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书船舶出售
全文共 1059 字
+ 加入清单代理机构: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委托人: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要将需要归档的材料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接受、保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包括专业技术档案);
3.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原有身份;
4.办理符合档案规定的查阅、借用和转递人事档案手续,按规定向有关组织提供档案中的材料;
5.为委托人员参加当地招干、招工、出国(境)政审等出具有关证明;
6.办理与委托人员有关的材料归档事宜;
7.档案工资调整;
8.代办养老保险;
9.党组织关系挂靠;
10.集体户口挂靠;
11.医疗保险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第_________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化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旅行签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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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家电房屋出售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职务: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买方:_____
姓名:_____国籍:_____
: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编号为_____的地块的土地
使用权。
为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
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_____,
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属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层。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
第二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共_____。。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_____层_____号房,
第__________层_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面积。如暂测面积
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
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
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
该商品房为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
第四条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
品房单位为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
为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
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5.代收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6.代收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
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
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
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
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
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优惠。
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_%的,甲方给
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亿_
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八条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
银行:
1.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2.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3.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4.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5.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第九条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换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
%,计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
_百___拾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
起_____天内付清。
第十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
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
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
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
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
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
个人合法楼房出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出售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青岛市已购、可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试行意见》的有关规定,甲方所购住房业已具备上市出售条件。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青岛市_________区(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该房屋应由个人缴付的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向原公房出售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结算。
第六条 该房屋转让时,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本息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_________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青岛市已购、可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试行意见》的规定承担。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的划除)
(1)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合同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印制
预售合法商品房出售合同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方可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仲裁委员会有上海仲裁委员会和上海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对外发售,建议购房人先行购买,仔细阅读。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售合法商品房出售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账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区、县路、道、街
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第二条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价款为元,计(大写)。
第三条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
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
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连市房屋出售协议书
委托方: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单元第____层,共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户型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属于:_________________。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__%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______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农村宅基地出售协议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武__________,男,汉族,农民,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__________村100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38872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此致
大理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上述即为广州市农村宅基地申请表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
浙江房屋出售协议书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座落于的房屋
(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出售,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所有权人房型
朝向 楼层 总层数 结构 单双气 房龄约
总面积(建筑/计租): 各部分面积: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叁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7日
内,如甲方不办理终止手续,视为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同期限自动延期叁个月,
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条:销售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
此价格下,该房屋办理产权或租赁权及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
屋包含的装修、配套、附属设施有: 。
第四条:支付中介服务费
该房屋售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成交价格的1%作为
中介服务费,如中介服务费低于400元,按照400元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1) 该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其它权属证明)原件及其相关证件。
(2) 产权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
2、房屋售出,因甲方不能满足下列情况,造成房屋买卖行为不能完全履行,视同违
约,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证(租赁合同) 所标内容相符。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属实。
(3)“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没有纠纷。
(4)“该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等齐全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5)“该房屋”没有拆改现象,如已拆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
(6) 甲方应积极办理过户手续。
(7)“该房屋”不属于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8)“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订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
3、房屋委托代理销售期间,如出现买方,甲方应按乙方通知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
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订,
视同违约。
4、甲方向乙方承诺在该房屋售出后售出日期以签订《房
屋买卖合同》之日为准。《房屋买卖合同》对腾房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如实将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免费网上发布(如因网络技术故障,造成信息有
