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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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看完《林则徐》这篇文章,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我仇恨侵略者,痛恨鸦片,憎恨腐败无能的清政府,更崇敬“虎门销烟”的英雄------林则徐。
在鸦片战争时期,英国侵略者利用鸦片打开了中华大门,残害中华儿女,更霸占中华领土,并在我中华土地上横行霸道,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正当中华民族灾难当头的时候,一位爱国爱民的官员林则徐挺身而出,为受苦受难的中华民众出了一口恶气。是他向道光皇帝请求前往广州禁烟,抱着“烟片一日不禁掉,就一日不回京城”的决心,顶着重重压力,让不可一世的洋人乖乖交出了所藏鸦片,烧掉了这残害中国人民的一箱箱,是他在广州率领大军英勇抵抗,为打击侵略者立下了汗马功劳,可就是这样一位立下赫赫战功的功臣,却被腐败的清政府革职了。
看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林则徐这种为了民族的振兴至个人安危于不顾的强烈爱国主义精神所感动,我痛恨腐败无能的清政府,更崇敬林则徐。崇敬他的智慧和勇气,崇敬他敢于和恶势力进行硬碰硬斗争的精神。一个多世纪以来,他的精神深深感召着无数正直的中华儿女。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无数抗日英雄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祖国的利益出生入死、赴汤蹈火,即使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也在所不惜,改革开放的今天,炎黄子孙在各行各业中发奋工作,为祖国的繁荣昌盛添砖加瓦。我们高兴地看到祖国正在飞速迅猛的发展,经济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人民生活越来越红火,尖端科技已走在世界的前列,祖国的统一大业也逐步实现,飘摇百年的香港也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一切的一切怎不使我们的祖国母亲更加青春焕发呢?
林则徐爷爷,我想如果你还活着的话,一定会对当年的所作所为倍感自豪,更会为有这么多的后继者把祖国建设得如此繁荣而欣慰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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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一文是由英国小说家夏洛蒂所写,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现实社会中,也同样有简·爱这样不屈不挠的人,不向困难低头,不屈服于不公平的待遇,永不放弃。《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也像书中的女人公一样有着坎坷的命运道路,夏洛蒂笔下的简·爱仿佛就是她自己的影子。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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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说,幸福是为老伴梳理银丝;小朋友说,幸福就是口袋里装满糖果;父母说,孩子的幸福就是我们的幸福……幸福的形式有很多种,但总的来说,幸福就是乐观的面对生活并且知足。
从小父母离异的女孩小念一直与妈妈一起生活,而爸爸又偷偷将她心爱的茶色熊公仔拿走了。从此小念变的很孤僻,她没有朋友,经常被同学们欺负、嘲笑,所以愁眉不展。她只有与她幻想中的茶色熊公仔在一起时,才会觉得快乐。直到她住院,遇到了林医生,林医生送给她一只泰迪熊,并告诉她“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小念一直记着这句话,从此,她走出了生活中的阴影,学会了坚强、勇敢、乐观地生活。
也许林医生的话就是小念成长中的力量和信念吧!是这句话让她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人在祝福着她,支持着她。因此,她有了面对生活的勇气,不在逃避。
想想我们的生活,没有小念的那般坎坷,却总是在抱怨,这使我们并未真切地感到幸福。父母和老师都在关注我们的成长,朋友也总在我们无助的时候挺身而出,这还不知足?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拥抱泰迪”,但可以拥抱未来拥抱书籍。生活一旦有了一个信念,就要冲着它努力奋斗!
