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买卖协议书
全文共 3162 字
+ 加入清单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章)单位名称:__________(章)
法定地址: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 产品和价格
(1)合同总价包含出厂价、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货物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各种伴随服务费、质保期内保修费用和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设备供货的全部费用。
(2) 合同总价已含为完成本工程按相关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总价_____%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全部交货日期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2. 买方在卖方向买X提供合同设备总价_____%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后、电梯正式排产前,预付设备费总价的_____%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3. 买方在交货期前二十一日支付设备费总价的_____%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4.卖方须在买X第二次付款前五日向买方提供设备费总价_____%的银行质保金保函,保证期为自电梯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质保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5. 卖方须在付款前向买方提供相应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卖方依法承担。
6. 设备费发票由卖方出具,运输保险费发票由运输保险方出具。
注:__________如买方要求分批供货,双方同意按上述付款进度和比例分批结算货款。
四、交货日期
1 卖方在支付合同规定的第一次付款项且电梯安装图纸双方盖章确认后,38天内全部设备必须发送到施工现场。
2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电梯安装图纸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确认的时间(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顺延。
五、货物发送方式及地点
由卖方负责办理托运和保险,运输保险费由买方在交货期前七日付至卖方账户。卖方负责卸车,产品送达后,买方对产品的箱数和箱体的完好进行清点并签收。
产品交货地点:__________ 。
六、产品包装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因设备包装和装卸运输过程造成的设备损坏由卖方自行承担。
七、产品质量保证
1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对买X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完成电梯安装图纸的确认。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买X现场安装条件,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电梯产品按GB7588-20_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 在买X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4个月,并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日期起的30个月。
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第549号令)规定:__________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5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本身的质量缺陷负责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6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X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并遵照执行。
7 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8本合同内电梯设备所有不锈钢全部采用304材质。
八、产品质量验收
1 本合同产品规格及功能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附件一)、"设备功能综合表"(附件后)。
2电梯安装完成后,卖方须帮助电梯安装单位及买方,按国家有关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标准通过最终质量验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
九、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X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此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部分合同款的10%。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十、售后及保修服务
1.卖方必须有相应的保修服务人员配备,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要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维修结束。
2.卖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电梯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24个月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培训服务,时间从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工厂最终出货期后的30个月。
3.在质保期内,卖方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电梯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提供服务支持,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4. 质保期内卖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具备技术监督局检验资质的专业工程师依据国标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所检出的属质量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由卖方修理,并得到甲方认可。修理完成后,乙方应将修理及恢复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
6.在质保期内,如卖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卖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有关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损失买X有权视情况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其它
1 若买X延迟提货,须提前21天通知卖方,买X不收取保管费用。
2 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X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而提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按付款比例归买卖双方所有。
3 本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产品安装合同》的签订应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第十七条规定。
4 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电梯安装图纸"、"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 买X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X承担。
9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
(1) 本合同书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的全部承诺
(4) 标准、规范及买提出的有关要求
(5) 图纸
(6) 经双方确认的洽商、变更、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 本合同一式捌份,买X执伍份、卖方执叁份。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 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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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书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办字第__________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施工人员)
签约地点:
一 通用部分:
为规范建设项目HSE管理的运作,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具体责任,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责任: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审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93条所列条件;
2.开工前,甲方本工序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对乙方对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对乙方开工作前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在施工时派人监督实施;
3.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给予乙方其它必要的协助;
4.甲方须为乙方购买工伤保险,有关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款项中;
5.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必备的PPE(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 乙方的责任:
1.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上岗资质证书、施工简历、近2个月内的安全施工记录资料等)真实无误;
2.按甲方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必须的施工许可审批手续;
3.每天检查施工所用的一切施工机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并确认上述工器具在有效的检验周期内已检验合格,并满足施工要求;
4.施工前对所有工序都已经接受过相应的安全教育,并经甲方提供的考试合格 (考试试卷保留一年以上,以备查阅);
5.本人的身体状况符合施工要求;
6.开工前,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得到甲方HSE管理人员审核同意才可开工,并取得本专业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开工;
7.开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8.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和厂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所有的安全文明生产规程、制度和标准;
9.自觉接受和遵守以下的作业安全守则(即第二部分:起重作业HSE要求和第三部分:起重作业危险源及其控制);
10.发生事故时,有义务协助抢救伤员、作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向甲方的相关部门汇报。
11. 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本工种安全作业的条件不满足时有权拒绝开工。
12. 乙方有权获得相应工种所必须的PPE(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三) 凡因为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 乙方有违章施工或违反甲方现场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面的规程、制度、标准时,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乙方应主动接受处罚,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财务部门交纳罚款,否则甲方有权在该项目的工资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不服从甲方HSE等有关部门管理的乙方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出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期间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根据国电公司发布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事故和异常的调查,乙方不得拒绝或以种种理由设置障碍,其调查报告的内容,不作为处理和判断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依据。
(六) 本协议仅对施工安全健康环境责任问题进行界定,有关工程质量、施工时间及其款项等系列问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 协议有效期限: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八)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有壹份,监理执有壹份,乙方执有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生效,履行期满即告终止,但有效期可追溯至200 年 月 日起。
二 电源维护作业HSE要求
1 220V电动工具应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其中外壳必须有一点接地;380V电动工具应使用;;四芯或五芯软橡胶电缆,其中外壳必须有一点接地.接线时,缆线护套应穿进设备的接线盒内并予以固定.
