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全文共 298 字
+ 加入清单1934年年初,因母亲病危,沈从文自北平回凤凰探视。据吴世勇编著《沈从文年谱》所述,沈从文于1月7日离开北京,先坐火车至长沙,继而在长沙转汽车至常德。随后在旧友曾芹轩的陪同下于1月12日到达桃源。
往后十多天,沈从文坐小船沿沅水逆流上行,于1月22日抵家。行船途中,沈从文每日给新婚妻子张兆和写信,报告行程及途中之见闻感想。一路下来,共写了将近50封信。
回到了北平后,沈从文以这些家信为底本,整理成散文多篇,陆续在报刊上发表。后商务印书馆于1936年3月将《湘行散记》结集出版。
集子中的文章描绘了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湘西世界,展现了湘西迷人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风土人情,以及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和自发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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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五千年读后心得总结
自古以来,关于书的名言已是数不胜数。著名的大作家高尔基曾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国唐代著名诗人、哲学家韩愈也曾说过:“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的确,“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文学是比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开的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百合固然芳香怡人,也不及书香;金钱固使鬼推磨,也买不来知识;人的学历资质再高,也不及书中的知识之高。书籍是浩如烟海的,即使你能够长生不老,你也不可能读完所有的书。那么,我们就要挑取好的书籍来阅读,可以的最好写下读后感。最近,我就阅读了这么一本书——《上下五千年》。
《上下五千年》是一本史书。里面的故事有的惊心动魄﹑有的故事感人肺腑﹑有的则令人回味无穷……它用流传千古的经典故事,千回百转的历史传奇让我们积累了许多文史知识,培养了我们的鉴赏能力。漫漫五千年的时代变迁,无数的人在历史的舞台来了又去,许多太为遥远的过往,我们也许很难想像一些具体的情景,但我们会在对历史想象性的触摸中感受那些历史深处的面容与背影,感受他们的精神世界。那么,来吧,让我们一起翻开这本书,踏上历史的旅程,让我们共同发现那不同寻常的精彩。
这本书里的文章丰富多彩,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们,如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让我们深深感动;陈胜吴广大泽民起义让我们看到平民百姓的智慧和勇气;岳飞精忠报国却惨死于奸臣之手也让我们痛心;开国大典的盛大场面更是让我们热血沸腾……
假期阅读上下五千年心得感想
在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主人公蟋蟀叫柴斯特;老鼠叫塔克;猫叫亨利。
这本书是说: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它被人带到了纽约,在纽约它认不得回家的路,遇到了报摊小男孩玛利欧,成了他的宠物。然后又遇到了老鼠塔克和小猫亨利,三个小伙伴在一起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冒险故事。
小主人玛利欧买了一个非常精致笼子放在报摊窗边,让大家都能看见,然后把柴斯特放进去,还把笼门开着,晚上,塔克把一些钱放进去当枕头和被子,柴斯特还睡它的火柴盒(火柴盒是柴斯特第一次住的地方)晚上柴斯特梦游把一张两块钱的钞票给吃了一半。
结果早上玛利欧的妈妈看见了,立马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砸向老鼠塔克,砸到了塔克一只后腿,看到了那张只剩一半的两块钱,玛利欧的妈妈气不打一出来,然后她命令玛利欧把柴斯特给关起来,并不能放出来,除非柴斯特把两块钱还清!老鼠亨利把它的一些积蓄想办法都给了玛利欧的妈妈,买了柴斯特出“狱”。
三位小伙伴在报纸间开了一场派对,亨利带了许多吃的。他们三个开着开着就忘乎所以了,塔克碰到了火柴盒点燃了报纸,幸亏柴斯特聪明机智,用闹钟的铃声引来别人关注,扑灭了一场火灾,不然的话,整个报摊都会烧着,它们也会被烧死。从那时以后柴斯特变成了妈妈眼中的不祥之物……
在塔克和亨利帮助下,柴斯特发挥了它的音乐天赋,帮助玛利欧一家的报摊一举成名 ,报纸卖得飞快,妈妈又把柴斯特给留下来了,并把它放在报摊窗前让更多人来买报纸,柴斯特又成了玛利欧家的幸福之星……
柴斯特是个充满乡愁的蟋蟀,在外时间久了,他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最后在伙伴们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可以有冒险的精神,但玩耍只是一时的快乐,家是我们最安全的港湾,小伙伴们,冒险过后记得回家哦!
