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25-003
全文共 1971 字
+ 加入清单甲方(聘用单位)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家庭住址: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公司员工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性质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四、劳动报酬及考核目标
全年任务为 月工资
一季度考核一次,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发工资或押金,完成任务后按等级提取业务提成。
干满一年后完成岗位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享受基本养老金及全年人身意外保险。(具体任务标准如下)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 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 ) 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乙方连续 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企业管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 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 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自合同签订后期满一年后,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办扣缴。
八、公司员工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
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
合同期满,甲方不正式聘用乙方,或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乙方未对甲方造成损失,并办理好财务移交手续,甲方在三天内退还乙方押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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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市房地产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_房产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按照合同履行了各自的合同义务,但由拆迁,该房产的产权人______提前通知甲方解除租赁合同,致使甲乙双方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特订立本协议:
一、房产坐落于______区______村______邻______路。
二、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提前终止。
三、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已收取乙方交纳的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租金共计:_________元,现甲方同意扣除乙方已经实际租赁天数的租金:_________元后,将剩余的租金_________元退还给乙方,乙方收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
四、乙方应将标的物上之信号塔设施拆除。
五、双方其他要求事项全部放弃。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东省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入股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 □其他:
乙方(受让方):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公司 □其他
二、入股标的物
(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 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入股乙方。
序
号村
(组)地块
名称地块
代码坐落(四至)面积
(亩)质量
等级土地
类型承包合同代码备注
东南西北
1
2
3
(二)入股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
。
入股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的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
。
三、入股土地用途
入股土地用途为 。
四、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入股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土地交付。
六、股份分红及支付方式
(一)股份分红标准
双方当事人约定入股土地所占的□出资额 (大写: )□股份数 (大写: ) □其他: 。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股份分红标准。
1.按股分红。即根据□出资额 □股份数 □其他:
分配盈余或者利润。
2.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保底收益每亩每年 元(大写: ),每 年调整一次保底收益。具体调整方式: 。
按股分红根据□出资额 □股份数 □其他: 分配盈余或者利润。
3.其他: 。
(二)股份分红支付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方式支付股份分红。
1.按股分红。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分配(□前一 □当)年盈余或者利润。
2.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当 □后一)年保底收益 元(大写: )。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分配(□前一 □当)年盈余或者利润。
3.其他: 。
(三)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股份分红;
2.按照合同约定和乙方章程规定行使成员或者股东权利;
3.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入股土地;
4.制止乙方损害入股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入股期限届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
6.其他: 。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
2.合同生效后 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发包方备案;
3.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4.其他: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3.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4.入股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
5.其他: 。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入股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分红;
2.保障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章程规定行使成员或者股东权利;
3.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入股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入股土地,禁止改变入股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入股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入股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入股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5.其他: 。
九、其他约定
(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法
□投资改良土壤 □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 □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其他: 。
(二)该入股土地的财政补贴等归属: 。
(三)乙方向 □缴纳 □不缴纳 风险保障金 元(大写: ),合同到期后的处理: 。
(四)本合同期限内,入股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 。
(五)其他事项: 。
十、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入股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股份分红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股份分红可以作相应调整。
(二)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入股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原入股的土地交还给甲方。
(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入股土地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
