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增值业务收入发展状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XX年中国移动增值业务发展迅速,增值业务收入占营运收入的比重达到31.2%,成为拉动营运收入增长的重要动力。
中国移动称,无线音乐、手机报、飞信、手机邮箱等业务的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手机游戏、手机支付、手机阅读、手机视频等业务的用户规模实现快速增长;数据流量业务快速增长,是驱动增值业务发展的重要来源。
另外,中国移动表示,正努力拓展新领域、探索新模式,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取得新进展。其旗下移动应用商场(mobilemarket)快速发展,至底,累计注册客户达3500万户,注册开发者达110万人,提供各类应用5万件,累计应用下载量1.1亿次。
中国移动还表示,他们将积极探索物联网营销模式,推出大量新应用,不断完善家庭、集团产品体系;推动与地方政府共建无线城市,城市管理、智能交通、工业控制等物联网应用快速发展。
在客服方面,中国移动称,围绕提高客户满意度,开展了各项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推出包括“业务扣费主动提醒、增值业务统一查询和退订”等服务举措,保护客户权益。
手机漫画项目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系专业从事服务业务且得到中国、电信四大运营商有关开展服务的批准及认可,在无线互联应用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2.乙方为相关产品提供_________公司,甲方拥有独特的资讯平台,在媒体宣传方面拥有丰富的数据信息及相关宣传渠道;
3.甲乙双方同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共同就开通广电集团电视互动节目增值业务进行合作。
4.双方共同承诺将无线互联技术广泛、深入应用于信息服务,最终双方形成切实可行的商务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就双方合作事宜经友好充分的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推出"手机漫画"短信/声讯服务:甲方提供短信网络或声讯平台及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负责在深圳广播_____电视集团所属频道或频率上进行宣传推广,并保证相关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乙方提供信息内容,并保证下行通道的顺畅。甲乙双方合作短信的具体事宜、地址码、上行业务代码、费率及所产生的利益分成比例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本协议附件形式补充,以后开通的新业务必须以附件的形式签订,并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双方在此基础上逐渐开拓其它的增值业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处理与移动运营商的相关合作洽谈、沟通、联络等工作。
2.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应短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3.甲方有义务保证自身短信系统的正常运转。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法律和运营商的有关规定修改有关内容。
5.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各项语音文件和内容要进行严格保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及时。因乙方信息错误而产生的纠纷、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理。
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不侵犯第三人的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不侵犯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泄露_____或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对于违反这一保证所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其用户所提供的信息,不得有以下内容:
(1)_____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_____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危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破坏_____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_____和愚昧_____的;
(6)_____,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发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_____或者_____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市场策划、推广、媒体宣传等。乙方承诺提供的各类对外宣传的资料符合国家广告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别是乙方提供的漫画必须拥有版权或版权授权,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或侵权等由乙方负责,如果因侵权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5、乙方在合作期间如与甲方增加任何项目的合作,则双方以本协议为准则,以本协议附件形式体现。
三、运行系统内容的修改:
在遵循市场为导向的基础上,根据用户、市场的需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对短信系统内容及功能进行更改或调整。
四.甲乙双方项目合作利益分成比例及结算方式:
(一)双方合作项目所产生的实际收益分成及计算方式:
1.短信彩信合作业务利益的分成比例:甲乙双方同意按7:3比
例进行分成:即甲方享有?70?%;乙方享有?30?%。收益计算方式:
(1)移动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移动代收手续费15%-短信通道费0.08元/条-营业税附加5.5%。
(2)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包月坏帐8%-短信通道费(0.05元/条)-代收手续费(按实际结算为准)-营业税附加5.5%。
(3)小灵通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代收手续费15%-短信通道费0.05元/条-营业税附加5.5%。
(4)彩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移动代收手续费15%-彩信通道费(按移动实际结算为准)-营业税附加5.5%。
2.移动声讯合作业务收益的分成比例为:按?3:7?比例进行分成:即甲方占?30?%;乙方占?70?%。收益计算方式为:
(1)12590移动声讯实际收入=有效话费_________回收率-移动代收手续费15%-营业税附加5.5%。
(2)12586移动声讯实际收入=有效话费_________回收率-移动代收手续费30%-营业税附加5.5%。
(3)移动声讯实际收入=有效话费_________8%包坏帐-联通代收手续费35%-营业税附加5.5%。
(二)结算方式:支票/转帐(乙方指定帐户见附件1)
(三)结算周期为按?月?(月/季)结算。每月结算时间为产生计费收入的第二个月30日前。
(四)计费周期:
1.移动短信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2.移动彩信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3.联通短信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4.小灵通计费周期为:上月21日0时至本月20日24时;
5.移动12590音信互动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6.移动12586娱音在线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7.XX10159丽音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五)在甲方收到运营商项目代收款7天内,将《收入明细分成表》传真给乙方,经乙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得分成收益按照乙方指定结算方式付给乙方,甲方所得收益由甲方自行纳税。
五、商业秘密:
(一)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_____、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如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此规定,则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和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然负有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六、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因运营商(指、移动、网通、电信)方面的服务网络建设实施、维护、运营等所引起的服务问题;运营商政策改变。