文中还提到了一个字眼,那就是“爱”。小念对于林医生的感情到底是什么呢?伍美珍自己说说:“喜欢、倾慕和依恋一个比自己年长的异性,是一些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所拥有过的情感经历。国外的教育学专家给了这种感情一个专有的词语:小狗般的爱情。这样的感情,就像是清晨草地上的露珠,晶莹而透明,脆弱而稚拙。”这种感情,可以看作是一种糊涂的亲情吧。
长大的感觉,其实很美好。懂了很多,也学了很多,渐渐的“拥抱了泰迪,拥抱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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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好多好多的书,比如:《舒克贝塔》,《爱的教育》,《做人与做事》,《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最爱看《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 ,我有数也数不清的感情想表达,我就在这给各位说说吧。
这个故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只蟋蟀叫柴斯特,它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一个草场,但是柴斯特很贪吃,结果跳进了野菜篮里,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它在哪里遇到了很多朋友,也闯下了许多大祸,但是它都以绝妙的音乐天赋,摆脱了困境,还成为了震撼纽约的小明星,就在这时,柴斯特开始渴望自由,最终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里面充满了友爱和温情,我读了好几遍,每次读完,总感觉眼睛里泪汪汪的,心里热乎乎的。在故事中,蟋蟀柴斯特的演奏出了名,震撼了整个纽约,而此时它却要回到老家去享受无拘无束的快乐!为什么它敢于在事业的巅峰之时,提出要退隐?难道出名被大家喜欢,就不是快乐吗?我感觉我们人人都想当明星!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重要的问题:自由!“快乐”和“出名”呢只是三明治外面薄薄的两层,中间那层最重要,是一个牛肉馅儿饼,可是调皮的柴斯特,嘴巴太小了,一口咬不了三层,它只能吃一层,它要选哪一层呢?正如地铁里的那只亨利猫说的:“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那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情。如果成名只是让它感到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对呀,太对了!荣誉虽然是非常好的,但让柴斯特太累了,它在自己的故乡,觉得高兴就放怀大唱一下,就算很累,它也很高兴,因为它有心情;而在时代广场,它不管有没有心情都要一天唱两次,它失去了自由。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孰乐?我明白了。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人类为了自己的快乐,把很多动物关到了动物园里,让它们失去了真正的自由,忘记了动物是属于大自然的。我希望动物们能像柴斯特一样拥有自由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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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生日那天,妈妈送我了一本动物小说——《再被狐狸骗一次》。被别人称为“书呆子”的我,马上就开始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在我的印象里,狐狸就是狡猾的。可当我看了这本书时,却发现狐狸还有好的一面……
在那本书上我知道了,这几年,许多狐狸纷纷从森林搬到城市郊区来居住。对狐狸来说,与人类做邻居有许多好处。城市里老鼠很多,且养的肥肥胖胖,便于捕捉;在垃圾箱里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找到人类吃剩下的精美食品;金雕,猞猁等猛兽不敢靠近人类,这等于说给了狐狸安全保证。在城市郊区有这么多的好处,狐狸当然不请自来了。
刚来到郊区时,狐狸不懂交通规则,乱穿马路,常常惨死在飞驰的车轮下。但很快,狐狸就学会了看红绿灯,走斑马线。他们会耐心的等在路边的树丛里,等到红灯变绿灯时,这才不慌不忙从人行道穿越马路。
有一次,市郊某路口交通指示灯出了故障,红灯一直亮着,迟迟不变成绿灯。两个小时后,交通警闻讯赶来抢修,当排除故障,红灯终于变成绿灯后,让所有在场的交警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路边冬青树丛里窜出两百多只狐狸,浩浩荡荡穿越马路。这些狐狸已经在路口等了两个多小时了,看不到绿灯,便宁可长时间等待,也不去违反交通规则。真称得上是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了。
同学们,相信你看了以上的报道,一定会为自己或身边的人而感到惭愧吧。是啊,连动物狐狸都能遵守交通规则,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呢?真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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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它可以让阅读的人快乐,可以让我们澄清在书本中,它更可以让他们拥有智慧:像一盏明灯,照着我们走出黑暗的地方。
世界的经典作品,都是沉甸甸的,它们是经过 岁月磨砺而沉淀下来的作品,是经过时间检验而存留下来的作品,大浪淘沙,江水滔滔,留下来的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当我们面对这个世界的书山书海,当我们走进眼花缭乱而又令人喘不过气来的书店的时候,我们会有点迷茫,会有点忧伤。我们也许会有一点点惊讶:这个世界上的书真是太多太多了。但当我们冷静下来的时候,另一个声音会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的好书真是太少太少了。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小公主》:小女孩萨拉,仅有八岁,但她聪明,漂亮。她的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原本,她是一个富人家的孩子,因为她的爸爸是个军官。但因为投资失败,他的爸爸去世了,还赔光了。本来,她在学校是最好的学生,但因为事业失败,她在学校当了小女佣,小教师……最后,一位先生找到了她,是他爸爸的朋友,她成了永远的公主。
