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全文共 459 字
+ 加入清单一、管理原则
2、城区内公务活动,自行搭车,据实报销;下乡或出差原则上搭乘客运车,若特殊情况需要租车,必需按程序申报,先审批,再租车。
3、若因特急事项需要租车的,经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统一安排,用车人回单位次日必须完善相关手续。
二、用车程序
1、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填写《档案局公务用车申请单》(一式三份,车主结账一份,相关股室留存一份,财务室支付费用一份),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联系。
2、办公室建立公务用车台账,每2周向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公务用车情况。
三、费用报销
1、城区内每月结报一次。
2、公务活动结束后,由车主提供相应金额的车票,由相关用车股室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交财务室支付费用。
3、因时间紧迫外出需租车的,可先由办公室垫付租车发生的部分费用,由办公室凭租车发票和“公务用车租车申请单”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四、安全管理
每次租车,务必租用车况好,驾驶员驾驶技术过硬的车辆,确保公务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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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管理实施办法
一、 目的:为创造一个清爽、舒适的工作及生活环境,改善产品、环境、品质并养成良好习惯,增进工作效率,节约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应范围:本公司7S检查及评比,悉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三、 管理单位:行政部为本办法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协助。
四、 策划
1. 成立7S推行组织
7S推行采用委员会制,主任委员为潘总,负责7S推行之策划及推行实务指导,7S推行委员会下设干事1人、推行委员若干人。其中推行干事由主任委员指派,负责组织7S推行之实务开展及协调,推行委员会原则为各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选,负责本部门7S之推行及参与7S检查与评比;
2. 拟定推行方针及目标
(1)7S要素: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安全(SAFETY)、节约(SAVE);
(2)方针:自主管理,全员参与;
(3)目标:各部门活动期望之目标应先予设定,以作为活动努力之方向及执行过程的成果的检讨。
3.7S活动宣传
(1)7S推行手册(2)早会宣传(3)标语、征文活动(4)漫画板报活动等。
五、 内容
1.7S检查评比小组成员
(1)7S检查评比小组由行政部1人、工程部1人、生产部2人、资材部1人、品保部1人、业务部1人,共计7人组成,检查评比工作采取轮流互评的方式,以体现公平公正及调动各部门推行7S之积极性。
(2)以上小组人员由各部门提出,小组人员相对固定,因小组成员须具备7S检查之相当资格,必要时由行政部组织培训。
2.7S自查
各部门依《7S检查评分标准》确定本部门7S执地情况,每日安排人员检查本单位的7S执行情况。
3.7S检查及评比时间
(1)7S检查与评比小组每周不定时依《生产区7S检查评分标准》检查各单位的7S实施情况,检查前7S执行干事召集7S检查评比小组成员,说明检查的重点及上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小组成员须妥善安排本身的工作;
(2)7S检查与评比小组组长负责汇总7S检查结果并进行7S评比,评比结果记录于《7S评比排名表》内并于本周六下班前发出。
(3)评比项目及适用单位
7S检查与评比时依《生产区7S检查评分标准》所列项目及配分为标准。
4.相关规定
(1)7S检查与评比小组在检查与评比时,标准须保持统一,如有不统一之情形,小组组长须进行协调以确保统一之标准。
(2)7S检查与评比小组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点以《7S缺失改善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改善,被查核单位主管须确认相应问题点,单位主管不在时,由其职务代理人确认,问题有争议时由当次7S检查总经理室最终裁定;
(3)评比小组各成员每次检查及评比时,须首先确认上次检查之问题是否已改善,如无改善,则对该单位主管进行申诫处分,并对该检查项目加倍扣分,直至该项目改善后方对该项目进行正常检查;
(4)当本周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扣20分并列为最后一名。
5.评比结果公布与奖惩
(1)每月公司第一周早会公布上月7S评比第一名与最后一名的单位;
(2)7S评比小组每月总结7S评比结果,如一月内有两次第一名且无最后一名则给该单位主管、领班、组长及7S表现优秀之员工各奖励50元,如一月内两次评为最后一名则对该单位主管、领班、组长予申诫一次处分(如平均分高于90不予处分);
6.注意事项
(1)7S检查时对重大不符合项目使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以作证据;
(2)7S评比人员须保持公正公平之立场,不得徇私。
七、本办法属于管理规章,经总经理室审核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项:工作职责
一、全体销售人员必须遵循GB/T19001:20xx和GB/T24001:1996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二、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销售策略,遵守公司的销售规定和政策。
三、销售人员是企业的形象,在外代表公司。着装应整洁得体,符合工作需要。
四、熟知公司产品的品种、性能和施工方法,坚定“真帝”漆就是真的好漆的信念,能解决一般的产品施工问题。
五、销售人员对市场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预测能力,准确反馈市场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严格执行销售部门的考勤制度和例会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连续三次旷工的销售人员,扣罚一个月保底工资。
七、专卖店和形象店积分卡管理要到位,要求细心打出每一分的合格性和严肃性,管理好每季度的奖金。
八、销售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合同必须是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方才有效。销售人员不得私自与客户签订合同,由此给公司或客户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销售人员承担。
九、协调公司与客户之间出现的问题,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十、积极响应公司出台的促销政策,及时将公司的新政策传达给客户,新政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公司签章方才有效。由于销售人员误传、错传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签署的销售合同正本由办公室存档。
十二、销售人员应严格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根据客户的实际销售能力确定铺货量,杜绝客户利用在公司开展促销活动期间大量进货。
十三、开发新客户,销售人员应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公司资金是否周转正常等。并将相关资料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确定是否与该客户合作。
十四、对于有现货的订货,销售人员填写《定单确认表》,交财务办理相关发货手续。对于没有现货的特殊订单,销售人员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交相关部门评审沟通是否有供货能力,确认可供货后再与客户签订合同。
十五、所有赊欠的票据,必须有对方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和收货人签名,交财务保管,否则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十六、销售人员收回销货款应在48小时内交回公司,不得贪污、扣留、挪用销
货款,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按贪污、扣留、挪用销货款金额的两倍处罚。因有特殊情况,应向销售经理请示。
十七、销售人员有责任督促客户按合同规定期限结算货款,结款以先结时间长
的款项为原则,禁止结新帐压老帐,并且做到结算的票款金额一致。十八、财务与销售人员每三个月核查一次客户,对于往来出现异常的客户限期
一个月进行清理。未清理完毕的,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销售经理,并且积极配合公司收集法律解决所需要的证据,在确认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销售人员按无法收回款项金额的5%予以赔偿。因销售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款项无法收回,销售人员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十九、客户如需退货,销售人员需报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二十、客户的退货,销售人员必须于当日入库,如因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入库的,最迟于第二天上午9:00前入库。
二十一、正式销售员每月报销公共汽车月票40元,手机通话费150元,出具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二十二、有关用餐、赠送礼品、回扣、价格下浮,须经销售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十三、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填交公司规定的相关报表者,每次扣罚工资20元。
二十四、因销售人员个人行为造成市场混乱的(争户、抢户),对当事人处100元以上罚款。
二十五、浪费公司样品、工具、资料或其它材料的,按实际价值的1~5倍处罚。
二十六、本公司销售人员销售其它产品,按损坏公司形象处理,处20xx元罚款,以示警告。
二十七、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好客户资料,杜绝客户外流。
以上条款在处罚过程中若出现重叠,以累计扣罚,当月不足扣罚金额部分结转至下月。
第二项:薪资、提成规定
薪资结构:保底工资+月效益提成+年终奖励
一、新销售员,试用期三个月,月保底工资1000元,试用期内无销售任务,无提成。表现优秀者可一个月转正,按正式销售员相关规定执行。
二、正式销售员,月保底工资1200元,销售资历满5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
1400元,销售资历满20xx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20xx元。
三、销售任务:月销售回款额2万元,超出部分按以下比例提成:(奖给、返点、回扣给客户的金额不记提成)
2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2.5%
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2.8%
20万元以上:3%
四、销售员新开发客户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每户累计回款额达到2万元者,每户奖励200元,该项奖励按月发放。
五、月销售回款额没有完成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扣罚当月保底工资:
未回款部分÷2万元×50%×1200=扣罚金额
六、为避免销售人员流动而给公司造成损失,销售人员薪资一律延缓一个月发放。七、销售员严格执行客户管理评分制。
[1]每月按团队销售回款额的1‰提取奖励基金;
[2]每月评定一次;评定分数不合格的销售人员学习一个月,学习期间不发工资;
[3]每季度评选出两名最高分者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给予200元处罚,处罚款纳入奖励基金。
[4]对于每季度评选为最后一名者,公司给予除名;
[5]年末,奖励基金余额由销售部门作为活动经费。
八、年终业绩奖励规定:月销售任务2万元纳入业绩累计额。
80万元:20xx元
90万元:4000元
100万元:7000元
110万元:9000元
120万元:20xx元
130万元:15000元
140万元:18000元
九、所有销售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起模范带头作用。
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各部职责
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协调外包业务中个体人员的意外险种的上缴;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
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
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
