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协定存款协议
全文共 890 字
+ 加入清单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甲 方:(全称)
乙 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双方就甲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的单位结算账户(下称“结算户”)上为甲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下称“协定户”),并约定结算户的基本存款额度(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乙方对超出基本存款额度的协定户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
第二条 当结算户存款余额低于基本存款额度时,则自动以协定户存款补足该额度;若协定户存款不足以补足该额度,不影响本协议的持续有效。
第三条 本协议终止,乙方将甲方的协定户存款本息结清并转入结算户;若甲方撤销结算户,协定户一同撤销。
第四条 结算户存款按照单位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则计息结息。
协定户存款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为基准,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本协议终止日不在结息日的,协议终止日为结息日。
第五条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任何一方未提前到期日15个工作日向对方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动延长壹年。前述自动延期的约定可在延长期届满时再次适用,累次有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声明:乙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 (签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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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存款合同
编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
为使客户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并约定如下:
一、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为_________元。
二、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账户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_________%,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三、甲方单位协定存款户在协议期未满清户,乙方应按清户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并将原已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协议到期日前15日,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期限自动延期。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对外不作任何资信证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协定存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____________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________________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账号:_____________,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其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八、合同期满,甲方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乙方将甲方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九、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提交书面销户申请,乙方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经办行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协定存款合同
甲方:
乙方: 支行
一、甲方在乙方办理人民币结算账户的协定存款业务,甲方确认已对乙方制定的《广西北部湾银行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充分了解,双方依照《广西北部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办理协定存款的结算账户账号: ,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的结算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办理协定存款的结算账户进行结息。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计息办法执行;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计息办法执行。
五、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六、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任何一方需要终止账户使用或修改合同,必须于账户使用到期前十个工作日向对方书面提出申请,否则单位协定存款账户将自动延期一年,延期仅限一次。
七、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行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协定存款合同
甲方:
乙方:
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 行甲、乙双方就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账号:____,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
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其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八、合同期满,甲方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
乙方将甲方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九、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提交书面销户申请,乙方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乙方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公章)
(公章)法定代表人:
经办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定存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行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账号:_____________,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其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八、合同期满,甲方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乙方将甲方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九、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提交书面销户申请,乙方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经办行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正文: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行
