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合作

合作范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合作相关内容的范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合作问题。

分享

浏览

1166

范文

8848

共同开发合作协议书

全文共 2601 字

+ 加入清单

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1.合作各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2.合作各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合作各方当事人应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4.保守技术情报和资料的秘密。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资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甲方投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五、双方的具体分工

1.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___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成果归属与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注1:当事人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权利和义务:

(1)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销。

乙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注2: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视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无权请求分享。

注3:在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合同约定成果分享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不为各方共同,而归一方当事人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约定将由此取得的经济利益向其他当事人作适当补偿。

(2)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转让研究开发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如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实验室开发阶段、生产工艺开发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应向其他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八、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____%;乙方负担___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名称)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名称)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专题范文

养殖合作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推动散养商品肉猪循环养殖产业的发展,特在桂林全州县、南宁黎塘镇及周边地区培育有志于推广和发展商品肉猪散养循环养殖的专业合作社,以示范并带动当地农户通过散养商品肉猪养殖脱贫致富。经甲方考察,乙方已具备发展专业合作社的条件,甲方将予以重点扶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作社+农户。即由公司统一供应猪苗、统一发放价格、统一养殖流程、统一疫病防治、统一供应药品、统一供应饲料、统一回收成肉猪、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社负责发展农户,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养殖流程即时跟踪指导、跟踪服务;农户严格按照公司和合作社的要求和指导进行养殖。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生猪养殖的合作委托书,并协助乙方进行工商注册。

2.甲方按与乙方签订的《养殖合同》规定的价格供给乙方优良猪苗、疫苗兽药、饲料、养殖技术等,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乙方对养殖户的猪栏建设进行现场指导。

3.甲方免费对乙方以及农户进行生猪养殖管理、饲养、防疫等技术培训。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乙方以及农户进行养殖专业技术的专家讲座和现场指导。

4.甲方为鼓励乙方积极发展养殖户,给予乙方一定的扶持政策:_________________

①乙方向自己发展的养殖户提供猪苗,甲方将给予相应返利,即每只猪苗返利5元,并在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②乙方在甲方购买兽药的,甲方给乙方购买总额的12%的返利;乙方在甲方购买饲料的,甲方给乙方购买总额的4.2%的返利,并于当月底按返利款的80%进行兑付。

5.甲方将根据当地的养殖环境和技术要求,制定严格的养殖流程,其中包括防疫流程、饲养流程等,从而确保养殖的质量。甲方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流程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督促每个养殖户认真按流程规定用药、用料和防疫。

6.为了保证农户的养殖安全和质量,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属养殖户购买猪苗的数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流程进行疾病防疫和饲料投放的配比统计,并进行合理分析,如出现用药用料数据配比偏差太大而造成的养殖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展开阅读全文

合作经营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7 字

+ 加入清单

1: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2、合作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共同经营位于湖滨2里20号楼下的餐饮面点项目。

3、合作入股方式及职责:

甲方负责支出全部投资资金款项。前期经营房屋转让金投入款及房屋装修款广告款原价¥38000.00折成人民币¥32500.00元人民币,后期经营项目开办的所需经营工具,桌椅,及场所修缮合计【人民币¥ 】元,详见设备清单,负责财务资金管理原料采购经营产品发展及连锁店规划。甲方占60%股份,乙方以技术入股,乙方占40%股份,负责产品设计、开发制作生产出品,培训熟练员工团队,产品的质量控制,每日计划生产量的分布和原料储存的报备计划和质量管控进出仓,生产设备使用维护及管理控制 。产品开发规划技术及现场前台员工经验管理由双方共同共享合作管理。乙方不得在经营不利情况下退出合作,未经甲方同意自行退出而造成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及违约金。

4、财务盈利分配及债务承担:

盈利按照股份分配,其中乙方每月分配营业纯利润的20%,其余的营业纯利润10%每年年终一次性分配,还有营业纯利润的10%作为今后合约发展保证基金,也可为作开发新店之乙方发展金。

5、运营发展模式:

