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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范文_保险工作总结_网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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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我市的养老保险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以改革、稳定、发展为大局,认真抓好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突出抓重点、攻难点,进一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截止5月底,全市共为6063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1714x元,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其中市直有离退休人员2765,发放823x元。当期没有出现新的拖欠。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保发放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工作责任制,始终将确保发放作为工作的根本目标紧抓不放,使保发放始终得到高度重视。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资金调度办法,合理使用中央财政补贴,强化了资金的预算管理,有效缓解了各县(市、区)的资金压力,为资金筹措到位打下了基础。

三是坚持并完善养老金发放监控制度,实行养老金发放情况按月内部通报和向社会公布制度,按照要求统计发放情况并认真核实数据,及时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确保发放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是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今年6月份,我市围绕规范统筹项目、巩固社会化发放、切实做到足额支付对各县(市、区)进行了检查督促,并通过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重点督办,力求消除工作死角,实现了全市当期无拖欠。

(二)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1、加强领导,强化征缴力量。处领导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征缴工作进行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征缴工作得到组织保证。同时单位抽调专车,积极下企业、跑银行催缴养老保险费。由于领导的重视,全处自上而下层层联动,形成了大家都来关心基金征缴的可喜局面。通过努力,大部分企业法人代表对养老保险工作也非常重视,想方设法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2、加大清欠力度。今年年初我们就对对清欠工作进行了部署,研究制订一些了具体措施,如签订还款协议、对欠费大户进行通报、商讨资产抵押等,并且进行了落实,有重点、有目的对欠费大户企业进行了专门走访,与法人代表进行面对面磋商,督促其缴纳养老保险费。通过努力,上半年全市已清欠296x元。

3、抓目标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竞争激励机制。为积极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我们把全年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分解到月,细化到征缴科室,落实到人头,逐月考核评比。此举不仅使征缴科室职责更明晰,同时也增加了征缴科室人员的责任感,调动了工作主动性,还形成了科室之间的比、学、赶、超新局面

4、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于欠费10x元以上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并逐月将其清欠情况向四大班子领导、各职能部门和主管局(委)进行通报,便于各级领导决策,及时和各部门沟通并加强配合,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清欠合力。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对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已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程序强制收缴。

6、做好收入申报工作,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市保险处于3月开始开展了市直参保企业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以此切入点,全面检查参保单位执行政策情况,对违规企业实施重点稽核。

由于措施得力,征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我市的确保完成基金数为2850x元,全市上半年实征养老保险费1348x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7.。

(三)扩面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今年扩面工作的重点是新开办企业、私营个体企业和各种性质的临时用工,职工构成情况复杂,人员流动性大,企业缺乏参保的自愿性,针对这种这种状况,市保险处采取有效措施,一手抓扩面,一手抓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全面促进了扩面工作的开展。

1、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意识。为使参保单位和人员对社会保险政策有更深的了解,我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员工的社会保险意识,树立参保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观念,增强企业、职工的参保积极性。

2、创新工作机制,对参保单位实行上门服务。服务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扩面工作的开展,为此我们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式,积极实行上门服务,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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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委托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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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电子信箱:

第一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甲方为了资金有效运作以获取投资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投资增值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第二条 乙方将受托资金用于期货投资与股票投资,不得挪作其它用途。

第三条 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20xx年 月 日前,将甲方的资金*万元存放入乙方银行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四条 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

第五条 乙方按当日收盘的净权益制作资金累计收益率曲线,在每周日发到甲方电子信箱。

第二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努力实现甲方投资收益最大化,但乙方没有义务承诺或保证受托资金一定会获得收益或者不能遭受损失。

第七条 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但不能参与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资决策。

第八条 资金的运作如果发生亏损,乙方无权要求甲方缴纳管理费。

第九条 当日结算后资金损失额(期初资金-当日结算后净权益)一旦达到初

电子信箱:

始资金额的 30 %,在双方有新的协议之前,将暂停一切操作。如若甲方要求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将持仓头寸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十分钟内及时予以平仓(若因涨跌停板无法平仓,则在可平仓的时候立即平仓;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将剩余资金(期初资金-亏损)在7个交易日内交还给甲方。

第十条 除因本合同规定而不应收取管理费的情况外,乙方向甲方收取管理费。期末盈利率不高于100%时,管理费为该资金盈利的5%;期末盈利率在100%以上,100%以内盈利管理费为该部分盈利的5%,超过100%部分盈利收取该部分盈利的10%。

第十一条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第三章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甲方、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若甲方违约或者要求解除协议:

如果投资发生亏损,则亏损部分完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资盈利,则乙方提取收益的40%作为帐户管理费用。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五条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合同终止;

1、 委托管理期限届满;

2、 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根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 帐户的清算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终止次日对该资金进行清算。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使资产以货币形式存在(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并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处理该帐户的损益。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7个交易日内将甲方按合同约定该得资金返还甲方(若订立新合同,则按照新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乙方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0.3 %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六章 本合同术语的解释规则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清算价值的计算以期满日清算后资金余额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中提到的“盈利”指委托终止时的清算价值减去此帐户的初始资金额后的正值;负值即为“亏损”。

第二十四条 盈利率为盈利与委托管理帐户初始资金额的比率。

第二十五条 净权益=期末余额+浮动赢利-浮动亏损

第二十六条 期末余额=期初金额+平仓赢利-平仓亏损-手续费-交割手续费-税金-交易所风险基金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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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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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

申请要求

1.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培训费____________万元。

2.被申诉人承担仲裁费用。

理由与事实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订一份《员工培训协议书》,合同约定由申诉人联系美国__________大学房地产开发学院,选送被申诉人前往进修学习并支付一切费用,学成必须为公司服务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被申诉人学成回国后,未到本公司就业,而是到香港驻内地_____________公司工作,现根据合同要求被申诉人赔偿____________万元的损失。

此致

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

__________(市)____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_________________协议一份。(略)

出国证书一套。(略)

费用支出票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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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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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贸易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赵________________,总经理。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大街_____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申请人已就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案的解决,向你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贵会仲裁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所欠货款。根据申请人近日得到的消息证实,被申请人由于长期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已出现变卖车辆、转移资产,试图逃避债务的动向。

为确保申请人的经济利益能在仲裁裁决之后得以顺利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你会申请:_________________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仲裁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80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之其他财产。如因申请采取仲裁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则本申请人愿负一切赔偿责任。

此致

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附:_________________

1。被申请人开户银行情况及财产状况说明书一份。

2。申请仲裁保全措施担保书一份。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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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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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杭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开发区社发局组织人员突击检查了杭州盈康养老服务中心等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检查了各养老服务机构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用电用火、值班制度、消防器材配备、电线老化等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各单位入住人数、床位数量等基本情况及单位安全责任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询问。

从检查情况看,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个别养老服务机构的部分消防器材老化、生活杂物乱堆乱放等现象,检查组要求机构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开发区社发局要求辖区内各养老机构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查漏补缺,做细做实各个环节,合理制定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保无意外事件发生。接下来,消防、民政等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力度,定期指导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的自防自救能力,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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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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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交通安全通行条件,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邵岗乡多措施开展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平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乡、村分别召开会议,分层次传达县政府办文件精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排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意识,整治道路消除隐患。二是强化责任,重点整治。乡、村和相关单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对辖区的乡村道路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安全隐患地段并加以整理,做到谁的地段谁负责。三是加大投入,集中整治。根据摸排的情况,集中进行整治。面前,该乡已经树立交通警示标柱86根,填陪土石方xx00多方,其中邵三路加宽工程正在进行中,部分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正在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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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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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指导养老机构自查自改。下发《关于开展全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的紧急通知》,指导各镇(街道)和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基础情况排摸,确保消防安全责任人员、设施、管理制度三到位。并要求各养老机构开展消防隐患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整改和消除系统内部存在的各种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5月27-28日,由分管副县长许春红带队,组织县公安、消防、民政等单位到全县12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检查,对全县养老机构的运营用房、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用水用电以及各类审批手续是否齐整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摸,共排查出5个方面问题,均已制定整治计划。

