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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全文共 12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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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合同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约定。

第四条 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5)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5)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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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市运动会开幕式门票个人购票协议

范文类型:开场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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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第_____届城运会组委会门票管理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_____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开幕式将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体育中心隆重举行。为了防止开幕式门票在售票环节中出现假票、错票、重票和二次售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将第_______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开幕式门票按《门票管理办法》的要求售票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乙方的开幕式门票的真实性。

三、乙方凭身份证到甲方所在地购买开幕式门票(每张身份证限购3张门票),购票个人应负责登记所购票的去向并造名册备查。

四、乙方按票面价格付全款购票。

五、乙方必须保证所购得的门票不得流入黑市的票贩手中,保证不第二次售票。如发现二次售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所购票总数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六、乙方不得对所购门票进行仿造。

七、如有在开幕式现场因乙方所购门票而引起纠纷,乙方有义务配合查实情况,以分清责任。

八、本协议在开幕式入场时,甲乙双方可用于核对门票及防伪用。购票者代表个人签署本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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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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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甲方):

__单位(乙方):

为保证弱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弱电系统维护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各项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维护保养概况

1、工程名称:弱电维护工程。

2、工程地点:

3、__项目:

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

门禁管理系统

楼宇对讲系统

大屏拼接墙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

车库道闸系统

电梯三方通话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未涉及内容在中补充。)

4、服务内容: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5、合同期限:________年

第二条

具体__内容

乙方应根据__项目出具详细《__计划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计划书内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按计划书内容开展__工作。

第三条

维护保养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签意向,甲方从乙方__、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第四条

承包方式及维护保养费用

1、乙方在维护保养费用总价为(元)

2、在保养维护期间所涉及的以下易损耗材、易损件由乙方承担:

电阻、电容、二极管、三极管、松香、电工胶布、白胶布、扎线排、器材专用清洁剂等。

3、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办法

维护保养费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元( 元)。甲方在合同签定后将维护保养费用以每次一个季度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应____日内支付款项至乙方提供的公司账号。甲方每次付款暂扣20%的维护款,用于对于乙方的约束。乙方应于每季度__工作结束后,将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月检、季检记录单一并交至甲方作为余款的付款凭证,甲方如无异议,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2、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3、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或不按照甲方规定完成__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

1、定期检查维护各类弱电系统,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__期间系统故障,__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系统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月次。

3、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交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5、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包括设备零配件已被市场淘汰等因素),乙方须提供整改方案,并保证在 个工作日内交由甲方确认并协商解决。

6、乙方对维修过的设备负责半年的保修,对更换的新设备负责________年的保修,自更换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工伤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给对方。

如因乙方__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本合同共五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第九条

争议处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管理处电话:

现场工作人员:

签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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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作会议演说词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全文共 4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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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思路、开拓创新为主线,增添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一是重视程度高。我局按照市委统筹办的相关文件要求,把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作为民政部门重点工作进行认真规划、统筹安排,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为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出成效、成特色,我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分析统筹城乡配套改革工作新形势、新问题、新措施,及时制定改进方向,着眼于未来民政工作发展取向,大胆鼓励民政干部勇于创新,创新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

二是加强研究和分析。上半年以来,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光为首,分管领导积极协助配合,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在中层以上干部例会上,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汇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需要改进方向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及时制定落实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深化完善城乡一体化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着力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按照低保规范化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市低保工作的指导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了低保金的及时准确发放,实现了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区范围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24元提高到260元。今年1-6月底,全市已有651808人次领取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0966.1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168.2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2%;有687735人次领取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339.9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77.6元。

二是深入推进救助工程。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医疗救助制度,今年1-6月,全市共救助城市低保对象2521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645.3万元;全市救助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65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478.1万元。

三是加快推进综合福利中心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方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今年1-6月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429人;五保集中供养床位率达60.4%;发放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价格临时补贴162元。儿童福利方面:市民政局对全市孤儿信息化管理系统操作员进行了培训,完成了全市364名孤儿信息档案录入工作;为3名困难家庭儿童实施了“重生行动”手术。加强敬老院建设方面:截止6月底,全市改扩建敬老院1所,现已完工,完成目标任务100%;新增敬老院床位70张。

(三)着力夯实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体系,努力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民间组织监管工作。20xx全市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已达1112个。其中:全市各级各类社会团体80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03个;市本级社会团体17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0个。截止6月底,全市社会组织年检合格率达90%;对全市810家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除部分社会团体因3年未参加年检正在依法办理注销外,全部合格,没有发现一例私设“小金库”现象。二是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上半年以来,我们继续大力保持和提高火化率,按照省民政厅文件精神加大对公墓进行清理整顿。上半年全市共火化遗体8023具,销售墓穴1100个。三是区划地名工作有序开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积极配合灾后重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认真做好各类行政区划调整事项的调查研究、科学规划和审核工作;做好城区街巷牌、门牌号的编码、安装工作,新增街巷牌190个,门牌、户牌28427个。全面完成乡镇设标任务,乡镇设标覆盖率达100%,农村设标覆盖率达90%;继续完善、补充地名数据库的录入数量,共录入31947条数据。完成了绵竹—茂县线的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四是严格依法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今年上半年来,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9611对,离婚登记4895对;为婚姻当事人出具婚姻记录5677人,婚姻登记合格率和办结率均达100%;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20件。

(四)稳步推进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全力确保涉军群体稳定

一是优抚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川民发〔20xx〕215号)文件要求,全市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并按时、按标准由金融机构直发。

二是进一步开展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工作。3月份,市民政局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联合召开了全市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现场工作会,推广了经开区借助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软件平台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工作的具体做法。

三是完成了重点优抚对象数据库清理、更改工作。对重点优抚对象数据库中的重复数据、身份证错误、90岁以上的问题数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更改。

四是伤残评定、调残、补证工作有序开展。上半年受理(调)评残资料36件,经过鉴定和审查,(调)评残合格率达100%。五是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一方面按照政策认真做好20xx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xx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2345人,对市本级城镇退役士兵和专业士官的安置去向进行了认真审核。另一方面,积极做好下岗失业退役士兵帮扶解困工作,各县(市、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协调各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稳妥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保持德阳市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努力。

(五)积极探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基层组织良性发展

一是认真组织全市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严密组织第八届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工作指导,注重工作落实,严格依法选举,全市1444个村委会,一次性选举成功1430个,成功率达99。31%,全市320个社区,一次性选举成功320个,成功率达100%。

二是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力度,指导全市广泛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结合社会管理创新,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多次召开县(市、区)、街道和社区共同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反复论证和修改,进一步加强了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局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研究“”期间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准确把握趋势和特点,明晰工作思路,增添工作措施,为推进“一三五八”发展战略献计献力。

(一)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临时救济为补充、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党和政府致力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需求、全面加强和改善民生的同时,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进一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加强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基层公共服务在社区的满覆盖和标准化。继续深化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健全村级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保障村民民主权利。

二是继续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社区建设。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整治工作,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开展社区建设,深入搭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的平台,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整体水平。

三是不断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研究制定扶持社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及落实措施,充分利用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社区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建立区、镇、居委会的社区服务网络。拓展社区服务领域,积极开展设施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者服务,强化社区功能,实现社区管理创新工作新突破。

(三)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准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发展,重点培育和发展贴近群众、功能性强、公信力高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健全完善政策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配套机制,推动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同时,强化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检查,对政府扶持项目和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推进以地名信息化服务为重点的地名公共服务。加快数据库建设,提高德阳地名品牌文化内涵,扩大德阳知名度。健全边界管理体制,认真开展边界联检工作,建设平安边界。

(五)认真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要认真贯彻各项优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各项待遇政策落实到位。继续深化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将相关工作做深、做细,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注重研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应急稳控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深入推进安置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对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和退役士兵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同劳动保障等部门协商,帮助解决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在落实优惠政策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完善职业培训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成功率。