由于是甲方资金加乙方技术合作的形式,结合面点小吃的模式发展,将来双方也要共同朝着连锁目标发展,按照统一选址,统一装修风格,统一产品,统一人员培训和产品原料配送。

6、经营纯利润的体现方面及债务:

经营过程中的营业收入扣除每月的房租,员工工资,提成,水电费用,广告费用,装修费用,设备折旧,转让费用折旧,原料成本,日常损耗,即为本店的纯利润体现。经营过程中的经营运作资金及财务盈利收入由甲方统一管理,利润分配甲方按照合约上的比例正常支配。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经营过程中的盈利或者亏损及债务须由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合作者之前之外的债务不得影响餐饮的项目发展,

7、合作的转让终止及善后事项:

合作人有正当的理由影响合作须退出,经甲乙方同意转让股份或者终止,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合作长年亏损。如果有遇到终止合作后的清算情况,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可作价给甲乙方和第三方,清算后如有亏损及债务,由甲乙方按比例承担

8、合作发展行为准则:

对于甲乙方合作者之外的特许加盟及开发须经过双方同意,不得单独对外承诺及签署合作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未经同意与其他人发展相同和相关业务将按实际损失赔偿。

9、纠纷的解决:

甲乙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10、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讨论补充及修改。

11、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日起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证券投资交易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30136 字

+ 加入清单

基金管理人: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的募集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转换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十八、基金的投资

十九、基金的融资

二十、基金资产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六、基金合同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二十七、业务规则

二十八、违约责任

二十九、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三十、基金合同的效力与修改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合同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释义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本《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在此情况下该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它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条件,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基金的其它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其它投资所形成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付;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____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基金资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及其它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代理人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防范和减少风险;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或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资产;

(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情况进行的监督;

(10)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分红款项;

(1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履行其他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5)依据基金合同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不谋求对基金资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它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年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22)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目的处分基金资产或者因违背基金合同规定的管理职责、处理基金事务中因过错致使基金资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确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相互独立,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它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4.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其它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7.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1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查询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4.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有效赎回的款项;

5.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6.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要求予以赔偿;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本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其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取得的不当得利;

6.法律法规以用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或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前终止本基金;

3.变更基金类型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更换基金管理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三)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五)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它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基金之间或与其它基金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10天的间隔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5天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3)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议事程序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10天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个工作日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后生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过。

(2)一般决议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百分之五十)通过。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八)计票

1.现场开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九)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的;

(2)依照基金合同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3)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并依法取消其基金管理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新基金管理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方可出任,原基金管理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6)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退任后,本基金应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上投摩根__________″的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作出决议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基金托管职责,并依法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新基金托管人须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方可出任,原基金托管人须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基金托管人应妥善管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联合公告。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份额的面值:每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发行方式: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发行公告)公开发售。

存续期限:不定期。

十、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销售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

(三)基金募集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前款规定的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基金募集不得超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四)投资者认购原则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申请的认购在募集期内不允许撤销;

(五)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法,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某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六)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设立失败

若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满足成立条件,则本基金成立失败。本基金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资产承担本基金的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成立后的存续期间内,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存续期间内,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利宣布该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本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并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订立托管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销售代理人。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开放日办理申购与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约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确定。

3.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确定。

4.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应当在当日下午三时之前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其它时间之前提出;

4.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以书面方式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它方式进行;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基金销售机构如允许基金投资者进行预约或其他形式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其申请的处理方式按有关业务规定进行。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足额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日及之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代理人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赎回款按有关规定自成交确认日起在T+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它公告中规定。

(六)基金的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平,实际执行的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指基金赎回份额与转出份额之和减去基金申购份额与转入份额之和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本基金的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即确认成交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4)连续两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本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即确认成交的)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本基金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当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或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准备或采用估值或稍后进行估值;

(4)发生巨额赎回,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

(5)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

在暂停赎回的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4.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5.暂停期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服务,具体实施方法以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布的业务规则为准。

十四、基金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如有)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遗赠、司法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

1.“继承”指基金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2.“遗赠”指基金持有人立遗嘱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3.“司法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依生效法律文书之规定主动过户给其他人,或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人。

