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基层党支部公开承诺书_承诺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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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为了进一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创先争优”工作落到实处,本支部公开承诺如下:
首先,认真学习,思想重视。认真学习xx大及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深入领会“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更好地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其次,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己的责任感,增强事业心,努力适应各种环境,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找准工作中的难点,不断摸索适合自己的方式方法,做到活学活用,一切目的为了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整顿作风,创先争优。加强工作作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坚决做到“五个决不”: ①决不利用工作之便“索拿卡要”;②决不参与赌博;③决不醉酒驾驶;④决不违反规定大办婚丧喜庆事宜;⑤决不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炒股、玩电脑游戏或到歌舞厅、洗浴场所休闲娱乐。
第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我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学校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同时,要廉洁自律,做老实人,办老实事,拒腐蚀永不贪。
我承诺,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乐于奉献,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
(签名):
20xx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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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一、现阶段工作情况总结
皇城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沈河区政府和沈河区纪委的指导下,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梳理,积极报送并在网上公示我街行政权力项目条列,全面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积极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加大政务公开和宣传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
皇城街道办事处将政府公开工作纳入办事处班子会议议程,并作为一项常项工作、重点工作来抓。街道由行政办牵头,其他职能科室积极配合。在每个社区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进行系统培训。同时,在各社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区居民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2、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街道在全面公开各科室主要职能、岗位职责的同时,结合具体工作职能,实现了对外公开与对内公开结合。在对外公开上,本着透明、简便、高效的原则,通过各种切实有效的宣传手段,实现了各项主要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最大限度的公开。在信息报送上,多条被沈河政讯采用。公开目录和工作指南也在沈河网站上发表,使皇城地区的亮点、重点工作充分展现在各级领导和广大居民面前;在对内公开上,实行了重大工作的民主决策和管理。每周召开班子办公会议,各位班子成员相互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实行了每月制定工作要点制度,并进行跟踪督查;实行季度工作调度会制度,各部门相互了解工作情况,增加了工作动力;通过这些有效方式,办事结果得到最大程度的公开,从而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深入。
3、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
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沈河区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皇城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在全街开展“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围绕“公开权力服务民生”的主题,在各个社区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西华社区、平顺社区、翠生社区举办了政务公开说明会,向居民讲解政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让居民了解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并进行现场答疑互动;帅府社区、正义社区在社区门前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将宣传活动延伸至网格,社区工作人员进网格入家庭向居民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随时解答问题。全街共发放各类宣传品20xx余份,有500余名居民参加了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50余件,为促进地区软环境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皇城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政府行政管理创新工作,现阶段的工作形式还比较单一,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面向群众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大,活动形式还不够新颖,无法很好的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切实诉求。针对这些实际现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结合区政府和区纪委的正确要求,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对社会事业等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百姓民生的工作,细化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1、建立健全了低保工作的公开制度:在街道采取低保审批流程上墙。2、建立健全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公开制度:在街道采取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流程、投诉举报电话上墙,在社区采取入户走访。3、建立健全了养老保险工作的公开制度:在街道采取养老保险工作流程、投诉举报电话上墙,在社区采取入户走访、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宣传等方式方法。4、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在中街商业街举办计划生育办事程序宣传。
二是对商业街管理、审批这类敏感度高的工作进一步透明化。例如在中街商业活动审批中,对于已经酝酿成熟、手续完备的项目,当场审批完毕,对于手续不完备的项目,我们公示了对审批手续的详细要求和审批流程,并公开了咨询电话,还设立了投诉信箱,商家来访日等,建立“民意表达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和发展、繁荣中街有机的结合起来。
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为进一步推进皇城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办事处下大力气加强软硬件载体建设,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创建了中街信息网,为建设“网上中街”奠定了基础。二是各种政务公开板上墙。制定了公正履行行政职责公示规范,在办公楼走廊上墙公开。同时,各科室、主要职能、岗位职责和办事规则一直上墙进行公开。在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皇城街道不断规范工作秩序和程序。
(三)以公开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
为了更好的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使其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我们以政务公开日为契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召开了社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会,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下一步,我们还将开展创建“政务公开示范社区”,建立起长效的工作机制,真正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使地区居民满意。