三是强化部门日常协作。推动各镇(街道)和民政、安监、消防等部门建立日常联动机制,明确有关部门、镇(街道)消防安全职责,协同做好对养老机构的常态化指导。深入推动养老机构认真履行好消防安全法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以及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是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活动。要求各养老机构通过专题授课、张贴消防安全标示标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详细讲解了消防法律法规、典型火灾案例、各类火灾特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灭火器的使用及火场正确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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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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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 20xx年春运期间xx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xx市交通运输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监管,确保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在春运期间平稳有序。

道路运输方面,该局一是提前分析 20xx年xx市道路春运客流状况,开展春运客源客流调查,科学预测旅客春运出行需求,合理安排运力,做好客车调配计划。二是督促市、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及时成立道路春运组织机构,召开春运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20xx年道路春运工作方案等文件,指导春运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合作,抓好高铁站点的旅客集疏运工作,充分利用7条机场专线实施“空地联运”,扩大民航客流集散覆盖范围。四是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安全。

水路运输方面,一是加强春运组织领导,成立春运领导小组,落实带班值班制度,二是采取安全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强对重要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检查,着重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值班人员是否在岗、渡船救生衣配备是否足额等,并针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四是全力开展 “情满旅途”活动,切实将“情满旅途”活动的理念贯穿至春运工作的全过程,将活动的要求融入到春运工作的各个环节,让群众渡运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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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体系建设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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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体系建设调查报告

一、考察单位的经验

参观学习的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在全省养老服务方面,从建设规模、运营模式、经营理念、服务标准、专业程度、产业运作等方面都有很强的代表性,许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是建设规模大。乐天养老中心项目,由企业集团承建,由省发改委立项规划建设集公益事业、养老产业为一体的社会公益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规划占地40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近300万平方米,建成后可以满足3万名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一期项目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7000张养老床位,年均接待老年人9000人。x市x区民生信息服务平台,把89000民生服务中心作为民生领域“一号工程”。中心呼叫大厅设有49个坐席,“点对点”承接群众电话、短信、网站、微信等服务诉求;民生大厅设有25个窗口,“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同时,借助国内领先的“智慧民生社区项目”,将智慧移动理念植入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远程医疗、数字养生和居家养老等个性化服务,首批2万部一键通手机已免费发放到全区70岁以上老年人手中。

二是经营主体活。招远市社会福利中心,是招远市政府投资由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招远市金都医院租赁经营,集养老、医疗为一体的现代化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总投资3.1亿元,占地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设计床位620张。该中心的建设,政府给予政策扶持,要求其发挥托底保障作用,发展成为招远市集护养、休闲、医疗为一体的大型公益性养老机构。考察公办民营的单位是非政府组织在运营,他们的危机感、紧迫感强,管理、研发、服务团队精干高效、有事业心。

三是产业链条长。乐天养老中心项目在做好养老服务业的同时,重点打造养老服务产业,在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加强残障老人专业化服务。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娱乐等需要,开发老年产品用品,真正把老年服务业办成了老年产业。涉足院舍养老、医疗卫生、居家照料、老年餐饮、清洁管家、护理教育、老年用品等领域。

四是服务标准高。考察的几处养老机构都结合实际探索出一套成熟的服务标准。x市x区老年人护理中心的智慧养老模式,启用老年人服务热线12349,将服务细化为基础服务、候鸟养生、异地养老、居家养老、精神慰藉、养老护理、特殊订制服务等板块,进行量化、细化、标准化服务。参观学习的养老机构均有自己的专业培训机构和团队,从具备国家职业鉴定证书护士资格的人员中招募专业服务人员,并经过养老专业护理师培训,进行全责护理训练,同时面向社会对相关管理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如失能老人房间无异味、服务人员工作时间无空隙安排等现象,充分体现了团队管理专业化水平。所参观养老机构均实现的医养结合,如乐天养老的医养结合模式,目前医疗康复中心已与省立医院达成合作协议,将建设综合性三甲医院。乐天养老中心推进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复合养老的服务模式,其亮点在于将养老服务标准化、模块化,便于复制和推广,为解决社会养老难题做了有益尝试。

二、我县养老体系建设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县养老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助养需求多。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7.1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8%,高于全国水平(14.8%)5个百分点,其中农村老年人4.6万人,约占全县老龄人口的70%,而且每年还在递增,高龄比重逐步上升,单独居住、独自生活的老年人也越来越多,需要照顾的失能老人和半失能老人随着高龄比例增多而增加,养老需求日益增长。

二是全面推动养老体系建设。自XX年以来,我县将社会养老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惠民举措”之一来实施,制定了《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在县镇村各个层面推动养老体系建设。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场所)50处,其中公办养老机构8处(7处镇(街道)敬老院,1处光荣院),床位1153张,集中供养了74.5%的农村五保对象和24名孤老优抚对象。建成农村幸福院36处,床位720张,已运营22处;建成运营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处床位80张;民办养老机构2处(玫苑老年公寓、红枫叶老人养护院),床位252张。目前全县共有养老床位1851张,每千名老年人26 张,年底可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的目标。

三是开展多方面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博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52名(其中8名城市“三无”老人)特困老人每人每月提供20个小时的无偿上门送时服务。为336名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发放了高龄津贴。采取物质配送、生活照料及家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老人上门医疗巡诊,春节前送食用油、面粉、贴春联等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机构方面。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进展缓慢,7处镇街敬老院,已经运行多年,但未按要求对敬老院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人员现在只能由政府从其他岗位上调用。没有成立社会福利中心,导致部分孤儿和城市三无人员无法集中供养。

二是人员方面。养老服务队伍不专业,缺少专职护理人员。敬老院除镇街委派的管理人员外,没有专职护理人员。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大多年老、体弱、多病,对医疗、康复、护理的需求十分迫切,缺乏相应的医疗设施,缺少专业的医生进行值班。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由村(居)管理,运营不规范。

三是经费方面。建设运营资金不足,镇街存在对敬老院的建设资金和运营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部分农村敬老院从五保老人供养经费中列支XX年以来陆续成立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因村级经济基础薄弱,建设标准较低,达不到标准化运作的要求。

四是管理方面。养老场所隐患较多。由于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处于探索阶段,体制和政策上还不完善,大部分都是在原有闲置场所的基础上因陋就简进行改扩建,建设手续并不健全,没有通过验收或审查,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养老机构(场所)管理服务缺乏规范,目前运营的农村幸福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在管理服务上处于粗放式管理阶段,距离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的现代养老服务管理水平还有很大差距。村(居)干部对养老工作的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村两委干部认为做养老事业无利可图、担心老人在养老场所发生意外,不愿意让老年人入住养老场所,直接影响到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我县仅停留在养老服务业方面,没有形成养老产业,社会资金投入养老产业的积极性不高。

三、推动养老体系建设工作的建议

(一)建设完善养老机构(场所),实现县镇村养老服务全覆盖。根据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科学编制养老服务机构布局规划,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一是建议成立我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将老年公寓、县光荣院、县救助站(未成年人养护中心)及失能半失能老人养护院等纳入中心统一管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进医疗机构建设康复中心,实行医养结合,集中供养城市三无人员、孤儿、流浪乞讨人员、孤老优抚人员等民政服务对象及社会化养老服务对象,提高入住率、盘活国有资产。二是整合资源,通过改善提升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型。重点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高龄老人及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同时向居家老人、留守老人提供寄养代养、日间托养、家庭护理、配送餐等服务。探索打破镇街行政区域界线,建设县级综合性五保供养中心,将全县五保对象纳入县级财政供养范围。三是继续加强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规划建设。将农村养老房建设与美丽乡村、危房改造、幸福院建设和基层服务机构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分批建设,形成具备居住、医疗、娱乐、日间照料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一批公寓式(一室一厅一卫)养老房,实现医养结合、老残托养、产权集中、循环使用等多种服务功能,解决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养老难问题。四是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养老事业中来,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闲置土地、场所、设施等,开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

