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二手房买卖合同
买方(受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转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具体情况:
1. 位置: 区
2.房屋套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 楼层 ,用途 。
3.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计房价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二、 乙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三、 房屋四界:
东:
西:
南:
北:
元价款则交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代存,代办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乙方将房屋腾空并连同该房屋有关图纸、资料、房屋钥匙等交给甲方后,甲、乙双方同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由乙方凭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领取售房余款。
五、 甲、乙双方互相监督,不得隐瞒买卖成交价额。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税费按规定各自交纳。
六、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并由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双方均不得违约。如甲签章违约,乙方不退还定金;乙方违约,则双倍退还甲方定金;违约方还应承担产权转回已缴和应缴纳的税费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 乙方卖给甲方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进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时,乙方应当同意,并如数退还甲方定金。
八、 其他决定事项:
1.
2.
3.
4.
九、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存 份,乙方执存 份,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存 份。
十、 买卖双方情况
买方
姓名(签章)
现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
登记人
共有人
代理人
卖方
登记人
共有人
代理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太原二手房买卖合同
编号:[_______] __房交合字(________ )号
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立合同人:
卖方:____
买方:_____
买卖双方现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座落于__市____区____路____街____巷____(里、坊)____号____房,《____证》____证号____号,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地号。
二、该房地产结构____层,使用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____楼(栋)____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____元,____(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___%____元____,(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____元____,(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应在_____房地产交易所(简称: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___%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20%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___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交易管理办法》)第__条、第___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_____条、第_____条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交易所存档一份。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立合同人: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太原二手房买卖合同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长沙市 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 字第 号,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长沙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长沙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_ _元整(¥ )
第四条 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
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 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 产权过户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太原晋祠的导游词
鱼沼飞梁,建于宋代,呈十字桥形,如大鹏展翅,位于圣母殿前,形状典雅大方,造型独特,是国内现存古桥梁中仅有的一例。
金人台四尊铁人姿态英武,因铁为五金之属,人称之为“金人台”。西南隅的那尊铁人,铸于北宋绍圣四年(公元1097年),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不但保存完整,而且神态威武,英姿勃勃,气概不凡,销明甲亮,闪闪泛光,颇为独特。据说,一年夏天气候特别炎热,身披铁甲的西南隅的铁人忍受不了这难熬的痛苦。独自走到汾河边,只见汾河滔滔而流,怎么过河呢,铁人犯了愁。正在着急,忽见从上游不远沿岸边驶下一条小船。铁人赶忙上前招呼,要求船家把他渡到对岸。船家沉吟一阵,方才慢腾腾地说:“渡你一人,人太少,可再稍候一时,再等等有无旁人。”铁人一焦急,赶忙说道:“你能渡过我一个,就算你有能耐啦”船家看了看铁人说:“你能有多重,一只船不止装一人,除非你是铁铸的。”话一落音,一语道破了铁人的本相。瞬间,铁人立在汾河边,纹丝不动,怎么这人不说话了?船家抬眼一看,面前立着一位铁人。多眼熟啊,嗬,可不是嘛,是晋词的铁人。船家不敢怠慢,赶忙找了一些乡亲,把铁人抬回金人台。圣母勒令手下将领,把铁人的脚趾上连砍三刀,表示对铁人不服从戒律的惩罚。今日的铁人,脚上还留着连砍三刀的印痕。