2.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二)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后由双方协商相应解决方案。
七、违约责任:
(一)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造成该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协议规定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二)因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违约方除应承担对方实际损失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其它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八.免责条款:
如未能出具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是不可抗力事件,则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九、协议的效力:
(一)有效期自
(二)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如遇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可就协议内容重新约定或就部分条款商议变更。
十.协议的终止条件:
1.?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均无意向继续合作;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4.?任何一方单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十一、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一)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深圳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_____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无争议部分条款内容。
(二)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二)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无效。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三)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协议附件及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甲乙双方书面确认。
(四)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通过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五)本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承继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附件:
合作双方信息登记表(略)
手机漫画项目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系专业从事移动服务业务且得到中*联通、移动、网-通、电信四大运营商有关开展移动服务的批准及认可,在无线互联应用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2.乙方为相关产品提供x公司,甲方拥有独特的资讯平台,在媒体宣传方面拥有丰富的数据信息及相关宣传渠道;
3.甲乙双方同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共同就开通广电*团电视互动节目增值业务进行合作。
4.双方共同承诺将无线互联技术广泛、深入应用于信息服务,最终双方形成切实可行的商务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就双方合作事宜经友好充分的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推出"手机漫画"短信/声讯服务:甲方提供短信网络或声讯平台及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负责在深圳广播电影*视集团所属频道或频率上进行宣传推广,并保证相关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乙方提供信息内容,并保证下行通道的顺畅。甲乙双方合作短信的具体事宜、地址码、上行业务代码、费率及所产生的利益分成比例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本协议附件形式补充,以后开通的新业务必须以附件的形式签订,并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双方在此基础上逐渐开拓其它的增值业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处理与移动运营商的相关合作洽谈、沟通、联络等工作。
2.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应短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3.甲方有义务保证自身短信系统的正常运转。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法律和运营商的有关规定修改有关内容。
5.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各项语音文件和内容要进行严格保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及时。因乙方信息错误而产生的纠纷、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理。
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不侵犯第三人的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不侵犯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泄露国家机密或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对于违反这一保证所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其用户所提供的信息,不得有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危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发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市场策划、推广、媒体宣传等。乙方承诺提供的各类对外宣传的资料符合国家广告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别是乙方提供的漫画必须拥有版权或版权授权,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或侵权等由乙方负责,如果因侵权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5、乙方在合作期间如与甲方增加任何项目的合作,则双方以本协议为准则,以本协议附件形式体现。
三、运行系统内容的修改:
在遵循市场为导向的基础上,根据用户、市场的需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对短信系统内容及功能进行更改或调整。
四.甲乙双方项目合作利益分成比例及结算方式:
(一)双方合作项目所产生的实际收益分成及计算方式:
1.短信彩信合作业务利益的分成比例:甲乙双方同意按7:3比
例进行分成:即甲方享有70%;乙方享有30%。收益计算方式:
(1)移动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移动代收手续费15%-短信通道费0.08元/条-营业税附加5.5%。
(2)联通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包月坏帐8%-短信通道费(0.05元/条)-代收手续费(按联通实际结算为准)-营业税附加5.5%。
(3)小*通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代收手续费15%-短信通道费0.05元/条-营业税附加5.5%。
(4)彩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移动代收手续费15%-彩信通道费(按移动实际结算为准)-营业税附加5.5%。
2.移动声讯合作业务收益的分成比例为:按3:7比例进行分成:即甲方占30%;乙方占70%。收益计算方式为:
(1)12590移动声讯实际收入=有效话费×回收率-移动代收手续费15%-营业税附加5.5%。
(2)12586移动声讯实际收入=有效话费×回收率-移动代收手续费30%-营业税附加5.5%。
(3)10159联通移动声讯实际收入=有效话费×8%包坏帐-联通代收手续费35%-营业税附加5.5%。
(二)结算方式:支票/转帐(乙方指定帐户见附件1)
(三)结算周期为按月(月/季)结算。每月结算时间为产生计费收入的第二个月30日前。
