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合作协议书
全文共 678 字
+ 加入清单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万元,丙出资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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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川投递项目,总投资为壹万元(10000元)整,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壹万元(10000元),乙方以人力资源和团队资源方式投入。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私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组织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五条 组织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乙方不得私下接单:如有违反,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 组织任何一方对组织债务后,另一方无需清偿债务负担。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按月结算。乙方应按口头协议遵守上班时间,以及合作事宜。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____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___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
优秀合作协议书
甲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法规及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三、包装要求:自然块纸箱包装。商品包装必须有明确标识,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规格、计量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前在交货。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
1、甲方提供该批货品随货同行的有效质量安全合格证明。
2、乙方应在接收商品的同时进行验收。商品一次性或分批接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商品签收单据并由乙方收货人签名盖章。乙方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商品验收合格。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商品品种、质量等级、包装、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对不符合合同的货品进行退换。
六、付款方式:
由乙方以电汇方式一次性/分批汇款到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付款后甲方提供该批货品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__)方式结算。
(一)甲方收到货款后____小时内发货;
(二)乙方收到货后______小时内付款。
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天,应按照迟延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义务与责任:
甲方应按时供应协议约定的货品,如因货品质量问题,乙方有权退货,甲方承担全部退货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得无故退货,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有关质量安全证明文件复印件。
2、如因政策变化或发生其它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应履行及时通知对方义务,经双方同意后合同失效,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甲方未按合同收货或在合同期中无正当理由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再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各持____份,传真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协议战略性融资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关于__________活动提供奖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活动
__________为__________活动冠名,提供冠名费,并为获奖者提供奖品。
二、活动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月
三、活动费用支付方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_____万元冠名费;同时为本次活动提供价值_____元奖品(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具体奖项设定)。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以新闻报道的形式,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在新闻版进行_____次宣传报道,每次不少于_____字,并注明由__________为本次活动提供奖品。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万元冠名费,提供价值_____万元奖品。
2.乙方活动期间可在商场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展台、悬挂横幅、举办厂商咨询和有奖竞猜等活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履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另一方有权利终止合作,并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向违约方索赔。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活动终止时自动失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体检卡内容项目作为附件,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际物流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_________________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_________________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_________________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_________________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_________________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_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_________________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_________________□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政府学校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邢台学院贸易经济系
乙方:
为了加强高校与行业间的协作,促进高等教育与行业的共同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邢台学院贸易经济系(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1,加强高校与行业的协作,实现高校与行业共同成长,发展的双赢。
2,探索高等教育与行业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实现适应行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开发,技术服务,科研成果转化等全方位一体化链接。
二,合作领域
1,就业实训。从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可根据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派必须数量的学生,到乙方所属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具体人数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定向培养。乙方根据行业实际需求,可委托甲方进行人才定向培养(含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实施针对性教育。
3,校企战略合作。甲方为乙方行业的技术革新,项目开发,员工培训,文化建设产业发展等带给教育与科技服务;乙方为甲方在校大学生进行岗位实训指导,创业教育和职业指导,为甲方毕业生带给就业与就业实训岗位。
三,甲乙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一)甲方
1,根据人才培养计划要求,拟定每次岗位实训的详细方案,并与乙方协商共同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2,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带给定向培养及毕业生生源信息。
3,邀请乙方代表来校参加有关活动,加强甲乙双方的相互交流;邀请乙方对大学生开展职业指导。
4,根据乙方的具体需求,优先推荐综合素质较高的毕业生,并为乙方来校招聘带给便利条件。
5,根据乙方行业发展需求,为乙方行业的技术革新,项目开发,员工培训,文化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带给教育和科技服务。
6,甲方网站与乙方网站建立链接,在就业网上开辟明星企业专栏,用心对乙方所属企业进行形象宣传,并及时发布乙方所属企业的招聘信息。
(二)乙方
1,在同等条件下,根据需求,优先录用甲方的毕业生,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毕业生岗位工作信息,以便甲方调整专业结构,创新教育模式,更好地培养学生。
