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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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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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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理》的有关内容,为切实维护大部分业主(住户)的利益,把社区建设成安全、文明、优雅的小区,特制定本规定:

一、小区内所有业主(住户)均无权私自在过道、绿化带、外墙壁和其它场地设立广告牌。

二、所有商铺招牌只能在商铺内或自己门面外墙悬挂、张贴。

三、任何业主(单位)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

四、占用楼宇走道、墙面、天台做公司招牌、广告的单位,需向管理处申请,在不影响消防、安全及小区环境美观的前提下,管理处给予批准,并且设置人或单位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经业委会同意在公共通道设置公司招牌等的单位,应向管理处交纳一定数额的场地使用费,用以补充小区的管理服务费。

六、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违章装修处理,除令其拆除、撤消、修补破损、恢复原状外,还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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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食堂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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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并执行和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_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2、严禁采购腐朽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有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

4、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

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

6、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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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度面对面》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心得体会,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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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冀大地,凤凰展翅。20__年9月,拥有世界最大规模单体航站楼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正式投入运营。这座现代化机场仅用了5年时间就建成,建筑面积约140万平方米,耗资800亿元人民币,年旅客吞吐量可达1亿人次,创造了世界建筑史上的多个之最,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英国《卫报》发布的“世界新七大奇迹”中,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位列榜首;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N)也评价,这座新机场是20__年全世界最激动人心的建筑。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的惊艳亮相,是新中国发展成就的一个缩影,集中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威力和实践成效。70多年来,党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挥制度的优越性和有效性,在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大地上,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所谓奇迹,就是极不平凡、很难做到的事情。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新中国70多年来发展的伟大成就概括为“两大奇迹”,即“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两大奇迹”之所以能被创造出来,是党带领人民长期不懈奋斗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显著优势充分发挥的必然结果。

发展奇迹“惊天地”。新中国成立前,我国百业凋敝、一贫如洗,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当时,我国的“人均钢铁产量只够打一把镰刀”,连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制造。现在,中国已拥有通车里程位居世界第一的高速公路,高铁运营里程超过世界2/3,掌握超过全球1/3的5G标准必要专利。短短70多年间,我国从白手起家到赶超世界、从落后时代到赶上时代再到引领时代,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进程,建成了世界上最完备的工业体系,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为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外汇储备第一大国。20__年我国GDP达到99.1万亿元人民币、人均GDP迈上1万美元的台阶,连续多年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0%左右。

有什么推动中国经济腾飞?有人归结为人口红利、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等“比较优势”,但这些因素只能带来一时增长,无法支撑中国经济长期快速发展,起根本性作用的是制度的威力。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地还是那些地,人还是那些人,通过改革激发出体制机制的活力,产量和效率就大大提升。西方有些人虽然不得不承认我国发展的客观现实,却不愿承认其背后的制度原因。事实上,我们把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资本主义有益因素结合起来,既强有力地主导经济发展的大局,又注重释放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潜能,确保中国经济列车沿着正确的轨道快速前行。

稳定奇迹“羡世人”。当前,我国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联合国有关机构数据显示,我国每10万人中命案发生不到1起,低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处于极低水平。在当今世界国际乱局交织、局部冲突和动荡不断、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事件频发的大背景下,中国作为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幅员辽阔的发展中大国,能在快速变革和发展中保持总体稳定,可谓独一无二。而有些国家宣扬人生而有“免于恐惧的自由”,事实上他们的国民拥有的却是恐惧中的自由。

有什么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在我国,有着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治理网络,确保整个社会大局平稳可控。同时,我国有着科学完善的利益协调、矛盾化解、诉求表达、决策参与和应急管理等机制,能及时有效消除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做到“明察秋毫之末”“防患于未然”。

评判一种制度是否行得通、有效率、真管用,实践最有说服力。面对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甚至一些戴着有色眼镜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中国制度的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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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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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市区(包括建制镇的建成区)的房屋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房屋安全管理,是指为保障房屋建筑结构使用安全而进行的管理。包括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治理、房屋应急抢险以及白蚁预防和灭治管理。

房屋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以及住宅室内装修等安全管理依照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三条 房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房屋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分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白蚁防治等事业单位,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

