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架构师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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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公司大数据平台的整体架构设计,包含数据收集、数据存储、数据挖掘、数据输出;
2、负责规划从数据源到数据应用的整体流程,并参与用户产品和数据产品的决策;
3、负责海量数据分析、用户行为分析,构建用户数据模型;
4、负责解决核心技术问题,对技术方案进行决策;
5、技术团队管理。
6、熟悉手机IOS、安卓系统APP开发
任职资格
1、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
2、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软件产品架构设计经验,熟练掌握高性能、高扩展性架构设计方法;
3、熟练掌握java或c++任意一门语言、熟悉linux操作系统;
4、熟悉Hadoop/MR/Hbase/Mahout/Spark等大数据技术,并能够基于上述项目开发大数据相关应用;
5、熟悉基本数据挖掘方法和技术;
6、强烈的敬业精神,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协调团队完成各类开发工作;
7、热爱技术,相信数据的价值,对大数据有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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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项规定自查报告
我乡镇配合县委要求,对照“八项规定”,在办事处机关内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体讨论、民主剖析等形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自查总体情况较好:一是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二是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较为有力三是做决策客观、科学、民主;四是班子成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普遍较强。我们深刻认识到:乡镇领导班子与成员的优良工作作风,为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提供了重要保证,但客观总结,乡镇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自查出的主要问题
1、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缺少敢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主动性。部分班子成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讲计划,方式方法欠缺,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不讲效率,拖三拉四,有懒惰思想。个别干部抓落实力度不够大、执行力不够强。
2、少数干部工作纪律观念涣散,部门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淡薄、工作积极性不强,缺乏上进心。工作中强调客观多,主观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个别干部纪律松弛,甚至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
3、少数机关干部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宗旨观念淡薄,缺乏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下基层少,了解民情不够。在群众工作上,向群众解释不够,以及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不够。群众观念没有真正树起来。
4、部分基层干部管理理念落伍,仍然存在用传统的落伍的管理手段管理群众的问题,宗旨和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有时态度粗暴,不注意用说服教育、引导示范的方式开展工作。有些干部不注意自身形象,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表率作用差,干群关系存在不和谐现象,群众不信任干部,干部不理解群众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和领会。
实行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每周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小时。要求充分认识到“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身体力行,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工作行为。
结合机关优化组合与量化考评,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如机关值班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干部考核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等,为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做出明确的要求。
3、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顿机关作风,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加强日常监督,实行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将日常检查与季度考核一并纳入绩效考核予以奖惩。认真开展“转作风,抓落实,密切联系群众”活动,用作风转变带动群众问题解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引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4、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
要求各管区干部和委办负责人多下基层、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深入了解情况,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以自己坚决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标杆、影响并带动一方,真正做到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5、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惩治预防腐朽的能力。
6、切实搞好基层作风建设
结合县委和乡镇《基层组织集中整顿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召开以“查问题、强素质、解难题、促提升”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顿活动,切实搞好基层作风建设。继续深化基层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基层干部树立廉政意识,定期自查自纠,严格要求自己并给群众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第一书记到联系村做党课辅导,宣讲xx大精神。加大对村、社的财务监管力度,积极落实粮食直补,加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监督办度。
班主任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面向全体学生,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健康、劳动和生活情况,对学生全面负责。
体现了我国的教育方针的基本精神,班主任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了做到这两个“全”对每一个学生负责。歧视任何一个学生,放弃对他的教育或只重一“育”,忽视了“五育”并举,都是违背班主任原则,就不是个好老师。
(二)正面教育,启发诱导
对学生要应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是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力求简单粗暴、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热爱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
光强调老师爱学生是不全面的,还应具体研究怎样去爱,要爱的得法,想爱还要会爱,如果不会爱,原来想爱,后来也会变得不爱。比如父母哪有不爱子女的呢?但由于有的爱的不得法,变得溺爱子女,纵容子女,使之走上邪路,父母因此也由爱生怨,由爱生恨,因此,希望通过你们的实践去体验这种爱。