(二)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其指定的网点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确认,该确认一般情况下应在非交易过户申请经审核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申请人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四)基金持有人可以以同一基金账户在多个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认购)基金份额,但必须在原申购(认购)的基金销售机构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基金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转出成功后,一般情况下转托管份额可于T+日在转入方网点办理转入手续,投资者可于T+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

(六)在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业务,并会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制定、公布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其他有关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应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之间在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事宜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销售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取得注册登记费;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年以上;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八、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以长期投资为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风险管理手段,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投资时机有效结合,精心选择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中国企业,通过精选证券和适度主动投资,为国内投资者提供国际水平的理财服务,最终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理念

随着中国经济正在全方位的融入世界经济,“中国主题”投资概念日益引起全球投资者的密切关注。本基金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资产管理集团150余年的资产管理经验,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深入分析并挖掘其中行业与公司的比较优势,通过投资资产的灵活动态配置,在实现风险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争取基金投资超额回报。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A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股票类品种,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债券类品种。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20-50%,现金为0-20%。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重点是那些动态发展比较优势而立足于国际竞争市场的上市公司,该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除去以现金形式存在的基金资产外,其余基金资产可全部用于股票投资。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全球行之有效的投资理念和技术,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将国内行业发展趋势与上市公司价值判断纳入全球经济综合考量的范畴,通过定性/定量严谨分析的有机结合,准确把握国家/地区与上市公司的比较优势,最终实现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合理评估、投资组合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的正确实施。

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体,在股票选择和资产配置上分别采取“由下到上”和“由上到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国内市场的具体特点,本基金积极利用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在全球市场的研究资源,用其国际视野观的优势价值评估体系甄别个股素质,并结合本地长期深入的公司调研和严格审慎的基本面与市场面分析,筛选出重点关注的上市公司股票。资产配置层面包括类别资产配置和行业资产配置,本基金不仅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三大资产类别间实施策略性调控,也通过对全球/区域行业效应进行评估后,确定行业资产配置权重,总体紧密监控组合风险与收益特征,以最终切实保证组合的流动性、稳定性与收益性。

1.优势价值分析

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长期以来贯彻精细入微的基本面研究,逐日累积利于投资决策的信息优势,结合DDM(DDRs)、DF等价值评估模型,全力辅助合理的证券资产选择。基于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的全球性研究资源,本基金通过优势价值评估,综合考察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比较优势,在对构成上市公司比较优势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分解研究后,结合其当前的市场表现,来确定个股投资价值与投资时点的判断。根

展开阅读全文

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招商局驻_______________办事处

乙方:______________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为发展区域经济、更有效地实施招商引资计划,促进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经济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招商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心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目标企业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企业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投资企业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企业去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根据行业、区域的分布,安排人员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反馈建议。

4、邀请有意向企业和甲方负责人在台州进行小规模对话,现场由甲方代表解答企业投资疑问。

5、安排有意向企业到上街实地考察,对考察后企业进行一对一跟踪落实。

如果企业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10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在当地或台州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20%,余额在至少与企业达成一个项目合同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圴认可的投资客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礼节性接待费用,其它费用由客商承担。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6%(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的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

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5、如果引进项目,按照“_______________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奖励。

四、附则:

1、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2、在招商合同协议书的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企业,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招商局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驻_______________办事处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正规商业项目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_万元,乙方以________方式入股。

第二条、在合作期间合作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作终至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人执行合作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作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作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七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八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作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作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会计公司校企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企业,全文共 94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为了开展______市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甲方根据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与乙方共同制定_____培养计划和确定培养目标,将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培养成为甲方所需的实用型、技能型高素质_____。

本着互相协作,各施所长,互补所需的精神,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校企合作指导思想

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为企业培养既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很强的操作技能的应用型_____,双方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使乙方成为甲方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培训、实习基地。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根据企业会计岗位从业人员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培训计划。

2、向乙方提供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协助乙方制定专业培养目标。

3、甲方要对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提供专业指导教师______名以上。

4、负责接受会计后续教育培训人员的组织与选拔工作。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经费。

6、根据乙方需要,做好培训、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结合自身优势条件,加强对合作事项的宣传。