(六)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加快老龄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市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和促进老龄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办法。积极整合资源,进一步改善老年活动服务场所。积极规划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方案,进一步满足基层老年人文化活动需要,把农村基层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作为配套设施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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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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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

承包人(全称):___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___道路硬化工程硬化面积约___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平整、水泥路面浇筑等,概算约为__万元。

二、合同工期:工程在20__年_月__日前完工。

三、质量要求及奖惩措施:

1、确保合格(由村两委组织邀请专业人员验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村内主干线路面按四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建设,质量目标合格。①水泥混凝土标号C25标号,板厚15cm,弯拉强度4.5Mp以上。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应进行各项物理性能指标试验,其中粗骨料必须采用碎石,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根据材料各项指标和水泥的实际标号,选择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厂证明、质保单);施工中试验规程应严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施工。③路面应采取横向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路面与其他构造相接应平顺,做到路面边缘不积水。④混凝土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护;混凝土路面外观无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规范和工艺要求。⑤工程档案资料及试验资料送___村委会一份备查。

3、奖惩措施: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承担返工损失,保质期为一周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结算以承包价为基础,其承包单价为水泥路面板厚15CM单价为40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完成路面硬化工程50%付合同款20%;工程全面完成,经验收合格待上级拨款到位后付至总工程款90%,并返还履约保证金;暂扣10%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月内付清。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弍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回。

七、奖罚措施:

1、工程在20__年_月__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罚100元。

2、承包人在决标后须向乙方递交本工程投标时的项目管理班子详细名册,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每月不得少于20日。未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抽查时发现擅自缺岗除责令到岗外,处以每人每天罚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否则视为弃标,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该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标。

3、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员监督,接受整改意见。

八、安全责任:

1、施工前由发包人负责清理好在施工范围内的农作物;施工期间有关政策处理纠纷由发包人负责。

2、承包人施工期间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员三证齐全),并做好安全保险等相关手续,若由承包人引起的发生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群众纠纷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九、该工程的招标文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应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政策。

十、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按国务院20__年1月20日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发包人各执一份,___办公室存档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__年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承包人:___

代表:住所: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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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示范文本GF----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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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建筑节能状况:

□ 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节能建筑。

□ 经过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2.采暖计费面积为:___________ 平方米,其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1)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________平方米,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采暖期

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 供热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第四条 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标准

采暖费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标准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____

____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缴费标准为____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采暖费总计:_________________  元/采暖季。

如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采暖费缴费标准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采暖费。

2.缴费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支付:

□ 直接向乙方支付;

□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

□ 缴至乙方委托的其他代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供热。

2.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应当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进行管护,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采暖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应当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日常维修的材料费和更新改造费用。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增加散热设备。拆改自用采暖设施的,不得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不得妨碍对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并应当对拆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乙方报修。

6.应当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留人监守;在乙方进行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7.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采暖期内甲方室内温度持续达标,并按北京市的规定定期进行免费室温抽测。

2.应当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检。在巡检中发现甲方的自用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妨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的,应当在采暖季开始30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及时整改。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应当开具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4.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提前7日在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告知甲方留人监守。

5.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__)、《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__)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报修电话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保留至下一采暖季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出现温度不达标等情况的,乙方应当在6小时内告知甲方处置情况。

6.乙方应当在营业场所、企业网站、公开栏、办事大厅等处,公开下列供热服务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公告:

(1)供热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间、网点设置、服务标准及承诺;

(2)停热及恢复供热信息、巡检及查表信息;

(3)供热及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常识和安全提示;

(4)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救援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5)国家和本市与供热服务有关的规定、标准等。

7.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热人正常采暖的,应当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8.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采暖费的,除须按合同约定支付采暖费本金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泄露、擅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产生泄漏或影响其他用热人采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当由其承担的设施管护义务、私自取用供热系统用水、拒绝乙方入户作业、拒绝乙方提出的设施隐患整改建议,或发生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用热行为,造成自身、其他用热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损失的,除承担自身损失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供热的,应当按未供热天数退还相应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退费额=日平均热费×未供热天数

日平均热费=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

2.经双方共同确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应当退还相应的采暖费,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1)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天数×退费比例

日热费单价=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计费建筑面积)

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以房屋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竣工图纸的,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部分的建筑面积;协商不成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退费比例按卧室、起居室约定采暖温度计:

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含)以上、4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

(2)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的天数按以下情形计算:

①甲方发现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应当首先向乙方报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报修后6小时内入户测温,并进行调节和检修。

②自甲方报修之时起,24小时之内经乙方调节、检修,温度达到约定标准的,不计入退费天数;24小时内经乙方调节、检修,仍未达到约定标准的,自甲方报修当日起至温度达到约定标准日止的天数,计入退费天数。

③双方对室内温度存在争议的,任一方均可委托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室温检测。双方委托不同的检测机构测温时,以甲方委托检测机构的检测数据为准。经检测,温度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温度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3)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甲方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①甲方擅自改动居室结构、采暖设施或增加采暖面积的,以及因装饰装修、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②甲方拒绝乙方入户作业的;

③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天然气、电力、自来水采取限量供应措施的;

④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9℃的;

⑤乙方因设施安全检修需停热的,但不得超过6小时,且已提前公告,整个采暖季累计不超过3次。

3.乙方未尽到管护义务,导致甲方室内的共用供热设施出现泄漏,造成甲方、其他用热人和公共设施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要求暂停用热

甲方房屋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且不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经甲方申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暂停用热。

甲方在暂停用热期间应当向乙方支付基本费用。本市对基本费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下“采暖费总计”的60%支付。

暂停用热期间的基本费用为________  元/采暖季。

甲方申请暂停用热应当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采暖建筑物的产权关系或公有住房承租关系发生变更时,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费用一并结清。

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房屋产权人或公用住房承租关系的变更情况的,甲方应当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因采暖面积、双方的电话、地址等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或其他供采暖情况发生变更,或甲方对采暖期时间、室内温度有特殊要求且甲方居住区具备实施条件,需要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  年,自

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订立新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民事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供热协会、供热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约定事项为基本要求,双方另行约定的事项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热人(签字):                           供热人(盖章):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

住宅电话:                              备案登记号:

手机号码:                              锅炉房编码: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应急联系人:                            邮政编码:

应急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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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用热力合同示范文本GF----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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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一)用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三)用热量为:蒸汽量为 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 吉焦/小时;用热量为 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____月______日起至次年______月____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第三条 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________政府________(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热费以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 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执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输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五)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帐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七)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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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防汛防涝工作情况汇报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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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今年安全度汛,切实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城市防汛防涝工作,市建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汛前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和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年安全度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政策指导

一是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今年汛期预计雨水偏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建设厅等相继发文对今年防汛工作进行部署,市建委及时对城市防汛工作进行传达贯彻,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防汛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人。4月24日,市建委以城市防汛防台分指挥部的名义,专门召集分指挥部成员单位,传达学习省、市防汛防涝视频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城市防汛防台工作,全面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二是制定出台指导性文件。市建委结合市区实际,认真分析,制订出台了《嘉兴市建设系统“五水共治”工作实施方案》,在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抓节水等方面明确了到20xx年的目标任务,并在制度上确立了组织保障、做好规划保障、项目落实保障、资金投入保障、监督考核保障,保证目标任务能够得以落实。

三是编制防涝综合规划。去年,市建委排摸城市排水系统现状、确定城市雨水分区和排水排涝标准,编制完成了《嘉兴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于20xx年2月经市府批准实施。该规划借助了数学模型,建立了嘉兴中心城区的排水管网二维模型,科学评估了30年一遇24小时长历时降雨条件下内涝风险情况,明确了中心城区的排水防涝标准为30年一遇、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的规划体系,同时将低影响开发实施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划。

二、做好汛前检查,强化隐患治理

一是做好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排查工作。20xx年底,我们对同乐路、建国路等市区9条老旧道路进行了管道cctv(闭路电视检测系统)检测,真实、全面的了解管道内部沉积、结垢、破裂、变形等功能性和结构性缺陷,今年已对管道堵塞、破损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上半年,完成排水管网清淤5.9公里,新建排水管网55.7公里,提标改造管网50.1公里,雨污分流改造57.1公里。同时,对市区8处雨水排水泵站进行了检查,对设备进行了修复确保了正常运转,计划对泵站进行升级改造。

