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空调客车抵押借款合同
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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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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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台机动车牌照号码:车架号码:发动机号: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人民币。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元整,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条:、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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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号:
托运人:
收货人:
通知方:
电报:
电传:
提单条款(正面)
上列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上列船上并应在上列卸货港或该船动所能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重量、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所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兹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费事项和条件。
请托运人特别注意本提单内与该货保险效力有关的免责事项和条件。
提单条教(背面)
1.定义
“货方”包括托运人、受货人、发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管辖权
凡根据本提单或与其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解决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
3.承运人责任
有关承运人的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适用海牙规则,即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关于统一提单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4.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应从货物装上船舶之时起到卸离船舶之时为止。
承运人对于货物在装船之前及卸离船舶之后,发生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5.包装和标志
在装船之前,托运人应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货物标志必须正确、清晰,并须以下不小于五厘米长的字体将目的港清晰地标明在货物的外部,上述标志须能保持到交货时仍然清楚易读。由于包装和标志的不足或不适当所产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应由货方负担。
6.运费和其它费用
(1)预付运费应在装船时连同其它费用一并支付。运费和其它费用,如已有约定而未预付,则应由货方支付,并自通知缴付运费和其它费用之日起按年息5%加付利息。
装运的货物如系易腐货物、低值货物、活动物、舱面货、以及货物的目的港无承运人的代理人时,其运费和所有其它费用必须在装船时全部付清。
到付运费连同其它费用应在船舶抵达目的港时一并支付。
预付运费和(或)到付运费,无论船舶和货物或其中之一遭受任何灭失或损坏,都应毫无例外地全部付给承运人,不予退回和不得扣减。
(2)一切同货物有关的捐、税或任何费用应由货方支付。
7.错误申报
承运人有权在装运港或目的港查对托运人申报的货物数量、重量、尺码与内容。如提单上所载的重量、尺码和(或)内容与实际装船的货物不符,而所付运费低于如果申报确实本来应付的运费。则承运人有权向货方收取按实际装运货物与错误申报货物运费差额的两倍作为货方对承运人的违约赔偿金。
货方应对由于不正确申报货物的名称或其数量、重量、尺码或内容而对船舶和(或)货物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坏负担赔偿责任,而且货方应偿付承运有关衡量货物的重量、尺码和核对货物一切费用。
8.装货、卸货和交货
无论港口习惯是否与此相反,货方都应以船舶所能装卸的速度尽快昼夜(如承运人需要),包括星期日和假日,无间断地提供和提取货物。货方对违反本款规定所引起的开始损失或损坏,包括滞期应负担赔偿责任。
承运人可以不预先通知就开始卸货。如受货人不能及时将货物迅速从船边提取或拒绝提货,或发现无人认领货物,承运人有权将货物卸在岸上或其它适当场所,而由货方负担全部风险和费用,承运人应认为已经履行其交付货物的责任。
托运人:
收货人:
通知方: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模板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合同。
一、承包车辆、班次与承包期限
1.1、乙方向甲方承包 牌客车一辆,车辆自编号:湘D ;标记吨位 吨;标记座(卧)位 座(卧),经营甲方 至 线路的客运班次。
1.2、甲方为乙方提供 至 的营运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购臵附加税缴费凭证等证件。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的客运线路、时间为:
1.2.1、由 站(点)始发,途经 等站(点)至 站(点),夜宿 站(点)。
1.2.2、返程由 站(点)经 站(点)至 站(点)。
1.2.3、甲方 站(点)的发车时间为 (具体发车与运行时间调整服从甲方调度安排,属于循环班次的,其运行班次与时间的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八条内另附详细说明)。
1.3、承包期限:车辆和班次承包期为 月(承包期既不得超过线路牌经营期,也不得超过车辆报废期限),即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1.4、车辆与班次的经营权属于甲方,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和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管、使用和维修、维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对车辆、车辆牌证、营运线路牌和营运证件进行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其它任何侵犯承包车辆及牌、证所有权的行为(包括对车辆进行改型),乙方不得私自对其承包的车辆、班次转包,不得以承包甲方车辆、班次的名义向外融资或募股,否则,乙方应承担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丢失或毁损承包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若发生车辆(或线路)牌、证损坏、丢失或违章被没收的,所补办牌证的全部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合同期满,乙方须将车辆及所有牌、证交还给甲方,并在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车辆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5.1、车辆到报废年限的,由甲方收回车辆、牌证,并对车辆作报废处理;
1.5.2、车辆到报废年限,经甲方检验合格,乙方可继续参加甲方组织的承包;
1.5.3、经甲方及车管部门同意后,可办理过户手续,但企业的统一标志和编号必须同时废除,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承包押金
2.1、安全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安全押金 元,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状。
2.2、牌证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线路牌、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臵附加费等牌证押金 元。
2.3、经营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一个季度的承包款 元作为承包经营押金,该款待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清算时再返还给乙方结算。
2.4、合同期满,乙方在全部依约履行本合同条款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所交押金,但所有押金均不计息。
2.5、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各类押金,应出具收据,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据,不得丢失。合同期满,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收据,甲方方可按规定退款或结算。
三、应交承包费用
乙方应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费、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其他应交费用:
3.1、车辆折旧费
