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汽车维修服务合同
全文共 3353 字
+ 加入清单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由 公司承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大悟县x学校x房屋维修改造
二、工程地点:
大悟县 学校校园内。
三、承包范围及工程承包形式:
甲方提供的房屋维修改造图纸或指定的房屋维修改造全部内容以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交由乙方承包。大悟县x学校x房屋维修改造内容包括:屋面防水、窗户更新为铝合金窗或所塑钢窗、门更新、楼梯栏杆扶手、厕所改造、内外墙涂料、水电、安装防盗网等。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共计 日历天。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以上。
六、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为(要大写)元(要小写元)。房屋维修改造项目,由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工程决算由大悟县造价站核算后,经中介组织审计后以审计结论作为双方结算工程价款的最终依据。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开工前做好“三通”工作;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指定房屋维修改造内容;
(3)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
(4)对施工图或工程量进行变更;
(5)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6)检查验收乙方完成的工程;
(7)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此发生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责任及义务:
(1)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2)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清理好地面杂物,并达到甲方要求;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管理的有关规定;
(5)提供满足施工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6)乙方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投保有关的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
(7)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8)乙方应当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设垃圾,不得随意乱倒;
(9)按期完成承包的工程;
(10)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乙方聘用人员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违反上述规定,致使甲方或乙方被行政机关处罚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按计量表向甲方定期交纳,或由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1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14)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者,工程竣工后,除乙方存稿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15)乙方负责协调施工区村民、村组及周边关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由甲方对设计图纸及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核实后签字认可(以下称计量)。签字认可的已完工工程量作为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工程量须经甲方、勘探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效。对乙方擅自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甲方指定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不予计量。
九、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变更的,由甲方提供变更的相应说明,并由设计院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照变更通知施工。施工过程中,因下列因素导致工程量变更或甲方无需继续施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工程量变更确认书,双方依据乙方实际履行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1、工程设计图纸变更;
2、因施工过程中发现了古墓或文物致使工程停工;
3、甲方撤销了对该工程的投资;
4、行政机关责令停止该工程的施工;
5、其他致使甲方无法或无需继续施工的情形;
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和甲方的要求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工程设计,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十、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和工地代表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图纸和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不可抗力;
5、其他经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十一、竣工验收与结算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照国家的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如需整改,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竣工日期(不需整改的合格工程)为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整改后方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工程决算和审计。工程竣工时,双方依照工程设计图纸和甲方签证的变更单进行工程量验收;施工完毕后,工地现场应当干净整洁。总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执行20x年《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或湖北省房屋维修改造定额及相关文件精神,并按5%比例下浮。
十二、付款办法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和决算书。工程经甲方组织验收后,组织工程审计,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在确认审计结论结果后10天内,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清80%工程款,预留20%的保修金;
2、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批付款。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累计付至该工程合同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使用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乙方应于甲方付清90%工程款前,向甲方开具所有工程款的发票;乙方未开具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余款。
十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未经甲方同意延期竣工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元,直接从工程总价中扣除,每提前一天奖金200元;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施工资格;
(3)甲方在付款条件成熟时,逾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工程质量维修
(1)乙方应按照《建筑工程质量检修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乙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竣工决算审计后预留工程决算审计价款的20% 的保修金);
(2)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保修期间乙方应接到维修通知10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方为解决争议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
2、本合同书;
3、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4、工程变更签证单;
5、工程建设标准;
6、工程预决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七、驻工地工程师和工地代表
甲乙双方各自委派的驻工地工程师和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和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工程师和驻工地代表:
驻工地工程师和工地代表为双方履行合同的代表人,其签署的有效文件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十八、其它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本合同一式陆份,具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参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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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公务用车请示
政府:
xx镇位于西部,北临与xx镇隔江相望,东与连界,南与毗邻,西与xx区xx镇、xx区xx镇接壤。全镇幅员面积101.52平方公里,辖13个村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00个农业社9个居民小组,全镇有总人口33984人,14383户。全镇机关事业干部职工99人。
我镇现在编3辆,购置于20xx年,有效行驶里程也已超过30万公里;购置于20xx年,有效行驶里程已超过50万公里,已经停止使用,处于报废之中。另外1辆编制被其他使用,政府未用。我镇现使用的公务用车因购置时间较长,使用年限长,长时间下村工作,车辆老化,车况极差,维保费用特别高;同时我镇镇域范围大、机关工作人员多,现有的车辆已难以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特别是随着工业园区x的开发,我镇需做好园区大量的政策处理工作、招商引资和对口支援工作,用车频繁,加剧了用车紧张的矛盾。目前,我镇公务用车编制辆,实有x辆,余编x辆。
为保证我镇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工业园区政策处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必须增加必要的公务车辆,所以急需启动余编新购置公务用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拟再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购置一辆1.6排量,18万元左右的桑塔纳小型轿车,以解决我镇用车问题。购车资金自筹。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购置公务用车请示
市领导:
随着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以及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的加强,我们街道社区的工作日益繁重,这不仅要求我们街道要高质量的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还要为辖区居民提供高效率的服务。我天山辖区占地44平方公里,点多线长,流动人口较多,敌社情复杂。需要我们要经常地下社区、下单位、入户开展工作。目前我街道机关和社区共有干部107人,公务用车三辆(一辆20xx年购置的桑塔纳20xx,已行驶24万公里。二辆微型面包车)。这种情况已不能适应目前的工作要求。因此恳请市领导同意我街道购买公务用车一辆,购车经费由我街道从节余的办公经费中自己解决。
妥否,请批示!
