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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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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母婴护理服务协议

全文共 2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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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家政服务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月嫂):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丙方为甲方提供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详见护理服务规范。

2、为了更好服务甲方,在服务人员入户服务开始28天内,乙方将到甲方就母婴护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回访。

第二条 服务场所:

第三条 服务期限及费用:

1、合同服务期限为 天,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支付乙方中介费: 元人民币,丙方为甲方提供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工资为人民币 元。签定本合同时,甲方应预付工资 元至乙方处,服务结束后丙方到乙方处结算预付的工资;结束工作的前一天一次性付清丙方剩余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丙方的相关信息。

2、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丙方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居住条件、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与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情况(甲方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其他严重疾病)。

4、甲方应对上岗的丙方说明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并进行相应指导,甲方有责任妥善保管家中财物,对家中有容易破损的、价格贵重的如珠宝玉器、瓷器、字画等物品,甲方应以书面方式明示:不要让丙方清洁整理,否则后果自负。

5、甲方应保证丙方每天累计睡眠时间不少于8小时,并保证人体劳动所需的正常营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丙方:

(1)丙方有违法行为的;(2)丙方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3)丙方有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4)身体不健康或体检不合格的;(5)不能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或偷窃、工作消极懈怠等不良行为。

7、约定服务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服务的,应提前7天向乙方提出续约。

8、丙方离开甲方家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乙方,并向派出所报案。

9、甲方在未经丙方及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丙方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管理规定的事情。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对丙方身份信息进行收集存档管理。

2、乙方应督促丙方办理健康体检并提供卫生部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3、乙方应建立丙方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对丙方定期回访了解服务情况。

4、甲方或丙方的人身权益以及经济利益受到侵害时,乙方可以为双方进行协调处理并在必要时提供合同等相关文档、出庭作证。但不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

5、在合同期限内,接受并协调甲方或丙方的投诉。如有必要,甲方可以委托乙方同丙方沟通协商与工作相关的事项。

6. 以下情况有符合一项的,乙方有权撤回丙方并解除合同的情况:(1)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月嫂的;(2)在调解纠纷和协商态度极其恶劣;(3)严重伤害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如殴打、威逼乙方工作人员;

第六条丙方权利义务

1、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尽职尽责。

2、生活中应洁身自爱,并注意个人的仪表与卫生。

3、丙方在服务期间,应注意安全,规范操作,增强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意识。

4、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翻、不拿甲方财物,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工作或学习的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家庭信息。

5、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合同约定的服务场所。

6、工作时间,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请假并取得同意。

7、丙方承担因其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损害的,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

(2)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

(3)丙方经管或者使用的财产正常损耗的。

(4)丙方受甲方及其家庭成员指令从事高风险行为导致损害的。

(5) 丙方按甲方及其家庭成员指令操作一件事务而其它事务造成损失的。

(6)丙方按甲方及其家庭成员指令从事不在服务范围内的事务造成损失的。

8、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服务期间发生盗窃、斗殴等民事行政案件,应由法院或公安机关处理。

3、不按期履行合同: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当赔偿不少于3天工资作为违约金补偿给丙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家政服务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依法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续约及其他

1、解除:合同到期未续约,合同自动解除,丙方离岗时,甲方与丙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财物有无损坏和丢失,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承担任何责任;续约未续费的,合同自动解除。

2、续约:合同到期满,甲方与丙方应到乙方办理续签。

3、私签: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后,甲方私自介绍丙方给其他人服务,甲方应赔偿乙方5000元,乙方不承担由此而引发的责任和义务,发生任何问题,甲方、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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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有产权二手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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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受托人:

第三人: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____市的买卖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申请贷款事项

贷款__行:贷款期限:________年贷款金额:人民币元。以上事项以贷款__行审定为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向__行代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__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均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

2、乙方根据贷款__行的需要为甲方向__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__行发放贷款起至该房屋抵押完成、《房地产权证》交回贷款__行为止。如果贷款__行不需要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甲方仍应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贷款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1、贷款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元,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因代办贷款产生的邮寄费用复印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其责任,除乙方已经收取的贷款服务费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2、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本人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达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如果甲方未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按每日40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3、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同意乙方将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转交给贷款__行收执保管。甲方迟延交验证件资料或拒绝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的,均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按其实际延误的时间,以每日30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延误时间超过5____日的,另行增加贷款服务费标准违按每日60元计算。