建设、规划、财政、工商、市政园林、文化、环保、市容环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消防、电力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 建设、国土房管、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受理对擅自拆改房屋违法行为的投诉,并依职责查处。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擅自拆改房屋的装饰装修企业的查处工作,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协助。

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房屋安全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规划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构成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管理中抗拒、阻碍房屋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侦查和处理,配合国土房管部门做好房屋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的领导和督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房屋安全管理。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房屋应急抢险预案,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指挥房屋应急抢险。

第七条 政府应当发挥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行业组织在房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协助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行业自律和监督。

第八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定期组织全市的房屋安全普查,建立房屋安全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房屋安全普查、代为鉴定、危险房屋抢修代管、应急抢险等房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

房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纳入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 房屋安全责任

第十条 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没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租赁房屋另有约定的除外。

城市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拆迁工作完毕期间的房屋安全责任,适用《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的安全责任,《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对房屋建筑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安全负责。

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按规范要求安装防盗网、空调支架等附属设施,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完整和整洁,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的,及时依照规定进行鉴定和治理。

第十二条 属于文物的房屋,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安全管理意见。

第十三条 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有下列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未报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棚盖或者在天台上建设建(构)筑物;

(二)在住宅内存放经营性酸、碱等强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品;

(三)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拆改房屋,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行为。

安装和使用防盗网、空调支架等附属设施不得危及公共安全。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宣传,并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检查其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

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向全体业主通报;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鉴定、维修。

第十五条 进行地下设施施工、管线施工、桩基施工和深基坑施工、爆破及降低地下水位等活动,可能危及周边房屋安全的,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已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的情况的,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及时修复,排除危险。

第十六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做好房屋安全检查、维修记录。

第十七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组织的房屋安全普查或者房屋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者各区分局举报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反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者各区分局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或者反映人。

第三章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

第一节 房屋安全鉴定委托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二)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五)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建设、施工等单位在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距离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二)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内的房屋;

(三)地铁、人防工程等地下工程施上距离施工边缘2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四)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其他房屋。

第二十一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房屋,未经鉴定或者经过鉴定不符合房屋安全条件的,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十二条 房屋可能存在危及相邻人、房屋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安全隐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房屋是危险房屋或者存在危及利害关系人的危险点的,鉴定费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不是危险房屋或者不存在危及利害关系人的危险点的,鉴定费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节 代为鉴定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可以及时告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者各区分局。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将掌握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进行登记并及时告知房屋所在地的区分局。

各区分局应当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进行登记并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四条 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安全责任人未委托鉴定的,各区分局应当及时向其发出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责成房屋安全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责任人在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仍未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各区分局应当向其发出房屋安全代为鉴定决定书,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治理措施排除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各区分局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各区分局调查核实后,房屋安全责任人可不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使用人应当配合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调查核实以及鉴定工作。

第三节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

第二十七条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单位,应当依照《xx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管理规定》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实行资格证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资格证和执业注册管理由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负责。

第二十八条 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当有两名以上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参加,并出示房屋安全鉴定执业注册证件。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可另外聘请专业人员或者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鉴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扰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进行正常的房屋安全鉴定。

第二十九条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鉴定业务规范和鉴定业务标准的要求从事鉴定活动并制作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应当加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并及时送达鉴定委托人。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对出具的鉴定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的专家委员会申请复鉴。

复鉴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的,复鉴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鉴结论与原鉴定结论存在本质不同的,复鉴费用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承担。

第三十一条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应当建立业务档案,设立业务情况汇总表,并于每年年底将该年度的房屋安全鉴定统计报表报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立即将危险房屋鉴定报告报送各区分局,各区分局应当将掌握的危险房屋信息报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第三十二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情况;

(二)经鉴定的危险房屋情况。

第四章 危险房屋治理

第一节 危险房屋治理主体

第三十三条 危险房屋应当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确认。

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结论的处理类别,进行治理。危险房屋的处理类别分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四种类别。文物建筑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抢救修缮。

经鉴定不属危险房屋但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利害关系人又申请复鉴的,在复鉴期间不停止解危措施的进行。

第三十四条 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房屋使用人应当立即迁出。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观察使用的危险房屋,危及到的房屋使用人应当立即迁出。

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观察使用的危险房屋,未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前,危险部位的房屋不得使用。

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处理使用的危险房屋,未解危前,不得使用。

第三十五条 危险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房屋所在地的区分局应当对房屋实施代管并进行治理:

(一)房屋权属不明晰,无法确定房屋安全责任人的;

(二)所有人死亡且无法确定继承人作为房屋安全责任人的;

(三)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履行房屋安全责任的;

(四)危险房屋的安全责任人确有困难无法治理危险房屋,通过书面协议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区分局代管房屋并实施治理的。

代管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房屋,代管前应当发布公告,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天。但危险房屋需要立即治理的,发布公告期间可以同时治理。

第三十六条 各区分局应当对代管、治理发生的费用以及代管房屋过程中产生的收益等情况进行证据保全。

属于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代管、治理发生的费用应当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房屋安全责任人不确定或者未偿还有关费用的,各区分局可以从租赁代管房屋的收益中抵扣。

被代管房屋的所有人或者继承人确定的,代管、治理费用结清后,各区分局应当自代管、治理费用结清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解除代管并发还房屋,并将剩余的代管收益返还所有人或者继承人。

第三十七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未按照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的,各区分局应当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限期治理通知书。

房屋安全责任人在危险房屋限期治理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治理危险房屋的,各区分局应当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代为治理决定书,责令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使用人搬出危险房屋,进行紧急排险。

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情况危急的,各区分局可以直接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代为治理决定书,责令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使用人立即搬出危险房屋,进行紧急排险。

各区分局在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使用人搬出危险房屋后,应当即时进行危险房屋治理。

第三十八条 观察使用、处理使用的危险房屋,各区分局在危险房屋治理结束后,应当自治理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房屋安全责任人接收房屋。

危险房屋治理、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搬出的危险房屋为其唯一居住用房的,可以向各区分局申请临时住房安置。

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自行治理危险房屋,使用各区分局提供的安置房的,危房治理期间,租金按公房租金标准计收;由各区分局代为治理,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使用各区分局提供的安置房的,危房治理期间,租金按市场租金标准计收。

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者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危险房屋治理期间,各区分局提供的安置房的租金,按廉租住房有关规定计收。

使用各区分局提供的临时安置住房,在危险房屋治理结束后,各区分局应当通知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限期迁出,逾期不搬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计收。

第四十条 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者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无力承担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的,可以按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书面协议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区分局代管并实施治理,并申请减免治理费用。

第四十一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怠于、无力进行危险房屋治理的,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补偿标准依法实施收购。

第二节 危险房屋治理相关主体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 危险房屋的安全责任人应当设置明显的危险房屋标志,提醒过往的行人、相邻人注意安全;对暂不能排险解危的危险房屋,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三条 设置在危险房屋或者其附属物上的广告牌、宣传牌、招牌及供电、通讯线路等悬挂、支立物,对危险房屋治理造成妨碍时,其所有人应当及时予以拆除、迁移。上述悬挂、支立物的所有人未能及时拆除、迁移的,危险房屋的安全责任人可以申请由区分局强制拆除、迁移。拆除、迁移费用由悬挂、支立物的所有人负责。

因治理危险房屋需要合理利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有关的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借故阻挠。

第四十四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各区分局对危险房屋进行原状维修、加固抢险需要办理各项手续的,规划、建设、市政园林、文化、市容环卫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以免延误时间发生事故。

危险房屋危及公共安全需要紧急治理的,可以在办理有关治理手续的同时,采取必要的解危措施。

危险房屋的共有人在治理过程中,需要立即排险解危的,可以单独向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原状维修、加固抢险相关手续。

第四十五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应当加强危险房屋治理工程巡查,掌握、核查危险房屋治理和灭失情况,建立危险房屋登记、注销制度。

第五章 房屋应急抢险

第四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房屋应急抢险救援组织,制定房屋应急抢险预案,储备充足的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器材,配备足够交通运输及通讯工具,保证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到位。

第四十七条 房屋应急抢险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因台风、暴雨、火灾等事故导致房屋出现突发性险情时,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并向所在地的区分局和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应急抢险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和房屋应急抢险救援组织在知悉房屋突发性险情后,应当及时到场处理,实施房屋应急抢险。

第四十八条 市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跨区的房屋的应急抢险;市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对发生重大险情的房屋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区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将房屋突发性险情情况报告市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

第四十九条 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房屋应急抢险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切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二)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三)利用邻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四)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电力、市政园林、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