甲、乙双方就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账号:_____________,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其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八、合同期满,甲方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乙方将甲方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九、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提交书面销户申请,乙方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经办行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账号:_________,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其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八、合同期满,甲方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乙方将甲方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九、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提交书面销户申请,乙方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办行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
为使客户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并约定如下:
一、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为_________元。
二、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账户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_________%,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三、甲方单位协定存款户在协议期未满清户,乙方应按清户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并将原已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协议到期日前15日,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期限自动延期。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对外不作任何资信证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账号:____,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
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其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八、合同期满,甲方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
乙方将甲方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九、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提交书面销户申请,乙方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乙方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十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公章)
单位协定存款协议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甲方:(全称)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双方就甲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事宜订立本协议。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的单位结算账户(下称“结算户”)上为甲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下称“协定户”),并约定结算户的基本存款额度(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乙方对超出基本存款额度的协定户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
第二条当结算户存款余额低于基本存款额度时,则自动以协定户存款补足该额度;若协定户存款不足以补足该额度,不影响本协议的持续有效。
第三条本协议终止,乙方将甲方的协定户存款本息结清并转入结算户;若甲方撤销结算户,协定户一同撤销。
第四条结算户存款按照单位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则计息结息。
协定户存款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为基准,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本协议终止日不在结息日的,协议终止日为结息日。
第五条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任何一方未提前到期日15个工作日向对方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动延长壹年。前述自动延期的约定可在延长期届满时再次适用,累次有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声明:乙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签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司(签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单位协定存款协议
鉴于甲方拟在乙方办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以下简称:“协定存款”)是指甲乙双方通过签署本合同,指定协定存款账户,约定该账户中的最低留存额,按本合同约定将账户内存款区分为协定存款额和活期存款,并分别适用协定存款利率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二条 协定存款账户
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协定存款账户,为甲方办理本合同项下协定存款业务的账户,账户具体信息以本合同第10.1条约定为准。
▲▲第三条 最低留存额、协定存款额
3.1 本合同项下协定存款的最低留存额以第10.2条约定为准。本合同有效期内,银行业相关监管机构规定/调整最低留存额的,如本合同第10.2条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高于监管机构当次规定/调整后的最低留存额,本合同项下协定存款的最低留存额不作调整,仍按本合同第10.2条约定执行;如本合同第10.2条约定的最低留存额低于监管机构当次规定/调整后的最低留存额,自监管机构当次规定/调整后最低留存额生效实施之日起,本合同项下协定存款的最低留存额按监管机构当次规定/调整后的最低留存额执行。
3.2 在每个自然日结束时,协定存款账户中存款余额超出约定的最低留存额并以万元为单位取整后的金额为协定存款额,取整后剩余的不足万元部分不计入协定存款额。协定存款账户内除协定存款额以外的资金为活期存款,包括最低留存额(含)以内的资金以及前述不足万元部分金额(如涉及)。
▲▲第四条 利率、计息及结息
4.1 本合同约定的协定存款账户中协定存款额按交通银行发布的当日适用的交通银行协定存款挂牌利率计息,活期存款按当日适用的交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4.2遇交通银行协定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调整的,本合同约定的协定存款账户内资金自调整日起适用调整后利率。
4.3本合同约定的协定存款账户内资金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付息日。
第五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5.1 甲方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甲方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甲方存入协定存款账户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