7、甲方要参与乙方相关专业建设。

(二)乙方责任

1、根据专业设置、甲方及社会需求情况,确定培养方案。

2、负责为甲方组织的企业会计从业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的场地、设备。

3、结合甲方的需要,对_____培养方案进行合理设置。为参加培训的企业会计从业人员提供便利。

4、利用学校或社会媒体对双方合作事宜进行必要的宣传。

5、按照双方制定的_____需求计划,组织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到甲方参加生产实践。

三、组织保障措施

为认真执行协议条款,双方组成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由双方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定期研究有关协作事宜。

四、其它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合作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一方单方面违约或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3、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12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中介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信 地 址:

电 话:传 真:

电 子 信 箱:

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信 地 址:

电 话:传 真:

电 子 信 箱:

中介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信 地 址:

电 话:传 真:

电 子 信 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

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第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六条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

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提供技术方应当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

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

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八条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1.

2.

3.

合作一或多方可以转让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

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合作各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

1.

2.

3.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_________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 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甲方: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乙方: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合作一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甲方:

乙方:

第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本合同最终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 种方式处理:

1.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⑴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⑵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⑶相关利益的分配权: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 种方式处理:

1. 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⑴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⑵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⑶相关利益的分配权: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七条 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阶段性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此阶段性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

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合作各方应以协商方式确定最终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员名单。此研究人员享有在有关最终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资的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

1.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乙方:

1.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二十一条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

2.

3.

10

第二十三条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各方以

方式确定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六条 合作各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中介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 ⑴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项目推广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进行项目推广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乙方应以多种方法为甲方推广项目,具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商会网站推介、在商会或相关协会印刷材料上推介、手机短信或电话直接通知会员、召开专门会议为甲方进行推介、在各类商务会议上为甲方做宣传等等。

2、 凡由于乙方宣传和推广活动所带来的客户,在签约成功的情况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业务费, 费用为合同金额的 ___%。

3合作时间:年___ 月

第二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 联络、协调。

甲方指定如下人员负责联络工作:

姓名: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如下人员负责联络工作:

姓名: 联系方式: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 甲方提供的项目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3、 甲方应在成功签约的七天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业务费。

4、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业务费用而导致的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甲方相关材料等,乙方保证尽可能进行推广。

2、 乙方自行负担为推广甲方项目所需经费。

3、 乙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业务费,赔偿乙方双倍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50 字

+ 加入清单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万网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万网(以下简称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万网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第二条 《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 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 -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 -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 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 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 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万网认定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创联”“万网”“中国万网”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创联”“万网”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 -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 -9 与万网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 -1 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 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 1- 2 甲方如非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万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万网相应损失。

3-1 - 3 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 1- 4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客户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 - 5 甲方须保证自身及其客户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赌博游戏、“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及其客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 - 6 如果甲方或甲方的客户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应事先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甲方或甲方客户的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客户自行承担。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责任。

3-1 - 7 甲方分销乙方的______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一)。如有违反,乙方将按照4-4等条款的规定向甲方追究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2 甲方递交的______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______,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______;甲方要求的国内______,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3 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3-3-1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3-3-2 应客户的书面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

1.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2.客户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没有合同要求时,不能达到本行业一般人士认可的合理要求;

3.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3-3-3 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3-3-4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3-3-5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甲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乙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

1.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甲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2.甲方已经缴纳给乙方的费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

(1)客户书面提出请求,要求将该部分费用转为与乙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应交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的,乙方将此费用自动转为该服务费;

(2)客户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甲方的,乙方将此费用退回甲方。

第四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4-1 依据规范和《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4-2 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_______

4-4 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前的______日内,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续签协议,否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_____年,并以此类推。

第六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6-2 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 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 因上述6-1 、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______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4 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十条 附则

10-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____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快递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流,全文共 926 字

+ 加入清单

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特约物流公司,现就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

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年。

二、快递范围及价格

1、范围及价格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元

序号始开地到达地市场价合作价备注

1

2

3其他地区以当时市场价为准

2、价格

当市场价格下调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合作价也应相应的下调。乙方应承诺给甲方的合作价应低于同范围的市场价或给其他公司的价格。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当次运费的差价,并赔偿当次运费的5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发送快递时,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准确、快速地送达目的地。