2,尽可能安排甲方学生开展就业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出相应的指导和考核。承担就业实训期间的业务指导,保障学生的岗位实践安全。
3,乙方按甲乙双方约定,接收定向培养生到所属企业就业。
4,在此协议框架下,与甲方系(部)协商,签署单项合作协议。
5,乙方网站与甲方的网站建立链接。
6,乙方悬挂邢台学院大学生就业实训基地牌匾。
四,基地建设
甲乙双方各确定1-2名联络员负责战略合作项目建设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务必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甲乙双方达成的协议,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双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邢台学院贸易经济系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____日期:日期
合作出版推广协议
一:广告宣传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执行《________》的精神,普及营养知识,促进营养科技成果的推广,增进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联合开展____营养知识的宣传及______营养素的推广应用活动,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______营养素由卫生部微量元素营养重点实验室研制,______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______保健品有限公司联合出品。乙方保证技术真实,产品质量可靠并符合该产品的质量标准。
2.甲方作为一种公开出版发行的一种媒体愿意承担宣传营养知识,普及营养科技成果的义务。在甲方媒体开出专栏、版面或时间段,登载或播出乙方所提供的内容。主要包括科普文章、产品介绍、邮购方式、赠送的通知等。以上资料由乙方提供,甲方审定。
3.广告宣传刊出或播出后有消费者购买,广告落款地址电话均由甲方确定,货款由甲方收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名单和地址送达或寄发相应数量的货品。
4.结算:每月结算,乙方提取货款总额的____%作为税金、发货邮寄费用,余款甲方分得____%;乙方分得____%。
5.在合作过程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为一年,合作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再行续签。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_乙方经办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网站上刊发广告合作协议
甲方沈阳______协会
乙方沈阳_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第四届沈阳汽车交易博览会招商工作双方合作事项达成一至意见特拟定此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本次展会馆外展场的参展招商工作
2、本次展会展馆处户外媒体资源广告招商工作媒体资源详见附表
3、《_______车传媒》与会刊合订编制、招商、印刷、发行工作
4、本次展会车市地图导展图的设计绘制、广告招商、印刷、发行工作。
二、甲方权责
1、负责与展馆、组委会协商沟通确保参展场地、广告媒体资源正常使用
2、负责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及相关的电话、电脑、网络等办公条件用于招商之用。
3、负责协调场馆安排展馆媒体广告的安装
4、负责提供组委会的相应客户资源及联络方式等
5、负责提供部分会刊编缉的资讯内容
6、展会现场为乙方所有工作人员提供入馆通行证件
7、为乙方提供100张邀请门票
8、为乙方提供60平方米馆内空地展场。
三、乙方权责
1、负责与客户协商、洽谈参展及展馆媒体广告发布事宜
2、负责与客户签订参展及展馆媒体广告发布合同
3、负责协调车展组委会与参展、广告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
4、负责本次车展相关宣传用品的设计工作
5、负责展会会刊的广告招商、文字编缉、排版印刷及展会发行工作
6、负责展会导展地图的编缉绘制、广告招商及展会发行工作
7、负责收取招展及场馆媒体招商的相关费用并为客户开据相应的发票
8、为甲方提供500份会刊。
四、双方利益划分
1、展馆外场招商部分乙方支付60元/平方米给甲方。所余金额部分划归乙方所有。按实际招展成交额度计算。
2、展馆内外的广告媒体资源招商部分在计算广告媒体制作、发布成本后所获利润甲方乙方各获取50。按实际招展成交额度计算。
3、会刊广告招商的所有收益归乙方所有。
4、车市地图导展图的广告招商所有费用归乙方所有。
五、声明及保证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保证如下
1、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之规定
2、其授权代表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附件与协议正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合同的变更或终止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方沈阳市_____协会
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沈阳_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理商合作合同
甲方(代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迅速推动[代理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代理经销乙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经销乙方拥有版权的或在乙方权利范围内开发或经营的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代理产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代理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及市场策划;乙方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
二、地域限制
本协议只在 地区有效(以下简称“本地”)。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与其他地区代理商协商进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销售活动。
三、费用与分成
1.代理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代理费 元(RMB)划入乙方帐户;乙方应提供准确有效的银行帐号。
2.销售分成:定价的代理产品,销售额的85%受益归乙方,其余15%归甲方应得分成,每月 日前结算一次,一个月为一结帐周期。
3.特价的代理产品或促销产品的销售分成,不适用前述之规定,具体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报告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报告,说明甲方在上一结帐周期中的产品出售数量、概况、总销售额、用户信息等资料,并列明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动均须通知乙方。
五、分销
甲方可在协议限制的地域内设置分销商。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代理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有可能将代理产品当作促销赠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动为目的的批发商、零售商及贸易商等。
六、双方的权责
1.甲方同意并确认其承担以下主要义务与权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维护代理产品市场价格的义务,必须保证该产品的零售价格不低于双方协议的价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间接使用乙方网站的产品或图案。
c. 甲方不得有损乙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d.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代理产品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据乙方的授权,代表乙方追究侵权方的责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类似行为的发生。
e. 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乙方产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权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a.乙方拥有所提供的代理产品的版权和所有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内容的版权合法性,保证内容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b. 乙方作为代理产品的版权人和所有权人,在甲方与其它代理商发生版权纠纷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涉及解决该版权纠纷所需之帮助。
c. 乙方有权审核宣传方案。
d. 乙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进,甲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e. 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价格,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动代理产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甲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免费提供给甲方宣传品。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
a. 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工作进度表,并有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等秘密的义务。
b. 均有义务对所得的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七、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
a.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