□由甲方无偿处置。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由乙方恢复原状。
□其他: 。
十一、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三)甲方入股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份分红,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 )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六)乙方擅自改变入股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入股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土地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合同期限届满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原入股土地交还给甲方,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 )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山东省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开发本寨土地资源,本着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费:每年每亩承包费为_________元
二、乙方同意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属于自己耕种的土地_________亩,承包给甲方使用,承包期为_________年,承包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在租用期间,如遇国家政府性土地征用,土地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归甲方所有。
四、承包费支付时间,以_________年为单位支付,第一次承包费是_________元,第二次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再支付承包土地费。
五、乙方有权在承包期满后收回甲方承包的土地,若甲方因生产需要延租的,可与乙方另行协商续签。
六、甲方应按时支付承包费,否则乙方有权收回承包的土地甲方已按时支付承包费后,乙方不能以行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生产经营权。
七、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山东省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出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 □其他:
乙方(承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二、租赁物
(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 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出租给乙方。
(二)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
。
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的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
。
三、出租土地用途
出租土地用途为 。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出租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土地交付。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租金标准。
1.现金。即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
2.实物或实物折资计价。即每亩每年 公斤(大写: )□小麦 □玉米 □稻谷 □其他: 或者同等实物按照□市场价 □国家最低收购价 为标准折合成货币。
3.其他: 。
租金变动:根据当地土地流转价格水平,每 年调整一次租金。具体调整方式: 。
(二)租金支付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一次性支付。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租金 元(大写: )。
2.分期支付。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当 □后一)年租金 元(大写: )。
3.其他: 。
(三)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出租土地;
3.制止乙方损害出租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
5.其他: 。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
2.合同生效后 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发包方备案;
3.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4.其他: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3.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4.租赁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
5.其他: 。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出租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出租土地,禁止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出租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其他: 。
九、其他约定
(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法
□投资改良土壤 £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 □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其他: 。
(二)该出租土地的财政补贴等归属: 。
(三)乙方向 □缴纳 □不缴纳 风险保障金 元(大写: ),合同到期后的处理: 。
(四)本合同期限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 。
(五)其他事项: 。
十、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
(二)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出租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原出租的土地交还给甲方。
(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出租土地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
□由甲方无偿处置。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由乙方恢复原状。
□其他: 。
十一、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三)甲方出租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六)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出租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土地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合同期限届满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原出租土地交还给甲方,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山东省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乙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乙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乙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甲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将该村第村民组所有的,位于的土地租赁给甲方作为----收购、储存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甲方租赁的土地共计亩。
三、租期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经营的,此合同应继续履行,续延期限为年,土地租赁价格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____元。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甲方先预付乙方一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冲抵合同生效后一年的租金,从第二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甲方所交租金用现金支付。