2024公务用车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洛委办[20xx]5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照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状况进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自查报告3篇各类报告
为确保本次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通知重申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我局办公车管理的同时,带头执行好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以自我的模范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违规驾驶公车行为。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我局自查自纠状况:(一)我局有6部公务车,严格按下达的编制数配备使用,没有超编制自行购置配备公务用车。(二)没有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三)没有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四)没有摊派款项购车。(五)没有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六)没有违反规定使用越越野车、皮卡车或违反规定用途使用。(七)没有使用军队、武警、公安车号牌。(八)没有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车。
三、加强管理,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用车,我局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管理。同时,为保证安全、严格纪律,要求局领导干部做到“四个禁止”即禁止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禁止醉驾、禁止违反公车规定用车、禁止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我局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至目前为止未发生纰漏。今后,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车的购车合同
采 购 方:(甲方)
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服 务 方:(乙方)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财务负责人: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全位帐号:
受北京市财政局的委托,根据公务用车政府采购中标结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就购买公务车事宜签订政府采购购车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合同车辆
本合同中所指车辆为各级财政政府采购职能部门或乙方开具的相关提车单据中所列内容,包括车型系列
★ 备注:改装费指执勤执法车辆的车身标识喷涂、警灯及警报器的加装等。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车辆”,以生产厂的出厂合格标准为依据,并享有 提供的产品质量担保,“合同车辆”及其使用或安装之主要零配件的质量担保范围以随车《使用维护说明书》为准。
2、随车技术文件(使用说明书、保养手册、零件目录、备件清单、出厂合格证)、工具和备件齐全。
交付与验收
1、“合同车辆”的交付地点为北京市党政机关公务车服务厅。
2、“合同车辆”的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
3、甲方应在“合同车辆”交付时进行验收,甲方有权对“合同车辆”的某些性能进行测试,确认构造、外观质量、技术性能和参数等方面满足合同的要求后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甲方责任
甲方提车上牌时需提供下列单据:
(1)所属政府采购办公室或政府采购中心开具的相关提车单据(加盖单位公章);
(2)《北京市市级(区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过户)机动车辆批准单》或《北京市单位小客车更新/配置指标》;
(3)《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预订车辆需求表》、《新车注册登记信息采集表》(加盖单位公章)(应按照(1)中“提车单据”上的型号、款式等信息填写);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内);
(5)《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6)《机动车原号牌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7)支票或付款凭证复印件(保险费、车船使用税、购车款或车购税差额部分等)。
2、甲方不得随意变更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需在签订本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购车款项(购车款、车购税款等)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一站式”办公服务,并承诺在甲方手续齐备的情况下,选定车辆后的2小时有效工作时间内办理完毕车辆上牌照手续。
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车辆”必须与甲方所持有的《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预订车辆需求表》所列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具体要求一致。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车辆”必须是符合原厂标准的,经过售前PDI(即:车辆、车身检验、发动机检查、电器检查及底盘检验)检测合格的产品,并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交付“合同车辆”。
4、乙方应保证“合同车辆”“零公里”交付且“合同车辆”应为半年之内生产的产品。所有交付给甲方的车辆油箱内,应保证存有不低于10公升的燃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统一结算方式:甲方在签订购车合同后,由所属财政局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办理付款结算。
自行结算方式:
(1)汇款: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全位帐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行号:_____________
(2)支票:甲方将支票送达至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
如北京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结算方式有新的规定,甲、乙双方将依据规定做出新的调整。
第七条 售后服务
甲方所购车辆的售后服务按照其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严格履行自身义务,不得擅自中止或解除;如任何一方违约,应当依据相关法律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仲裁
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和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各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发生后尽快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并在事故发生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送达其他方,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生效和效力
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2、本合同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三份报北京市财政局备案。各份合同文本对双方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4、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务用车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我局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干部职工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本次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温志刚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萍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对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二、强化思想教育,增强法纪意识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意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违规驾驶公车行为。
三、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用车,专门出台了《**县建设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按照领导相对固定公务车辆,公务车辆固定驾驶员的原则,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防治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监控环境。
单位公务用车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办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现就我办规范公务用车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办主要领导,组织全办领导干部召开会议,传达部署公务用车的有关纪律与要求,重点围绕“登记自查情况、工作机构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工作督导情况”进行自查,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将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二、建章立制,强化日常监管
为确保公务用车运行规范有序,我办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实行车辆定点停放、定点洗车、定点维修,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油卡管理和赣通卡管理制度。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了司机职责,对司机进行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杜绝乱停乱放等违章现象,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