假期阅读上下五千年心得感想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假期阅读上下五千年心得感想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假期阅读上下五千年心得感想
抓住机遇,可能会改变人的以上,而机遇更是留给一些一些有准备的人。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这一点。
一个很偶然的事情,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直蟋蟀来说,也是这样。直至蟋蟀叫柴斯特。柴斯特唱歌非常好听,可惜没有人认识他,没人喜欢他。一次偶然的机会,柴斯特被玛利欧听到了他如歌的鸣声。
因为这次机会,他结实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三位好朋友在晚宴上忘乎所以,使得他又有一次机会--把音乐天赋展示给世人,并以此取得了玛利欧母亲的谅解,于是,他成了纽约的名人。全纽约都在倾听他天籁般的歌声。柴斯特抓住机遇,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也改变了自己身边的人。他取得了成功。比尔盖茨也如此。他在第一台电脑问世后,从哈佛大学退学,到计算机浪潮之中,因为这是百年一遇的机会,最后,他成功了,创建了微软,成了计算机世界的佼佼者。
“机不再失,失不再来”,著名诗人张九龄也这么认为。还记得那个“毛遂”吗?他在紧急关头,自荐解难,才有了毛遂自荐这个成语。
在我的学习中,机遇其实一直存在着,那次班干部的选举也是一次机遇。我平时胆子也很小,也不表现自己,可我成绩不错,学习也很努力。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机遇啊,于是我鼓足勇气,走上讲台,后来我成了小队长。我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会有更多机遇等着我去观察,《时代广场的蟋蟀》柴斯特,将激励我去抓住机会,取得成功。
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本周,我再次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千年一叹》。这说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本加了题目的日记。书中每天作者的所见所闻都让我了解着我生活之外的一些人与那些人每天发生的故事——一些在战争或是贫困地区人的故事。
“埃及”,“希腊”,“印度”,“以色列”这些曾经意气风发的国家,现在也成了我们眼里的“小国家”,“混乱地区”,战争与被封锁的思想让它们与生存在那里的人活得艰难。远古时期人的智慧被现在生活在那里的人珍藏着。但是现在的后代们可能忘记了当年祖先们艰苦发明创造的过程,忘记了这些伟大的建筑不是一时建起的,而是一世。
他们忘记了。这些代表着先人智慧的建筑与物品留了下来,可是那些带有远古气息的精神和信念却随着时间的长河,越漂越远。
这些世界的文明去,这些先人智慧的结晶,就这样在现人一批批愚昧的坚持中渐渐失去了太多价值。
因为有了这些,人们就不再辛勤劳作;因为有了先天优势的地理位置,就不再准备着时刻防范外界入侵。别忘了,你们不进步,但社会还在进步,有了沙漠和海洋的保护又如何,越来越多的武器被研发出,人们再也不需要伤感的与家人别离,再看着他们倒在黄沙之中,一个指令,一座城池或许就从此消失,生活在那的人也就从此消失,连伤感的机会都没有,那些所谓的“智慧”在几分钟里也就化为乌有了。
这千年发出的一叹啊,一定是处心积虑,日夜难眠得来的,这一叹,叹的失望,无奈。所谓千年一叹,也就是一叹千年……
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我对世界名胜古迹有着谜一般的向往。于是,今年暑假,我在《千年一叹》的书页上,跟随余秋雨先生的脚步,走遍了神话般的古国。
千年走一回,一叹连千年。轻轻的,缓缓的,那叹声从遥远的爱琴海面传来,从法老的金字塔中传来,从奔腾的尼罗河面传来,从两河流域茂密的芦苇丛中传来,也从那恒河畔传来。是谁?是谁在悲叹?哲人?法老?佛祖?抑或是他们的民族与灵魂?当辉煌成为寂寞,当神庙已经破残,当人们开始遗忘,那叹息也就成了无奈。
现代历史是短暂的,但愚昧和骄傲却看中了我们。记得余先生在伊拉克与清真寺主管的对话:两位主管一开口就说,世界上最有文化的国家是伊拉克,然后是中国,还问余先生,中国有茶吗?
看到这里,我终于知道,伊拉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世界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发出来自内心的呼喊:未知和无知并不是愚昧,真正的愚昧是对未知的否认。
中国人自豪。因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活了下来。但我却想问:为什么?