2025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今年,东城街道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务,促进社会和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今年来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设立了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经办人员具体承办的四级责任体系,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一方面,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另一方面,制定了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主动公开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对应当让公众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二是力促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我们把政务公开与各项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建立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充分利用“东城街道门户网站”、“农民信箱”、东城街道党员之家博客等,使其作为街道和辖区内社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为进一步推动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办事处、社区还统一安装了社区宣传橱窗,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四、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服务意识
政务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街道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各科室、各社区开展业务知识集中培训、研讨等,提高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把关。严格遵照信息发布程序,建立健全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领导、办公室、信息员三级审查复核制度,至今未发生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的错误公开事故。
五、创新形式,务求实效
为了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街道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了一些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
一是栏、墙公开形式。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窗、政务公开墙等。街道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把办事人员形象照、办事程序的流程图、各项规章制度等一一进行公开,并在门口醒目处设置了办事处示意图,方便群众查询。二是传媒公开形式。如利用电视、报纸进行公开等。三是资料公开形式。我们将办事处的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岗位职责等内容汇编成册,分发到各办公室,便于群众监督、咨询、办事。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街道在扩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着某些不足,如公开信息量不大;上报信息不及时;政务公开手段落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措施和方法单一等。
今后,我街道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实现公共服务新观念,把人民视为服务对象,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的实现。二是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的深化提高。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都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四是继续抓好政务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政府工作的新要求,在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大胆试验,总结新经验,提出新办法,加快发展电子政务,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坚持在发展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不断把我办事处政务公开推向深入,不断提高办事处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建设和谐东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诚信考试公开承诺书范文
本人自愿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等其他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五、本人签此诚信考试承诺书,同时也对学校组织的其他考试诚信进行承诺,并严格遵守其他考试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精选诚信考试公开承诺书
为维护学校期末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党员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党员的自律意识,带头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学院学生党支部决定在即将到来的学校期末考试中,要求党员在本承诺书上签字,以此表明其对考场纪律的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一、在期末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二、本人承诺在复习迎考期间会尽自己的努力考出好成绩,认真复习、主动帮助其他学习有困难的同学。
三、本人承诺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秩序,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也不帮助他人作弊,身边如有同学有作弊的倾向会及时阻止。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公开承诺书
考试规则:
一、考生务必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下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持续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状况,要离开考场时,务必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务必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带给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签名: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财政党员公开承诺书
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结合工作实际,我镇财政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强机关干部队部建设,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
三、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周到,首问负责,有问必答,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水平。
四、依法履行行政职能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政务公开,严格公开承诺事项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处理财政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努力创建和谐社会环境。
五、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做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特事特办,急事快办,要事督办。
六、关注民生,认真落实有关财政惠民政策,确保各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经费。
七、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八、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九、加强财政监督职能,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一系列财政法规,建立和健全会计监督机制和各项会计制度。
老城镇财政局
年 月 日
财政党员公开承诺书
我本人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学校科学发展,__初中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工作作风,我向全校师生公开承诺:
一、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章,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工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二、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筑牢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学习意识、效率意识,努力提升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支委委员带头深入各处室、各班级进行对口调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广大师生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学校教学、管理等方面热点、难点问题。