b.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
c.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
d.妨碍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
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八、版权
甲方承认与该产品相关联的版权价值,确认这一版权的相关权力及利益只属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许可直接或间接利用乙方版权从事任何活动。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使用了乙方版权并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视为侵权,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协议有效期限和终止
1.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违约通知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
十、其它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已向法律专业人士作出详细的咨询,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3.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其它通讯来往,须以书面文字为准,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如书信、传真、电传、电报等。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律解释。
6.本协议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合同书
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以下简称)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_ 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全票通过;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注:_____所占_____%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_____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总经理
(一)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二)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
注:_____所占_____%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_____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总经理
(一)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二)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
足球俱乐部推广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足球俱乐部进行推广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乙方应以多种方法为甲方足球俱乐部推广,具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推介、广告推介、宣传片录制、手机短信或电话为甲方进行推介、在各类商务会议上为甲方做宣传等等。
2、凡由于乙方宣传和推广活动所带来的客户赞助、活动,在签约成功的情况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推广费,费用为协议金额的_______%。
3、合作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合作内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影像和协助以达到本协议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联络、协调。
2、甲方指定如下人员负责联络工作:姓名: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乙方指定如下人员负责联络工作:姓名: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协议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甲方提供的足球俱乐部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在成功签约的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推广费。
4、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推广费用而导致的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相关材料等,乙方保证尽可能进行推广。
2、乙方自行负担为推广甲方足球俱乐部所需经费。
3、乙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甲方足球俱乐部商业和技术秘密。
4、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俱乐部利益及形象,不得在任何场合做出有损甲方利益及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如甲方不按时支付推广费,赔偿乙方_______倍费用。
3、因不可抗力如水灾、火灾、地震、_____或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等情况的出现,致使双方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将不被视为违约。
第六条:协议变更、补充
第七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装店合作经营合同
订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
各方自愿合作经营 ,该合作事业所有资产按投资份额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名称:
经营地点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可续订合作合同。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合作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合作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合作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二、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经各合作人协商,盈余分配按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作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等),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X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三、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他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加入、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加入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作人加入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3、除加入协议另有约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事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出;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事业的事由。
退出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作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出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出人按退出时的合作事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加入对待,否则以退出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事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事业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加入、退出、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合作事业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7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合作事业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 银行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各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合作事业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作人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第九条 合作人分工
一、 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开支;
5、
二、其它合作人的权利:
1、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4、监督财务开支;
5、
第十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合作事业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六、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事业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作负责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合作经营的继续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作经营:
1、合作事业有赢余;
2、合作事业有转机;
3、合作人要求延续;
4、合作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作事业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作事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经营。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事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或委托第三方担任。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四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全体合作人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 存一份。
全体合作人(签名和按手印):
20 年 月 日
连锁餐饮合作协议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项目。
甲方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缴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缴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方式
本合伙双方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
第三条?合伙企业管理方式
1、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全体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权利。
2、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需要资金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甲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
第四条?合作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第五条?收益分配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企业亏盈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承担,按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的分配份额进行分配享有承担。
第六条?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入伙与退伙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本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书,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八条?争议处理
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违约处理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合伙终止财务清算
1、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合伙人所欠聘用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
3、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024年股东个人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资质合作达成一致意见。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合作期内的注意事项,特订立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范围
乙方使用甲方资质承接“天泰摩尔城”项目建设工程。
二 管理费用及收取方法
乙方向甲方交纳乙方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的0.6‰作为项目管理服务费,该费用包括乙方使用甲方公司资质证件、印章、提供工程所需其他资料及甲方其他协助义务的费用;甲方不再收取乙方额外费用。
双方商定,按工期节点分四次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总管理费的25%,第一次支付时间 年 月 日。第二次支付时间 年 月 号,第三次支付时间 年 月日。至合同竣工日期,工程经验收合格备案后,结清应付剩余管理费。
三 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1、乙方有权指定乙方任何人员为该项目的项目承包代理人。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项目部配备的管理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需具备以下条件:具备相应岗位证书的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实验计量员、预算员、等专职岗位管理人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对管理人员的选用和管理。
3、其他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乙方需缴纳开据发票的所有相关税金,所开发票应于最后一次工程款结清时,甲方交付给乙方。具体数额遵循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保证向乙方随时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甲方资质证件,包括甲方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证明等加盖公章资质证件复印件,必要时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
3、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财务章等一切公司有效印章),乙方需要使用时,甲方应随时无条件出具相应的有效印章,配合乙方使用。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仅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要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五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和经营许可。
2、充分利用甲方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3、乙方作为独立核算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承担责任
4、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甲方干涉。
5、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6、工程施工由乙方下属施工班组进行,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自行开设银行账号,享有对该账户的管理权。所有有关项目的资金周转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国家现场施工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和省市有关现场施工的规定精心施工。
9、按照业主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和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期顺利进行,工程工期以业主验收签证为准。工期拖延造成业主罚款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10、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施工记录及质量记录,确保工程质量。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返工修复、返工费用及由此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11、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施工操作程序作业,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2、负责办理并承担工程开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手续和费用。负责实施工程过程中购臵所需要的各种施工材料费用的支付、人员工资费用和与施工有关的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及时缴纳各类税费,承担社会有关部门的检查、罚款等费用,承担建设单位,上级有关部门的工期、质量、安全、抵押、奖罚及保修的法律责任。
13、乙方应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应工程需要而聘用员工,由乙方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负责聘用员工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保险、安全、工伤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14、各项目部的各种人员的培训按市住建局及县住建局的要求,人员及费用由项目部安排和承担。
15、对工程质量、债权债务终身负责,承担因该工程所发生的债权债债务所引起诉讼费用及相关的债务费用。
1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交纳税金,如不按规定交纳全额税款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做为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 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尉氏县。。
八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及审计业主已签认、工程结算价款收付已完毕、债权债务清楚并全部清偿完毕后自行失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入股分红合作协议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方____与____先生(简称乙方)友好协商,在信任、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与业绩,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