三、加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尤其是对办公室人员、专职司机的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使全体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违规驾驶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从即刻做起,杜绝违规驾驶公车行为。同时,严明纪律,明确职责,一旦发现违规驾驶公车的行为,严肃处理。
公务接待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表彰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立功创模活动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和《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表彰奖励,是指本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在本职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条 表彰奖励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二)公开公正、奖励得当的原则;
(三)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
第四条 表彰奖励工作,应当坚持标准,严格条 件,保证质量,以贡献、实绩、作用和影响的大小进行全面衡量。
第五条 省司法厅政治部具体负责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表彰奖励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的人员给予个人奖励:
(一)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勇于探索,努力创新,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三)努力学习理论和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在理论上有重大突破或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及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在抢险、救灾、防止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组织和领导工作中,深入实际,依靠群众,正确决策,以身作则,取得显著成绩的;
(六)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文明上岗,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办案,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的;
(七)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较大贡献的。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集体),给予集体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班子团结,队伍整齐,作风过硬,纪律严明,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勤政廉洁,工作努力,成绩显著或完成某项重大任务成绩突出。拟授予二等功奖励的单位(集体),还应当具备已荣立集体三等功的硬件要求。拟授予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集体),按司法部司发通〔1997〕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条 行政奖励的等次分为:
(一)对个人的奖励等级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包括一级英雄模范、二级英雄模范、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二)对单位(集体)的奖励等级分为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包括先进集体)。
第九条 行政奖励的标准为:
(一)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在本单位有表率作用的个人,可以给予嘉奖;
(二)对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显著成绩,且在所在市县(区)或监狱、劳教系统或地级市以上机关部门有较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可以记三等功;
(三)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且在所在地级市司法行政部门有重大影响或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具有典范作用的集体和个人,可以记二等功;
(四)对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特别优异的成绩,且在全省司法行政部门有重大影响,能作为本省司法行政系统楷模的个人,可以记一等功;对成绩优异,有突出贡献,并经过较长时间考验,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有重大影响,堪称楷模的集体,可以记集体一等功;
(五)对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且在全省或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条 行政奖励的审批权限为:嘉奖由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所批准;个人三等功和集体三等功,由地级市司法行政机关或省司法厅批准;个人二等功、集体二等功,由省司法厅批准;个人一等功、集体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由省司法厅审核,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行政奖励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公布评选范围、对象、名额、标准、条 件等;
(二)群众民主评议,提出拟奖励的人选和单位(集体);
(三)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和单位(集体),撰写推荐材料,向上级机关推荐;
(四)基层单位推荐拟记二等功、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和单位(集体),由省司法厅政治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五)各单位推荐表彰的人选和单位(集体),按管理权限,由奖励批准机关的政治(人事)部门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含纪检监察部门)或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对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的专项表彰奖励由具体承办部门报厅政治部审核备案;
(六)按表彰奖励的审批管理权限,经奖励组织机关批准后,做出奖励决定。
第十二条 对获得奖励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由奖励机关根据奖励等次分别颁发奖旗或奖牌、奖状或奖励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费用由奖励机关同级财政(财务)部门列支。
第十三条 对获得各种奖励的个人按获奖等级享受相应待遇:二级英雄模范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一级英雄模范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个人三、二、一等功分别享受国家公务员三、二、一等功待遇;司法部定期或阶段性表彰的先进个人享受相当于一等功待遇;司法部政治部会同有关业务司局单项表彰的先进个人享受相当于二等功待遇。
第十四条 表彰奖励,可结合单位年度考核或年终总结进行。因特殊情况进行表彰的,可采取一事一报的办法进行。凡上级主管单位已就同一事实给予奖励的,下级单位不再重复授奖。
第十五条 受嘉奖的个人一般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记三等功奖励的,先进单位(集体)一般不超过参评单位的2%,个人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记二等功奖励的,先进单位(集体)一般不超过参评单位的0.5%,个人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0.2%。
第十六条 获得奖励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奖励:
(一)伪造事迹或者隐瞒严重错误,骗取奖励的;
(二)严重违反规定程序或者审批管理权限的;
(三)获得荣誉称号后,受到开除处分、劳动教养或者刑事处罚的。
第十七条 撤销奖励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原审核批准机关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二)原审核批准机关审核后给予批复,并予公布。特殊情况下,审核批准机关可以直接撤销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 奖励被撤销后,由原审核批准机关收回奖励证书、奖状、奖旗、奖牌,追回奖品、奖金,取消相关待遇。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海南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车的购车合同
甲方(售车方):
乙方(购车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购买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车辆名称、车型及价格:
2
3、交车时间:
二、乙方定金缴纳金额、时间及余款缴纳金额、时间:
三、违约责任
1、车辆按照乙方要求订单采购的高价商品,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交车通知后及时提车,现款提车的客户需在3日内交付剩余车款后提车;办理按揭分期付款的客户,须在办理完银行及其他金融公司的所需手续后7日内提车否则,甲方有权利视乙方为毁约,放弃本协议中所具有的法律权益,则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定车辆进行处理,乙方所交订金不再退还。
2、甲方应最大努力保证车辆的及时交付,如确实因为生产商资源不足问题、运输问题或外界不可抗因素所造成延误车辆交付,甲方因及时向乙方协商,及时变更车辆交付日期。
3、如乙方所订购选装版车辆,请乙方注意选择,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
4、乙方提车时,一并将本合同交于甲方,车辆交付完成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5、其他约定事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使用有效。
销售顾问:________________ ; 销售经理:________________; 财务: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水利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一、接待工作的职责
2、各处室(单位)根据业务对口和来局联系工作的内容,分工负责。
二、接待范围和分工
1、副县级以上(含副县级,下同)领导,各县(市、区)水利局主要领导,上级安排需要由局接待的有关领导和团组,由局办公室(以局名义,下同)负责接待。
2、各处室(单位)负责接待上级水利部门和本省各市、县(市、区)水利部门相关处室(单位)来客。
3、其他单位来我局联系工作,根据业务对口和来局联系工作的内容,由相关处室(单位)负责接待。
三、接待原则
1、公务接待要坚持文明、热情、周到、节俭、合理、安全的原则,提供优良服务。