对因房屋应急抢险需要而拆除或者破损的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各区分局应当在事后予以修复。

第六章 白蚁预防和灭治管理

第五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白蚁预防处理;未按规定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白蚁灭治责任。

其它房屋未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白蚁防治责任。

第五十一条 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商品房,在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白蚁灭治责任。

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其它房屋,在白蚁预防合同约定的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 由原白蚁防治单位负责无偿灭治。

超出包治期限发生蚁害的,由房屋安全责任人负责灭治。

白蚁预防合同的包治期限不得低于十年,包治期限自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二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加强蚁情检查,发现蚁害应当及时灭治。

在进行白蚁防治时,相邻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应当配合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白蚁的检查、灭治工作。

第五十三条 白蚁防治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白蚁防治人员实行资格证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

白蚁防治单位资质和白蚁防治人员资格及执业注册管理由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负责。

从事白蚁防治的人员检查蚁情和进行白蚁灭治工作时,应当出示白蚁防治的执业注册证件。

第五十四条 从事白蚁防治的单位,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白蚁防治单位在白蚁预防工程开工前,应当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白蚁预防工程竣工后,由白蚁防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依照国家、省、市颁布的白蚁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验收备案手续。

第五十五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将白蚁预防工程监理任务一并委托给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委托将白蚁预防处理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实施监理的工作内容应当包括白蚁预防施工药物的检测、施工方案的落实和监理报告的编写。

第五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示白蚁预防合同或者《xx市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证明》。

第五十七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加强对白蚁预防工程和商品房销(预) 售楼盘等全市房屋白蚁防治情况的巡查。

第五十八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白蚁防治单位备案、白蚁预防工程验收备案等情况;

(二)白蚁预防工程、商品房销(预)售楼盘白蚁预防的巡查情况;

(三)其它有关白蚁防治的信息。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不履行规定的房屋安全管理相关义务,造成事故或者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由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消防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及第二款规定,由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属于违法建设的,由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查处。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区分局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在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未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处以房屋安全鉴定费1倍数额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二)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处以警告;经警告后仍未按规定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对未办理备案手续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单位,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拒不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对末取得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件或者被取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件仍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人员,处以一千元处罚;并对其所在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处以警告;经警告后仍未按规定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对未取得白蚁防治资质仍从事白蚁防治的单位,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拒不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未取得白蚁防治人员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件或者被取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件仍从事白蚁防治工作的人员,处以一千元处罚,并对其所在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对未办理备案手续而从事白蚁防治的单位,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拒不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对未办理白蚁预防工程验收备案手续的白蚁防治单位,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拒不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以围攻、谩骂、殴打或者以其它方式拒绝、阻碍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进行正常的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普查或者房屋安全检查活动,或者以围攻、谩骂、殴打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房屋安全管理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白蚁防治单位备案和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条 县级市房屋安全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城市市区(包括建制镇的建成区)之外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由区、镇级政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本规定自x年3月1日起施行。1991年8月28日起施行的《xx市城镇私有危房修缮和改造管理规定》、1996年6月24日起施行的《xx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和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的《xx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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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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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用心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职责。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用心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职责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职责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用心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办公室:职责人

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2、德育处:职责人

学生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学处:职责人

相关教材的征订,教学计划的检查,实验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

4、总务处:职责人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排、配置、检查;学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设施。

四、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用心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职责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五、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用心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资料。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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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品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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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务中心主楼除已相对固定可调剂使用的会议室外,其他会议室(接待室)由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使用。

二、各单位如需使用会议室,应明确专人事先与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络会议室使用事宜。一般情况下,会议承办单位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向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提出申请,在办理相关使用手续后,凭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会议室(接待室)使用通知单》使用会议室。

三、使用会议室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与管理人员协调做好有关工作,使用期间,要爱护公物,严禁擅自使用、挪动会议室内各种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双倍赔偿;要自觉维护会议室(接待室)室内卫生,造成地毯、地面和家具污损的,使用方应负责清洁恢复或酌情进行赔偿。

四、使用会议室时,会议服务人员于会议召开前10分钟到场对会议现场进行整理,并调试好音响、照明等设备。

五、使用单位会议(接待)结束后,须经会议服务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六、会议服务由济发物业公司会服人员负责,并免费提供音响、开水服务,会议(接待)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办会(接待)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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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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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二、各班级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三、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