二、乙方为甲方机会时,应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乙方的机会时,应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企业管理咨询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收费金额的百分比,按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尚未结束的中应该支付的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如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协议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合作,本协议,可不另续约,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过程中,双方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代表签字:________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
公司合作承包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的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就甲方的产品授权乙方经销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以下条款。二、授权
甲方仅授权乙方在厦门地区销售以下品种:_________________品名、规格、包装、单位产地、甲方规定乙方终端零售价格不得低于___________元/盒,二次出货价格不低于_______________元/盒。甲方规定乙方不得向授权以外的区域进行授权产品的销售,一旦发现合同立即终止,并取消一切奖励政策。
三、目标任务量及奖励政策___________________。四、货款结算方式乙方对甲方的结算方式凭税票结款。五、合同有效期
1、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2、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个月,双方可商计续约事宜并签订新的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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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乙方在满足条件时,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若期满没续约,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合作并解除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六、售后约定
甲方对所销售产品质量负相应责任,如果经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该批产品的检验费,国家行政执法部门行政罚没,向乙方下游客户赔偿,乙方处理产品质量问题的相关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七、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产品运往乙方指定城市,运杂费由甲方承担。2、产品到达后,乙方应及时验收。如发现破损,乙方应当即退货。
八、市场管理
1、价格保护:_________________为了稳定市场价格,避免恶性竞争,合同双方均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体系。(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除外。)
2、其它支持:_________________双方协议签订后,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做好销售宣传工作,同时能提供相关产品宣传彩页及样品包装盒。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出现违约,另一方应及时警告,如警告无效,可以书面要求终止本合同。如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损失方有权索赔。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中途入股的合作协议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 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6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 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合作方式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2)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 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合作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利用扬州新扬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商务平台。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合作经营 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经营人的规范
甲乙双方应尊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维护扬州新扬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对外形象及利益。甲乙双方都应相互诚信,和公司及客户签署的各项协议及各项开支,双方都不可隐瞒。
二、合作经营项目:
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三、甲乙双方经商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甲方负责本项目货物的制造、设备安装期间所需资金的注入。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乙方必需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按照合同及甲方的供货要求
2、乙方:
乙方负责本项目合同的跟踪、购买标书、编制投标文件和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乙方应根据工程要求进驻工地组建本工程项目部,及时完成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四、利润分配:
1:甲方按照新扬公司的报价 元,按5%的业务费用付给乙方。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款项,除去安装费、供电局的开支、后公司增加的管理费1.3,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公司与员工项目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楼)栋房先生/小姐,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为便于乙方为甲方提供停车场设施、服务人员等机动车停放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甲方位于 _________________ 地面车库号位 _________________ 露天车位号位_________________ 地下车库号位□立体车库号位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 元/月,自签约之日起计收;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车辆的详细档案:
1.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2、颜色:_________________
3.车辆名称:_________________4、车型:_________________
5.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6.经常驾驶此车人士: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资料如有变更,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四、停车场车位仅作为甲方停泊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或在该车位停放非本协议指定车辆,甲方与乙方形成车辆停放服务关系,乙方负责妥善打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甲方须请作好车辆的防盗措施,车辆及车辆内的贵重物品须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损伤,恕不赔偿;
五、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月□季度□半年□年缴纳,当月15日(包括15日)前签定协议按全月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15日后签定协议按半月收取当月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注:此处以自然月为计时单位)。甲方应每月1日前,到乙方指定地点办理缴费手续。
六、甲方超过一个月未交纳服务费,乙方有权收回停车卡,并追讨甲方所欠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及滞纳金,按日加收服务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七、甲方有义务主动配合乙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和车辆停放秩序,出入车场时应自觉出示《停车卡》,以供车场工作人员查验。
八、本协议自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至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间有效。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栋(苑)房乙方:_________________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