(四)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思想实际,个性差异以及社会、家庭的影响,提出不同的教育要求,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
这就要求我们选择,确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提出的要求要有层次性,要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方法。比如针对某个问题的命题作文。
主题班会,就某一事件提出自己的观点,进行分析,讨论,达到教育的目的。
(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要严格要求自己,增强道德修养,起表率作用,俗话说:“正人先正已”,在班级工作中凡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并能主动要求听取学生意见改进工作。
(六)集体教育同个别教育相结合
要通过开展集体活动,如运动会、班班有歌声,美展,春游等,发挥学生的特长,建立正确的集体舆-论,培养集体荣誉感,自豪感,形成良好的班风,要充分发挥集体教育的作用,对每个班级成员施加教育影响,同时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良好的个性品质。
资料员工作岗位职责说明_说明书_网
资料员,是负责工程项目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档案管理等内业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一起来看看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资料员工作岗位职责”,欢迎大家阅读,供大家参考。
资料员工作岗位职责说明
一、收集整理齐全工程前期的各种资料。
二、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及时整理齐全文明工地资料。
三、做好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并与工程进度同步。
四、工程资料应认真填写,字绩工整,装订整齐。
五、填写施工现场天气晴雨、温度表。
六、登记保管好项目部的各种书籍、资料表格。
七、收集保存好公司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文件。
八、及时做好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
资料员工作岗位职责是什么
1、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工作。
2、认真学习《档案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3、建立原始资料台帐,注明各种原始资料的名称。
4、认真做好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要了解本部门人员的分管工作,按月接收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形成资料,并编写目录,整理好后于次年按规定时间移交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
5、原始资料要真实。为保证档案的保存价值和真实性,归档的文件材料按要求必须移交原件,文件材料应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
6、档案资料移交时,综合档案室人员进行验收,如缺项或整理不好档案室不予接收,要限期整改;在限定时间内还达不到要求,按考核规定对兼职档案员进行处罚。
7、对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材料,各部门要在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活动中随形成,随积累,及时整理,做到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准确。
8、全校性重要和专题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文书部门或主管部门兼职档案员进行整理,待活动结束后,在十天以内整理好交专职档案员,并办理移交手续。
9、保证入室档案的齐全完整。严格归档制度,将本校或其他部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由文书或兼职档案人员及时、系统地移交综合档案室,反对由各部门或个人分散保存。
10、各部门凡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材料,对应该形成而没形成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对已经形成而没留存的或不齐全、不完整、不准确的要追究兼职档案员的责任,严格按归档范围办理交接手续。
11、兼职档案员调动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将所保管的档案、资料等情况交接清楚,否则不得离职。
资料员工作岗位职责
1、负责收集和整理项目公司/项目部的各种文件资料和档案。
2、负责部门的信息资料管理及文件传递工作。
3、负责与公司其他部门档案管理员的对接工作。
4、负责工程项目技术档案的归档和资料保管。
5、负责工程图纸资料的收发及保存管理。
6、负责收集、提供项目工程竣工资料。
7、收集资金计划的相关信息,协助部门负责人编制资金计划。
8、负责记录和汇总整理每月工程例会纪要、工作协调会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等。
9、负责管理各类材料设备验收记录等。
10、责保存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数据,并办理归档手续。
关于文秘工作职责
1、负责各种文件,报告,材料,讲话的撰写,编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做好各级来文、来电、函件的登记、传阅、催办、落实,审核各学校的重要文、电、函。
2、负责了解各学校工作动态,掌握学校主要活动情况,协调各部门业务,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信息。
3、建立学校人事档案、业务档案、技术资料的登记及编存管理体系,做好学校各种文件、公章、合同、介绍信和证照的管理和使用,做好保密工作。
4、负责对上级、企业、政府等主管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各级来宾的接待和礼仪安排。
5、做好各种会议的筹备,通知、安排,记录和会场布置,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有关材料的撰写。
6、负责与各级媒体进行联系,做好学校广告宣传的策划、撰写、发布和监督,搞好企业文化建设,做好各种文化体育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7、负责办公用物资供应计划,组织物品的采购工作,做好物品进、出、存统计核算工作。保管学校的各种资料,物品,做好统计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市区(包括建制镇的建成区)的房屋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房屋安全管理,是指为保障房屋建筑结构使用安全而进行的管理。包括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治理、房屋应急抢险以及白蚁预防和灭治管理。
房屋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以及住宅室内装修等安全管理依照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三条 房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房屋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分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白蚁防治等事业单位,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
建设、规划、财政、工商、市政园林、文化、环保、市容环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消防、电力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 建设、国土房管、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受理对擅自拆改房屋违法行为的投诉,并依职责查处。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擅自拆改房屋的装饰装修企业的查处工作,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协助。