唐碑亭,即“贞观宝翰”亭。亭内陈列唐太宗李世民手书碑刻“晋祠之铭并序”。全碑1200多宇,书法行草,骨骼雄健,笔力奇逸含蓄,有王羲之的书法神韵,是书法艺术的珍品。圣母殿右侧,是千年古树“卧龙周柏”。难老泉,俗称“南海眼”,出自断岩层,终年涌水,生生不息,北齐时有人据《诗经鲁颂》中“永锡难老”之句起名“难老泉”。周柏、难老泉、侍女像誉称“晋祠三绝”。
关于太原晋祠的导游词
晋祠,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位于太原市西南郊25公里处的悬瓮山麓。晋祠原为纪念晋国开国君主唐叔虞而建。创建年代已不可考。北魏郦道元的>就有关于唐叔虞祠(即晋祠)的记载,可见当时已经颇为出名了。
晋祠现已称为一个有着几十座古建筑的中国古典园林的游览胜地。晋祠的文物古迹很多,比较著名的有:
圣母殿和其中的42尊侍女像。圣母殿十晋祠的主体,也是现在晋祠的最古老的建筑(始建于北宋),殿高19米,面宽7间,进深6间,殿的四周有围廊。建筑学家们认为这个殿是宋代建筑的代表作。
晋祠的参天古树也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周柏,又名“齐年柏”,相传为西周时所植,由于年代久远,树身已向南倾斜约40度,但仍充满了生机。隋槐在祠内的关帝庙内,老枝纵横,盘根错节。
难老泉,素有“晋阳第一泉”之誉,与侍女像、齐年柏并称“晋祠三绝”。因它晶莹澄澈,畅流不断,人们便以“难老”名之,泉水常年保持在17℃,灌溉着附近数万亩稻田。李白、范仲淹等大诗人都曾写过赞美难老泉的诗。
关于太原晋祠的导游词
在漫长的岁月中,晋祠曾经过多次修建和扩建。面貌不断改观,南北朝时,文宣帝高洋,推翻东魏,建立了北齐,将晋阳定为别都,于天保年间(公元550——559年)扩建晋祠。"大起楼观,穿筑池塘"。隋开皇年间(公元581—600年),在祠区西南方增建舍利生生塔。
唐感观二十年(公元646年),太宗李世民到晋祠,撰写碑文《晋祠之铭并序》,并又一次进行扩建。宋太宗赵光义于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983年),在晋祠大兴土木,修缮竣工时还刻碑记事。宋仁宗赵祯于天圣年间(公元1023——1032年),追封唐叔虞为汾东王,并为唐叔虞之母邑姜修建了规模宏大的圣母殿。
自从北宋天圣年间修建了圣母殿和鱼沼飞梁后,祠区建筑布局更大为改观,此后,铸造铁人,增建献殿、钟楼、鼓楼及水镜台等,这样,以圣母殿为主体的中轴线建筑物就次第告成。原来居于正位的唐叔虞祠,坐落在旁边,退处于次要的位置了。晋祠最著名的建筑为圣母殿,创建于宋代天圣年间(公元1023—1032年)。
圣母传为姬虞之母邑姜。圣母殿原名"女郎祠"。殿堂宽大疏朗,存有宋代精美彩塑侍女像43尊(含后补塑2尊),这些彩塑中,邑姜居中而座,神态庄严,雍容华贵,凤冠霞披,是一尊宫廷统治者形象。塑像形象逼真,造型生动,情态各异,是研究宋代雕塑艺术和服饰的珍贵资料。
鱼沼飞梁,建于宋代,呈十字桥形,如大鹏展翅,位于圣母殿前,形状典雅大方,造型独特,是国内现存古桥梁中仅有的一例。
金人台四尊铁人姿态英武,因铁为五金之属,人称之为"金人台"。西南隅的那尊铁人,铸于北宋绍圣四年(公元1097年),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不但保存完整,而且神态威武,英姿勃勃,气概不凡,销明甲亮,闪闪泛光,颇为独特。据说,一年夏天气候特别炎热,身披铁甲的西南隅的铁人忍受不了这难熬的痛苦。独自走到汾河边,只见汾河滔滔而流,怎么过河呢,铁人犯了愁。
正在着急,忽见从上游不远沿岸边驶下一条小船。铁人赶忙上前招呼,要求船家把他渡到对岸。船家沉吟一阵,方才慢腾腾地说:"渡你一人,人太少,可再稍候一时,再等等有无旁人。"铁人一焦急,赶忙说道:"你能渡过我一个,就算你有能耐啦"船家看了看铁人说:"你能有多重,一只船不止装一人,除非你是铁铸的。"话一落音,一语道破了铁人的本相。
瞬间,铁人立在汾河边,纹丝不动,怎么这人不说话了?船家抬眼一看。面前立着一位铁人。多眼熟啊,嗬,可不是嘛,是晋词的铁人。船家不敢怠慢,赶忙找了一些乡亲,把铁人抬回金人台。圣母勒令手下将领,把铁人的脚趾上连砍三刀,表示对铁人不服从戒律的惩罚。今日的铁人,脚上还留着连砍三刀的印痕。
关于太原晋祠的导游词
山西省太原市西南郊二十五公里处的悬瓮山麓,晋水源头,有一片古建园林,统名“晋祠”。这里,山环水绕,古木参天,在如画的美景中,历代劳动人民建筑了近百座殿、堂、楼、阁、亭、台、桥、榭。在苍郁的树木掩映之下,清澈见底的泉水蜿蜓穿流于祠庙殿宇之同,历史文物与自然风景荟萃一起,使游人目不暇接,留连忘返。晋祠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和著名的游块胜地,常年接待着国内外成千上万的游客。
关于晋祠的故事,说来话长,据《史纪·晋世家》的纪载,周武王之子成王姬诵封同母弟叔虞于唐,称唐叔虞。叔虞的儿子燮,因境内有晋水,改国号为晋。后人为了奉祀叔虞,在晋水源头建立了祠宇,称唐叔虞祠,也叫做晋祠。晋祠的创建年代,现在还难以考定。最早的记载见于北魏郦道元(公元466或472?——527年)的《水经注》,书中写道:“际山枕水,有唐叔虞祠,水侧有凉堂,结飞梁于水上。”坐时的风景文物已大有可观,祠、堂、飞梁都已俱备了。由此可见,晋祠的历史,即使是从北魏算起,距今也有一千好几百年了。
在漫长的岁月中,晋祠曾经过多次修建和扩建,面貌不断改观。南北朝时,文宣帝高洋,推翻东魏,建立了北齐,将晋阳定为别都,于天保年间(公元550——559年)扩建晋祠,“大起楼观,穿筑池塘”。隋开皇年间(公元581—600年),在祠区西南方增建舍利生生塔。唐感观二十年(公元646年),太宗李世民到晋祠,撰写碑文《晋祠之铭并序》,并又一次进行扩建。宋太宗赵光义于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983年),在晋祠大兴土木,修缮竣工时还刻碑记事。宋仁宗赵祯于天圣年间(公元1023——1032年),追封唐叔虞为汾东王,并为唐叔虞之母邑姜修建了规模宏大的圣母殿。
自从北宋天圣年间修建了圣母殿和鱼沼飞梁后,祠区建筑布局更大为改观。此后,铸造铁人,增建献殿、钟楼、鼓楼及水镜台等,这样,以圣母殿为主体的中轴线建筑物就次第告成。原来居于正位的唐叔虞祠,座落在旁边,退处于次要的位置了。
祠区内中轴线上的建筑,由东向西,依次是:水镜台、会仙桥、金人台、对越坊、钟鼓二楼、献殿、鱼沼飞梁和圣母殿。这组建筑和它北面的唐叔虞祠、昊天神祠和文昌宫,及南面的水母楼、难老泉亭及舍利生生塔等,组成了一个综合建筑群。东西一条主线上的建筑,配合上南、北两组建筑,本来是不同时期搞起来的,集中在一起,却好像都服从于一个精巧的总体设计,并不是杂乱无章地生拼硬凑的,显得布局紧凑,既象庙观的院落,又象皇室的宫苑,反映了我国古代芳功人民创造的匠心。
关于太原晋祠的导游词
这些侍女像的肢体身材比较造度,服饰美观大方,衣纹明快流畅。她们的年龄或任或少,身段或丰满或苗条,面庞或圆润或清秀,神态或幽怨或天真,一个个性格鲜明,表情自然,加之高度与真人相仿,更显得栩栩如生。这组塑像突破了神庙建筑中以塑造神佛为主的老套,真实地表现了被禁锢深宫受尽役使的侍从们的生活精神面貌,从而反映了封建社会中的一个侧面。在技巧上,显然相当准确地掌握了人体的比例和解剖关系,手法纯熟,有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它们是我国古代雕塑艺术中的珍品,在美术史上占有重要的位位。人们谈到晋祠,往往总要谈到这些精彩的宋塑。
在圣母殿南面,有一座北齐天保(公元550——559年)创建的难老泉亭,八角攒尖顶。晋水的主要源头难老泉水从亭下石洞中滚滚流出,常年不息,昼夜不舍,故北齐时期取《诗经·鲁颂》中“永锡难老”的锦句为名,称难老泉。泉水晶莹透明,水中浓翠的长生萍和水底五色斑澜的石子,在阳光的映照下光彩夺目,蔚为奇观。唐朝著名诗人李白赞美不绝,写下了“晋祠流水如碧玉”、“微波龙鳞莎草绿”的佳句。难老泉水出自断层岩,常年水温保持在17”C,灌溉着附近数万亩稻田。北宋诗人范仲淹的持句:“千家灌禾稻,满目江乡田。”“皆如晋祠下,生民无旱年。”就是咏颂晋祠的泉水的。