4、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5、如甲方违反本条第

1、

2、3款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贷款__行已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将所借全部款项立即给付给乙方,由乙方转交给__行。

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期间,如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该房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后,及时在贷款__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如因贷款__行或登记机关的原因造成不能准时办理相关事宜的,乙方免责。

2、乙方为甲方向贷款__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3、乙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通知义务。

4、乙方应对所代收的各项税、费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

第六条丙方责任

1、同意甲方采用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2、丙方应履行该房屋转移登记中应尽的责任,包括税、费的承担、资料的及时提供及人员的及时到场等事项。

3、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应向甲方和乙方分别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外,还应赔偿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损失。如贷款__行已经发放贷款的,则丙方应立即将该贷款及相应利息给付给乙方,再由乙方归还给__行。

第七条送达地址确认

甲方、丙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为:

甲方收件人:,地址:

丙方收件人:,地址:.

如未填写,则甲方、丙方确认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上记载地址为相关文书的邮寄送达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关文书3____日,则认为已经送达和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按照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有关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税、费和抵押登记费用的承担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该费用先行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费用承担方未能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给乙方,乙方将不向贷款__行出具放款通知单,因此而产生的不能准时发放贷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纠纷的处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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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有产权二手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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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方:  ————————(以下简称甲方1)、身份证号码:  ————————

共有人:  ———————(以下简称甲方2)、身份证号码:  ————————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等相关规定,房屋的买卖双方自愿同意签订如下合同,以资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将座落于——————房屋出售于乙方,计款人民币——————元。

2、乙方自愿买受甲方房产,签协议交付定金——————万元,期间甲方配合乙方开始办理相关房屋交接、房权转移手续;甲方付清余款。

3、本协议所指卖出房屋,房权证号——————,包括房屋面积——————平方米,及建筑物所占用土地使用权、附属等.

4、本协议期间,甲方须使该房保持现状.

5、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手续由——————方办理,税费由——————方承担.

6、本协议期间,因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除赔偿对方损失外仍需支付违约金,双方议定违约金——————万元。

7、因甲方原因与该房有关的民事纠纷若给乙方造成损失(水电费、抵押借款等其他债权债务)应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

8、甲方须保证该协议顺利履行完成法定程序,未尽事宜按法律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  ————————

乙方:  ————————

担保人: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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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有产权二手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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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乙方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交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乙方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房屋的交付

1、交付时间

出卖人应当在收到【□定金/□第一期房款/合同全部房款】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2、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交付日前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买受人已负责缴清;

出卖人与房屋的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关系。

第五条 权属转移登记

1、当事人双方同意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若因一方原因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房屋权属无法转移登记至买受人名下,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按照房价款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应于____________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延期一日,应当按照房价款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4、房屋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的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产生的过户手续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出卖人违约责任

出卖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房屋交付买受人或者因出卖人原因延期至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按买受人已支付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出卖人延期办理解除抵押手续的,每延期一日,应当按照合同房价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____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且应当按照房价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房款的或者因买受人原因延期至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或者延期申办抵押贷款的,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逾期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产权人___份,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份,乙方____份,__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出卖人(甲方):

日期:

_

买受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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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有产权二手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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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区 路 号 小区 号楼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条所有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 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或%年-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年-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条 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

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总额的--%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

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二条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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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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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分行/支行(监控银行)

丙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就位于广州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地段,项目名称为_________,监控账号为_________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

1.甲方负责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彻实施《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2.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预售款专用资金拨付批准书》。

3.进入监控账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4.楼宇竣工后,丙方凭竣工验收证明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账户销户手续。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乙方办理账户取消监控手续。

5.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款项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的,按拨付数额收取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二、义务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开设监控专户及签定本协议。

2.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款申请之日起五天内作出答复;对不同意使用的,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监管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支付额给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

4.乙方须将所有按揭贷款划入监控账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它用。

5.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于每个工作日将前一天监控账户的预售款收支情况填报到《房屋管理系统》上,同时要及时在《房屋管理系统》上对监控账户内所收到的每一笔预售款作上标记。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款。

7.丙方应根据《房屋管理系统》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与预购人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应要求预购人按《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控账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为预购人换取交款收据。

8.丙方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0天内,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手续。在办理合同备案确认手续时,丙方应同时附送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专用账户的凭证。

9.丙方经甲方批准拨付取得的预售款项,在项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须遵守《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预购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责任

丙方违反规定直接收存预售款的,甲方应责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应降低或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处以违法使用款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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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中介,服务,全文共 2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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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