3.1.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应全额提取折旧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提前足额向甲方交纳。特殊情况,乙方不能一次性交清的,也应依本合同3.1.2条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
3.1.2、合同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承包车辆折旧金总额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提前向甲方交纳车辆折旧金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下欠折旧金¥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分 个月(每月¥ 元)于每月
25日前向甲方交纳。不管何种情况,乙方均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凡未交足折旧金的车辆因故需提前报废或提前终止运行时,乙方须补交足全部折旧金。同时乙方每月应按下欠折旧金金额的1%向甲方交纳资金占用费。
3.1.3、遇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需收回车辆经营权时,甲乙双方应按如下约定结算折旧费;第一年为30%,第二年为20%,第三年为2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5%,第六年10%,车辆6年折旧完。
3.1.3.1、因乙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按6年为报废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2、若非乙方责任提前终止合同,按本合同第3.1.3条规定的车辆折旧率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3、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按上述约定计算车辆折旧费后,乙方多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甲方结算给乙方,乙方少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乙方补交足。
在承包期内,乙方按如下约定向甲方交纳承包款,企业代收费用和应交其他费用:
3.2、承包款
3.2.1、月应交承包款:承包合同第一年,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款 元/月。
3.2.1.1、月应交承包款中企业管理费基数为 元/月。
3.2.1.2、承包款递增:从本合同签订后第二年起,乙方应交承包款逐年递增,其递增比率为上一年企业管理费标准的 %(或上一年承包款数的 %)。
3.2.2、月平均应交承包款:上述乙方月应交承包款按年度计算,乙方分年度月平均应交承包款和年度承包款如下表:
3.2.3、承包款的调整与交纳:
3.2.3.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当年度内,乙方向甲方应交年度承包款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月应交承包款可根据客源淡旺季进行合理分配。月应交承包款占当年月平均承包款的比例调整如下表:
年度内,车辆中途变更、终(中)止合同,按上表约定,乙方在旺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多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甲方不退;在淡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少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乙方不补。
3.2.3.2、月应交承包款,必须在上月25日前足额交清,否则,甲方按乙方欠交承包金额以日5‰计收滞纳金,逾期一个月,则视为乙方违约。
3.2.3.3、节假日加班和旅客运输高峰期间以及执行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防洪、抢险、交通战备)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指挥。
3.3企业代收费用
合同期内,乙方应在承包款项目之外向甲方交纳如下企业代收费用:
3.3.1、车辆保险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按甲方规定一次性将承包车辆一年的保险费交足给甲方;合同期内每年12月25日前,乙方须将下一年度的车辆保险费交足给甲方,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乙方办理车辆相关保险。
3.3.2、国家营业税现行规定的18元/座,经公司协调全年为 元/座。 座× 元×12月,合计为 元/年。
3.3.3、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
[20xx]16号文件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按实际营业收入的1.5%为计提依据,平均逐月提取,月营业额为 万元,则 元/月、 元/年。
3.3.4、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上述企业代收费用,遇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整标准,按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3.4、其他应交费用
3.4.1、安全统筹金: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重特大事故安全统筹金 元。
3.4.2、二保预提费: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车辆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用 元,年底结算,多退少补。
3.4.3、社保与福利费:甲方根据乙方承包车辆的用工情况,按乙方及聘用人员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乙方每月应按甲方核定的缴费标准向甲方足额交纳。
3.4.4、其它费用: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需由乙方承担的有关费、税及甲、乙通过其它协议约定乙方应交的有关费用,乙方每月按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
四、承包费用的减免:
4.1、双方约定的月承包款,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变更和核减。若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地震、洪涝等),按受灾程度以及甲方的承受能力,经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适当核减承包款;若非自然灾害(如事故、承受能力、车辆被扣等)造成停驶的,承包款式减免按甲方《客运经营承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以客源不足为由停班或要求甲方核减承包款。
4.2、乙方应交纳的企业代收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3、乙方应承包的其他费用中的安全统筹金、二保预提费以及甲方垫付的其他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4、承包款减免事项发生后,乙方应一个月内书面申请(应附相关的事实证明与证据),由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并按甲方核批的减免金额执行。若乙方不按时申请,跨月后甲方不予受理,即不再减免。
五、权利、义务和责任
5.1、本合同既是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又是甲方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的一种形式。若乙方违规违纪,甲方有权按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5.2、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提供车辆、车辆牌证和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线路营运牌证,否则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
5.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和甲方的车辆运行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变更运行班次与线路,不得无故绕道行驶,不得强行揽客,不得路途甩客、倒客,不得无故脱班、停班、晚点、增、涨票价,乙方不得私自揽客,车辆运行必须接受甲方的稽查和跟车服务。凡因乙方服务不规范或违反旅客运输合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所有处罚概由乙方负责承担,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4、甲方根据线路客源变化情况,有权在乙方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乙方不得加以干涉和阻碍,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5、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凡乙方承包的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或车容车貌要求,甲方可对其实行强制性维修换件,其费用和所造成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承包车辆必须执行甲方的二级维护计划,并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指定的厂家内部修理厂进行修理和维护。二级维护按车辆行驶里程进行维护(其中区乡短途班车,每年不得少于四次)。缺少一次罚款400元。二级维护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实按次付清。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按3.4.2、条约执行。车辆年检、季检、临检等和驾驶员年审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