误、丢失,乙方应尽快修复故障),并积极向客户推荐。
2、该房屋售出后,待过户手续完毕,且买卖双方确认该房屋相关事宜全部交接清楚
三日后,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到期,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乙方在收回本合同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即
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
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2、 如合同期内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甲方需持本协议到乙方处更改发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须支付该房屋委托销售价格的2%作为违约金,如违
约金低于800元,按照800元支付。
2、甲方如果私自与乙方客户交易,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总额3%的违约金。
第九条:约定其它事宜
。
第十条:
1、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认真履行。在履约过程
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惠农区祥豪房屋中介信息服务中心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黄金楼层房屋出售协议书
太原市购房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太原市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
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份,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签约日期:
手房房屋出售合同
甲方(出卖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乙方(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自愿出售可依法出售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房屋基本状况
1.1 房屋位置:用途 1.2 产权证号丘(地)号1.3 房屋套型,楼层 其他
二、房价款
2.1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的成交价为¥元(大写人民币。
2.2 上述成交价已包括装修、家具、家电及配套设施费等合计¥(大写人民币。
三、交易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
3.1一次性付款:
3.2 分期付款:
四、中介服务费
4.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
4.2权证、按揭办理及房屋交接代办费¥(大写人民币。
4.3房屋交易及付款监管费¥元(大写人民币)。
五、其他约定
5.1签定预定协议后,甲方必须在
5.2备注:
六、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若甲方违约,按成交价的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商用房出售合同
合同编号:118441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区,该房屋的所有人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
第二条:上述房屋的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总售价为30元,总金额大写:叁拾万零贰仟元整,小写:30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费,燃气费等结清(出示相关收据)。
2、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所交定金,抵作甲方损失。
3、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或乙方发现建筑不合格,甲方须在____日内支付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须在____日内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代办产权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若有纠纷情况,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公证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公证人一份。
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章: 甲方公证人签章:
乙方(买方)签章: 乙方公证人签章:
其他相关证明人签章: 签订日期
委托合同书船舶出售
甲方:
乙方:石家庄__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一、保安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的地点及范围为:
二、保安服务内容
乙方应甲方要求委派柒名保安人员(人员必须达到:身高1。80米至1。85米,五官端正,形象佳,年龄20至30周岁)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将本单位对保安岗位的职责、要求。任务明确界定。并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保安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三、服务时间
服务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工作岗位安排为:甲方岗位为内部巡逻岗、门卫形象岗、迎宾引领岗三个岗位,每天每个岗位从上午八点至晚八点不间断单人执勤,两班轮换制。每名保安员,每周休息一天。具体岗位人员由乙方安排,但需甲方批准后执行。
保证三个岗位在工作时间都各有一人执勤。其中一人为轮休备用人选,特殊情况下,若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环境条件,确需变更乙方保安人员的工作,延长工作时间以及临时增派保安人员的,应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并对延长的工作时间,向乙方另行支付额外服务费用。
四、保安费用及支付服务费为每人两仟元月(不含税费),由甲方在每月____日之前将上月的保安服务费用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如甲方需要发票,由乙方负责开具,甲方承担税费。乙方不再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费用要求。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监督乙方派遣人员的全面工作,有权向乙方提出改进保安管理服务工作意见。
2、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附后)。对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保安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提出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保证换人。
3、甲方应加强和完善自身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管理规定,协助乙方做好保安工作。
4、甲方向乙方保安人员提供三部对讲机和日常办公低值易耗品,并提供午餐、晚餐及带有七个床铺的宿舍一间。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工作人员从事违背法律及超过保安合同内容的工作。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需保证在任何工作时间内,派遣至甲方的保安员达到本合同规定的人数且应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并向甲方提供适合其工作要求的保安人员。
2、乙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保护甲方的合法财产和权益不受侵害。
3、乙方保安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对执勤区域内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制作,及时报告给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
4、乙方保安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5、乙方保安人员在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执勤时,对手续不符合规定和由明显问题的,有权坚持原则履行职责,甲方领导或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并不得进行干涉。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支付保安费,逾期20天未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甲方仍需支付拖欠的保安费。
2、因乙方保安人员未遵守本合同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因乙方保安人员未遵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经乙方整改,仍未达到本合同的规定标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八、赔偿限制
1、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乙方保安人员失职造成的财产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2、对甲方存在的安全隐患,乙方保安人员提出合理书面建议后,甲方仍未采纳,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3、甲方因乙方保安人员拒绝履行其与法律法规相悖的不合理要求而造成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九、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2、如合同到期未及时办理续签手续,本合同继续有效。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继续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双方各持两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书船舶出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约》及有关法律条文,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工程计量:工程量约万,具体施工位置以甲方在工程现场划定的范围为准;测量方式、计算方法以每月甲乙双方的预测方量为主,最终验收方量以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吹填区域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自工程完工之同起10内,甲方必须组织进行验收测量,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做工程验收,则最终方量以乙方竣工测量的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期要求:暂定为6个月(自甲方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算)五、综合单价:1)、土方单价:
元/3(以上单价不含税金,若甲方要求开具工程发票,税金由甲方承担。
吹填最远排泥距离不得超过1000米,吹填土质不得超过三类土,超出上述排距及土质标准,施工单价另定)。
六、工程款支付: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柴油(0#)及润滑油,但油价、油质、油量等事项需由乙方事前认可。
乙方应付的油款由甲方从应付乙方的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每月25日,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当月的工程量进行测量和计量,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计付。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且收到乙方申报的结算资料后2个月内,甲方应审定工程款并结清工程尾款。
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结算资料后2个月内未审定工程款并结清工程款的,则按乙方申报的工程款金额确定工程款,由甲方按乙方申报的工程款金额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并由甲方对拖欠的工程款按月利率
1.5%计付利息给乙方。
七、验收要求:以自然吹填土体状态验收。
八、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委派1名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并协调各方关系。
甲方驻现场代表有权监督任何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事项,有权对质量不合格的工段、工序要求停工整改。
2、甲方代表有权按照施工计划,督促乙方配备足够的施工设备和人员,确保按期完工。
乙方如无法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和人员参加施工。
3、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负责丌挖区的施工导线放样。
4、甲方负责田堰和排水口的修筑与维护,负责乙方挖泥船施工补水,负责疏挖区及吹填区域的清障工作。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需承担停工期间乙方在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并补偿设备停歇台班费(按国家相关定额计价),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撤出工地。