【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钥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钥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第二条房地产权属情况

房地产地址:_________;建筑时间:_________;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_________。

房地产使用用途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产证证号: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有】【没有】出租。

第三条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条件发出要约邀请:

1.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2.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发布该房地产的广告,广告宣传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方察看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方。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fanwen/1578/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第六条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

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其他_________】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协办手续费。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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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合同A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护士,服务,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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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由于甲方有雇佣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 服务期限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26天。

2、 服务费用____元,大写_____元,服务期内休息四天,具体时间双方协商,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定金____元,服务至第七天将全款的50%____元付清,第十三天将全款金额____元付清。

3、 国家法定节假日,乙方是否休息,由双方协商,如不能休息,甲方可参照国家有关节假日标准,支付乙方报酬(一天工资的双倍),(元旦一天,清明一天,端午一天,中秋节二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

4、 乙方工作时间,正常每天24小时不断性服务,时间长、责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随意额外增加乙方的其它服务内容,必须保证乙方体力充沛,精力旺盛,保证顺利完成母婴的正常护理工作。

5、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与活动性,乙方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转为第三方服务。

6、 若有早产儿未满37周新生儿,体重低于2500克,需再加护理费壹仟元。

二、 服务内容:

1、 产妇

A 根据产妇的饮食习惯合理的安排营养餐

B 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乳。

C 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弛。

D 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2、婴儿

A 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 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

C 为婴儿洗澡、按摩、抚摸,增加与宝宝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换衣服、尿布。

D 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 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食欲、食量黄疸、体温、大小便)的观察 F 培养婴儿的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及有效证件。甲方的义务: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2、 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并要求甲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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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合同A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护士,服务,全文共 1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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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月嫂(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由于 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 服务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天(因产妇预产期无法完全精准,要求乙方根据具体生产日期略调节服务时间,总计 天即可。具体调节由甲方和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商量决定)。

2 服务费用:

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共计 元整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预交定金 元整人民币,余款在服务终止日全额付清。 3 乙方月嫂工作时间:

正常为每天24小时间断性服务,时间长,责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随意额外增加月嫂的其他服务内容,保让月嫂的体力充沛,精力旺盛,顺利完成母婴的月中护理工作,服务时间每月为26天。

4 服务内容:

(1)照顾产妇

A安排产妇膳食,合理调剂饭菜花样,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B 给产妇洗衣服(不洗内裤、袜子、以防细菌感染);

C 做好产妇的健康护理及产期常见病的预防;指导产妇实施母乳喂养和乳房护理(乳房按摩等,防止乳房下垂、松弛)及产后宫缩、恶露观察与指导,帮产妇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及婴儿喂哺常识;

D 产妇室内环境指导和协助刷牙、梳头、沐浴等;

E 教产妇学做产妇操,产妇形体恢复指导,以利于产妇的宫颈复位;

F 做好产妇的心理指导。

(2)照顾婴儿

A 新生儿的科学喂养、护理、观察;

B 给婴儿洗澡、洗尿布、洗婴儿衣物、拆洗婴儿被褥及新生儿护理,如做好脐带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等;

C 育儿常识及婴儿用品的消毒等;

D 婴儿预防接种;

E 新生儿的按摩、保健、与婴儿对话、益智健身操、游泳、晒太阳以及认知能力的训练等科学育儿工作;

F 及时为婴儿更换衣服、尿布,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等;

G 掌握婴儿生长发育情况,包括每日测量婴儿的体温,定期测量婴儿的身高、体重。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大小便等)观察记录。

H 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 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乙方提供食宿。

3 乙方的权利

(1)甲方增加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在工作时,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三 终止合同

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1 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3 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4 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5 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6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

1 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四 其他约定:

1 签订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

2 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3 乙方在服务期间(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 服务期结束后,如甲方在母婴护理方面有疑问向乙方咨询时,乙方应予以解答。

5 若乙方在服务期间表现良好,甲方愿无偿为乙方提供客源。

6 甲乙双方欲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周通知合同另一方。双方应协商一致方可解除合同,否则若甲方违约,定金不再退还,若乙方违约,须双倍退还定金。

五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常住地址: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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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合同A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护士,服务,全文共 2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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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甲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月嫂(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由于 (甲方)有雇用乙方公司中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方面的要求,(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并承诺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丙三方约定事项

1、 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止,共计26天。(根据产妇实际生产日期可适当提早或推迟,但服务时间为26天)