2 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检查下列各项:
2.1外壳、手柄无裂缝、无破损。
2.2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接正确、牢固。
2.3电缆或软线完好。
2.4插头完好。
2.5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损。
2.6电气保护装置完好。
2.7机械防护装置完好。
2.8转动部分灵活。
3 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电动工具应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如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达不到2MΩ必须进行维修处理。对正常使用的电动工具也应对绝缘电阻进行定期测量、检查。
4 电动工具的电气部分经维修后。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量,使用500V兆欧表。
5 连接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漏电保护器,金属钻外壳应接地;电动工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6 电流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得超过0.1S;电压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压不得大于36V.
7 电动机具的操作开关应置于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部位.当休息、下班或作业中突然停电时,应切断电源侧开关。
8 使用I类可携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移动工具时,不得提着电线或工具的转动部分。
9 潮湿或含有酸类的场地上以及在金属容器内使用III类绝缘的电动工具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关应设在监护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三 电源维护作业危险源及其控制(红色代表危险,黑色代表控制措施)
1设备检修触电感电、弧光伤人
1. 严格执行工作票、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 装设接地须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接触良好。
3.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手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4. 对直接利用开关启动时,要侧身快速送断开关。
2低压带电作业有误
1. 设专人监护。
2. 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严禁用锉刀、金属尺等。
3.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工作时站在绝缘垫上。
4. 采取防止相间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5. 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导线。
3电缆头连接不好
1. 接触良好。连接牢固。
2. 绝缘可靠、密封好。
3. 机械保护性符合要求。
4熔断器选用不当
1.不经常启动的电机,其启动电流是熔断器的2.5-3倍。
2.长时间启动的电机,其启动电流是熔断器的1.6---2倍。
3.严禁用金属丝替代熔丝。
5其他
1.非电工严禁拆、装用电设备。
2.刀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3.一个开关不准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动设备。
4.碘钨灯严禁带电移动。
5.同一系统中手电气设备应接地一致,不准一部分接地、一部分接零。
6.禁止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
甲方代表: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指模)
见证单位:
监理代表:
监理盖章: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边志强,男,47号,汉族,个体,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源街和德龙都小区2单元3楼。被申请人: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鞠建中,该公司董事长,住所地江苏省泰市凤凰东路68号。被申请人:呼和浩特市铭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呼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园艺所东乐花园F2座,法定代表人:何启德,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公司纠纷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__)内民一经字第167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人拒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二被申请连带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20__万元,并支付利息131.4万元,违约金自20__年7月10日起到付清之日止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给予计算。同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事实与理由:20__年4月9日,第一被申请人从申请人处借款人民币20__万元,约定月利息4%,期限三个月,第二被申请为第一被申请人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限两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未能还本付息,
及催要未果,无奈于20__年6月8日诉至呼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中院审理作出了(20__)呼民二初字第102号判决书,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后经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作出了(20__)内民一经字第167号判决,判令“被申请人连带清偿申请人借款本金200万元,并支付利息131.4万及违约金自20__年7月10日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予以计算”。如果未按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被申请人承担30万元。申请人承担82120元。因申请人一审预交199550元诉讼。所以二被申请人应给付申请人诉讼费117430元。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呼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 月 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男,____年_月__日出生,汉族,住址:广西融安县__乡_村村_村屯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广西南宁市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民族大道___大厦__楼。
法定代表人:___,总经理。联系电话:________。
申请内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人民币______元整。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元(自___年_月_日至判决生效之日___年_月_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利息¥元(自___年_月_日起暂算至___年_月_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申请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南市民一终字第___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__年_月__日经南宁市___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现业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于20__年_月__日作出(20__)南市民一终字第___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既得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男,49岁,汉族,住西山,联系电话:
被执行人1:_机床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电话:
被执行人2:___(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3:___(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4:ccc(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5:vvv(公司股东),电话:
案由: 劳动争议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五被执行人履行(__)浔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并负连带清偿责任;
2、强制五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并负连带清偿责任;
3、强制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履行代向劳动部门申请支付相关工伤补偿款义务。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__)浔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__年12月16日做出维持原判的(__)贵民三终字第150号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由劳动部门承担的工伤赔偿部分只能由用工单位申请,现被执行人以公司已经被吊销为由不予办理。现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另查明,被申请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因未参加年检于__年11月16日被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开办者、投资人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并注销。被执行人汪大汪、温锦燕、温仕海、温彩华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明知公司有债务的情况下,至今既没有依法清算,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执行人汪大汪、温彩华反而在__年3月26日另行设立广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实现逃避债务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的企业法人与企业投资者或开办单位混同的,未履行清算义务者,导致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应当直接判定企业投资者或其开办单位对债权人负责清偿债务。
据此,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_____人民法院
执行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
民族:_______
职业: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
民族:_______
职业: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
请求事项
一、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_______)年通民初字第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现金490000元;
二、依法责令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做房屋产权变更;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_______)年通民初字第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1、原告与被告的夫妻关系自_______解除。2、原告与被告婚后所生孩子_______归原告抚养,被告每个月给付_______抚养费1500元。3、被告张某某给付原告齐某某夫妻共同财产中现金部分490000元,于_______前执行完毕。4、位于_______的住房归被告所有。5、登记在被告名下的_______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于_______前协助原告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6、诉讼费900元,由原告负担(已缴纳)。”该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未能在自动履行期间内向申请人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定义务,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至今不能得到维护,故申请人特依法提出上述强制执行请求,望贵院能够及时采取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以体现法律的权威。
此致
_______
申请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李某,男,汉族,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_,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张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20_)深中法民五终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房屋买卖纠纷一案,业经深圳市_区人民法院于_年_月_日作出(20_)深_法民三终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李某与张某签订的《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二、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李某返还定金人民币__元;三、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李某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如未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 元,由张某负担。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__年_月_日作出(20_)深中法字民五终第__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申请人:
年 月 日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执行人:
请求事项
1.依法对被执行人协助申请人行使子女探视权的义务予以强制执行。
2.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审理完毕,并作出(___)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现判决书(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其中载明:“原告____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被告____应给予协助”,但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百般阻挠,导致申请人无法行使探视权,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为维护申请人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支持。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日
强制拆除公告
