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管理办法
全文共 683 字
+ 加入清单进入计算机机房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人员、外来人员进入机房时须登记。
二、进入机房时由机房管理人员组织依次进入机房,进入机房时必须穿上鞋套,保持室内卫生,走出机房后才能脱下鞋套。未经许可,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三、进入室内,不得高声讲话,不得在机房奔跑和打闹。
四、所有机柜内开关,按键应在指导下操作,不得乱开、乱扳与敲击。
五、如遇机器故障,应及时向机房管理人员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六、自觉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机器上乱涂、乱画、乱写,违者严肃处理。一旦出现损坏公物现象,一律照价赔偿。
七、未经同意,不得使用机房内计算机,不得更改机器的一切设置;严禁无故删除、复制、改名机器内的文件。
八、必须注意机房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九、不得随意携带软盘,光盘上机使用,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入,如有必要,可向机房管理人员说明,等检查、杀毒后才可使用。
十、严禁玩任何类型的游戏、上网、聊天等。上互联网浏览信息时,不准随意下载或安装软件,以防病毒感染,如有必要,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十一、在机房内,禁止抽烟。
十二、机房管理人员对违反机房规章制度,不听劝告或非法设置设备状态,以及由影响其他设备安全、影响设备运行的行为操作,有权令其停止上机并责令其离开机房。
十三、离开机房时应按操作顺序正常地关机,整理好鼠标、显示器、主机等设备,然后将凳子整齐的摆放,关好所有门窗,断开断电源再按顺序离开,走出机房后才能脱下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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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
水行政、城管执法、海事等有关单位及区(县)政府应当加强库区内保洁工作,按照以下规定履行职责:
(一)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保洁监控系统建设,督促指导库区内的垃圾清理;
(二)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负责库区内环境卫生设施的组织建设、维护和管理;
(三)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库区水域内航行船舶的垃圾收集转运;
(四)相关区(县)政府履行库区内保洁工作属地管理职责,按照《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规定,划定保洁范围,确定保洁单位,明确责任要求。
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日常打捞清理工作,按照《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1. 编写目的
为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良好正确运行,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和公司形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降低电力设施不完好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和浪费,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公司各生产制造车间、管理科室。
3. 引用文件
无。
4. 名词术语
无。
5. 职能职责
5.1. 设备部门职责
5.1.1. 负责公司用电设施管理工作,负责保证公司用电设施正常运行。
5.1.2. 负责安全用电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建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5.1.3. 负责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5.1.4. 负责对全公司用电设施的使用进行检查。
5.1.5. 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外委维修工作。
5.2. 安全部门职责
5.2.1. 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
5.2.2. 负责组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培训。
5.2.3. 负责对用电设施的安全状态进行评价。
5.2.4. 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结果进行裁定。。
5.2.5. 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激励建议。
5.3. 使用单位职责
5.3.1. 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日常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
5.3.2. 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5.3.3. 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
5.3.4. 负责本单位部分用电设施的维修工作。职能科室由机修车间维修。
6. 控制内容
6.1. 电工作业人员技术条件
6.1.1. 从事电气工作的职工必须遵守《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的电气管理规定。
6.1.2. 必须参加国家认可部门进行的电工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电工作业。
6.1.3. 禁止非电工人员从事任何电工作业。
6.1.4. 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6.1.5. 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6.1.6. 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及急救措施。
6.2. 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6.2.1. 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6.2.2. 必须采用两级及以上漏电开关。
6.2.3. 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时,其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熔断器,及任何断开零线或地线的保护电器,并做重复接地。所有的用电设施外壳和人身所能接触及到的、与用电设施相连接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6.2.4. 严禁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6.3.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A停电、B 验电、C挂接地线,即“三措”。没有经过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6.3.1. 停电
6.3.1.1. 停电操作时,应先停负荷,再拉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线路作业应停电的范围:
与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
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和同杆非同一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到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
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作业完毕后应将标志牌取下。
6.3.2. 验电
6.3.2.1. 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在装接地线之前必须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器使用前应先确认其功能良好;
6.3.2.2. 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并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6.3.2.3. 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6.3.3. 挂接地线