四、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五、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六、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七、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八、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疗机构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医疗机构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九、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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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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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周丽梅主任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幼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园长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镇教办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的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记录。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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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财务部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酒店,财务,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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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酒店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财务核算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

2.督促酒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监督机制,检查酒店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对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3.审核酒店拟订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筹资、融资和投资计划,利润分配或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税收进行整理筹划与管理。

5、与财政、税务、银行、证券等相关政府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6.对酒店产权转变、资产核销、资产重组、对外投资、债务担保、资产抵押等重大财务活动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审核酒店财务报告,评价和报告其经营管理业绩。与酒店总经理一起,共同对财务报表和报告的质量负责。

8.与酒店总经理联合审批规定限额范围内的公司经营性、融资性、投资性(对外、对外)支出;对酒店授权范围内的贷款担保事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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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兼行政岗位的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出纳,行政,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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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楼宇办公区的日常运营管理和服务以及相关物业的接洽工作;

2、负责管辖区域的行政体系搭建、制度完善及相关协调工作;

3、负责行政采购事务,对供应商筛选、监督管理、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服务质量,降低行政费用;

5、负责核对供应商费用,及时提交费用报销手续,跟进付款结果;

6、负责采购物资入库、出库的统计工作;

7、负责行政文档的归类、存档、保管,做好电子文档管理;

8、负责或协助完成各类办公会议与活动的组织、接待安排;

9、组织策划公司内部团建活动;

10、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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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项目经理工作职责描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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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公司规定,严格执行项目现场的监督协调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达到设计要求并符合流程规范。

2、熟悉土建工程的操作规范,对工程图纸有极强的理解能力,对工程节点能够很好的把握。精通土建工程的专业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

3、熟练掌握土建施工项目管理的要求,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实际经验,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组织、指挥、协调。

4、协助施工方案的审核,及时处理并上报重大问题,管理现场签证及工程备案等。

5、 负责与承建、监理及其他合作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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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项目经理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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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内负责协助项目开发管理工作,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追踪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协助项目团队准时、优质地完成任务;

2.对外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整体需求与进度,并与客户保持一定的联系,及时反馈阶段性的成果,及时跟进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

3.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文档,跟踪相应人员的执行进展情况;

4.跟踪项目的进度,把控风险,协调项目组成员之间的合作;

5.协助对接硬件软件设计、生产,把控产品开发进度与质量、生产过程进度与质量,控制产品良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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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理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销,经理,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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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合项目前期市场调研,组织实施调研,明确调研内容,掌握调研方法,形成调研报告;

2、在项目制定的市场运营方案下拟定招商邀请函、项目运营手册,根据市场调研情况,针对性的制定策划方案;

3、围绕项目亮点推广、拉动现场人气需要及后期招商工作规划制定活动策划方案;

4、与当地主流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沟通合作模式,与网络、杂志等互换媒体进行广告、软文、专题、活动等各方面的合作沟通,配合项目部招商工作进行宣传;

5、制定项目开展现场的相关会务接待、物料准备、媒体邀请、氛围宣传等系列工作;

6、项目总结及资料的整理与汇总,保证相关合作单位数据的建立和积累,项目运营资料的留存和归档;

7、制定部门的相关工作制度,负责对部门下属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升、考核、管理和监督;

8、负责部门所涉及费用的预算、结算和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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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作职责说明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说明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经理,助理,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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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总经理制定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及各阶段工作目标分解;

2、起草公司各阶段工作总结和其他正式文件;

3、协助总经理对公司运作与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协调内部各部门关系,尤其是业务部门间的日常工作关系以及事务处理,必要时可单独召集业务沟通会议或工作会议;

4、配合总经理处理外部公共关系(政府、重要客户等);

5、跟踪公司经营目标达成情况,提供分析意见及改进建议;

6、在公司经营计划、销售策略、资本运作等方面向总经理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7、撰写和跟进落实公司总经理会议、专题研讨会议等公司会议纪要;

8、协助总经理进行公司企业文化、企业战略发展的规划,配合管理办开展企业文化工作;

9、完成其他临时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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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范文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4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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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范文

