按揭款,现双方协商一致,该门面房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 约定义务
为维护双方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现约定:__________
(一)男方不得与女方 以外的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不犯原则性错误、不得有任何出轨行为(包括主动打电话的行为),如若再犯,必须同意与女方马上签字离婚,男方不得提出异议。
(二)女方也不得与男方 以外的男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不犯原则性错误、不得有任何出轨行为(包括主动打电话的行为),如若再犯,必须同意与男方马上签字离婚,女方不得提出异议。
三、违约责任
(一)若男方的出轨等违约行为,导致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男方将承担以下不利后果:
1、 本协议第一点中门面房女方占50%的份额,其门面房的收益女方50%的份额。
2、 共同债务全部由男方承担。
3、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男方自愿放弃三个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向女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抚养费,直到三个孩子18岁,其抚养费可随实际生活水平适当增加,男女方各承担一半三个孩子的保险费。
4、男方应向女方支付补偿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5、因男方个人原因(如:不积极协助配合)导致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办理,须向女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_______元(大写 )。
(二)若女方的出轨等违约行为,导致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男方将承担以下不利后果:
1、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女方自愿放弃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向男方支付3000元的抚养费,直到三个孩子18岁,其抚养费可随实际生活水平适当增加,男女方各承担一半三个孩子的保险费。
2、女方应向男方支付补偿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四、 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按本协议约定处理财产时,如财产所有权人需要办理有关登记或变更登记,另一方应配合,过户费用由 承担。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
第6条 声明及保证
6.1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6.2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