5.6、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7、甲方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学习和安全情况分析会,乙方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5.7.1、甲方每年组织两次安全技术大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每次罚款200元,并责令其限期修复,对违章违规行为,依甲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处罚;
5.7.2、乙方承包车辆的驾驶员除持有交警部门核发的同车型有效驾驶证和运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外,还必须持有公司安全部门核发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并按甲方规定向甲方交纳安全责任押金和签订安全责任状;
5.7.3、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其事故招待费全部由乙方自理,事故损失扣除保险理赔款外,按责分摊,但乙方自付的事故损失赔款(不含事故招待费和保险理赔款)以15万元人民币为限,具体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司机、售票员伤残公司概不负责,全部由乙方自负。
5.7.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承包车辆安装GPS系统,并负责保管、维护,应确保其在任何时候均能正常工作,否则,甲方可按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8、乙方承包车辆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自理;乙方及聘用人员(含主车司机、替班司机等)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及其聘用人员支付酬金。乙方在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发生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5.9、乙方所聘用的驾驶员必须符合甲方考试考核合格,并持有甲方有效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乙方与其签订好聘用协议后,才能与甲方签定本合同。
5.10、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若聘用未经甲方批准认可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工作的,则属乙方私聘行为,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在终止和解除前,甲乙双方必须全部履行执行期间的全部义务,具体处理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6.1、合同的变更条件:
6.1.1、国家的政策发生变更;
6.1.2、乙方承包班次的运行线路发生变化,需按规定另行签订合同;
6.1.3、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6.2、合同的解除条件:
6.2.1、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6.2.2、承包者死亡、严重伤残和车辆损坏报废;
6.2.3、乙方患疑难病症或不治之症,由甲方或仲裁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人民医院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或需长期(连续3个月以上)住院治疗;
6.2.4、乙方违法被判刑或劳教;
6.2.5、乙方在经营中因身体或车辆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自选对象转包,待新合同生效时原合同解除;
6.2.6、合同正常履行期满终止或因违约依法终止。
七、违约责任和处理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乙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1.1、超过约定时间,不按规定交足当月应交承包款(包括滞纳金)、企业代收费用、应交其它费用以及事故借(赔)款的。
7.1.2、有私自出售(出租)、转让(转包)承包车辆或承包班次及其行驶营运牌证及侵犯甲方车辆与班次所有权的行为。
7.1.3、有利用所承包的车辆或班次向外融资或募股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他人合资合伙经营的客运班车的行为。
7.1.4、阻碍甲方在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的;无故罢车、罢工、闹事,破坏企业正常生产与工作的;因乙方欠交费(税)导致车辆被扣的;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旅客投诉或有关部门查处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7.1.5、达不到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被运政部门决定将车辆退出线路经营的;严重违反甲方车辆运行管理制度和车队管理规定的。
7.1.6、私聘未经甲方考试考核和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从事驾驶工作的。
7.1.7、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的。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车停运,收回车辆及车辆与班次的所有牌、证,对收回的班次另行发包,收回的车辆可作任何形式处理,处理所得的收益,扣除乙方的承包款及其它费用后结算给乙方,同时乙方所有欠款如数还清,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应负责赔偿,并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给甲方。
7.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甲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2.1、超过约定时间,未向乙方提供其承包的车辆及车辆行驶牌证;
7.2.2、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未经乙方同意,任意增加乙方应交承包款;
7.2.3、不按本合同规定,擅自终止(中)止合同;
7.2.4、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
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给乙方,并乙方有权提请终止合同,合同依法终止后,车辆与班次的行驶与营运证由甲方收回,车辆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A、由甲方处理,其收益扣除未交足的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归乙方;B、由乙方继续参加甲方其它班次承包;C、乙方交足全部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由乙方自行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八、班次循环顺序及具体运行时间约定
九其它需协商确定的事项:
十争议的解决
在承包期间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等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未处理好之前,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不管何种原因,合同未依法解除前,乙方必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承包款及其它应交费用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文件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甲方住所地: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模板
订立合同双方:
____县____乡企业管理委员会(或村),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_乡或村________________厂,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小工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振兴农村经济,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乡管委会(或村)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年零____月,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承包产值、利润指标、上缴款项及超额提成办法
1。在承包期内第一年。乙方应完成产值____元,实现利润_______元,向甲方上缴利润____元,上缴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行政管理费____元,……。第二年,乙方应完成产值____元,实现利润____元,向甲方上缴利润____元,上缴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元,行政管理费____元,……。第三年,……。乙方向甲方上缴款项的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通过银行转账拨付。