6.3.3.1. 线路验明无电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6.3.3.2. 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先放电;
6.4.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6.4.1. 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6.4.2.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6.4.3.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6.5. 临时用电安全
6.5.1.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部门申请,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安技环保科批准方可实施。
6.6. 安全用电管理具体内容
6.6.1. 电缆线路
6.6.1.1. 电缆线路主要由电力电缆、终端接头、中间接头及支撑件组成。电力电缆的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防止受潮。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的外壳与电缆金属护套及铠装层均应良好接地。
6.6.2. 配电柜
6.6.2.1. 配电柜内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6.6.2.2. 保护线连接可靠。
6.6.2.3. 触电危险性大的环境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6.6.2.4. 配电箱应坚固、完整、严密,箱门上喷涂红色“有电”字样或红色危险标志。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6.6.2.5. 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6.6.2.6. 配电箱、配电盘应经常进行巡视和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变色;配线是否破损;各部连接点是否牢固;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缺陷及时处理。此外,还应经常进行清扫除尘工作。
6.6.2.7. 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6.6.3.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
6.6.3.1. 手持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手砂轮、冲击电钻等工具。这类设备的安全使用条件是
Ⅰ类0类设备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
Ⅱ类、Ⅲ类设备没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要求。
6.6.3.2.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不应单独敷设,而应当与电源线采取同样的防护措施,即采用带有保护芯线的橡皮套软线作为电源线。
6.6.3.3.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电源插座和插销应有专用的接零(地)插孔和插头。
6.6.3.4. 绝缘电阻合格,带电部分与可触及导体之间的绝缘电阻Ⅰ类设备不低于2MΩ,Ⅱ类设备不低于7MΩ。
6.6.3.5. 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6.6.3.6. 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6.6.4. 电焊设备
6.6.4.1. 电焊时应当戴帆布手套、穿胶底鞋。在金属容器中工作时,还应戴上头盔、护肘等防护用品。
6.6.4.2. 固定使用弧焊机的电源线与普通配电线路要求相同,移动使用弧焊机的电源线应按临时线处理。
6.6.4.3. 弧焊机的电源线上应装设有隔离电器、主开关和短路保护电器。
6.6.4.4. 电焊机外露导电部分应采取保护接零(或接地)措施。
6.6.4.5. 弧焊机一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Ω,二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 MΩ。
6.6.4.6. 移动焊机时必须停电。
6.6.4.7. 露天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潮措施,机下应用干燥物体垫起,机上有防雨罩。位于沟槽附近的焊机应防止土埋。
6.6.4.8. 电焊机的外壳应完好,侧接线柱防护罩安装要牢固。
6.6.4.9. 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橡套缆线,其长度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6.6.5. 照明
6.6.5.1. 生产现场照明灯线路的敷设,除护套缆线外,应该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
6.6.5.2. 办公室、宿舍的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灯具对地面垂直距离不应低于2.5m。
6.6.5.3. 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一般不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6.6.5.4. 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供电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24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6.6.6. 接地、接零及防雷保护
6.6.6.1. 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器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6.6.6.2. 当外接电源时,应首先了解外接电力系统中电气设备采用何种保护,方可确定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不可盲目行事。
6.6.6.3. 工作零线兼作接零保护时,零线应不小于相线的1/2。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和熔断器。
6.6.6.4. 用电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采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多股铝线。
6.6.6.5. 接地线或接零线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应设在明显处,导线不应承受拉力。
6.6.6.6. 采用接零保护的的单相220伏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工作零线兼作接零保护。
6.6.7. 停电和送电
6.6.7.1. 线路故障和设备检修,需经有关领导,调度室和设备能源科的许可方可停电。
6.6.7.2. 停送电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严禁非工作人员任意停送电。停电作业时,要穿长袖衣服,用防护用品,站在专用的绝缘物上操作。操作时要由技术熟练和对本系统设备熟悉的人监护。停电先停负荷侧,送电先送电源侧,严禁带负荷停送电。
6.6.7.3. 高压变配电因检修或工作需要而停电时,要将线路上的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拉开,并在停电设备可能发生感应电压的部件接地线。电容器放电后接地,对施工设备的进出线各相进行验电,确认设备无电。
6.6.7.4. 工作人员必须在停电设备的范围内作业,并与带电部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并在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处悬挂禁牌,设专人监护,着装安全,保护用品齐全方可开始作业。
6.6.7.5. 作业现场工作人员除正常检修工作人员外,还要有专人巡回检查和监护。各部位监护、检查人员在未得到命令前不许随便离岗。
6.6.7.6. 作业完毕在恢复供电前,要对工作范围进行全面认真检查,接地线,短路线,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要全部拆除,供电线路、变配电设备上无任何遗留材料、工具、杂物等,通知所有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地点,由作业组长检查无误后办理送电手续,有关领导下达送电命令后方可恢复供电。
6.6.7.7. 变电站线路跳闸时,有重合装置的,若重合不成功,不得强送;无重合装置的,不得试送,必须经线路运行管理单位确认确无断线,方可按正常程序送电。
6.6.7.8. 变电站出现线路接地信号后,应立即判明接地线路,按调度命令停电并通知运行管理单位巡线处理。
6.7. 电气作业中注意事项
6.7.1. 禁止非持证电工装接电气设备。