水母楼位于难老泉亭西面,又称水晶宫,建于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全楼分上下两层。楼下石洞三窟,中间一窟设一尊铜铸水母像,端坐于瓮形座位之上。楼上坐西向东设一神龛供奉水母。神龛两侧有八个侍女塑像,体态优美,衣纹飘逸,造型别致,也是难得的艺术佳品。
关于太原晋祠的导游词
人们在祭祀时怀着既依赖又恐惧的矛盾心理,在迎神赛社中如神兼娱人,在朝山进香时又兼郊游、踏青的意味。这就使祠庙建筑在布局上、形制上呈现出特有的宗教与世俗共存的双重性。因祀神活动中的主体是人数众多的乡民,就必然反映出其公共性,又因其祠礼目的与人们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又必詹呈现出世俗性。表现在建筑形式上是栖神献礼的寝殿、祭坛、献亭为核心;娱神、娱人的乐楼,戏台相映衬;大容量的活动空间场院为过渡,突出开章的牌坊、照壁、门楼以及长长的香道为序幕的有机完整的空间序列。
太原二手房买卖合同
(一)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经办人: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 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代表:经办人: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太原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有中介)
卖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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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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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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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层,建筑面积共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80%,即人民币______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______元。
第五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0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1)印花税;(2)契税;(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无中介)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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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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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室。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
甲方承诺房屋内装饰装修保持原状,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设施、家具、家电等一并包含在总房价款之内,在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一并转移和交付。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甲方所售车库坐落为:_____号车库,该车库所在位置为_____,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
鉴于甲方暂时尚未取得交易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如出现房屋产权证书下发前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所记载的房屋地址、面积等信息与房屋产权证书记载不一致(无论面积增加或面积缩小)的情况,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此合同约定为准放弃异议的权利,不因此追究他方的任何责任。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二)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三)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四)该房屋为人共有,所有人姓名分别为,。
第三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和车库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小写),_____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乙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批房款部分(人民币)_____元(小写),_____元整(大写)。此款项包含已付定金(人民币)_____元(小写),_____元整(大写)。
2、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批房款部分(人民币)_____元(小写),_____元整(大写)。
3、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乙方获得房产证)后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最后一批房款部分(人民币)_____元(小写),_____元整(大写)。
第四条权属转移登记
(一)甲方应于取得房产证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二)双方同意,自甲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甲方不能将房屋所有权证书过户到乙方名下,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5日转移给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甲方应当在乙方向其支付第一批房款部分后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
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违约金20万元。