本机关于20xx年11月13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案号:苏宁沪四强制字[20xx]00010号),要求你(单位)于20xx年11 月20日前履行自行拆除你单位在京沪高速公路K1153+192m北京方向一侧建筑控制区内距离隔离栅33.1米地方修建的地面构筑物的义务,经催告,现你(单位)仍未履行,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自本《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公告之日起60日后实施强制拆除;相关费用由你(单位)承担。强制拆除执行后7日内,你(单位)应前来本机关领取违法广告设施残余物,逾期不领取的,本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执法单位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邮编:210004,联系电话:。
江苏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
年9月4日
强制拆除公告
当事人:李芝军,男,46岁;
黄坤鸿,男,50岁。
经调查查明,当事人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xx年5月左右,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五星食街1号(土地证编号:中府国用[20xx]第易150724号,土地使用权人:李中旗,与当事人为租赁关系)建设一幢混合结构一层的建筑物,建筑面积为1577.22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本局已作出中城执罚字[20xx]第1-4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已依法送达当事人,限当事人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五星食街1号的一幢混合结构一层的建筑物。
因当事人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构)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限当事人于20xx年1月3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仍不拆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本局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12月24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买卖协议书
买方:卖方:
福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电梯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xx1301040
买方(甲方):福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卖方(乙方):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上价格包括电梯设备价、(含五方通话的电话分机、总机、预留视频电缆功能费)和运输费。合同标的之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标的包装由卖方负责。
本合同以下各项中,有口 的条款以 作为双方的确认。
二、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2.1、技术标准
2.1.1、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以及最新相关的行业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2.1.2、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最新颁布的技术标准,因需要贯彻执行最新技术标准而引起的交货期,双方协商解决。 2.2、技术资料
2.2.1、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之各项,买方(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予以确认
2.2.2、本合同技术附页所列若有待定内容,买方(甲方)未能予以书面确认时,交货期另行协商。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
3.1、付款方式:买方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买方(甲方)付款时,注明付款单位、用途、银行帐号及合同编号并立即将付款凭证传真给卖方(乙方)的合同经办人。买方(甲方)在付款前要求开发票时,实际付款金额以付款凭据为准。 3.2、付款条件
3.2.1、买方(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价每台10,000元作为定金。分批发货前三个月(33/33/33及以上层站电梯为四个月)时,按比例分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含本批次前期定金10000元/台)。
3.2.2、(分批发货时,按以下比例分批支付)买方(甲方)在提该批次货物前三个月(33/33/33及以上层站电梯为四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乙方)排产。买方(甲方)在接到卖方(乙方)通知提货至之日起二十五天前支付该批次货物合同总价的 60% 作为提货款(即该批次货物合同总价款的80℅)。
3.2.3、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质保期在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起算),买方(甲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并由卖方(乙方)出具合同总价7%的质量保函作为质量保证,履行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质量保函退还给卖方(乙方)。 3.2.4、分批次履行合同时,按以上比例分批次付款。
3.2.5、买方(甲方)付清合同款项时,本合同项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甲方)。
四、交货期限
4.1、交货时间:如本合同签订生效,且满足合同条款第2.2项、第3.2项的条件后,卖方(乙方)应于收到买方提货款后不超过30天向买方(甲方)交付合同标的(货到甲方工地)。 4.2、卖方(乙方)在下列情况之一下,将顺延交货及完成安装时间:
4.2.1、买方(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3.2款履行付款义务。 4.2.2、买方(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1、2.2.2款提交技术资料。 4.2.3、买方(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2.2.3款对待定事项作出书面确认。 五、交货方式:
5.1、卖方(乙方)须按期交货,买方(甲方)应如期办理提货。买方(甲方)提货的方式为:
卖方(乙方)负责运输,送达地点:乌龙江大道66号康桥丹堤项目。 5.2、为确保货物安全、及时运送到买方(甲方)以上指定地点。买方(甲方)应提前确认工地现场道路通畅、可承载重型车辆安全通过、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接货准备。
5.3、若买方(甲方)需要更改送货地点,应提前书面通知卖方。更改送货地点引起的交货期变更和运输费用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5.4、货到工地直至安装进场前,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应妥善保管标的物,避免标的物因保管不当影响正常安装或出现质量问题,买方(甲方)应提供合适的场所(位置应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盖有屋顶)里,应备好电梯保管场地(每台电梯需10米×10米),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把电梯导轨(5米长)搬去候梯厅的通路的地方),货到工地7日满仍不具备进场条件时,由买方(甲方)负责保管直至现场具备进场条件。 六、检验
6.1、合同标的物运抵买方(甲方)指定地点后,买方(甲方)应在48小时内对运抵的箱体进行验收。任何一方未能在约定期间参与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视为无条件接受对方的验收结果。
6.2、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由双方共同进行检验:
6.2.1、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货物数量质量与约定不符,由卖方(乙方)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
6.2.2、如开箱前包装箱已经损坏,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保管方负责。在开箱前,由运输原因造成箱内货物有缺损的,由保管方负责,再由保管方向承运人追偿。