6.7.2. 严禁任何人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6.7.3. 破损的电气设备应及时维修或调换,禁止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6.7.4. 禁止利用电热和灯泡取暖。
6.7.5. 设备检修切断电源时,严禁任何人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
6.7.6. 禁止用水、煤油冲洗擦拭电气设备,禁止用压缩空气吹电气设备。
ktv歌厅员工管理办法
一、员工歌厅由工会负责管理,主要包括批准开放、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活动纪律及音响设施的正常运行等。
二、员工歌厅仅限于本公司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如员工生日聚会、重大活动庆贺等,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歌厅开放时间为:18:30——22:00。
三、员工歌厅内严禁抽烟、饮酒、赌博、打架斗殴、刁难管理人员等违纪行为发生。
四、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垃圾等不雅行为;要讲究卫生,文明娱乐,保持活动室内干净整洁。
五、爱护音响器材、设施,器具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对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对故意破坏的将追究责任和处理。
六、音响音量不宜过大,不得影响他人工作和休息,严禁打闹嬉戏等不文明行为发生。
七、员工歌厅管理员有权对违纪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可参照公寓楼管理办法等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会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究处理。
植物妈妈有办法反思总结
课堂教学中,我采取以读为主进行阅读教学。读是悟的基础,没有很好地读懂、读透,悟出的往往有失偏颇,或是一知半解,因此,课堂上必须保证学生有足够的读书时间,以读为主进行阅读教学,但要力争做到让每位学生明确每次读书的目的,而不是机械、重复、盲目地读,体现一定的层次性。用轻声地自主欣赏性读和全班自主朗读后集体交流的形式读,更容易让学生接受。特别是对学生不熟悉的课文内容,教师尽量采取各种各样的教学手段,使学生读通、读懂,最后读有所悟。在学习中通过读课文,让学生知道这些植物靠什么传播种子,再理解感悟怎样传播种子,从而了解节的内容,同时培养学生的理解、概括能力,为今后理解段篇打基础。
为了帮助理解重难点,首先让学生自读自悟,然后引导,借助一些媒体加深理解。根据新课标的精神,在教学中我注意了以下几点:
1、 初读课文采取让学生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读书。注意学生个体差异,尊重每个学生,使他们积极主动的投入到自己喜欢的方式中学习。
2、 鼓励课外收集信息,调动学生主动收集的积极性,开阔视野。
3、用谈话的方式让学生进入情境,引入新课。学生产生疑问,有了疑问,才有解决问题的兴趣。
4、利用各种媒体激发兴趣,使学生直观主动地去理解内容,促进学习。
植物妈妈有办法反思总结
《鸟的天堂》一课记叙了作者和他的朋友两次经过“鸟的天堂”时所见到的不同景象,说明大榕树的繁茂奇特以及被称作“鸟的天堂”名副其实,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赞美大自然的思想感情。教学前,我深挖课文中的环境教育因素,明确了“鸟的天堂”的确是鸟的天堂的原因:其一,是因为生态环境好(榕树很大,很茂盛,周围是河流,气候适宜。);其二,是因为这儿的人好(农民不许人捉它们。)同时生态环境好又有人为的因素。在教这篇课文时,我是这样做的:
一、课前查找资料,初步感知生态美。
课前查找资料有效的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变其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学生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到巴金先生写作的《鸟的天堂》原文,鸟的天堂所在地,鸟的天堂是怎样形成的,形成的原因,形成的时间,老百姓是怎样保护它的,以及作为保护区和游览胜地,鸟的天堂的现在的情景。同学们对鸟的天堂了解地越多就越喜欢这鸟的天堂,这就为下一步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知识和情感基础。同学们所查找的资料不是独自享用,而是和其他小伙伴交流分享,这样他们的知识宝库又有了新的内容,头脑中初步建立了这样的概念:鸟的天堂是美的,这美是人为的创造出来,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才能创造生态美。
二、课中品读体味,深入感受生态美。
《鸟的天堂》一文内容写的非常美,语言也非常美,作者的感情全身心的投入,情也美。然而这一切的美的根源是来自于生态环境的美!为让这美的生态图深深地根植于学生的内心深处,引导学生围绕问题主动地进行探究就成为关键。
三、课后练习,延伸绿色教育。
课后练习是课堂学习的延伸,我设计了这样的练习来延伸绿色教育:画图或写段导游解说词来表达自己对“鸟的天堂”情感。通过完成练习,资料、课文再一次地在学生的头脑中再现,“鸟的天堂”优美的环境成了学生赞颂的内容,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印入学生的头脑。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解析_办法_网
欢迎来到第一范文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解析,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是管理药品研究、临床试验、生产、进口、审批、注册检验、监督检查的主要法规,对于药品研发企业和生产企业,甚至药品商业企业的竞争,都具有显著的影响。现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是20xx年10月份颁布实施的,至今已有6年多的时间。随着制药行业的持续发展,以及现实问题的不断积累,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弊端和不足越来越明显,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在20xx年4月,国家局就组织制药行业内一些公司和各司局,进行不公开的研讨和征求意见。20xx年11月12日,国家局注册发布《关于征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意见的通知》,正式为《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征集行业建议和意见。在20xx年2月份,国家局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结合上次从制药行业征集的建议,修订完善后发布修改草案,再次征集意见。
在20xx年5月15日,国家局在前面几次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又组织制药行业内一些著名企业和国家局相关司局、审评中心召开了一个内部研讨会,形成了最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改草案)。下面,笔者就最新的修改草案进行解读和分析,希望可以为行业内提供借鉴。
第一、 总则部分的修订
最新的修改草案对第二条进行了修改,内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从新的条文看,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界定更明确了,包括受理、检查、检验、审评、审批和监督管理等环节。
第六条增加了一下内容:药品审评的指导原则以及其他规范要求应当向社会公开。从这条内容可以看出,以后药品审评和监督管理机构,应该和制药行业积极沟通和互动,相关管理要求要公开、透明的实施。
第二、 基本要求部分的修订
第十三条增加了新的内容:申请人应当保存药品注册相关资料至药品批准文件注销后5年。这一条增加的内容,对于药品研发和注册影响很大,要求企业实施规范的研发档案管理,类似要求也出现在ICH Q10的知识管理部分。同样,如果企业提供虚假数据和信息,一旦被发现,存档资料也可以让监管方获得更得佐证。
第十五条的内容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定期向社会发布申报和审批信息,引导企业申报。增加了定期向社会发布申报和审批信息的要求。可以这样说,一旦实施这些要求和做法,盲目跟风和扎堆申报的情况,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弱。这一条的目的是引导制药企业良性发展,不要恶性竞争。
第十八条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提供申请人或者他人在中国的专利权利状态的说明。对申请人提交的说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予以公示。
第十九条的内容:对他人已获得中国专利权的药品,申请人可以提出注册申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予以审查,符合规定的核发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申请人根据专利状况自行决定生产上市日期,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发生专利权纠纷的,按照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解决。