六、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乙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甲方无关,由此影响了甲方的生产经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方租地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负担,但需要乙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乙方应指定专人提供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甲方所承租的土地使用权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处理不当而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甲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建收购站过程中需经过乙方其相邻土地通行时,乙方应当指定专人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甲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乙方村民干涉,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十一、甲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地资源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甲方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乙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乙方应尊重甲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甲方经营活动;甲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甲方。
十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村委会领导成员的更换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继任者仍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5、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甲方从事秸秆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四、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甲方所建固定设施由甲方自行处理。
十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催款通知后30日内,仍未交纳租金,乙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甲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乙方指定负责本合同履行事宜,乙方指定人员变更的,应书面通知甲方。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公证处一份,________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_________
1、平面图一份;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监督部门:_________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谈一点学习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关于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_意见_网
今天省教育厅下发了《山东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公布了今年高考的投档办法,一志愿录取按1∶1.2投档。
所有招生院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投档,第二志愿、征集志愿、调剂志愿均按1∶1的比例投档。
所有批次均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顺序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或征集志愿、调剂志愿,20xx高考《一志愿录取按1∶1.2投档》。一志愿为非并行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分院校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档。二志愿或征集志愿均为并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院校先后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档。提前批本科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服从调剂志愿,按照军事类、公安类、航海类、其他类先后顺序进行投档;本科一批首先根据缺额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1∶1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再根据考生所报调剂志愿情况进行随机投档。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等学校及专业,按照考生学校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关联统考专业成绩(山东师范大学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若顺序志愿生源不足,根据缺额计划总数,按文化成绩1∶1.5的比例划定投档文化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统考美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1∶1的比例随机投档。
在全省体育专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别按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山大威海分校、山经、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等院校安排的走读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情况按1∶1的比例投档和录取,但其分数线不得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关于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关于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考察报告
省政府咨询委员会赴山东考察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山东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进一步学习山东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经验做法,3月上、中旬,省政府咨询委员会组织考察组赴山东考罕,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供我省领导参考。
一、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情况
山东省国有经济比重大,国有大中型企业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截止1999年6月底,全省各类企业(包括乡镇村办企业)68411户,其中国有企业8107户,集体企业51763户。全省限额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3272户,其中大中型企业1402户,小型企业1870户。国有工业企业在全部限额以上工业企业中所占比重:户数占28.7%,资产占63.9%,销售收入占48%,利税占52.3%,利润占22.7%。全部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63.4%。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全部国有工业企业中所占比重:户数占42.8%,资产占90%,销售收入占89.6%,利税占95%,利润占99%。平均资产负债率62.5%。全省重点抓的111户重点国有企业在全部国有工业企业中所占比重:户数占3.4%,资产占77%,销售收入占75%,利税占93%,利润占94.3%。平均资产负债率59.96%。这111户重点国有企业是山东省国有工业的骨干,是关键的少数。