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房屋安全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规划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构成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管理中抗拒、阻碍房屋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侦查和处理,配合国土房管部门做好房屋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的领导和督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房屋安全管理。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房屋应急抢险预案,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指挥房屋应急抢险。
第七条 政府应当发挥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行业组织在房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协助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行业自律和监督。
第八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定期组织全市的房屋安全普查,建立房屋安全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房屋安全普查、代为鉴定、危险房屋抢修代管、应急抢险等房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
房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纳入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 房屋安全责任
第十条 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没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租赁房屋另有约定的除外。
城市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拆迁工作完毕期间的房屋安全责任,适用《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的安全责任,《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对房屋建筑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安全负责。
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按规范要求安装防盗网、空调支架等附属设施,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完整和整洁,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的,及时依照规定进行鉴定和治理。
第十二条 属于文物的房屋,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安全管理意见。
第十三条 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有下列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未报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棚盖或者在天台上建设建(构)筑物;
(二)在住宅内存放经营性酸、碱等强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品;
(三)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拆改房屋,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行为。
安装和使用防盗网、空调支架等附属设施不得危及公共安全。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宣传,并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检查其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
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向全体业主通报;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鉴定、维修。
第十五条 进行地下设施施工、管线施工、桩基施工和深基坑施工、爆破及降低地下水位等活动,可能危及周边房屋安全的,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已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的情况的,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及时修复,排除危险。
第十六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做好房屋安全检查、维修记录。
第十七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组织的房屋安全普查或者房屋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者各区分局举报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反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者各区分局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或者反映人。
第三章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
第一节 房屋安全鉴定委托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二)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五)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建设、施工等单位在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距离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二)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内的房屋;
(三)地铁、人防工程等地下工程施上距离施工边缘2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四)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其他房屋。
第二十一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房屋,未经鉴定或者经过鉴定不符合房屋安全条件的,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十二条 房屋可能存在危及相邻人、房屋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安全隐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房屋是危险房屋或者存在危及利害关系人的危险点的,鉴定费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不是危险房屋或者不存在危及利害关系人的危险点的,鉴定费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节 代为鉴定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可以及时告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者各区分局。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将掌握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进行登记并及时告知房屋所在地的区分局。
各区分局应当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进行登记并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四条 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安全责任人未委托鉴定的,各区分局应当及时向其发出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责成房屋安全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责任人在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仍未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各区分局应当向其发出房屋安全代为鉴定决定书,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治理措施排除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各区分局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各区分局调查核实后,房屋安全责任人可不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使用人应当配合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调查核实以及鉴定工作。