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内容都和专利有关。这样内容的出台,主要是借鉴欧美药品审评的做法和机制。申请人在递交药品申报资料时,应该同时提交产品相关的专利资料,便于药品审评和监督机构权衡。新的条款把药监局从管理过宽的位置解脱出来,不再干涉企业之间的专利权属之争,而是集中力量评估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制药企业之间的专利争议应该由法院来裁决。不仅如此,新的条文也效法美国FDA做法,即使有专利争议,也允许企业的产品获得批准,但是可以自行决定生产上市日期,以规避专利侵权。
第二十二条明确要求,药物临床前研究在获得《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机构进行。这也是和旧的法规不同之处。原来规定某些产品可以不在GLP认证机构进行试验,现在提高要求,一律在GLP认证机构进行试验。
第三、 药物临床试验部分的修订
第三十六条内容修订为:申请人可以按照其拟定的临床试验用样品标准自行检验临床试验用药物,也可以委托本办法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或者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这一条修订的目的,可以更好的利用社会分工和优化资源配置。有些研究机构,在研发初期,还不能判定项目最后是否成功。如果都要求企业自己购买检验仪器进行样品检验,势必遏制一些实力不足,但是思维领先机构的发展,不利于创新药品研发。因此新的法规允许可以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但是对于特殊品种(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还需要由法定机构来检验。
第三十七条增加内容:临床试验的相关信息应在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备案并公示。这样做的目的是增加临床试验的信息透明度,以便更好的监管临床试验,不断促进临床试验的发展。
第四、 新药申请的申报与审批的修订
第五十条的内容是:新药在临床试验期间需要变更申请人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在III期临床试验前需要调整生产工艺、处方、规格以及变更生产场地的,可以补充申请的形式申报,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性文件和研究资料。中药制剂工艺、规格的变更执行《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这一条增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完善审评机制,对审评中出现的这类问题进行规范管理。实际上,药品研发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在这期间,随着研发团队对产品、工艺、处方和相关信息的不断认识加深,变更不可避免的出现。以往的法规都此规定是空白,导致了研发申报团队面临实际困难时,无合适途径反映自己最新的研发信息认知。实际上,这严重制约了研发的动态深化和更新,也造成了一些企业不得不作假,硬着头皮做下去的情况。
第六十六条增加内容:改变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不发给新药证书;靶向制剂、缓释以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除外。这条内容的增加,是因为实践中都这样做,但是实际无法规依据情况的补充完善。也显示了一个明确趋势,鼓励新剂型的开发和注册。
第六十七条增加内容: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不再受理其他申请人的同品种、改剂型、进口药品的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进入监测期的药品于批准之日起15日内进行公示。这一条的补充规定,是为了监测期的实施要求更具体化,避免争议。
第五、 仿制药的申报与审批的修订
第七十五条增加的内容是:申请仿制药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资料。这一条的修订原因,主要是因为制药企业申报的实际操作都这样操作,但是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是让注册流程更法规化、具体化。
第七十七条内容: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对研制情况和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
第七十八条内容: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规定的,将审查意见、核查报告及申报资料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七十七条内容和七十八内容是新增内容,主要是为了规范省级药品审评机构的注册流程和规范操作。
第八十条增加内容:技术审评认为可以免做临床试验的,按照本办法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实施生产现场检查。新增内容的原因是,现行做法是“一报两批”,这样现场核查在审评之前进行,导致企业负担很重。新的条款内容将免做临床试验的品种的现场核查要求,后置于审评之后。
第六、 非处方药的申报的修订
关于非处方药的申报,在20xx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不知何故,在20xx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被整体删除。这一大块注册申报法规要求,在现实操作中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这次法规修订,重新增加了这些内容。
第七、 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的修订
第一百一十五条增加内容:改变影响药品内在质量的生产工艺等的补充申请。这一条的修订只是增加了一个单词“内在”,但是对于很多企业的补充申请工作,必然产生很大影响。以往法规要求递交到国家局审评中心的补充申请,只是提到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现在增加了要求是生产工艺必须影响内在质量才需要申报到国家局。这一条的修改,也是为了体现ICH指南中关键质量属性(CQA)在中国药品法规中的应用。但是,仍然期待药监局可以出台更具体指导原则,以解释“内在质量”的具体含义。
第八、 药品再注册的修订
第一百二十六条增加内容: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药品再注册信息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这条内容的增加,既是强调注册信息的共享,也是为了实施由国家局对省局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再注册的工作质量。
第一百三十条是新增条款,内容是:药品再注册的相关信息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予以公示。这一条的目的是确保注册信息公开、透明,便于接受公众监督。
第九、 附则的修订
第一百七十七条增加内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这一条条款的修订属于技术性修订,是针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完善性规定。
可以说,从目前制药行业专业人士看,这一次内部讨论修订稿,还不会是最后定稿。但是,这些注册法规内容的修订,可以告诉我们的信息就是,注册法规不断完善,注册要求不断提高,也要求制药企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研发和注册水平,才可以适应不断到来的监管新要求。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一、 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
(一)救助条件
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规定报销后的部分,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过高且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二)救助标准
1 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50%的部分,按50%的比例予以救助。
2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年平均缴费基数50%的部分,按60%的比例予以救助。
3 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其他治疗费用,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研究批准的,参照以上标准予以救助。
二、 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申报时间