2.集成项目实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5.特殊岗位法律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员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件原件及扫描件,无相关证件的不得雇用。
第5条外包发起的具体流程
1.软件外包:软件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当现有内�咳嗽蔽薹阆钅靠?⑿枨笫保?崆耙桓鲈绿峤挥勺芫?砬┡?摹断钅客獍?昵氲ァ分凉?救肆ψ试床�;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情况选择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荐至软件部门。软件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名单,与人力资源共同组织对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谈、考察,并共同确认最终的合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2.集成项目外包:系统集成项目在项目立项时应根据项目类型预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项目经理需将预计的外包费用一同在项目费用预算表中列出报总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系统集成项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统集成部推荐,与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3.其他临时必外包:临时性(15天内)外包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需经部门主管同意且报相关信息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执行。时间超过15天,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4.保密项目的外包:业务外包内容涉及保密事项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外包,并且根据保密的具体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与外包公司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第6条费用结算
1.以工量为结算单位的,依据项目进度及相关协议支付外包费用。
2.以出勤天数为结算单位的,在支付外包费用时,业务外包部门需提供外包人员出勤情况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3.为真实反应相关费用成本,与法人单位及施工队合作的业务,合作方必须为公司开具正式发票。临时的个人外包业务,确因个人无条件开具票据的,相关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与财务部门沟通解决方法,财务部门同意执行的方可办理支付,未与财务部门沟通直接办理支付的,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绝。
4.所有的外包费用,均需由业务外包部门填写相关付款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凭相关要求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进行结算。临时雇工,需由项目经理现场现金结算的,需作好相关签收手续,签收单需由雇员本人填写,列明结算内容及实际金额。无相关签收单据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予确认该笔费用。
5.外包的相关费用,计入相关部门、项目费用成本中。
第7条日常管理
1.外包项目人员由该项目对应的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业务外包部门或项目经理应做好外包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
3.业务外包部门需在第一时间对外包人员宣讲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员严格执行。
4.业务外包部门对外包业务的质量、进度负第一责任,应实时对外包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要求、监督,发现外包单位或个人的工作不能较好或无法满足公司相关要求时,及时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关人员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向外包公司、施工队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更换人员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8条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报公司管理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签批发布。
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保安工作的管理,使公司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产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护公司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 公司大门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的大门警卫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当班执勤应有分工,保证一人在室内电话机旁,执行室内公务,另外负责在厂区内游动观察,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及不安全因素。
3、保安的具体职责:
①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②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
③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④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行为。
⑤应熟记厂内各处的水、电、易燃品、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位置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时整修。
⑥应检查、监督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有有效证件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是本厂所需物品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⑦应遵照巡逻路线夜间每两小时巡逻工厂、车间、仓库,并做好巡查记录。 ⑧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入"交接记录",做好存档。
二、 人员管理
1、员工进厂区必须佩带工作证、考勤卡,不佩带者一律禁止入厂;
2、检查、监督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打卡情况。
3、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查验厂部开据的放行条后,方可放行。
4、亲属、朋友来厂找人一律在门卫值班室等候,由值班人员电话通知所在单位在值班室会客,禁止私自进车间或办公室找人。其他人员无正当理由一律禁止入厂。
5、外来人员到工厂接洽业务,应在值班室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并电话联系有关部门接待人。经同意后,方可进入;离开时收回会客单。
6、因工作需要在厂内施工人员,经工厂领导批准办理临时工作证,方可入厂。工程结束后将临时工作证全部收回。
7、来公司、工厂参观访问的人员,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由接待人发给参观证,方可入公司或工厂。
8、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的职工,根据生产部所报送的加班人员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公司人员假日、休息日进公司门卫负责登记出入时间。
9、厂内住宿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凭工作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立即通知宿舍管理员,做好出入登记。
10、外来人员进入工厂,告知厂内严禁吸烟。
11、公司、工厂职工及外来人员严禁带小孩入厂。
三、 物品管理
1、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携带产品、模具、工具设备和相关资料出厂,否则门卫有权扣押。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须带以上物品出厂时,需要出具主管部门及公司业务员审批的放行条,核查清楚后方可放行,放行条保存备查。
2、各外协厂交货时所随带其厂物品的进出,在进厂时先由门卫值班人员查验登记,在离厂时再经门卫值班人员根据原登记核对符合后给予放行。
3、离厂人员经值班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由携带者亲自写明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主管处理。
4、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厂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厂部开据的放行条核查后放行。 ②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
四、车辆管理
1、本厂所有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在值班室按规定要求登记。
2、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随车人员必须办理登记,经值班人员检查无可疑后方可放入。
3、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应注意进厂车辆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属工厂生产业务的,凭业务部开据的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属于快递公司发送物品出厂,必须由主管业务员签发的放行条,经核查后方可放行。
五、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2、保安应熟悉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①判断情况若尚可控制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主管及通知相关部门。
②判断事故无法控制,应急速报主管领导和上级领导。
③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援单位及本厂安全负责人。
3、夜间或休假时,近邻厂区、街道发生灾害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领导。
六、消防工作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每一名保安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应掌握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放置位置,了解相关的消防知识。
2、保安科负责人应根据公司消防规划落实具体的措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所有保安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3、所有保安人员都应遵循防火工作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在工作中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的声响、亮光、异味、烟雾、车辆漏油等现象。
4、保安人员应积极参加、配合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防火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保养。
5、一旦发生火警,除了门卫值班室留守一人外,所有保安人员(包括下班人员)均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加救火及维持治安秩序的工作。
6、发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员如已知情况而不赶到现场救火的,公司将给与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七、奖励与处罚
1、发现违章一次,扣罚5分,并酌情扣减当月绩效工资。
2、月内累计违章四次,扣罚50分,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因违章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罚当月全部工资,直至开除。