(四)计费周期:
1.移动短信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2.移动彩信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3.联通短信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4.小*通计费周期为:上月21日0时至本月20日24时;
5.移动12590音信互动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6.移动12586娱音在线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7.联通10159联通丽音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五)在甲方收到运营商项目代收款7天内,将《收入明细分成表》传真给乙方,经乙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得分成收益按照乙方指定结算方式付给乙方,甲方所得收益由甲方自行纳税。
五、商业秘密:
(一)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如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此规定,则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和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然负有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六、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因运营商(指联通、移动、网-通、电信)方面的服务网络建设实施、维护、运营等所引起的服务问题;运营商政策改变。
2.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二)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后由双方协商相应解决方案。
七、违约责任:
(一)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造成该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协议规定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二)因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违约方除应承担对方实际损失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其它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八.免责条款:
在合作期间,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及相关电信、移动、联通和网-通等部门的政策变更致使本协议的履行直接受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如未能出具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是不可抗力事件,则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九、协议的效力:
(一)有效期自
(二)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如遇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可就协议内容重新约定或就部分条款商议变更。
十.协议的终止条件:
1.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均无意向继续合作;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4.任何一方单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十一、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一)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无争议部分条款内容。
(二)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二)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无效。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三)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协议附件及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甲乙双方书面确认。
(四)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通过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五)本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承继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附件:
合作双方信息登记表(略)
手机漫画项目增值业务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系专业从事移动服务业务且得到中国、移动、通、四大运营商有关开展移动服务的批准及认可,在无线互联应用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2.乙方为相关产品提供_________公司,甲方拥有独特的资讯平台,在媒体宣传方面拥有丰富的数据信息及相关宣传渠道;
3.甲乙双方同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共同就开通广电集团电视互动节目增值业务进行合作。
4.双方共同承诺将无线互联技术广泛、深入应用于信息服务,最终双方形成切实可行的商务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就双方合作事宜经友好充分的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推出"手机漫画"短信/声讯服务:甲方提供短信网络或声讯平台及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负责在深圳广播_____电视集团所属频道或频率上进行宣传推广,并保证相关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乙方提供信息内容,并保证下行通道的顺畅。甲乙双方合作短信的具体事宜、地址码、上行业务代码、费率及所产生的利益分成比例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本协议附件形式补充,以后开通的新业务必须以附件的形式签订,并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双方在此基础上逐渐开拓其它的增值业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处理与移动运营商的相关合作洽谈、沟通、联络等工作。
2.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应短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3.甲方有义务保证自身短信系统的正常运转。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法律和运营商的有关规定修改有关内容。
5.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各项语音文件和内容要进行严格保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及时。因乙方信息错误而产生的纠纷、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理。
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不侵犯第三人的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不侵犯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泄露_____或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对于违反这一保证所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其用户所提供的信息,不得有以下内容:
(1)_____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_____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危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破坏_____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_____和愚昧_____的;