根据辽劳社发【20xx】4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省社保局将按规定的期限受里被救助对象的救助申请。被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医疗费用所属期(一个自然年度)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3月30日为救助对象申请救助的申报时间,超过这一期限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 患者或家属申报需向单位提供的材料
(一)患大病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的书面申请一份;
(二)填写好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原件;
(五)与申请救助医疗费用相关的住院病例(须有医院病案室专用印章)和诊断书;
(六)医疗费用明细表,规范的医疗收费票据。
四、 单位需向省社保局提供的材料
(一)经过认真审核、签署意见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上报给单位的全部材料。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班级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单位,班级的发展离不开班主任的辛勤劳动。作为一名班主任,每当听到同事抱怨班级工作的“凡、繁、烦”时,我都想说上一句:老班,请您怀揣三“灵”镜进班。
一、班级无小事,送你一台显微镜。
班级工作需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对一件小事处理得当会对育人工作起到意想不到的大作用。
刚刚接手高二(2)班时,小A屡屡犯错,我找他谈过几次心,虽有所收敛,但收效甚微。我心里很着急,但苦于没有良策,只得维持现状。一次课上,我正在报简答题的答案,教室里只能听到沙沙的书写声。我环视教室,发现只有小A在角落里无所事事。为了不影响大家,我边报答案边走到他旁边,发现他手上满是冻疮,我什么也没说。
晚上回家吃饭时,我告诉妻子:“我班上一位同学手上全是冻疮,有的地方都烂了。”妻子一听,忙说:“我们家去年买的那些冻疮药好像还没用完。”我找出来一看还在有效期内,当天晚上我托一位同学带给了他。第二天,我感觉到他的学习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比以前认真了很多。以后,他在各学科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看到这一切,我心里真的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和感动!
及时处理管理中出现的细节问题,往往能收到较好的效果。试想如果我当时真在全班面前对他进行批评,效果肯定不会有这么好。
二、客观分析班级情况,送你一面平面镜。
每一个班级都有自己的特点,作为班主任,在分析班级情况时务必实事求是。有的班主任老师,总喜欢把班级的不良现象进行夸大,有时甚至提高到思想和道德的高度。久而久之,学生的自信心越来越差。当然,也有的班主任时刻把班级优点挂在嘴上,常常给同学造成一种一好遮百丑的感觉。久而久之,由于本来班级就没有那么优秀,再加上同学的放松,班级便会在不知不觉中变得越来越缺乏凝聚力。因此,班主任在处理班级事务时,应实事求是地对班级的具体情况进行客观分析,既不能枉自菲薄,也不能盲目自大。揣上一面平面镜,你能时刻看到与班级大小相同的成像!
三、把握班级发展方向,送你一架望远镜。
不少老班常常处在两眼一睁、忙到熄灯的繁杂事务之中。日复一日的繁杂劳动,常常使不少老班身心憔悴,久而久之,便把最初预设的班级发展轨道抛到九霄云外,直到有一天惊醒过来,才发现班级已经严重的偏离了当初制定的目标。因此,作为一名班主任,我们必须学会从繁杂的事务中跳出来,用望远镜对班级进行全景观察,进而认真分析,及时调整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把班级限定在预定的轨道,朝着既定的目标健康发展。“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句话我们再熟悉不过。揣上一架望远镜,会使你轻松明确地实现班级目标可持续发展。
面对繁杂的班级工作,老班,请怀揣三“灵”镜进班。
餐饮仓库管理办法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保持室内干燥清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解读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共7章45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财政票据的定义和种类。《办法》明确了财政票据的定义、种类及其使用范围、票据的票面基本内容和基本联次等内容。二是财政票据主管部门及职责。《办法》规定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主管部门,同时明确了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省以下财政部门管理职责和权限。三是财政票据管理要求。《办法》对财政票据印制、领购、使用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详细规定了财政票据印制权限、领购和发放程序及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具体要求。四是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要求。《办法》明确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五是监督检查及罚则。《办法》明确了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检查工作人员和被查单位的责任,以及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办法》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比较内容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办法》是总结近年来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实践,本着立足实际、兼顾改革、理顺体制、规范管理、全面规范、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的,与财政部此前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是在法律层面确定“财政票据”的名称并做出明确定义;二是对财政票据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并明确其适用范围;三是明确了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要求;四是明确财政票据承印企业确定方式、监制章样式、防伪用品及使用文字等印制要求;五是细化财政票据领购程序和要求;六是明确监督检查要求和对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办法》行为处罚处分规定。
六、《办法》颁布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办法》是一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法律层次较高、综合性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财政票据的种类以及印制、领购、使用要求,充分反映财政改革和财政票据发展的新要求,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办法》的颁布,是财政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经济社会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七、按照《办法》规定怎样领购财政票据?
答:财政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财政票据应按计划领购,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首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应提交申请函、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财政票据领购证申请表》,并按照领购财政票据的类别提交相关依据。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财政票据领购证》并发放财政票据。再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出示《财政票据领购证》,提供前次票据使用情况。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解读
答:《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财政票据作了明确定义: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同时规定,“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二、财政票据有哪些类型?