第八条税、费相关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交易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本交易履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而须缴纳的新增税费)由乙方承担,由乙方直接向主管机关缴纳。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见证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
(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1、供水:【自来水】【矿泉水】【热水】【中水】:
2、供电:【220V】【380V】【可负荷KW】:
3、供燃气:【天燃气】【煤气】:
4、外供暖气:【汽暖】【水暖】【供暖周期】:
5、自备采暖:【电暖】【燃气采暖】【燃煤采暖】:
6、空调:【中央空调】【自装柜机台】【自装挂机台】:
7、电视馈线:【无线】【有线(数字、模拟)】:
8、电话:【外线号码】【内线号码】:
9、互联网接入方式:【拨号】【宽带】【ADSL】:
10、其他:
太原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状况:_________________(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____________出让、划拨。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拾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范本(二)
二手房销售合同书
合同各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两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各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_________________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权,该项所有权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权、抵押权、承租权等权利瑕疵或负担。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乙方承诺并保证:_________________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标的物
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
房屋内现有装修及物品全部随房屋转让并不再另外计价。
第三条价款
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________________。
各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义务的前提下,本条第一款的价款为甲方转让标的物的净价,即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电话等交费证件。
2、本合同书签订(并由双方履行了第1款义务)后___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协助义务
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一条所有权瑕疵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能依约承担本合同书第三条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杂项规定
1、本合同书未竟事项,由双方依诚信、公平原则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由甲、乙、各执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于办理变更登记使用(如登记部门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时,各方得另行签订用于登记,但各方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书为准)。
3、本合同书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太原二手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与买受人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存量房屋买卖相关内容协商一致,签订本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共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 【区(县)】 【小区(街道)】 【幢】【座】【号(楼)】 单元 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该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 】: 。
(三)该房屋房源核验编码: 。
(四)其他 。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证号: ,共有权证证号: ,填发单位: 。
房屋共有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 ,填发单位: 。
(三)该房屋权利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 种情形并符合其再上市政策规定。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若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表号: );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
5.限价商品住房;
6.自住型商品住房;
7.共有产权住房;
8.其他: 。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日期: 年 月 日,【房屋他项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 。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2)出卖人无需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人同意买卖双方办理转移登记。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未出租】【已出租】。
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协商一致,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取得不动产登记日】至租赁期间届满的房屋收益归【出卖人】【买受人】所有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不得就该房屋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若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
(六)该房屋【不存在】【存在】结构改造情况。该房屋已经做过以下结构改造:
1.