这本书告诉我,外在的东西真的不重要,小女孩萨拉曾经一次次的流落街头,从光彩夺目的小公主变成小女佣,小教师,但是没有什么能夺走她内心的善良和希望,即使他比任何女孩儿经历更多坎坷,她仍然有着更多的勇气和希望去面对生活。一个有着公主梦想而心底又善良的女孩,也许不会成为真正的公主,但她却能让人们刻骨铭心的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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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有一套激情动物小说,《黑天鹅紫水晶》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英国动物学家约翰。威廉斯为了获取祖先的一大笔遗产,而来到澳大利亚的沼泽地寻找黑天鹅。十七世纪末,约翰的祖先沛朗。威廉斯和他的三个朋友从暗无天日的监狱里逃了出来,流落在澳大利亚的一片沼泽地。他们在这里杀死了一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的丈夫,并烤了来吃,从此,紫水晶与他们四个结下了深仇大恨。并想方设法地加害于他们。最后,一个个都逃不出紫水晶的魔爪,一个个被紫水晶害死了。有的被引入沼泽地,有的被鹅卵石砸死,还有的被袋狼吃掉。如今,世上已经很少这种聪明绝顶的黑天鹅了。所以,沛朗就在死前在日记本里写下每年若是打死四只黑天鹅来祭奠他,就可以拿到一笔巨额遗产。
约翰来到沼泽地里,因为一次误会,使他获得了一只美丽的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的信任和感激,他也充当了紫水晶的“丈夫”,帮助它一起孵卵和养育它的五只雏鹅。他眼中的这只紫水晶,不但非常美丽,对待感情异常忠贞,为了它的孩子,它牺牲了自己,换取了它的孩子的安全。
因为自己的亲身经历,约翰对黑天鹅有了另一种认识,他觉得它是一种美丽善良的鸟,我们应该爱护它。最后,约翰在祖先的坟前烧了那本日记,以免以后的后代再来残害黑天鹅。
沈石溪在文中对动物的描写非常恰当,而且用词很美,一些形容词与修辞手法很逼真,也很形象,让读者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真的很棒!而且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看得人欲罢不能,真的是一本好书,大家应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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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的鱼钩》这篇文章讲述了在长征途中红军进入草地时发生的事。
在文章中,有一位老班长带着三个病人跟在队伍后面。在过草地时,老班长钓鱼给三个病人吃,而他自己舍不得吃,最后三个病人走出了草地,而老班长却饿死了。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老班长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这个老班长完全可以抛弃这三个病人,如果我是那个老班长,我一定会有吃的先自己吃,不能让自己饿着。等我吃完了在给他们三个吃,可老班长宁可饿死也要让他们三个病人活着走出草地。
还有一个故事,是说红军再过雪山的时候,有一个人冻死了。他们的将军很生气,要处罚军需处长,没想到冻死的那个人就是军需处长,将军流下了眼泪。我很敬佩这位军需处长,如果我是他的话,我一定会先给自己多穿几件棉衣,不能让自己冻死。
我要向他们两个人学习,不能只想着自己,还要多想想别人。记得有一次,有一个人向我借东西,他有急事要用。我本来可以帮助他,但我怕他把我的东西弄坏,便找借口不借他。在看过这两个故事后,我觉得自己太自私了,他们可以为了别人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可我竟为了一件小事而推辞,真是太不应该了。
从此以后,我也要多给别人一些帮助,不自私、不吝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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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十分喜欢阅读,所以家里有很多很多书。漫画、绘本、小说、作文选,整整齐齐地摆满了两个书柜。我最喜欢的,是一年级得到的《不一样的卡梅拉》这套绘本。我喜欢它,不仅仅因为它印刷精美、题材新颖、故事曲折、引人入胜,更重要的是寻找它的漫长时光,得到它后的欣喜若狂,以及它对我成长带来的影响。
幼儿园大班的时候,学校组织了“跳蚤市场”活动,目的是变废为宝,并将所有的收入捐赠给“希望工程”。我最感兴趣的,就是在各个小摊儿上寻找我喜欢的课外书。
下午放学后,我一回到家,就立即开始清点一整天的“战利品”。这时,我忽然发现,“战利品”中夹着一本残破的绘本。绘本脏脏旧旧,连封面几乎都要脱落下来,第一页上还不知被谁画上了好多的小鸡。我不屑一顾,正准备把它丢到垃圾桶里,忽然“我想去看海”五个字吸引了我。因为,我也十分想去看看海,可是一直都没能实现这个愿望。
我小心翼翼地翻开书,生怕破旧的它散落一地。原来,卡梅拉是一只白色的小母鸡,和我一样,也十分想去看看美丽的大海。于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始了,路途中的故事惊险又有趣,一下子就深深地迷住了我。我一口气就读完了它,并从书的最后一页得知,这其实是一套书中的一本。自此以后,“追求”它的漫长之路就开始了。
最开始,我在脑袋里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体会卡梅拉遇到危险时候的心情;随后,我就以它为主人翁,自己补充书中没有的故事;后来,我经常把卡梅拉的故事讲给爸爸妈妈听,并且要求爸爸妈妈给我购买整套的绘本。一般来说,我提出的申请爸爸妈妈都会满足,可奇怪的是,这次他们并没有理睬。说了好多次,他们总是以忙为借口推脱,这让我更想得到这套书了。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我的生日又到了。许完愿,吹完蜡烛,家里变得一片漆黑。爸爸刚在全家人唱的生日歌声中打开灯,我就发出了一声尖叫,抱着爸爸妈妈亲了又亲。因为,在蛋糕的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整整齐齐地摆了两季的,一共24本的《不一样的卡梅拉》。《我想有个星星》、《我想有个弟弟》、《我不要被吃掉》等等书名一个个映入我的眼帘。那天,我一口气看了整整5本,像一条小鱼一样快乐地在书海里畅游。卡梅拉的勇气、智慧、坚强、独立等等这些优秀的品质,就像水里的氧气一样,让我得到了很多的成长。