答:根据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单位财务管理需要,《办法》将财政票据分为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三类。其中,非税收入类票据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结算类票据主要是指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其他财政票据包括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和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
三、我省现有财政票据有哪些种类?
答:我省现有财政票据14种,其中:非税收入类票据8种,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1种,即非税收入统一收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6种,即罚没收据、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收据、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收据、高速公路通行费收据、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种,即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结算类票据1种,即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其他财政票据5种,即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和社会保险费收据。
外来施工管理办法
1、每天早上8点集合点名,简单布置当天工作;
2、下午上班和上午、下午的下班前对上班人员岗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检;
3、执法队员未经请假,在一个月点名有3次不在位的,在全队大会上进行检讨,并将书面检查交队长办公室;
4、执法队员未经请假,一个月点名有5次不在位的,正式职工扣发当月津贴,临时工扣500元;
5、执法队员未经请假,一个月点名有7次不在位的,正式职工下岗整顿教育,并报镇委组织部处理,临时工辞退;
6、执法队员在点名时间前跟中队长请了假,中队长并向队领导报告的,视为请假;
7、执法队员旷工2次以上者视为5次点名不在位,按第4条处理;
8、执法队员旷工5次以上者视为7次点名不在位,按第7条处理。
9、节假日值班和执行特殊任务,按以上规定执行。
wifi使用管理办法
一、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
二、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仪表端妆,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三、客房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房间卫生,要认真细致;要管理好房间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安排住宿,必须有部门领导和服务中心主任签单;外来住宿人员,要有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随意领外人到房间逗留或留宿,未经中心主任同意不准私开房间,为他人(含本校职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娱乐等。
六、检查清理客房时,不得乱动和私拿客人的东西,不准向学员和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礼品;拾到遗失的物品要交公。
七、不准他人随意进入前台;前台电脑要专人管理与操作,不准无关人员私自操作;打字、复印、收发传真,要按规定收费。
八、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向领导请假,不准私自换班和替班,不准打扑克,织毛衣,看电视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妨火防盗工作,要勤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wifi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部室管理,加强员工纪律,促进部室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本部室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使员工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改变思想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强化责任,全面落实评价员工的工作实绩,保证部室工作规二、人员分工
张海明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温帅军负责矿山、排渣场、应急物资更换上报、应急预案修订、矿山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管理工作;
乔志明负责职业卫生、尾矿库、选场车间、尾矿库选场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管理工作;
王世兴负责安全部内务档案管理、资料收集、下发文件、起草制度文件等工作;
赵志臻负责民爆物品管理、民爆培训、消防、井下发放站、手持机使用等监督检查工作;
王爱文负责护矿、治安管理工作。
赵海龙、耿秀敏、霍联霞、潘丁云、李贵方、董祜凤负责监控室日常管理和视频监控及电话记录工作;监控室由赵海龙负责。
江志红、宋军、钮杨伟负责网络管理、通讯管理、监控维护管理工作。网络管理由江志红负责。
三、人员职责
张海明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和补充完善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部室制定和修改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2、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治安方面的文件、通知精神,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
3、组织开展好各种安全检查和治安防范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分公司矿山、尾矿库、职业危害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4、组织做好公司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复训工作。
6、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准备和配合工作,对上级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督促落实和整改。
7、负责监控室通讯、网络和监控设施及监控室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规范职业健康档案。
9、组织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搞好日常安全文化宣传教育。
10、督促指导分公司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11、负责重伤事故和治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事故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提出有效防范措施。
12、建立安全费用使用明细台账,按单位分类统计好各种安全费用登记。
13、负责重大危险源申报、建档、备案及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工作。
14、配合标准化办公室做好安全标准化推进工作。
15、负责对本部室人员考核工作,及救护车值班、运行记录,审批工作。
15、做好经理办和主管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务。
王世兴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修订、补充、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相关部室修订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2、负责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台账登记和闭合管理建档。
3、负责工伤事故统计、安全检查月考核、公司领导下井跟班作业等报表工作。
4、负责月、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分析,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5、负责领导下井跟班情况进行统计、归档管理并公示。
6、负责收集各分公司工伤统计报表、领导下井计划表及完成情况表、领导下井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风速、CO浓度报表监测表、安全隐患汇总表、月工作总结、安全检查处罚报表。
7、负责各类安全会议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纪要。
8、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民爆物品使用储存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原件保管工作。
9、负责安全费用分类登记工作,参与安全检查工作。
10、负责起草文件、通知及内部档案管理等其他内务工作。
11、凡外部借用证件、文件资料等必须由打借条,部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借用。
12、做好经理和部长交办的其它事务。
温帅军工作职责
1、负责矿山、排渣场安全监督检查,协助做好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
2、负责井下通风、排水、采掘、运输、供电等系统的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责令整改,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负责矿山安全检查表、检查记录认真填写,发现重大隐患强令停止作业,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4、负责监督检查带班长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及“三违”人员查处。
5、负责检查矿山应急物资的管理、储存、更新等工作。
6、负责对排渣场安全制度、记录、安全措施等监督检查。
7、做好矿山各种安全检查表的制定、更新工作,负责将安全检查各种记录交内务整理存档。
8、协助内务做好矿山部分安全检查计划的制定和安全工作总结、隐患分析等工作。
9、参与事故调查和应急预案修订、演练工作。
10、做好经理和部长交办的其它事务。
乔志明工作职责
1、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监督检查,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并负责复查验收。
2、协助技术部做好尾矿库安全管理,负责收集分公司尾矿库月报表。