因为大自然从喜马拉雅往北,有昆仑山、天山、阿尔泰山,又连接着难以穿越的沙作文漠,而东边和南边则是茫茫大海。这种天然的封闭结构,使得中华文明在古代避免了与其他几个大文明的恶战。而那些古代大文明,大多在彼此互侵中先后败亡。
读完《千年一叹》,我突然有了这样的感觉,它一直深入我的灵魂,再次的,将我惊醒。生在中国,是我这一生的幸事。我能书写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文字,我能用流传了千百年的语言交谈,我走的每一步,都有祖先的足迹,我为之自豪。或许身为中国人的生活并不富裕,面对赤贫的山村我依然无力,但我仍为我是炎黄子孙而感到荣幸。余秋雨先生说过,中华民族不是劣等民族!是的,我们在前进中,或许应该重新反省作为民族应有的态度。不是自傲,不是谦卑,而是不卑不亢地保有我们的文明,深思慎取他人的文明。
终有一天,我会俯瞰整个中原天地,任凭凛冽的寒风穿透我的单薄灵魂,让我倾听这神舟大地的呼声,让我触摸这故国苍老的灵魂。
终有一天,我会伫立在咆哮的黄河边,任凭飞溅的黄河水沾湿我的衣角,让我同这个民族一起流泪,让我感受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
历史与山河同在,千年不倒!
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我们甘愿在毫无保护中保护机制的险境中去面对这一切,就像脱去手套抚摸它们的伤痕。”这是这本书自序中的一句话,它富含了哲理,是我们的一个真实的写照。在作者这次“千禧之旅”中,所走过的地方并不是什么高科技、现代化的城市,而是一些让我们感觉都很古老的地方。正是作者对这些“古老的地方”的“拜访”,使他的心里产生了一种想法。
读完了余秋雨的这本《千年一叹》,我不禁感叹道,这些古文明是多么神秘,多么宝贵啊!可惜的是,这些文明就要衰落了,等到我们的下一代去欣赏这些文明时,也许它已无影无踪,完全消失了。
而作为这些古文明的后代,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在以色列和巴基斯坦,战火一遍又一遍地摧残着那些已经残剩无几的建筑;在埃及,凯撒的焚书和罗马教皇的禁异教使得那些能够揭开金字塔奥秘的古文字无人能读;在伊拉克,“复原”的巴比伦古城已毫无原有的沧桑……
我们至今还可以学习几千年前的历史,这要归功于秦始皇统一了文字,要归功于那些撰写史书的文人,归功于我们的祖先,把中华文化一代一代的传了下来。但是,中华文化也受到了许许多多的破坏。盗墓者的层次不穷,每到一个名胜古迹都会留下“到此一游”,古建筑、古文化成了人们发财的工具……作为炎黄子孙,我们要尽己所能去学习、去保护那些古老的文明,然后去教给我们的后背,去告诉他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我们都是中华文明的传承者,我们有保护中华文明的责任!
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我最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双面猎犬》。
白眉儿虽然与豺王夏索尔一般高大,但到底还是匹幼豺,怎么会是老奸巨猾的夏索尔的对手,夏索尔很快就让白眉儿自己跳进了圈套,把他逐出了豺群。走投无路的白眉儿只好走他父亲走过的路投奔了人类,开始了猎狗生涯。
可他的第一任主人猎户寨的村民苦安子是个酒鬼,竟唆使它偷鸡。终于有一天,它被捉了现形,苦安子只好把它给当成菜狗出售,就在要被砸死的千钧一发之际,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救了它,它成了村长家的狗。为了报答主人的救命之恩,它在雪地里呆了一个星期,终于捉住了连续作案几次的偷鸡狐狸,洗清了自己的冤屈(是在进村长家之后狐狸才作案的)。在之后一次集体狩猎中,白眉儿以丰富的森林经验和灵敏的嗅觉技压群狗,猎获了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了猎户寨最优秀的猎犬,它还戴上了象征着狗首领的牦牛皮护脖,一跃成为了猎户寨的狗首领。
白眉儿的可是匹混血狗(豺),它的生活当让不会那么平坦。自从它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有恩与他的母豺——兔嘴。村长家的另一条狗黑虎一直仇视他,而黑虎在濒死之时用自己的生命激发的它的豺性,让阿蛮星把它赶回了山林。白眉儿又回到了豺群,做最末端的“苦豺”。
但是在一次狼灾来临之时,白眉儿率领大家万众一心击败了狼群,所以它被推为豺王。它不但获得了权力和荣誉还获得了久违的爱情和亲情,它娶了母豺蓝尾尖为妻还生下了两个孩子。
可是豺最大的敌人不是狼,而是人类。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人类包围了豺们的大本营,缴获了所有的幼豺,白眉儿为了救那些幼豺,不惜刀尖上跳舞,又装成狗去救幼豺。它用自己的血换得了那些幼豺。