6、甲方为乙方提供船舶进出场所需的场地,修整场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7、甲方应为乙方办妥海事、环保、路政、协调地方关系等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二)乙方得权利和义务:
1、遵守施工合同条款,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
2、服从甲方的管理,文明施工,改善员工的卫生生活条件,按时发放员工的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3、负责本施工队伍的生活临时设施搭建。
4、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贷资200万元(作为工程进度支付油料费用,施工完后必须返回乙方)。
九、其他
1、柴油最高限价确定为8500元/吨,油价超过8500/吨的,由甲方补偿柴油差价给乙方(柴油标号为号柴油以上,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双方协商不成,发生争议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二手红色卡车出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旧机动车现状及交易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旧机动车基本情况
车主名称: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至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行驶公里数: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其他状况:
第二条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后,甲乙双方确认的交易车辆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付款方式: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无误后,于年月日以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计_______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2、甲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之日起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并协助乙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相关证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机动车辆保险单、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其它证件________,证件总计____件。
3、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可以上路或交易的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5、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出具收款凭证。
6、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7、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本合同所交易的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________主持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备案机关、相关市场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合同备案签字:____________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合同
甲方:
户籍所在区(县)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_户籍所在区(县)_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住所(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区/县住房保障中心住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售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合同标的物
第一条甲方取得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建造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______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乙方取得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确认文件(编号:______),甲方向乙方出售座落于______区/县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号____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结构为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层,建筑层高为____米。(该房屋户型见本合同附件二,装修及设施设备标准见附件三。)
第三条据房屋调查机构________测量,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通过购买拥有划拨土地上该房屋的有限产权。乙、丙双方约定,乙方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满5年后,按照本合同约定或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规定转让该房屋的,乙方获得转让总房价款的____%.
第二章房价款和支付方式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购买该房屋有限产权的单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平方米;根据本合同第一章第三条载明的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乙方支付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第六条乙方应将房价款解入预售款监管账户(监管机构: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乙方的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甲方收到乙方房款时应开具发票。
第七条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日次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不得少于6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房屋交付
第八条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第九条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二)甲方未在该房屋上设定抵押权或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已解除;
(三)该房屋应由甲方缴纳的房屋维修资金已缴纳完毕。
第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房屋验收交付手续。
验收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
1、《住宅质量保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书》;
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乙方要求提供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有关材料的,甲方应如实提供。甲方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下列第项:
1、甲、乙双方签署房屋验收交付文件。
第十二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有权发出载明合理办理验收交付日期的书面催告书。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付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付日的次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房价款的日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不得少于6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章房地产登记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双方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价格申报、并申请该房屋的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小产证)
第十五条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该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日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条约定取得房地产权证最后期限的次日起算至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完成之日止。
第五章房屋质量及保修
第十六条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不得少于2年。保修时间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七条出现质量缺陷时,乙方可行使如下权利:
1、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该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标准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补偿,补偿金额为实际的结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结构、装修、设备差价的____倍。
第十八条甲方怠于履行保修责任,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怠于履行的,乙方有权自行修复,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修复费和违约金,修复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计价规定,违约金为修复费的____倍。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对房屋质量标准认定产生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对修复费产生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修复费予以认定,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六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甲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选聘________物业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见附件六),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________元/平方米/月。甲方已制订了《业主临时公约》(见附件七),乙方承诺自觉履行该《业主临时公约》,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按照本市商品住房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缴纳该房屋的全额房屋维修资金;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全额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章房屋的回购和转让
第二十二条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其本人及其同住人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丙方接到通知后有权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为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以下简称“总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三条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发生因全体房地产权利人及同住人迁离本市、夫妻离婚析产、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形,需要转让该房屋的,乙方及其同住人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后,可以申请丙方回购该房屋。丙方核实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为总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需要转让该房屋的,乙方及同住人之间应当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书面征询丙方行使回购权的意见。丙方可以行使回购权;丙方决定不回购的,乙方方可向他人转让该房屋。
丙方回购该房屋的,回购价格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机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加以确定。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即按届时转让总房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回购款。