4、发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员,如已知情况而不赶到现场救火的,公司将给与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
水行政、海事等有关单位及区(县)政府应当加强库区内船舶及砂石经营、运输的管理,按照以下规定履行职责:
(一)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在库区内设置禁航区,划定除渔船外的各类船舶停泊区域并监督执行,管理各类船舶通航秩序,负责审核发放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营运证;
(二)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渔船管理;
(三)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库区内运砂船的卸砂管理;
(四)市政府指定单位负责砂石翻坝工程的运营管理;
(五)相关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划内各砂石基地的管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与房屋登记办法差异比较
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与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办法》对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的规定比较原则,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很大差异。但《物权法》《办法》实施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并未被废止,因此原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时非常谨慎,审查时常常为出借方是否为银行、借款用途是否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担保物是在建筑整体还是局部等而困惑。
根据《细则》第75条的规定,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的客体是正在建造尚未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房屋等建筑物,并不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必须同时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建建筑物必须同时具备正在建造、尚未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两个条件。
由此,以前困扰登记人的三大难题也得到了答案:其一,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人不一定是金融机构;其二,担保的债权不一定是为后续工程建设筹集资金,也可以为第三人行为提供担保;其三,抵押标的不限于在建建筑物全体,也可以是其中部分。
关于更正登记
按照《办法》,更正登记可依申请人申请启动,或由登记机构依职权启动。依申请启动的,需登记的权利人申请或书面同意,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申请人应申请异议登记;依职权更正的,仅限于不涉及权利归属和内容的登记错误情形,涉及权利归属和内容的,应通知权利人办理更正登记,通知期间暂缓办理其处分登记申请。
根据《细则》第79、80、82条的规定,可对更正登记作如下解读。其一,权利人、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其二,利害关系人的范围没有明确,应该是指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对其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影响的第三人。其三,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更正申请具有裁决权,登记机构认为确有错误的,予以更正;认为无误的不予更正,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起诉或申请行政复议。其四,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判断是否有误,权利人同意更正的,参照权利人申请更正办理;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异议与异议登记
《办法》认为,“异议能(暂时)对抗登记的物权,又能阻断登记申请”。《细则》第84条的规定则可以概括为“异议不能对抗已登记的物权,异议可以阻断登记申请”。
《条例》第22条第2款规定,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应当不予登记。故登簿之前的异议,可以阻断登记。但是登簿后的登记,发生物权效力,就不仅是异议所能对抗的。处分登记申请人及第三人知悉异议存在并出具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以完成登记,表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尽到了风险提示的告知义务,申请人在他日的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中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的请求可能得不到支持;此外,申请人特别是权利受让人可能因此而不能成为法律上的善意第三人,并因此可能在今后的确权诉讼中丧失物权。
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时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各类人员、各个生产岗位、各个环节。只有每个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做到了安全,才能保证整个生产系统的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及在岗员工在工作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及相应的权限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它的实行,有利于企业各类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有利于上级对下属的领导和检查,使群众进行有效监督,能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增强责任感,防止安全生产形式化以及责任不明确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一方面是企业从上至下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
另一方面是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可依照本单位职能部门设置情况,对所承担的职责分别做出规定。
3、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带头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本班全体成员的安全行为负责,是企业基层组织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召开班前安全会,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具体布置安全措施。
3)开展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对新调入人、变换工种、复工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消除。
6)发生事故时时,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落实防范措施。
7)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和爆破物品等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状态。
自己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8)组织班组做好应急演护习,学习救技术消防器材的使用。
(2)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班组安全员是班组长管理安全的助手。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是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好安全记录、组织安全教育和学习、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协助开展安全检查、监督班组成员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等。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班组安全员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班组长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持技术练兵,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救护遇险人员,了解情况,保护好现场,并向领导报告。
(3)班组员工安全职责
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及时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等。具体如下: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操作。
2)精心作业施工,努力实现安全目标,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各项记录,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做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4)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班前、班后应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5)对领导发出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并有义务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如实地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
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人、机、环境都在不断变化,即使有最完善的作业环境和设施,由于使用过程产生的磨损、腐蚀、消耗也会使安全性能降低,甚至出现危险。为了及时掌握生产动态的变化,安全检查就显得非常重要。
2、安全检查的内容
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不安全状态、查不安全行为、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等。
重点检查的内容有:易造成重大损失的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冶炼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高处作业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子所及其作业人员;造成职业中毒或职业病的尘毒产生点及其作业人员;直接管理重要危险点和有害点的部门及其负责人。
(1)查思想、查意识。查思想、查意识就是检查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如检查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能否正确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等。
(2)查制度、查管理。检查是否建立和执行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对事故处理是否坚持做到“三不放过;”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凭证持作;班组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与健全,并严格贯彻执行。
(3)查物的不安全状态
1)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防护罩、防护栏(网)、保险装置、连锁装置、指示报警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是否完好。
2)检查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是否有缺陷;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间距是否合乎要求;机械强度、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起重吊具与绳索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设备是否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运转等。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及使用过程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通风、照明、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如有无安全出口;登高扶梯、平台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堆放、工具的摆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区域是否有护栏和明显标志;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噪声、辐射等环境有无防护和监测设施等。