2、甲方交付给乙方快递后,乙方有义务在运送期间保管好甲方的物品,如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3、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按时予以结算。

四、附件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损害对方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给另一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解决。

3、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合作协议房地产通过股权形式转让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562 字

+ 加入清单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 中介部中介,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下协议条款:

一、 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 约计 房屋。

二、租房合同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其他费用由 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 ,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提供乙方 等设施,费用由 方承担。

六、 乙方在租房合同期内应注意爱惜房屋及内部其他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乙方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合同期结束后,如甲方对五、六两点没有异议,应该立即退回乙方押金。

八、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间,有非常行为发生,和乙方在借用期间使用不当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及中介方无关。

九、乙方无权将此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租借房屋,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与中介方无关。

十一、第二次付款应该提前10天付清。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水表起用度数为 ,电表起用度数为 ,煤气起用度数为 .

中介公证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介所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公司合作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90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合作宗旨:

2、合作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合作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现金:____元: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专利权:________元_____权:_________元技术成果:________元。投资缴付日期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合作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合作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合作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合作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合作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8、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9、合作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资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_____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目受合作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合作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_____机关_____。

(4)合作成员不得中途退出合作,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合作成员在本合作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合作,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合作成员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公司存________份,协议副本式__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合作工程管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580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协议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

2. 工程地点:  。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 资金来源:  。

5. 工程内容: 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 工程承包范围:

 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

工程合同价实行的是单价包干制(即结算单价为县审计和财政审定的综合单价乘以(1-下浮系数),合同价=(招标控制价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建安劳保费 元)×(1-下浮系数)+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建安劳保费 元。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 ;

(6) ;

(7) ;

(8) 。

(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__)》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854~50862-20__)》及其广西实施细则。

说明:(5)、(6)、(7)、(8)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 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  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 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l)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于开工前7天。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费用自理。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承包人现场勘测,费用自理。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于开工前3日内现场交验,双方做好签认工作。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于开工前7天。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由发包人协调,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承包人自行完善“三通一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

2.6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2。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由承包人提供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待定。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问: 每月25日向监理、发包人提供当月工程进度报表以及下月进度计划各一式两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和负责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通用条款执行。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3)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 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5)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7)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元/日(人民币)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 (开工日期) 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 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__﹞17号和桂建管﹝20__﹞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 元/人?次(人民币)。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 元/人?次(人民币)。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3)的期限:

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 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 元/人?次(人民币)。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 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元/人?次(人民币)。

3.5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5.1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5.2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5.3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5.4 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5.5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5)。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无息)。

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帐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余的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低价风险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发包人一次性退还给承包人(无息)。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5.3.3工程师应在承包人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隐蔽中间验收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改期),如果在约定时间超过两小时内工程师未到现场或到现场后不签证(有非承包方人员证明),承包人可自行隐蔽继续施工,后果由工程师承担。但在约定时间承包人未到现场及超过约定时间两小时,工程师可另订时间验收,承包人不得有异议且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桂建质[20__]22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管理细则》和南建质安[20__]22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执行。

(3)支付约定: 。

6.3 环境保护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的万分之四 ),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5 %。

7.5.3 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的工期予以顺延,即工期相应变化,质量要求不变。

7.5.4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7.5.5承包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进度完成相应工程量的,甲方有权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终止合同。经同意并履行有关法定程序终止合同后,工程款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同时按比例扣除履约金。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

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 。

8. 材料与设备

8.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政府集中采购的除外),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6。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8.8.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9.5 检验费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__〕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招标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招标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3 变更程序

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按南建项目[20__]3号、南财投审[20__]66号、宾政发[20__]30号文执行

10.3.1 国有投资项目:

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⑶ 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0.3.2 非国有投资项目: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12-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2)主要材料确认价:

按施工期间《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加权平均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条款规定确定。

(3)价差计算方法:

①《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因政策性调整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土石方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的信息价进行计算,无信息的按市场价;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新增项目的单价应经财政部门审定。工程量清单如有漏项,结算时参照以上方式变更合同价款。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