6.3、卖方(乙方)如期交货后经检验需补足、修理或更换的,只要卖方(乙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且不影响安装, 不视为迟延履行。
6.4、货物到工地后,在交付使用前对货物的保管责任,由买方(甲方)提供场地,由卖方(乙方)负责保管。
七、土建及安装要求
7.1、买方(甲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必须满足卖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买卖(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甲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2、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为了保证设备运行质量,本合同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和维修等工作应当由卖方(乙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负责,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7.3、买方(甲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乙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卖方(乙方)概不负责。 八、保修
8.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乙方)负责保修贰拾肆个月,保修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例行巡检。如因买方(甲方)原因不能于货到工地后六个月内完成安装,保修期则从货到工地之日起叁十个月。
8.2、未经卖方(乙方)同意,买方(甲方)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的,卖方(乙方)不负责保修,并只承担与产品原设计、制造相关的直接质量责任,除此以外的其他责任均由买方(甲方)承担。
8.3、在保修期间,由于买方(甲方)或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在经过权威部门认定后,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卖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九、合同变更和违约责任
9.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征得对方同意,双方就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9.2、卖方逾期交货或者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以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3、卖方(乙方)逾期交货或者买方逾期付款,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以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9.4、 卖方(乙方)不能交货超过6个月,买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买方(甲方)逾期提货超过6个月,卖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与本合同不可分割附件 口、技术规格(电梯)。 口、其他:
十三、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成立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买卖协议书
合同编号: 合同评审通过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由供方合同管理部门填写)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户名:付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农贸市场
项目地点:
注:
1、乙方上述银行及银行帐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付款均应汇入该帐户。
2、可选项中,选择时请在该项前的“□”内涂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定义:本合同中的设备是指乙方向甲方销售电梯产品(乙方制造许可证规定的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
1、 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一]
甲方向乙购买: 三洋乘客电梯 单位: 人民币
梯号型号数量
(台)电梯基本技术参数设备单价
(万)设备价小计
(万)
载重
(公斤)速度 (米/秒)层站门提升高度(米)变频功能
扶梯及人行道基本技术参数
梯级宽度(毫米)倾斜角度(度)扶梯速度提升高度 变频功能
乘客电梯
(发纹不锈钢无障碍电梯)TKJ100011000 kg 1 m/s 3/3/3 99
乘客电梯
(发纹不锈钢客梯)TKJ100021000 kg 1 m/s3/3/3 8.517
扶梯SANYO21米宽35度0.5 m/s5.09变频功能1326
自动人行道 21米宽12度0.5 m/s5.09变频功能23.246.4
备注
设备合计(大写):玖拾捌万肆仟元
注:1、本合同价款含电梯设备款及税金;
2、每台电(扶)梯对应一个梯号,电梯梯号为Dn,扶梯及人行道梯号为Fn;若同型号电(扶)梯有n台,梯号可用Dn/Fn . 1—n表示;
2、 付款约定
2.1 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甲方收到乙方请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0%(定金及第一期款),计人民币(大写): 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295200.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合同履约定金。甲方逾期支付该款项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要求与甲方另行协商设备价格,协商不成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本合同定金和经甲方签字盖章确定的本合同附件图纸后,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则定金抵作本合同的第一货款。
2.2 根据现场土建施工进度条件结合交货期,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甲方收到乙方请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提货款,提货款的支付原则上在交货期前30日完成,即合同总价的60%(第二期款),计人民币(大写): 伍拾玖万零肆佰元整 (¥590400.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收到该款后,按期予以发货。合同总价的8%,计人民币(大写): 柒万捌仟柒佰贰拾元整(¥78720.00元)在电(扶)梯安装调试完成,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合格,收到电梯验收合格报告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甲方收到乙方请款申请7日内支付。
2.3本电梯设备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在取得电梯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满一年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的申请后7日内将安装合同总价款的2%,计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19680.00元)支付给乙方。缺陷责任期内,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鉴定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甲方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乙方进行索赔。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如经过政府特种设备管理部门鉴定不是乙方责任,所发生的费用与乙方无关。