(二)积极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解决包括日间照料中心在内的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紧张问题,在城市建设中将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建设纳入强制性规划审批序列:由规划部门牵头负责城市社区综合用房建设工作,国土、建设、房管、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在县城和各镇新建房地产项目的社区,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社区用房面积每百户(套)2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其中不少于5平方米用于社区养老设施),并按每平方米不低于400元的标准进行装修,无偿提供给社区居委会。规划建设部门在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施工图)中明确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具体类别、建筑规模、设置位置。二是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同步建立社区家庭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教育和文化活动、助餐、保健康复、日间托老等服务。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为居住在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体娱乐、老年教育、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三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民政服务对象信息平台,将民政各类服务对象信息录入信息数据库,根据不同业务划分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救灾应急、城乡低保、各类救助、优抚对象、社区建设等不同板块。依托民政服务对象信息平台,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完善老年人救助服务系统功能,建立包括老年人健康档案、子女联系方式、居家呼叫服务等功能的信息系统,为老年人提供有效的求助和信息沟通等服务。

(三)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实现对养老行业的科学监管。一是完善制度。制定我县养老服务设施管理章程流程,推动我县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出台《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条例》、《农村幸福院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养老机构的基本规范,制定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和服务管理规范。二是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明确的机构建设、设计规范,行业准入、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完善收费机制、护理技术、食品卫生安全、医疗保障、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具体实施细则,形成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各农村幸福院成立幸福院监督委员会,做到定期公示公开幸福院账目。

(四)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规范化养老服务水平。一是明确公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配备标准。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的等级,实施分级护理服务。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服务对象生活能自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0;需要半护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需要全护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3。护理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购买,资金全额列入镇街财政预算。二是开展专业培训。全面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评定制度,加大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开展护理员职业资格考评,同时分期分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市、省两级进行中级、高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实现全县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场所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均能够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三是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工专业、护理专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工作,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提升养老机构专业化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的考评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检查督办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二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协调工作制度,积极整合资源,加强相关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民政、发改、住建、财政、编制、人社、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应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三无”、“五保”等老人的供养标准,更好地保障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完善政策扶持体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推进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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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0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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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摘要: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第一范文网,“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村养老这个被我们回避了半个世纪的课题,在人权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已经没有了回避理由。

一、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基础分析

养儿防老是中国农村几千年的传统养老方式,这种以家庭作为最基本的养老模式得以长期存在的基础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深层次研究将成为我们设计今天的农村养老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家庭养老的客观条件分析

1.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前提条件

新中国建立以前的两千多年中,中国农村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一种不发达的经济形态,低下的生产力将农民紧紧地束缚在一块块土地上而无其它谋生手段,封闭的交往形式又使农民只能依靠自身积累经验而无其它获取知识的途径。于是,对土地和耕作知识的拥有就成了社会继承与世代交替的重要内容。土地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退出生产领域后,并不放弃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子女要想获得土地必须以赡养父母为代价。同时,子承父业是传统农民家庭的突出特点,后代不仅由父母抚养成人,而且还从父祖那里学会谋生的技能,继承一定的产业和土地,这种生活上经济上的高度依赖使得他们自觉服从父辈祖辈的制约,不敢有丝毫违抗。

父辈们靠土地生产生育,培育后代;子辈们靠土地维持生活,赡养老人,土地构成百姓们家庭养老的重要经济来源。为了确保农民拥有土地,历代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土地分配政策,如井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等。除了土地制度之外,政府还通过法律条文,严禁子孙与父母分家分财。《唐律•户婚律》规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明律》规定,“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杖一百。”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稳定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

2.非货币经济是家庭养老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人类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和后工业化社会,家庭赡养功能就慢慢脱离家庭而社会化。”(1)米特罗在《欧洲家庭史》中进一步描述道:“农民经济是一种无货币经济,以致于赡养老人只在家内是可行的,提供实物在超出一定距离时就会是不可能的,因为这需要用现金支付并用此钱购买食物,而在前工业时代,在农业地区中,这两个都是不存在的。”(2)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极其落后,工第一范文网业化程度很低,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占有主导地位,在这种非货币的农业社会中,农民生产自己几乎全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要不停地生产以获得生活资料的供给,否则便无法保障自己的生活。而事实上,每一个人都有因年老而丧失生产能力的时候,此刻要想获得生活资料,就必须依赖于家庭其他成员的生产。很显然,非货币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家庭存在的必要性,也决定了家庭养老的必然性。

(二)家庭养老的主观条件分析

1.传统的孝道思想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在任何年代里,老人的赡养不仅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而且还受到建立在这种生产力基础上的赡养观念的制约。历史上,我国的老年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孝道思想在中国有着长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刻的社会影响。儒家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3)所以儒家立教以孝为起点,“孝字上半部为老,下半部为子,有老人扶子之义。”(4)因此,孝的道德观最初是调解长者与小辈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但是,到了封建社会,孝被抬到了极高的地位,成为一切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起点,并做为封建伦理纲常的基础。封建统治者就是用孝束缚着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孝的原则为:“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不同”。(5)封建统治者重孝的目的是为了效忠,显然以孝治天下,本身就包含了伦理和政治双重意义。在封建思想文化的熏陶下,广大农民总是认认真真地行孝,孝顺父母的意识逐渐成为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

2.享受天伦之乐的本能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精神动力

人是社会的动物,不仅有物质上的需要,而且有精神上的需要。老人害怕孤独,乐于和儿孙生活在一起,于是在长辈与晚辈之间形成一种强烈的群体感情,这就构成了家庭结构变化的向心力,形成一种牢固的封建家庭关系,成为一个团结的整体,具有强大的保护职能,共同保护家庭成员和财产安全。每个家庭成员都脱离不了家庭生活,更脱离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而且家庭还有一定的稳定性,每个人都重家庭,轻个人,为了家庭的生存、利益和光荣,个人便可以忽略,为了维护家庭内部的和谐,个人必须各安其分,在人伦规范所界定的范围内,将自己的社会角色演好,而个人的真实意见和感受则慎藏于角色、行为之后。于是又形成近代农民家庭的内聚性和封闭性,主观上要求赡养老人必须在家庭内部进行。

3.政府的强力推行是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外在动力

中国传统社会自实施君主专制制度以来,国家权力日益集中在极少数人的手中。在“家天下”的政权模式下,统治者为了确保统治权力,努力造就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和绝对服从的心态。孝的本意是顺从和“无违”,将孝扩展到政治关系方面,就形成了“以孝移忠”的思想观念。另外,老年人是政府业绩的形象代表。在传统社会,老年人是知识和智慧的代表,更是国泰民安和国运长久的象征。乾隆三下江南,其间五六次都有百岁“人瑞”迎驾道旁,他认为是“太和之气”,“用征寿世”的吉兆。显然,当老年人被赋予国运和德治的象征意义时,家庭养老就不只是家庭的私事,而是政府的公事了。因此,历朝历代的政府官员都将维护家庭养老作为国家任务进行推动。政府强力推行家庭养老的标志有三:第一,有负责相关事务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或专司其职的官员;第二,有保障家庭养老的制度和法规;第三,有维护家庭养老的思想观念和道德。(6)中国历史上的家庭养老是通过民政部门主管,县级机构直管,吏部考课,监察部门分察,孝文化灌输等逐渐纳入政府行为范畴的。