(6)_____,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发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_____或者_____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市场策划、推广、媒体宣传等。乙方承诺提供的各类对外宣传的资料符合国家广告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别是乙方提供的漫画必须拥有版权或版权授权,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或侵权等由乙方负责,如果因侵权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5、乙方在合作期间如与甲方增加任何项目的合作,则双方以本协议为准则,以本协议附件形式体现。
三、运行系统内容的修改:
在遵循市场为导向的基础上,根据用户、市场的需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对短信系统内容及功能进行更改或调整。
四.甲乙双方项目合作利益分成比例及结算方式:
(一)双方合作项目所产生的实际收益分成及计算方式:
1.短信彩信合作业务利益的分成比例:甲乙双方同意按7:3比
例进行分成:即甲方享有?70?%;乙方享有?30?%。收益计算方式:
(1)移动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移动代收手续费15%-短信通道费0.08元/条-营业税附加5.5%。
(2)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包月坏帐8%-短信通道费(0.05元/条)-代收手续费(按实际结算为准)-营业税附加5.5%。
(3)小灵通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代收手续费15%-短信通道费0.05元/条-营业税附加5.5%。
(4)彩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移动代收手续费15%-彩信通道费(按移动实际结算为准)-营业税附加5.5%。
2.移动声讯合作业务收益的分成比例为:按?3:7?比例进行分成:即甲方占?30?%;乙方占?70?%。收益计算方式为:
(1)12590移动声讯实际收入=有效话费_________回收率-移动代收手续费15%-营业税附加5.5%。
(2)12586移动声讯实际收入=有效话费_________回收率-移动代收手续费30%-营业税附加5.5%。
(3)10159联通移动声讯实际收入=有效话费_________8%包坏帐-联通代收手续费35%-营业税附加5.5%。
(二)结算方式:支票/转帐(乙方指定帐户见附件1)
(三)结算周期为按?月?(月/季)结算。每月结算时间为产生计费收入的第二个月30日前。
(四)计费周期:
1.移动短信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2.移动彩信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3.联通短信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4.小灵通计费周期为:上月21日0时至本月20日24时;
5.移动12590音信互动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6.移动12586娱音在线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7.联通10159联通丽音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至月末最后一日24时;
(五)在甲方收到运营商项目代收款7天内,将《收入明细分成表》传真给乙方,经乙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得分成收益按照乙方指定结算方式付给乙方,甲方所得收益由甲方自行纳税。
五、商业秘密:
(一)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_____、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如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此规定,则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和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然负有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
六、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因运营商(指联通、移动、网通、电信)方面的服务网络建设实施、维护、运营等所引起的服务问题;运营商政策改变。
2.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二)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后由双方协商相应解决方案。
七、违约责任:
(一)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造成该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协议规定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二)因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违约方除应承担对方实际损失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其它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八.免责条款:
如未能出具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是不可抗力事件,则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九、协议的效力:
(一)有效期自
(二)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如遇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可就协议内容重新约定或就部分条款商议变更。
十.协议的终止条件:
1.?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均无意向继续合作;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4.?任何一方单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十一、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一)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深圳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_____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无争议部分条款内容。
(二)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二)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无效。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三)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协议附件及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甲乙双方书面确认。
(四)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通过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五)本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承继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附件:
合作双方信息登记表(略)
关于手机漫画项目增值业务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系专业从事移动服务业务且得到中国联通、移动、网通、电信四大运营商有关开展移动服务的批准及认可,在无线互联应用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2.乙方为相关产品提供x公司,甲方拥有独特的资讯平台,在媒体宣传方面拥有丰富的数据信息及相关宣传渠道;
3.甲乙双方同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共同就开通广电集团电视互动节目增值业务进行合作。
4.双方共同承诺将无线互联技术广泛、深入应用于信息服务,最终双方形成切实可行的商务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就双方合作事宜经友好充分的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推出"手机漫画"短信/声讯服务:甲方提供短信网络或声讯平台及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负责在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所属频道或频率上进行宣传推广,并保证相关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乙方提供信息内容,并保证下行通道的顺畅。甲乙双方合作短信的具体事宜、地址码、上行业务代码、费率及所产生的利益分成比例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本协议附件形式补充,以后开通的新业务必须以附件的形式签订,并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双方在此基础上逐渐开拓其它的增值业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处理与移动运营商的相关合作洽谈、沟通、联络等工作。