(4)查人的不安全行为
1)检查有无忽视安全技术规程的现象,比如不按指令操作;人为地损坏安全装置或弃之不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注油、检查、修理、焊接、清扫;高处作业的梯子、跳板、马道、架子、栏杆及安全网的架设不牢固,或不符合安要求等。
2)检查有无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比如在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开玩笑、打闹、精神不集中、脱岗、睡岗、串岗;滥用机械设备或车辆等。
3)检查日常生产中有无误操作、误处理的现象。比如在运输、起重、检修等作业时信号不清、警报不鸣;对重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等作了错误处理;使用了有缺陷的工具、器具、起重设备、车辆等。
4)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比如进入工作现场是否正确穿戴防护服、鞋、面具、眼镜等。
3、班组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和群众性检查四种。
(1)经常性检查
班组长及员工在日常生产中进行的安全检查。这是安全检查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
(2)定期检查
如季节性检查、季度检查、半年或一年检查等。
(3)专业企性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组织专业人员用仪器和其他监测手段,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工作进行的安全检查。
(4)群众性检查
即发动群众进行安全检查。这种检查可采取个人自检,员工之间、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等综合方式进行。
4、安全检查制度
即建立一套完整制度,规范安全检查。其内容一般包括:检查目的、检查计划、检查人员职责、检查组织、检查形式、检查要求、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通报处理、检查资料档案管理等。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非常重要的制度之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容一般包括安全教育的目的和依据、安全教育形式、安全教要求、安全教育的对象、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的组织与管理等。
四、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是一种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的岗位管理制度。它对岗位从业人员政治、业务和技能提出最基本的要求,即岗位责任制任用的资格条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1、考核、发证工作。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本地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区、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组织实施所辖区域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五、挂牌上锁制度
挂牌上锁制度指在设备调整和维修时,为保护作业者人身安全,防止机器突然启动而采取的一种安全措施,即将启动装置锁住,挂上警示牌以防止意外发生。挂牌上锁制度具体规定有:
1、需要修理或调整时,应通知维修部门。
2、在设备进行修理或调整时,将其锁定并贴上标签或挂“有人操作,禁止启动“的标志牌。
3、修理或调整设备的人员应在控制系统上加上自己的锁。
4、确保设备不能被告启动后方可进行维修。
5、严格执行上锁、挂牌程序。
6、维修结束后,恢复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
六、动火管理制度
动火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具有燃烧或爆炸等危险的场所(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制订安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报请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操作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
在企业中,凡是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例如:电焊、气焊、烘砂、切割、熬沥青、喷灯等明火作业,打墙眼、凿水泥基础、电器设备的耐压实验,电烙铁锡焊、凿键槽、开坡口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作业。在禁火区内从事上述作业都应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办理“动火证“,落实动火安全措施。
七、班前班后会制度
班前会是工作开始前由班组长组织召开、班组员工参加的工作安排会,会上要将安全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一并交代。班后会是工作结束后对全天工作进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总结教训,并在专门的记录本上做好记录,为以后改进工作提供依据。如某公司班前会制度规定,班前全应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工作,并明确安全责任人;根据每一时期员工的思想向和季节变化,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八、安全交接班制度
安全交接班制度对于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意义重大。安全交接班制度要求明确交接班的时间、内容、要求等。如某公司规定,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班,严禁在现场以外的地方交接班。交接班必须实行对口交接,上不清,下不接。交班人员应对设备运行等现场情况做详细介绍,接班人员应对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若发现存在问题,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具体如下:
1、凡多班制生产设备,都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准确填写《设备运行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一班制设备,操作工应填写《设备使用日记》。
2、交班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清扫,擦拭设备,向接班人员介绍润滑、安全装置、转动系统、系统机构等各部位运行中有无可疑情况;以及维护、调整、检修情况;清点工具、仪表和检测设备。认真进行交接,并填写记录。
3、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15分钟到达现场,了解设备及现场情况,认真接班并检查记录填写情况。如果确认情况正常,记录填写无误,即可签字接班。否则,应立即提出,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报告本班组长处理。接班后设备发生的问题,由接班都负责。
4、交班组长应将本班内设备使用与故障以及现场情况,记录在级长《值班记录》内,向接班组长交代清楚并签字。较大问题、故障或危险隐患应及时向车间设备员、安全员、设备工程师或设备主任报告。
5、车间设备员、安全员、设备工程师、设备主任、机动科设备管理员、机动科长应定期与不定期地抽查设备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6、《设备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转记录》、《设备安状况记录簿用完后,由车间保管,其中主要记载应于当月月底摘抄入设备管理档案。
九、安全确认制
平时去超市买东西,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收款员的一个小动作。在付款时,收款员一般都会说“收你多少钱,找你多少元”,这个看似简单的小动作,却能起到大作用,这实际是与顾客确认所收现金与找零金额,可以有效防止收款员误认钞票或出现找钱错误。把这个小动作应用到安全生产领域上,就是安全确认制。
安全确认制,就是在生产、施工作业前,对现场设备、设施、环境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防范措施,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安全确认制与日本许多生产企业广泛使用的“指差称呼”相类似。“指差称呼就是在工作中用手指点可能有隐患的地方是否安全,待细致地确认后再进行操作。例如在挂职接钢丝绳的时候,用手指指点确认几个挂接点是否挂职实,然后再起吊;在冲压模具换型的时候,用手指指点各部位螺丝是卸完,然后再启动。用”指差称呼可以有效防止由于误操作或人为失误所引发的事故。
员工丧假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络管理,规范上网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信息安全,防范网络风险,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对局域网电脑进行网络监控的必要性:
网络已经进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随之而来的网络安全监控,网络管理、员工网络行为等已经成为日益凸现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网络数据如下:
1) 有93%企业网络资源使用不当
2) 有85%企业遭受过病毒攻击
3) 有43%员工电脑曾被木马入侵
4) 有31%员工滥用Internet
5) 有14%专利信息被窃取
6) 有12%人员的财务被网络欺骗;
7) 有11%资料或网络的破坏
8) 有超过70%的安全威胁来自网络外部
三、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办公计算机,直接部连锁门店电脑及其使用人
四、 上网限制权限与电脑软件
1) 网络分为“有线局域网”与“无线网WIFI”
2) 有线局域网管控:公司增加套“上网行为管理”路由器,对公司有线局域网进行设置上网权限,设置后,除QQ、QQ邮箱、foxmiao、imo云办公室、百胜系统外正常联网使用外,其他上网功能将会被有效限制,设置后计算机实行一对一责任制,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所有上网行为进行监管。
3) 无线网WIFI:为加强公司网络资源的管控,同时也对无线网进行有针对性的开放使用,在公司办公室范围内只对笔记本手提电脑开放使用权限,其他的上网设备一律禁制使用
五、 直接部门店电脑上网权限设置
公司对直营部门店电脑上网权限进设置,除foxmiao、imo云办公室、百胜系统外正常联网使用外,其他上网权限一律锁闭
六、 行为规范
1) 联网后计算机实行一对一责任制,所有联网用户进行备案登记。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所有上网行为进行监管
2) 所有联网部门的领导对上网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部门上网人员教育,培养员工树立保密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文明上网。
3) 所有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严禁在网上共享和泄露公司战略计划、经营数据、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等公司机密。
4) 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观看和下载电影、电视剧、体育比赛等娱乐节目;禁止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
5) 为保持系统的稳定,只允许安装与办公有关的常用软件。
6) 上网权限,除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主管以外,其他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临时开通上网功能。
7) 如若发现上班时间玩游戏,观看和下载电影、电视剧、体育比赛等娱乐节目或与工作无关事宜,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主管处罚50元,员工处罚30元,并通报全公司
《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