党的十五大特别是去年以来,山东省围绕实现中央提出的三年改革目标,在总结前几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山东省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三年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规划。去年初制定了《关于111户重点国有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鲁办发[1999]5号),进一步明确了到2000年末山东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点对象、任务目标和要求,对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好5号文件,今年以来,省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片主持召开座谈会,对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做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分管副省长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制定与5号文件相配套的办法。目前已下发了3个: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暂行办法、重点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审计评价办法、重点国有企业增资减债意见。另外,国有企业管理者任职资格标准和认证办法、科技贡献奖励办法、年薪制办法、离任审计办法、向部分企业派驻稽察特派员办法等,有的省政府已研究同意,有的正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省经贸委组织专门班子,到地市抓落实,进行指导,并针对改革中的问题举办多场专题讲座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操作要领。同时,各地市各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把贯彻5号文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做了大量工作。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之后,省委立即召开了七届二次会议,专题研究山东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鲁发[1999]24号)。这个意见共37条,对山东国有企业乞讨革的目标、任务、措施作了进一步的分解、细化和明确,以确保实现江总书记提出的“三年率先”的要求。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和措施,山东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出现了过去没有过的新局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明显加快。
山东中小企业改革是从县域企业改革起步的。80年代中期,周村就开始了乡村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产生了一定影响。但真正取得较大突破的是诸城等市县的改革。1994年8月在潍坊召开的第一次全省县域企业改革工作座谈会,拉开了全省县域企业改革的序幕;1995年7月和1996年8月,省政府分别在诸城、济宁召开了两次全省县域企业改革会议;1998年10月,省政府又在济南召开了“全省中小企业改革工作会议”,这也是前三次县域企业改革工作会议的延续和扩展,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的讲话。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山东的中小企业改革,始终坚持将邓小平理论、中央的方针政策与山东实际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中央的方针政策与山东实际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尊重实践,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因企制宜,扎实推进,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规范和发展,成为山东省整个企业改革工作中成绩比较突出的部分,改革的成果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出来。
到去年上增年,山东已有58205户企业实选择了各种形式的改革,占全省企业总数的85%。其中国有企业已改制6370户,改制面为78.6%;集体企业已改制44364户,改制面为85.7%。股份有限公司565家,占已改革企业总数的1%;有限责任公司6233家,占总数的11.1%;股份合作制企业9818家,占总数的17.4%;企业兼并2271家,占总数的4%;出售拍卖7290家,占总数的12.9%;承包经营5232家,占总数的9.3%;租凭经营16706家,占总数的28.5%;托管经营347家,占总数的0.6%;企业破产1611家,占总数的3.9%;合伙389家,占总数的0.7%;其化形式6194家,占总数的11%。
二、山东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做法
1、加快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步伐,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山东省坚持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分层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按照十五大关于“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的要求,山东把公司制改革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必要步骤和重点任务来抓。全省111户重点国有企业、核心企业完成整体规范改制的90户,占81.1%。其中,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12户,占改制企业的13.4%;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78户,占86.6%。111户核心企业共有子企业1035户,已改制674户,占65.1%。改制的子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567户,占84.1%;股份有限公司82户,占12.2%;股份合作制企业25户,占3.7%。目前,111户重点企业中,有32个母公司或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公司制改革后,新型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开始形成,企业的领导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过去那种国有国营、工厂制的企业领导模式基本打破,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在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建立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政企职责分开,企业迈向“四自”、“两体”有了明显进步;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中,坚持“三改一加强”同步推进,引导企业在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上下功夫,企业积极转换机制,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2、着力培育一批大企业集团,提高资本扩张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抓好大企业,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发挥大企业对全省经济的支撑作用,是山东省近几年坚持不懈的工作重点。“九五”以来,山东省从有利于资产优化配置、有利于国有经济的战略转移、有利于企业集团形成合理经济规模出发,通过兼并、合并、划归、投资控股等方式,内联外扩,拉长优势,壮大企业集团。目前,全省共组建大企业集团136个。在此基础上,对大企业集团集中投入、加大技改力度,搞好资本运营、推行低成本扩张,注重技术创新,始终坚持名牌战略,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集团的资本扩张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如青岛市认真贯彻落实“抓大放小”方针,在“抓大”方面重点抓五项工作:一是培育一批大企业集团。初步形成了“十大”企业集团,其中9家进入全国500家大企业行列,海尔集团去年销售收入达268亿;加快培植新的“十强”企业,作为大企业集团的第二梯队;抓紧扶植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十高”企业,使其尽快占领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十高”企业,使其尽快占领高新技术制高点。二是对大企业集团集中投入。“九五”前4年投入250亿元技改资金集中用于大企业集团。从1995年开始每年重点扶持3-4个企业,集中目标,重点保护。三是实施低成本扩张战略。如海信集团利用当地的优惠政策,在贵州、抚顺、淄博等地对5家企业实施了以盘活资产为主的资本运作。四是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全市249户大中型企业中建立技术开发机构的占38%,共建立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3家,其中国家级7家,省级14家,行业级1家。五是实施名牌战略,创造出了市场前景广阔、享誉国内外的70多种名牌产品,海尔冰箱、青岛啤酒、双星运动鞋、海信电视机、澳柯玛冰柜成为全国驰名商标。
3、加快上市工作进度,通过资本市场筹资发展。山东省把企业上市融资作为企业乞讨革的重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建立上市一批、推荐一批、储备一批的机制,积极培植上市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地推荐条件成熟企业上市。一是充分发挥已上市公司的潜能。截止今年3月,全省已有上市公司54家,58支股票他们采取的措施是:对已上市公司有较好的投资价值、回报率高、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积极争取增发新股;对具备配股资格的上市公司,通过股权置换的方式,注入优良资产,提高效益,创造条件,实现配股融资;鼓励非上市的优势企业收购、控股上市公司,通过买“壳”上市、借“壳”上市进入市场融资。二是争取更多的企业上市。选择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向上市公司挂靠,通过上市公司兼并、吸收合并等方式争取挂靠上市市、寻求自身发展。同时,积极控索其他上市方式和融资渠道。三是建立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和上市资源储备库。公布上市公条和工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实行企业申报制。选择一批规模大、效益好、资产质量优和高科技企业,建立上市资源储备库。对这些企业认真扶持,培植其发展,采取多种方式,力争早日上市面上。此外,加强对原权证挂牌企业的监管和扶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多渠道、多形式逐步消化吸收权证挂牌企业和社会流通股,确保社会稳定。