第三节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
第二十七条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单位,应当依照《xx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管理规定》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实行资格证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资格证和执业注册管理由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负责。
第二十八条 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当有两名以上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参加,并出示房屋安全鉴定执业注册证件。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可另外聘请专业人员或者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鉴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扰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进行正常的房屋安全鉴定。
第二十九条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鉴定业务规范和鉴定业务标准的要求从事鉴定活动并制作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应当加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并及时送达鉴定委托人。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对出具的鉴定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的专家委员会申请复鉴。
复鉴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的,复鉴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鉴结论与原鉴定结论存在本质不同的,复鉴费用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承担。
第三十一条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应当建立业务档案,设立业务情况汇总表,并于每年年底将该年度的房屋安全鉴定统计报表报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立即将危险房屋鉴定报告报送各区分局,各区分局应当将掌握的危险房屋信息报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第三十二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情况;
(二)经鉴定的危险房屋情况。
第四章 危险房屋治理
第一节 危险房屋治理主体
第三十三条 危险房屋应当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确认。
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结论的处理类别,进行治理。危险房屋的处理类别分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四种类别。文物建筑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抢救修缮。
经鉴定不属危险房屋但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利害关系人又申请复鉴的,在复鉴期间不停止解危措施的进行。
第三十四条 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房屋使用人应当立即迁出。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观察使用的危险房屋,危及到的房屋使用人应当立即迁出。
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观察使用的危险房屋,未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前,危险部位的房屋不得使用。
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处理使用的危险房屋,未解危前,不得使用。
第三十五条 危险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房屋所在地的区分局应当对房屋实施代管并进行治理:
(一)房屋权属不明晰,无法确定房屋安全责任人的;
(二)所有人死亡且无法确定继承人作为房屋安全责任人的;
(三)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履行房屋安全责任的;
(四)危险房屋的安全责任人确有困难无法治理危险房屋,通过书面协议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区分局代管房屋并实施治理的。
代管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房屋,代管前应当发布公告,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天。但危险房屋需要立即治理的,发布公告期间可以同时治理。
第三十六条 各区分局应当对代管、治理发生的费用以及代管房屋过程中产生的收益等情况进行证据保全。
属于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代管、治理发生的费用应当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房屋安全责任人不确定或者未偿还有关费用的,各区分局可以从租赁代管房屋的收益中抵扣。
被代管房屋的所有人或者继承人确定的,代管、治理费用结清后,各区分局应当自代管、治理费用结清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解除代管并发还房屋,并将剩余的代管收益返还所有人或者继承人。
第三十七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未按照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的,各区分局应当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限期治理通知书。
房屋安全责任人在危险房屋限期治理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治理危险房屋的,各区分局应当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代为治理决定书,责令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使用人搬出危险房屋,进行紧急排险。
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情况危急的,各区分局可以直接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代为治理决定书,责令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使用人立即搬出危险房屋,进行紧急排险。
各区分局在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使用人搬出危险房屋后,应当即时进行危险房屋治理。
第三十八条 观察使用、处理使用的危险房屋,各区分局在危险房屋治理结束后,应当自治理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房屋安全责任人接收房屋。
危险房屋治理、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搬出的危险房屋为其唯一居住用房的,可以向各区分局申请临时住房安置。
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自行治理危险房屋,使用各区分局提供的安置房的,危房治理期间,租金按公房租金标准计收;由各区分局代为治理,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使用各区分局提供的安置房的,危房治理期间,租金按市场租金标准计收。
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者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危险房屋治理期间,各区分局提供的安置房的租金,按廉租住房有关规定计收。
使用各区分局提供的临时安置住房,在危险房屋治理结束后,各区分局应当通知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限期迁出,逾期不搬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计收。