库区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市政府将库区管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有关单位和相关区(县)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的内容。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考核评价办法由库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
第八条
承担库区管理职责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库区内的行政执法。发现本单位无权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查处权的单位。
库区管理委员会可以组织市水行政、环境保护、海事等相关单位对库区内复杂、重大的执法活动开展联合执法。
市水行政、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渔业等部门可以委托市水务综合执法机构在库区内实施行政处罚及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委托执法方案由库区管委会组织制定。委托行政机关与市水务综合执法机构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
办公室耗材管理办法
保险柜的管理使用各单位都配备有专用保险柜,专门存放现金,各种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印章及其他出纳票据。一般来说保险柜的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
(1)保险柜的管理。
保险柜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授权,由出纳员负责管理使用。
(2)保险柜钥匙的配备。
保险柜要配备两把钥匙,一把由出纳员保管,供出纳员日常工作开启使用;另一把交由保卫部门封存,或由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负责保管,以备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开启使用。出纳员不能将保险柜钥匙交由他人代为保管。
(3)保险柜的开启。
保险柜只能由出纳员开启使用,非出纳员不得开启保险柜。如果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需要对出纳员工作进行检查,如检查库存现金限额、核对实际库 存现金数额,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开启保险柜的,应按规定的程序由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开启,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开启由出纳员掌管使用的保险柜。
(4)财物的保管。
每日终了后,出纳员应将其使用的空白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银钱收据、印章等放入保险柜内。保险柜内存放的现金应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账,其他有 价证券、存折、票据等应按种类造册登记,贵重物品应按种类设置备查簿登记其质量、重量、金额等,所有财物应与账簿记录核对相符。按规定,保险柜内不得存放 私人财物。
(5)保险柜密码。
出纳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出纳员调动岗位,新出纳员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
(6)保险柜的维护。
保险柜应放置在隐蔽、干燥之处,注意通风、防湿、防潮、防虫和防鼠;保险柜外要经常擦干净,保险柜内财物应保持整洁卫生、存放整齐。一旦保险柜发生故障,应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修理,以防泄密或失盗。
(7)保险柜被盗的处理。
出纳员发现保险柜被盗后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待公安机关勘查现场时才能清理财物被盗情况。节假日满两天以上或出纳员离开两天以上没有派人代其工作的,应在保险柜锁孔处贴上封条,出纳员到位工作时揭封。如发现封条被撕掉或锁孔处被弄坏,也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报告,以使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及时查清情况,防止不法分子进一步作案。
班组长考核办法
为促进班组长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加强和提升班组绩效,对班组长进行量化考核,更准确地评估班组长的绩效,为评比活动和实施奖惩提供公平、可观的参考数据,特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管理办法考核范围质保部。
二、职责范围
根据本办法对班组长进行考核,考核的方式为民主评议,综合员工意见,作出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
三、考核指标和方式
1、考核指标:
(1)班组长业绩考评: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工具维护和管理、现场管理;
(2)个人态度考评:出勤状况、工作积极性、服从领导和纪律性等。
2、考核实施
根据本班组工作特点确定检查周期为一个季度。
四、考核原则
为使班组长考核做到及时、严格公正,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班组长做一次全面的检查。
(2)在考核期内,必须根据各类确认了的检查事实进行考核。
(3)不被个人情感左右,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考核。
五、班组长考核记录的保存
对照班组长考核记录保存一年。
六、其他
1、本班组长考核管理办法自20xx年元月起执行。
公司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办法
为保证笔记本电脑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避免重要文件和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特制定此制度。
1.公司所有电脑,是指利用公司资金配置的,以备各部门工作人员使用来完成工作任务的所有电脑,包括笔记本电脑及台式电脑,其使用和管理,均须按公司要求执行。
2.公司按要求为每位需要使用电脑的工作人员配置台式电脑1台,除出差等特殊需要,其他情况一律不提供笔记本电脑使用。
3.台式电脑未到位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笔记本电脑带出公司。
4.台式电脑配置到位后,原先配置手提电脑的工作人员,务必及时将手提电脑归还公司,将所需资料考出,并到档案管理部备份归档。
5.因公确需使用笔记本电脑的人员,应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先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再报厂部批准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并按以下办法执行。
(1)笔记本电脑属贵重易损坏物品,各领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应自行承担赔偿费用。
(2)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系统出现问题时,应立即与综合部取得联系,汇报电脑的故障情况;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随意拆卸电脑硬件及添减、修改系统程序等。违反者,一经发现,即按严重违纪处理,因此而致使系统性能降低或者硬件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相关领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到综合部办理归还手续;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使用时间的,必须先重新与综合部联系,得到批准后,方可延长使用。否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还。未经批准,强行留用的,视为严重违纪。
(4)领用人使用完电脑后,应及时对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备份、转存和删除。应个人原因导致文件丢失、损坏和泄露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5)各领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完好无损、原质原量地交回综合部,如有任何异常现象,应及时说明,记录完毕后,再交网管或者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归还手续;未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说明或者及时汇报的,检查不合格的,因此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使用人承担,除非使用人能提出合理且符合事实依据的理由证明自己无任何过错。
本制度至颁布之日起执行。
学籍管理使用办法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提前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送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在一定时期内治疗可达到入学体检要求的,由本人申请,经校医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通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一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当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教务处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可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院(系)报到、注册。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时,学生应向院(系)交验学费等缴费凭据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休学或其他原因离校而未经教务处批准入学者,不予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到所在院(系)办理暂缓注册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而不注册者,院(系)应及时报教务处备案,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 学制与修业年限
第五条 各专业本科学生学制为四年(对口招生本科学制为五年)。
第六条 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制度,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为四年制不得少于三年,五年制不得少于四年,四年制不超过六年(含休学),五年制不超过七年(含休学)。
第七条 学生取得的学分累计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要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各专业的总学分要求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第三章 课程考核、学分绩点与考勤
第八条 课程考核
(一)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方式根据课程性质确定。
(二)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60分为合格。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可取得学分;成绩不合格,不能取得学分。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应当参加重修。
(三)课程考核成绩由期终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项组成。课程平时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该课程期终考试,考核成绩在成绩册上登记为0分。参加期终考试成绩合格时,考核成
—1—
绩=期终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30%;参加期终考试成绩不合格时,期终考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四)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因生理缺陷或其它疾病不宜参加体育课程某些项目者,需持校医院诊断证明,经院(系)审核同意,体育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可以改修保健课,考核合格后成绩按60分记载。
(五)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在学生成绩册上只记载一次。
(六)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在成绩册上登记为0分。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确有悔改表现,在受处分至少6个月后,可参加课程的重修。