4、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山东省中小企业改革总的要求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坚持“三改一加强”并举,多种形式放开搞活。改革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转机建制。当前,山东省中小企业乞讨革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各地把改革重点从一般经营方式改革转向产权关系改革,加大力度,整体推进。在面上推进的同时,一些平均持股的改制企业,通过增资扩股等办法,适当增加了经营者和企业骨干持股比例,探索出了职工入股、经营层控股、经营者持大股等新的股权结构形式。如淄博市1998年开始着手解决“均股制”问题,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鼓励经营层和经营者持大股,重点是把资产向经营者集中,有效解决平均持股造成的“二公有”、“二锅饭”的弊端。这方面临淄、恒台等区县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有的企业出现两个50%,即经营层持股占50%,主要经营者持股占经营层的50%。临淄区持股超过百万元的经营者有10人,200万元以上有3人。他们指出,一股连利,十股连心,百股连命,抓住了这一点,就抓住了建立经营者约束机制的根本。二是把改制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实行配套推进。蓬莱市在企业改革过程中,撤销了企业主管部门,成立行业管理办公室,并依托各行业中的骨干企业,组建社团性质的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服务,效果很好。三是注重规范运作,企业经营机制得到转换。一些地方把1999年作为企业改革规范完善年,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企业乞讨革进行全方位规范。烟台市出台了《关于改制企业规范运作的试行意见》,济南、潍坊等市出台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工作暂行规定和议事细则,德州市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832家企业中,建立起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占80%以上。四是改革与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相结合。各地企业改革中,抓住产权关系改革这个关键环节,在放开所有权上做文章,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在、更求所活的原则,大力进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完善。荣成市国有集体资产在社会资产中的比重由改革前的83%调整到目前的49%,经济运行质量显著提高。德州市三级国有、集体企业由原来的2567家减少到837家,资产总量由209.85亿元减少到123.9亿元。有832家企业通过改革变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有548家企业通过公开出售、拍卖转为个体私营,吸股资本金5.3亿元,盘活存量资产43.8亿元,新注入资金13.8亿元,收回资本金3.02亿元。通过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国有资产的运行质量明显提高。1999年1-5月,全市国有和国有控股140家工业企业,资产增值率达到108.9%,其中67家骨干企业资产增值率达到116.4%。五是改革与发展相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快速增长。各地在改革中,注重把企业改革与资产重组、资本运营、技术创新及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正确处理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和发展潜力,企业效益快速增长。济南市通过多种形式改制,到去年上半年企业净资产比改革之初的1994年增加了1.2倍,年销售收入提高1.3倍,实现利润提高1.6倍,上缴税金提高1.3。5、制定和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建立与市经济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制定和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健全和完善配套改革政策,是企业改革工作得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山东省非常重视改革配套政策的制订,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如青岛市制定印发了《我市资产运营机构非资产运营职能分解移交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对资产经营公司非资产运营职能进行剥离;威海市制订了《关于改制企业职工持股会的试行办法》、《关于加强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管理的试行办法》等,有力地保障了改革工作范有序进行。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同时,山东省其他领域的改革同步推进。青岛市组建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管理,进一步深化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城建、旅游、外贸以及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改革,都取得了明显进展。二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和鼓励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使个人收入与其贡献和承担的风险紧密持钩。青岛、淄博、威海等地对一些企业实行经营者年薪制与期股制,既有利于较长时期内稳定经营者队伍,又有利于调动和增强经营者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青岛市制定了《关于实行企业经营者薪制的试行意见》,在20户企业先行试点,已有11户签订了《考核目标责任书》。同时还拟订了《企业经营者实行期股期权激励的试行意见》。
6、转变政府职能,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到位以后,政府对企业不再直接管理,如何加强对企业的宏观调控,确保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山东省各级政府在抓好机构改革的同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为企业服务的意见,努力减少审批项目和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坚决制止乱收费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淄博市监淄区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宏观调控,放权经营,强化监督,搞好服务的思路。一是宏观调控,放权经营。“产改”以后政府不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突出行业管理职能,通过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宏观管理。二是强化监督,依法行政。改制后,政府一方面对企业不再直接管理,另一方面着重抓工商、税务、审计、统计监督,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维持公平竞争。三是强化服务,转变作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企关系是重要的,但代替不了转变工作作风,必须“两转”结合,搞好服务。重点是搞好信息服务、技术服务、人才服务,做好再就业工作,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行政体系建设。
三、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给我们的启示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20年的艰难推进,目前正处于攻坚阶段。湖北是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国有企业数量多,资产存量大,下一步深化改革的任务重。如何实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需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既以中央的方针政策为准绳,又要结合湖北实际。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把改革向纵深推进。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值得借鉴,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
1、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关系到国有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大课题。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尽快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技术不断创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取得进展。
2、搞大搞强重点企业集团。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尽快完成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促进国有资本向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集聚。按搞大搞强、搞精搞专、综合整治、退出淘汰四种类型,进行分类指导。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分批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重点企业集团的发展,不断提高大企业集团的资本扩张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跨国经营能力。