2、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预约乙方月嫂时,需交纳给公司介绍费100元。

甲方应支付乙方公司服务费共计 元整人民币

支付的时间为服务期第七日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付全款元。(注:_______________试用期七日后,丙方无差错发生,甲方不得无故取消合同;如若取消,乙方不退还服务费。)

3、丙方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

正常为每天24小时间断性服务,时间长,责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随意额外增加月嫂的其他服务内容,保证月嫂的体力充沛,精力旺盛,顺利完成母婴的月子中护理工作,服务时间为26天。

4、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

(1)产妇:_______________

A、产妇的生活护理,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擦洗及伤口护理,帮产妇擦身,观察恶露:_______________

B、产妇的乳房护理,月嫂需依据自己的经验帮助产妇通乳,解决乳房胀痛,教会产妇如何清洁乳房和双手后挤奶或进行乳房按摩,教会产妇正确的哺喂姿势,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喂;

C、制作产妇的营养餐和催乳汤水,平衡营养,促进产后康复及乳汁分泌;

D、为产妇绑绷带,指导做产后恢复操,促进子宫复原、恶露排出并帮助产妇体型的复原;

E、经常与产妇交流育儿心得,打破产妇对独立育儿的焦虑状态和封闭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时安抚产妇,避免产后抑郁症的出现;

F、随时对产妇的身体状况观察、记录。

(2)婴儿:_______________

A、照料宝宝的日常起居,包括喂奶、喂水、换尿布、洗澡;为宝宝每天按摩、抚摩、锻炼身体;洗涤并消毒宝宝的奶瓶;

B、健康方面的专业护理,包括脐带结扎部位的消毒、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如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观察记录,万一宝宝身体有异常,提醒并协助治疗;

C、常见病的观察和护理,月嫂需判定宝宝是否患有尿布疹、鹅口疮、新生儿黄疸等,并对某些新生儿疾病有预防措施;

D、宝宝的情感和潜能开发,月嫂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指导产妇为宝宝做婴儿操,锻炼宝宝的四肢协调能力,开发大脑并给予宝宝美妙的情感抚慰;

E、给予婴儿正确的引导,培养婴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甲乙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服务内容的工作范围内,安排丙方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丙方体检,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2、甲方的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配合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3)为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

3、丙方的权利

(1)甲方增服务内容以外的工作,丙方有权要求增加适当的报酬;

(2)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丙方的义务

(1)严格按服务内容为甲方服务;

(2)在工作时,丙方需爱护甲方的财物,如因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给予赔偿。

三、终止合同

在全同期内,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_______________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3、未经甲方同意,丙方擅自离岗;4、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5、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6、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费用: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工作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甲方以任何理由对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五、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

1、签订合同之前,丙方要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

2、由于丙方的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丙方承担相关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3、丙方在服务期间,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伤害的责任由丙方自行负责。在甲方家出现意外伤害,由甲丙双方各承担50%;

4、甲乙丙方欲中途解除合同,需提前一周通知合同另一方。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执,应当先协商解决,再由公司出面调解;最终可向所属行政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甲乙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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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商贸旅游业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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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商贸旅游业的考察报告

广州市越秀区商贸旅游业的考察报告

柳军辉

广州商贸旅游业一直比较繁荣,与制造业、加工业并列为三大中心。作为广州城发祥地的越秀区,总面积仅9·16平方公里,但一直是商家必争的黄金地段,向有“东山少爷,西关小姐,越秀商贾”之称。有鉴于此,越秀区把“商旅富区”列为四大发展战略之首,做好“商旅互动”大文章。去年11月,组织上安排我到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街道办事处跟班学习。借此机会,我对全区商贸旅游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有所感悟。

一、越秀区发展商贸旅游业的历程和现状

早在90年代初期,越秀区按“工商并举”发展战略,注重抓项目、抓投入,基本形成了“一路五区三带十街”的商贸旅游经济格局,即:一条既具现代时尚、又有岭南风情的商业步行街,五个以服装商贸、经济会展、休闲旅游、金融商业服务、政务中心为主的功能区,三条汇集文化史迹、宗教文化、城市传统中轴线景观的游览带,十条专营批发业务的专业街。1997年,适时将发展战略调整为“商旅富区”,从抓具体经济项目转变到抓营造环境,从搞“马路经济”到注重环境效益,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以商贸业、旅游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迅速发展,2002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0.08亿元,年均增长11.3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48亿元,年均增长15.47%。全区工业与商贸旅游业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也从1997年的25:75调整到2003年的7:93,基本形成了与现代化中心城区发展相适应的产业结构。