第四十条 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者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无力承担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的,可以按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书面协议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区分局代管并实施治理,并申请减免治理费用。
第四十一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怠于、无力进行危险房屋治理的,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补偿标准依法实施收购。
第二节 危险房屋治理相关主体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 危险房屋的安全责任人应当设置明显的危险房屋标志,提醒过往的行人、相邻人注意安全;对暂不能排险解危的危险房屋,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三条 设置在危险房屋或者其附属物上的广告牌、宣传牌、招牌及供电、通讯线路等悬挂、支立物,对危险房屋治理造成妨碍时,其所有人应当及时予以拆除、迁移。上述悬挂、支立物的所有人未能及时拆除、迁移的,危险房屋的安全责任人可以申请由区分局强制拆除、迁移。拆除、迁移费用由悬挂、支立物的所有人负责。
因治理危险房屋需要合理利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有关的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借故阻挠。
第四十四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各区分局对危险房屋进行原状维修、加固抢险需要办理各项手续的,规划、建设、市政园林、文化、市容环卫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以免延误时间发生事故。
危险房屋危及公共安全需要紧急治理的,可以在办理有关治理手续的同时,采取必要的解危措施。
危险房屋的共有人在治理过程中,需要立即排险解危的,可以单独向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原状维修、加固抢险相关手续。
第四十五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应当加强危险房屋治理工程巡查,掌握、核查危险房屋治理和灭失情况,建立危险房屋登记、注销制度。
第五章 房屋应急抢险
第四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房屋应急抢险救援组织,制定房屋应急抢险预案,储备充足的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器材,配备足够交通运输及通讯工具,保证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到位。
第四十七条 房屋应急抢险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因台风、暴雨、火灾等事故导致房屋出现突发性险情时,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并向所在地的区分局和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应急抢险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和房屋应急抢险救援组织在知悉房屋突发性险情后,应当及时到场处理,实施房屋应急抢险。
第四十八条 市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跨区的房屋的应急抢险;市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对发生重大险情的房屋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区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将房屋突发性险情情况报告市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
第四十九条 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房屋应急抢险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切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二)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三)利用邻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四)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电力、市政园林、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
对因房屋应急抢险需要而拆除或者破损的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各区分局应当在事后予以修复。
第六章 白蚁预防和灭治管理
第五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白蚁预防处理;未按规定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白蚁灭治责任。
其它房屋未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白蚁防治责任。
第五十一条 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商品房,在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白蚁灭治责任。
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其它房屋,在白蚁预防合同约定的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 由原白蚁防治单位负责无偿灭治。
超出包治期限发生蚁害的,由房屋安全责任人负责灭治。
白蚁预防合同的包治期限不得低于十年,包治期限自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二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加强蚁情检查,发现蚁害应当及时灭治。
在进行白蚁防治时,相邻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应当配合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白蚁的检查、灭治工作。
第五十三条 白蚁防治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白蚁防治人员实行资格证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
白蚁防治单位资质和白蚁防治人员资格及执业注册管理由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负责。
从事白蚁防治的人员检查蚁情和进行白蚁灭治工作时,应当出示白蚁防治的执业注册证件。
第五十四条 从事白蚁防治的单位,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白蚁防治单位在白蚁预防工程开工前,应当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白蚁预防工程竣工后,由白蚁防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依照国家、省、市颁布的白蚁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验收备案手续。
第五十五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将白蚁预防工程监理任务一并委托给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委托将白蚁预防处理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实施监理的工作内容应当包括白蚁预防施工药物的检测、施工方案的落实和监理报告的编写。
第五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示白蚁预防合同或者《xx市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证明》。
第五十七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加强对白蚁预防工程和商品房销(预) 售楼盘等全市房屋白蚁防治情况的巡查。
第五十八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白蚁防治单位备案、白蚁预防工程验收备案等情况;
(二)白蚁预防工程、商品房销(预)售楼盘白蚁预防的巡查情况;