众所周知,八项规定是指20xx年12月4日,主持召开党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下面小编向大家带来中央八项规定自查的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根据全国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将xx省工商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根据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省工商局紧密结合实际,于年初制订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使制度规定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省工商局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各设区市工商局也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意见或工作方案,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省工商局机关带头轻车简从深入调研,严格要求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每季度下基层调研不少于10天,省工商局主要领导随行不超过3人,基层陪同不超过2人;其他省工商局领导随行不超过2人,基层l人陪同。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到下基层调研不召开全局性汇报会,不悬挂标语横幅,不打字幕,不列队迎送,不摆放花草水果,不接受礼品,不住高档酒店,不上高档菜肴,不到景区参观,不安排合影,条件具备的全部在食堂用餐。在此基础上,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采取“走下去”与“请上来”相结合的办法,与基层干部群众、监管服务对象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心贴心谈话。省工商局领导班子6位成员先后分批深入25个县(市、区)工商局、28个工商所、16家企业,召开调研座谈会37场次,征求意见建议139条,逐一明确责任,抓好整改落实。邀请22家企业代表、5名内部督导员在省工商局召开了座谈会,省、市、县(区)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四级联动,一起听取意见建议,共同查找“四风”问题。此外,省工商局向设区市政府联系工商部门的领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省直机关相关部门和设区市工商局发出征求意见函359份,并设立意见箱,通过多种渠道认真了解、解决在履行职能和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3.注重提高效用,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取消了迎春晚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庆活动和聚餐。压缩会议规模,召开全省工商工作会议,人数控制在150人以内;召开全省工商系统专项工作会议,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一般不请各市、县(区)局主要领导参加;各处室召开的全省性对口业务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注重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精简会议材料,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等全省性会议均改为视频形式,一般不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一律不挂会标,不摆放瓶装水和鲜花,会场简朴,空话、套话明显减少。至9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共召开各级全局性会议活动1035场次,相比去年同期减少592场次,下降36.39%,节约会议活动经费614.69万元,下降67.39%。

4.努力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一方面,大力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按照“必发才发”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上级文件中有关政策已经明确、未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的,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解决问题的,会上领导讲话已印发的,不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能以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局名义印发,一般性经验材料、情况报告不以电报或文件形式转发。另一方面,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改进文风,压缩篇幅,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充分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公文和简报无纸化,节约经费,提高效率。注重新闻宣传报道向基层倾斜,以“短、实、新”形式,多反映民生问题以及工商服务监管问题,多报道基层工商机关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至9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共下发文件、简报11342份,同比减少1838份,下降13.95%,基本上均采用电子形式发文。

5.厉行勤俭节约,控制办公开支。省工商局注重利用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创建优势,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加强财务装备计划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及差旅、会议、文电、通信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会议、干部培训、资产配备、业务宣传、课题调研和出国培训考察经费等实行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年度计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切实规范公车使用,实行定点加油、维修、停放,在11个县(市、区)局的223辆车上安装GPS定位监控装置,加强使用管理,节约能耗开支。截至9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公务用车运行费共计2525.74万元,同比减少199.84万元,下降7.33%。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认真执行接待宴请和陪同人数标准,全省各级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共置办食堂或培训中心438个,各种公务接待原则上均安排在内部食堂或培训中心。截至9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公务接待费共计1970.57万元,同比减少841.87万元,下降29.32%。严格把关出境出访活动,规定省工商局主要领导出访每年不超过1次,随行5人以内;其他领导2年不超过1次,随行4人以内,出访国别、天数、经费等严格按章执行,今年以来共出访7人次,同比减少5人次,节约经费1.07万元,下降2.8%。

6.强化制度落实,严格监督检查。全省工商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采取自查自纠、征求意见、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党组巡察、信访受理等方式方法,加强对各单位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执纪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直查快办、及时反馈、适时通报。建立监督检查结果报告、点评和运用机制,将干部遵守“八项规定”情况作为其评先评优和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材料归入个人廉政档案;将各单位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至9月初,各级工商局共组织监督检查263次,发现违规问题4起,已处理责任人2名,有效督促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总局《实施意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半年多来的持续努力,全省工商系统在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有:个别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缺乏抓好“八项规定”落实的狠劲和韧劲;少数单位厉行节约的氛围不够浓厚,抓制度落实存在时紧时松现象,缺乏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的工作力度;有的单位工作措施较为简单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较强的制度和规定,有的制度建立时间较长,与新形势不相适应,尚未及时重新修订;一些单位落实“八项规定”成效主要体现在节约经费开支上,形式主义问题仍比较突出,落实工作部署照搬、照抄、照转上级文电的现象仍比较普遍,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