二、现代社会中国农村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的挑战

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社会经济现代化以及人口流动的过程中,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开始面临许许多多的挑战:

(一)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功能弱化。1982年到1990年两次普查之间,家庭户规模从4.3人/户降到3.97人/户,到1995年中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3.9人/户,20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平均家庭为3.44人/户。中国的家庭结构也转变为以核心家庭为主体的结构,1990年核心家庭占家庭总数的67.31,其中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完全核心家庭占57.81,比1982年增长4.92个百分点。家庭户平均规模的缩小和完全核心家庭的增多导致纯老年户不断增加。1990年四普时城乡合计60岁及以上老年人生活在单身户和一代户中所占比例为25.6。据1992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对全国12个省市的一份调查,老人中一代户的比例,城市达到41,农村达到43。(7)

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还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总之,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二)竞争压力增加、人口流动加快、代际倾斜严重。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快,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使他们无暇顾及老父和老母;同时,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长。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

各种挑战因素的结合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瓦解和分化,这就是子女养老和在家养老相分离的态势,而且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和慰藉也不象过去传统模式下那么密集和经常了。这是传统家庭养老制度在现代化冲击下的一种变革。导致这种变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以下两个因素在农村正在逐渐突出:第一,两代人的居住偏好。喜欢分开过,是现代人特别是青年人的时尚,也可以说是人的现代性的一种表现。对我国14省市的一项调查表明,2/3的农村青年婚后一二年都要建立自己的小家庭。(8)在老人那一端,也有个图清静、少麻烦的想法。第二,家庭人口外流或外迁因素。子女不在身边,在外地学习或工作,条件不成熟,两代人只好分居两地。显然,作为家庭养老,无论是传统模式抑或现代模式,有二个基本因素决定家庭养老的质量,一是子女的支持和关照程度,二是自身的一些因素,如经济实力、健康状况、人际关系。在农村,传统孝道观念的淡薄和老人自身经济实力的弱小,决定了农村养老质量的下降,也决定了养老社会化在农村存在的空间正在形成。

三、当前中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分析

现代社会,中国农村的养老方式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方式并存的农村养老格局。许多新的养老方式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认真分析比较研究不同的养老方式,寻求一种适合中国农村情况的养老制度,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

(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有关资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城市占16.8,镇占21.0,县(农村地区)占38.1。这说明子女供养在城镇老年人中占有一定地位,而在农村中则占有重要地位。(9)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笔者认为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以上数字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还是离他们较远。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据笔者对河南省部分农村的调查,15的农民对养儿防老已丧失信心,他们认为只有钱财是可靠的,因而尽可能省吃俭用,节约储蓄以备老年之用。但是,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基础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国农民人口多,占全国12亿人口的74,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7285万,占农村人口的8.2,并且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如何建立和完善,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我国“”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20xx远景目标纲要为中国农村养老指明了方向。特别是指明了今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思路,那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基础是什么、是否已经成熟?能否替代家庭养老?”就成为每一个理论工作者必须关注的焦点。

根据笔者多年来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基础主要有:

(一)货币经济的发展

非货币经济决定了交换只能在相同的时间和空间进行,从而使生产者和消费者无法分离,家庭养老成为必然。只有到了工业化的现代社会,社会化生产达到了极度发达的程度,生产单位由家庭变为工厂,家庭成员各自都是独立的商品者,依靠参加社会化劳动而取得工资收入,即以货币经济完全取代非货币经济,老人才能挣脱作为生产单位的家庭的桎梏,用货币来购买自己喜欢的商品维持生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才算成熟。因此,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的前提条件就是现代化的货币经济的存在。哈瑞斯说:“我们正在用老年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办法取代工业化以前孩子照看老年父母的制度。当这一过程完成之后,父母孩子之间真正的反哺关系的遗迹也将消失”。(11)可见,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他们的社会处于非货币经济即农业经济阶段时同样也是实行的家庭养老,不可用其它方式取代。

(二)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

养老的两个要素是物质保障和生活服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关键是解决了养老的物质基础,但是对于一个人特别是对于一个没有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很低的老人来说,仅有钱是远远不够的,这就必须具备相配套的生活服务体系。生活服务的提供有三个来源,第一,老人自我服务;第二,家庭成员的服务;第三,社会化服务。家庭养老之所以经久不衰,就在于家庭成员不仅提供了充足物质资料,还提供了完善的生活服务,而且亲人提供的服务又是最细致入微和完美周到的。因此,不管将来社会养老保险多么发达,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家庭养老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老人自理能力的降低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就使得社会化生活服务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一个关键因素。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个村的经济发达程度、社会化服务程度、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认可程度是完全成正比的。据《经济日报》记者王培楠报道,XX年初,广东省东莞市率先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始正式运作。全市参保农民76万,16.2万符合退休年龄的农村老人领取了首笔养老保险金。这意味着,从XX年起,东莞所有20岁至60岁的男性农民、20岁至55岁的女性农民,将全部进人“社会养老保险的安全网”中。广东省东莞市之所以率先实施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在于小小的东莞20xx年的财政收入总额已达103.56亿元,市、镇、村三级公有资产已达1168亿元,净资产652亿元;就在于每一个村的第三产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社会化生活服务水平已大大提高。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许多地方现在还处于摸索阶段,国外没有现成的模式供使用,国内没有完善的法律作依据,操作的时候难免有种种不尽人意的地方,不当的管理和不周到的服务都会影响农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受管理体制改革、利息持续下调及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20xx年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方面的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12)

从国外成功经验来看,养老保险制度越完善、服务越到位,投保者的热情就越高,保险基金也就越充足;反之,越没钱,服务就越无法提高,投保者越没有热情,保险基金就越不充足,周而复始,形成恶性循环。

四、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现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制度也不完善,再加上农民素质、社会心理、东方文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农民对保险制度的信任度、非货币经济等等因素的影响,与城市职工养老保险相比,状况很不如意。尽管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但以上数字对于8亿农民来说,社会化养老保险对大部分农民来说还是离他们较远。从目前农民缴费的情况看,人均缴费不到150元钱,根据他们的缴费额,几十年后,平均每人每月拿不到几元钱(相对于目前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养老保险金,根本达不到保险的目的。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随着农村经济情况的好转,部分参与社会保险并最终获得部分社会经济来源的条件已经产生:第一,除极少数未脱贫的地区之外,中国农民已经过上了温饱生活,很多农民已经在向小康生活水平迈进,具有了一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经济承受能力。经济较发达的浙江省杭州地区农民,开展养老保险的乡镇覆盖率已达到95,一些富裕的年迈农民通过一次性交纳几千元养老基金,已开始按月50元、60元不等数额领取养老保险金(13)。第二,随着全国保险业务的发展,社会影响的扩大,计划生育政策手段的强化等等,农民参加保险的观念不断增强。他们开始理解到了参加社会保险对自身利益的保障作用,自觉性不断提高。上海市早在1984年即顺应农民需要而推出了《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山东烟台从1989年开始,大胆地进行农村社会保险体制的改革,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这种喜忧参半的现状是和我国的基本国情完全一致的。我国的农村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发展差距大,因而在养老问题上,各地情况差别很大,有些地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全面覆盖,如东莞、温州以及山东的一些地方,而有些贫困地区,连一般的保费还无法收齐。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与现实情况相脱离。因此,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老年人的主要方式。

五、解决我国农村养老的方式选择及立法的价值取向

根据当前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模式、社会化服务状况以及养老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家庭养老仍然是中国农村中的主要养老方式,只不过这种家庭养老已不再是传统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作为养老的载体辅助于多种养老方式的农村养老模式。可以这样说,不管今后农村养老如何改革,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地位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因此对于家庭养老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我们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切不可以偏概全,随意放弃对家庭养老的研究和规范,更不可武断地认为社会养老保险能够完全替代家庭养老。