③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

④其它: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__)和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__)及其广西实施细则等、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前。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向宾阳县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宾阳县财政局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工程余款。

12.4.2建设单位按工程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给施工单位。

12.4.3项目招标控制价(实行单价包干制(即结算单价为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的施工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编制审定的综合单价乘以(1-下浮系数)),合同价为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的施工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编制审定的上限控价乘以(1-下浮系数),合同价中的建安劳保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予下浮,竣工结算送宾阳县审计局审核,工程结算价以宾阳县审计局审定为准。

12.4.4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后中止合同,并通知县财政局延期支付工程款。

12.4.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果认为甲方有故意拖延工程进度款的拨付的,乙方应及时向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或资金拨款科室)或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反映情况。县财政局应查实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12.4.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

按桂建质[20__]22号文件第六条及南建质安[20__]11号文件执行。未按要求投入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的,经业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工程结算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安全文明设施费用。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竣工验收条件

(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 。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10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15天(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2套、4套、6套。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3)其他方式: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无息)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8。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完成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

(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修金。

(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的;

(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

(6)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议力的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

18. 保险

(1)发包人投保内容:自行负责办理。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仲裁委员会 调解;

(2)采取第 (1)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南宁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1. 补充条款

21.1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予违约处罚金。

21.1.1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全部人员和机械时,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有权另行发包工程。

21.1.2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及专业工程师未经业主允许不准调换他人,未经业主同意中标单位更换项目经理则视为违约,违约金处1.5万元/人·次(人民币);更换项目总工程师处1万元/人·次;更换专业工程师处0.5万元/人·次。

21.1.3主要机械的数量、型号,应与合同相符,若监理工程师认为合同规定的进场机械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有权指令承包人增加机械投入,承包人不得拒绝。

21.1.4 未经发包人批准,施工期内自行调走主要施工机械,经发现不及时调回的,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21.1.5 所有以上违约处罚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包括银行利息)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工程师预先下发统一格式含有违约处罚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违约处罚通知书(不再陈述违约处罚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扣罚后,发包人从承包人最近一次计量支付时扣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

21.1.6 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违约处罚金(不包括利息)。

21.2 工程款的使用

21.2.1 本工程资金属地方财政、业主贷款等,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资金的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并自觉接受业主和银行的监督,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

21.2.2 承包人(项目部)帐户必须在业主指定的银行开户,否则业主将不支付任何工程款。

21.2.3承包人对外支付其他工程款,必须按以下规定报批,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等额)款、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等。

21.2.4承包人购买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材料,施工机械设备、配件等,凡是每次支付的货款金额在贰万元以上,拾万元以下者,须凭购货发票或购(订)货合同、协议。

21.2.5对外支付额≥10万元人民币的,必须报经业主批准,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才给予受理。

21.3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21.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费用为 元,严格依照南建质安[20__]22号及南建质安[20__]11号文件中执行。

21.5建安劳保费总额为 元,严格依照桂政发[20__]42号规定执行。

21.6承包人要对质量、安全施工保证措施进行承诺。

21.7承包人要设有工程项目部设置及有关人员到位情况承诺

21.8 凡进入本工程工作的妇女应持有计生证、否则不准安排工作,禁止使用童工。

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4: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5: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7: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8: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附件2: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计划进场时间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4: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5: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6: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

附件7: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8:

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通用条款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股票投资业务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8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站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就代收货款业务方面事宜,三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主旨

甲方为了更好的完善代收货款返款事宜,提高货款服务的优质性,保障客户的代收货款安全,促进持续良性的长久合作,主动响应国家相关政策,推出代收货款银行自动转账业务功能。该功能不仅满足了客户非面对面交易的信任问题,享受资金快速回笼的效益,更打消了客户对快递公司的信任问题,实现了无现金流的资金交易,零风险的现金往来,达到了多方共赢的目的。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当前快递行业规范,实行代收货款有偿服务,按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5‰)收取丙方银行转账手续费和每票1元的汇款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货款快件的中转以及丙方代收货款收款及返款。