2.
3.
双方约定: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含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 成交方式
出卖人与买受人通过 种方式达成交易。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北京市存量房屋出售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机构名称: ,机构备案号: ;北京市存量房屋购买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机构名称: ,机构备案号: 。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见附件四。
3.
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元)。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 元),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期房价款】【 】时【抵作本房屋成交价款】【 】。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1.一次性付款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出卖人支付。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分 期向出卖人支付全部房价款。
首期: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二期: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
第 期: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
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占全部房价款的 %。
余款人民币(大写) (¥ 元)向【 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支付。 。
(1)如贷款机构不批准买受人的贷款申请,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a.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向出卖人支付剩余房价款;
b.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约定: ;
c.买受人可向其他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买受人至迟于 年 月 日前获得贷款批复;不能在约定期限内获得贷款批复的,双方约定: ;
d. 。
(2)如贷款机构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受人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a.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向出卖人补足差额;
b.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约定: ;
c. 。
(3)如出现贷款机构批准贷款后买受人无法于 年 月 日前取得贷款或买受人拖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等情形,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a.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 】向出卖人支付剩余房价款;
b. 。
(三)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六。
买受人应当将房价款人民币(大写) (¥ 元)存入买卖双方共同委托的 (建设(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 银行设立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账号: 。
第五条 房屋权属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1.出卖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权利;
2.该房屋未出售并保证不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房屋无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
4.出卖人承诺该房屋已符合出售条件;
5.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约定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等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
6.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7.出卖人承诺已将可能妨碍房屋购买或正常使用的情况如实告知买受人;
8. 。
如该房屋权属及具体状况与上述承诺不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买受人无法实现本条约定的合同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已付房价款 %】【 】。
第六条 房屋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 (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附件一中所列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和交接,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 ;
5. ;
6. 。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 】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给买受人。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
(1)逾期在 日之内,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第四条及附件五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
第八条 税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七。
因一方当事人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当于全部房价款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
(一)预告登记
1.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不同意】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2.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双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本合同原件;
(2)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出卖人、买受人可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预告登记。
3.出卖人、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出卖人、买受人可申请将预告登记转为不动产转移登记。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转移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4.已经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预告登记:
(1)本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等导致债权消灭的;
(2)买受人放弃预告登记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预告登记的情形。
(二)转移登记