白眉儿是这本书主角,它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很善良,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弱小的豺吃,为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很有尊严,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虽然它不能说话为自己辩解,但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洗尽冤屈,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学会感恩,老师和父母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许多心血,我要尊敬老师,关心父母,长大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动物们也有自己的社会和情感,我们人类也应该爱护动物,和动物成为朋友。
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读过沈从文的《湘行散记》后,我对湘西有了更多的了解。虽然我从未去过湘西,但却在书中体验到了不一样的湘西。
生在南方的我,对湘西的了解甚微。在我眼中,湘西是一个充斥着原始神秘的地方,那里有神奇的巫术、蛊毒、赶尸术等,神秘莫测,奇幻怪诞。在地理书上接触到的湘西是;地理位置偏远,土地贫瘠,矿产丰富。有人说千百年前的陶渊明写下的《桃花源记》,描述的桃花源便在此地,那时候的桃花源是一个与世隔绝之地,而如今,湘西的交通条件大为改善,但在现代的经济技术高速发展的条件下,湘西的生产,建设,教育,文化还是远远落后的。
在《湘行散记》中,沈从文记录着他在船上的所见所闻,他由武陵过桃源时,了一个戴水獭皮帽子的,这位朋友是一个渔夫,但是却戴着一顶价值昂贵的帽子,这是能引起了妇女们的注一件稀罕物。我对这个的印象较为深刻,他是一个粗俗中又带着些优雅的渔夫,很有特色。这个戴着水獭皮帽子的对一切满不在乎,是个爱玩字画也爱说野话的人,但他却是真xing情,懂得的道理也多。虽然这个水獭皮帽子仅三十五,但是却有着自己的追求和思想,这是让我觉得值得关注的。
在《湘西散记》中,引起我的关注的还有那些水手和妓女。水手们不畏惧生死的精神对我有很大的触动,常年漂泊在外的让人不禁黯然,离开人,在江河上与水共生。他们常年在外头漂泊,缺乏寄托,便对吊脚楼上的妓女产生了深深的情意。
在第五章一个多情的水手与一个多情的妇人中,我看到了那位水手和那位妇人的,这是让人却又感叹的一段相遇。水手和妇人纠缠之后,在妇人的身上,水手得到了感情的抚慰,妇人亦是如此,或许他们从此便无法再次遇见了。但他们也愿意各自交付了一把与一把埋怨。
想到这些眼泪与埋怨,如何揉进这些人的生活中,成为生活之一部时,使人心中柔和得很!这些妇女的痴情亦让作者感慨万分。我亦如此。
第二天早晨,另一个的水手开始叫着各种野话,因那位多情的水手还未下来,仍然留恋在妇人身边。不多久,传来吊脚楼上的妇人锐声的呼喊,正如同音乐中的笙管一样,超越众声而上。这位妇人提醒着着这位水手不忘她的深情,妇人如此这番多情,让人不觉生出爱怜之意。
生生,冷呀!你不怕冷吗?我这里有核桃,你要不要吃核桃?从水手这言语中,可见他的淳朴善良。水手赠予沈从文一袋妇人赠予的核桃,沈从文回赠四个苹果给这位水手,水手便拿着苹果飞奔而去,回到吊脚楼,将苹果献给妇人。他并未想自己享用这些苹果,而是将苹果送给对自己有恩情的吊脚楼妇女。他们这种却又真挚的情感让我感动。
沈从文的《湘西散记》带我领略了不一样的湘西,让我了解到了湘西有一群依赖着河流为生的人,他们善良淳朴。他们是如此平凡却伟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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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我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本事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经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能够从此刻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齐创造自我的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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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间,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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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我十九岁。