(三)其它有关白蚁防治的信息。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不履行规定的房屋安全管理相关义务,造成事故或者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由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消防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及第二款规定,由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属于违法建设的,由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查处。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区分局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在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未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处以房屋安全鉴定费1倍数额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二)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处以警告;经警告后仍未按规定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对未办理备案手续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单位,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拒不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对末取得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件或者被取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件仍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人员,处以一千元处罚;并对其所在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处以警告;经警告后仍未按规定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对未取得白蚁防治资质仍从事白蚁防治的单位,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拒不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未取得白蚁防治人员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件或者被取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件仍从事白蚁防治工作的人员,处以一千元处罚,并对其所在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对未办理备案手续而从事白蚁防治的单位,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拒不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对未办理白蚁预防工程验收备案手续的白蚁防治单位,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拒不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以围攻、谩骂、殴打或者以其它方式拒绝、阻碍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进行正常的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普查或者房屋安全检查活动,或者以围攻、谩骂、殴打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房屋安全管理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白蚁防治单位备案和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条 县级市房屋安全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城市市区(包括建制镇的建成区)之外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由区、镇级政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本规定自x年3月1日起施行。1991年8月28日起施行的《xx市城镇私有危房修缮和改造管理规定》、1996年6月24日起施行的《xx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和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的《xx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班时间 早 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时间 晚 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 早 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时间 晚 17:30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三、 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3、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6、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0、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 保密规定
1、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人员管理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每月1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管理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八、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公司资料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九、网络管理
1、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公司员工工资保密暂行管理制度
薪酬保密制度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保洁公司管理制度
物业保洁公司保洁公司管理制度
1、保洁员每一天要在员工上班前提前到位,并抓紧时光做好日常保洁工作。按保洁资料及标准重点打扫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使保洁工作落到实处。
2、保洁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做好日
常保洁、定期保洁工作(详见附表)。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要按保洁资料及标准进行清扫,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等,持续环境清洁。保洁领班要严格按保洁资料和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楼层的垃圾筒、烟灰缸要及时打扫、清理,卫生间洗手池台面、镜子、地面、墙面等要及时擦拭,做到光亮、无水迹、无污迹、无杂物;垃圾袋和手纸篓要及时倾倒、更换;洗手液和手纸要随缺随补。
4、保洁员除日常保洁工作外,每周要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清扫,重点是擦地面、擦窗台、窗户等。
5、保洁员要注意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白天视天气状况,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卫生间北侧的照明灯和走廊东、西侧的照明灯,为单位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滴水。保洁工作中要爱护使用水、电等设施,发现水、电、上下水管道等硬件设施有问题时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
6、按保洁资料及
标准做好定期保洁工作。按操作规范和要求,擦拭窗、墙壁、地面清洗、打蜡、玻璃清洗、灯具除尘、垃圾筒清洗、电梯门、灯清洗、金属件清洗、上光等,认真做好保洁工作,使大楼有一个优美、卫生、清洁的办公环境。
酒店财务部岗位职责
会计
1、协助财务部经理编制酒店各项财务报表,以及财务预算和短期预测,处理财务部财会业务。
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核查原始凭证(单据)是否完整、准确;将单据分类整理,做好有关帐务处理,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