3、放开搞活经济活国有小企业。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贯彻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加大改革力度,逐步扩展范围,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以转机建制为着力点和落脚点,坚持“三改一加强”并举,因企制宜,分类指导,一企一策,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
4、建立有效有经营者选拔任用、分配机制、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已成为制约我省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活力的重要因素,必须按照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改革步伐。重点推进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试行国有企业经营者目标管理年薪制和经营者持股、期股制度,控索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多种有效形式,改进国有企业经营者选择任用办法,建立健全约束机制。
5、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努力减少审批项目和环节,凡具备条件的都应实行核准、备案制。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制止乱收费,杜绝“管、卡、压”。同时强化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把转变工作作风与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技术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体系和筹融资服务体系。
山东省省批建设项目的环保工作_项目工作计划_网
新项目要上马了,有些环保手续要做(自己经历的)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审申报表,经过县、市环保部门的审批,报批省环保厅。
2、省环保厅监督管理处审批通过,在省环保厅网站公示,同时展开环评。
3、寻求环评单位。
4、谈论环评费用,签署环评服务合同书。
5、环评单位派员到建设单位现场勘查。
6、环评单位亲自或委托其他单位到现场进行监测(包括大气、水)。
7、环评单位提供环评初本,建设单位提交省评估中心。
8、评估中心邀请相关专家对环评初本进行评审,提出意见。(有费用)
9、环评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环评作出修改,提供报批版。
10、建设单位提交报批版环评至省监督管理处。
11、省环保厅给予环评批复,同意建设。
环保手续告一段落。
建设项目完成后
1、建设单位提前一月向县环保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县局转呈市环保局。
2、市环保部门对试生产给予批复后,开始试生产。
3、试生产顺利的话,提前15天,向省监督管理处(验收组)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验收申请须提交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表、环保局试运行批复、自查报告。
4、省监督管理处(验收组)受理后,给予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部流转单,以此,委托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验收监测。
5、联系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综合监测科委托项目检测。
6、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接受后派员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编写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建设单位需提供必要材料。
7、根据监测方案,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算出检测费用。双方签署服务合同。
8、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亲自或委托是监测站依据既定的监测方案到现场进行检测。
9、依据检测结论,编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0、期间联系省监控中心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进行验收。
11、再次申请项目验收,需带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省监控中心关于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的验收合格证。
12、建设项目验收会议。省、市、县监督管理及监察人员组成验收组,经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监测单位向验收提供相关资料和解答疑问、查看现场、最后表态,验收组出具验收意见。
13、省监督管理处同意验收组意见,给予验收批复。
整个项目的环保手续全部完成。
山东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_____》、《旅行社管理条例》、《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云南省旅游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定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旅_____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行社订立局面旅游合同,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云南省税务局印制的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可采用由云南省旅游局制定的《云南省国内旅游合同》。
三、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进行更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_____程;旅行者应遵守我国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种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六、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时,违约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七、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旅游_____。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_____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十、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游客认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组团旅行社先行赔偿。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_____机构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他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对合同条款予以说明。
十三、鉴于旅游产品的特性,为防止低价陷阱导致您的旅行质量下降,签定合同时,请您依据市场行情,按照市场价值规律优质优价、低质低价,认真对比签约内容及价格。?全省各地旅游投诉电话:
云南省旅游质监所:?087X8315昆明市质监所:?087X4961?96927
大理州质监所:?087X6769?96927西双版纳州质监所:?069X2323?96927
丽江市质监所:?088X3432?96927红河州质监所:?138X2117
:?069X7927?96927思茅市质监所:?087X4947?96927
迪庆州质监所:?088X1460?96927楚雄州质监所:?087X9104?96927
曲靖市质监所:?文山州质监所:?0876-1632
玉溪市质监所:?087X7403?96927保山市质监所:?087X7704?96927
怒江州质监所:?088X4247临沧市质监所:?088X8388?96927
昭通市质监所:?087X2835
合同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的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__________(?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_______(?附名单?)
线路名称?______?行程共计?____?晚?____?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点门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交纳团费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为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2、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昆明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若不同意通过昆明_____委员会_____的,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1.
2.
3.