年纪不算小,但还是有点幼稚,因为李伟老师我接触了这本书,也因为这本书而感受多多……希望大家都能看下这本书。以下就是我的感受。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今年,莫言以一部魔幻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成为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人。1982年,哥伦比亚人加西亚·马尔克斯也是以一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百年孤独》,成为南美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也是人。看来,魔幻现实主义是非欧美人叩开这个古老而固执奖项的一块有效敲门砖。
有书评说,《百年孤独》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大成登峰之作,从未真正领略过这种手法有多精妙,就从这座山峰开始入门吧,给自己的魔幻现实概念以一个高起点。
译本字如蚁大,厚如小砖,一气读完,畅意掩卷。感觉就象酒鬼豪
饮完一瓮佳酿,用衣袖一抹口角,酣畅淋漓地曰:“好酒!”。很久没有一部小说能如此引我入胜了。
故事讲得曲折离奇,场面摆得浩荡庞杂,脉络骨感,内容丰满,手法多样,匠心独运。小说将不可思议的魔幻外衣披挂在赤_的现实tong体上,让你去欣赏、剖析洋洋社会大观,去领略深刻的人性、丰富的情感。书中人物众多,且名字雷同难记,开始读起来磕磕绊绊,需要不停地翻到前面核对人名。无奈边读边按情节、血缘列了张祖孙七代人物关系图谱,总算眉清目楚的读完这本小说。过程与当年读《红楼梦》有几分相似。
其实不仅过程,细细对比起来,小说架构、内容、手法也与《红楼梦》有几分相仿:小说的情节都是将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命运,放在社会的大环境中铺陈展开,尽管人物都性格各异,命运迥然,但众多人物的生死悲喜却一例限于一种宿命,或是一卷羊皮卷,或是一册生死薄。二者还都采用了一种非现实的叙述手法,如果说《百》是魔幻现实主义,那《红》是不是能称为仙幻现实主义?
撇开种种对比,就《百年孤独》的故事内容,据说作者是通过虚构出马孔多这个新兴城市作为背景,以布恩同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进而希望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走向文明、开放、繁荣。我未深入了解过拉美的历史、作者的生平,所以读不出背景下的意味,甚至觉得,这种解读,有可能是由于小说获奖,为了给其以积极正面的意义,某些读者或评论家为它臆撰的。
一部名著,只有能给人以多角度的解读视野,多层次的丰富内涵,才能称之为名著。所以,一个读者,也大可以自己相应层次的阅历、理解力去读一部作品,哪怕品出的是与主流理解大相径庭,甚至与作者本意相悖的滋味,那又何妨?必竟,你才是读者
我眼中的《百年孤独》,难掩一种宿命轮回的孤独无望感。马尔克斯把孤独的诅咒封印进一卷羊皮卷,在“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的预言中,一座城市从无到有到繁荣到到自闭到化为齑粉,一个个生命从诞生到强大到要衰微到死亡。马孔多城市的繁荣,祖先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非凡胆识和开放精神、妻子乌尔苏拉坚韧聪慧,后辈们零零总总的美丑善恶、蓬勃颓废,在最后那阵将房子连根拔起的莫名狂风中,都显得如此苍白空洞,只有孤独的狂笑在虚空中回荡。
无可救赎的毁灭让人不由滋生出一种悲观无为主义。
一个人,从脱离母体那刻起就烙上孤独的印记,无论生时如何寻找、攀附,如何富贵荣华、纸醉金迷、穷困潦倒,到死皆不免孑孓而去,营营苟苟碌碌地存活一世,所为何?
一个朝代王国,从独立起帜,历经征伐杀戮,励精图治,无论繁荣昌盛,积贫积弱,太平盛世之后必然暗藏摧枯拉朽的历史循环。由贤明统治者庇护一个朝代得享永年只是一场奢望,权谋勾斗叱咤风云一时,所为何?
一个星球,从独自悬浮于浩渺宇宙那天起,就开始为摆脱孤独,苦苦寻求另一个星球回应,无论生命是否光顾,寒暑是否更迭,最终归宿也无非是无尽的黑洞,或复归尘土。执着闪烁,让光线走过漫漫光年,所为何?
孤独就是一切人、事、物的灵魂,如影随形,无法摆脱。绵长的亲情、激越的爱恋,行空的创想,都是无谓的自我救赎,昙花一现后,孤独复孤独,百年又百年。
那么,我们是否就此只能将孤独的牢底坐穿?