乙方向他人转让该房屋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可以获得转让总房价款的____%,其余____%按本市有关规定支付给丙方。乙方未按照规定支付其余____%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房屋按照本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被回购或者转让的,所产生的税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房屋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乙方承诺,购买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购买申请户居住使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者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并不得设定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
第二十六条乙方同意,丙方可以采取家访、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入户等方式核实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状况,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擅自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者改变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使用性质等行为(以下合称不当行为)的,乙、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一)乙方应在丙方要求改正不当行为的书面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予以改正;
(二)乙方逾期未改正的,应当按其总房价款的日万分之向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实际改正之日或者丙方收回该房屋之日止;
(三)乙方逾期日仍未改正或者次以上发生不当行为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乙方退还购房款,乙方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四)乙方的不当行为所获收益,丙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缴;
(五)因乙方不当行为导致丙方收回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该房屋权利的,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丙方有权将乙方不当行为向社会公示,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上海市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第二十八条乙方及其同住人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丙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乙方退还购房款,乙方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第九章合同解除
第二十九条乙方按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的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按乙方应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计算。本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的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乙方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三十条甲方按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及丙方,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按总房价款的____%计算,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金额后将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
第三十一条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向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认可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十章其它约定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各方可通过协商进行补充或者变更。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丙方执____份、房地产登记机构执____份、________执____份。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
第三十五条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打勾选择)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日期:年月日
乙方(名字)
乙方本人签署: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签署:
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
丙方:区/县住房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
乡镇住房出售合同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公平的原则就甲方集资建房 权利义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 甲乙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
三、 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该房屋应有一切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出卖的房屋如因政府规划行为需拆迁,所得相关赔偿的一切 权利自合同生效日起归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应 严格履行。其权利、义务转移时间追及于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之时。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 偿损失, 支付对方违约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元整。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八、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法院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苏州中介二手房出售合同
售房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购房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位于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栋__________号的毛坯房一套、号车库一个,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出售给乙方。注:上述购房总价不包括房屋过户所产生的交易税、契税和办理该套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过户费用,在办理上述各种手续时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保证对本协议约定的出售房屋拥有独立产权,提供的权证均为真实有效凭证,如违反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2、保证该出售房屋没有出租和抵押给除乙方外的任何人,并且无债权债务纠纷,如因出租或抵押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3、在乙方一次性交清购房款后,将本协议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同时向乙方交付该出售房屋的真实有效三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使用权证、契证)及所有相关原始购房票椐(包括车库、房屋的原始发票、收据、凭证等)。
4、乙方认为可以办理过户时,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各项相关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利要求甲方保证其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无租赁、无抵押、无担保,如若有此类问题而导致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购买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后需遵守房屋装修、使用的法律法规及物业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该套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如乙方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和土地使用年限,均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约定。
五、本协议的定立、履行、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壹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福建省房产买卖出售协议
抵押权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
地址:______
担保人:
抵押物业地址:____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
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
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
、附表
及抵押人与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品牌家具出售合同书
甲方: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____代表。
乙方: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___代表。
目 次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 设备质量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 保证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第八条 仲裁
第九条 通知
第十条 语言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附件1 设备技术说明书
第__号购买合同
甲方__(供方)与乙方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原苏联东海岸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独联体远东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独联体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独联体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3)装箱单4)保险单第四条 设备质量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美元
委托合同书船舶出售
目的在于确定甲、 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猎聘____职位, 并付职位年薪的___%作为佣金;
2、甲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并填写《企业委托猎聘表》;
3、支付部分寻访差旅费用及保证人才质量的测评费, 甲方必须先付__寻访定金;
4、如乙方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未猎到合适的候选人提供面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延迟初猎时间;
5、甲方如在乙方安排的初猎面试时不满意乙方所荐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荐面试;
6、为保证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面试由乙方安排见面;
7、待甲方通过面试选定人才到岗后,一周之内必须付清其余的佣金;
8、甲方选定人才到岗,如在三个月内对人选不满意可要求另猎人才。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寻访资料撰写猎聘职位报告;
2、乙方通过各种途径寻找接近达到标准的候选人;
3、乙方对圈定入围的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并甄选及评估测试,对有希望的候选人进行复试测评, 选出符合甲方所列条件的候选人;
4、将经过乙方复试的最佳候选人的个人保密资料提交甲方参考, 资料包括对其经验的评价及其性格、能力和潜质的看法;
5、为双方安排面谈时间和地点。
6、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完成猎聘任务。
如甲方面试后对人选不满意, 甲方都有权要求乙方再次举荐人选,乙方都应在合同工作日内完成。
7、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企业的商业保密。
8、协调甲方与人才之间的关系,最终完成猎聘合同。
三、合同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共__天。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对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立补充协议。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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