二是做好井盖安全、易涝点的排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井盖进行了更新改造,增设了4000只井盖防坠落保护装置和防盗保护装置,确保井盖设施安全运行。去年对57处,今年上半年对4处积水点进行了改造,按照“一点一方案”的原则,全面完成了易涝点的排查整治。截止5月底,完成进度50.6%;完成进度50.1%;完成进度63.4%;完

三是做好危旧房屋的安全排查工作。部署全市老旧楼房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城镇危险住宅房屋治理改造三年行动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实施市区危旧直管公房排危工作,切实保障危旧住房安全。

三、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低影响开发

20xx年我市成为首批海绵城市示点城市,计划在未来三年时间内,重点位于嘉兴城市核心区内的18.44平方公里范围内,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的技术标准、政策制度、规划管控体系,同时在各县(市)区推广和应用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争取到20xx年前,在流域防洪能力和中心城市的大包围防洪能力确保达到100年一遇的前提下,将城市建成“管标降雨排水畅、涝标降雨不成涝、超标降雨正常转”的排水防涝目标,同时,在控制面源污染方面,实现从源头、中途、末端、水系四位一体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四、修订完善预案,落实应急保障

一是积极制定修编各类防汛应急预案。今年再行修改《嘉兴市国有公房抗台防汛应急预案》、《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建筑工程防汛抗台应急预案》,《嘉兴市园林市政设施灾害性天气应急抢险预案》,对应急预案内容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对相关责任进一步明确。同时对相关预案进行了演练并确得较好成效。

二是落实人员和物资准备。加强抢修抢险应急队伍建设,组建了园林、市政、建筑工程、危旧房四支专业抢险队伍。准备了挖掘机、抽水设备、沙袋等各类防汛物资,今年,我们专门配备了一台排水量最大可达1000立方米/小时的大型应急抢险移动泵车(配有发电系统、水泵系统、控制系统、照明系统及附件等功能组成),大大增强了我市紧急抢险排水能力。同时,对于易发生短时汇水量突增的下穿式立交、地下空间、在建工地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逐一制订和落实排涝方案及抢险措施。

三是加强汛期值班值守。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在汛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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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600字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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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发展成果,建设幸福清远,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是市委、市政府为市民谋福利、为清远谋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分力、增一分光。在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责任感,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要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关爱自然的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人人争当志愿者,人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贡献。

二、当好示范员,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见于细节,我们要带头不乱丢垃圾、不乱写乱画、不随地吐痰、不私搭乱建,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公共环境;带头遵守公共道德,主动排队,礼让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花草树木,共建一个和谐温馨的公共空间;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乱停车,人车各行其道,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带头邻里互助、友善待人,窗口单位规范服务、兑现承诺,建立和谐的公共关系。我们要从我做起,从本职做起,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自觉摒弃不文明习惯、抵制不文明陋习,争做城市文明使者。

三、全民齐参与,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各级党政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率先垂范;街道、社区要引导广大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学校要大力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树立现代文明意识观念;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都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去。

创文明城、做文明人、办文明事,我们义不容辞。创建文明城市是我们每一位清远市民的责任,创建文明城市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自觉参与,我们呼吁全体市民朋友行动起来,为清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尽一分力!

清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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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500字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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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文明城市是一张最直观的城市名片,代表着城市的发展水平和综合影响力。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是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作为怀远人民,我们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

一、争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需要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用实际行动为城市文明创建增光添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创城活动,从自身做起,做文明市民,为我县创城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争做文明理念的“倡导者”。不学礼,无以立。市民文明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我们要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革除陋习,文明礼让,遵守社会公德,大力弘扬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共同的价值引领,切实践行《蚌埠市公共文明行为八条》,将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软实力”。

三、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城市大家创,文明成果大家享。我们要踊跃参加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提升自我,自觉参与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志愿劝导等文明实践活动,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穿睡衣和拖鞋上街、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画,共同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环境秩序。以我们的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助力创城工作开展。

“文明怀远 你我同行”。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团结一心,共同创城。用你我的热情和汗水,为我县的创城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怀远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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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卫生的建议书整合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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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高三同学:

高考在即,我们即将结束美好的高中生活,带着母校的祝福和师友的希冀,踏上人生新的征程。我们在学生公寓生活了三年,与室友、与生活老师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时光易逝,如今我们要挥手告别,纵有几多留恋和万千不舍,终将成为我们心底不可抹去的美好回忆。为此,在毕业离校前夕,我们向高三全体住宿生发出如下倡议:

1、珍惜和室友相处的最后的时光,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2、按时作息,保持宿舍的安静,不大声喧哗;

3、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损坏学校财产;

4、把宿舍打扫干净再离开,为学弟学妹们树立文明风范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站好最后一班岗,争做文明离校的标兵,为高中生活画上圆满的句号!让我们带着青春的梦想,共同奔向美好的未来!

倡议人:_X

时间: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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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厦门学习考察城市建设规划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2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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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学习考察城市建设规划的考察报告

8月1日至8月3日,在县长、县城六大片区建设总指挥的带领下,总指挥部办公室、各片区正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和开发公司经理一行28人实地参观考察了厦门市火炬高科技产业园、五缘湾、杏林湾片区,听取了厦门市火炬高科技产业园翔安指挥部、厦门市规划局、五缘湾运营公司、杏林湾建设指挥部的相关介绍。现将

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厦门城市规划的经验

1.先谋后动。传统的城市规划内容只注重空间布局,往往不考虑城市运营、资金平衡和项目的收益,发展建设被动地服从规划的要求,既影响项目的品质,也影响规划的实施。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厦门市规划局一改以往就规划而规划的模式,按照“先策划后规划”的理念,在规划编制前聘请策划公司对

片区的战略定位、产业安排、功能布局、亮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资金平衡估算等进行论证研究,并供领导决策参考,确定后再聘请规划设计单位将策划成果转化为规划成果,以规划的语言落实行动的项目,从而大大增强了规划的可操作性。如五缘湾片区即是先聘请国内知名的咨询机构王志纲工作室和英国阿特金斯顾问公司联合策划后再行规划。

2.滚动规划。规划的首要任务是促使规划项目落地。针对规划编制周期长、费用高、运营操作部分不明确等问题,厦门市规划局按照“积极配合项目、重点结合控规、分阶段制定规划”的思路,首先将建设项目的重要公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在第一阶段完成,以迅速应对开发主体,保障项目落地。同时不断跟踪服务,优化细化道路、市政管线、土地招拍挂等技术指标,相对稳定后形成第二阶段成果,以指导各类土地的运营和片区配套的实施。紧接着编制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等内容,汇集成最后的控规成果。

3.明确定位。准确的定位是片区发展的“灵魂”。厦门各个片区均根据各自的区位、交通、资源特点进行明确的定位,既功能互补,又各具特色。如五缘湾片区位于厦门岛的东北部,高崎国际机场与会展中心之间,通过厦门大桥、东通道、五缘湾大桥与岛内紧密相接,且拥有8km长临湾滨水带,区位、交通、资源优势突出。五缘湾片区定位为“活力生态港、财智精英城”,功能以商务办公、生态居住、休闲度假为主,是集商业服务、高端养生理疗、旅游休闲、文化娱乐、高新技术研发为一体的复合型新城区。围绕定位,五缘湾相继推出了高星级酒店、餐饮休闲街、商业娱乐中心、温泉度假村、湿地公园、帆船港、飞地营运中心等一系列重点项目,为片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功能混合。厦门市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心两环,一主四辅八片”,每个片区既自成体系,又相互联系融合,生产、生活等设施一应俱全,配套完善。片区内各项目也按照功能适当混合的理念进行空间布局。如火炬高科技产业园区规划总面积4.83km2,,由0.7 km2,火炬同集园和4.13 km2的火炬(翔安)产业区组成,首期主要建设130万m2的通用厂房和20万m2的生活配套区,生活配套区内文教体卫商住等功能齐全,完全可自我满足生活、学习、文化休闲等各种需求,避免了钟摆式交通和通勤压力。