1.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2.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 (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自买受人应当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止,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 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3) 。
3.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户籍迁出
(一)该房屋现有户籍情况为:【无户籍登记】【有户籍登记】
(二)有户籍登记的,户籍登记情况为: 册 人,双方同意【不迁出】【迁出】现有户籍。
(三)出卖人迁出现有户籍的,承诺在【买受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 日内】【 年 月 日前】【 】,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出卖人相关 人的现有户籍迁出手续;未如期将上述户籍迁出的,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 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 】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有关社会组织调解;或者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3. 。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一)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本合同及全部附件。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时
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时
签订地点:
太原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市___区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
单价: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__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______日起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太原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二手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产权证明及其他出售资格证明
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原单位批准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1、乙方向甲方购买二手房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平立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共____套____间。
2、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幢座____层___号房。
3、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4、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价格与费用
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位(售价)(暂定价)为(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币)___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计(_____币)____元整;
2、代收____,计(_____币)____元整;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_____币)______元整。
第四条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空军部队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不包括±_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包括±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_____,帐号:_____)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_____币)___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_____币)___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_____币)___元。
第六条交接商品房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币)_____元。
其余房价款在房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后______天内付清。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计算。
逾期超过___几天,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
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和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交付期限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交接与乙方责任。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
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
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事同第七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___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
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___天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三条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义的依据。
第十四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能够投入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乙方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给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六条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保修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月;
3、顶棚保修_____月;
4、门窗保修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月;
7、暖气保修_____月;
8、煤气保修_____月;
9、电路保修_____月;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本合同之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____公证(指外销房))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天,由甲方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连同补充协议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太原农村房屋赠与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买房:_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房屋为 _________________ 楼,一楼为 _________________ 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 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 万元整(¥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签印):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签印):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太原农村房屋赠与合同