读书是非常开心愉悦的一件事情,而获得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籍的那个过程,更让我欣喜万分,无法忘记。从不经意间发现它,被它深深吸引,到众里寻它千百度,最后得到它,每一段经历都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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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飘,军号响,剑已出鞘雷鸣电闪,从来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向前进,向前进,中国军魂!”与电视剧版的不同,亮剑原著讲述了主人公李云龙历经抗日战争的沧桑,解放战争的残酷,文革的浩劫,在他几十年的军
旅生涯中,“亮剑”军魂始终如一。而作为旁观者去审视他,进而审视中国这几十年的历史,更是感慨良多。
一、坚持一种精神,践行一种信仰
1937年,在抗日战争的战场上,面对坂田联队的精锐部队,被包围的李云龙率队正面突围;1948年,在淮海战役的决战中,面对装备精良的国军,李云龙师在赵庄成功奉命阻击八小时,阻敌增援;1963年,在文革中蒙冤
的他,开枪自尽也坚决不收羞辱。他从未说过“亮剑”,军事理论课毕业时所作的报告也非电视剧中所讲的《论军人的战斗意志——亮剑精神》,但这种军魂,在他的身上却始终如一,作为军人,拼搏与刚毅是一种素质,而
荣誉更是一种信仰。无论何时,他都选择用胸膛面对子弹,无论何地,他都敢于亮出宝剑与对手正面交锋。
人,都需要属于有自己的信仰,更需要坚持与践行。无论是信仰一种宗教,还是信仰一种精神,亦或是信仰一支球队或某样物品,都会使你在生活中不觉空虚无助,在你困难时帮你度过,在你彷徨时助你选择。“宝剑出
鞘,毅然亮剑”使李云龙做出了一次次关键的选择,而这种选择,更得益于他对这种信仰的坚持。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关键时刻它才会发挥作用。
二、几十载努力,十余年浩劫
其实,小说版《亮剑》将大部分笔墨都放在了新中国建立后,李云龙整编强化自己的军,率队与中国台湾炮战,大跃进,文革等。看完后觉得震撼,更有很多反思。《亮剑》开篇切入的视角是正在抗日战场上的李云龙,但是
随着情节的发展和介绍,我们可知他从1920xx年建党便一路跟随走过。几十载春秋,他和战友们共同努力打下了这片天下。大跃进时,全社会被笼罩在主观夸大的氛围中,粮食紧缺。无论在军队还是家中,李云龙每天省吃俭用
,省给驻守一线的战士们,留给家中的妻儿。衷心耿耿,浴血奋战了几十载,却在文革中与他最亲密的战友赵刚双双蒙冤,自尽而亡。唏嘘之余,更让人思考这十余载浩劫给中国究竟带来多大影响。
若说文革的影响,个人认为可以分为三点。首先是对之前这几十年奋斗的影响。“都说进城之后不学李自成,可是真正进城之后怎么全忘了呢。”初衷很美好,为了这份期盼,无数战士用鲜血去奋斗,人民用仅可能提供
的物质资源去支持,所有国人更用赤诚之心在等待一个真正民主,强大的中国。一场浩劫,打破了所有的梦想,更付诸东流了所有人的努力,所有的奋斗与期盼因这场浩劫而不再,也不敢再在。其次是对当时的影响。无数人
蒙冤,遭批都已不用赘言,社会的混乱与不安才是最危险的。红卫兵肆意地“革命”,整个社会没有安静祥和之地,市民惶恐不安;城市里分为两派,直接用武器互相攻击,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军事禁
区直接受到抢夺武器等冲击,而且给敌方特务窃取信息的机会,严重威胁国防安全;整个社会杂乱无章,停滞不前,国民经济严重衰退。最后是对后世的影响。经济倒退,文化倒退,使中国落后于世界,而在文革中对国人素
质的影响更是延续至今天,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越发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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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江里江水滔滔不绝,我手中捧着一本《史记》,细细品味,感慨万千……
读着《史记》,我仿佛回到了那个群雄逐鹿的年代,回到了那个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我看到了那个顶天立地,身残志坚的司马迁,看到了一诺千金的男儿形像。司马迁用了整整18年的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父亲司马谈的遗愿,写好了一篇52万字的史家巨作———《史记》。
鲁迅先生称赞《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对我们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它就像一个华丽的舞台,君王、英雄、谋士、刺客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不断上台,为我们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绝伦的故事。
我喜欢的英雄是项羽和勾践: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川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卧薪尝胆。
我欣赏的刺客是专诸、聂政、还有荆轲等人,对君王赤胆忠心,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然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赤胆忠心的表现。
我印象最深的谋士是韩信,从小忍辱负重,念念不忘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在他的第一场战役里,就以成功告终。他的一生中有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背水一战;四面楚歌等战役,无一失败。关于韩信的一生有一副极佳的对联:“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前半句讲的是萧何和韩信的故事,萧何是韩信一生中的贵人,也可以说断送了韩信的的一生,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后半句中的两妇人,讲的是漂母和吕后:漂母就是韩信小时候,给他一饭之恩的老婆婆,吕后就是刘邦的妻子,后来杀害了韩信……