2。乙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____%作为集体提留基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用于职工的奖励和福利经费。乙方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应将下列生产资料交给乙方经营管理:生产用房____间,生活用房____间,机器设备_________等共____台,生产场地____处,以及如下工具。(一般应采取清单方式移交乙方)
2。在合同期内,甲方每月向乙方供应生产用煤____吨,生产用电____度,柴油____,汽油____,……,由乙方按国家牌价付款。其余国家扶持乡镇企业的物资及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地分配给乙方。
3。甲方对本合同以前____企业的债权债务负责。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健全厂的领导班子,健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工 资、劳保、福利等制度,乙方应经常向甲方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2。乙方有责任对职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内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乙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责。乙方应实行民主理财,财务账目公开,接受职工与甲方的监督检查。
4。乙方有产、供、销的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和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生产技能、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有权自行决定车间、班组干部的任免。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用房、机器设备、生产场所和工具等,迟延一天,应按所欠交物件的价款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并可不交纳该段期间应向甲方上交的款项。如果由于甲方迟延提供物件造成乙方不能生产的,经乙方要求,合同期限得顺延。
2。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供应煤、电、柴油、汽油……等,应按所欠物资价款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果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完成上交甲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逾期_个月不付款,甲方除了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合同期满时,应将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管理的厂房和生活用房、生产场地、机器设备和工具等,按原清单如数点交甲方,除自然损耗外,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有违反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员作行政、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生产中断或其他经济损失,经调查属实后,甲方应按损失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乙方上交的款项。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生效(或于某年某月某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代表人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甲乙双方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 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县乡镇企业局、县经委、县银行、乡政府(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客车承包经营合同模板
经营合作甲方:
经营合作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现承租一间商铺位于 斗门里维埃拉146号铺 房屋(建筑面积80㎡)与乙方进行合作经营。
合作期限暂定_____年,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作协商。双方合作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负责提供商铺(基本装修到位);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乙方每月以现金定额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纳房屋补偿金;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经营中损益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房屋补偿金交纳期限: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合作押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29日)前交纳下一个月补偿金一次,月金额起算: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内外进行装修时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同意并按要求进行报建,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的结构,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合作双方的变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则追究乙方责任。
五、在合作期间,乙方以汇款方式向甲方交纳房屋补偿金,汇款单作为凭证备查。
六、乙方自己负责在经营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小区管理费以及各类税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合作期内因乙方责任终止合作协议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没收押金并收回商铺经营权,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1、恶意欠款累计达一个月;
2、中途单方面无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行为;
4、故意损坏房屋结构和设施设备;
5、违约。
八、乙方违反协议第七条任何一种情形,在接到甲方终止协议通知书三日内,自行清理房屋内物品,将房屋退还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则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进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费由乙方负责。
九、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若要提前终止协议(不包括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补偿,如因国家建设或出现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须终止协议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纪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现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协议期满如不续约,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期限一到,乙方应无条件将商铺交回给甲方。经双方移交无误后,甲方需退还押金给乙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有空调客车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借款期不足十天的按十天计息,超过十天按借款实际期限计息。
三、甲方将借款本金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