(七)详细规定参照《 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用平均学分绩点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全部课程都参与学分绩点的计算。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绩点×学分数;
平均学分绩点=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
考核成绩与绩点的折算方法为:
考核成绩
60≤考核成绩
70≤考核成绩
80≤考核成绩
90≤考核成绩≤100分,绩点=4。
第十条 考勤
(一)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当请假;凡未经请假、请假未准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缺席论。缺席学时按实际学时计算。
(二)一学期累计缺席12学时(含12学时)以上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三)因缺席已受到处分,仍不改正,再次累计缺席12学时(含12学时)以上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四)学生经批准免修和免听的课程不作缺席处理。
(五)因故需要请假者,应当向所在院(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周以内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一周以上者,经辅导员签字同意,院长(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动期间,请假一律由带队教师批准。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请假期满,应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按休学处理。
(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视为有效。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不得事后补假。
第四章 选修、辅修、免修、免听、重修、缓考
第十一条 课程选修
(一)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学生必须修读。
(二)课程选修一般在每学期期末前组织学生选课。学生选课确定后,一般不许更改,若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者,应当在下学期开学注册期内提出,由所在院(系)到教务处统一办理。
(三)学生不许选修低于本专业教学大纲要求的课程,对未修先修课程或先修课程不合格者,不许选修后续课程。
(四)未办选修手续而自行听课者考核成绩不予承认。
(五)凡成绩优秀、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5的学生,经本人书面申请,院(系)审核—2—
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可以在下学期选修本专业高年级必修课程。
第十二条 辅修专业
(一)二年级及其以上的本科生,其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合格或学分绩点≥3.0,且学有余力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二)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 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和辅修院(系)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三)学生应在主修专业学业期限内完成辅修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课程考核成绩合格的,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第十三条 课程免修、免听
(一)已修课程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5的学生,可对后续某门课程提出申请免修。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应于开课前提交证明本人已经自修课程的材料(含教材、教学参考书、学习笔记、作业等),经所在院(系)和开课院(系、部)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可免修该课程,但应当参加免修课程的考核。
(二)已修课程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0且自学能力较强的学生,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可免听课程的部分内容;经批准免听的学生,应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按时完成该课程的作业、实验及实践性教学环节,方可参加课程考核。
(三)下列课程不得申请免修、免听:政治理论课、德育课、体育课及实验课;入学教育、军训、各类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十四条 课程重修与补考
(一)学生所修必修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可在下学期开学初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必须重修。公共选修课不及格者,不允许补考,可以重修,也可以改修其他课程。旷考、违犯考场纪律及考试作弊者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二)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重修。一门课程重修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三)重修有随班重修和自修二种方式。随班重修需本人申请,相关院(系)安排,可以随下一年级或其他专业开出的同档次课程重修(期终随班考试);自修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第十五条 课程缓考
(一)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可在考前申请缓考。办理程序为:本人填写《 学生缓考申请表》,持有关证明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 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二)缓考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
第五章 转学与转专业
第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准许转学、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并提供专长证明,经学校审核,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不符合原专业学习要求,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学校别的专业学习的;
(三)学校认为其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的。但不同学科一般不能转专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学、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或三年级及其以上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
—3—
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应予退学或应受开除学籍处分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八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程序如下:
(一)在校内转专业,经转出、转入院(系)同意,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报 省教育厅备案确认,同时由教务处通知相关部门;
(二)在省内转学,经学校同意,转入学校审核同意,报 省教育厅批准;
(三)跨省(市、自治区)转学,经两校同意后,由两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并由转入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抄送转入学校;
(四)转学、转专业手续应在拟转学、转专业学期的前一学期期末办理。
第六章 休学与复学
第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准予休学:
(一)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的;
(二)一学期请假达到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三)特殊原因,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
第二十条 休学时间一般以学年为单位。休学由学生本人填写《 学生休学申请表》,持有关证明,经院(系)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最多不得超过两年。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允许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二十一条 学生复学由本人填写《 学生复学申请表》,持有关证明,经院(系)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当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复查不合格者,可以继续休学;需延长休学期的,应书面陈述原因,报教务处批准。学生在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
第七章 学业警示、试读与退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学生学业警示制度。学生在一学期中不及格学分达到12学分(含12学分)以上者或在校期间不及格课程(指补考或重修后不及格课程,下同)累计达到16学分(含16学分)以上者,给予学业警示。“学业警示书”由教务处签发,各院(系)负责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以上者,转入跟班试读,保留原学籍一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试读一次,试读期为一年。每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组织后进行审核。
第二十四条 试读结束后,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低于20学分者,解除试读。若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以上,30学分(含30学分)以下者,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以下称下编级);若不及格课程学分达31学分(含31学分)以上者,做退学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试读结束后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31学分(含31学分)以上者;
(二)下编级一学年后,不及格课程学分仍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以上者;
(三)无论何种原因,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者;
(四)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五)经学校动员,因病或其他原因该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学期内缺课超过本学期总—4—
学时三分之一者;
(六)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七)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八)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九)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
(十)其他特殊原因,学校认为必须退学者。
按以上规定做退学处理不是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 凡因上述原因退学的学生,由学生所在院(系)或相关部门提出,教务处审核,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七条 对做退学处理的学生,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 省教育厅备案。因特殊原因无法送交本人的,则在校内发布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7天,即视为送交。
第二十八条 学生如对退学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退学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九条 学生退学后的有关事项,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退学学生应在退学决定书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学手续。其档案、户口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退学学生办理完退学手续后学校发给其退学证明,学满一年以上者,发给肄业证书。