读了《史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从中我体会到了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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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我很喜欢读。
爱丽丝是个天真活泼、善良、极具同情心的可爱小姑娘,她强烈的好奇心使她开始了奇幻之旅:她掉进兔子洞后就被兔子当成了奴仆,兔子叫她拿东西,她拿完东西看见一瓶药水,就往嘴里倒,结果她变大了;兔子看见房子里有怪东西,就往房里投石子,爱丽丝看见石子变成小蛋糕了,就吃了一块,她变小了就冲出屋子逃跑了;她又来到王后的槌球场,王后请她玩球,她们打球的方式可真怪:棒子是红鹤,球是刺猬,爱丽丝的红鹤跑了,她去追红鹤,红鹤追回来了,可刺猬又跑了!就这样球场乱了套,王后气得每隔一分钟就喊:“砍掉她的头!砍掉他的头!”结果球场上所有当门洞的士兵都跑去砍人头啦,王后就没有办法玩槌球了,最后当许多纸牌飘在她身上,她醒了,发现这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
我非常喜欢爱丽丝,因为她很勇敢,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会命令自己不许哭,在孤独的时候会安慰自己。我也非常喜欢这个故事,写故事的人的想象力如此的丰富,真令人惊叹!我也想插上想象的翅膀,在童话世界里尽情地遨游!我希望我们的现实生活能有一些这样的奇遇就好了,那会让我们的童年更加多彩,生活也变得更加有意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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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红日有感500字,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第一范文网。
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为沈振新的胜利而感到欣慰,更为张灵甫被同僚坑害而失败感到悲哀。一代抗日英雄没有战死在抗日战场上,却不幸死在了内战里。
如果在孟良崮战役中汤恩伯能够伸手援救张灵甫一把,那么这位伟大的抗日英雄也不会走投无路,最终落得冤死战场。司马迁以前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从爱国方面讲,张灵甫绝对是一名英雄。他一生忠于职守,为党国誓死效忠,他本可死的轰轰烈烈,而死在了内战战场上的张灵甫,他的死只能是“轻于鸿毛”了。当我读到他在走投无路的状况下,不愿做共产党的俘虏而自杀时深深的触动了我。我想,那时,他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多么的不甘心!如果不是这场战斗,如果不是国民政府内部的腐败,他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国民党部队中都是像张灵甫那样的英雄,那么也许国民政府就不会那么快就垮台。但但是事实不能改变,国民党官兵内部极其腐败,个个只顾自己,不为党国利益着想,这才是国民政府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共产党那种团结合作,吃苦耐劳,严于律己,献身革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国民政府由美国人支持,有全美的装备,有最先进的战斗武器,有充足的食物,而共产党只有普通的枪支弹药,而且还要经常饿着肚子战斗,但他们有最勇敢的战士,最崇高的理想以及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这就是共产党最终胜利的原因。
我常想,如果张灵甫能以大局为重,能以百姓利益为重,能以国家为重,也许他会成为第二个傅作义,那么,我们也就不用为他哀叹了。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
最后,由衷地赞美我们的党---一心一意为百姓的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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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凉风吹过,坐在窗前的我也感受到了这丝凉意。我放下手中的书,仿佛思绪也跟着这凉风飘走了,一直飘到了那乡村野外,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里……每当那微风拂过面颊,我仿佛都会跟着毛毛来一次神秘的探险。这几天我阅读了一本书——《毛毛》。
在某个乡村的一个圆形露天剧场的废墟中,住着一个无人看管的小女孩,名叫毛毛。她不知道自己几岁了,也不知道自己的家人是谁,仿佛她就是一缕青烟,不知身在何处。直到有一天,乡村里面的人们发现了她,她也和大家成为了好朋友。她的朋友可多了,有调皮的“故事大王”男孩吉吉,有沉默寡言的老头儿贝波,他们每天都聚在露天剧场讲故事,玩耍,过着无忧无虑。可是不久之后,这附近来了一些灰绅士。他们穿着灰色的衣服,带着灰色的帽子。他们是抢夺时间的高手,他们把人们空余的时间通通偷走,让人们总感觉时间很紧促,生活变得乏味。为了好朋友们和大家,毛毛决定去冒险,去和灰绅士挑战。这是无比困难的,这个看起来只有8~9岁的小女孩,又独自挑战一大波灰绅士,需要非凡的勇气才能够战胜。在好朋友乌龟的帮助下,他与灰绅士殊死搏斗,终于战胜了灰绅士,抢回了时间花,为大家带来了幸福和充足的时间。
在这本书中毛毛战胜了灰绅士,为大家带来了充足的时间。可以说,毛毛是我们的守护天使。在生活中,虽然没有灰绅士,但时间依旧像一把沙,是一去不复返的。在生活中,灰绅士指得其实就是我们浪费了的时间,只要珍惜时间,时间也是绝不会被浪费的。
生活中,也有许多不珍惜时间的人。他们整天无所事事,生活毫无乐趣。这其实就是一种浪费时间的做法,我们一定要向毛毛学习,让自己的“时间花”开得更灿烂!做到“珍惜时间,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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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这本书主要写了马奇家四姐妹的美好生活和痛苦。
大姐是梅格,二姐是乔,三姐是贝思,小妹是艾米。她们四姐妹长得都很好。梅格十分标致。乔身材修长。贝思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艾米总是一副淑女的派头。家里有和蔼可亲的妈妈——马奇夫人和大家的好朋友佣人——罕娜婆婆。爸爸在华盛顿当兵,有一次突然病倒了,全家人都很着急,妈妈去了华盛顿四姐妹被好心的邻居劳伦斯先生和他的孙子劳里照顾着。爸爸得救了回到了家里!