四、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 (汽车登记证号 )抵押给甲方。抵押权利价值 。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应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乙方在使用抵押物时所造成的撞车,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抵押期间,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因恢复抵押物原状或设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本金,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则向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抵押情况说明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有空调客车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方:(以下称甲方)
接受方:(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尼桑轿车一台。
第二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共作价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抵押财产由甲方自行保管,乙方应允许甲方使用,甲方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理其抵押财产。
第五条 甲方如出现未按约定还款期还款,乙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第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失效时自动失效。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自有空调客车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双方确认:依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____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仍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
第一个月的利息;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
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甲方为
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
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
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
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 ,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____日的。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
5、如
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
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办理机动车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
1、抵押机动车清单(双方加盖公章)
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自有空调客车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_____ 身份正号码: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_____ 型号:_____ 数量:_____ 台机动车牌照号码:_____ 车架号码:_____ 发动机号: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车辆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 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 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 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自有空调客车抵押借款合同
编号: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及利息
1.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 发动机号: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3. 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车辆。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八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借款人) (章)
乙方:(出借人) (章)
年 月 日
自有空调客车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抵押人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 元。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天利息): 人民币 元整,(天利息人民币大写) 元整。甲方将借款本金以转账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 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签字:(借款人 )
乙方签字:(抵押人 )
电话:
电话:
客车抵押借款合同书
甲方(抵押权人):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住址:住址:
甲乙双方以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现有车辆自愿抵押给甲方,车辆品牌型号车辆架号发动机号抵押车辆估价人民币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币元,所借资金用于经营需要,借款用期月日止。所借资金的利息为上打息。当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还借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时,乙方可以向甲方协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签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将无条件还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满,乙方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本息,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和行使抵押权。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出售抵押车辆,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售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四、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车辆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五、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乙方应将随车手续,原始单证,票据交由甲方保存,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抵押期间甲方不能使用该车辆,如果有人为损坏,经双方协商赔偿或维修,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六、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务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协议范本 客车类
甲方:
乙方:中大中威客车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产品中大客车在_________省(市)部分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具体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中大牌系列客车.
三,代理指标:
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年销售必保指标为_______辆,争取指标为_______辆.
四,代理价格:
1,代理价格:以乙方公布的价格表的代理价为准.
2,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产品价格为价格表中的销售价格与代理价之间.按标配车辆,甲方最高售价不得超过乙方价格表的销售价格,最低销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否则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代理价部分全额返还,如需乙方开具发票,17%增值税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先付车款的20%定金,乙方安排生产,提车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在代理区域内宣传,推销乙方产品,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向乙方反馈信息,并统一宣传口径.