3、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
4、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明细核算工作,建立固定资产辅助明细帐,及时办理记帐登记手续。
5、按时完成记帐工作,按要求及时查找有关数据信息。
6、正确及时编制、上报各种财务报表。
7、及时了解、审核酒店原材料、商品、物资的进出情况,催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出入库手续,并建立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8、不定期询查厨房原材料、仓库物料用品和吧台商品的价格情况。
9、月底组织统一进行仓库、厨房和吧台原材料、库存商品盘点,并负责相关账务处理。如发现吧台原材料、库存商品与帐面数不符,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财务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
10、及时核算原材料成本率,如发现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上报财务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及时完成成本项目的凭证编制和记账工作,并按月将有关科目与总账核对。
11、及时与采购员、厨师长、餐饮部经理沟通,以便能更好的查找原因、控制成本。
12、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安全员的岗位职责2024职责
岗位职责:
1、专业从事项目安全施工与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按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条例对现场安全设施、操作规范、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3、 负责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宣传安全生产规范和条例,保持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良好现状,及时阻止违规、违纪行为,开具不合格报告并监督整改、纠正的实施;
4、 现场发生事故做到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
5、 组织落实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工作等。
职位要求:
1. 专科及以上学历,安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毕业;
2. 至少2-3年施工企业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3. 持有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三类人员证书;
4. 掌握施工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本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和条例;
天猫运营主管岗位的职责
职责:
1、负责公司在淘宝、天猫专卖店铺运营及销售管理;
2、制定店铺运营指标、年度销售计划,推动并确保目标的顺利完成;
3、负责店铺的规划、拓展,基础维护;
4、负责制定与完善产品及店铺运营方案,数据分析,和行业分析,及时调整运营方向;
5、熟悉各种推广渠道操作,进行产品及店铺推广;
6、组织策划店铺店铺活动。
任职资格:
1、电子商务、营销相关专业优先;
2、有电商(淘宝、天猫、京东)的整体运营工作经验,相同岗位任职经验2年以上;
3、精通网络数据分析,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调研及数据分析能力;
4、很强的创新和执行、领导能力,以结果为导向,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责任心;
5、熟悉线上渠道的各种推广手段及规则,针对不同的推广渠道,开展营销活动,协调各方面资源配合执行。
行政管理工作职责概述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指导其分解、实施;
2、负责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搭建和管理类制度、流程的拟定及监督实施;
3、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业务需求,协助规划、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
4、负责公司企业文化体系的推行落地,负责人才梯队的搭建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组织实施;
5、负责协调各行政管理业务流程,对内协调各部门关系,全面支持企业运作;
5、组织人力、行政费用预算的编制,并根据预算对薪酬水平及人力、行政各项费用支出进行整体控制;
6、支持、指导公司的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对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审核与审批。
行政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协助管理研究院各类行政及后勤管理事务,包括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及贯彻执行;
2.协助管理研究院年度工作计划等综合性工作;
3.负责实施并不断完善研究院OA建设,管理维护OA系统,协助研究院信息安全有关工作;
4.负责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等工作;
5.负责研究院会议管理,包括会议室管理.大型会议的组织策划.各类会务工作等;
6.负责研究院各类文件的管理,包括文件审批.流转.印制.归档.调取等各环节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聘主管的岗位职责简述
职责:
1、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流程,并负责执行;
2、推进绩效、培训、薪酬、劳动关系等工作,并提出建议;
3、完成各岗位招聘工作(涉及生产岗位、非上海区域部分岗位);
4、管理员工档案库,储备人才,定期维护整理;
5、负责考勤、社保、员工活动组织等日常工作。
任职要求:
1、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管理专业或持人力资源相关证书;
2 、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Excel、PPT),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3、3年以上人事管理经验,有电商企业经验优先;
4、热情开朗,积极踏实,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高级运维工程师工作的主要职责
职责:
1.负责服务器的搭建、部署、监控、调优、升级、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2.负责处理系统方面日常变更、控制突发情况,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并解决;
3.支持服务器系统部署、应用调整和优化,提高操作效率,增强系统可用性;
4.云台与产品发布迭代,升级部署。
【任职要求】
1.了解各种计算机软硬件,可独立进行安装、调试及故障排除;
2.了解局域网的维护及网络安全知识,可熟练进行局域网的搭建和网络设备的基本维护和故障处理;
3.知道运用LINUX服务器进行维护与管理;
4.了解nginx,tomcat等相关服务部署;
5.了解MySQL数据库管理、监控和备份优先;
6.了解常见云如阿里云使用。
物流仓库管理员工作职责
仓库管理工作是实现食品贮藏的手段。仓库员要针对食品腐败的因素并根据食品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和科学的保管方法,搞好仓库管理。仓库员的职责是十分重要的,它包括:
(1)保持仓库整洁,达到规定标准。
(2)合理安排入库食品的贮藏位置。
(3)保存所有食品的最新价目表。
(4)确保食品随时充分供应。
(5)核对订单是否填写正确,及时寄出。
(6)检查所有入库食品的数量、质量和价格。
(7)保管所有交货单、发票、赊欠单、收据和财务帐单,并存档。
(8)记录每日库存食品发货单。
(9)记录箱卡。
(10)如果领料单没有部门负责人签名,则不发出食品。
(11)认真保管,退回和赊欠应付的费的存货容器,从帐目中扣除已付款的袋、盒等费用。
(12)经常检查库房存货。
(13)以最低的购买价获取最佳的食品价值。
(14)熟知各种食品的淡旺季。
财务文员的岗位职责
1、根据财务总监、财务会议要求财务人员按期完成的工作事项,并做好每一项工作的记录, 确保工作进度与完成情况的督促、记录与反馈;每月3日前做好上月的领导工作安排、 财务会议决定、财务通知事项的执行情况表;
2、按时、准确完成领导交待的各项打印工作;
3、每周一及时准确领用与发放财务人员需用的办公用品;
4、保管财务文件及其登记完好清晰;
5、按规定要求开具发票的各要素正确无误;
6、向财务领导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建议。
7、按时、按表发放或转存员工工资、奖金和各项津贴补贴;为当次发工资新增员工提前 7 日内向发工资银行办妥银行工资卡.