▲▲5.4甲方知晓,甲方可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柜面及/或适用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渠道办理本合同约定的协定存款账户的支付结算,甲方承诺,通过前述柜面/电子渠道办理支付结算的,甲方身份/业务办理权限的验证、具体规则应按照甲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开通电子渠道时签署的相关文件约定执行。
▲▲第六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6.1 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甲方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乙方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乙方为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需向乙方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乙方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甲方同意或授权乙方进行披露的。
6.2 在本合同第6.1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进一步同意乙方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甲方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基本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协定存款业务或与协定存款业务有关;②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6.2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第10.4条约定为准。
第七条 通知
7.1 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乙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乙方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7.2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乙方对甲方的任何通知,乙方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乙方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乙方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甲方者为准。
(1)公告,以乙方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甲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传真号码、甲方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7.3 甲方同意,除非乙方收到甲方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甲方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甲方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寄(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乙方最近所知的甲方通讯地址的,以甲方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甲方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甲方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7.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递失误、缺漏或迟延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甲方者为准。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乙方单位印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除非一方于有效期限届满日前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展本合同有效期,有效期自届满日起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限。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0.1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协定存款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10.2本合同第3.1条约定的最低留存额为:
10.3联系方式
10.4甲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本合同第6.2条。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定存款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信用社
乙方:
根据区委区政府作出的村级财务由乡镇(街道)代管的决定,为了提高乙方在甲方存款收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开设结算存款账户和协定存款账户两个账户,并同时使用。结算存款账户的留存额度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二、协定存款账户的款项收支一律经过结算账户,即每日营业终了,由甲方将结算户存款余额中超过额度的部分自动转入协定存款账户内,转入协议存款户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万元以下的金额不转;当日营业终了,如果结算户的存款余额低于留存额度时,甲方将不足部分从协定存款户自动转入结算户;营业过程中,如果结算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支付时,甲方主动将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转入结算存款账户内用于支付。
三、利率:结算帐户的利率执行国家活期存款利率政策;协定存款的利率为1.44%,按季支付,合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从利率调整日按新利率分段计息。
四、奖励:如乙方代管工作较好,甲方将给予奖励,具体办法是:按结息日的结息积数乘以结息利率与甲乙双方约定利率1.98%差额支付。
五、乙方提取大额现金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将保证支取。
六、本合同期限一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视为自动延期。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区信用联社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 年 * 月 * 日
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支行
为使客户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并约定如下:
一、甲方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协定存款最低留存额为_________元。
二、单位协定存款户按季结息,账户余额超过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为年息_________%,如协议期间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低于约定的最低留存额部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
三、甲方单位协定存款户在协议期未满清户,乙方应按清户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并将原已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扣回。