2.4 所有款项必须直接汇入本合同首页规定的乙方账户,甲方不得付给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任何第三方,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分公司或下属分支机构关于收款的书面授权均为无效授权,若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款项支付给乙方分公司或下属分支机构授权的任何第三方,均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2.5以上各阶段价款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票务信息由财务部门对接。
3、 双方义务
3.1 甲方义务
(1)按时、足额付款;
(2)对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进行确认,并严格按照确认的土建布置图及规格参数表进行施工(不含预埋件);
(3)按时提货,并会同乙方进行验收。
3.2 乙方义务
(1)按时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2)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格参数表、土建布置图;
(3)提供完整的产品随机文件;
(4)保证产品的包装能满足通常运输需要;
(5)收到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付款项后,按时发货。
(6)配合甲方对产品进行验收;
(7)提供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
4、 交货和仓储保管
4.1 暂定交货期
暂定交货期应在满足4.1.1条的前提下方能执行,否则应以4.1.2条交货期为准。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暂 定 交 货 期 (年/月/日)
乘客电梯详基本技术参数表图纸确认、定金支付到账后35天内交货
4.1.1乙方标准梯型的交货期不多于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期款、甲方确认所有技术参数(包括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之日起35天。甲方订购乙方非标梯型的,交货期另行约定,但原则上不少于乙方标准梯型交货期。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设备安装的,为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及安装的顺利进行,经乙方勘查确认甲方现场未具备安装条件的,乙方将向甲方出具整改通知书,在甲方安装现场整改完毕前,乙方有权延迟发货,该延迟不以违约论。
4.1.2若甲方推迟支付货款,则预定交货期随货款实际到帐日顺延。
4.2 交货地点、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
4.2.1交货地点:甲方项目施工现场
4.2.2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乙方负责,具体价款及支付方式详设备安装合同约定。
5、 验收
5.1 乙方负责运输时,乙方负责提货时的货物清点和验收确认。
5.2甲方须在货到工地二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对货物进行开箱验收。在箱数无误、包装箱完好的情况下,漏发、错发的电梯部件,经证实后由乙方免费换发或补发。否则乙方装箱单中的设备装箱数量将被视为正确,有效且设备的包装状况良好。如果设备在没有乙方代表在场时被打开,则乙方对设备的损坏或灭失不承担责任。因甲方人员误场导致运输公司延迟卸货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3甲方收货后,应妥善保管,并切实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的保护措施。因保管不善,致使合同产品缺损的,与乙方无关。
5.4 由乙方负责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进场前进行开箱验收(产品合格证书是认定原产地的最终依据),在包装箱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箱内货物有缺损由乙方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如开箱验收前包装箱已经损坏,箱内货物有缺损的,或者包装箱数量与根据本合同第5.1和5.2条约定清点的数量不一致的,则由甲方承担责任。
6、 产品质量保修
6.1乙方按国家标准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16899《扶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电(扶)梯的制造与安装。
6.2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6.3本合同产品质量保修期自乙方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或设备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若产品分批验收,从产品每批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后12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
6.4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梯零部件(不包括照明灯具和油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因下列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1)电梯所在建筑的任何缺陷或问题所导致的故障;
(2)因甲方未能及时采取适当应急措施而加重的故障;
(3)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故障;如地震、暴乱、水灾、火灾等。
(4)由非乙方授权的第三方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而导致的故障;
(5)因甲方或业主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因素等非乙方原因所导致的故障。
6.5 质量保修期内,如果证实设备存在设计和制造缺陷,乙方应负责对缺陷部分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因产品质量缺陷引发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产品质量保修责任范围不包括甲方指定品牌、厂家的部件产品以及产品非正常使用或人为损坏的维修。
6.6 甲乙双方或乙方与最终使用单位签订了《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若因甲方或最终用户单位的原因,使得《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则乙方仅对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质量负责,不对产品安装质量和整机运行质量负责。
6.5 根据国务院令(20__)第549号文件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由制造企业负责或其书面同意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方应当与乙方或者乙方书面同意的电梯安装单位签订《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否则由甲方承担因安装引起的质量和安全责任,并且乙方保留由于甲方自行安装或寻找其他单位安装造成乙方的任何责任及损失的诉讼权。
7、 合同变更和违约
7.1 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约定交货日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因任何一方要求而进行的合同变更给另一方增加的费用由提出要求的一方予以承担,且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
7.2 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逾期支付第一期款以外的货款或逾期提货的,违约方应按逾期部分合同款项千分之一/天的比例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但此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5%) 。超过付款日或交货期三十天,违约方仍然不能履行付款、提货、交货义务的,违约方除应支付到期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且守约方有权选择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若甲方超过2.2和2.3项规定的应付款日九十日未付清款项的,且双方未签订任何补充协议进行重新约定,则视作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已付定金不再退回,乙方有权另行处理合同设备。