(三)退学的学生,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由学校相关部门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不再出具任何证明。
(四)取消学籍、已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第八章 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一条 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学生,学制为4年的在第五学期末,学制为5年的在第七学期末,可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同意,学校批准后并在下一学期获得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的,报 省教育厅批准,可以提前毕业。
第三十二条 学生至毕业前期,仍有不合格课程,准予在毕业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考核后仍有一门或两门课程不合格,暂做结业处理,在一年内安排其返校重考,考核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考核后仍有三门及其以上课程不合格,做终身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 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学生,颁发学位证书。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 学籍管理规定》(院发字[20xx]149号)同时废止。
外聘讲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明确外聘教师的职责,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师德,较强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学任务。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
4、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的学历,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可担任专业教课或实训课程),在本专业领域高水平的技术专家可放宽学历要求。
5、按我院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遵守我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二、聘用程序
1、各系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在学期末的前两周确定下学期拟外聘教师、拟外聘教师承担的课程,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2、各系负责对符合我院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以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初选并同时对拟聘教师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各系(部)须对应聘者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1)《外聘教师登记表》 (2)学历证书 (3)职称证书 (4)在读研究生的学生证明 (5)各类资格证书(6)身份证,以上证件验证原件,各系(部)保存复印件二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备案存档。
3、系部对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和任格职资审核后,上报教务处、主管院长批准,统一上报学院批准。
4、经学院审核批准的外聘及兼职教师,由各系与其签订《外聘教师协议书》,并向外聘教师解释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奖惩规定,保证正常教学。
5、外聘教师前两周的讲课属试用期,各系部应及时了解外聘教师讲课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教学效果差者,各系应及时停止试用,另聘他人。
三、外聘教师管理方法
1、外聘教师管理实行教务处和各教学系部双重管理。
2、各系按学院统一要求建立本系(部)外聘教师档案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原职称、原职务、原工作单位、地址、可任课程等内容。连续在我院任教者,要有每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分数。教务处汇总各系部教师档案,建立全院外聘教师档案库。
3、教学系应注重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对连续被聘任为我院外聘教师,且教学效果优良者,系可在教务处备案,聘为长期客座教师。对教学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外聘教师各教学系可报请教务处特聘为我院客座讲师或客座教授。
4、各系部每学期应召开外聘教师的座谈会,教务处每学期召开一次外聘教师工作会议,了解外聘教师的教学情况,通报学校教学信息,总结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
5、各系具体负责对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和其它系与本系外聘教师之间的协调工作。
6、外聘教师教学情况按我院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进行教学监控与管理,对出现教学事故与教学过失的外聘教师,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与处理。
7、对学生评教意见强烈、教学效果差,严重违纪的外聘教师,由教务处和各系协商后调离教学岗位,并做好善后工作。
8、每学期结束时各系部要填写《外聘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表 》2份(其中一份送教务处存档)。
四、外聘教师的职责
1、外聘教师应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2、外聘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时间按时上、下课,系部和教务处负责外聘教师的日常考勤。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按规定提前办理调、停课手续。未经系部和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更换教师或让他人替代上课。
3、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撰写所教课程的教案及授课进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学期末必须完成学期授课计划的85%。
4、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教务处、各系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不定期抽查和了解课程辅导,批改作业情况,审核其质量和数量。如果发现没有进行以上工作的,学院要严格按照的教学事故与过失认定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5、外聘教师应于学期第一周填写《教师授课计划》并呈报系,由系审核后入档备查。
wifi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部室管理,加强员工纪律,促进部室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本部室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使员工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改变思想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强化责任,全面落实评价员工的工作实绩,保证部室工作规二、人员分工
张海明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温帅军负责矿山、排渣场、应急物资更换上报、应急预案修订、矿山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管理工作;
乔志明负责职业卫生、尾矿库、选场车间、尾矿库选场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管理工作;
王世兴负责安全部内务档案管理、资料收集、下发文件、起草制度文件等工作;
赵志臻负责民爆物品管理、民爆培训、消防、井下发放站、手持机使用等监督检查工作;
王爱文负责护矿、治安管理工作。
赵海龙、耿秀敏、霍联霞、潘丁云、李贵方、董祜凤负责监控室日常管理和视频监控及电话记录工作;监控室由赵海龙负责。
江志红、宋军、钮杨伟负责网络管理、通讯管理、监控维护管理工作。网络管理由江志红负责。
三、人员职责
张海明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和补充完善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部室制定和修改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2、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治安方面的文件、通知精神,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
3、组织开展好各种安全检查和治安防范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分公司矿山、尾矿库、职业危害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4、组织做好公司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复训工作。
6、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准备和配合工作,对上级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督促落实和整改。
7、负责监控室通讯、网络和监控设施及监控室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规范职业健康档案。
9、组织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搞好日常安全文化宣传教育。
10、督促指导分公司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11、负责重伤事故和治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事故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提出有效防范措施。
12、建立安全费用使用明细台账,按单位分类统计好各种安全费用登记。
13、负责重大危险源申报、建档、备案及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工作。
14、配合标准化办公室做好安全标准化推进工作。
15、负责对本部室人员考核工作,及救护车值班、运行记录,审批工作。
15、做好经理办和主管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务。
王世兴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修订、补充、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相关部室修订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台账登记和闭合管理建档。
3、负责工伤事故统计、安全检查月考核、公司领导下井跟班作业等报表工作。
4、负责月、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分析,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5、负责领导下井跟班情况进行统计、归档管理并公示。
6、负责收集各分公司工伤统计报表、领导下井计划表及完成情况表、领导下井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风速、CO浓度报表监测表、安全隐患汇总表、月工作总结、安全检查处罚报表。
7、负责各类安全会议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纪要。
8、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民爆物品使用储存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原件保管工作。
9、负责安全费用分类登记工作,参与安全检查工作。
10、负责起草文件、通知及内部档案管理等其他内务工作。
11、凡外部借用证件、文件资料等必须由打借条,部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借用。
12、做好经理和部长交办的其它事务。
温帅军工作职责
1、负责矿山、排渣场安全监督检查,协助做好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