2.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应短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3.甲方有义务保证自身短信系统的正常运转。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法律和运营商的有关规定修改有关内容。
5.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各项语音文件和内容要进行严格保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及时。因乙方信息错误而产生的纠纷、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理。
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不侵犯第三人的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不侵犯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泄露国家机密或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对于违反这一保证所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其用户所提供的信息,不得有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危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愚昧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发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市场策划、推广、媒体宣传等。乙方承诺提供的各类对外宣传的资料符合国家广告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别是乙方提供的漫画必须拥有版权或版权授权,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或侵权等由乙方负责,如果因侵权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手机漫画项目增值业务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系专业从事移动服务业务且得到中国联通、移动、网通、电信四大运营商有关开展移动服务的批准及认可,在无线互联应用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2.乙方为相关产品提供x公司,甲方拥有独特的资讯平台,在媒体宣传方面拥有丰富的数据信息及相关宣传渠道;
3.甲乙双方同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共同就开通广电集团电视互动节目增值业务进行合作。
4.双方共同承诺将无线互联技术广泛、深入应用于信息服务,最终双方形成切实可行的商务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就双方合作事宜经友好充分的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推出"手机漫画"短信/声讯服务:甲方提供短信网络或声讯平台及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负责在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所属频道或频率上进行宣传推广,并保证相关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乙方提供信息内容,并保证下行通道的顺畅。甲乙双方合作短信的具体事宜、地址码、上行业务代码、费率及所产生的利益分成比例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本协议附件形式补充,以后开通的新业务必须以附件的形式签订,并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双方在此基础上逐渐开拓其它的增值业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处理与移动运营商的相关合作洽谈、沟通、联络等工作。
2.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应短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3.甲方有义务保证自身短信系统的正常运转。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法律和运营商的有关规定修改有关内容。
5.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各项语音文件和内容要进行严格保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及时。因乙方信息错误而产生的纠纷、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理。
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不侵犯第三人的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不侵犯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泄露国家机密或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对于违反这一保证所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其用户所提供的信息,不得有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危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愚昧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发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市场策划、推广、媒体宣传等。乙方承诺提供的各类对外宣传的资料符合国家广告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别是乙方提供的漫画必须拥有版权或版权授权,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或侵权等由乙方负责,如果因侵权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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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企业短信增值运营平台协议模板_合同范本
租用企业短信增值运营平台协议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经协商,双方就甲方向乙方租用企业短信增值运营平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1 租用乙方提供的企业短信平台。
1.2 如果甲方围绕系统进行任何类型的推广活动,应确保中国法律、法规、行政或地方性规章所要求的所有适用的执照、许可和授权已经获得,且与该执照、许可和授权相关的任何条件已经得到遵守。
1.3 遵守与服务提供商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行政或地方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规章制度。
1.4 确保围绕应用服务进行的所有推广活动是合法的。
1.5 严格监督确保群发短信的内容健康合法。
1.6 限制群组发送的短信,每一终端用户每次群发的对象不超过协议商定数量。
1.7 在终端用户收到任何甲方的服务或发送的短信之前获得终端用户的同意。
1.8 协助有关政府部门追查通过增值平台发送的短信来源。
1.9 遵守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持正常而稳定的短信而进行的调整。
1.10 向乙方提供客户服务方案,处理企业用户提出的与网络通信和乙方服务无关的咨询和投拆。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2.1 在中国的短信平台服务,以使甲方能通过短信接入包括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在内的移动运营商;
2.2 保证企业用户可通过短信平台接入建立应用服务。
2.3 提供短信网关的api接口资料,并安排专项技术人员配合甲方的开发队伍,做到对甲方所遇到的问题及时响应.
2.4 向甲方提供现有的在线短信应用开发管理系统,以加快甲方的测试平台开发速度。
2.5 在系统测试阶段,乙方将承担一定数量的因测试而产生的短信发送费用,在系统正式商业运营后,应将此部分费用计入运营成本中予以支付。
2.6 在该合作备忘录签署后,乙方应即向甲方提供针对系统开发或联接的技术培训。
第三条 支付方式和使用条件
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系统设置费。(目前属于推广阶段,免除该费用)第一次人民币_________元的预付费。每发送一条短消息_________元,从预付费中扣除,该预付费需要在1年内用完。以后的预付费可以按照实际需要数增加。银行帐号:_________。
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短信平台服务的条件是甲方只能将短信平台服务用于企业短信运营平台所相关的应用服务。甲方不得使用短信平台服务于:
3.1 向身处中国境内的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移动数字用户以外的用户的移动装置或设施发送短信平台短信;
3.2 发送未经许可的信息;
3.3 传输任何诽谤的、侮辱的、侵犯的、不雅的、淫秽的、威胁的或者骚扰的内容;
3.4 以任何形式违反合同中规定的任何义务或责任,造成侵权,或者给第三方造成其它损害,或者侵害第三人拥有或授权的任何知识产权;
3.5 从事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诽谤、侮辱、淫秽或者妨碍司法,或者从事违反有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3.6 损害或干扰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网络的正常营运,或任何第三方的短信平台服务或电信网络或设备的正常运营。
第四条 排它性
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是非排它的,乙方保留向其他客户和伙伴提供类似服务和应用服务的权利。
第五条 报告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一个基于网络的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可接入的有关应用服务的短信流量的报告接口。乙方应保证该报告接口的准确性。
第六条 暂停服务
6.1 乙方可以在任何一天的下午十一点到上午六点为乙方网络维护或保养目的而暂停部分或全部短信平台服务,但是乙方须提前至少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
6.2 尽管乙方会以合理可行的方式努力做出通知,但乙方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包括不经通知)立刻暂停部分或全部短信平台服务,包括:
(a)当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被要求对其网络的任何部分进行修理、维护或保养时;
(b)如果该暂停是为减少或防止短信平台服务的欺诈或干扰所要求的;
(c)当乙方被要求遵守任何与短信平台服务有关的适用于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的任何规定时;
(d)某一客户未能就应用服务支付拖欠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期限与终止
7.1 除非根据本条终止,本合同将于开始日生效并持续有效_________年。
7.2 如果乙方提前三十天收到中国移动或中国联于乙方与其分别订立的协议或合同的书面终止通知,乙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3 在下述情况下,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a)乙方合理地认为其与甲方的联系导致乙方的名称、声誉、服务或人员正在或已经遭受名誉损害;
(b)任何对于本合同下义务的履行必须的法定批准被撤回或要求任何新的法定批准;
(c)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三、十二或十四条的任何规定;
(d)甲方无力清偿债务或者处于清算、重组或者破产程序或者被解散。
第八条 保证
甲方向乙方保证:
8.1 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8.2 其得到了合法的授权并且得到了所有必需的同意、许可、允许和批准,以订立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3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承诺、义务或者安排(无论书面或者其它方式)或者任何法律。
第九条 赔偿
9.1 甲方应该对于乙方所遭受的产生于或与以下事由有关的所有损失、费用、损害予以补偿(包括足额补偿法律费用):
(a)受到短信平台服务的提供人或者对短信平台服务信赖有关的任何人提出的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终端用户;
(b)甲方的任何行动、疏漏或过失;
(c)因甲方的设备或软件的错误或错误使用,或者因甲方的人员、代理或承包商的原因而产生的发至终端用户或者任何其他人的短信平台信息;
(d)甲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
(e)乙方依据第十一条(责任的排除和限制)而免责的任何责任;
(f)甲方违反在第三条和第八条项下所作承诺。
9.2 第9.1条中关于赔偿的规定不适用于任何人因乙方的疏忽或过失行为而遭受身体伤害或死亡而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
9.3 甲方陈述并保证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推广活动将:
(a)遵守其营业执照和任何其它的许可、允许和授权等等;
(b)依据第三条进行;
(c)不违反任何法律;
(d)不误导或者欺骗或者可能误导或欺骗;
(e)不具有诽谤性;
(f)在任何方面不淫秽或者不具侮辱性;
(g)任何基于移动设施方面的推广活动的使用、储存、发送和展示将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第十条 责任的排除和限制
10.1 在不限制本条规定的责任排除或限制的情况下,甲方承认乙方不因网络错误、网络阻塞或任何传输掉线而造成的不能提供全部或部分短信平台服务或任何短信的发送或传递而对甲方或其他人承担责任。
10.2 在不扩展乙方在本条款下责任的情况下,乙方对于因任何违反本合同条款而产生的对甲方的责任限于(根据乙方的选择)退还与所发生的违约有关服务的价格。
第十一条 保密
11.1 一方只能为本合同的目的而使用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一方不得向任何人披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除非:
(a)为行使本合同项下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的目的而向其人员和法律或其他专业顾问进行披露;
(b)如果法律要求接收信息方披露该信息或者接收一方的证券上市而按任何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要求其披露;
(c)接收一方依据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程序而被要求对该信息进行披露。
11.2 依据本合同从另一方收到保密信息的一方必须应另一方的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向该方归还或移交所有包含或涉及其所占有的或在其权力或控制下的,或依据第11.1(a)条或11.1(b)条而从其处获得保密信息的人所占有的、在其权力或者控制下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
11.3 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 秘密
12.1 尽管本合同有其他规定,本条款的内容依然适用。
12.2 甲方必须:
(a)不披露任何个人信息,除非:(i)为许可的目的所必需的向甲方的管理人员,员工或者承包商进行的披露;(ii)应法律要求。如果甲方知道该披露的要求,甲方必须立刻通知乙方;(iii)取得乙方事先的同意;
(b)保证依据上述第a(i)条而获悉所披露的个人信息的任何人不做任何构成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12.3 甲方必须保证当它收集、使用、披露、转让、储存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理与终端用户或任何人有关的个人信息时,它将遵守所有可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甲方必须保证它的每一位客户同意与本条相同的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 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13.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3.2 所有产生于乙方和甲方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应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据其届时有效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应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并可被任何具有相关司法管辖法院的执行。任何产生于本合同的仲裁的胜诉方应得到其支付的诉讼费用的补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十四条 对一方员工的诱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六个月的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拉拢和劝诱另一方的任何雇员接受其聘请或雇用。如果任何有关方违反本条规定,其应已认识到另一方将因此遭受实质性的损害。因此,其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等于另一方在以前的十二个月中支付给该员工的工资总额。
第十五条 不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延误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视为对权利的放弃。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