四、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协议到期日前15日,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的要求,则本协议期限自动延期。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对外不作任何资信证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行
甲、乙双方就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人民币协定存款账户,双方依照《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协定存款账户的账号:_________,其基本存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如果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果不在结息日销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从上一结息日起到销户日止,不再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而按销户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账。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本合同自动延期,其协定存款账户继续使用。
八、合同期满,甲方需要销户,必须于距合同到期日10天前向乙方提出书面销户通知,并于到期日办理销户手续。乙方将甲方协定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结清后,全部转入甲方在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同时协定存款账户销户。
九、合同期内,甲方原则上不得要求销户,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提交书面销户申请,乙方在收到销户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审核批准后,按前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
十、本合同不得质押,且不具任何证明之作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办行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统一实施WTO协定赴美国考察总结报告_调研报告_网
一、考察学习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法制建设,维护政府法制的统一,保证wto规则在我国的正确实施,根据美国亚洲基金会的邀请,XX年10月,法制办成立了统一实施wto协定赴美考察团。法制办外事司副司长吴浩同志担任团长,14个省、市、区、计划单列市的法制办负责人及处长、国法办的有关同志为考察团成员,总计18人。10月19日,由北京飞往美国旧金山,10月22日到加州首府萨克拉门托,10月26日到华盛顿,11月1日到达纽约,11月3日,由纽约返回北京。在美国的16天行程中,我们先后走访了亚洲基金会、加州政府食品和农业部、行政法办公室、行政听证办公室、保险部、太平洋法学院、美国联邦贸易代表处、乔治敦大学、美国商务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美国亚洲基金会副主席、商务部高级法律顾问(副部级)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终身大法官等会见并与考察团的成员进行了坦率交谈。考察团在美期间,重点考察学习交流的内容有,美国宪法、政体与中国体制的比较、联邦和州的行政程序法、规章的制定、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立法方面的关系,加利福尼亚州政府的行政裁决,立法及实施情况,规章制定的听证,司法审查,wto规则在美国的统一实施,法律制定及实施的透明度,信息自由法、企业界对商标、专利以及有关行政法实施的看法和建议等,考察以美国联邦和州政府的官员、法律顾问介绍情况和大学法学教授讲课为主,同时留出足够的时间,由考察团成员提出问题,他们进行解答,同时辅以图片展示、参观、酒会和现场情形的模拟等,在考察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注意学习美国立法和实施中的有益的东西,同时也注意交流、及时把我国的有关情况和做法交流给对方,增加美国的官员和法学界人士对我们的了解,达到了取长补短、互通信息、增加了解、增进友谊目的。由于考察团吴浩团长领导得力、协调有致,考察团同志团结协作,考察学习态度认真,因此,受到美国亚洲基金会和有关法学专家的高度评价。可以说,这次考察~地完成了预定的任务。 二、考察学习的主要收获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 ,各州在立法上享有相当大的自主权,而联邦政府的立法也来自宪法和各州的授权,加上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制衡,与我国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异,但仍然有一些方面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行政规章的制定 1、规章的制定 美国的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可以制定行政规章,规章的制定需要法律授权或联邦批准,规章一般由部门根据需要起草,起草的文本要告知公众,通常登在联邦公报或州的公报上(如加州政府公报为周刊,每年52期,为公开发行的刊物),而不是登在报纸上,在网上和图书馆也可以查阅,有时还要寄给有关的专家和对此感兴趣的民众,公告时间为45天。在此期间一般还要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民众的意见,听证不是对话,主要是听取、搜集各种意见,并记录全部过程。对民众提出和反馈的意见,要逐条进行研究其合理性和重要性,并予以采纳。规章草案经修改后,要将采纳民众的意见情况逐一做出反馈,对没有采纳的意见要向民众阐明理由。修改后的规章还要再公布15天。美国民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很高,例如某部门起草了一个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立法件,除接到民众的大量反馈信息外,其中有一份意见就达600页之多。美国的立法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对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的立法件(一般在一亿美元以上),要求起草部门还要形成一个规章实施后的经济效益分析报告。还要将每段都写明立法的依据。 2、规章的行政审查 部门起草的规章,有专门的机构审查,象联邦政府由联邦预算办公室审查,其职能与我国的政府法制机构极为相象。其人员绝大多数都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主审官500多人,一年里审查的规章在600件左右,州里也有相应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象加州是由行政法办公室负责审查,出版、发行,该办公室有25人。审查的内容是:1)权力获得的审查;2)统一性审查;3)是否与上位法冲突的审查;4)必要性审查;5)立法依据的审查;6)民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审查;7)文字方面的审查。文字审查要准确无误,通俗流畅,民众容易接受。规章审查结束,一般由政府部门首长签发,而不是州长,但联邦的立法还有其特定的批准生效程序。 3、行政规章的司法审查 司法审查不是制定规章的必经程序,但却是规章是否合法生效的否决程序。行政机关的立法或规章的制定,必须遵循行政程序法、信息自由法等,民众或单位可以对立法和规章提起诉讼,法官可以对规章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司法审查,并对法条的内容做出最终解释,法官还可以宣布规章无效。美国联邦的食品药品局曾经起草了一个法案,既将烟草纳入药品进行管理,草案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食品药品局接到民众反馈意见75万件,后有人将此法案告上法庭,经司法审查后,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理由是无法律授权,食品药品局不能对此进行管辖。 (二)听证 听证在美国采用的极为普遍,不但行政机关,大学等公共事业单位也广泛地采用。听证的具体内容,有立法听证,对行政管理不服的听证,行政机关或一些单位做出一项新的决定前的听证等。听证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必经程序。但只要有人提出,一般都会举办。听证不是对活,主要是听取意见,主持听证的人员不可以诱导或提示对方讲什么。要完全站在中立的立场上,所发问的问题也是中性的。听证前要求听证人员举右手宣誓,并承诺所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听证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可长可短,长的达几十天,并有多位律师参加,短的只有几小时,甚至几分钟。美国加州一名残疾儿童的家长,因学校不能为残疾儿童提供上课和上卫生间的方便,将学校告上法庭,法庭经听证后判决,学校赔偿该家长50万美元,听证已成为政府机关制定良法和实施法律与民众间建立起密切沟通和联系的一个重要纽带。 (三)美国的情报信息自由 美国于1966年通过了信息自由