2、公务接待要遵守上级党、政机关有关规定,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严禁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
3、公务接待工作必须事先填写接待审批卡,根据来客的职位和工作需要,原则做到对等接待,安排局领导或机关处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副县级以上领导和市、县水利局领导来局,需局领导出席的,要向局办公室报告,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4、局名义的公务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宾馆(湖滨饭店、顺生大酒店、金鹏宾馆、将军大酒店、王朝大酒店、万豪商务大酒店)住宿和用膳,并指定人员签单,其他人员签单无效。在指定宾馆以外接待的须报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5、局机关接待费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基数定为每处室(含“515”办公室、审批窗口、河道办、水保办)每年1万元,鉴于有关处室来客较多,给予水政处增加2万元、办公室增加2万元。接待地点在局指定的六家宾馆,指定专人负责签单。
四、接待标准
1、上级机关、外地区单位来客,一般接待一餐。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领导带队一般控制在每桌1x元以内或每人120元以内(含酒水,下同),县水利局领导及上级水利系统人员来局,一般控制在每桌1000元以内或每人100元以内,来客人数低于5人的(含5人),一般控制在600元以内。
2、本市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及有关单位来客,一般在局食堂内招待用餐。特殊情况在外接待的,一般每人控制在80元以内。
3、接待地点原则上就近、定点安排住宿、就餐。
五、监督管理
1、报销规定:局名义接待费和局机关各处室接待费应在次月10日前结报,由经办人填写接待卡,处室负责人审核,按财务规定审批。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不予结报。
2、局机关建立公务接待情况公开和报告制度。局办公室每季度要将接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一次,内容包括接待批次、金额等,每半年汇总后向每位局领导报送一次,同时抄报局纪检组、监察室。
4、对违反接待规定的,费用由接待人员自理,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x9年3月15日起执行。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规范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xx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原则。
二、公务接待由局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负责安排,部分公务接待可由局办公室委托对口业务科室负责安排。
三、加强对公务接待的控制,接待须凭活动通知、邀请书、工作联系函等公函,严禁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市区内公务活动一般不安排用餐和住宿,如活动时跨中、晚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四、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机关食堂或定点饭店,到学校调研时,安排在学校食堂,如食堂不具备接待条件的,可就近安排在农家乐。形式为自助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或桌餐。严禁使用私人和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五、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餐费和陪客人数。餐费县处级(含县处级)以下按人均145元(桌菜)、115元(自助餐)控制。如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时,供应家常菜,严禁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省内接待禁止提供各类烟酒。
六、接待的住宿和住宿费按《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x4〕10号)的规定执行,除局里邀请的人员和按上级通知要求由局里报销住宿费的以外,其他接待对象的住宿费原则上回原单位报销。
七、简化公务接待,除路况不熟悉的可派一车带路外,一律不安排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滚动标语,不铺设红地毯;调研座谈时安排在局机关、学校的会议室,会场布置要简朴,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不安排茶歇,不发放材料袋、笔和记录本;公务活动车辆要根据人数合理安排,尽量减少随行车辆。
八、规范公务接待结算,接待结束后,由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九、规范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实行预算管理,办公室会同计财科根据预算总额合理安排公务接待。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严禁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向下属学校、个人和转嫁接待费用;严禁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十、严肃公务接待纪律,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安排接见合影;严禁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严禁安排文艺演出;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严禁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十一、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监督和问责。实行公务接待费月公示和季报制度,定期公布接待项目、接待场所、经费支出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规定接待的,要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公务用车调研报告
1、公务用车费用居高不下,财政负担沉重。据一些地方调查,每年一辆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如江西省定南县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每年用于公务用车的费用达583万元,占全年财政收入的12%;湖北省老河口市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消费为1400万元,占整个财政支出的6%。每年新增的购车费用,使许多地区和部门财政不堪重负,如20xx年辽宁省葫芦岛市机构改革后,有27个单位提出要更新、购买新车47辆,需要财政支出1100多万元。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现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费用完全由财政承担,缺少相应的利益调节机制,这种“大锅饭”式的管理无形中助长了一些干部以权谋私、公车私用。群众反映,在公车使用中,办公事的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的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的占三分之一。现实中用公车接送亲属子女、迎亲嫁娶、探亲访友、旅游观光等已是人所皆知的事实,而且越是节假日越严重。
3、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相比,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十分低下。有关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党政机关则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为公车的5倍,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5%。这种公车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机关提出的低成本、高效率的要求是截然相悖的。另外,由于公车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公车在使用以及维修保养等方面浪费严重,如大庆市工商局有一辆车一年的维修费用就达22万元,江西省定南县某单位一辆车一年曾经用掉18个轮胎,这其中显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4、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屡禁不止。中央对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已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干部将配备使用小汽车看成是权力和地位的象征,视为一种待遇。许多地方和部门不是从公务需要出发,而是根据干部的职级待遇配备车辆,竟相配车,配好车,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甚至为县处级领导干部也配备了专车,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小汽车问题严重。虽然各地各部门多次进行专项治理,但问题仍屡禁不止、不断反弹。20xx年,河北省在对全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的清查中,共清理出违规车1373辆,其中超标车328辆。国家税务总局在对全系统1999年以来配备使用小汽车情况的清查中,共清理出超标车1402辆。今年,中央纪委对各省区市在职省部级领导干部配备使用小汽车情况进行了清理统计,共清理出超标车401辆,全国31个省(区、市)除4个省(市)外,其他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超标准配车问题。
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针对现行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从改革入手,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特别是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改革试点工作的力度。据了解,目前上海、广东、江苏、湖北、江西、黑龙江、辽宁等14个省(区、市)以及审计署、国家宗教局等4个中央国家机关进行了改革试点。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出版总署等1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实施了班车改革。
从各地的情况看,改革多数是从乡镇一级搞起,个别地方在市、县直属部门进行了改革,如黑龙江省大庆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广东、湖北两省今年下发了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指导和推动全省工作的开展。深圳、佛山、威海等市已经制定了改革方案,准备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改革。湖北和吉林两省还对离退休干部的公务用车进行了改革试点。