最后梅格嫁给了一直照顾爸爸的布鲁克先生,乔嫁给了巴尔教授,艾米嫁给了好朋友邻居劳里,三姐妹都有了好的归宿,可是贝思不幸的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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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简史》一书是大科学家史蒂芬。霍金的名着,自一九八八年初版以来,已成为全球科学着作的里程碑。它被翻译成四十多种文字,销售了一千万册,成为世界出版史上的奇观。有如我们当年读徐迟的报告文学《哥德巴赫猜想》,科学的终极目标在于提供一个简单的理论去描述一个高深莫测的现象。
霍金的学生、《时间简史》的中文译者吴忠超曾写道:“他(霍金)象一个孩子,一个好奇的孩子,喜欢问最基本的问题,我为什么是我?时间是什么?我们从何而来,又往何处去?”他把宇宙本性最前沿的知识,通俗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有日月星辰的奥妙,才有时间的历史。读《时间简史》,不仅使你了解到时间的起源与形成,更应懂得这位伟大科学家在时间畅想曲的后面,还有更多未竟的音符。
时间是每个人的终身伴侣。从少年到老年,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时间里穿过。有悲伤,也有欣慰;有眼泪,也有欢娱;有失败,也有成功。时间的痕迹刻在脸上,也刻在心里。
如果把人生比作壮丽的舞台,那么舞台上戏剧的演出水平不会仅仅取决于空间因素,还会有赖于时间条件;如果把度过生命的历程比作攀登岁月的长城,那么时间战略、时间信念、时间素质将决定攀登者的行进速度;如果把宝贵的生命比作闪闪发光的星星,那么星星的光源必然是长时间生命热能的聚集。
时间也是一部年龄的哲学。富兰克林曾说:“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大发明家爱迪生,在他七十九岁时,自豪而风趣地对人们宣布“我已经是一百三十五岁的人了。”这是因为他积攒了超出常人多倍的时间财富。十六岁至六十岁,爱迪生通常每天工作十八到二十小时,六十岁以后,每天仍工作十六个小时。如按平常人一生活动和工作的时间来计算,他的生命已成倍延长了。
所以七十九岁加成了一百三十五岁。其实,人的一生真要无端的浪费许多时间,从指缝间、从酒杯下、从无聊中。但我们并不经意,总觉得时间还长着呢!于是乎“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样的生活就缩短了你我的生命。年龄的加减法,加入的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时光,减去的是挥霍空耗的岁月。
我现在老了,懊恼自己年轻时尚不努力。但我羡慕现在的年轻人,因为人生的黄金时代是青年时期。青春的火花、友谊的暖流、生命的欢乐一起涌来,事业开始了最初的跋涉,人生扬起了破浪的风帆,生活领域急剧地展开,工作课题骤然增多。
但我要用一个老者的身份,真切地告诫年轻的朋友们,真正生命的春天,是随着理想种子的播下而来临的。生活的海洋并不像碧波涟漪的西子湖,随着时间的流动,它有时平静如镜,有时浪花飞溅,有时巨浪冲天……只有把握自己命运的人,才能创造生命的辉煌。
今日之日不可延留,昨日之日不能呼返。这位蜷缩在轮椅上、能与上帝对话的史蒂芬。霍金,似乎在《时间简史》中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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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西沙有飞鱼》,故事里讲的是刘叔叔环游世界的事情。
刘叔叔到南海有幸见到了千姿百态的飞鱼,像一群鸟。我的脑海中不由得想起画面:一排排飞鱼越过鱼群,在水里扭着优美的舞姿。
刘叔叔还要考察华南虎,同事罗明锡不幸的是在一次考察当中,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儿子。我读到这已经热泪盈眶。华南虎又被称为“中国虎”,但人们很奇怪,崇拜、喜爱虎的同时,又歌颂打虎英雄。对了,我还积累了虎的成语:龙腾虎跃、狼吞虎咽、狐假虎威……
呵呵,当然,还有泰国的骄傲:大象。说到大象,我还真想骑骑大象呢。但是他来一个“神象摆尾”就会把你甩到十万八千里。大象的感情丰富,有时非常柔弱,俨如慈祥的母亲;有时异常狂暴,似是怒金刚。
刘叔叔还讲,有一次他从山上掉下来昏死过去,醒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暗的山洞里,一个大管子正在向他脸上浇水,一看是几头大象,它们救了刘叔叔,这让我想起了“盲人摸象”的成语。
读了这本书,我得到的启发是世界丰富多彩,如果你想探索就要用行动、实践来换取答案,你也会从中发现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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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发现这本书是在某个悠闲的下午,不经意间这个书名中那个大大的“跪”字刺入眼帘。中国人曾经有着千百年给封建权贵下跪的历史,人们深受封建思想毒害,逆来顺受,我相信我们都不只一次的听到奴性思想这个词,可是,在教育的范畴里也用这样不和谐,甚至刻薄的字眼我还是第一次见。我很困惑,什么是跪着教书?谁在跪着教书?当然我更担心的是:我在跪着教书吗?