7.3 由于甲方逾期付款导致本合同被乙方终止的,乙方有权没收已收取的货款并自行处理产成设备。
7.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擅自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0%。
7.5本合同一经定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如双方任何一方的违约,不管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间接经济损失在内,任何一方基于本合同所主张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30%。
7.6 本合同涉及所有款项未付清,其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8、不可抗力
8.1 甲乙双方均不需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违约负责。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所遭受的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的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2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由当地权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
9、其他
9.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手写无效。对任何条款所作的修改应由双方签订合同更改协议书,在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2 甲乙双方了解并同意合同设备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项目。由于任何原因,甲方单方面变更目的国的,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后果。
9.3 如任何一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中止履行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
9.4 双方均不就任何可能的间接损失向对方提出主张,上述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向对方主张的唯一救济。
9.5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解决,本条款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9.6本合同设备涉及的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其知识产权产品或者使用其知识产权方法。
9.7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仍未履行完毕,乙方有权就未履行完毕的电梯价款与甲方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9.8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或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信件或者邮政特快专递收到当日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以快递被签收当日视为送达;未及时通知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未通知方承担。
9.9本合同为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替代双方先前所有书面或口头的磋商、报价和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时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10、合同附件: (共 份,计 页)
附件1、电梯配置清单
附件2、土建布置图
附件3、合同条款修改协议(如有)
( 以下无正文)
善意提示:
一、家庭使用电梯要求:
1、如是个人购买电梯,单位使用,必须注册到使用单位才可以使用,如是个人购买注册到个人只能个人使用,电梯不得对外开放乘坐和载客,只准自已私人场所使用,不得对外营业使用。个人购买的电梯私有场所使用,只能委托国家特种设备主管单位验收,由受委托单位出委托验收报告。个人购买时,必须提供购买人的身份证。在不同的省份和地方,有不同的要求,如当地要求个人使用电梯不验收的。与卖方无关。
二、单位和营业场所使用电梯要求:
1、如果是单位购买,单位使用或营业场所使用,必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用于申请办理电梯开工事宜。电梯验收后,取得电梯验收合格报告后,电梯购买单位必须《按特种设备法》要求,安排专人到行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并取得《电梯安全员证》和《电梯管理员证》。(学这二证必须要提前参加学习并拿到二证)凭二证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电梯使用证和电梯注册后。电梯方能投入使用。如是因为购买单位没有《电梯安全员证》和《电梯管理员证》,造成电梯不能极时使用,由用户责任自负。
三、广西地方政府规定,如电梯产权购买者为单位时,必需提供单位机构代码证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备案手续,三洋电梯公司可以代办,签订合同后,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资料交由乙方代办。不管是个人使用还是单位使用,必须到技术监督局指定的办证机构办理电梯管理员证和电梯司机证。如因为没有此二证造成的电梯不能报安装和验收,与三洋电梯公司无关。
四、电梯验收合格后,凭用户的电梯管理员证和电梯司机证,还有电梯验收合格报告到南宁市技术监督局办理电梯使用合格准用证。
附件一:电梯配置清单
序号部件名称代号或规格厂 家备 注
1曳引主机WTY或WYT系列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2控制柜SY-JWVF三洋电梯
3控制电脑板一体化三洋电梯
4轿厢 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5操纵箱可选(样本)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6外召盒可选(样本)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7厅门门板 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8轿门板 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轿门和轿厢全部为304不锈钢
9门套 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10光幕917A94束SANYOCZH
11接触器LC系列施耐德法国(合资)
12变频器一体化三洋电梯
13门机控制系统SYCZH-D-B-SOP4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
14位置检测器
(编码器)ERN1387海德汉(Heidenhain)德国(合资)
15限速器XS3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1.0m/s-2.0m/s
XS18A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2.5m/s
16轿厢导轨T型系列苏州/天津
17对重导轨TK5A苏州/天津
18缓冲器LD-HC-L5上海绿盾橡塑五金制品厂1.0m/s1150kg及以下
LD-HC-L12上海绿盾橡塑五金制品厂1.0m/s1250kg-1600kg
YH1A/175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1.5m/s1150kg及以下
YH8/206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1.75m/s1150kg及以下
YH6/275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2.0m/s1150kg及以下
YH2/420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2.5m/s1150kg及以下
19曳引钢丝绳8×19s天津高盛
20安全钳AQ10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450kg-1150kg
21电梯厅门SANYO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一楼发纹不锈钢,其余钢板喷漆
22电梯厅门套SANYO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一楼发纹不锈钢,其余钢板喷漆