之所以说家庭作为养老载体的地位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家庭养老的成本较低。同居一室,家庭成员更便于照顾老人,无需由专人脱离生产而专职对老人进行看管,既不影响生产,又不影响养老,符合帕累托效率最优原则。第二,我国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由于诸多的原因,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全面推广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在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程度还很低的情况下,家庭养老这种古老的养老方式不能随便地减弱或放弃。第三,家庭服务业不甚发达。即使人人都参加了社会养老,年老时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但由于农村家庭服务业刚刚起步,从事家庭服务的人员十分有限,因而,如果没有家庭这个养老载体,老人们即使手中握着钱也仍然无法安度晚年。第四,思想观念、传统文化和生活习惯对老人养老载体选择的影响。传统的“子孙满堂”观念在农村依然根深蒂固,年老人随着年龄的增加,对家庭的依赖性、对子孙理解的渴望会进一步强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拿到保险金的老人会选择离开自己的家人而与他人生活在一起吗?很显然,家庭永远都是最理想的养老载体。但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的观念更新以及人口的流动对家庭养老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单靠原有的道德、法律法规对家庭养老进行规范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制度,必须将家庭养老放在重要的位置。

养老的载体与养老的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家庭愿意承担养老责任,但没有物质上的支持,老年人的生活仍然无法得到保障;或者相反,老年人仅有资金上的保证,但无人对其进行照顾,其生活也是难以得到满足。所以,在巩固原有的家庭养老模式的前提下,必须在农村强制推广社会养老保险,使农民建立防患意识,在其年轻力壮、创造力最强时,能有少部分的储蓄,以备年老、多病没有生活能力时所用。

鉴于上述分析,根据我国农村的基本国情,参照“”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对农村养老的基本精神,我国农村养老立法的价值目标应该定位于: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14)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除了加强对全社会的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外,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还要依靠完善法制。但是,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不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协调,而且影响到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考虑到中国农村的特殊性和养老保障的复杂性,笔者认为,本着“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农村养老立法价值取向,我国农村养老法律体系可按以下思路构筑:

第一,尽快制订农村养老基本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农村养老保障法可以作为我们正在制订中的《社会保障法》的部门法。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农村养老的原则、农村养老的形式、农村养老的种类、农村集体养老机构及其性质、家庭养老的内容、集体养老的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及其性质、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法律责任等等。

第二,根据《农村养老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制订如下部门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法》、《农村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农村家庭养老示范法》等等。

第三,制订农村养老的行政法规。这一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规范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方面,在整个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体应该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家庭养老条例》、《农村集体养老条例》、《农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办法》、《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条例》、《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税收减免办法》。

综上所述,农村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养老已是大势所趋。“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价值定位既符合中国农村的实际,又有利于操作和实施,相信其研究对国家今后的农村立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0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迈克尔•米特罗著《欧洲家庭史》第145页,华夏出版社。

(3)岳庆平著《中国的家与国》第91页,吉林文史出版社

(4)刘英著《中国婚姻家庭研究》第355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5)张德强著《嬗变中的婚姻家庭》第79页,兰州大学出版社。

(6)参见姚远《政府在家庭养老中的地位与作用》载《西北人口》1999年第2期

(7)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中国老年供养体系调查资料汇编》,华龄出版社1994年版,第86页。

(8)参见姚远《传统型家庭养老面临危机》,载《视点》1996年第11期,第10页

(9)参见《田雪原文集》,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

(10)参见《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

(11)马文•哈瑞斯著《文化的起源》第178页,华夏出版社。

(12)王延中《不应终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载《中国经济时报》20xx年5月24日时事版

(13)参见揭新华《国内外农村社会保险的比较研究》载《上饶师专学报》1997年第2期)

(14)参见杨连专罗军《论农村养老立法的价值取向》,载《人大建设》20xx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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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养老发展考察报告

不论你在马路上行走,还是乘坐公交车,或在医院就医、超市购物、公园健身,你会发现我们周围的耄耋老人越来越多。据了解,我国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己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苏州市60岁以上的老人也已达到106万,占总人口的18%;这些数字表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已经(提前)进入了老龄化时代。如何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秀传统美德,孝敬老人、赡养老人,切实做好为老年人服务的工作,是各级政府非常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城区工作和社区建设的实践者,这也是我时常关注社会、留心思考的一个课题。

今年五月,我有机会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赴新加坡学习社区建设专题培训班,九天时间虽然短暂,学习的课程和内容也比较多,通过上课听讲、专人介绍和实地考察,在参观了新加坡市区重建局和建屋发展局、警察总署、惹兰勿沙市镇理事会、大巴窑镇中心、芽笼综合诊疗所、宏茂桥社区邻里警署、小印度社区、飞跃家庭服务中心、怡安产业公司、东邻社区民众联络所等地之后,我对新加坡的基本国情、人文概况、政治经济发展历程、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运作、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都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特别是通过多看、多听、多问,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与新加坡在社区管理方面进行了对比,感到新加坡在养老服务和管理上有许多宝贵经验和成功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新加坡养老发展的概况

新加坡共有420万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20%。他们把老年人称为乐龄人士(与我国相比,这个称呼我们感到比较人性化)。新加坡政府十分重视培养全民的家庭观念,在舆论导向上不遗余力地在向人民灌输儒家思想——宣传孝道,号召全社会关爱、孝敬老年人。每年的农历新年,新加坡都要开展敬老运动,政府官员和议员以身作则,经常到社区和自己的选区慰问老年人,在全社会树立尊重老人、关爱老人的风尚。

新加坡采取以下几种办法实现老有所养:

——居家养老。家庭是老年人的大本营、终身的依靠和归宿,中华民族延续几千年的优秀道德传统之一是尊敬老人、孝敬父母。新加坡政府在制定养老政策时也传承了这个美德,为了防止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家庭出现“空巢现象”,在购买组屋时制定了一个优惠政策,即对年轻人愿意和父母亲居住在一起或购买房屋与父母亲居住较近的,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一次性减少3万新元,目的是鼓励年轻人赡养父母、照顾老人。

——日托养老。对于无暇照顾在家的老年人和孩子,新加坡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三合一家庭中心”,相当于我市的一些日间托老所。所不同的是这个照顾中心将托老所和托儿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即照顾了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又兼顾到乐龄人士。有些家庭可能是每天由年轻的夫妇将老人和幼儿一起送到这里。老少集中管理,即顺应了社会的发展需要、解决年轻人的后顾之忧,又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增进了人际交往与沟通,防止了“代沟”的出现。目前我国有些地区也有类似的尝试。

——机构养老。与我国目前各类养老机构主办的老年公寓一样,也分为高、中、低等不同档次的收费标准,这里就不再展开细说。

此外,中国人常说让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笔者认为它们是互相贯通、彼此难分的。百闻不如一见。通过考察参观中的几个事例,也让我们亲身体验到新加坡的社区在这几个方面独树一帜的魅力:

——老有所学。1978年新加坡首创了乐龄俱乐部。创办这类乐龄俱乐部的主要宗旨是让老年人感到:生命过了60岁,生活依然璀璨。乐龄俱乐部经常举办卫生保健讲座、三代同堂舞蹈、集体晨运、生日派对、茶会、退休者座谈会等。各类主题活动形式多样、异彩纷呈,既让老年人在这里学到知识、陶冶情操,又使老年人的生活充满朝气和乐趣。

——老有所乐。5月10日晚上七点多,我们考察团参观了东邻社区民众联络所。这是新加坡一个高层次的社区,络绎不绝来到社区活动的即有年长者,也有年轻人和少年儿童;既有医生、博士,也有船长、工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联络所是由几幢高层建筑围成半园型的房屋组成,各类活动都有固定的区域,共有陶艺室、武术馆、调酒室、健身室、练声房、烹饪室、乐队室、绘画室等等,仅武术馆的占地面积就比篮球场还要大。每个来社区活动的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在这里找到知音。