三、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各项规定,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升工作效率。
四、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办公经费的支出,坚持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用品。大力倡导绿色办公,建设节约型校园。
五、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规范权力行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做到基础建设、职称评审、教师招聘及其他重大工作事项的公平、公正、公开,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营造风清气正、勤政廉政的工作氛围。
六、带头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做到管理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确实把全校师生利益摆在工作的第一位。
七、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切实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有效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以上承诺,请予监督。
2025年教师党员公开承诺书
根据此次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学习、依法执教。认真组织和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主动自觉的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爱岗敬业、弘扬师德。热爱工作、尽职尽责,注重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抛弃不放弃每一位学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协助班主任搞好班级管理。
三、刻苦钻研、严谨治学。带头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多向优秀前辈请教学习,不断增强自己的教学能力。积极组织和参加教研活动,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而不懈努力。
四、联系群众、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主动沟通思想,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维护稳定和谐的工作局面。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和形象,共创文明校风。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五、廉洁从教,弘扬正气。坚守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承诺人:
承诺时间:XX年XX月XX日
关于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规定,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认真开展履职践诺活动,抓好党员亮牌示范、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三、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
四、构建文明和谐社区。努力完成本社区服务居民的工作和重点任务,以服务居民为中心、服务基层为原则,积极为民办实事。
五、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党员整体素质。积极参与精神文明社区创建,提高为居民服务的水平、为维护群众利益献计献策。
六、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安定和谐的社区。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来抓,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全力构建城市新型和谐社区。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党务公开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执政水平,党总支和实体各支部,根据上级党委关于推行党务公开要求,在今年8月底制定和实施《关于xx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通过学习与讨论,动员与布置,督促与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增强了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现就xx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主要做法
(一) “五项措施”,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的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xx党组织成立了开展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督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党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实施推进,总结考核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同时,结合工作特点与情况,借鉴和吸取城投系统好经验和好做法,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2、加强宣传动员。一方面,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加强宣传力度,加深党员对党务公开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公开工作氛围。另一方面,利用网站、公开栏对党务公开内容进行宣传。
3、加强制度建设。为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党总支在制定《xx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有党内实施党员“三先”制度,“三重一大”重大决策制度,党内议事制度,党员权利保障等制度,进行了重申与学习,并创新建立和实施了“党员讲坛”制度,党员的入党答辩制度。
通过党内民主制度实施,使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了保障,党内监督得到加强,促进xx党组织建设更加科学化、民主化。
4、加强党务公开与企务公开的同步推进,平衡发展,企业在推进党务公开在形式,内容,程序等方面与企务公开有着关联性,因此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时,注重党务公开与企务公开分头实施,整体推进,以此达到互相促进,互相提高,从而使民主程度更深化,更能使党员群众接受和认同。
5、加强考核责任。严格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负责,督导小组了解群众意见,提出改进建议,同时负责对公开的形式、内容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三个方面”,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持久性。
1、设立党务公开栏和建立党务公开网。为便于群众监督,及时反映党务公开的进展情况,在各实体单位设置了党务公开栏和征求意见箱, 党总支在网上建立了“xx党组织党务公开平台”,除了严格按照公开目录,规定内容进行公开外,我们还将一周党群工作安排与近期党群工作动态予以公开,让广大职工能及时了解,广泛参与民主监督党群工作情况,以提高党群工作诚信与质量。
2、接纳群众意见,加强党群沟通。积极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结合党员和群众需求,对党员群众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按照程序申报核准后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确实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具体情况,最大化地保证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建立党群沟通机制,将涉及党内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组织改选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为民办实事的进展情况公之于众,对来访的党员群众热情招待,虚心倾听,认真笔录,对党员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高效性。
3、坚持党务公开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注重以党务公开加强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一是对党组织理论学习、落实廉洁自律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政准则》情况、领导班子阶段性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等进行公开。
二是对党员教育、发展、管理情况,听取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实际困难,办理、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等情况进行公开,对党员发展严格按照党组推荐,支部讨论,征求群众意见,严格政审,入党答辩,支部大会通过等程序;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实施,切实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主要成效
