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民医疗保障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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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近两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卫生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战略为指导,围绕改善民生,着力推进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制度的建设发展,通过加强组织、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创新监管,形成了新农合市级统筹“包头模式”,有效提升广大农牧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市级统筹运行平台。**市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新农合市级统筹的基础枢纽,投入*万元,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形成了纵向连接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横向连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网络,实现了全市新农合数据集中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实时传输、经办机构在线实时监审、参合农牧民即时补偿。
(二)强化旗县区职能,建立市级统筹基础保障。注重发挥旗县区综合管理职能,实行旗县区政府与新农合统筹基金共同承担风险的机制,将旗县区当年筹集基金的90%作为本地区补偿基数,实际补偿超出基数部分由旗县区政府和新农合统筹基金各承担50%。强化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职责,做好参合农牧民登记、参合费代收代缴、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就医费用补偿初审等基础性工作。采取“三段式”抓好县一级监管,即患者入院24小时内经办机构通过新农合信息系统在线进行初审,出院前抽查住院病历(每月抽查不少于当月补偿人数的70%),住院期间通过新农合信息系统每日监审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参合患者住院检查、用药和治疗等情况,并适时进行现场检查(每周至少2次现场稽查)。
(三)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增强新农合服务能力。一是对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新农合对医疗服务的监管,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患者使用《新农合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减免药费10%,使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减免费用30%,尿毒症参合患者门诊透析减免费用15%。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市所有市级和部分县级、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白内障手术等14个临床路径明确的单病种付费试点。二是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责任,严格对就诊人员《新农合医疗证》进行核对,做到人、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违规现象发生。三是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就诊即时补偿,并垫付补偿资金。四是实行新农合医疗服务协议与保证金“双控”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协议规定的,按要求扣除保证金(两年全市扣除10.68万元)。
(四)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市级统筹运行水平。一是实行三级监管和交叉轮换监管模式,参合患者在市内就医补偿,由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县级经办机构在线复审、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抽审或在线审核后现场及时补偿。市级定点机构由5个市辖区经办机构就近监管,定期交叉轮换。二是开通新农合网上银行,将新农合资金直接转付定点医疗机构账户或参合患者银行存折,节省了办公成本和参合患者办理补偿兑付开支。三是采取新农合资金预付制,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接到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材料5个工作日内,将垫付补偿款预拨到定点医疗机构。四是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将减免资金、保证金扣减资金与科室、医生收入挂钩,医生使用《目录》外药品,为患者减免10%的资金由医院扣减科室和医生奖金。五是保证金实行“谁扣减谁受益”,将扣除金额的50%用于奖励旗县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增强新农合监管积极性。六是全面开展异地参合,长期在包头市非户籍所在旗县区居住(一般在一年以上)、有固定住所的我市户籍农牧民,可自愿以户为单位选择在现居住地参加新农合。七是保障新生儿享受新农合政策,错过缴费参合日期出生的新生儿,随参合母亲在出生当年共同享受新农合保障制度。八是探索扩大参合人群,非我市户籍的计划外生育人员、与当地农牧民存在婚姻关系尚未办理户口迁移人员、异地农牧民与子女长期在包头居住人员以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我市非农业户籍人员,可以以户(3人以上)为单位就近选择参加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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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牧民养老保险制度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一、建立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实施“转移发展”战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
随着“转移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阿拉善盟的人口、工业、农牧业会进一步向城镇、工业园区、绿洲集中,城乡一体化步伐将会进一步加快。因此,迫切需要突破体制障碍,为实现城乡一体化铺平道路。而加快农牧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当前,阿盟正在步入以工带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工业化和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三农三牧”问题的一个重要载体。要以人口较为集中的三旗政府所在地和重点工业园区为重点,集中建设,经过三五年的努力,把农牧区转移人口变成城镇从业人员和城镇居民问题。而建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劳动者利益差别、实现农牧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有效措施之一。
(二)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祖国北部边疆的需要
阿拉善盟受特定地理背景和气候条件限制,形成了十年九旱的典型干旱荒漠地区,三大沙漠贯穿全境,植被稀疏,生态环境非常脆弱,是我国沙尘暴的主要发源地之一。全盟27万平方公里土地只有三分之一是荒漠半荒漠草原,可以用来适度放牧。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忽视了脆弱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选择了把农牧业作为实现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但由于气候变化因素特别是长期严重的超载过牧、乱砍滥伐等人为破坏,草场退化沙化非常严重,植被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大风、沙尘、虫害、鼠害等各种灾害频发,草原逐渐丧失了自身的调节功能,许多地方已失去了人畜生存条件。那么,肩负着建设和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守护祖国北部边疆重任的农牧民,怎样实现治理生态,恢复植被,实现致富呢?。实践证明,最好的办法就是禁止在退化草场放牧,自然恢复草场植被。这就急需让大部分牧区人口向城镇转移或转产,留守定居小部分牧区人口进行人工栽培恢复草场、发展白绒山羊和双峰驼等生态畜牧业、守土安边。关键是要解决好离开草场、失去土地农牧民的生活保障和致富问题,即解决好农牧民的稳定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尤其是解决好农牧民的养老保险问题。
(三)建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责任政府的需要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优先保障低收入群体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免除贫困为政策目标,使全体城乡居民生活有保障、有质量、有尊严,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决定的客观规律,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点。事实上,在我国实现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现实途径,是先建立缴费和保障水平既能包容低收入者,又能包容高收入者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先把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起来,再逐步提高缴费和保障水平,促进制度的转型和相对统一。财政投入可以实现向低收入群体、转移搬迁农牧民和老年农牧民倾斜,体现责任政府扶贫济弱,在制度和机制上引导农牧民向城镇转移或转产,共同致富的目的。
二、新型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盟委、行署加快“实施转移发展战略”、加速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为有效实施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和公益林保护工程项目,阿右旗于XX年在全盟率先开展了农牧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阿拉善右旗退牧还草牧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牧区55周岁以上的退牧牧民采取政策补贴和个人筹资相结合的措施,纳入农牧民养老保险。XX年,又制定出台了《阿拉善右旗农牧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将30岁以上的牧区人口全部纳入到农牧民养老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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