我们来到300多平方米卡拉ok会场里,出现在大家眼前的是这样一幕场景:台上表演者放声高歌,台下观众积极互动。参加活动的人群中绝大多数是华人,但也有不少马来人和欧美人,老年人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当得知我们是来自中国苏州的客人时,表演者立即为我们献上一曲中国民歌。联络所活动的组织者还为我们精心准备了中文版的卡拉ok伴奏带,热情地邀请我们的团员与他们同唱一首歌。尽管我们的肤色不同、语言有差异,但是当一个和而不同、和睦共处的国际大家庭显现在我们的面前时,竟然让我们参观团成员流连忘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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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家庭养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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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无共同子女

二、双方无共同财产可供分割

三、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四、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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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保险,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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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省城市绿化工作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全省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圆满实现,城市综合实力的增强,为我们发展城市绿化事业提供了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广大人民群众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有着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强烈的愿望和更高的积极性。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为我们今后城市绿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城市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城市绿化目标责任制,市长要对城市绿化工作负总责,分管市长具体抓。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学习借鉴国内外城市绿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并制定绿化发展规划、目标及政策措施,努力探索,积极实践,走出具有本地特色的城市绿化建设的新路子。各市要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管理机构,稳定专业技术队伍,保证城市绿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二)要形成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绿化的社会氛围。绿化、美化城市,改善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要认真落实全民义务植树的任务和责任,通过宣传教育,便全体市民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自觉参加城市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动员,绿化美化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巩固绿化成果。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绿化技术标准和规范,健全城市绿化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城市绿化工作的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侵占绿地、破坏城市绿化设施的行为。同时要依靠社会力量和新闻单位,对各种占绿毁绿事件进行曝光和监督,切实保护好绿化成果和城市林草资源。

(四)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城市绿化的科技含量与技术水平。要加强城市绿化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尤其要重视城市绿化系统生物多样性和绿化新技术的运用推广研究,在城市绿化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选种育苗、栽培养护等各个环节,努力提高科技水平和科技含量,实现城市绿化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综合发挥。

同志们,城市绿化事业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我们要以这次全省城市绿化工作会议为动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使我省城市满目葱茏、生机勃勃、水碧天蓝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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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护理员年终总结格式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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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敬老院在党政领导的关怀下,在全院职工的支持下,按预计计划完成了一年的工作任务。现将一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通过认真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老人部干部职工思想、行为等方面受到洗礼,理论和思想得到升华,服务意识增强。

二、建立完善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在加大物资投入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实现人性化管理。一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到以人为本。健全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值班制度,促使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二是加强服务人员素质教育。坚持把提高服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服务能力放在首位。每周召开例会组织学习业务知识,研究布置本周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针对院内供养老人热点、难点问题,经常展开讨论,商量对策,在学习探讨中提高服务能力。为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增强责任感与事业心奠定坚实基础。

三、优服务全力营造温馨和谐环境

为改善五保老人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我们始终把服务工作放在首位。一是加大对居住环境的改善力度。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和美化,通过除“四害”和栽花种草,打整卫生死角,每周进行卫生大扫除,院内环境得到进一步整洁和美化;二是竭力服务老人生活起居。千方百计满足老人的愿望,全力做好老人服务工作。根据老人特点,在食谱方面做到晕素搭配,定期购买老人洗漱用品、定期理发,对患有疾病的老人,专门安排人送饭菜,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危老人,不厌其烦,精心伺候。每逢传统佳节,都为老人准备丰盛的菜饭;为老人过生日等等。目的就是要让每位老人都能过得称心、舒心,安享晚年;三是注重老人健康工作。配合医务部建立了老人健康档案,详细记录老人的身体状况、病史,亲属、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四、内部管理正常有序,集中供养工作健康发展

老人部目前住院老人有X人,平均年龄已达到X岁,年纪有x岁,做好老人日常跟踪服务;本部门共有工作人员x人,一年来,通过建立、键全和完善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落实,大家都基本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做好具体供养服务工作,值班管理人员每天早、晚按时到供养老人房内巡查老人情况,星期六、星期日照常上班。团结干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的事氛围基本行成。对行动不便、重病人送医送药到床前,对危险病人及时反映及时送医院医治,得到及时的治疗抢救,使病人尽快得以恢复。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制度、老人外出报告和请假制度。全面提高老人部整体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使工作做到日趋完善。

五、致力形成尊老敬老氛围

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敬老院工作良好局面,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我们积极争取,努力实现敬老院与社会的互动。在有关单位、部门的协助下,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尊老爱幼美德,营造共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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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工作总结[页5]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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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一)继续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确保养老金确保发放工作。今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持续增长,实行市级统筹后,保发放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确保发放仍然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不能有丝毫松懈。要加强对基金收支情况的研究和预测预警,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保发放机制。对收支缺口,首先要通过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等办法解决。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定期通报、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对保发放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将给予通报。

(二)做好扩面征缴和养老保险接续工作。一是要以非公有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为群体重点,努力扩大覆盖面,确保今年新增参保职工8600人。二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下大力气抓好稽核、清欠工作,确保养老保险费征缴额达28500万元。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一些效益好、人员多但拒不参保或恶意拖欠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在局里统一安排下,坚决纳入行政法律程序,强制其参保缴费。

(三)逐步做实个人帐户。根据xx届三中全会决定,今年国家要全面启动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改变以前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帐”运行的状况,消除债务隐患。当前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老中新人分开的原则,逐步做实个人养老保险账户,XX年按2%起步,XX年做实到5%。二是中央对中西部省份给予补助,5%以内每个点中央补0.75%,剩余0.25%由地方负担;6%到 8%部分,全部由地方负担。三是做实账户的基金统一集中到省里,全部购买国债。我们要坚持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平稳过渡的原则,认真进行测算论证,做好准备工作。

(四)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实现“两个提高”、“一个扩展”。

两个提高,一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比例,二是提高中央企业(行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比例。到今年底,全市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5%,其中实行社区管理的达到65%。因此,下半年要注重质量提高和工作规范,要将提高社区管理的比例作为重头戏。

一个扩展,就是要扩展工作内容,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在做好有关基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资格认证协查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强化勤政廉政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特别是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案件,积极推进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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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站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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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年事已高,身边需要有人日常照顾,为使父母亨有一个幸福生活,本着公平合理,互帮互助的原则,特制定本养老协议

1设立父母养老金专用帐户,一切收支全部入帐。(父母收入包括有关部门针对父母的各种补助,工资收入,单位福利金,慰问金以及各子女所兑养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顾费以及因为父母而出现的各种意外花费等项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专人管理,并负责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购及供应,要有帐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帐目管理人采取推举的方法产生。当帐户资金短缺时,由子女按比例分摊。帐户资金节余时,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帐户资金。

2因父母已需要专人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本着有人出人,无人出钱的原则,按以下方法执行,原则上按长幼顺序轮流照顾,一家轮流照顾一个月。四女儿不参与轮换。父母有选择照顾人的优先权利,即父母征得相关子女同意后,有权选择照顾周到者延长照顾时间的权利。若有子女照顾不周现象时,父母和子女有权协议取消照顾不周者的照顾权。若需接送时,由轮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动接回老人。为了灵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办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兑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顾费纳入养老金帐户。每照顾一个月,负责照顾的人可从养老金帐户中领回一个月的日常照顾费,轮到某子女时,该子女若无时间,可委托他人代为照顾,照顾费归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顾权可转让,可调换照顾时间,但转让和调换不得出现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顾费增加50%。