拨开《百年孤独》看似颓废的气息,屏气凝神,我又嗅到一种另类的清新。书中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物,都烙着无法抹去的孤独印记,顶着雷同的名字,却活出一种种不同的轨迹,或奋发有为,或声色犬马,或沉寂归隐,或生命戛然,无论哪种演绎,都灿烂缤纷!回想起来,对书中形色人物人物死亡的归宿无需设想,对生命历程的关注,才是我读下这部30万字巨著的一大动力。结果并不重要,经历才最美妙。
孤独是定论,寻找是求解。死亡是注定的结局,经历才显得那么重要。因为能够望见终点,才让我们人生的路走得淡定从容。无惧风雨,无畏艰险,经受历练,享受孤独,在孤独中沉静地观照自己,观照世界。
马尔克斯自己曾说:“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所以,他的小说应该是让我们在无奈的轮回中,更勇敢地生活,堆积厚重的记忆,以之与百年复百年的孤独相抗衡,孤独不灭,记忆永恒!
有句歌词说:“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想必作者就是在独自的狂欢中,为我们缔造了一座丰饶的城市,一群丰满的人物,一场丰盛的文学盛宴。他穷尽了世界,又自我穷尽。
感谢孤独,百年不够!
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湘行散记》是沈从文的散文集代表作之一,但这部散文集并不只是《湘行散记》,一共有三部分:《湘行书简》《湘行散记》《新湘行记》。《湘行散记》,是沈从文根据湘行书简改写而成,发表在报刊杂志上,也出过很多单行本。
《湘行散记》记叙了沈从文从北平回湘西凤凰家中探望病危的母亲,行至桃源,他转走水路,沿沅水上行,经辰州、泸溪、保靖、茶峒、凤凰,在家中停留三天后匆匆返程。这本《湘行散记》就是这一路上,写给妻子的信,循着他的回忆写下来的。这本书以还乡历程为“线”,以小船停泊处为“点”。点线相连,徐徐向我们展开了一幅湘西山水长卷。
书中的美景令人陶醉,清澈潺潺的溪流,与高高低低,错落有致的吊脚楼交相辉映,形成了一幅美丽的风景图画,这是这本书中的一种美。
书中有让人听了就忘不掉的橹歌,有粗犷淳朴的号子声,有醇厚的苞谷烧酒和糯米粑,这些民俗在现代社会中冲刷不掉的痕迹,也是这本书中的一种美。
但是,我觉得这本书中最美的,莫过于每一个人为了生计,为了养活自己和家人,所付出的努力,和经历的不易。这本书中既有爱说野话却勇敢有力的水手,也有可爱纯朴却沦为妓女的妇女,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辰河小船上的水手》这一篇文章中的水手们,他让我体会到了劳动人民为了生计所付出的努力。
在这篇文章中船上到处都是水手的吵骂声,作者却把他们都没有修改,写了下来,这是为了展示水手们生活的本相,通过水手们的野话,来展现水手们旺盛的生命力。这篇文章中的每一个水手,都为自己的生计而努力着。生活,就是生下去,活下来,小时候,我们在父母温暖的怀抱下快乐的生活,但是当我们长大了,毕业了,踏入社会了,我们就不能一味地向父母们去索取,我们要懂得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自己的生计,养活自己,也养活父母。这篇文章中的每一个水手,都为我们作出了一个很好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直面生活的美好品质与坚强对抗艰难不易生活的精神,在我们还小的时候,在我们的心底埋下一颗自力更生的种子,激励,鼓励着我们好好学习,在长大后,踏入社会后,能自给自足,在社会上立足。
这篇文章还让我明白了另外一个道理,就是不能之通国外表来判断一个人。这篇文章中,虽然每一个水手都是一个满嘴野话的“糙汉子”,但是他们也拥有着一颗善良而美好的心灵。就像其中拦头的水手虽然脾气很大,对小水手少不了呵责怒骂,却又在第一时间救小水手上船,在严酷而寒冷的冬天脱下棉衣单裤,为小水手替换。这告诉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只看外表,还要注重他的内心。外表美丽的人,内心不一定美好善良,外表丑陋的人,内心也可以闪耀出绚丽的光芒。就像人们常说玫瑰虽然美丽,但它是带刺的,丑小鸭虽然丑陋,但他也可以变成美丽的白天鹅。
《湘行散记》尝试把当时最近二十年当地农民性格灵魂被时代大力压扁曲屈失去了原有的朴素所表现的式样,加以解剖和描绘,这种直面现实的冷静思考非常有价值,值得我们深入阅读和品味。同时,面对湘西这样一个纷纭变化的社会,沈从文反璞归真,流露出对故乡人事变化的隐忧和悲悯情怀,也表达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湘行散记》,是一篇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的书,他会给我们的心灵增添一份光彩,让我们的心灵更加美好与坚强。
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经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能够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梦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提高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
(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构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可是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本事。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仅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梦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上下五千年读书心得笔记