二、越秀区发展商贸旅游业的主要做法

1、多层规划,准确定位。1999年,越秀区以建设商旅中心城区为目标,开展全区性的调研,形成了三个层面的规划方案:一是区级宏观规划。出台了《越秀区商贸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1-2010)》。围绕“古城商都发祥地”的形象定位,贯穿“构筑没有围墙的博物馆”这条主线,确定了“经济与文化并举、商贸与旅游互动”的发展思路,明确了产业布局和行业规划,确定了商圈拓展和古城遗迹、历史文物的保护范围。按照居住区与商业区相对分离的原则,明确不在居住区内开发新的专业街、专业市场。二是商圈详细规划。对大的商贸区、主要旅游点进行调研定位,细化了大型商圈的业态与功能、商圈内部行业和层次的布局与规模,规划了道路、停车场、绿化广场等配套设施。如北京路步行街,以“一路阅尽千年沧桑”为主题,定位为“最能代表广州商贸服务业发展水平、最能反映岭南文化与现代文明融汇发展的趋势、充满时尚活力和集聚力、辐射力的国际商贸区”。改变以往拆旧建新的规划,保留有特色的东西,特别是千年文化景观,实行差异化发展。商贸综合区定位为“山水城市特色、岭南建筑特色、民俗文化特色和传统商业特色”,发挥交通便捷、产业配套的优势,着力引导大商号加盟,实现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充分融合。三是专业街专题规划。10条专业街所属街道,按照总体要求,以巩固特色、发展特色为主题,对经营状况、街区环境、管理构架、文化特色进行了详细规划,力求挖掘文化资源,重构历史风貌,完善配套服务,提高经营档次。规划的制定中,始终坚持政府主持、专家主言、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政府把调研课题交给专业院所,经专家调研形成方案后,通过越秀区政务网、公众网,甚至广州日报等传媒征求意见,反复研讨形成。准确的定位,为大型民营企业进驻起到引航、导向作用。1999年至2002年间,引进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民营商贸企业210家。

2、多管齐下,打造品牌。越秀区积极挖掘潜在资源,打造两张商贸旅游品牌。一是历史文化品牌。通过发掘整合历史资源,形成了8个国家级、9个省级、26个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着力保护、开发和利用,凸显“南越文化”特色,展示“古城商都”风貌,促进商旅经济与历史文化的结合。如北京路步行街以千年水闸、千年古道为历史文脉,改造大佛寺广场,越秀书院群及其他景观,构筑主题购物公园,提升历史文化和商业文化品位,日均人流量超过30万人次,节假日高达90万人次;商铺面积由1997年的2.68万m2发展到2002年的10.8万m2;商铺价值平均每年递增8%,1995年以前200多万元购买的商铺现已接近2000万元。二是城市景观品牌。越秀区打造品牌的三条措施值得借鉴:①健全机构抓协调。成立了分管区长牵头,经济、商贸、旅游、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辖内商会、大型商厦和旅行社等负责人组成的商旅发展协调委员会。定期协调解决问题,落实规划和相关措施。②多方宣传重推广。公开发行《越秀区导游全览图》、《越秀区美食购物攻略》、《越秀区导游词(中英文版)》、《越秀区投资服务指南》等平面出版物和电子出版物。借项目建设、升级改造之机,举办专题研讨会。如2003年举办的北京路建设高峰论坛、越秀区商贸旅游与民俗文化研讨会、光明广场室内设计研讨会,吸引全国各地专家学者、知名人士2000多人参加,国内媒体广为报道,引进项目3个,资金2000多万元。借几大历史遗址捆绑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之机,举办万众欢娱北京路活动,日均人流超100万,日均营业额10多亿元。③政府引导促发展。如大新街在1999年引进4个皮革经营大户,免费提供停车场所,免费代办一切手续。通过大户带动,3年后商户由1000户发展到4000户,形成一条皮革批发专业街,年交易额1.2亿元,上交税收800万元。