法,以后又经过多次修改,其宗旨就是使民众知情,并更加容易获取政府的各类信息,当然由于国防、外交、商业秘密等原因,有8种信息不可以自由查询或不对外公布。信息的自由法主要是要解决透明度的问题,美国的一位学者曾讲,法律、行政机关和法院的工作应该成为一个玻璃幕墙,从外向里看应当一览无余。为了向社会和民众提供这种服务,美国政府将立法件都登在联邦或州的公报上,并设立图书馆、阅览室、电子档案,向社会提供便利的服务,民众可以自由地查询各种资料,包括上网查询。如果政府机关不能提供这种服务,民众也可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会依照阳光下的政府法、行政程序法及信息自由法和有关判例进行审查,做出判决。 (四)美国法律的特点 美国不是大陆法系国家,而是判例法国家,但此次对美国的考察学习,对此有了新的了解和认识。随着行政权的不断扩展,美国的条文法的内容也在急剧增加。形成了法律条文与判例同时存在,相互兼容的特点。另外,美国法律出台后,对条文的含义、适用和解释,极其详尽,充分估计条文在实施中的各种情况,对行政机关执行法律带来很大的方便,同时减少了自由裁量和随意性,保证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 (五)wto规则在美国的统一实施 美国的贸易代表处是直属白宫的行政单位,其负责人是美国总统对外贸易的首席顾问,该机构一是负责wto谈判,组织wto规则在美国的统一实施,二是决定美国贸易政策。该代表处在各州设有办公室,还有若干个专门委员会,负责搜集经济和贸易方面的各类信息,经加工整理,上传下达。 在组织wto规则在美国的实施过程中,通常的做法:一是将wto规则予以公布,使全社会周知,公众能够很方便地得到这方面的信息。二是通过驻各地办公室和联邦专门委员会收集整理各类信息,确保企业界的各类信息能够融入代表处。三是发现各州法律、法令与wto规则不一致时,则采取反复磋商的办法,要求各州对法令进行相应的修改,如某一级别的协商不能形成共识,有时还会提升磋商的级别,磋商在正常情况下都可以解决州法律和法令的修改,保持与wto规则的一致。四是当磋商无法解决问题,联邦政府还会采取两种措施,要求州修改与wto规则不一致的法律或法令。一种是经济制裁,按照目前美国的管理体制,联邦政府每年都要对各州给与很多补贴。比如,象加州的医疗保险,每年大约需要340亿美元,而其中的一半都来自联邦的补贴,如果有的州不能按照联邦政府的要求及时修改与wto规则不一致的法律、法令,联邦就将实行经济制裁,减少或取消补贴。另一种就是在磋商和经济制裁都不能奏效的情况下,联邦政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消或变更州的法律和法令,但这种情况极少发生。 三、美国立法和法律实施的几点启示 1、增加立法透明度 我国的立法和地方的立法体制多年沿袭部门起草、部门征求意见、政府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法学专家等有关方面意见的方式,极少有法律规范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情况,立法成为部门的特有权力,立法过程的开放度和透明度还远远不能适应民主与法制建设要求。我们应逐步改变这种现状,变关门立法为开门立法。法律规范的草案都应公布于众,使全社会知晓,这也有助于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政府应设立专门公开发行的刊物,所有的立法草案和正式文本,应从报纸上公布征求意见逐步过渡到专有刊物上,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上网公布立法草案和正式文本,分级建立政府的法律规范、政策措施的图书资料馆,或利用现有的图书馆、图书资料室增加法律规范内容,向整个社会开放、实行免费查询,有偿服务。 2、提高和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程度 立法草案公布后,对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反馈意见要进行分门别类的加工整理,逐条加以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各方面的有益建议和意见,对不能采纳的意见,应公开说明不能采纳的理由,对个别重要的但仍不能采纳的意见,也可以考虑逐一向个体反馈。真正体现法律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特点,充分发挥和保障人民群众在立法中的民主权利。 3、对重要的法律规范积极进行经济效益分析的探索 一部重要法律规范的出台,可能会给某些行业甚至全局带来深刻和长远的影响,对社会的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也会带来直接和间接的影响。但长期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几乎没有进行过立法的成本核算和法律规范实施后给整个社会经济效益带来影响的分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在立法方面也应进行立法成本核算和经济效益分析的探索,可以先搞试点,然后再逐步推广和完善,确定合理的立法效益分析的范围和科学的分析方式,使我国的立法工作能够更好的为经济建设提供稳定有效的支持。 4、全面推行行政听证制度 行政听证是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能够较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也是发挥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目前我国已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确立了听证制度。一些地方的立法工作也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但按照积极推进民主与法制进程的要求看,这项制度在实施的广度和深度方面还是远远不够的,应在更多的领域更大的范围推行听证制度,使政府与人民的距离越来越近。政府的各种对外管理行为都应考虑实施听证制度,以便更好地改进我们的行政管理工作。 5、加强立法解释和实施性解释 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行政立法进度明显加快,法律空白的领域已经不多。但我国立法中的一个重要缺陷,就是立法解释和应用性解释偏少,影响了法律规范在全国或一个区域内的正确的实施,法律适用和法律冲突问题很多时候得不到及时解决,削弱了法律规范在社会中的影响和作用,这方面问题应从管理体制上着手,健全和完善这方面的职能和机制。 6、扩大对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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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协定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银川市,数量为一套。建筑面积
二、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有
三、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等证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证件备存。所以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四、该房屋租赁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该房屋每月租金为(¥)租金总额为。付款方式为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交纳以下费用:水、电、暖气、物业管理、天燃气、有线电视、电话、垃圾处理费等各项费用。房屋的租赁管理费和税费由甲方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七、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保证该房屋水、电、暖气、天燃气、有限电视、电话等基础设施能正常使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八、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租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1,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故(乙方使用不当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2,未经乙方同意,私自进入乙方承租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逾期未交纳约定应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5,拖欠房屋租金累计个月以上。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月租金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合同租金的月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赔偿乙方损失。