2,合同签定后,须按约交付定金,甲方提车时一次性付清余款.不得截留乙方货款,否则视违约处理.定车后,非乙方原因要求退车的,所交定金不予以退还.
3,甲方不得私自同意用户改变车型结构,在不影响车辆技术要求和整车结构的情况下,若需局部改变,必须经乙方技术部门同意后,方可签定合同.
4,车辆底盘,发动机出现问题,应在底盘,发动机生产厂家当地三包服务站解决,车身出现问题,与乙方联系或在当地设立的特约维修站解决,甲方应协助处理.
5,甲方积极为需购乙方产品的客户办理购车按揭付款业务,以促进乙方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销售.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直销乙方产品(标配),其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
2,保持宣传口径一致,积极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得泄露双方的商业机密.
3,产品或配置价格调整时,须及时函告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积极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年销售乙方产品达_______辆以上,可申请在代理区域内设立特约维修站.
5,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后,严格按销售合同条款的要求安排生产,按期保质地交付车辆.
八,奖励办法:
甲方购置乙方客车按规定销价执行.甲方完成销售_______辆以内的(含),按所定购车辆的实际车价的_______%提取服务费,完成_______辆以上的按购车价_______%提取服务费.未完成指标,按同比率进行结算兑现,每月结算一次,同时由甲方出具服务费发票.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现行最新《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_细则_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 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 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 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九条 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第十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第三章 指标取得和使用
第十三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第十四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本市购置税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第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比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细则的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未按本细则要求履行查验职责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使用指标的行为、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指标管理机构、各审核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条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一)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营运小客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租赁客运”、“教练”的小客车。
(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驾驶小客车资格的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 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的,不适用本细则。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标管理机构自20xx年1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
客车车辆买卖合同
买受方: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道路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天”牌新型环保的再生树脂复合井盖井座和水箅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名称、品种、规格、单价、交货时间及数量 室外市政工程雨污水再生树脂复合井盖井座和水箅采用道路设施有限公司生产的“a材料名称型号承载力单价品牌颜色、数量及交货时间圆型井盖井座700重型240310元套天目山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圆型井盖井座700轻型8元套天目山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方形水箅750215;450X0215元套天目山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注:以上单价包括材料价、运杂费、装卸费、运输损耗及材料税费;甲方要求在产品上增加标志和字样的(附页说明),由厂家制作。
第二条材料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再生树脂复合井盖井座和水箅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根据建设部c121-标准和甲方要求加工生产。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和运杂费负担 交货地点为项目部施工现场(具体地点由项目部指定)。由乙方负责送货,所有运杂费(含装卸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要求乙方发货,必须提前七天向乙方下达书面发货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注明该批货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数量、交货时间等事项,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七天后,配合甲方工程施工进度陆续向工地供货。
第四条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后接乙方通知,甲方必须派人在24小时内清点验收完毕,并给乙方开出验收单,运输破损材料由乙方承担,在甲方验收人员清点时当场予以扣除,甲方逾期验收,则乙方不承担上述破损。
第五条对材料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一、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一方面应妥为保管,另一方面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二、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材料符合合同规定。
三、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七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付款办法和期限 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供应的材料一个半月内给予结清全部材料价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货(或拒收)部分货款总值15%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退货的运输费用及运输损耗。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0.5%的违约金,甲方款项未付清之前,乙方有权暂停供货。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0.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材料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报送甲方公司经营处、分公司各一份备案。