5.平衡规划。厦门首倡“就地平衡、积极平衡、紧张平衡和综合平衡”四大平衡规划理念,其核心是“谋资金”,即将独立的项目与周边的开发利用相结合,通过合理规划项目,使每个项目得以实现自我平衡。比如在修建道路、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时,将周边土地的利用一并加以考虑;在规划工业园区时同时考虑生活区;在规划brt时优先考虑土地升值潜力大的地区,从而为项目资金的筹集创造条件,使城市规划从跟随城市发展的被动轮,变为推动城市发展的主动轮。

6.公交优先。倡导以公交优先的多样化交通方式,特别是大力发展有专用路权、快速便捷的brt(快速公交)系统。brt的线路、站场、乘客服务系统等均按未来提升为轻轨的要求设计,避免了重复建设,实现了城市的滚动发展。另外采取打通丁字路、断头路,多建支路、加大路网密度的办法不断舒展交通,提升城市的通达能力。

7.以人为本。厦门城市规划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民生工程和民众的需求始终作为规划工作的重心和圆点,致力于提升市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指数。如厦门为满足市民不断增长的文化休闲需求,兴建了文化艺术中心、音乐厅、书法家广场、环岛木栈道、体育馆、运动馆、奥网中心等一大批高水准的文化休闲设施,提升了城市的品位。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大规模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形成了分层次、多样化的梯次住房供给保障体系,降低了入城门槛,为高速城市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8.环境优先。本着发展与保护并重、经济与环境双赢的理念,厦门按照“保护山水、紧凑发展”的模式,组团式推进各片区建设,实施了“蓝天、碧水、绿色、宁静、 洁净”五大工程。在开发项目落地前,先行打造绿色生态项目,营造优美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如杏林湾片区充分利用其拥有世界最大水上园博园和珍稀海水温泉的优势,大力实施环境改造和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清淤造湖、退塘还海,推进杏林湾区岸线景观优化设计改造,使杏林湾成为独具特色的“鹭岛西湖”,吸引了华侨大学、厦门理工、武汉理工、华夏学院、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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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城市空气污染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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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城市空气污染调研报告

在上榜的中国32个城市中,成都位列第25名,污染情况较严重。

这种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来源于烟囱和汽车尾气,对人体呼吸系统危害大。目前,成都市对此已有监测,今年还增加了细颗粒物监测等项目。

成都污染程度只比北京好一点?

该报告依据各国在XX年至XX年内的报告数据,测量了全球91个国家近1100个城市空气中小于10微米的颗粒物(即可吸入颗粒物)含量,主要分析指标为此类悬浮颗粒物的重量。

昨日,天府早报记者查询了世界卫生组织官方网站。该报告显示,可吸入颗粒浓度数据全球的平均值为每立方米71微克。美国、加拿大为全球空气质量最好国家。伊朗、印度、巴基斯坦的城市和蒙古首都是全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

相比以上亚洲国家,中国状况稍好点。报告列出的国内32个省会城市或直辖市中,成都可吸入颗粒浓度为每立方米111微克,排名国内城市第25名,污染情况较严重。

此外,海口污染指数最低,兰州污染指数最高;北京每立方米121微克(第28)、上海每立方米81微克(第11)、广州则是每立方米70微克(第7)。

本土空气监测全市38个监测点

成都有无关于可吸入颗粒物的监测?对此项又是如何监测?

昨日,天府早报记者在成都市环保局网站看到,首页左侧边栏公布着成都市中心城区和周边区县每日和预报明日的空气污染指数。根据其显示,大成都范围内空气质量基本都是良,而主要污染物则基本是可吸入颗粒物。

目前,成都市共有38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均为自动监测站),其中8个国控监测点位,分别位于人民公园、草堂寺、梁家巷、沙河铺、金泉两河、三瓦窑、十里店和三道堰。成都中心城区每天的空气污染指数,就是来源于这8个点位。

今年,成都市被环境保护部列为全国26个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试点监测工作城市之一。成都对空气中污染物的监测,将从原来的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等3项,增加为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等共11项。

可吸入颗粒物pm10

pm10指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它能够渗入到肺部并可能进入血液循环,引起心脏病、肺癌、哮喘和急性下呼吸道感染。每年全球有200多万人因吸入细小微粒而死亡。汽车尾气是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来源之一。

可吸入颗粒物pm10:空气中的“隐形杀手”

成都中心城区8个监测点位

人民公园、草堂寺、梁家巷、沙河铺、金泉两河、三瓦窑、十里店、三道堰

主要来自烟囱和汽车

通常,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简称为pm10。可吸入颗粒在空气中存在时间较长,一般来自于污染源的直接排放,而其中主要来源就是汽车尾气排放和工业烟囱废气的排放;另外还包括由环境空气中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其它化合物互相作用形成的细小颗粒物。而在室内,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来源于厨房,烹调时候燃料不完全燃烧或油烟等,同时建筑材料、宠物的皮毛微粒也能造成可吸入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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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城市交通现状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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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城市交通现状调研报告

城市交通是城市品味和文明程度的直接反映,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促进我市“三年两个一流”目标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目标的顺利实现,市委办于近日就我市城市交通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城市交通发展状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按照“东联、西进、南拓、北移”的发展思路,加快城市交通建设,使我市城市交通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城市城市品位不断提升。

(一)城市道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近几年是我市历史上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最多、速度最快的时期。改造了津河路、北园路、宁阳路、宁城路,新建了环城西路、人民路、世纪大道,拆迁建设了山门南路、中溪中路,使城市主干道进一步拓宽,城市道路脉络逐步连通,城市外环道路框架初步拉开,基本形成了“八横四纵”的城市路网体系,同时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防护栏、路灯、绿色隔离带等基础设施也逐步配套,大大改善了城市道路交通条件,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挠我市城市交通的瓶颈问题。2003年,我市城市道路长度达53.2公里,面积0.872平方公里,较2001年分别增长8.8%和21% 。

(二)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较快。我市公共交通市场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从自身发展来看,我市公共交通车辆已发展到454台,其中公交车118台,出租车336台。从横向比较来看,与面积大、人口多的临安市相比,我市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分别多出70台和120台左右。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为市民出行带来了方便,尤其是公共交通车辆经过数次更新换代,提高了城市品味,已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线。

(三)城市交通整治成效显著。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市民出行需求的增加,大量农用运输车、摩托车也进入了客运市场,不仅严重破坏了我市客运市场秩序,带来了诸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安全隐患,同时也直接影响了我市城市形象。为此,今年市委、市政府对农用运输车、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农用运输车及摩托车非法载客现象基本得到了有效治理,为客运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当前我市城市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近年来我市城市交通状况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与“三年两个一流”目标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相对滞后。一是城市道路网络不完善。环城南路、环城北路建设尚未启动,城市内部路网也未彻底连通,车辆分流难以实施,各类车辆混杂无序。二是尚无大型停车场。机动车辆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公共场所随意停放,使本就不宽的道路变得更为狭窄和拥挤。三是交通基础设施落后。目前,我市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投入比例仅为0.85‰,与全国文明城市2-2.5‰的标准相差甚远。除城市中心几条主干道路外,大多数道路的机非隔离仅用交通标线区分,机动车道分行也仅用隔离墩进行分离,安全系数不高。部分交叉路口未设人行横道线、减速标志,少数交叉路口或未设信号灯,或信号灯不完善,或信号周期不科学,事故发生率相对较高。