经过几年的实践,各地各部门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在改革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做法:一是取消公务用车,发放交通费用补贴。车改后取消公务用车,各单位今后一律不再购置新车。干部进行公务活动,则根据职务、级别和工作性质,以及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费用,明确干部在规定区域内进行公务活动,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在交通费用发放和使用方面,一是以现金形式发给干部本人,由干部自行支配,超支不补,节余归己;二是不发现金,费用由单位集中管理,个人在规定限额内凭票报销用车费用,超支不补,节余转入下一年度使用或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个人;三是发放部分现金,其余部分由单位集中调剂使用。也有的地方和部门在改革中保留了少量公务用车,用于公务接待、突发事件等特殊需求。
二是取消各部门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取消各部门公务用车后,由政府组建公务用车出租公司,按企业模式运营管理,用以保障各部门的公务用车需求。各部门用车,则根据干部的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发放一定数额的公里券,干部在规定限额内凭券用车,超支自负,节余转入下一年度或以一定比例奖励个人。如山东省泰安市等地区。
三是保留各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但车辆报废后不再换购新车,逐步取消公务用车。严格核定各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现有公务用车仍由各单位自行管理使用,但对缺编车辆和今后报废的车辆不再重新配备,每年按缺编车辆数发放一定数额的租车费用,用于公务交通。由政府引导,成立专门的出租汽车公司,保障政府部门的公务用车需要。如辽宁省葫芦岛市。
各地各部门在改革工作中十分注重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许多配套措施,对公车改革的对象、范围、交通费用补贴标准以及原有公务用车的处理、司机安置和财务管理等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严格进行监督检查,从而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从各地各部门的改革实践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降低了公务交通成本,减少了财政支出。各地各部门普遍反映,车改后交通费用支出明显下降。如湖北省仅市(州)级离退休干部车改一项,每年就节约经费约2500—3000万元。湖北省老河口市实行改革后,20xx年交通费用下降139.86万元,降幅21.2%;无锡市92个乡镇改革前每年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约7000—9000万元,改革后发放交通费用3500—4000万元,节约40—60%;国家宗教局实施车改后,每年可节省经费15—20万元。同时,车改后各单位不再购置新车,减少了购车成本,财政支出明显减少。
2、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从源头上有效地解决了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变现行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方式,比较有效地解决了过去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以及公车私用等问题,堵塞了利用车辆维修保养报销各种费用的漏洞,从源头上遏制了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促进了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各地各部门在改革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认为公车就是“官车”,是权力和地位的象征,取消公务用车,有损自己的权威和形象,因此缺乏改革的积极性;有的担心取消公务用车会影响正常工作,因而不愿改革。二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原有公务用车的处理没有面向社会公开拍卖,而是出售给本单位领导干部或司机,并给予一定的优惠,由于缺少透明度,群众不理解、有意见。三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改革后交通费用的发放标准在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以及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难以把握。
四、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从现实和社会的长远发展看,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当然,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必须积极稳妥地进行。鉴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行政区域、地理区位不同,公共交通发展程度不一,社会化服务水平各异,目前不宜在全国推行统一的改革模式。
因此,建议要进一步总结各地各部门的实践经验,坚持先行试点,上下结合,采取多种模式,不断完善,稳步推进,逐步加大改革力度。改革要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参与,大力推动,认真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能,以此促进源头治腐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快中央和国家机关改革试点步伐,建议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和财政部选择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
公务用车改革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一、公务用车的现状及问题
我市原有的公务用车体制同全国一样,是计划经济产生并沿袭下来的传统模式。XX年至XX年,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平均每年每辆单车帐面直接支出为2.7万元,加上司机工资、补贴、车辆保险、车库折旧、大修等费用,每辆单车年实际平均支出为7.7万元,三年公务用车实际总支出为2725万元。
同时,三年新购车辆206台,购车支出1615万元,年均购车支出539万元。公务用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超过9%。
这一体制主要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务用车费用高,财政负担沉重。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至少7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加上每年财政负担的大修费用等,公务用车支出的口子越来越大,财政及各单位早已不堪重负。二是公务用车私用严重。公务用车消费在民间早有“三三制”之说。即在公务用车使用中,办公事占1/3,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三是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据调查,社会其他营运车辆每万里运行成本平均为8215元,而党政机关则高达数万元;出租车的使用效率约为公务用车的5倍,而运营成本仅为公务用车的13%。四是超标、超编配车问题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干部形象。
二、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是因地制宜,反复论证,出台实施方案。制定好实施方案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关键。为使方案切实可行,齐齐哈尔市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采取调查摸底、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多次论证的基础上,XX年4月形成了《齐齐哈尔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货币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二是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方案》XX年5月在市直83个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同时确定了富裕县、铁锋区作为县(市)、区试点单位。
三是制定原则,规范操作。为确保公务用车改革顺利实施,我市确定了七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传统公务用车模式,实行货币补贴的原则;二是坚持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的原则;三是坚持有利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节约财政支出、减轻财政负担的原则;四是坚持保证工作需要,任何时候在规定范围内不影响公务活动的原则;五是坚持从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支出情况和各单位工作量及职能特点出发,分类、分档确定补贴标准的原则;六是坚持分步进行的原则;七是坚持市直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
四是合理分类、分档确定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的确定,是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焦点,既不能偏离改革方向,又要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更要保证实际工作需要。为此,我市明确了以下分类、分档的原则:1、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的单位按前三年单车实际支出及工作量大小分类;2、保证特殊职位工作需要,据实发放;3、市直行政及财政全部供养事业单位的交通补贴费,由市财政按方案规定的档次核拨;4、财政部分供养和不供养的事业单位的交通补贴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和市直机关分类核定补贴(主要是根据前三年车辆费用支出实际情况采用基数法确定的补贴标准)。并在以上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公务用车个人补贴标准最高限额和财政补贴经费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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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改革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为全面了解我市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现状,有针对性地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查阅资料、账册等方式对9个县(市、区)27个乡镇(办事处)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在全市97个乡镇(办事处)发放《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问卷调查表》1000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公务用车改革的基本情况