一是强化了党内监督。推行党务公开,将党务和企务工作中宜于公开的事项,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使党员不仅知道党组织决定做什么、怎样做,而且也知道做到什么程度、达到了什么效果 ,从而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二是密切了党群关系。推行党务公开,畅通了党组织联系党员群众的渠道,增进了党群之间的信任与和谐,得到了职工群众的大力拥护和支持,激发了职工群众参与党内事务工作的热情,畅通了思想交流,意见交换渠道,达到了企业的和谐统一。
三是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党务公开与源头治腐各项工作一起抓,互为依托,互为促进,通过党内事务与全过程监督公开,提高了党务活动的透明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目前,党务公开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并初显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党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推进程度不一;二是各党支部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一致,实际操作上还缺乏一定有特色有实效的工作方法;三是党务公开工作虽然已全面推开,但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解决方法还不够科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积极性。丰富公开形式、载体,侧重公开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总结经验,常抓不懈,推动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是全面积极稳妥推进公开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组织各支部全面探索、稳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把党务公开工作引向纵深,使之真正成为党群沟通的渠道。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为了党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强化党务公开工作群众监督职能,发挥各种信息交流平台,强化舆论监督。同时,加强党内督察,促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大局,尽早实现“绿色排水,智能排水,和谐排水”以及创新发展作出贡献。
个人公开承诺书参考
为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本人结合岗位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以自学为主,同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比较,写出政治理论学习心得体会。
第二,增强自己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到企业改革发展中。在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企业,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第三,自觉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养成好的生活作风,求真务实,言行一致,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当老实人,廉洁自律。
第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严于律己,情趣健康,公道正派。
承诺人:
承诺时间:XX年XX月XX日
关于大学生党员公开承诺书
公开承诺事项
1.作为一名学生党员。我的主要目标就是努力学好专业知识,保持前三名的优势。三年的学习历程我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在最后一年更加不会松懈。
2.作争做一名先进党员。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增强自己的理论功底。我考得是公务员,更加让我觉得政治理论提升的重要性。所以以后的日子更要加强学习,争取有质的突破。
3.作为一名班干党员,我要尽本职把自己的事干好,更应该起着先锋模范作用,不关要宣传党的先进性,更应该以身作则。
(盖章)
优秀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书范文
1.发扬民主。团结本村二委班子一班人,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村事两委班子集体讨论,重大事项递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在村民代表会议、党员民主生活会上通报。
2.谋求发展。积极寻找适合箬塘村发展的路子,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完成塘下张自然村村庄整治。完成塘下张自然村通村公路建设,完成箬塘村住房改造工程。
3服务群众。带领村两委班子成员全心全意为村民群众服务,开展“三民工程”建设。进行农民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关心群众疾苦,做好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
4.廉洁奉公。以身作则,清正廉洁,管好家理好财,村内建设工程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
5.加强党建。搞好党支部班子建设,认真带培后备干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在全体党员中积极推进“争选创优”活动,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承诺人:
优秀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书范文
为贯彻落实党组织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本人对照优秀党员标准,结合岗位实际,现就20xx年度的工作、学习等方面作出如下承诺:
1、带头学习提高。参加学习不缺课,心得自己写,试卷自己答、论文独立完成,考试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
2、带头争创佳绩。创新工作思路,力争成品油运输市场有突破,分公司利润增长10%,安全四指数比去年下降10%,有一项工作经验在公司推广。
3、带头服务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坚决作到包保对象不出现越级上访的问题。
4、带头遵章守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社会公共道德,勤政廉政,自身不受到任何廉政责任追究。
5、带头弘扬正气。始终保持党员干部形象,讲规矩,懂程序,不犯自由主义,不背后说事,不背后议论人,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用实际行动树立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
我承诺将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以身作则,做到诺必践、诺必行、诺必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党争光增彩。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校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
1、思想重视,成立机构。
学校建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小组,一是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二是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全面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这两个小组的成员组成人员既有学校行政人员,又有普通教师代表,体现了代表性、广泛性。我们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收集教职工及学生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政工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开的内容的真实性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责任到人,职责分明学校坚持校长负责,广大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校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推行校务公开与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此作为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师生员工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校务公开工作,及时收集公开内容和群众对校务公开结果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负责材料的分类整理保管。
(1)校长对校务公开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对校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
(2)分管教师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的公开项目负重要责任,对其分管的负责人履行校务公开制度负主要责任。
(3)经办人员对其从事工作的公开项目负当事人责任。
二、健全制度
全面推行校务公开需要完善的制度作保障,我们加强了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凡涉及教职工利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一律公开,为使校务公开工作更加及时、全面,专门开设了校务公开栏,具体内容如下:
(1)政务栏:学校重大决策、规章制度等。教师职称评聘的任职条件、评聘程序、推荐人选等。师生评优评先条件、名额,推荐人选等。
(2)收费栏: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准文号、有关政策等。
(3)财务栏: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大数额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教职工奖金福利分配等。