补充1,生活费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帐户资金不足时,本着互助原则,子女按如下比例兑出,大儿、二儿、小儿、三女儿各负担20%,大女儿、二女儿各负担10%,四女儿负担自愿。若子女因照顾不周被取消照顾权者,按应负的负担费双倍兑出,作为处罚。

补充2,参考目前物价及生活条件,父母日常照顾费暂定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兑出生活费1000元纳入养老金帐户。如果物价及用工上涨,照顾费和生活费也应相应上涨,上涨幅度由父母子女协商解决。生活费节余时放在帐户中应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补充3,财产分割:父母当家时留有三处宅基地,原则上宅基地及附属物东院归大儿所有,西院归二儿所有,北院归三儿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预留菜地一块,其余由承担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协商解决)

补充4,每年1月1号到15号为本年度全年养老金支付时期,各子女应按时把资金打入养老金帐户中,若出现拖欠甚至不交养老金的现象,按每日1%收取滞纳金。拒不执行者将以不赡养父母为依据诉于法庭。

补充5,在养老中出现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协议解决。

补充6,本协议自201年1月1号起执行

我同意以上条款,并同意负责管理帐目,自愿遵守以上约定。同意人(签字)

公证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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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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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上述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第三条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

第四条参保人员办理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衔接手续时,先按国家有关规定归集职保关系,确定职保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有关衔接手续。

第五条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保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或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第六条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职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

第七条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达到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条件时,按照当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第八条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复时段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金额退还本人。

第九条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已经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的,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余额或者职保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十条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第十一条健全完善全国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加快普及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办理制度衔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第十二条本办法从____________年月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人社部同时公布了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说明。近年来,我国加快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全面建立。____________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亿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的转移接续问题规定了明确的政策和程序,目前正在平稳实施。今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过程中,尽早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更好地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是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和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操作简便、防范风险的原则,制订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暂行办法》适用于在职保、新农保、城居保这三种制度中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制度的人员;而在某一种制度中跨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员,应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各制度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于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二、关于衔接时点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二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这一规定的关键是,在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最后时点实施转移衔接,而不是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主要是考虑:在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之间衔接的主要对象是农村进城务工的参保人员,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可能多次流动就业,“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反复变化,增加参保人员的事务负担,也容易损失养老保险权益;而统一在最后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时点办理衔接手续,有利于简化程序,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制度衔接手续。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制度设计是一样的,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是因户籍变迁而引起的,一般不存在城乡之间多次变更的情况,因此可以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也有利于更好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三、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方向和条件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因此,规定只要满足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无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多长时间,都可以转入职保合并计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引导参保人员长期参保、持续缴费;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

四、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资金转移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个人账户目前都是由个人缴费形成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在资金性质上均属于个人所有,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之间衔接,不影响个人账户资金的属性。规定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予以转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暂行办法》对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的,没有规定转移职保统筹基金。这是因为:第一,统筹基金是国家对职保制度的专门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职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新农保、城居保制度中没有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如果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单向转移统筹基金,会导致各项制度资金安排上的不平衡。第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性质不同,不属于个人所有。在职保制度内跨地区转移规定要划转12%的统筹基金,是为了适当平衡不同地区之间职保基金的负担,并不直接体现为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不转移统筹基金,也不影响其个人权益。

五、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计算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一般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简单地认同为职保的缴费年限,会造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导致资金不平衡和道德风险。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与职保之间根据缴费额度进行比例折算,则会出现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一年仅能折算为职保十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年;同时,按照对等原则,职保缴费一年将等于新农保或城居保十年甚至几十年的缴费年限,这也是不科学的。鉴于新农保、城居保转入职保后,其原缴费年限即使折算也对其养老金的计发影响很小,而且个人账户全额转移相对于缴费年限折算对参保人员更有利,因此规定不予折算。但对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员,为了避免出现参加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均不满十五年而享受不到待遇的情况,规定其各项制度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这样更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六、关于新农保与城居保衔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规模、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是一致的,明确个人账户存储额转移合并,缴费年限累加计算,能够较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七、关于重复参保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从制度设计、运行要求上看,不应允许同时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但在实际中,由于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不同、参保缴费的具体规定不同等原因,城乡流动就业人员在同一年度某个时段重复参保缴费的现象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针对这一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重复参保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职保关系,并将重复参保时段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由此带来的额外缴费负担。

八、关于重复领取待遇的处置

《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的,保留职保关系,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对于重复领取的要予以退还或抵扣。这样规定,主要是遵循养老保险关系唯一性的原则,既优先保留养老金水平较高的职保待遇,又防止重复领取待遇给其他参保人员权益带来损害。

九、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暂行办法》还对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办理程序、经办时限以及公开性做出规定,以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根据自身实际规定了一些接续办法。为统一规范操作,保障在全国范围流动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规定本办法实施后,各地要以本办法为准调整相关政策。

本办法作为暂行办法,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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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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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身份证号:

原工作单位:

邮编: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担保人)姓名:

与入住人的关系: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邮编:

协议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己方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自愿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第四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配套设施的义务。配备相应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二)根据体检情况,甲方确定乙方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按照护理等级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详见护理及收费标准)。乙方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居所进行调整。

(三)医疗护理的义务。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对需抢救的,甲方大夫有紧急处置权;如需送医院抢救,可拨打120救护车(费用由乙方或丙方负担),之后以适当的方式通知丙方或其他关系人。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

(四)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五)甲方不承租乙方法定监护人的责任。

(六)甲方不对乙方在院区外的行为负责。

(七)如电话联系不到丙方或乙的近亲属时,甲方可以特快或挂号信的方式联系,回执时间视为乙方或丙方已知道。

(八)对乙方提出的其他服务要求,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提供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脾气秉性、饮食爱好、生活习惯、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外出要请假。

(二)遵医嘱。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三)及时交纳费用。

(四)外出及返回时应进行登记。

(五)与同室老人其他老人和睦相处。

(六)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六条丙方义务

(一)丙方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

(二)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三)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四)丙方为乙方选用药品或可能影响乙方健康的其他物品,若委托甲方服务人员协助,应向甲方医生出具有效病历或医疗单位的证明,经甲方医生同意后方可使用。如乙方所需药品中断,甲方不负责向丙方催药,丙方应对乙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五)丙方如带乙方外出,应自觉进行登记,一切安全责任由丙方负责。

(六)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七)乙方和丙方的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七条三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建有来客探视登记制度,外人入内及离开时均需自觉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仍应进行登记;

(二)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还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四)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l、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5、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6、不顾甲方的劝告和警示。

7、其他应当向甲方说明的情况。

(五)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六)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

(七)甲方组织乙方查体,乙方拒不参加的,后果自负;

(八)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九)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转诊期间视为假出院;

(十)乙方在甲方人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甲方不承担不可抗力对乙方造成伤害的责任。

(十二)乙方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应服从甲方对护理等级调整。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出院,若因此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甲方不承担乙方因自身原因而引发的身体伤害。

第八条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财务室。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元;

2、伙食费每月元;

3、护理费每月元;

4、交纳押金元;

5、冬季取暖费每月元;

6、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元;

7、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元。

8、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连续天以上不在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二)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内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商其他付费办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四)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收费规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乙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七)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第九条单方协议解除

(一)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发现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影响其他老人生活的;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二)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半个月前通知对方;

(四)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服务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不足可附页)

甲方:盖章)

委托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签名)

姓名:

丙方(亲属或担保人签名)

姓名: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养老协议书范本二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次子:三子:四子:

女儿: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于年结婚,婚后生有四子一女(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体弱多病,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被赡养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各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侵犯。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

3、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4、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5、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6、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7、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

强行索取。

8、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9、赡养人的配偶、子女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支持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并经常问候、看望、照顾被赡养人。