3、市场运作,筑巢引凤。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深度挖掘和打造优良的投资软环境。一是出台奖励政策鼓励中介招商。越秀区出台了《鼓励引进内、外资投资项目和新办企业试行办法》、《鼓励新办企业暂行措施》两个文件,明确以归区所有的地税额为奖励依据,以50万元为起点,奖励中介组织。近两年,引进项目20多个,奖励金额2000多万元。二是建立投资服务中心抓好协调服务。区设立了投资服务中心,街道建立了工贸公司,分别全程全权代理大中型、小型项目的风险分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行政审批等手续。区委政府要求各部门给予极大支持和配合,使投资者通过区投资服务中心或工贸公司这个窗口,切实感受到“一站式”服务的便捷和高效。三是强化服务理念树越秀口碑。越秀区提出:“能提供的东西要最好,不能提供的要服务好。”如全球最大的物流企业--伯灵顿公司总部引进越秀区后,为满足企业仓储用地的需要,积极与花都区洽谈共建一个几千亩的物流仓储园区,园区税收按比例分成,优势互补,联盟发展。四是重视协会和商会抓沟通联络。

三、加强商贸旅游业发展的启示

借鉴越秀区的做法,学习珠三角的经验,我认为加强湘潭商贸旅游业的发展,要坚持四个方面:

1、坚持规划先行。组织专家学者和行业部门按长株潭区域经济发展要求,着力挖掘丰厚的历史底蕴,结合市场群体建设和当前人居情况,商贸布局现状,城市规划要求,编制好商贸旅游业发展规划。在规划编制中,注意把建设、改造与保护结合起来,使独有的古城文化遗迹和风貌通过科学规划与现代风格相融合,科学规划和调整城区功能布局。既规划好各大“商圈”各自的业态与功能,又重视“商圈”内部各行业、各层次的布局,规模适度,功能互补,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既重视“商圈”内部主业的发展,又重视发展配套服务;既重视“商圈”内部产业结构的调整,又重视“商圈”内部的环境建设,改善“商圈”内部的文化与生态环境,走商贸业与旅游业、经济与文化互动之路,增强“商圈”的文化氛围。坚持以城区经营理念推动“商圈”的建设,注意运用利益导向机制动员社会力量按照政府的规划参与建设,构筑大商业、大市场、大流通的现代化商贸旅游中心区的格局,实现共建双赢。

2、全力打造品牌。一个品牌,可以支撑一个城市、一片市场。打造品牌至关重要。一是商业化包装。在当前品牌时代,专业市场的发展需要专业化的营销、运作手段,对行业市场的结构进行优化,把同行业中零乱、信息不对称的经销商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集中交易的平台,为广大零售商提供一个进货渠道,也为终端客户提供良好的购买场所。比如说一个酒店用品博览城,其实就是一个酒店用品的批发市场。通过专业化的运作,达到使买卖双方共赢的批发市场,“新专业市场”之说也因此诞生。二是专业化管理。包装后,通过专业化管理,为入驻市场的商家做好配套服务、统一品牌宣传以及售后管理等工作。比如虎门国际布料交易中心,其股东就专门筹备了2000万元的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费,交由某市场策划营销公司运作。三是政策的引导。专业市场要提高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必须要有政府的引导。如虎门富民时装城、黄河时装城,厚街几个家具市场等,都是有了政府的规范、引导和扶持,其运作才比较成功。政府打造产业集群的努力为专业市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这些专业市场作为会展的场馆,形成了“永不落幕的交易会”,带动专业市场的发展。另外,政府提供配套设施如物流体系和便利的工商、税务服务,为专业化市场更好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实施四大战略。一是点轴发展战略。即在各商圈内重选取一到两个具有一定规模,性质符合该商圈规划定位,特色鲜明,能够起龙头示范作用的大型商业项目或商业街,作为政府着力扶持的对象,使其不断发展壮大,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在此基础上,配合政府推出的该点/轴所处商圈的整体发展规划,引导和带动其他商业网点项目和商业街的开发建设,从而推动整个商圈的建设发展。二是规模经济政策。要积极实施规模经济政策,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扶优扶强,鼓励大型的品牌商业企业或集团公司,实施规模扩张的发展策略,兼并小型、零散的商铺,实现经营上档升级。三是税源经济策略。通过统筹规划,引导商圈内的商业网点进行改造升级,使其向展销、电子商务等高级贸易形态转变,实现市场升级换代。四是部门大合唱。要集中有限的财力和物力,着力改善商业区的道路交通、停车场、街区环境等。建立区内写字楼和在湘大公司、品牌企业的资料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必要的服务,尽力吸引国内或区域内的知名大型商业企业的总部或分部到本区安家落户。