3、负责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与人事部协调沟通,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4、负责对各分公司检测点粉尘浓度、噪音进行检测(妥善保管好仪器,不得损坏),并将检测记录进行整理分类存档。
5、负责填写各分公司检测点粉尘浓度和噪音检测报告,每年对各分公司进行一次职业危害评估。
6、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工作,组织管理好原证保存工作。
7、负责重大危害源、职业危害的申报、登记、评价、备案工作。
8、负责尾矿库、职业卫生安全检查表的制定、更新,参与其它安全检查工作。
9、参与事故调查和尾矿库应急预案修订、演练工作。
10、做好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及现场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11、做好经理和部长交办的其它事情。
薛铭立工作职责
1、负责报纸稿件的收集、统计、整理工作。
2、适时参加日常安全检查,负责上级部门安全检查的摄影和宣传报道、图片展览设计布置工作。
3、负责安全文化宣传、安全活动照片的收集整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照片拍摄工作。
4、负责矿山安全报的编辑出版和发放签发工作。
5、做好经理和部长交办的其它事务。
赵志臻工作职责
1、负责补充完善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2、负责井下发放站民爆物品储存、使用、清退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手持机使用和数据上报管理工作。
4、负责消防管理和消防设施的检查更换及消防台账管理工作。
5、负责民爆档案管理,协助处理治安保卫工作,并建立综合治理档案。
6、负责收集民爆物品管理使用情况表和涉爆人员培训、政审、台账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矿山民爆物品存储、领取、使用、运输及管理手续的监督检查工作。
8、做好经理和部长交办的其它事情。
王爱文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并兼管门房管理。
2、负责处理各分公司护矿、治安事件,并将每月查处落实整改情况汇总报综合治理档案室存档。
3、协助做好民爆物品的日常检查和消防工作。
4、负责地表炸药库、油库、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治安、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5、做好经理和部长交办的其它事务。
赵海龙工作职责
1、负责对监控室各种记录的汇总收集、整理、归档、传递工作。
2、负责上级领导对监控室检查时监控录像的调换讲解工作。
3、负责当班监控视频记录工作。
4、负责监控室日常管理工作,发现设备设施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
5、做好当班监控视屏的巡视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6、负责当班电话接听和信息传达工作。
7、负责做好监控室卫生清洁、防火灾、防触电工作。
8、负责本组人员出勤统计和上报工作。
9、做好经理和部长交办的其它事情。
霍联霞、耿秀敏、潘丁云、李贵方、董虎风工作职责
1、负责上级领导检查时监控录像的调换工作。
2、做好当班监控视屏的巡视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3、负责当班电话接听和信息传达工作。
4、负责监控室和值班室卫生清洁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志红工作职责
1、负责全公司网络管理维护和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2、负责投影录像存档管理工作。
3、 负责电脑、打印机、复印设施技术管理维护工作。
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李宋军工作职责
1、负责全公司网络管理维护和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2、负责办公楼区域水暖设施管理维护。
3、负责公司机关电器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办公楼区域通讯设施管理维护。
5、负责机关所辖用户用电每月报表。
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钮杨伟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公司网络管理维护。
2、协助做好通讯设施管理维护。
3、协助做好监控设施管理维护。
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考核方法:
1、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月底对部室人员逐一进行考核。
3、根据每个人的实际工作情况对照各自考核表中的内容及标准,逐项打分,作为当月考核依据。
4、根据打分情况按公司绩效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5、连续3月考核低于90分,调换工作岗位或交公司办公室。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详见各人员工作考核标准(后附表)范有序开展。
国税局计算机耗材管理办法条例_条例_网
为加强计算机耗材领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给,切实减少浪费,提高利用效率,确保分局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算机耗材的内容
计算机耗材是指除计算机硬件设备以外,日常工作应用中经常消耗的所必需品,具体包括打印机色带、色带架、喷墨打印机墨盒、打印纸(单层、双层等)、软盘以及计算机专用清洗剂等。
二、计算机耗材的管理
区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局计算机耗材的购置、组织和分配等工作。
(一)、根据各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型号、数量,做好资金预算,保证必要的资金供给。
(二)、信息中心建立耗材账簿进行核算,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登记耗材的购进与发放数量,并定期进行盘存。
(三)、根据各单位硬件设备的需求,确定计算机耗材的型号与数量,保证及时供给。
三、计算机耗材的领用
(一)、各科、所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计算机耗材的领用、分发和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所需计算机耗材的类型、数量进行登记,确定对应型号与所需的数量,报信息中心备案。
(三)、信息中心根据各单位计算机数量和工作需要,按月核定计算机耗材领用量,实行定期定量发放。
(四)、特殊型号的计算机耗材,如喷墨打印机墨盒等,应提前在信息中心备案,以便及时组织,保证供给。
(五)、喷墨打印机墨盒、针式打印机色带架的领用,必须验旧换新。
(七)、如遇特殊情况需大量使用计算机耗材时,有关单位应在领用耗时书面说明原因,报信息中心核定后组织供应。
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_规章制度_网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是指:
(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较大数额罚款或者没收同等数额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二)责令停产停业;
(三)吊销许可证或者企业营业执照;
(四)10日以上的行政拘留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简称备案审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受理和审查工作,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具体办理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报备工作。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对本部门、本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的受理和审查工作,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具体办理本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报备工作。
第五条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依照下列规定备案:
(一)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向本级人民政府和隶属的政府工作部门备案;
(四)垂直管理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分别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机关备案;
(五)两个以上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分别按本条(二)、(三)、(四)项规定备案。
第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应当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备案表等有关资料报送备案。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文书格式由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统一规定。
第七条 备案审查机构可根据需要调阅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有关行政处罚的案件材料。
备案审查机构调阅案卷或者有关材料时,应当向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填发调阅行政处罚案卷通知书。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应当按照调阅行政处罚案卷通知书的要求报送案卷或者有关材料。
第八条 备案审查机构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或明显不当行为的,应当向报备机关提出。报备机关拒不改正的,备案审查机构可以建议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撤销。
第九条 备案审查机构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备案或者拒绝备案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建议具有行政处分权的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或本部门、本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及审查情况。
第十一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由省直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意见并报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司新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办法_入职培训_网