(二)公共交通市场管理不规范。虽然我市公共交通车辆处于基本饱和状态,但由于公交线路设置不科学、公交班次间隔时间过长、公交站点不足、人流高峰期班次频率不高、夜间营运时间短等原因,造成市民乘车困难。市民平时候车时间长,人流高峰期公交紧俏,夜间公交车踪难觅,无形中降低了市民对公交的热情。另外,公交公司行业管理不够规范,司乘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突出表现在出租车行业上。部分出租车车容车貌不清洁、车内环境脏乱差,少数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三)城市交通管理人力不足。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道路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城市交通流量也日益加大。目前各类城市机动车辆已发展到25000台,过境外地车辆每天约2000台次,尤其是宁阳路平均日车流量高达8000台次。然而,我市城市交通管理队伍却相对薄弱。尤其是城关交警二中队,现有交通民警32人,其中具备执法资格的正式民警仅有4人,警力严重不足。尽管该中队近年来不断调整思路,创新管理模式,但由于受警力不足的局限,而未能彻底改变交通管理局面。

(四)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尽管近年来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所提高,但与文明城市的要求还有着一定的差距。车辆司乘人员随意停车、违章掉头、强行超车、超载超速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情况普遍存在,骑自行车穿越红灯、与机动车辆争道,行人不走人行道、横跨交通隔离栏等现象也随处可见,这些问题已成为我市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此外,部分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服从,极少数机关团体及企事单位干部、职工不仅不带头遵守交通规则,而且经常性地出现违章行为,给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三、关于我市城市交通建设的几点建议与思考

当前,我市城市交通建设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但要达到“三年两个一流”和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的要求,仍需做大量细致的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公共交通。国内外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基本前提之一。建议市委、市政府确立“城市公交优先”原则,将公共交通发展成为市民最理想的交通工具,同时在全市倡导优先选择公交,礼让公交的良好风尚。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公共交通。一是要提高公交营运质量。根据城市居民区的布局和人流聚集情况,优化调整和适当延长公交线路,加大公交线网密度,增加和改造公交停泊站点,缩短公交班次间隔时间,延长公交夜间营运时间,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的乘车需要。二是要提高公交车辆质量。逐步将现有公交车更新为现代、舒适、环保型的“大公交”,时刻保持车容车貌清洁、美观,加大载客容量,提高城市品味。三是要提高公交行业管理质量。公交公司要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司乘人员的驾龄等多方面资质严格把关,加强岗前、岗中培训,实行规范化服务。此外,要继续加大对农用运输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的整治力度,为公共交通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滞后是制约城市交通的重要因素。一是要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按照“外抓大联网,内抓大配套”的总体思路,尽快启动环城南路、环城北路的规划建设,加快城市内部路网连通的后续建设,并对各类车辆进行科学合理分流,缓减城市交通压力,提升城市形象。二是强化交通配套功能。将建设大型停车场纳入城市发展的长期规划,先期在旧城区增设临时停车泊位,解决日益增长的城市停车需求。将长途汽车站迁至城市外环地带,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同时,注意实现与公共交通的对接。三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在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状况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建设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拆改、更新和增设,切实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确保交通安全。

(三)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教育管理水平。实现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有序,关键在于教育和管理。首先,要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和改革交通管理方法和勤务模式,加强对重点复杂路段交通的疏导、控制和整治,严格纠正和处罚各类违章行为,尤其要加强交通高峰期重点路口的控制,确保交通安全通畅有序。要实行大型公共建筑交通影响评价制度,防止乱投乱建,破坏城市交通环境。其次,要加强道路交通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交通宣传工作,让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人车事进行爆光,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劝诫教育,增强交通宣传教育的效果。第三,要加强交通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对上争取力度,适当增加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的人员编制,尤其是要增加城关交警二中队的警力,为维护城市交通秩序提供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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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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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调研报告

党的xx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总理指出:“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努力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切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已成为全国各地的普遍共识。在时间和操作层面如何推进,在地方(区域)依法治理中如何实现,尤其是地方“法治城市”如何创建,是当前我国地方法治建设中共同面临的首要任务。我局承担着党委依法治市办公室职责,应积极行动起来,对标一流,把建设“法治太原”作为当前工作的有力抓手,全面开创依法治市工作的新局面。

一、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

通过实地调研、函、电沟通等方式,我们对部分省会城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杭州、成都、重庆、武汉的“法治城市”创建情况

3月7日-3月15日,我们对杭州、成都、重庆、武汉四地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采取座谈交流经验、查看实证材料、参观先进典型等方式进行。

四地市普遍认识到,“法治城市”建设是一项涉及到“点多、线长、面宽、体大”的系统工程,必须设立一个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具体的机构来推进。杭州、成都、重庆、武汉四地均设立了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名称上略有差别,其中成都、重庆、杭州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武汉为“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成都、重庆、武汉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杭州市分为“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建设法治杭州领导小组”,其中“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设在杭州司法局,“建设法治杭州领导小组”在杭州市委办公厅专设的法治处。

四地市相继出台了“法治城市”建设方面的一系列文件。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争创浙江省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细则》;杭州余杭区出台了《“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成都市出台了《2019年成都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重庆市出台了《关于对申报评选重庆市“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先进区县开展自查评分的通知》;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法治区、法治单位创建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武汉市法治区创建考评标准(试行)》《武汉市法治单位创建考评标准(试行)》。

杭州市制定的《杭州市争创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细则》,考核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未纳入考核。考评细则内容包括考评和民意调查两大部分,考评指标分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制教育、基层民主5大类21项100条。杭州市的考评工作是在浙江省“开展创建法治市、县(市、区)创建活动”前提下开展的。主政浙江时期,提出“法治浙江”建设目标。2019年,以浙江省委相关文件的精神为指导。杭州市委为推动此项工作,在市委办公厅增设法治处,市属各区(市、县)委也有相应机构设置(余杭区除外)。杭州市委法治处年底对全市各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杭州市的最大亮点,是将法治市县的创建活动提高到了市委中心工作的重要地位,在具体的考评指标中引进了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

2019年,杭州市余杭区(是杭州市唯一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的),根据《“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对本区法治状况进行评分,公布了中国内地第一个法治指数“71.6分”,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该评估体系由一个“法治指数”、四个“评估层面”、九张“调查问卷”组成,将余杭区提出的九大法治建设总体目标进行分解量化。针对区本级、区级机关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四个层面开发了四套法治建设量化考评方案,采用目标绩效的加减分制。同时设计党风廉政建设、政府行政工作、司法工作、权利救济、社会法治意识程度、市场秩序规范性、监督工作、民主政治参与、安全感和满意度九方面的调查问卷,并将该部分民意调查得分按一定比例纳入最后“法治指数”计算。尤为重要的是,余杭区成立专门考核组,考核评估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并根据综合得分对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进行排序通报。对被扣分单位,余杭区依法治区办受区委委托,分别约见扣分部门主要领导,面述法治指数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并且要求问题部门3天之内回复,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同时,余杭区的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涵盖述职述廉述法三项内容。这些举措使得法治指数不只是对现存法治状态的简单量化评估,更成为各单位发现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成为推进法治余杭建设,提升整体法治理念的抓手。余杭制定的这套评估方法,法治以量化形式考评,因其所具有的开创性,对全国各地都有借鉴的价值。杭州市余杭区也因其法治建设的创新地方实践,连续四次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法治发展年度报告》的“地方法治建设经验”引用。

成都市制定的《2019年成都市法治县(市、区)创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考核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未纳入考核。考核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指标、特色指标、行业评价指标、绩效指标四大部分,其中,基础指标分为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社会安全秩序、经济法治建设、法律服务质量、法制宣传教育、基层民主法治、法治监督效能等9大类70项268条;特色指标特指年度1项最突出的工作成果;行业评价指标指市级牵头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法治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绩效指标包括荣誉称号、经验推广、宣传报道、整体评价等4大类5项11条。成都市政府目督办将创建法治城市工作纳入区(市、县)目标绩效考评体系下达全市,市人大、市政协领导每年都分别率队,对创建活动进行调研和视察。