8、负责打印并保管财务经理与会计经理交待的各种财务公文资料;
9、按时、准确完成领导交待的各项打印工作。
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各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控制,结合《预算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采购包括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车饰等商品采购、配件及其他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采购、各种广告和展示设计采购。
第三条 公司所有的采购活动统一由公司的所指定的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执行。具体规定为:
1、广告和展示设计采购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2、生产车间、办公室物品由采购部负责执行;
3、电脑、软件等电子信息设备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4、其他上述未包括的采购全部由行政部或其他公司另行指定部门负责执行。
第四条 单项(含综合项目采购,整车和配件采购及整车供应商指定的采购除外)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由相应的采购部门会同有关采购需求部门、财务部、审计部和总经办举行采购听证会或合同评审会,采购部门应在会前准备好充足的资料,如项目方案介绍,供应商询价记录或招投标情况,各供应商优惠办法,性价比意见书,其它相关资料等。
第五条 本制度采购管理主要指采购预算管理、采购询价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入库和付款、供应商评审等几个重大方
二、采购询价管理
第六条 采购部门接到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后,优先到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如指定供应商无货供应时,必须进行多方比价,1千元以上的物品,货比三家,作好市场询价记录(市场询价记录表附后),择优择廉购买,同时保管好《市场询价记录表》以供以后参考和审核,保管期限为一年。
第七条 审计部和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联合进行市场信息调查,作好市场信息调查记录(记录表附后),对前期购买活动进行评审,做好评审工作总结,报总经理参考。
第八条 定期评审分为季度评审、半年度评审、年终评审。不定期评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或审计总监决定。
三、采购合同管理
第九条 采购价格选定后,采购商品单位价格在5000元以上或采购合同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有经常供货行为的(一年内有3次以上)必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广告、展示设计采购必须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条 采购合同必须进行合同评审会签,各职能部门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逐一进行审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合同进行联合会签,并对会签结果负责。只有经过会签同意的合同才能加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第十一条 参加合同会签的职能部门:总经理、审计总监、财务部、行政部。合同会签的经办人为相关采购责任部门。
第十二条 采购合同的保管:采购合同原件由采购责任部门保管,留复印件在财务部备案,合同原件保管时限为3年。
第十三条 采购合同条款的执行跟踪:日常跟踪由采购责任部门负责,审计部对合同条款的执行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十四条 供应商给予公司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情况,必须在合同条款中反映。严禁采购人员私自收取或索要供应商回扣、佣金等,一经查明发现将由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开除、降职或其他行政处罚。
四、采购入库和付款
第十五条 属于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必须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附固定资产验收单格式),验收合格才能入库。
第十六条 属于公司商品、原材料(车饰精品、配件、车间辅料等)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认真填写入库单,仓管员对入库数量负责,月末盘亏时需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 办公用品和其他不需入库的零星物料(数量在5个以下金额在10元以下且不属公司商品、原材料的物料),必须有两人以上在送货单或发票上签名确认。
第十八条 采购金额超过50元的,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九条 付款注意事项:固定资产付款必须附上发票、合同复印件、《固定资产验收单》;公司商品付款须附上发票、入库单;未签订采购合同的须附上〈〈市场询价记录表〉〉,否则财务部不得付款。广告、展示设计付款时必须附上合同
五、供应商评审
第二十条 每年年初,由审计部组织,对上年度的各类供应商进行评审,对价格高、服务差的供应商进行淘汰替换。列出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二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行政部负责人、售后服务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总监、总经理共五人组成。
第二十二条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及标准分
1
产品报价
(50分)
1、 合理最低价(几家相比后确定,详见备注)
50分
2、 比合理最低价相差0-1.9%
45分
3、比合理最低价相差2-3.9%
35分
4、比合理最低价相差4-6.9%
30分
5、比合理最低价相差7%以上
0分
2
付款方式
(30分)
能遵循我方提出的付款方式
30分
若供货单位自己提出付款方式,则根据其付款方式酌情加减分,但最多只能加20分
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科技工作计划和任务在车间内部的组织实施和公司技术管理有关制度和技术工艺标准在车间内部的贯彻落实。
2.负责车间工艺纪律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和整改落实。
3.参与制定、修订并在车间内部指导实施有关技术、工艺、安全操作等方面的规程和文件。
4.负责公司新技术引进和产品开发、改进等技术工作在车间内部的组织实施以促进公司产品的技术创新。
5.严格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做好技术文件的收发、归档工作。
6.积极参与有关产品的设计评审、工艺评审活动。
7.具体指导、处理、协调和解决车间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为车间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8.做好车间技术有关信息的搜集、记录和反馈工作。
9.参与不合格品和质量事故的评审、参与产品的技术整改工作。
10.负责指导实施一般不合格产品的返工、返修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严重不合格品的技术分析和技术处理。
11.抓好车间技术队伍建设,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提高工作。
12.参与公司技术成果及技术经济效益的技术评价工作。
13.做好领导安排的其它技术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