4、发展中介机构。在政府加强和改善对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同时,着力培育专业性协会和商会,架设沟通政府和经营户的桥梁,承担营利性组织服务工作。同时,带动相关行业,加强自律。制订行业自律公约,抵制假冒伪劣,抵制违规交易,依法经营纳税,依约供货付款,遵守合同合约,守诺履行服务,组织商家共同努力打造商誉招牌。通过建立信用制度,用制度保证诚信者得益,失信者受损,提高商贸旅游业的信誉。

(作者单位:雨湖区广场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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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区住房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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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仓库、球场晒坝、平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8号、9号仓库(共1020平方米)球场晒坝等(700平方米),用于储藏卷烟及分拣卷烟。

二、租赁时间

乙方租赁甲方8号仓库时间自__年5月17日起;租赁9号仓库时间自__年5月20日起;租赁球场晒坝时间自__年5月30日起,所租赁仓库、球场晒坝等场地终止日期至__年5月17日。

三、租赁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乙方租赁甲方8号仓库月租金为11000元;9号仓库月租金为8000元;球场晒坝按10元/平方米,计7000元/月。租赁费用按月交纳,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仓库、球场晒坝租金,逾期须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交纳的租赁费用甲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在租用期间,甲方应确保仓库及场地附着设施安全。

(二)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场地重复租赁给第三方。

(三)在租赁期间,乙方人员在租赁场所作业,应佩带工作证,乙方工作车辆应规范停放,不得影响正常的库内秩序。服从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统一安排进行,不得因单方原因对甲方上述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

(四)乙方对租赁场所进行必要装修、加固、改造或增加设施设备时,需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库设施整体结构。

(五)乙方因生产或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甲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六)乙方存储于租赁场所的物资收发及仓库内消防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聘请保安负责,如有损失,均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租赁场地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乙方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库房房顶无漏水,若有漏水现象,甲方应及时处理,保证乙方卷烟安全。(八)仓库租用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应保障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九)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应要求内部人员遵守乙方的作业和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参观、进入仓库和分拣车间,不得干扰乙方经营生产。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租赁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__公司乙方:__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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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区住房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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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兹经双方协议房屋租赁条件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座落在合计面积为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

作为经营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期满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无需另行通知。

房屋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月租元(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付。

第三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水电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租约期满迁出之日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应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具与电器等设备,如属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乙方变更或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如有擅改或损失,负还原及赔偿损失之全责。

3、若房屋内设施及设备自然损坏影响乙方居住,甲方应尽快予以解决,最迟于壹拾伍天内修理完好并交付乙方使用。若超过上述期限,则本着合同租赁期限自动顺延相应时间。

4、在乙方入住六个月内,甲方不得终止合同,如果终止合同必须赔偿全部乙方装修费用。

5、租赁建筑物不得供非法使用或村放危险品等,影响公共安全。

6、租赁期满当日,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点清交甲方。如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因业务或居住上需要,应征求甲方同意后才可改善装璜及增加设备。

8、乙方退租还屋时应将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村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由处理。

9、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和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自签约之日起,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双方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在30天前通知对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11、甲方需要对上述房产具备公平代理出租之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屋产权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12、乙方在租用其间,甲方如对房屋进行察看,需在进入前向乙方提前通知。

13、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将所租房屋租他人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即时收回房屋。

14、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应商定续租事宜。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本合同各项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本着诚信原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共三页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份为凭以昭信守。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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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宅房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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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房 主): 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留档使用(必需真实有效)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区小区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月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圆整),按(□月/□季度/□年)结算,支付方式押一付三。(□每月/□每季/□每年)提前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元(人民币大写:圆整)。

三、首次交付租金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元(人民币大写:圆整)。退租时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附:电表底数____度,水表底数____吨,燃气表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 天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七、乙方租用本房产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纠纷。

1、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的活动,若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

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 屋内家电、家具等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4、 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 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八、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转借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九、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保证金可视情况给予退还。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所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十、合同的解除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本房产。

(1)擅自将房屋转让,对外投资入股或与他人调换;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3日。

若甲方依上述第1、2、3项约定而解除合同,将同时罚没保证金作为最少赔偿金,并有权追述乙方法律责任。

十一、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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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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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

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

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37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或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施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能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乙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方双方按约定分享。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险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书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为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用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应从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综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

故。

二、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取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三、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三款(2)条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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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等装修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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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房屋面积为 ,第 层,共 层。