成都市的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主要体现了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高规格的启动仪式,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及省市主要领导出席启动仪式。二是市委2019年1号文件印发“六五”普法规划,政府9号文件印发创建全国法制城市的意见,体现对法治建设的充分重视。三是突出群众制定,构建开放型测评体系。成都市为保障法治创建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的群众参与性,召开了1000余场群众座谈会,与23000多名群众面对面征求意见。四是在安排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外,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单独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重庆、武汉市级层面的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基本上是对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贯彻实施,缺乏亮点。

(二)全国其他城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情况

为对全国的地方法治创建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我们向全国省会城市及重要城市采取发函发文、电话交流等方式进行了调研。截止目前,共收到13个城市的回函或回复。这13个城市分别是上海、南京、福州、沈阳、兰州、石家庄、合肥、郑州、海口、呼和浩特、贵阳、长沙、昆明。这13个城市,均设立了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名称上也基本分为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和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两类,或两块牌子同挂。合肥、郑州、武汉、石家庄、长沙、上海、福州、沈阳、兰州、贵阳、呼和浩特领导组办公室均设在司法局。南京市设在市委政法委,海口市设在市人大常委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海市,上海1999年设立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2019年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改为政治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厅,2019年重新改设为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改设在司法局。

13个城市对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基本都有安排、部署和考核。上海出台了《法治城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合肥出台了《“法治合肥”创建工作实施细则》、《“法治合肥”任务分解表》,南京市出台了《法治城区创建评估指标体系》、福州市出台了《福州市法治建设考核测评指标体系》、昆明出台了《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长沙市出台了《关于成立法治长沙建设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分支机构的通知》等。

昆明市历经3年创建出的《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较为科学系统,该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模块,13个二级指标,33个三级指标构成。它提供了三种不同使用方式,通过对3个一级模块的不同方法运用,服从于不同的评价目的,具体运用方式见下表:

昆明在指标体系构架过程中,成立了《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组,课题组由法治昆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治办、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社法委等部门及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财经大学、昆明理工大学部分法学专家共20人组成。课题组组长由昆明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其体系构建吸收借鉴了香港、杭州市余杭区、南京市等地的指标体系创设经验,历经了收集候选指标,征集社会意见,召开论证会等阶段,最终形成“法治昆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于2019年4月24日首次发布了“昆明法治指数”,成为全国第一个把法治测评委托给第三方评估,并公布测评结果的省会城市。

长沙市为推动法治长沙建设,确定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等六项专项工作,成立了六个专项工作协调指导分支机构。通过分支机构推动法治长沙建设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基本评价

多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通过中央引导下的强力推动,已取得了可喜的变化。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呈现出推进地方法治建设的“快马加鞭”新景象。许多领导几乎都将法治建设作为本地区的“一把手工程”,纳入到重点工作中。一些地方先后提出了诸如“法治浙江”(主政浙江时提出)、“法治湖南”(周强主政湖南时提出)、“法治昆明”(主政昆明时提出)等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尤其是部分城市、县区在法治城市创建中为了力争“全国首创”进行了有效探索与尝试。杭州市余杭区公布了中国内地第一个法治指数;南京连续几年推出“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的民心工程;昆明把法治测评委托给第三方评估,并公布测评结果;成都市构建对全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深圳制定45项举措推动深圳社会主义法治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苏州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等等。可以说,地方法治(城市)建设将在全国掀起新一轮热潮,法治(城市)建设将被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地方发展的综合考核中。地方法治(城市)建设将成为地方党委、政府又一个积极追逐的 “先导区”。

三、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的基本经验

对各地法治建设的调研,是我们了解外部社会法治进程的重要途径,通过对各地法治城市建设的分析对比,我们总结出以下可以借鉴的经验:

(一)党委重视程度越高,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影响。我国的法治建设是在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的历史背景下展开的,历史上缺少民主法治传统,因此法治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凭借领导人的作用来推进和实现,地方法治建设更是如此。地方领导人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权威问题、规划问题、组织协调问题、经费问题、编制问题等等问题,都容易得到解决。地方领导人重视程度越高的,越能取得不俗成绩,在全国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中越能获得良好评价。

(二)办公室职能发挥主动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实效。杭州余杭、成都、昆明的法治建设机构依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模式设立,南京的法治建设机构依照“党委主导,人大监督,政府配合,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办公室设在政法委”的模式设立。在实际运行中,将办公室设在党委的,权威性更高,将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机构的,执行性更好。无论是哪种模式设立,办公室发挥职能越好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实效,越能推动法治建设步伐。

(三)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力度。从对各地的材料分析中,我们看到各地普遍制定了城市的法治建设的总体规划。然而,引起全国关注和有力推动法治建设的是那些制定了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城市。这些指标体系的创建,对法治运行的发展进程进行了具体的描述和呈现,对法律制度的公正性和社会适用效果进行了客观评价,不同层次展现了城市法治化发展的现实状态,是当代法治改革的一个尝试和突破。

(四)指标体系制定科学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越有效力。良好的法制建设指标体系,呈现出准备充分、调研充足、论证严密、社会参与度广泛的特点。各地普遍设立专门课题组。吸收社会各界,尤其是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参与,经过严谨的调研论证,发动广泛的群众参与。昆明市更是以政府立项,专项招标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实践证明,前期准备工作越充分的,正式实施后,统计数据越真实,推行阻力越小,社会效果越佳。

(五)人员经费保障充分的,法治建设工作越有动力。先进地区法治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人员充足,比如,成都市16人,昆明市10人,武汉市16人,杭州市11人(依法治市办公室7人、市委法治处4人)。先进地区法治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经费保障充足,具体情况见下表:

*部分城市和地区法治经费情况一览表

(昆明市的经费包括为构建指标体系,政府招投标专项经费30万,和后期测评经费20万)

*部分城市和地区人均法治经费一览表

四、全国地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一些其他做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我们调研的所有城市中,各城市法治创建中创新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一)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杭州市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全市六个城区497个社区全部配备社区律师。社区律师每周定期到社区服务半天,政府每年向社区律师补贴6000元。法律服务覆盖社区,大大缓解了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引导大量的民间纠纷、上访案件进入法治轨道。《法制日报》等国家媒体给予相应报道。

(二)大规模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成都启动了“人人讲法共建和谐”的“法治大讲堂”活动,全市组建了37支1000余人的普法讲师团、1544名驻村(社区)律师队伍、4600多名村(社区)法治宣讲员队伍和492个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开展各类法治宣讲活动8000多场次,组织各类巡演2500多场次,印发各类法治读本近百万册。大大拓展了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受到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的表扬。

(三)成立法制宣传协会。武汉市成立社会广泛参与的法制宣传协会,吸引高校、民企、传媒、教育等广泛行业参加协会。全国成立法制宣传协会仅有四川和武汉。但真正有效运转的仅武汉一家。协会的成立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法制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的促进了法制宣传的纵深开展。

五、“法治太原”创建的基本建议

指出,要“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这是在贯彻落实xx大精神的新形势下,对深化改革开放,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的新要求。太原市被山西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推荐申报为“2019—2019年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在法治建设的地方实践中,应该在《关于加快“法治太原”建设的意见》、《2019—2019年“法治太原”建设实施纲要》等纲领性文件的指导下,在吸收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法治城市的建设有更大的作为。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深认识。“法治太原”建设是凝聚各方改革共识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太原综改试验区整体推进、深度发展的法治保障工程。党委政府尤其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法治太原”建设工作,把“法治太原”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这项工作同太原城市建设的中心工作以及城市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同党委和政府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同全体市民的利益诉求和精神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在法治建设方面开创吸引全国目光的新局面。