……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山东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为蓝本,结合杭州市旅游发展要求制定。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住所地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合同时使用。
3、本合同文本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变更的内容,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4、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5、本示范文本由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解释,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推行使用。
6、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对旅游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住址: 邮编:
固定电话及手机: 电子信箱:
旅行社:
住所地: 邮编:
经营范围: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本次旅游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及时间
线路名称: ,旅游团号: ;
时间: 晚 天,共___日,出发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1、旅游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由下列项目组成:
(1)旅游者共 人,其中:成人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占床 元/人,儿童( 周岁以下)不占床 元/人;
(2)导游服务费: 元/人,共 人,合计 元;
(3)其它费用: 。
2、旅游费用支付按下列第 种方式:
(1)报名时支付预付款 元,余款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付清;
(2)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款;
(3)其他方式: 。
3、旅游者逾期付款的,按日向旅行社支付逾期应付款0.3%的违约金。除非有特别约定,旅游者在出发前3日(不含第3日)尚未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参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项约定要求旅游者承担业务损失费。
第三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人: ,保险费: ,
保险金额(根据保单填写): 。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出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五条 旅游者的权利
1、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的强制交易行为。
2、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3、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宜本次旅游;如实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确保所持身份证在出游期间有效。
2、旅游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接受相关组织、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旅游者不得擅自脱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团的,必须征得导游的书面同意。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行程中,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4、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6、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境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7、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七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3、劝阻旅游者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行为。如旅游团队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4、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行社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单》,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2)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3)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4)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5)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旅游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等不确定性用语。
3、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的,应当在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4、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以及旅行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旅游者有权拒绝,也可以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5、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对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6、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7、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8、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在组织、接待旅游者过程中,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
2、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客观原因,造成旅游行程安排的交通服务延误、景区临时关闭、宾馆饭店临时被征用、出境管制、边境关闭、目的地入境政策临时变更、政府机构发布橙色及以上旅游预警信息等)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照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4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5%;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7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地点,也未能在出发途中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本条第1项出发当日相关约定处理。
3、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如脱团等;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旅行社应当参照本条第1项相关约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第十二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约定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
3、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4、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5、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赔偿标准未作出合同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亦可参照适用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__〕44号)。
6、与旅游者发生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特别提醒
1、为了确保旅游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参团,如危及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老年人、未成年人参团旅游
1、老年人报名参团旅游的,应如实填写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及其家属的联系方式,须书面告知旅行社不宜参加的游程及项目(包括交通工具、饮食、特殊地域环境限制等)。
2、未成年人参团旅游的,应征得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共同参团旅游的,应当保护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
3、行程中,老年人、未成年人应注意自身安全,特别是在餐厅、浴室、卫生间及雨天步行时防止发生摔伤、滑倒等意外伤害事故,严禁参加高风险旅游及高风险娱乐项目。
4、老年人、未成年人因自身疾病等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其当地就医或返回,就医及返程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余款退还老年人、未成年人。
第十五条 责任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如违法犯罪行为、过失行为、行为判断失误、疾病、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协助处理,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旅行社就旅游活动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已向旅游者作出明确的告知或警示,且事后履行了必要的救助义务,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十六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境内旅游服务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含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3、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5、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程结束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餐饮住宿、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及导游服务等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含预订金)。如旅行社代购的是团队包机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不能改、不能转、不能退),行前解约后机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6、公共交通,指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开放的提供运输服务的交通方式,包括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旅游者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的,受托人有义务将本合同相关信息及时、全面地向旅游者作出必要说明,受托人在合同中签字即表明其所代表的旅游者对本合同及相关信息具有同等知悉程度,相关信息包括对旅游者的特别提醒、警示以及合同中对旅行社责任免除等约定。
2、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及组成
1、本合同一式两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旅游预订单》、《旅游行程单》、《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变更或者补充的协议和声明,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字): 旅行社(盖章):
合同经办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合同签约地点:
山东省统计局全面总结上半年工作工作总结_统计工作总结_网
7月18日,山东省统计局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杜昌祚局长总结了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工作,并就如何加快统计改革与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姜玉山副局长通报了局党组(扩大)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卢成达组长主持了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大会。 杜昌祚局长指出,上半年,全局上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手抓防治非典不放松,一手抓统计工作求发展,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杜昌祚局长强调,下半年,我局要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统计局长座谈会确定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围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这一中心任务,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加快统计改革与建设步伐,提高统计服务水平,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推动全省统计事业加快发展,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提供优质服务。 杜昌祚局长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统计工作全局,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统计工作始终,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工作会议和全省统计局长座谈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加快统计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上来,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要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大力推进统计改革与建设,全面开创统计事业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大发展作出统计部门应有的贡献。
山东省统计局全面总结上半年工作
山东省房屋买卖协议带车库
出卖人(以下略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略称乙方):
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约。
第一条甲方志愿将其房屋山东 公司宿舍 号楼 单元 楼 户(以下简称该房屋)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志愿购买该房屋。
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区,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公摊)为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一共 平方米。