我们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x市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的改革探索分两个阶段四个层次,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一是试点探索和记帐式消费阶段,时间为XX年至XX年xx月。二是全面推行货币化改革阶段。时间是x年xx月至今。四个层次为乡镇(办事处)、县(市、区)直属部门、县(市、区)"四大家"领导、襄樊市直部门。公车消费货币化改革成效显著,消费成本大幅度降低,全市102个乡镇(办事处)交通费核定支出为525.21万元,比改革前的1311.79万元减少786.58万元,下降59.96%。
(一)乡镇(办事处)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乡镇(办事处)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在XX年试点基础上,于XX年3月纳入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同年9月在全市102个乡镇(办事处)全面推行。除6个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乡镇(办事处)各保留一部公车外,其他96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取消公务用车,共拍卖公车295辆。取消公车的乡镇,领导干部的交通费实行总额控制,限额补贴,核算到岗,分解到人,超支自负。乡镇(办事处)交通费总额,每年分别控制在45万元-6万元不等,党政正职交通费补贴每人每月600元-800元,其他班子成员每人每月100元-400元。同时,考虑到一些特殊公务活动和重大紧急任务的需要,老河口、谷城、宜城等县(市)设立了应急公务交通费,限定额度(一般为每年1-2万元),严格管理,报批使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取消公车的乡镇(办事处)交通费使用和发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按月随工资货币化发放。采取这种形式的主要是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办事处),共53个,占52%。二是不发放交通费给个人,实行记账式管理。采取这种方式的乡镇共49个,占48%。乡镇根据交通状况和本地出租车业发展情况,在租用车辆时,又主要分为统一固定租用车辆和不固定租用车辆。保留公车的6个乡镇,交通费用扣除车修、保险等公共开支外,剩余交通费定额包干到领导干部个人,包干费用有的以货币化形式发放给领导干部个人,有的采取记账核销方式。
(二)县(市、区)直属部门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县(市、区)直属部门公务用车的改革试点实行点面结合的办法。先行改革的老河口市直属部门实行整体改革,其它县(市区)选择3-4个直属部门进行改革,运行模式基本一致。老河口市于XX年8月完成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整体改革任务,其改革的办法标准与乡镇基本一致。该市除公检法机关及防汛、医疗救护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部门一律取消公务用车,按标准发放交通补贴。
(三)县(市区)"四大家"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我们选择了老河口市作为市"四大家"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试点单位,根据领导干部前三年平均用车情况核定每年交通里程,再换算成用车费用,实行限额包干,每人建立单独账户,记账式消费。"四大家"正职年交通费用3.5万元-4.1万元之间,副书记(含常务副市长)3万元左右,其他班子成员2.5-3万元左右(均不含司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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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尧都区纪委: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努力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公务接待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局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据统计,XX年我局公务接待用餐费共计2.259万元,XX年上半年该项费用为0.915万元,我局公务接待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将落实以下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力求多召开班子及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认真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相关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学习传达,全体机关干部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节约型社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为了切实做好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我局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同时坚持来客接待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接待工 作。在日常接待工作中,我局成员和领导干部均按照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同时,我办坚持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避免了政出多门、管理混乱的现象发生。
3、形成制度,民主监督。目前,我局公务接待工作已实行制度化、公开化,下一步我局要使招待费开支情况由财务室每季度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制度化为其长期坚持规范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证。
今后,我局一定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
尧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〇xx年xx月xx日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为加强市妇联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机关文明创建成果,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文明服务水平,切实把市妇联建设成为服务一流、形象良好、群众满意的群团机关单位,为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经市妇联党组研究,结合我单位实际,决定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干部队伍为主要任务,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把文明创建工作与转作风、强素质、增效能、促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妇女工作创新发展,为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为妇女群众服务、对妇女群众负责、让妇女群众满意”为宗旨,发扬“勤学善思、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滨州妇联精神,树立以人为本、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文明办事的机关形象,积极支持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严格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和《滨州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营造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良好氛围。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引导机关干部争做“最美志愿者”、打造“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着力提高妇联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单位的文明程度、营造妇女儿童事业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创建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合理进行领导班子内部分工,构建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程序严密、民主科学的制度体系。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务政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制度,充分保障机关干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法律常识教育,增强机关干部遵纪守法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发生,确保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案件。
(二)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机关干部学习交流,深入开展以提升境界、提升素质、提升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三提升”工程和“书韵留香”读书活动,“日阅一文、月写一篇、季读一书、半年一讲”,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汲取新知识、熟悉新领域、掌握新技能。积极开展和参加道德经典诵读、全民健身等活动,倡导文明科学新风尚,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文明水平的提高。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强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
(三)践行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以引领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扎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深入发展。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联动作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滨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滨州市儿童发展“”规划》的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全力推进妇女儿童 “十三五”规划的颁布实施,努力创造良好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机关环境建设,提升机关形象。加强办公场所物品管理,做到“三齐”:文件报刊摆放整齐、办公用品放置整齐、衣物悬挂整齐。严格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办公区清洁,定期清扫,墙壁无污染,地面无纸屑,桌椅无灰尘。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抓手,以节油、节电、节水、节能、节约办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为内容,加强科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形成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效率的工作机制,实现机关管理优化、环境优美、服务优质。充分利用宣传栏、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机关内部形成争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加强机关干部文明礼仪教育,邀请礼仪培训专家进行礼仪知识专题讲座,提升女干部形象。