2、校务公开采取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以事前公开为主;固定公开与灵活公开相结合,以固定公开为主;文字公开与口头公开相结合,以文字公开为主的原则。在途径和方式上主要有通过全体教师会直接参与、设立了校务公开专栏和收费公示专栏、意见箱、举报电话,并通过会议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3、强化监督,加强制约是校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保证。为确保公开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们建立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健全了监督机制,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参政议政,鼓励教职工积极行使监督权,对校务公开进行全方位监督,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工作中,我们认真做到校务公开工作的“四个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学校管理目标相结合;与规章制度相结合;与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为使校务公开的内容具有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我校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校务公开工作制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建立了校务公开工作档案,把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记录在册,以便接受监督和检查。凡事关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学校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校务活动都予以公开,确保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三、确立形式,规范程序
为了搞好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建设,本着校务公开的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基本载体是教代会,目的是搞好学校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根据校务性质的不同,分别通过以下形式和程序实施校务公开:
1、校务公开内容分在校内公开和向社会、家长公开两部分。我们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规范的校务公开阵地:校务公开栏、意见箱,监督电话。在校内公开的主渠道是:编印书面材料发给教职员工,在校务公开栏、宣传栏、通知栏、墙报或广播里公布,或在党政工联席会议、全体教工会议、教代会、党员民主生活会上通报;在向社会、家长公开方面,主要是按公布范围,通过发放公开信、告家长书、公告和借助校讯通等进行告知,公布有关项目,接受群众监督。
2、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和主要渠道,我们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改革措施,管理制度以及学校的重大事项,各项工作均经教代会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教代会每年召开一次;校务会对教职工的教代会提案认真研究,对合理化建议进行分门别类,责成有关部门限期作出答复和处理。学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每学年接受一次教师测评,请全校教职员工参与评判、打分,以提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规范学校的科学管理。同时采用党政工联席会、行政会,工会委员例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等形式通报校务公开情况,接受审议监督。
3、公开收费的政策、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数额等。通过具体细致的公开,使群众看得清清楚楚,想得明明白白,从根本上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
4、对于重要校园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其他重要项目安排,经班子集体讨论提出方案,由校长代表班子,向党政工团联席会议或教工代表大会通报,通过后贯彻执行。
四、收获展望
实行校务公开,学校中的大小事情,件件桩桩都公开了,群众心里明白,领导心里坦然,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猜疑与误解减少了,理解与支持加强了,改善了干群关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了依法办事,民主管校的自觉性,增进了班子团结,这样全校上下形成了巨大的凝聚力,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提高了学校办学的透明度,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的事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把学校当成自己的家。
交通运输管理所公开服务承诺书
二、主要职能我所是由法律、法规授权,在县委、县政府及县交通局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机构,肩负着全县客运、货运、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以及运输服务等六大行业的监管工作,承担着全县道路运输运力规划投放、站点布局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及相关运输服务行业规范等职责。
三、服务内容
1.四级、五级客运站及简易站经营许可;
2.县内农村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及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审批;
3.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
4.二类、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及一、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许可;
5.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经营许可;
6.道路货物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经营许可;
7.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8.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许可;
9.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四、服务对象全县各道路运输业户
五、服务承诺
1.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努力提升运管社会形象;
2.公开办事程序,落实首问责任制和按时办结制,营造优质服务环境,竭诚为广大运输业户服务;
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政府公开招标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
工业设计
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 付款条件
9.1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 技术资料
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 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迟延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 合同修改
22.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履约保证金
26.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 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 各执 份。
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1份,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1份。
政府公开招标合同
政府公开招标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 付款条件
9.1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 技术资料
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 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迟延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 合同修改
22.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履约保证金
26.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 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 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 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最新政府公开招标合同_合同范本
最新政府公开招标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 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 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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