(二)加强组织。“法治太原”建设是一项法治系统工程,必须与本市的依法执政、民主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等工作统筹进行。客观上,必须有一个具有一定权威性的组织机构来组织推进。目前,我市主要领导在依法治市领导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具体的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则主要由依法治市办来组织推动。应加强依法治市办的组织机构建设,在“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组织推动,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下,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法治太原”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加紧实施。“法治太原”建设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和发展机遇,应加紧制定科学合理、重点突出、简便易行、切实管用的“法治太原”建设指标体系。应尽快成立以专家、学者、法治实践者为主体的课题组,经费上实行专项列支,以“项目”推动和引领“法治城市”建设的指标考评体系的搭建,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定任务,列出时间表,画出路线图,提出推进方案。要赋予“法治太原”建设指标体系一定的拘束力和强制性,加大奖惩力度,切实保证相关指标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推动落实。

(四)加快步伐。“法治太原”建设是展示城市形象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全国部分地市已经先行一步,通过法治建设塑造了良好的城市形象。但从各地出台的指标体系来看,虽各有特色,却也存在一些不足:昆明注重评价,指标体系未能与全市综合考核结合;成都注重考核,指标体系仅仅覆盖区县,未将市直部门纳入;余杭仅在区级层面展开,未能在杭州全市推广。“法治太原”指标体系若能在克服上述不足基础上,尽快形成《法治太原指标考评体系》,并予以加紧推进,明确实施起始时间,积极有为地务实工作,定能使我市的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国傲立潮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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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5关于城市农民工收入情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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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关于城市农民工收入情况调查报告

一、调查时间:20xx年x月。

二、调查方式:采访调查

三、调查对象:城市农民工

为了解*市农民工就业状况、工资收入情况、工资被拖欠情况、下一步的就业打算以及希望政府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日前,徐州民调中心与徐州调查队联合开展了农民工就业、收入情况等快速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56.2%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感到满意,77.1%的农民工每月能按时领取工资,农民工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和“子女教育”;50.4%的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工作“基本符合”期望,60.0%的农民工将“继续外出打工”,15.4%选择“在家创业”。

年龄在18至50岁间

半成以上为高中或以上

据市民调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快速调查,调查对象为全市五县(市)及铜山、贾汪两区在本地企业和尚未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共计240人。被访农民工年龄集中在18-50岁之间。

240位被访农民工中,18-x0岁占x8.x%,x1-50岁占48.x%。男性占85.0%,女性占15.0%。半数以上的农民工学历为高中、中专。52.5%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为高中、中专,2x.x%为初中,.x%为大专及以上学历,10.9%为小学及以下。

多数以短期零工为主

长三角为首选打工地

调查显示,被调查民工以短期零工为主。57.1%的被访农民工为“短期零工”,x0.0%为“长期合同工”,10.0%为“自主经营”,另有2.9%目前“失业”。在所从事的工种上以技术工人为主。6x.9%的农民工从事包括建筑工、木瓦工、泥水工、电工、修理工、缝纫工、厨师、驾驶员等在内的简单技术工种,15.9%为工厂工人,.x%为各类服务人员,另有6.9%为管理人员和办事员。

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为首选打工地。40.4%的农民工选择长三角地区为打工地,x5.4%选择徐州本地作为自己的打工地,11.7%选择中西部地区,选择珠三角地区、京津地区等地的比例均不高于x.0%。

收入多集中在1至5万

拖欠工资现象依然存在

调查显示,农民工年收入大多集中在1-5万元。50.8%的农民工年收入为1-x万元;24.6%为x-5万元;1万元以下占15.4%,其中不足5000元的农民工比例为2.9%;9.2%的农民工年收入超过5万元,其中7.5%为5-8万元,1.7%在8万元以上。

调查显示,农民工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销”。79.6%的农民工收入用于“日常生活开销”,x9.2%用于“子女教育”,25.0%用于“人情往来”,17.1%用于“房租”,12.5%用于“赡养老人”,7.5%用于“医疗保健”,6.x%用于“储蓄”,2.9%用于“娱乐支出”,仅有0.8%分别用于“技能培训”和“投资”,x.8%用于其他方面。

调查中,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仍然存在。77.1%的农民工每月能按时领取工资,有22.9%的农民工工资会被拖欠,其中6.x%的农民工表示“经常被拖欠工资,严重影响了平时生活”。

希望能有节假日休息

创业时能有政策支持

在对20xx年的外出打工的期盼中,调查显示,选择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督促老板及时发工资,按月结”、“也能有节假日,能休息,能签订劳动合同,希望有养老保障”、能“办理五险一金”。

调查显示,选择在家创业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特别是在贷款方面提供方便”,同时能在“政策上给予支持”。选择在家种地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帮忙讨回以前被拖欠的工资”,同时希望“医疗保险报销多一点”、“孩子上学不能乱收费,管理好肥料农药价格、质量”等。

范文二

为了解xx县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状况,国家统计局铜鼓调查队于近期开展了“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状况”专题调研,在全县随机抽取10户低收入家庭(城镇4户,农村6户)进行入户调查,通过进村(居)委会了解、整体观察、与居民面对面座谈交流等方式,剖析低收入居民家庭收支、生活状况,了解他们当前的实际困难、获得政府救助以及有何诉求等情况,旨在如实反映低收入居民的实际情况,呼吁政府及社会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体,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扶持救助水平,提出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的对策建议。

一、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

1.人口和劳动力情况。被调查的10户样本户主平均年龄52.5岁,最大的75岁,最小38岁;总人口39人,户均3.9人,60岁以上人口9人,在校学生12人;劳动年龄内人口16人,其中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人,临时或无固定就业人口12人,户均仅1.2人。

2.居住情况。10 户样本户户均住房面积97.2平方米,人均24.9平方米,其中城镇户均61.5平方米,农村户均121平方米,;从房屋来源看,自有住房8户(其中1户为兄弟赠送),租赁、安置公房各1户;从建筑年代看,上世纪70年代以前建筑的老房屋4户,80—90年代建筑的5户,近年建筑的1户;从结构看,土坯房 3户,砖瓦结构4户,砖混结构3户。

3.经营土地情况。4户城镇居民无承包耕地和山地面积;6户农村居民承包耕地25亩,户均4.17亩,实际经营耕地的只有3户共13亩,其他因无劳动力转包他人耕作;6户经营山地81亩,户均13.5亩。

二、家庭贫困原因分析

总的来说,低收入家庭困难因素主要是因病或伤残以及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下岗失业或无稳定就业,导致无收入来源,此外就是因病因突发事故致贫。从 10户样本户情况分析,因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人,其中2人是户主;因意外事故受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人,其中5人为户主;家庭人口中患有重大疾病的3人,年老且无子女赡养的老年户1户2人。

城镇低收入居民中,由企业改制下岗职工6人,下岗职工年龄都在50岁左右,再就业比较困难,基本都是从事临时性的务工,有的因工伤或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残,不能从事重的体力劳动,无固定就业,报酬水平都偏低,支出压力大,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显得十分困难。

农村低收入家庭中,主要致贫因素有,一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突发事件导致病残而丧失劳动能力,失去了家庭经营或务工的主力而致贫,二是家庭人口患重大疾病,长期负担高昂的费用而致贫,三是年迈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子女赡养的老人,此外也存在有发生灾害性事故致贫的情况。

三、家庭经营和收支情况

1.家庭经营情况。城镇低收入家庭没有承包耕地、山地,也未从事任何的二三产业经营,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则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务工,一种是受雇于个体户,获取每月800—1000元不等的报酬,另一种是自由择业,在自发劳务市场从事劳务性服务,如三轮车、建筑小工、临时雇工等,获得不固定的劳务报酬,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没有经营非农产业,或多或少有些农业经营,低收入家庭由于缺少劳动力,即使有承包耕地也无法耕种,也仅有一部分是自家经营,但主要还是靠雇工,投入高,收益就小,其他农户则进行转包,收取每亩100斤稻谷的租金;山地面积资源不足,经营效益低;农村家庭都自行生产一些蔬菜,或饲养少量的家禽,以满足生活需要,以此来减轻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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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品房买卖购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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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 ,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属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 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共________(套)(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 ,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面积(暂定价)为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为(____币)________元。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3.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五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产交付时,________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不包括±_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包括±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个月内按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 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____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 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