2、负责井下通风、排水、采掘、运输、供电等系统的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责令整改,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负责矿山安全检查表、检查记录认真填写,发现重大隐患强令停止作业,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4、负责监督检查带班长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及“三违”人员查处。
5、负责检查矿山应急物资的管理、储存、更新等工作。
6、负责对排渣场安全制度、记录、安全措施等监督检查。
7、做好矿山各种安全检查表的制定、更新工作,负责将安全检查各种记录交内务整理存档。
8、协助内务做好矿山部分安全检查计划的制定和安全工作总结、隐患分析等工作。
9、参与事故调查和应急预案修订、演练工作。
10、做好经理和部长交办的其它事务。
乔志明工作职责
1、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监督检查,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并负责复查验收。
2、协助技术部做好尾矿库安全管理,负责收集分公司尾矿库月报表。
3、负责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与人事部协调沟通,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4、负责对各分公司检测点粉尘浓度、噪音进行检测(妥善保管好仪器,不得损坏),并将检测记录进行整理分类存档。
5、负责填写各分公司检测点粉尘浓度和噪音检测报告,每年对各分公司进行一次职业危害评估。
6、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工作,组织管理好原证保存工作。
7、负责重大危害源、职业危害的申报、登记、评价、备案工作。
8、负责尾矿库、职业卫生安全检查表的制定、更新,参与其它安全检查工作。
9、参与事故调查和尾矿库应急预案修订、演练工作。
10、做好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及现场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11、做好经理和部长交办的其它事情。
薛铭立工作职责
1、负责报纸稿件的收集、统计、整理工作。
2、适时参加日常安全检查,负责上级部门安全检查的摄影和宣传报道、图片展览设计布置工作。
3、负责安全文化宣传、安全活动照片的收集整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照片拍摄工作。
4、负责矿山安全报的编辑出版和发放签发工作。
5、做好经理和部长交办的其它事务。
赵志臻工作职责
1、负责补充完善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2、负责井下发放站民爆物品储存、使用、清退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手持机使用和数据上报管理工作。
4、负责消防管理和消防设施的检查更换及消防台账管理工作。
5、负责民爆档案管理,协助处理治安保卫工作,并建立综合治理档案。
6、负责收集民爆物品管理使用情况表和涉爆人员培训、政审、台账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矿山民爆物品存储、领取、使用、运输及管理手续的监督检查工作。
8、做好经理和部长交办的其它事情。
王爱文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并兼管门房管理。
2、负责处理各分公司护矿、治安事件,并将每月查处落实整改情况汇总报综合治理档案室存档。
3、协助做好民爆物品的日常检查和消防工作。
4、负责地表炸药库、油库、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治安、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5、做好经理和部长交办的其它事务。
赵海龙工作职责
1、负责对监控室各种记录的汇总收集、整理、归档、传递工作。
2、负责上级领导对监控室检查时监控录像的调换讲解工作。
3、负责当班监控视频记录工作。
4、负责监控室日常管理工作,发现设备设施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
5、做好当班监控视屏的巡视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6、负责当班电话接听和信息传达工作。
7、负责做好监控室卫生清洁、防火灾、防触电工作。
8、负责本组人员出勤统计和上报工作。
9、做好经理和部长交办的其它事情。
霍联霞、耿秀敏、潘丁云、李贵方、董虎风工作职责
1、负责上级领导检查时监控录像的调换工作。
2、做好当班监控视屏的巡视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3、负责当班电话接听和信息传达工作。
4、负责监控室和值班室卫生清洁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志红工作职责
1、负责全公司网络管理维护和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2、负责投影录像存档管理工作。
3、 负责电脑、打印机、复印设施技术管理维护工作。
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李宋军工作职责
1、负责全公司网络管理维护和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2、负责办公楼区域水暖设施管理维护。
3、负责公司机关电器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办公楼区域通讯设施管理维护。
5、负责机关所辖用户用电每月报表。
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钮杨伟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公司网络管理维护。
2、协助做好通讯设施管理维护。
3、协助做好监控设施管理维护。
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考核方法:
1、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月底对部室人员逐一进行考核。
3、根据每个人的实际工作情况对照各自考核表中的内容及标准,逐项打分,作为当月考核依据。
4、根据打分情况按公司绩效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5、连续3月考核低于90分,调换工作岗位或交公司办公室。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详见各人员工作考核标准(后附表)范有序开展。
办公计算机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办公设备及耗材管理,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办公设备及耗材的购置
1、办公设备及耗材(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各种电子设备及打印纸、墨盒等易消耗品)的购置一律由行政部集中负责审批采购,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自行购买的公司财务不予结账;
2、行政部在购买前应对供应商的价格进行评比,尽量选择质优价廉的供货商;
3、行政部在采购不可回收利用的办公耗材(如:各种打印机耗材色带,墨盒,硒鼓,电池等)时,要尽量购置环保标准较高的产品;
4、墨盒尽可能购置注入式灌装墨盒及代用墨水,提高墨盒的利用率,节省打印成本,降低空墨盒的废弃率;
二、办公用品及耗材的使用
1、在使用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的耗材(指:色带,墨盒,硒鼓)各电子设备的电池等不可回收利用的物品时,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行政部负责做好登记工作;
2、公司机关,直属单位打印,复印办公用纸按照核定的指标统一到行政部领取。特殊原因超出核定指标的由部室另行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追加费用;
3、电脑,局域网络,打印机故障维修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维修;
三、办公耗材及废弃物的管理和回收
1、各种硒鼓,墨盒,色带,电池,等不可回收利用的危险废弃物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回收;
2、废旧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电路板等各种固体废弃物由行政部集中存放;
3、对各种办公设备的泡末,塑料,纸箱等包装物由行政部集中处理,不得丢弃;
4、行政部应定期检查废弃物的存放状态,防止发生泄露,飞扬而污染环境。
附:采购流程
嵊州市新高轮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8日
各种费用申请办法_办公表格_网
制定日期 年 月 日费用类别凭 证申请单位核准权限申请来由及说明500以下1000以下1000以上差旅费车票旅馆发票各单位出差人员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应事前申请公关费发票收据经理或业务员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其他人员应事前由经理同意旅费车票凭证短程出差人员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汽油费过桥费购买凭证公司特准人员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委托加工费发票收据采购人员厂长厂长副总经理
借款记录卡
银行名称 号
借款日期摘要借款种类抵押品 内 容借 款 金 额约定偿还偿 还 记 录备注年月日年月日日期金额未偿额日期金额未偿额日期金额未偿额
资金调度月报表
财 务处经理审核制表 销 货 收 入其 他 收 入转 帐 收 入借 入 款 项已 动 用借 款项 目金 额项 目金 额项 目金 额项 目金 额项 目金 额直接外销 利息收入 现 销 退税收入 票据兑现 其 他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本月累计 本月累计 本月累计 本月累计 本月累计
(下半页) (上半页)
资本支出原料支出费用支出转帐支出还款支出可运用额度项目金额项目金额项目金额项目金额项目金额项目金额 小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本月累计 本月累计 本月累计 本月累计 本月累计 上月合计 上日结存 本日收入 本日支出 本日结存
小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_小区车辆进出管理办法
尊敬的香槟城业主:
你们好!
香槟城业主车辆刷卡迚入方式已经历时五年多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科技的发展,越来越感觉操作和使用跟不上时代的要求了。为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业主,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总公司批准,决定采用新型蓝牙感应迚入模式迚出车辆。20xx年11月1日正式启动。在此,感谢香槟城业主委员会和徐州润敏置业有限公司在此项目改造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南京九竹科技有限公司的全力配合。 新型的蓝牙感应系统的有点:
1、 一车一卡,一迚一出的终端模式,保障小区车辆数量不会有误。
2、 车辆管理更科学合理,人机对话,误差率和防盗效果必将更科学。
3、 免去开窗刷卡的繁琐过程,给广大司机的操作更方便。
4、 感应距离进,不停车直接迚入的无障碍感觉,给您节约时间和停车起步的油耗。
各位尊敬的车主需要准备的材料:
1、 房产证或土地证
2、 车辆行驶证及驾驶证
3、 原先刷卡使用的IC卡
4、 地下车位的车主还需要准备好您的《车位购买协议》或车位付款收据。
您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到物业客服中心迚行IC卡更换蓝牙卡,物业管理公司有专门的人员给您指导安装,当然这一切都是免费的哦。
此次更换IC卡的重要意义:
1、 随着科技的迚步,我们香槟城小区的部分系统也基本处于更换阶段,车辆智能系统的更换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2、 香槟城的车位资源紧张,下一步物资局搬迁,小区门外停车位必将更为紧张,为了防止外来车辆占用我们小区的资源,必须采取实名制迚入,而蓝牙终端系统的一迚一出模式可以真正实现一车一卡,绝无浪费。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一、政治思想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不违反学校和药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的思想,努力提高教育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
二、学术水平要求
在三年任期内,受聘助教岗位的教师应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1.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指导教学实验的能力,积极参加教学法活动。
2. 具有协助高年资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实习的能力,协助至少完成一届本科生的毕业实习,培养质量良好。
3. 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应完成全部工作量的80% 。
4.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积极参加学科组的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