书的作者是一位善于思考的长者,也是一位一线的教育工作者,任教于南师大附中。他叫吴非,他把近几年来写的有关教育问题的随笔杂感汇集成这本书。虽是随笔杂感,但也用其中几篇杂文的题目将全书细分为:永不凋谢的玫瑰、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爱与敬重的阅读、往高处飞、实话怎么说、在欢乐中沉思六个板块。虽是随笔杂感,却没有散文杂文般零散朦胧,每个故事都让人深思,每个问题都掷地有声,让我一边读,一边问着自己:是这样吗?
作为教师,不同于其他职业特点,说起来特殊,又很单纯;说是辛苦,又充满幸福。这本书开篇就说到:一位合格的教师,就说一盏灯,也许灯光未必耀眼,但一定能长久的照耀人一生的道路。不要简单的把你的工作理解为谋生的手段。的确,教师这个职业常常被缚之高台,说我们是阳光下最光辉的职业,给了我们很多溢美之词,也给了我们诸多束缚和非议。例如上次小学生给老师打伞的事件触动很多人的神经,一度成为热议的话题。但我相信凡是登上过三尺讲台的老师,都曾被孩子感动过,都因为孩子满足过幸福过。老师最大的安慰就是我们培养出了人,一个有感恩之心的人,只要能经常地发现这样的孩子,我们就会觉得既幸福又平常。感恩教育时下成了一个流行的词,其实我一直认为班上坐的大多数孩子都是普通的人,我没有想过要培养多少社会栋梁,没有想过我的学生要多几个高精尖人才,我只希望他们懂是非,辨黑白,希望他们能甘于平凡,热爱生活,可以成为一个有温度的人。
吴非老师在书中的“序”中说:“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读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身为师者,如果自身的学习能力都不是有效率的,那又怎么去教那些孩子呢?如果自己都没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又跟学生谈什么底蕴积累呢?在书中《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一文中,作者还说道:终身学习的立学之本是什么,是独立思考精神。学生不敢说,不敢想,是因为开始老师不准说不能说。从指鹿为马的时代,就有了能不能说真话的问题。语文教师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只能趴在地上了。所以,不跪着教书,是一个教师最初的姿态,也应是一个终身的姿态。很难想象一名卑躬屈膝的教师能够教导出光明磊落的学生。老师还是得有点思想,有点脊梁。
书中还提到,吴非老师认为评价一位老师的工作,简单地说可以是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读到这三句话,我想大概是我只能算是入门级,我孩子为让学生喜欢我的课而努力奋斗着。书中也提到了影响学生对学科的兴趣很大一部分取决于教师的风格。作者用生动直接的话语进行了比喻,没有风格的教师一如泥胎木偶,他的语文课如破庙庸僧在谈禅。看来,教学风格延续着教师的教学生命。
用吴非老师的话说总得有点质疑的精神,于是在粗读了这本书后看到作者对于很多老师牺牲自己陪伴家人时间说是一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对于这样的说法,我个人是觉得有点偏激了,劳作是神圣的,休憩也是神圣的。但每个人对于两者之间的权衡有着自己的考量。另外对于书中对于现存教育体制的一些质疑,作者也是抱有些消极情绪的。
不管怎么说,不跪着教书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我们至少得有那么点风骨,有那么点风格。教师也不仅仅是园丁,他本身就应该是一朵美丽无比,赏心悦目的花。就如最近微信朋友圈中疯转的那篇文章一样,只有老师是优雅的,我们的孩子才有望优雅。只有老师是从容的,我们的孩子才有望大气,只有老师是幸福的,我们的孩子才有望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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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一时想起曾经看过的许多名人学士求学成识的历程,其中所讲道理对我们今天也很有启发意义。
《送东阳马生序》不是板着面孔说教,也非轻施谀词以恭维对方,而是现身说法,针对时弊以加针砭,强调勤学苦读的重要性。叙自己“为学之难”,求师之艰,先以环境的恶劣突显其坚苦不移,后以“烨然若神人”的纨绔子弟为对比反衬其独得其乐,正由于如此,不计客观条件的艰苦,执着追求,虚心求教,他才能“遍观群书”,而列于君子之列,居天子之侧,四海称其姓氏。再从食、住、书、师四个方面对当今太学生的学习生活予以对比:太学生无衣食之患,鲜服美食;高堂大厦,群书毕集,师随左右,不像自己当年有“冻馁之患”、“奔走之劳”、“求而不得”之苦,可是条件好了,却有“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作者在充分比照的基础上其理颖然而出:“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过哉!”