二、本合同甲方、乙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材料款结清之日失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客车车辆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位置及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出售房屋给乙方,甲方的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基本状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及相关税费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相关税费按照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
1、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2、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相关税费的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及房屋产权过户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付款,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将全部房款付清给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日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2、双方同意共同委托
第三方(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价款实施托管,并另行与
第三方(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签订《____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按《____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协议》约定期限将房价交给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帐户进行资金托管。甲方在资金托管后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3、办理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____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
2、房屋交付时,甲方应结清与房屋有关的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并配合乙方办理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移交。
3、房屋交付后____日内,甲方应当将户籍迁出该房屋。
第五条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保证房屋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提供的房屋权属证件的真实、合法、有效,保证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房屋上市交易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3、如实陈述房屋、附属设施及装修装饰的有关情况;
4、乙方办理贷款的,配合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与办理贷款相关的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
5、及时提供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按合同约定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
6、在房屋交付前,结清水、电、燃气、供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配合乙方办理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移交;
7、房屋交付后,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8、其他履行房屋买卖应当承担的义务。
(二)乙方义务
1、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附属设施及装修装饰情况进行充分了解;
2、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购房款;
3、申请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及时向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4、提供房屋过户交易和贷款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5、其他履行房屋买卖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或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条件将房屋交付乙方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要求退房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已付款的_x005f_x001f__x005f_x001f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约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户籍迁出手续的,自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次日起至户籍迁出完毕时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相关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提交银川仲裁委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优先;
2、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各方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甲方、乙方责任的内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出卖人_____份、买受人_____份,交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存档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车租用协议
甲方:
乙方:
一、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将大巴车承包给甲方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期限:租用期为一年,自20_年3月15日至20_年3月14日止。本合同到期,如双方一致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否则须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二、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车辆须符合以下要求:车牌号码为浙D13228,车辆类型:大型普通客车,车辆识别代码为LGGSEC2F02A931126,发动机号为21497728,品牌型号:金龙XMQ6113E2。具备行驶证、车辆保险证、其他营运的所有必备的各种有效证件。
2、服务要求:乙方应做到保证按时接送甲方员工正常上下班(常规行车路线为柯桥 至滨海工业区 ,途经),能按甲方规定的行车路线及时间完成运输任务。路线若发生变化则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3、车辆按行车管理规定,并保证接送车辆的安全稳定运行。定期进行车辆的维护以及车辆自检、日趟检、以保证车况良好,车辆内外观整洁。
4、驾驶员要求:提供相对固定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持有准驾车型为A1牌照的驾照及营运资格的其他资质证书,有一定的驾龄的驾驶员。
5、乙方应负责承担并定期缴纳各种规费,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和不低于万元的商业险,年审等各种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后果和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年检、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换其它同类型的车辆,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7、该班接送车辆应服从甲方安排,如遇甲方特殊情况要求、提前或者延迟发车应服从甲方需求。
8、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员工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车租用协议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租用营业大客车,双方同意在顾及安全及权益的原则下,议定合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营业大客车______辆,车号及车龄为:(车龄须在五年之内)