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作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___公证(指外销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天,由甲方向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页,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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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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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建设崇德向上、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向萍乡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200万萍城儿女的不懈追求,更是每位市民朋友的共同责任。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筑就文明城市。20xx年,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首战告捷,全市上下信心倍增;20xx年大战在即,大家更要乘胜追击。在此,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争当文明风尚的传播者。价值追求引领文明风尚,文明风尚涵养城市精神。让我们传播文明理念,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循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涵养个人品德,身体力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自觉遵守市民公约,抵制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有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遵纪守法、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礼让宽容,向道德模范学习,与身边好人同行,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争当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

二、争当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举手投足,事关萍乡形象;点点滴滴,折射文明素养。萍实之乡,礼仪之邦,工运摇篮,小城大爱。让我们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维护萍乡形象,自觉做到:文明在仪表,做到衣冠正、形态端,守秩序、行礼仪;文明在口中,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大声喧哗;文明在手上,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不乱贴乱画,不损毁公物,不打架斗殴;文明在脚下,不乱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踩踏草坪;文明在岗位,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在本职岗位奏响人生华章;文明在行动,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帮助他人,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幼儿者让座,驾车礼让斑马线,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问询,做到文明经营、文明用餐、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养宠,让文明素养成为每个萍乡人的良好生活习惯,使萍乡成为一座更有温度的城市。

三、争当文明创建的推动者。文明城市人人共创,文明成果人人共享。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应该是文明城市的创造者。只有我文明、您文明,我们的萍乡才会更文明;只有我参与、您参与,我们的萍乡才会更美丽。让我们弘扬“坚韧不拔、行动自觉、敢于胜利、无私奉献、众志成城”的创城精神,传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全力支持文明创建,积极参与共建共享,主动劝阻不文明行为,争做学校好学生、单位好员工、家庭好成员、社区好邻居、文明好市民,为文明点赞,为创城助力。

市民朋友们,萍乡因“我”而文明,创建因您而成功。您多一份热心,萍乡就增添一份温情;您多一份参与,萍乡就增添一份靓丽;您多一份奉献,萍乡就增添一份底蕴。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做文明人,创文明城。让我们携起手来,从当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让文明的种子撒遍萍城每个角落,用文明的力量共建和谐宜居幸福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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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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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离不开文明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交通陋习,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广大员工的文明交通水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争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共同创造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

一、行人请按信号灯通行,过街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要跨越隔离设施,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走。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要遵章守法,坚决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驾驶人杜绝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不驾驶无牌、遮挡、污损号牌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未年检车辆和环保不达标车辆;不驾驶限行车辆闯禁行;要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严禁行车途中接打电话,随意变更车道; 不随意停放车辆,影响交通畅通。

四、不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等候机动车;在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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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建设调研会上的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2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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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新农村建设总体思路,扎实推进了以“五三六六”为发展战略和以“六到农户”为载体的新农村建设进程。近年来,*重点开展了“五清三整治”和村屯绿化工作,培育了山河五家子、齐家双顶等60个村屯环境整治典型,美化绿化村屯道路2098公里,建设沼气池136个,基本改变了村屯“柴草乱堆、垃圾乱放”的脏乱差状况,并初步建立了村屯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先后建设“五有标准”农民夜校38个,农家大院13个,屯务理事会村级覆盖面达到了100%,农村的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功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农家大院建设、“三驾马车”村级组织管理模式和村屯环境整治等经验做法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

(二)种植业结构不断优化。近年来,*积极克服水灾旱灾带来的不利影响,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0亿斤的水平。不断扩大绿色食品种植面积,20xx年末全区绿色水稻发展到8000公顷,蔬菜面积发展到6625公顷,两瓜药材等其他经济发展到1000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3%。一是常规的经济作物减少,精优作物面积增加。截止到20xx年末,*共有3172公顷的无公害蔬菜基地通过了省市的认证,山野菜由原来的50公顷发展到120公顷。申请无公害蔬菜品种79个,“于千”牌西红柿等10个品种申请到国家商标局注册,实现了*蔬菜品牌零的突破。二是农业园区不断壮大,规模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截止到20xx年末,*农业产业园区发展到74个,面积达到9210公顷,分别比20xx年增长4倍多和8倍多,农业园区建设逐步向“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发展,带户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不断完善,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截止到20xx年末,*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40余个,其中注册登记的22个,辐射农户近万余户,进一步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四是新型种植方式得到推广,种植业产量和收入持续增长。有效改变了传统的作物种植方式,一埯多株,豆间作、施用农家化肥等新型作物种植方法得到推广,既降低了成本,又增加了效益。20xx年,*粮食产量达到了53.1万吨,高于20xx-20*年平均水平的24.6%。

(三)精品畜牧业实现健康发展。近年来,*紧紧围绕鹿特色产业发展,加快了精品畜牧业发展步伐。积极应对国际、国内鹿业市场波动的影响,先后采取政策扶持、提纯复壮、成立协会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鹿产业健康、平稳发展。20xx年,*梅花鹿发展到17万只,鹿产品经销企业发展到187户,实现交易额4.8亿元,利润近1.2亿元。先后引进长双鹿业、吉林鹿业生物制品、修正药业等鹿产品精深加工企业7个,研制开发出梅花鹿基因营养液、鹿胎精华素等鹿保健产品八大系列60余种,年产值达到8000多万元。在抓好鹿业发展的同时,加大了猪牛羊禽等禽畜发展力度,全区标准化牧业小区发展到1*个,规模养殖户发展达8200户。猪、牛实现突破性增长,分别达到47万头和29万头,保证了*及周边地区的肉品供应。同时,*加大区乡村三级防疫体系建设力度,引进并建成了全省唯一一个梅花鹿定点屠宰企业——世鹿鹿业,有效防止了梅花鹿私杀乱宰现象,切实保证了我区畜禽产品安全。

(四)林业旅游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近年来,*通过实施四大造林绿化工程,累计植树造林9279公顷,其中退耕还林5233公顷,“三北四期”造林1533公顷。长清公路绿化工程基本完工,初步打造了*联结主城区的“绿色长廊”。不断完善了防火设施建设,提高了预警和应急能力,连续20xx年实现无森林火灾的目标。按照“规划先行、突出特点、体现文化、项目拉动”的总体思路,加快了景区景点建设,促进了我区旅游提档升级。引进了吊水壶国家森林公园、*湖假日俱乐部、御龙温泉和嘉莱宝航空俱乐部等四个超亿元旅游项目,预计今年年末可全面接待游人。积极发展了“农家乐”乡村游,建成了40个农家乐示范点。目前,以核心景区为带动、以乡村休闲游为补充的景区景点建设竞相推进,旅游业发展活力日益增强,旅游发展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五)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效益不断提高。近年来,*不断加大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改善了水利基础设施现状。累计投入2500万元,重点完成了*水库灌区东营拦河闸二期工程、黑顶子水库灌区黄家拦河闸等水利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进一步巩固了农业安全生产的基础。累计投入4000万元,完成了*水库、黑顶子水库堤防除险加固工程,目前两座中型水库已经成为重要的旅游景点。累计投入2700万元,石溪河、杏树河堤防进行了综合治理,现成为城区居民休闲的重要场所,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

(六)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近年来,*从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入手,不断加大了农村转移输出力度。依托“春风工程”、“温暖工程”、“阳光工程”等专项培训活动,积极落实各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优惠政策,累计培训农民工6.85万余人次。组织开展了32场次的现场招聘会,送岗50万余个,拓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加大了就业市场开发力度,建立各类型劳务输出基地75个,增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稳定性。近年来,*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32.5万人次,实现劳务经济收入21.8亿元,成为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先后被国务院评为林业资源管理先进单位;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被省政府评为退耕还林先进单位、科技推动林业产业腾飞优胜单位;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农业经济管理、种子管理、科技推广先进单位;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先进单位。被市政府评为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畜牧工作先进单位;旅游工作优胜单位。劳务输出及就业工作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连续四年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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