三、今后的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在持续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上必须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八项规定”和总局《实施意见》及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措施,确保熟知熟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二是完善制度。注重工作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针对会议文电、经费使用、车辆管理、检查考核等管理事项,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制度规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监督。依托党务、政务公开平台,采取适当形式,对内、对外主动公开“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自寻压力,增强动力。四是狠抓节点。以年末、年初为重点时段,以元旦、春节为重要节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单位访客管理和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礼、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清廉过节。五是严肃查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在执行过程中“走过场”现象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着力遏制和戒除“四风”问题,不断推动全省工商系统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和深化。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分析研究20xx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主持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内容: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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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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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范围:公司所有设备。

职责:公司所有部门及所有岗位员工

规程:

1、设备选购

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1.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2、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4.2.2设备、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2.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2.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状况良好。

4.2.5建立设备保养日志,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2.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5、设备检查制度

5.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计划修理工时,完工时间,准备配件材料及维修所需工具等。

5.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上作好记录。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6、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6.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6.1.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6.1.2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6.1.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6.1.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6.1.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按照设备报废规程申请报废。

6.2设备报废手续

6.2.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6.2.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6.3.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7、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记录,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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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专员岗位的职责表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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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集团及相关子公司(包括集团/苏州厂/光学/)提供的技术交底等文件的检查,专利的申请、联系、文件编辑等;同时负责与代理事务所和工程师之间的专利/商标技术检索沟通;

2, 负责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政府对专利/商标的补贴资金的申请工作(专利/商标资助手续办理,资料汇总递交及网络系统上传)、补贴资金拨付到款全程跟踪;

3, 负责集团专利申请文件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付费的管理(包括集团/苏州厂/光学玻璃/等);

4, 配合外部审核机构对知识产权贯标年度审核中相关知识产权资料的汇总,现场考核解答以及相关费用的请款申请等;

5, 随时关注市、省、国家科技项目信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审核申报科技项目;

6, 整理、汇总、报送科技项目申报资料,包括高新高品等技术资料的协调整理工作,并及时跟踪反馈;

7, 不定期参加市/区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相关的培训/讲座进行内部宣导及完成各种知识产权方面的调查表与调查问卷。

8,集团研发日常助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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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UI工程师工作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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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公司产品周边的平面设计、广告设计。

2.参与到公司App项目,负责部分页面设计、改版、优化工作

3.按照项目管理和规范完成符合用户预期的H5界面设计

4.与文案、技术人员及其他设计师密切配合完成创意表现,持续提高界面的用户体验

职位要求:

1.2年互联网视觉设计经验,本科以上学历设计相关专业毕业;

2.精通Photoshop、IIlustrator、Sketch等设计工具,手绘能力佳优先;

3.有扎实的美术功底和良好的设计感觉,热爱设计,同时具备商业思维和市场营销观念;

4.熟悉网页端和移动端设计规范,和其他岗位配合起来可以无缝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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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经理,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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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生产单位按工艺流程生产,确保质量完成计划目标任务

2、制定部门制度、流程及岗位考核制度,教导和建设团队管理工作,培养团队执行力

3、安全生产预防和隐患排查,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及环保工作

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供应、技术开发等工作对接,协调生产系统和各部门的关系。

5、对年度、月度的计划完成核实及成本控制,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监督和检查,同时对问题进行快速处理

6、推动精益生产,提高率、减少浪费,节约成本,使生产简单化,

7、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掌握工作情况和有关数据

8、指定专人负责生产系统文件、表单等资料的保管和定期归档工作

9、指定设备采购和管理、维护、保养

10、对直接下级有培训计划和进行考评,并进行考评沟通。将考评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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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行政专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行政,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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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及固定资产等行政事务管理与监督工作,确保公司行政工作有效的积极开展;

2.负责组织起草行政综合文件、计划、报告等文件,建立健全公司行政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后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与追踪;

4.负责组织安排公司的年度、季度工作会议,做好会议纪要及决议;

5.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员工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等工作,能独立完成各类相关活动;

6.负责其他日常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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