车号
车龄
(如签约时未能确定,至少应于活动前三日将用车资料寄送或传真至学校)
二、租用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止。
三、行程及停留地点:自本校校门口启程(:)→______→回本校校门口止( :)。
四、租金:甲方应付给乙方租金每辆新台币______元整,共租______辆,合计新台币______元整。
五、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所提供之车辆,须为该公司所有之车辆,并经交通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保养良好、安全可靠,且车龄在五年之内;乙方如无法供应全数车辆,而需调用他行车辆时,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其车龄及车况应与本合约所定之条件相同,驾驶并应与领队老师配合。
本项约定如有不实,其产生之各项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担任驾驶人员必须身心健康、持有职业大客车之驾驶执照,活动当天驾驶员应衣着整齐,避免在学生面前抽烟、嚼槟榔、说粗话等行为,并严禁酗酒、滋事等事宜,行程途中不可开快车、赶时间、不当超车,且注意学生上下车之安全,配合领队教师指挥。
八、乙方应于用车当天出发前做好车辆保养工作,并提供每辆车之车辆安全检核表,会请校方人员共同检查确认。
为确保行车安全,该表填写如有不实,其产生之各项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九、延期用车:甲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要求乙方延期出车,延期使用之日经双方协议后另行履行之。
(一)因天候因素无法实施校外教学时。
(二)其它不可抗拒情形致使无法实施校外教学时。
十、解除合约: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得随时解除本合约,如乙方已载运甲方乘客,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所乘乙方车辆之乘客载运回原出发点,除以本项合约租金之百分之十做为赔偿外,另由甲方按情节损失提出必要之赔偿,乙方不得拒绝。
(一)乙方未能如期供应车辆,或所提供之车辆数目不足,或车辆状况不符合约条件。
(二)乙方所提供之车辆,未能按时在指定时间内到达且逾时过久,致使行程严重耽搁。
(三)乙方所提供之车辆驾驶员态度恶劣,或有不听指挥、酗酒、滋事等行为。
(四)车辆中途故障无法立即修复,且无法立即调派接驳或替代交通工具情形。
十一、保险、赔偿与罚则:
(一)乙方应向保险公司办理车辆第三责任险及乘客旅游保险,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二)如发生因车辆而引起之意外事故,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或负责向投保之公司按乘客保险办法规定办理赔偿。
(三)乙方所提供之车辆,未能按时依约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等候时,每车每逾______分钟,扣罚新台币______元整,如逾时______分钟以上致使行程严重耽搁,甲方得视状况提出解除合约,并依本合约第十条有关解除合约之条文协议赔偿,乙方不得拒绝。
十二、订约时,乙方应提供该公司相关合法证件、最新年度缴税、票据记录。
十三、本合约自签约起生效,至用车完毕无意外事故发生,结清租金后失效。
十四、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五、本合约如有其它附加事项,经双方协议后得于本条款后另行加注。
立合约书人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负责人:
营业执照: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保证人:
负责人:
营业执照: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客车租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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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租用合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租用营业大客车,双方同意在顾及安全及权益的原则下,议定合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营业大客车______辆,车号及车龄为:(车龄须在五年之内)
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签约时未能确定,至少应于活动前三日将用车资料寄送或传真至学校)
二、租用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 时______分止。
三、行程及停留地点:自本校校门口启程(_____:_____) →______ → 回本校校门口止(____:____)。
四、租金:甲方应付给乙方租金每辆新台币______元整,共租______辆,合计新台币______元整。
五、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所提供之车辆,须为该公司所有之车辆,并经交通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保养良好、安全可靠,且车龄在五年之内;乙方如无法供应全数车辆,而需调用他行车辆时,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其车龄及车况应与本合约所定之条件相同,驾驶并应与领队老师配合。本项约定如有不实,其产生之各项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担任驾驶人员必须身心健康、持有职业大客车之驾驶执照,活动当天驾驶员应衣着整齐,避免在学生面前抽烟、嚼槟榔、说粗话等行为,并严禁酗酒、滋事等事宜,行程途中不可开快车、赶时间、不当超车,且注意学生上下车之安全,配合领队教师指挥。
八、乙方应于用车当天出发前做好车辆保养工作,并提供每辆车之车辆安全检核表(如附件),会请校方人员共同检查确认。为确保行车安全,该表填写如有不实,其产生之各项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九、延期用车:甲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要求乙方延期出车,延期使用之日经双方协议后另行履行之。
(一)因天候因素无法实施校外教学时。
(二)其它不可抗拒情形致使无法实施校外教学时。
十、解除合约: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得随时解除本合约,如乙方已载运甲方乘客,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所乘乙方车辆之乘客载运回原出发点,除以本项合约租金之百分之十做为赔偿外,另由甲方按情节损失提出必要之赔偿,乙方不得拒绝。
营运客车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决定,甲方自愿将车牌为贵 线路为开阳县城关镇至城关镇鱼上村的万达牌营运客车一辆发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决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全年金额为 元整(¥ 元),乙方必须在每月10号前应缴当月承包费 元(¥ 元)给甲方。
二、风险抵押金为 元整( 元)甲方交车给乙方时,由乙方付给甲方。
三、乙方在营运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承包营运期限内,如有违规行为所产生一切违章处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在收回车辆后年审时发生的处罚记录,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此发生的一切罚金。
五、甲乙双方在交车前各种手续必须完善,未欠交车前的各种税费。
六、如乙方不按时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及各种手续。并扣取乙方已交的全部风险金。
七、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得将此营运车辆转借或转包给她人。如乙方毁约,则甲方不退风险抵押金。
八、乙方在承包期限内,若发生更改或更转车辆时,则乙方无条件将此车辆交给甲方。
九、承包期满后,甲方需继续发包或转让此车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必须将此车辆优先发包或转让给乙方。
十、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所有国家一切补贴由乙方领取享受,若承包期满,乙方不继续承包此车辆,甲方应将 元(¥ 元)的风险金退还给乙方。
十一、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人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