赠与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赠与宅基地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以下称“该宅基地”)赠与乙方,该宅基地地长______米,宽______米,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该宅基地四至情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赠与情况
甲方将该宅基地全部所有权赠与给乙方。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赠与,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甲、乙方应相互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该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赠与给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确,界线清
楚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五、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销的赠与。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太原市职工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主持人单位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区街道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一方执行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辽宁省兴城市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果树所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治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接触、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兴城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备案一份。无部门公章和果树研究所人事处公章无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关于太原晋祠的导游词
晋祠有名的唐碑,矗立在“贞观宝翰”亭中。此碑的碑文是唐太宗李世民于贞观二十年(公元646年)亲自撰写的,名为《晋祠之铭并序》。全碑共一千二百零三字,旨在通过歌颂宗周政治和唐叔虞建国的政策,以达到宣扬唐王朝的文治武功、巩固自己政权的目的。李世民非常喜爱王羲之的墨宝,他在书法艺术上也有颇高的造诣。《晋祠之铭并序》书法飞逸洒脱,骨格雄奇,笔力遒劲。刻工以洗炼的刀法,充分表现出原书法的神韵。“唐碑”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块行书碑,对于研究我国的书法艺术有重要的价值。
祠区北侧有唐叔虞祠。据郦道元《水经注》说:“沼西际山枕水有唐叔虞祠。”又北宋太平兴国修晋祠碑记中描绘它“前临曲沼”,“后拥危峰”,旧祠位置似与现在不在同一个地方。现存建筑分前后两院,颇为宽敞。前院四周有走廊,后院东西各有配殿三间,正北是唐叔虞殿。殿宽五间,进深四间,中间神龛内设唐叔虞塑像。神龛两侧有从别处移来的十二个塑像,多为女性,高度与真人相近。她仍手持笛、琵琶、三弦、钹等不同乐器,似乎是一个较完整的乐队。远些塑像约为明代作品,是研究我国器乐发展和音系史的不可多得的资料。
太原晋祠导游词
晋祠最著名的建筑为圣母殿,创建于宋代天圣年间(公元1023—1032年)。圣母传为姬虞之母邑姜。圣母殿原名“女郎祠”,殿堂宽大疏朗,存有宋代精美彩塑侍女像43尊(含后补塑2尊),这些彩塑中,邑姜居中而座,神态庄严,雍容华贵,凤冠霞帔,是一尊宫廷统治者形象。塑像形象逼真,造型生动,情态各异,是研究宋代雕塑艺术和服饰的珍贵资料。
鱼沼飞梁,建于宋代,呈十字桥形,如大鹏展翅,位于圣母殿前,形状典雅大方,造型独特,是国内现存古桥梁中仅有的一例。
金人台四尊铁人姿态英武,因铁为五金之属,人称之为“金人台”。西南隅的那尊铁人,铸于北宋绍圣四年(公元1097年),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不但保存完整,而且神态威武,英姿勃勃,气概不凡,销明甲亮,闪闪泛光,颇为独特。据说,一年夏天气候特别炎热,身披铁甲的西南隅的铁人忍受不了这难熬的痛苦。独自走到汾河边,只见汾河滔滔而流,怎么过河呢,铁人犯了愁。正在着急,忽见从上游不远沿岸边驶下一条小船。铁人赶忙上前招呼,要求船家把他渡到对岸。船家沉吟一阵,方才慢腾腾地说:“渡你一人,人太少,可再稍候一时,再等等有无旁人。”铁人一焦急,赶忙说道:“你能渡过我一个,就算你有能耐啦”船家看了看铁人说:“你能有多重,一只船不止装一人,除非你是铁铸的。”话一落音,一语道破了铁人的本相。瞬间,铁人立在汾河边,纹丝不动,怎么这人不说话了?船家抬眼一看,面前立着一位铁人。多眼熟啊,嗬,可不是嘛,是晋词的铁人。船家不敢怠慢,赶忙找了一些乡亲,把铁人抬回金人台。圣母勒令手下将领,把铁人的脚趾上连砍三刀,表示对铁人不服从戒律的惩罚。今日的铁人,脚上还留着连砍三刀的印痕。
唐碑亭,即“贞观宝翰”亭。亭内陈列唐太宗李世民手书碑刻“晋祠之铭并序”。 全碑1200多宇,书法行草,骨骼雄健,笔力奇逸含蓄,有王羲之的书法神韵,是书法艺术的珍品。圣母殿右侧,是千年古树“卧龙周柏”。难老泉,俗称“南海眼”,出自断岩层,终年涌水,生生不息,北齐时有人据《诗经鲁颂》中“永锡难老”之句起名“难老泉”。周柏、难老泉、侍女像誉称“晋祠三绝”。
在难老泉亭上方,有一座水母楼,俗称梳妆楼,别号水晶宫。楼内水母像铜质金装,端坐瓮上,束发未竟,神态自若。据传,水母姓柳,生性贤良,家住晋祠附近的金胜村,嫁到晋祠为媳。不幸的是,她同嫁后横遭婆线虐待,每日到远方去挑水。挑回的水,婆母只要前桶,不要后桶,名为嫌脏,实则存心刁难。一天,柳女挑水归来,在途中一骑马人要借水饮马,柳女欣然应允。等柳女返回重挑时,那人送给柳女一条金丝马鞭,并告她马鞭放在瓮中,只要轻轻向上一提,水即满瓮。柳女回去一试,果然灵验。这个秘密不久就被柳女的小姑子发现,一次她趁获女回娘家不在,从瓮中提起马鞭,顿时,水从瓮中奔涌而出。大水,很快就要淹没附近村庄……,柳女正在娘家梳头,闻讯赶来,毅然坐在瓮上,水势一下变小,人们得救了,水母再也没有离开水瓮。
晋祠南部名奉圣寺,相传这里曾是唐朝大将尉迟敬德的别墅。奉圣寺此,有舍利塔,塔高38米,七级八角形。在奉圣寺附近,有巨槐一株,干老枝嫩,苍郁古朴,独具一格。据传,原来这株槐树历史久远,早已干枯,也不知过了多少年,到清代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农历三月廿一日,奉圣寺内集会,人来人往熙攘非凡。恰好,有一个老道士在枯槐下叫卖,出售膏药。口里喊着:“膏药灵应、能汉百病,有福来买,无福不信。”叫卖半晌,没人买他的药。这位老道继续叫卖:“如此仙药,来购无人,凡人无福,枯槐宜生。”说罢,他将膏药贴于枯槐身上.拂袖扬长而去。说来真巧,不到一个月,这株枯槐,死而复生。生枝展芽,甚为茂盛。人们见状,都惊呼这株枯槐叫复生槐。实际上,俗话说得好:“千年柏、万年松,老槐一睡几百春。”这株枯槐复生,大约是因为多年长睡而碰巧苏醒的缘故。
晋祠,初名唐叔虞祠,是为纪念晋国开国诸侯唐叔虞而建。叔虞励精图治,利用晋水,兴修农田水利,大力发展农业,使唐国百姓安居乐业,生活富足,造成日后八百年的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呈现出一派兴旺景象。
叔虞死后,后人为纪念他,在其封地之内选择了这片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的地方修建了祠堂供奉他,取名“唐叔虞祠”。叔虞的儿子燮父继位后,因境内有晋水流淌,故将国号由“唐”改为“晋”,这也是山西简称“晋”的由来,祠堂也改名为“晋王祠”,简称“晋祠”。
晋祠在太原市西南25公里悬翁山下,晋水发源处。北宋天圣年间,追风唐疏虞为汾王,并为大母邑姜修建了规模大的圣母殿,殿内有43尊宋代彩塑,殿前鱼沼飞梁喂国内所仅见。殿内两侧为难老、善利、二泉,晋水主要源头由此流出,常年不息,水温17℃,清澈见底。祠内贞观宝翰厅有唐太宗写的“御碑”、“晋祠之铭并续”。晋祠内还有著名的周柏、唐槐,周柏位于圣母殿左侧,唐槐在关帝庙内,老枝纵横,至今生机勃勃,郁郁苍苍,于常流不息的难老泉和精美的宋塑42歌侍女像、圣母像誉为“晋祠三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