3、丙方的快件如在甲方网络上查询无任何记录,甲方不承担任务责任。

4、甲方须按承诺时效返款给丙方,其他相关服务均参照运单背面契约执行。

5、返款时效:以快件妥投之日计,珠三角快件三日内返款、广东省内其他地区(除珠三角地区外)5日内返款。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代收货款管理规定。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取丙方快件后半个工作日内必须将该快件的运单信息发布到网上。

2、乙方与客户的代收货款业务合作必须签订此协议,并第一时间把丙方的信息上报至甲方。

3、乙方可监督甲方是否按承诺时效完成对丙方的返款事宜。

4、有权要求丙方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账号信息等(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代收货款业务用)。

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有权对快件的及时信息作全程跟踪查询,并要求甲方在服务时限内完成投递。

2、丙方应及时查收银行账户,对未按返款时效的货款有权要求乙方在2个工作日处理完毕,并上报至甲方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备案处理并支付货款。

3、丙方提供给甲方和乙方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丙方在快件投递半个工作日内应上甲方网站查询该快件的POD跟踪信息,如发现无记录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对未进入甲方操作中心中转的快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丙方应按甲方之要求交纳货款手续费。

五.其他信息

1、甲方公司网址:______________.com,服务热线:______________,货款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

2、协议至三方签订日起至长期有效,非不可抗力因素任何一方无权取消该协议。

3、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协商,以附件的形式增加,附件须同本协议共同使用方有效。

4、本协议只作为三方就代收货款返款业务签订,与其他业务均无任务关系。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六.转账信息

丙方自愿同意甲方将相关货款汇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装修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0 字

+ 加入清单

订立协议双方:

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甲方)

_____________装修设计公司(乙方)

为发挥双方的优势,共谋发展,并为今后逐步向组成集团公司过渡,双方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装修设计任务均交给乙方承担。

二、乙方保证,在接到任务后,将立即组织以高级工程师为领导的精干设计队伍,在10日提出设计方案,并在方案认可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图纸。

三、为保证设计的质量,甲方将毫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筑技术资料。

四、装修施工队伍由甲方组织,装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组织实施。施工期间,乙方派出高级工程师监督施工,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五、甲方按装修工程总费用的千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____________建筑装修工程集团公司组建意向书》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装修设计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签字)

甲方地址: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

电话兼传真:______        电话兼传真: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

联系人:______                联系人: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合伙人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0 字

+ 加入清单

合伙人合作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 、… 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

二、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法定地址: 。 公司经营期限: 。

三、公司法定股东共 个,分别为 、 、… ,由 出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各股东出资方式为: 出资 万美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 万美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五、股东应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月内认缴出资额的 %, 个月内认缴出资额的 %,其余部分在 年内缴清。 六、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七、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签订。 (股东签名、盖章)

---------

甲方:经贸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是一从事研发、生产、经销保健系列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牌荞麦壳保健褥是我公司独立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产品, XX年10月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05293.6)。该产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实用价值,经济效益可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 )市、区县生产经营保健系列产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保健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双方议定,乙方为进入该产品市场的初级阶段,对生产、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三、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3万元整;包头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四、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应定为“(地名)分公司”,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参股生产此类产品的公司。

五、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荞麦壳保健系列产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润分成: 1.由甲方销售,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再给乙方供货价20%的提成。 2.如乙方自行销售,甲方收取供货价30%的提成。 3.结算时间按(月、季)实行。 4.结算方式,须双方同意,现金和货物都可。

七、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本合同可再延续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八、未尽事宜,协商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中外合作电影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3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需要对计划/正在摄制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影(电视剧))中的相关音乐作品进行录制或重新录制;

2.由于乙方具有录制音乐作品的相关经验,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参与音乐作品的录制,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参与录制的音乐作品(下称音乐作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或多项):

1.电影(电视剧)片头音乐;

2.电影(电视剧)片尾音乐;

3.电影(电视剧)画面同步音乐;

4.电影(电视剧)的其他相关效果音乐。

第二条 录制角色

乙方在音乐作品的录制过程担任的角色为_________(乐曲演奏者/歌曲演唱者)。

第三条 录制时间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开始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相关音乐作品的录制,该日为乙方工作开始之日。