(二)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以 所出具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该房屋出售后________年后正式办理建设单位出具的购房合同,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总金额(人民币) 。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购房合约范本房屋全部价款给付甲方。
具体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第四条甲方承诺在建设方承诺的交房日期当天将房屋交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未按本合约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约,将已收房价款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
增补条款或增补和谈和本合约的附件均为本合约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八条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效力。
第九条因本合约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不论什么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处理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依法由群众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约一式贰份。
此中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
山东省房屋买卖协议带车库
卖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房屋为结构,房产证登记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价格:甲乙双方商定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在房屋过户手续前一日支付(大写 元整),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两个月之内结清余款元(大写元整)。
第四条 乙方在三个月内未结清余款,甲方有权收回房产,甲方不退还已交房款(含定金),在此期间,房产所有权属于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于所有房款结清后两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六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详见附件)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由 交纳。
第九条 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中途毁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订金 元(大写 元整)双倍返还乙方。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滞纳金。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 乙 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25-00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_________________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_________________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旅行团名报名人数初定出团日期旅游线路与天数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标准用餐标准早餐__________次,正餐______次,标准:_____________导游服务派领队及导游服务购物娱乐安排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_________________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山东省临街商铺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使用面积__________㎡)
第二条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_________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 个月缴纳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 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 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 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 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东省临街商铺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于出租给乙方作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若因违规、违法受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并有权收加店面,终止合同。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甲方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店面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店面:
1.擅自将店面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店面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店面,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但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三、租金和保证交纳方式
租金: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为元整,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交清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的租金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先付后用。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一年度的第十二个月内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第二年起,租金每年一订,随行就市。但乙方必须提早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确定,否则合同自动终止。
保证金: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违反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保证金元整,大写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若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全数归还乙方;若乙方未按时缴纳租金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保证金不退。
四、租赁期间的店面装饰和修缮
乙方开业前,若需要对店面进行装修,装修费由乙方自行处理。租赁期间发生用水、用电、税收、房产税、工商、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改造,如需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动用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无条件将店面还原,
乙方对所租店面及店内一切设施,必须严格管理,及时维修,因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店内安全、防火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失火或者店面财产物品丢失、损坏,乙方必须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五、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进行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如有进行转让或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店面。
3、乙方在租赁期中途如欲转让店面,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与转让人之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丙方自行协商处理,与甲方无关。租赁期满,乙方应将店面完好交还甲方。若丙方在转让期内有对店面进行装修改造,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装修或改造与店面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其装修设施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4、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因某些原因无法继续营业,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原先对店面进行的装修和其他设施、物品全部归甲方所有,其设施、物品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六、特约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山东省临街商铺租赁合同书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将位于_______路____号___间门面承租给乙方经营,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门面出租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门面前,必须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经工商部门审验的经营项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时应具有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流动人口证等有效证件,并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交于甲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门面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三、合同签定后,中途不允许将门面退还甲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门面转让他方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门面,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每次收取_______元的转让管理费。如私自转让,则对乙方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并对新承租户主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后,提高房屋租金的_______%,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四、门面租金为每月_______元,乙方必须先交钱后租房,月底时先将次月的门面租金交清,决不允许拖欠,如有拖欠,第一次给予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不抵减租金),再有发生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另行出租,并没收押金。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搞好综合治理,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违法乱纪,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乙方自负,后果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工商管理费、税金、水电费、设施维修费、卫生费(如到收费厕所大小便)等费用一律自理。从事餐饮业的业主,应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特别是要保证下水道的畅通,如下水道堵塞则由对该下水道堵塞有影响的餐饮业主共同出资疏通。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如因乙方“门前三包”不合格导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门处罚,甲方对乙方处以___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押金中扣除),不允许对门面的整体结构进行改造(如打墙、开门、开窗等),如需对门面进行外观装修,则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没收押金。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原则上保证乙方的.经营期限,如若在此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上有重大变化、当地政府对城区重新规划、甲方在经营上有重大举措需提前收回门面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到期后,甲方对门面招标,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东省旅游合同LTP-2025-003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l、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_______%.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己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3、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4、在旅游开始前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加旅游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_%.
第三条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3、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___日至第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4、在旅游开始前_______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_%.
第四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司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六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观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七条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八条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它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_______________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航班取消、堵车误飞机或火车))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瑾玩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手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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