(五)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履行社会职责。一是选树典型,倡导文明。认真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十大优秀母亲、十佳好军嫂等评选表彰活动及“平安行你我他”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挖掘身边的好人好事、优秀典型,引导机关干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争做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表率。二是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传播文明。开展常态化志愿活动,关爱“老弱幼残”,不定期到敬老院、福利院等单位进行爱心帮扶活动。整合资源,大力发展巾帼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法律维权、爱心助残、关爱老人、文艺宣传、家庭教育、护绿环保等各类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融入到文明社会、文明滨州的建设之中。三是加大关爱帮扶力度,播撒文明。着眼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心实施妇女儿童民生项目,开展关爱服务活动,重点扶助困难妇女儿童。利用“爱心驿站”平台及女企业家协会等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加大对春蕾女童、留守儿童及农村患“两癌”贫困妇女的帮扶力度,为她们解决实际困难。
(六)丰富活动载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一是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母亲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重阳节等节点,通过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开展下基层、献爱心、送温暖、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及“我们的节日”主题演讲比赛、诗歌朗诵、传统文化经典诵读、革命传统教育等文体娱乐活动,以达到锻炼队伍,增强团队合作意识,丰富干部文化生活的目的。二是不断更新文体活动室设施设备,进一步对图书阅览室进行完善升级,为机关干部提供良好的硬件设施和成长环境,不断提高文体活动条件和水平,促进机关干部工作、学习、生活及身心健康,增强凝聚力和归属感。三是将机关干部参与文明创建情况与单位内部创先争优工作相结合,把文明创建实绩纳入对部室、个人的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监督,最大限度地吸引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对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室和个人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4月)。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相关文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和社会道德观念。引导机关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来,明确创建目标,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机关内掀起创建省级文明机关的热潮。
(二)全面实施阶段(5-8月)。认真组织实施,扎扎实实把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同时邀请市文明办领导为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确保创建活动出实效。
(三)自查提高阶段(9-10月)。对照标准进行文明创建情况自查,整理材料,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查缺补漏,改进提高,以巩固成果。
(四)总结上报阶段(11-12月)。通过检查总结,在整改提高的基础上,书面报告市文明办,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市妇联主席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室同志为成员的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机关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督办、考核工作,保证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重在落实。建立科学有效、环环相扣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度、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创建工作与部室、个人评先相挂钩。紧密结合市妇联工作实际,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做到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积极协作,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时间紧、事项多、任务重,机关上下都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努力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部室要加强文明单位创建相关信息的收集,力求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资料、图片的归档及备用。
滨州市妇女联合会
20xx年3月15日
公务人员礼仪知识_个人礼仪_网
公务人员要学习的礼仪知识很多,因为这关乎着你的工作问题。下面是第一范文网为大家准备的公务人员礼仪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公务人员礼仪知识
接待或拜访是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公务人员在接待中和拜访中的礼仪表现,不仅关系到他本人的形象,而且还涉及到他所代表的组织形象。因此,接待礼仪和拜访礼仪历来受到重视。
1.接待人员对来访者,一般应起身握手相迎,对上级、长者、客户来访,应起身上前迎候。对于同事、员工、除第一次见面外,可不起身。
2.不能让来访者坐冷板凳。如果自己有事暂不能接待来访者,应安排秘书或其他人员接待客人。不能冷落了来访者。
3.要认真倾听来访者的叙述。公务往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来访者都是为了谈某些事情而来,因此应尽量让来访者把话说完,并认真倾听。
4.对来访者的意见和观点不要轻率表态,应思考后再作答复。对一时不能作答的,要约定一个时间再联系。
5.对能够马上答复的或立即可办理的事,应当场答复,迅速办理,不要让来访者无谓地等待,或再次来访。
6.正在接待来访者时,有电话打来或有新的来访者,应尽量让秘书或他人接待,以避免中断正在进行的接待。
7.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错误意见,应有礼貌地拒绝,不要刺激来访者,使其尴尬。
8.如果要结束接待,可以婉言提出借口,如对不起,我要参加一个会,今天先谈到这儿,好吗?等,也可用起身的体态语言告诉对方就此结束谈话。
比“微笑到脸”更重要的是“服务到位”,也就是说办好事情是最本质的,有的人光在表面装笑脸,只是应付你,实际上并不帮助办实事,那很糟糕。某地一公务考察团出国,其中一位性格外向的男性成员,不懂外语但喜欢比画,许多事情在老外面前比画着也能让人家明白,所以挺来劲。有一回,在住店把开门钥匙不知弄哪儿去了,向服务员老太婆比画着叫开门,那动作是左手握成空心圈、右手伸出食指在空心圈里使劲旋转,这动作的意思他自己很明白,可人家外国老太婆误以为是侮辱她,非常愤怒,差点还酿成一次“民间外事交往风波”。
应该说,这位好比画的男性公务员本无恶意,只是不懂得基本的对外交往的礼仪,既闹笑话,又惹麻烦。对公务人员进行各种礼仪文明的教育培训还真是蛮有必要的。最近广州就新鲜出炉了《广州市公务员礼仪手册》,诸多指导性的规定很详细很细致,挺不错。比如其中就说到,广州即将举办亚运会,公务员与外宾见面时,要热情有礼表达恰当,说话时可适当做些手势,但动作不要过大等等。
公务员往往“不差钱”也“不差才”,但很可能差礼仪文明。礼仪文明是一个人的基础文明,公务员作为基本素质相对较高的群体,本应早就掌握这些基础文明的。然而,我国的教育很奇怪,长久以来进入这么一个怪圈:对孩子“早教”时,就开教幼儿园内容,幼儿园则教小学的内容,小学则教初中的内容,初中则教高中的内容,高中则教大学的内容,到了大学倒要教幼儿园的基础文明———其实大学里是不会正经教授幼儿班文明课程的,那么一个人一生的成长也就没有真正“领教”过最基础的礼仪文明了。难怪公务员也得为此“补课”。
礼仪手册中说,微笑是公务交往的“职业名片”,向来访人员问好,是政府亲民形象的体现,要学会3个S,即站起来(Standup)、注视对方(See)、微笑(Smile)。这3S尽管比那集整车销售、零配件、维修服务、信息反馈为一体的4S店少了一个S,但已是很高的要求了。政府机关能改掉高不可攀的“衙门”形象,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微笑服务”,那真当是好啊。
当然,比“微笑到脸”更重要的是“服务到位”,也就是说办好事情是最本质的,有的人光在表面装笑脸,只是应付你,实际上并不帮助办实事,那很糟糕。在我国的香港特区,公务的窗口单位,服务人员以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办事而著称,通常他们并没有装出来的热情,也没有流露出冷淡冷漠,不会“傲慢无礼”,而是“机械作业”,被称为“机器人似的”。我觉得这样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的办事也挺好,这种“中性”的表现,倒是对双方都不构成负担。
礼仪文明是公务员职业精神的有机部分,最好从报考公务员开始就提出这方面要求,比如面试时完全可以突出礼仪文明的内容。当然,礼仪文明难在骨子里的涵养,这比“穿衣礼仪”难多了。比如手册提出,学会尊重你不喜欢或不喜欢你的人,这真不容易。手册还说,切忌讲低级庸俗的笑话和“段子”,有的公务人员讲庸俗“段子”都讲出瘾头来啦,恐怕比戒烟还难。
还有一些礼仪要求,“本”不在礼仪,比如对公务宴请提出“不在酒而在山水间”,敬酒不宜过量,要适可而止———这个愿望不错,但公务接待的体制不变,那么劝来劝去的“官场酒文化”就难以改变,酒喝高而惹麻烦的事就不会少。
日常公务来往的礼仪_职场礼仪_网
机关公务人员在国内代表着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国际上代表着国家的形象和国民素质的水平,要特别注意形象礼仪,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您整理的日常公务来往的礼仪,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日常公务来往的礼仪:仪容礼仪
男性公务员一般做到面部清洁即可,只是发型方面有一些特殊要求,比如:不宜剃光头,也不宜蓄胡子、留长发,一般有“前不过眉,侧不过耳,后不及衣领”的说法,也不得漂染彩发;女性公务员发型一般以短发、束发和盘发为宜,不应漂染艳丽的彩发,化妆方面,要求比较多一些,要化淡妆,尽量做到美化、自然、得法、协调,并且不宜在公共场合化妆,如果确实有特殊需要,可在化妆间或洗手间进行化妆。
日常公务来往的礼仪:着装礼仪
着装一般有这么几个基本要求:整洁美、整体美、个性美、协调美。协调美有一个TPO原则,即着装要与时间(time)、地点(place)、场合(occasion)相协调。小编今天重点给大家分别讲一下男女公务员着正装的一些礼仪规范:
男性公务员在正式场合着装应保持在三种色彩之内,一般以黑色、深蓝色、灰色西装为宜,白色或浅色衬衣,系领带,穿深色皮鞋、深色袜子。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在正式场合忌穿宽条纹西装,衬衣在隆重场合最好是白色的,不要穿运动鞋或布鞋,袜子忌穿白色或者是尼龙丝质的,此外,男性公务员穿着西装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细节:
1. 扣子:穿单排两扣西装,只扣上面一个扣子;单排三扣西装,一般可扣上面两个或中间一个扣子;双排扣西装,应将纽扣都扣上。正式场合穿西装一般应扣上扣子,落座后可敞开。
2. 衬衣:穿西装时,应配长袖衬衣,系领带,若不系领带,衬衣的第一个扣子不要扣上,衬衣袖应长出西装衣袖约2.5厘米,衬衣领应高出西装领1厘米左右。
3. 领带:领带的颜色要与西装与衬衣的颜色相协调,以单色、深色为主。领带的长度要适当,以达到皮带扣下缘为宜。系领带时,衬衣的第一个扣子要扣好;如果佩戴领带夹,一般夹在第四与第五个扣子之间。
4. 内衣:除了背心之外,最好不要再穿其他内衣,如果穿的话,内衣的领圈和袖口也不要露出来。在西装里面不应穿羊毛衫。
下面再说一说女性公务员着装应注意的问题:
女性公务员在正式场合着装应掌握“袖长及腕,裙长过膝,裤长至脚面”的原则,一般选择套装或套裙装为主,颜色应以灰色、藏青色等冷色调为主,面料可选择半毛制品或亚麻制品,后者最好混有人造纤维。但是在正式场合,忌穿皮裙。此外,还要注意以下几个细节:
1. 鞋:在正式场合,应穿半高跟鞋,鞋子颜色应与裙装颜色相协调,以黑色、棕色为宜。
2. 袜子:着裙装应当选配同肤色相近的长袜,切忌穿着抽丝、漏洞的袜子。
3. 首饰:
注意场合。一些高档饰品,尤其是珠宝饰品,适合在隆重的社交场合佩戴,不适合在工作、休闲时佩戴;吊唁、丧礼场合只适合戴戒指、珍珠项链和素色饰品。
注意协调。一般佩戴金银珠宝首饰不应超过三种,在色彩、质地上应协调一致,除耳环外,佩戴的同类饰品不宜超过一件。
注意季节。佩戴饰物时,颜色应与季节相符合,金色、深色饰品适合于冷季佩戴,银色、艳色的饰品适合于暖季佩戴。
日常公务来往的礼仪:举止礼仪
举止礼仪包括很多方面,与我们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密不可分,今天我给大家重点说一说有关眼神、站姿、坐姿和递接物品四个方面的礼仪知识。
1. 眼神。人们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神是展示心理活动、传递信息和思想的媒介,这里给大家说一下三个目光注视的礼仪区域:
公务凝视区。这个区域是以两眼为底线、额中为顶角形成的一个三角区。在公务交谈时,如果你看着对方的这个区域就会显得严肃认真,对方也会觉得你有诚意。
社交凝视区。这个区域是以两眼为底线、唇心为下顶点所形成的倒三角形区域。通常在社交场合使用这种凝视,能给人一种平等而轻松的感觉,营造出一种良好的社交气氛。
亲密凝视区。这个区域是从双眼到胸部之间。这种凝视往往带有亲昵和爱恋的感情色彩,一般应在关系亲密的人之间采用。
2. 站姿、坐姿。一句老话叫“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就是强调我们无论是坐还是站,都应该有一个标准,来体现自己的精神风貌和内在修养。
站姿要求头正、肩平、臂垂、躯挺、腿并,两脚尖外展成45度夹角。坐姿男女要求有所不同,男性公务员的标准坐姿要求上身挺直,双肩正平,两手自然放在两腿或扶手上,双膝并拢,小腿垂直落于地面,两脚自然分开成45度;女性公务员的标准坐姿同样要求上身挺直,双肩正平,两臂自然弯曲,两手要交叉叠放在两腿中部,并靠近小腹,两膝并拢,小腿垂直落于地面,两脚尖朝正前方。关于站姿和坐姿平时大家已经很注意了,我就不再详细说了。
3. 递接物品。大家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递物与接物是经常要做的事情,下面简单说说需要注意的一些常识性规范:
在递物时,应该双手递,以示对对方的恭敬与尊重。如果是文件、名片等,应将正面朝向对方;如果是尖利的物品,应将尖利一方朝向自己,而不应指向对方。
在接物时,应该双手接,对接过来的物品要表示关注,同时点头示意道谢,不应该漫不经心。
简单的说,就是递接物品时,应该双手递,双手接。
简析日常公务来往的礼仪_职场礼仪_网
工作中,人与人发生社会交往最多,人际关系也最密切、最微妙、最复杂,因而更需要通过讲究礼仪,创造一个和谐、文明、高效的工作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简析日常公务来往的礼仪,欢迎大家阅读。
一、 仪容礼仪
男性公务员一般做到面部清洁即可,只是发型方面有一些特殊要求,比如:不宜剃光头,也不宜蓄胡子、留长发,一般有“前不过眉,侧不过耳,后不及衣领”的说法,也不得漂染彩发;女性公务员发型一般以短发、束发和盘发为宜,不应漂染艳丽的彩发,化妆方面,要求比较多一些,要化淡妆,尽量做到美化、自然、得法、协调,并且不宜在公共场合化妆,如果确实有特殊需要,可在化妆间或洗手间进行化妆。
二、 着装礼仪
着装一般有这么几个基本要求:整洁美、整体美、个性美、协调美。协调美有一个TPO原则,即着装要与时间(time)、地点(place)、场合(occasion)相协调。小编今天重点给大家分别讲一下男女公务员着正装的一些礼仪规范:
男性公务员在正式场合着装应保持在三种色彩之内,一般以黑色、深蓝色、灰色西装为宜,白色或浅色衬衣,系领带,穿深色皮鞋、深色袜子。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在正式场合忌穿宽条纹西装,衬衣在隆重场合最好是白色的,不要穿运动鞋或布鞋,袜子忌穿白色或者是尼龙丝质的,此外,男性公务员穿着西装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细节:
1. 扣子:穿单排两扣西装,只扣上面一个扣子;单排三扣西装,一般可扣上面两个或中间一个扣子;双排扣西装,应将纽扣都扣上。正式场合穿西装一般应扣上扣子,落座后可敞开。
2. 衬衣:穿西装时,应配长袖衬衣,系领带,若不系领带,衬衣的第一个扣子不要扣上,衬衣袖应长出西装衣袖约2.5厘米,衬衣领应高出西装领1厘米左右。
3. 领带:领带的颜色要与西装与衬衣的颜色相协调,以单色、深色为主。领带的长度要适当,以达到皮带扣下缘为宜。系领带时,衬衣的第一个扣子要扣好;如果佩戴领带夹,一般夹在第四与第五个扣子之间。
4. 内衣:除了背心之外,最好不要再穿其他内衣,如果穿的话,内衣的领圈和袖口也不要露出来。在西装里面不应穿羊毛衫。
下面再说一说女性公务员着装应注意的问题:
女性公务员在正式场合着装应掌握“袖长及腕,裙长过膝,裤长至脚面”的原则,一般选择套装或套裙装为主,颜色应以灰色、藏青色等冷色调为主,面料可选择半毛制品或亚麻制品,后者最好混有人造纤维。但是在正式场合,忌穿皮裙。此外,还要注意以下几个细节:
1. 鞋:在正式场合,应穿半高跟鞋,鞋子颜色应与裙装颜色相协调,以黑色、棕色为宜。
2. 袜子:着裙装应当选配同肤色相近的长袜,切忌穿着抽丝、漏洞的袜子。
3. 首饰:
注意场合。一些高档饰品,尤其是珠宝饰品,适合在隆重的社交场合佩戴,不适合在工作、休闲时佩戴;吊唁、丧礼场合只适合戴戒指、珍珠项链和素色饰品。
注意协调。一般佩戴金银珠宝首饰不应超过三种,在色彩、质地上应协调一致,除耳环外,佩戴的同类饰品不宜超过一件。
注意季节。佩戴饰物时,颜色应与季节相符合,金色、深色饰品适合于冷季佩戴,银色、艳色的饰品适合于暖季佩戴。
三、 举止礼仪
举止礼仪包括很多方面,与我们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密不可分,今天我给大家重点说一说有关眼神、站姿、坐姿和递接物品四个方面的礼仪知识。
1. 眼神。人们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神是展示心理活动、传递信息和思想的媒介,这里给大家说一下三个目光注视的礼仪区域:
公务凝视区。这个区域是以两眼为底线、额中为顶角形成的一个三角区。在公务交谈时,如果你看着对方的这个区域就会显得严肃认真,对方也会觉得你有诚意。
社交凝视区。这个区域是以两眼为底线、唇心为下顶点所形成的倒三角形区域。通常在社交场合使用这种凝视,能给人一种平等而轻松的感觉,营造出一种良好的社交气氛。
亲密凝视区。这个区域是从双眼到胸部之间。这种凝视往往带有亲昵和爱恋的感情色彩,一般应在关系亲密的人之间采用。
2. 站姿、坐姿。一句老话叫“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就是强调我们无论是坐还是站,都应该有一个标准,来体现自己的精神风貌和内在修养。
站姿要求头正、肩平、臂垂、躯挺、腿并,两脚尖外展成45度夹角。坐姿男女要求有所不同,男性公务员的标准坐姿要求上身挺直,双肩正平,两手自然放在两腿或扶手上,双膝并拢,小腿垂直落于地面,两脚自然分开成45度;女性公务员的标准坐姿同样要求上身挺直,双肩正平,两臂自然弯曲,两手要交叉叠放在两腿中部,并靠近小腹,两膝并拢,小腿垂直落于地面,两脚尖朝正前方。关于站姿和坐姿平时大家已经很注意了,我就不再详细说了。
3. 递接物品。大家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递物与接物是经常要做的事情,下面简单说说需要注意的一些常识性规范:
在递物时,应该双手递,以示对对方的恭敬与尊重。如果是文件、名片等,应将正面朝向对方;如果是尖利的物品,应将尖利一方朝向自己,而不应指向对方。
在接物时,应该双手接,对接过来的物品要表示关注,同时点头示意道谢,不应该漫不经心。
简单的说,就是递接物品时,应该双手递,双手接。
四、 电话礼仪
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利用电话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商洽问题、回答事项,是一种普通的工作手段。正确使用电话可以树立良好的形象。今天为大家重点说一说有关接、打固定电话方面的礼仪知识。
打电话:
时间选择。公务通话一般应在办公时间内进行,而不应在下班之后打,更不应选择在深夜、凌晨及午休、用餐、公休假时间。再者,一般不宜过长,以不超过五分钟为佳。
表述得体。打电话时,声音不要太大,要首先自报家门,说说自己的单位和姓名,打错电话应该主动道歉。通话中断时,应立即再拨,并向对方说明,而不应等接电话一方把电话打过来。
举止得体。打电话时要聚精会神,不要抱着电话四处走动、仰坐、斜靠、歪躺或趴在桌子上,不要嚼东西,此外,电话要轻拿轻放。
接电话:
及时接听。接电话时遵循“铃响不过三”原则,以铃响三次左右为宜,电话铃一响,应该及时接听。
文明应答。接电话时应主动问好并自报家门,如果对方打错电话,要耐心向对方说明,挂电话时应由打电话的人先挂断电话。通话中断时,应当等打电话一方把电话拨过来。
做好记录。公务电话通常需要做记录,特别是遇到重要事项,要认真做好记录,如果听不清楚,可以请求对方重复一遍。
以上都是有关接、打固定电话方面的礼仪知识,而手机也已经成为大家生活中密不可分的部分了,下面就简单的说说用手机时应注意的一些细节:
不在公共场合,尤其是楼梯、电梯、路口、人行道等人来人往之处旁若无人地使用手机
不在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以免发生车祸
不在飞机上使用手机,以免干扰导航系统
五、 握手礼仪
公务员在握手时,应注意先后顺序,不能贸然行事,所以,今天重点给大家说一下握手的先后顺序问题,握手有这样几个固定原则:
年长者与年幼者握手,年长者应先伸手
长辈与晚辈握手,长辈应先伸手
老师与学生握手,老师应先伸手
女士与男士握手,女士应先伸手
已婚者与未婚者握手,已婚者应先伸手
社交场合的先到者与后来者握手,先到者应先伸手
职位、身份高者与职位、身份低者握手,前者应先伸手
另外,一些特殊情况下握手的顺序是这样的:
社交场合同时与多人握手,应先尊后卑,先女后男,先近后远,依次进行
接待来访者时,主人应该先伸手与客人握手;客人起身告辞时,客人应该先伸手与主人握手告别
六、介绍礼仪
一般本着“尊者优先”的原则,先将职位低的人介绍给职位高的人,先把男士介绍给女士,先把晚辈介绍给长辈,先把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
七、行进礼仪
1. 单独行进礼仪。当与客人单行行进即一条线行进时,标准的原则是前方高于后方,以前方为上。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应该让客人在前面行进。
2. 并行行进礼仪。
与客人同行,应该让客人走在中央或者走在内侧
一位男士与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女士同行,男士应走在外侧
两位男士与一位女士同行,应该让女士走在中间
夫妇二人陪同长辈外出,丈夫应走在外侧,长辈居中,妻子走在内侧
在车辆较多或路灯昏暗的地方,走在外侧的一方应先行几步,提醒并照顾他人
3. 上下楼梯行进礼仪。
上下楼梯均应靠右单行行走,不应多人或并排行走
为人带路上下楼梯时,应走在前面
上下楼梯时,不应进行交谈,更不应站在楼梯上或楼梯拐弯处进行深谈,以免有碍他人通过
男性与长者、异性一起上下楼梯时,如果楼梯过陡,应主动走在前面,以防对方有闪失
上下楼梯时,既要注意楼梯,又要注意与身前、身后的人保持一定距离,以防发生意外
上下楼梯时,应注意姿势、速度。不管自己有多么急的事情,都不应推挤他人,也不要快速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