红楼梦是一部了不起的电视剧,同样也是一本了不起的书,这本书彰显了对古代女性的赞扬,对古代女性的尊重,红楼梦既是女性的歌颂,又是女性的悲剧,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故事围绕着三人而进行——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同样还有一群少女少妇,青春一人的史湘云,出家一年便被丈夫折磨死的是贾迎春,远嫁的是贾探春,悲观绝望青春出家的是贾惜春,含冤而死的是秦可卿和鸳鸯,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儿,撞壁而死的是司祺,斥逐羞忿而死的是晴雯,被强盗抢走的是妙玉……他们都是故事中__人中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
全书最中心的人物还是的男性——贾宝玉,他为女性唱颂歌,唱悲歌……全书一共有900多个人物,而我最喜欢的就是抱憾而死的林黛玉,首先介绍一下,黛玉进荣国府,除外祖母外,还见了大舅母,即贾赦之妻邢夫人,二舅母,即贾政之妻王夫人,年轻而管理家政的王夫人侄女、贾赦儿子贾琏之妻王熙凤,以及迎春、探春、惜春和衔玉而生的贾宝玉。常听人评价黛玉“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得深、爱得切,所以不能不介意。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情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接受,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只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宝黛二人初见有似曾相识之感,但宝玉因见美如天仙的表妹黛玉,便砸自己的通灵玉,惹起一场不快。红楼梦中黛玉葬花那个情节是我最喜爱的,林黛玉把自己的自卑,女性的尊严,还有她的可怜都展现在了《葬花词》中:“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林黛玉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
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己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己慢慢地清醒过来。故事十分凄凉,虽然文中的主人公们人物小时候都是无忧无虑,生活在大观园中,贾宝玉心中深深地爱着林黛玉,但他们终究没能成为终身眷属。
《红楼梦》不愧是一部巨作啊!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所以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滋味……我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上下五千年读书心得笔记
一本《培根随笔》,穿越了数十年的58篇短文,语言真实朴素,却完美的概括了“生活”二字,一切生命中的旅程,都会在书中得到答案,每一个字都在闪耀着智慧与理性的光芒,闪耀在人们心中。
文章短小,却是将冗长的文章精炼,提出精粹,在政治角度上,对生活中所能遇到的一切进行解剖,分析。而他谈论的,不仅仅是正面的,还有一些负面的,潜藏在内心深处的,需要我们自己去掌握、控制的东西。不过对于它们,我们应该去正视,而不是压抑在内心。培根是位伟大的学者,他用如此短小精悍的文章,就将一切完美诠释,所有文章几乎句句是金,都可以独立出来成为新的格言警句,无不体现出培根的风采。
在这些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谈友谊》。文章开头便将没有友谊的人视作孤独的野兽,是与世界格格不入的人。我们将朋友当成是可以交换心声的人,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当你收获了友谊时,你才真正远离了孤独。培根认为友谊的一个主要成效就是宣泄各种激情引起的心中的憋闷。非常直率的说法,没有一点花哨,但对于我们这些热血青年来说,我们都会和真正的朋友们一起同甘共苦。我们不一定有一样的地位,一样的生活;但我们可能会有相同的目标,相同的兴趣使我们走到一起。可我们为何如此呵护这一份友谊呢?周国平曾经写到“人人都是孤儿”“我们偶然的来到这世上,有必然的离去。正是因为这种根本性的孤独境遇,才有了爱的价值。”同样的,对于友谊,更是两个偶然的碰撞,就更值得我们去珍惜。所以找到一个知音朋友,才需小心谨慎。我们要将朋友当做明镜映照自己,如果能找到你自己有“衣冠不整”的地方,你就应该整理好。
没有朋友就是一种食人的生番。所以,把握好机会,找到自己!
上下五千年读书心得笔记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和书中的主人公探险家尼摩船长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古怪,但看到朋友死去却会无声地落泪;他知识渊博,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甚至还为法国政府偿还几百亿国债;他还会逃避人类,对他人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仍是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氧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那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深深感动了我。
作者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地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这部作品讲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认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__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
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地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
整个航程跌宕起伏,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
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