第四条 录制成果的交付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录制日程完成音乐作品的录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其录制成果。若乙方延期交付录制作品,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甲方应于接到音乐作品录制成果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录制成果予以认可,期限届满,乙方工作即告结束。

若甲方经审核认为音乐作品录制成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润色的,接到甲方的相应通知之日为乙方的工作结束之日。若甲方经审核认为音乐作品录制成果仍需进一步修改或润色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相应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按甲方要求对音乐作品录制成果进行修改或润色并将录制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对甲方的修改、润色要求应以三次为限,若乙方修改或润色超过三次,甲方仍不满意,乙方不再承担合同义务,其工作即告结束。

第五条 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

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于音乐作品录制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乙方可按日计提应付款项的5‰,向甲方追缴滞纳金。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音乐作品录制完成后,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电影(电视剧)中采用乙方录制的音乐作品,乙方不得干涉。

2.甲方有权将录制完成的音乐作品用作电影(电视剧)的主题曲、片头音乐、片尾音乐、画面同步音乐以及为电影(电视剧)选择相关的效果音乐等。

3.甲方应提供录制音乐作品所需的乐器、录制器材、录音棚等设备、设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除本合同确定的用途外,甲方有权在电影(电视剧)的宣传片、预告片或电影(电视剧)的推广宣传活动中使用乙方录制的音乐作品,并且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但仅限于电影(电视剧)宣传、推广之目的。

5.甲方自行或授权他人以商业目的将乙方录制的音乐作品制作成音像制品予以发行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6.若乙方因依据本合同录制音乐作品而造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甲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若甲方对乙方所录制的音乐作品不满意,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重新对相关音乐作品进行录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派的监制人提出的要求进行音乐作品的录制。

2.乙方在录制音乐作品的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但甲方的指导和管理行为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工作或违反行业惯例。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应勤勉、尽责、高效地进行音乐作品的录制。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录制工作予以配合,为乙方提供录制音乐作品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4.未经甲方或其他权利人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商业性目的演奏或演唱音乐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署名权

只要甲方在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中使用了乙方录制的音乐作品,不论何种形式乙方均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授权他人在电影(电视剧)、电影(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影(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为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取得《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保证音乐作品没有侵害到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完成并交付音乐作品的录制成果,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完成并交付;

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3.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支付的;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四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其所知晓的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门窗合作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互相推广其产品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帮助甲方向客户推荐使用其产品(豪华落地门、高档仿木纹推拉窗、中空隔音推拉窗、阳台隔断门、衣柜门等)

二、拥金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所介绍的客户在购买产品后,所购产品价格若在标价的九五折至原价之间,拥金为每平方15元,售价在九折至九五折之间为每平方10元,其它低于产品标价九折以下的为每平方5元。

2.乙方介绍的客户,总购买面积超过50平方以上,或购买落地门类产品超过八套以上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每平方另加5元。

3.在乙方所介绍的客户交纳定金后,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拥金。

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教育公司兼职教师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教师,全文共 54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此协议是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经过双方一致认定后签订的,协议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如下:

第一、甲方聘用乙方为有限公司正式兼职员工,聘用开始时间为年月日到年月日截止。

第二、在聘用期间,乙方享受公司聘用待遇,底薪为元,其他按活动或业绩付予提成工资。

第三、在聘用期间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公司的要求规定,按时上班(一个星期保证3天工作时间)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公司所规定的任务量。

第四、乙方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其他甲方相关工作,一旦发现甲方有权给予开除处罚。

第五、甲方需按时给乙方发放工资待遇,不得随意拖欠乙方该得薪金。

第六、在聘用期满后,经甲方认证后,在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可续签协议。

第七、乙方在工作期间,需严守公司的相关商业机密,不得随意给他人透漏公司机密,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结束聘用关系。

第八、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其个人相关资料,在提供资料中不得有虚假成分,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给予相关处分。

第九、乙方因个人问题离职时需提前一个月内报告甲方,倘若乙方擅自离职,甲方有权利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若甲乙双方发生相关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行可交予法律处理。

第十一、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