第二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每周保证有肉、鱼、蛋、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4、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所需交通费用由赡养人共同分担。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需要添置轮椅的,赡养人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赡养人应经常陪同被赡养人到户外活动。

5、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三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2、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4、全体赡养人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护理,护理人员工资、餐饮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担。赡养人也可以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被赡养人送到社会兴办的托老所养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精神上慰藉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行、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2、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并对被赡养人的生活给予妥善安排。当期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应每天探望一次,本地赡养人应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内)赡养人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外)赡养人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

3、被赡养人有权利参加老年学校、老年秧歌队、法律知识、保健知识培训班,有权参加有关组织的秧歌、体操、卡拉OK演唱、文体活动等比赛,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要使被赡养人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5、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或结婚纪念日,赡养人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第五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其他事务的义务

1、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2、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领取低保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

3、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4、被赡养人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需要随礼的,当期赡养人应负责安排接送,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六条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3、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或委托托老所养老的,应事先仔细考察护理人员或托老所的实际情况,事后经常探望,不得事后对被赡养人置之不理。

第七条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2、被赡养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赡养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自己应当分担的费用,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3、赡养人可以被赡养人的名义建立养老专用账户,各赡养人通过转账方式将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转入专用账户。设立专用账户、采取转账方式有困难的,或被赡养人要求现金方式支付的,赡养人应以现金支付。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4、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1、2项、第十三条中所涉及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5、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八条:被赡养人财产情况及其保护

1、被赡养人现有房产处。2、被赡养人现有储蓄元。

3、被赡养人每月低保金元。

4、被赡养人其他财产。

5、被赡养人其他收入。

被赡养人不愿公布财产情况的,赡养人不得强行要求被赡养人公布,更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搜查。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有权自行决定使用。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更不得侵占、挪用。

第九条被赡养人预定监护人及其权利义务1、被赡养人委托作为本人丧失判断能力之后的监护人。

2、监护人在监护期间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代理被赡养人参加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保护被赡养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赡养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赡养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其他赡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消监护人的资格。

3、在被赡养人无行为能力时,如监护人也丧失行为能力的,由其他赡养人共同推选另一位赡养人担任被赡养人的监护人。

第十条其他赡养人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1、执行监护人依法作出的决定。

2、监护人失职或者滥用监护权时,及时予以警告。

3、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合法权益时,代表被赡养人的利益进行制止,并代理被赡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监护人丧失行为能力时,选任新的监护人。

第十一条家庭会议

1、家庭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赡养人共同商定,暂定为每年的月日。家庭会议由全体赡养人组成,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家庭会议主持人拟定会议内容,由全体赡养人表决。家庭会议的表决,实行赡养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占赡养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赡养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家庭会议由担任主持人,负责召集、主持家庭会议;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会议时,由半数以上赡养人共同推举一名赡养人召集、主持。召开家庭会议,主持人应当于家庭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赡养人。家庭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家庭会议的赡养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养老协议书范本三

父母年事已高,身边需要有人日常照顾,为使父母亨有一个幸福生活,本着公平合理,互帮互助的原则,特制定本养老协议

1设立父母养老金专用账户,一切收支全部入帐。(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针对父母的各种补助,工资收入,单位福利金,慰问金以及各子女所兑养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顾费以及因为父母而出现的各种意外花费等项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专人管理,并负责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购及供应,要有帐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帐目管理人采取推举的方法产生。当账户资金短缺时,由子女按比例分摊。账户资金节余时,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账户资金。

2因父母已需要专人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本着有人出人,无人出钱的原则,按以下方法执行,原则上按长幼顺序轮流照顾,一家轮流照顾一个月。四女儿不参与轮换。父母有选择照顾人的优先权利,即父母征得相关子女同意后,有权选择照顾周到者延长照顾时间的权利。若有子女照顾不周现象时,父母和子女有权协议取消照顾不周者的照顾权。若需接送时,由轮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动接回老人。为了灵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办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兑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顾费纳入养老金账户。每照顾一个月,负责照顾的人可从养老金账户中领回一个月的日常照顾费,轮到某子女时,该子女若无时间,可委托他人代为照顾,照顾费归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顾权可转让,可调换照顾时间,但转让和调换不得出现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顾费增加50%。

补充1,生活费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账户资金不足时,本着互助原则,子女按如下比例兑出,大儿、二儿、小儿、三女儿各负担20%,大女儿、二女儿各负担10%,四女儿负担自愿。若子女因照顾不周被取消照顾权者,按应负的负担费双倍兑出,作为处罚。

补充2,参考目前物价及生活条件,父母日常照顾费暂定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兑出生活费1000元纳入养老金账户。如果物价及用工上涨,照顾费和生活费也应相应上涨,上涨幅度由父母子女协商解决。生活费节余时放在账户中应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补充3,财产分割:父母当家时留有三处宅基地,原则上宅基地及附属物东院归大儿所有,西院归二儿所有,北院归三儿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预留菜地一块,其余由承担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协商解决)

补充4,每年1月1号到15号为本年度全年养老金支付时期,各子女应按时把资金打入养老金账户中,若出现拖欠甚至不交养老金的现象,按每日1%收取滞纳金。拒不执行者将以不赡养父母为依据诉于法庭。

补充5,在养老中出现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协议解决。补充6,本协议自201年1月1号起执行

我同意以上条款,并同意负责管理帐目,自愿遵守以上约定。

同意人(签字)

公证人(签字)

年月日

养老协议书

养老协议书范本四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为进一步探索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委托给乙方管理,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指导乙方在甲方确定的试点社区按照《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审批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社区评估上报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试点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兑付8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10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进行管理。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买菜购物、记账核算,做饭,洗刷炊、餐具,整理清洁居室、厨房、卫生间,洗衣、晾晒衣物,读报、聊天等。

特殊服务项目:协助老人洗头、洗脚、擦澡、剪指(趾)甲、处理大小便,缝补老人衣服,整理叠放衣服,配合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就医,协助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老人翻身、喂水、喂饭等。

2、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委托管理期间,居家养老服务员为乙方员工,每月负责服务员“代币券”的收回、兑现、工资的发放。乙方有聘用、检查、奖惩、辞退服务员的权利。对甲方推荐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6、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托的资格。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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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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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养老院):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一、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内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3、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老人意外伤害。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伤害的,养老机构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4、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树立健康向上的老年价值观。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5、对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务,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2、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3、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4、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

5、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丙方义务

1、丙方应保证至少_________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3、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4、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5、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四、三方安全义务

1、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2、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3、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5、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6、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7、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须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8、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9、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10、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并协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1、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2、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_________。

1、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_________元;

(2)伙食费每月_________元;

(3)冬季取暖费每月_________元;

(4)缴纳押金_________元。

(5)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费。

(6)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_________元。

(7)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内住宿连续_________天以上不在养老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2、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商其他付费办法;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4、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6、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反己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7、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一、单方协议解除

1、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诉;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对方;

4、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缴的费用;

5、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6、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协议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二、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外,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四、其他条款

1、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五、补充条款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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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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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委托管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_____

乙方(受托人) :____

为进一步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委托给乙方管理,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指导乙方在甲方确定的试点社区按照《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审批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社区评估上报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试点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兑付______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______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______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进行管理。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买菜购物、记账核算,做饭,洗刷炊、餐具,整理清洁居室、厨房、卫生间,洗衣、晾晒衣物,读报、聊天等。

特殊服务项目:协助老人洗头、洗脚、擦澡、剪指(趾)甲、处理大小便,缝补老人衣服,整理叠放衣服,配合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就医,协助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老人翻身、 喂水、喂饭等。

2、以______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委托管理期间,居家养老服务员为乙方员工,每月负责服务员“代币券”的收回、兑现、工资的发放。乙方有聘用、检查、奖惩、辞退服务员的权利。对甲方推荐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6、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托的资格。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____乙方:_____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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