23电梯吊顶SANYO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标配
24电梯地板SANYO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PVC仿真塑胶地板
25电梯轿厢SANYO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一楼发纹不锈钢
附件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配置表(国内 室内)
序号品 名生产厂家备 注
1桁架SANYOCZH矩形钢
2上下部总成SANYOCZH整体式 、喷漆
3梯级/踏板吴江全胜/江苏飞亚不锈钢/铝合金
4扶手带上海斌腾黑色或彩色
5玻璃杭州建新10mm钢化玻璃
6控制系统SANYOCZHPLC:欧姆龙, 接触器: 施耐德,继电器:施耐德
7导轨型材SANYOCZH镀锌型材
8内外盖板SANYOCZH430发纹不锈钢
9围裙板SANYOCZH430发纹不锈钢
10前沿板SANYOCZH面板430不锈钢
11主机天津佳利涡轮蜗杆减速箱,防护等级IP44
12主机链条苏州新奥
13扶手链条苏州新奥
14梯级链条苏州新奥35CrMo,高强度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配置表(国内 室外)
序号品 名生产厂家备 注
1桁架SANYOCZH矩形钢,热浸镀锌
2上下部总成SANYOCZH整体式 、多层喷涂
3梯级/踏板南通江中/江苏飞亚铝合金
4扶手带上海魁固黑色或彩色,防晒及防水处理
5玻璃杭州建新10mm钢化玻璃、防日光处理
6控制系统SANYOCZHPLC:欧姆龙, 接触器: 施耐德,继电器:施耐德,有防水功能
7导轨型材SANYOCZH镀锌型材
8内外盖板SANYOCZH304发纹不锈钢
9围裙板SANYOCZH304发纹不锈钢
10前沿板SANYOCZH面板铝合金
11主机天津佳利涡轮蜗杆减速箱,防护等级IP54
12主机链条苏州新奥镀镍处理
13扶手链条苏州新奥镀镍处理
14梯级链条苏州新奥镀镍处理
15下机房SANYOCZH有油水分离装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屋过户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代理。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执行请求: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办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过户给申请人;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执行依据:_________________民事判决书;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新都区人民法院做出(_____________)新都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并已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生法律效力。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书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撤销强制执行书协议
申请人: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月出生,__________省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职业,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依据:_______________
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附:1、(__________)二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一份。
2、该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的证明一份。
申请中级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汉,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汉,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执行依据:
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请求: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__________款_____________元及其利息_______________元(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判决,现在已经生效结案。判决书确定的被申请人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申请人__________元。被申请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已支付_______________元,尚有_______________元未支付。如今被告并未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完剩下的_______________元。故申请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支付赔偿款_____________元及其利息_______________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款仲裁书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撤销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撤销内容:
撤销_______市卫生局《强制执行申请书》(_____卫_______申执字【_______】号)。
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期间已缴纳了__________元的罚款,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_____卫_______字【_______】号)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同意免除加处罚款。特向你院申请撤销_______市卫生局《强制执行申请书》(_____卫_______申执字【_______】号)。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市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恢复对例如(_______)德城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即强制执行判决确定的: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_____族,________市人,__________市第__________中学学生,现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_____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人,自由职业,现住址(身份证地址)。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岁,_____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人,__________卫生院医生,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岁,_____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厂工人,现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镇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_______________区。电话: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一、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_________)年通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现金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依法责令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做房屋产权变更;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