从童蒙时期起,故事、寓言、童话、课本,甚至电视节目,我们接触到的一切文化载体,都不倦的告诉我们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治学。大家都知道诸葛亮《诫子书》中的名句:“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其后的一句却是这“澹泊”“宁静”的根本来源:“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一语中的。
有从小就好学,不怕艰苦的。范仲淹“二岁而孤,家贫无依。少有大志,每以天下为己任,发愤苦读,或夜昏怠,辄以水沃面;食不给,啖粥而读。”欧阳修“四岁而孤,家贫无资。太夫人以荻画地,教以书字。多诵古人篇章。及其稍长,而家无书读,就闾里士人家借而读之,或因而抄录。以至昼夜忘寝食,惟读书是务。”王冕七八岁时,“依僧寺以居。夜潜出坐佛膝上,执策映长明灯读之,琅琅达旦。佛像多土偶,狞恶可怖,冕小儿,恬若不知。”还有诸如凿壁借光、囊萤映雪,以及头悬梁、锥刺股等等故事,都是少而勤学的典范。
还有年长而勤学,孜孜不倦的。张九成被贬官到横浦,“其寝室有短窗,每日昧爽执书立窗下,就明而读,如是者十四年。”以至于“窗下石上,双趺之迹隐然,至今犹存。”可以与马克思同志相媲美的了。杨时到洛阳求见程颐,“时盖年四十矣”,犹肯“程门立雪”,不仅于自己求学治学助益非常,也造就了一段千古佳话。吕蒙“士别三日,即便刮目相待”,连孙权都赞他“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了。
师旷说:少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初升的太阳一样;中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正午的太阳一样;晚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点蜡烛一样明亮。董遇读书利用“三余”的时间,“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清楚明白的提出“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他们都从理论上概括了学习的真谛——勤奋。只要肯勤学,不论客观条件如何,都会学有所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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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还是忍不住去关心这部小说,或许是张爱玲那种原始的贵族气或许是她在背后深深埋藏的市井感觉。张的小说在描写人物性格和故事的叙述上我更倾向于她的写作风格,尤其喜欢她有些许玩世不恭的调调。小说里很多经过深思熟虑的比喻和描写让人流连,不禁一遍遍地重复,仿佛自己被她高超的想象力包围,然后静静地自己一个人思索,这个比喻所要表达的最后的含义,以及这个比喻与故事的戏剧冲突之间的内在联系等等。这种过程,似乎告诉自己你自己读的不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而是把自己融入到故事里。
然后在故事的发生时,你可以参与进去。思考着与书里所描述的主人公一样的人生问题。你在张的小说里可以处遇到这种比喻,以及类比,反比等等。张在这种叙事和描写方式上更多的见于她的早期作品。如《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紫罗兰》、《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等等。小说里叙述了主人公振宝生命里举足轻重的几个女性,学徒时巴黎的妓女,英国的初恋玫瑰,情人“红玫瑰”王娇瑞,妻子“白玫瑰”孟烟鹂。四个女人在他生命里停留的时间各不相同。在小说里叙述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如果故事平铺直叙下去的话,可以略去妓女么?这个时候,我们就想象了,张为什么会加入妓女的角色在故事里呢?然后就是他的初恋玫瑰。小说里,他说过自己“没有想到她爱自己那么深”,从而得出判断,这个初恋的下场是他在心智未成熟的表现。
在回国之后,自己第一个遇见的那个让他动心的女子,还有玫瑰的影子。于是他叫她“红玫瑰”。红是炽烈的,于是在他怯懦的表现后,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不了了之。后来的妻子“白玫瑰”则是那么完美,但是,振宝骨子里那种不安分的感觉,“白玫瑰”无法给予满足。而接下来的故事则“顺理成章”的“白玫瑰”有了外遇。进而是振宝的报复。殊不知,其实都是自己在伊始就种下的恶果。最终的振宝在颓废荒.唐之后,作者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这样的男人,在现实世界里是很难赢得读者的欣赏的。
小说的精髓在于故事,但是张的这部小说貌似故事里的冲突很少,而其当代人面对电视,电脑等众多媒体的影响下能否对这样的故事继续感兴趣呢?我们看到故事里的情节在某个地方似曾相识,但是我们中还有一些人继续关注着张爱玲的小说,继续一次次的阅读里面的章节。而且每次似乎都有相同的兴趣。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张的小说对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陌生的,我们阅读里面的文字时仍然会为里面的精言辟语叫好。这同时也倒出了很多当今社会里的普遍现象,以及普通人的心理情结。我们说张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这不为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身边或者周围的社会里寻找到他的原型。于是小说里面的对白,小说里的信息指示也为我们的生活增加了些许说教的味道。这种说教是侧面的,或者说是间接的。习惯于说教的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一代,在这种以故事为背景的形式下,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就不足为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