出租包含附层建筑物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的月租金为 元 。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每 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下次付租金时间应在己付租金到期前 日支付。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责任赔偿损失。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元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出租方为乙方提供物品见附件

2、目前的水、电、天然气表显示度数状况: 水表度数现为: 度;

电表度数现为: 度;

天然气表度数现为: 度。

3、附加 第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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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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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

甲方: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

乙方:_________分行/支行(监控银行)

丙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就位于广州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 地段,项目名称为_________,监控账号为_________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

1.甲方负责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彻实施《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2.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预售款专用资金拨付批准书》。

3.进入监控帐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4.楼宇竣工后,丙方凭竣工验收证明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帐户销户手续。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 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乙方办理帐户取消监控手续。

5.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款项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的,按拨付数额收取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二、义务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开设监控专户及签定本协议。

2.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款申请之日起五天内作出答复;对不同意使用的,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监管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支付额给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

4.乙方须将所有按揭贷款划入监控帐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它用。

5.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于每个工作日将前一天监控帐户的预售款收支情况填报到《房屋管理系统》上,同时要及时在《房屋管理系统》上对监控帐户内所收到的每一笔预售款作上标记。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款。

7.丙方应根据《房屋管理系统》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与预购人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应要求预购人按《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控帐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为预购人换取交款收据。

8.丙方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0天内,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手续。在办理合同备案确认手续时,丙方应同时附送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专用帐户的凭证。

9.丙方经甲方批准拨付取得的预售款项,在项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须遵守《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预购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责任

丙方违反规定直接收存预售款的,甲方应责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应降低或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处以违法使用款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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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地产出租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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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路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注:期限超过__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结算,由乙方在每的第日前按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元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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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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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团体或个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具有出境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名及签约

1、甲方应自备在团队返程日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或通行证报名,自办的签证/签注应确保在出游期间有效;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乙方代订飞机票(含境外机场税)或火车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非自费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领队)服务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合法的发票。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经营范围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旅游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饮安排及标准,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店名称,自费项目及价格,经办人及电话,服务监督电话等内容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广告、宣传单张如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也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2)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3)遵守合同约定,配合领队、导游人员完成旅游行程;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4)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是指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乙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的要求。(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发给甲方,说明所到国家(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境外小费的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3)行程中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甲方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店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索赔,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6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店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4)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在使用外语的国家(地区),应当能够为甲方提供普通话解说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变更

8、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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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境旅游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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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境旅游合同

以下是小编向大家分享的广州市出境旅游合同,希望可以帮到你。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广州市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一、报名出团

1.游客在参加出境旅游应携带有效证件,到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报名。

2.旅游证件(护照、通行证,下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孕妇、健康状况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出境旅游,有特殊病史者报名时应如实说明。

4.旅行社应全面如实介绍其服务内容、质量及价格。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约定行程内容,并初定出团日期。双方签订旅游合同。

5.旅行社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团费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6.旅行社应在收齐旅游证件后15个工作日内与游客确定出团日期。

7.旅行社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游客,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缺席者责任自负。行程表应列明以下内容: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二、团费通常包括

1.一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境外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三、团费不包括

1.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办理分团的费用;

8.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要求退团,乙方按以下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1)未确定出团日期的,不超过人民币200元。

(2)已确定出团日期的: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扣团费总额3o%;出发前13至7天,扣团费总额6o%;出发前6至1天,扣团费总额8o%;出发当天,扣团费总额9o%。

2.甲方要求更改出团日期,乙方应尽量安排,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不能安排的,按甲方退团情况处理。

3.乙方收齐旅游证件15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出团日期或取消行程,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支付己收团费2%违约金;确定出团日期后,乙方不能按时出团的,应与甲方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改与其他旅行社并团出发,协商不成,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出发前14天以上支付已收团费5%;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巳收团费1o%;出发前6至1天支付已收团费15%;出发当天支付己收团费2o%。

4.游客报名时距出发日期已不足14天,报名后游客要求退团的,游客应按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应在游客报名时将预计的实际损失额如实告知游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约定日期出团的,按已收团费的1%的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5.游客如不同意1、3、4所确定的赔偿标准的,在订立本合同时可与旅行社协商,另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标准。

五、有关责任问题

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旅行社应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

4.游客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色情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因申请旅游证件、签证、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游客个人客观原因导致游客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断,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旅行社按实际损失扣收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还。

6.旅途中,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损坏或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游客书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骚乱、罢工、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造成不能按约定出团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

9.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与游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中有关条款赔偿游客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游客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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