【公司新员工岗前培训管理办法】
一、 目的
1. 使新入职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 帮助新入职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职责,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内部晋升员工,以下统称为新员工。
三、 新员工入职培训的权责及内容
1. 人力资源中心:
1.1 入职当天:带领新员工熟悉办公环境、公司规章制度、薪资福利、流程表单等,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详见《附件1: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
1.2 入职15天后:进行新员工岗位入职培训面谈,了解新员工培训及学习进度、其它需求;
1.3 入职两个月内:组织《新员工培训班》,进行企业文化、职业化课程等现场培训及考试。
2. 用人部门:
2.1 新员工入职前:按照新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制定《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
2.2 入职15天后:进行岗位学习评估,并记录在《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上,交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2.3 入职3个月内:培训新员工岗位基本专业知识、技能,传授工作程序及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安排新员工按时参加《新员工培训班》。
四、 入职培训流程
1. 用人部门在员工入职前1天,按入职岗位的岗位职责,明确学习内容及指导人员,制定《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并发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
2. 培训主管在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介绍本部门同事及办公室工作环境;指导新员工在电脑上学习新员工入职培训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并在入职当天17:00,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笔试。
3. 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新员工学习完《附件1: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相关内容后,按《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安排指导人员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4. 培训主管不定期对新员工入职学习进度进行跟踪,在员工入职15天后对新员工进行岗位面谈,了解新入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的进度与需求;
5. 在新员工入职15天后,用人部门负责人及指导人员在对新员工学习进度进行评价,并在《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做记录,之后将表格交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归档。
五、 入职培训的考核、考勤及建档
1. 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新员工入职15天后,用部门必须按《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
2. 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及配合人力资源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新员工培训班》,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提前书面告知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
3. 人力资源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学习卡》,对员工入职后的所有培训记录备案。
六、 附件
1. 《附件1: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
2. 《附件2:新员工培训学习计划》
办公室空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团队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微信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团队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微信是本团队重点面向社会宣传产品,树立良好团队形象,有利于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微信团队总管理归安安麻麻,负责总体管理。群主设立相应文字编辑员为工作联系人,负责督促团队个人及时递交信息,解决微信群里所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微信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人分别负责所辖工作的信息提供;各人需配合群主工作,对群主需要的资料(除本人私密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第六条 各负责人应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 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在微信上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 微信发布信息范围
1、各种业务宣传及促销活动,重要活动、行业及市场动态;
2、行业应用等信息化方面的宣传和有社会影响力的项目案例
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与供应商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使管理更合理与高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主管部门及管理对象
本公司_____部和_____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供应商为向本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第三条 具体管理办法
1.供应商的筛选
本公司通过以下标准筛选供应商:
(1)质量水平。包括:A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B质量保证体系;C样品质量;D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力。包括:A交货的及时性;B扩大供货的弹性;C样品的及时性;D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3)价格水平。包括:A优惠程度;B消化涨价的能力;C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能力。包括:A工艺技术的先进性;B后续研发能力;C产品设计能力;D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5)后援服务。包括:A零星订货保证;B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6)人力资源。包括:A经营团队;B员工素质。
(7)现有合作状况。包括:A合同履约率;B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C合作年限;D合作融洽关系。
2.供应商的评级
评级前,需给出上述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形成指标体系,筛选后根据各供应商得分情况进行评价,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公司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3.供应商的签约与候补
本公司根据评定结果把供应商划定为不同信用等级进行不同管理。
(1)对经过筛选与评级程序,达到本公司要求,核准为供应商的,本公司与之签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2)对未达到本公司标准的供应商,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3)对最高信用的供应商,公司可提供物料免检、优先支付贷款等优惠待遇。
4.颁发许可证
本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5.与供应商的合作交流
与供应商建立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后,本公司采取以下方式保持与供应商合作交流:
(1)公司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2)公司采购、研发、生产、技术部门,可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应注意公司产品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3)公司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符合公司投资方针的供应商,可以投资入股,建立与供应商的产权关系。
(4)公司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6.定期/不定期评估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解除本公司与其的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并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具体评估措施如下:
(1)公司对重要的供应商派遣专职驻厂员,或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第四条 注意事项
为杜绝在采购供应商产品时出现以权谋私,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特制定本条。
(1)各部门领导不准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采用各种方式为其亲友或关系户推销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提供方便。
(2)任何人不得在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按规定收取的佣金管理部门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办法,加强管理。
第五条 附则
本办法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