九、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乙方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十、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请银川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个人协定租房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方将位于__路__号_栋___室的房屋租赁给乙方居住。经双方查看,房屋结构完好。现为保障双方利益,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愿租用甲方该房屋,并有义务保护房屋设备及水电、管道等设施。甲方现有的厨具、电器和家具乙方可使用并妥善爱护,但不能拆迁搬离该屋。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并告知甲方,若人为损坏或丢失则由双方协商赔偿。
2、租赁期商定为壹年,从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3、租金:此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元,每月初日前交纳。
4、水电费用、网络费用、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目前甲方单位没有收取,以后如甲方单位征收物业管理费用,乙方面应按规定的数额交纳。
5、乙方承租期间不得改动室内结构,如想改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损坏部分应及时修复或赔偿,租赁期满乙方面不得拆除所改变的室内结构。
6、签定协议时,乙方交纳__元人民币作为租房押金、再交纳__元人民币作为家具、水电费用等的押金。
7、甲方交房时,水表数为_____吨,电表数为_____度。
8、如甲方单位强制使用甲方房屋,甲方应提前 月告知乙方,并免收 月租金。
9、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治安和卫生管理,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做文明住户。在合同期满退房时要与进住时的卫生条件一样,不得留有垃圾等。
10、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租金要随市场行情来商定。
11、违约责任。甲方若在合同有效期间提高房租或将此房再租给他人。则应双倍返还乙方的租房押金。乙方若出现逾期 月不交纳房租和水电费等现象,则甲方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应无条件搬离该房屋,恢复承租初时进房时的原貌,并不得索要所交各项押金。凡遇到自然灾害、国家特殊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约,不追究双方责任。
1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协定租房合同
出租方:代理人:身份证:
承租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的租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有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定为
三、该房租金
四、乙方需支付甲方租房押金人民币 元整。在期满后,若不续租,经甲方验收房屋完好无损,甲方押金全部退还乙方;若中途退房,则取消押金。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其它管理费、税收等由乙方按时交纳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六、租赁房屋不得搞非法场所之用,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和押金。
七、中途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租他人或与他人合租,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和押金,并收回房屋。
八、在租用期间若乙方出现不按时交纳房租,又不向甲方说明去向,从交纳房租的当天起超过5天后,甲方有权取消租赁押金;同时收回租用的房屋。
九、乙方应做好安全预防工作、财产及人身安全等工作,若出意外,由乙方自已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在租赁期间,若甲方房屋欲出售或自用的情况下,乙方需配合支持,同时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要结清所有费用,同时甲方退还押金给乙方。
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钥匙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乙方应保持设备的完整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且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废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因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如拆迁、地震等。签定本合同时,双方核对电度表数为,水吨,以此开始结算水电费。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协议,空口无凭立字为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门面协定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位于___区经适房的__栋__楼____号门店号,门店面积约___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期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租金参考当时的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元。年租金总额为_____元。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__%计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续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满____个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从约定交款日第__天开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拖欠房租__天以上缴纳的,属拖欠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4、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仟元整,合同终止无违约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2、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继续有效。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的装修装饰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市,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设备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损坏房屋或房屋结构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在约定的交租金时间无故不交,并推迟___天以上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装修损害房屋的,保证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页,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___年____月_____日签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