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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包合同保洁

全文共 3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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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甲方后勤劳务服务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后勤劳务保障的有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劳务服务承包合同:

第二章 承包合同内容

第二条 乙方有偿为甲方提供后勤劳务服务(包括甲方县支行及网点的后勤劳务服务)。

第三条 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一)负责提供甲方业务及公务所需用车驾驶劳务服务。

(二)负责提供甲方所需门卫、清洁卫生劳务服务。

(三)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炊事劳务服务。

(四)负责提供甲方所需业务凭证传递劳务服务。

(五)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电能线路维护及勤杂工劳务服务。

(六)负责提供甲方所需其他后勤保障的劳务服务。

第三章 服务费用和结算方式

第四条 劳务承包费用标准

根据甲方后勤服务所需劳务人员及工作量,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劳务服务承包费(以实际结算为准,详见甲方提供的费用清单),劳务服务承包费用含:劳务人员工资、单位承担的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金【按实际数计算】、乙方的服务管理费【管理费每人每月按100元计算】。工伤保险金每年初一次性甲方给乙方付清,新增人员甲方给乙方一次性支付劳务中介费每人100元。

第五条 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每月的10日前(节假日顺延)将按月收取服务承包费用的税务发票提供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和费用清单后,在10日之内将当月的服务承包费用全额支付给乙方(节假日顺延)。

(二)甲方给乙方支付的服务承包费以转账方式划入乙方帐户。

(三)本承包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从20__年1月份起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给乙方支付服务承包费用。

第四章 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一)乙方的组织机构是依法设立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相关法律责任。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和有关部门及签证机关批准从事劳务的资质证明文件。

(三)乙方具备与承担劳务服务相关责任的资质和赔付能力。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随时向乙方通报服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服务的意见。对提供服务的劳务人员进行管理和年度约束,若发现有不称职人员或违反约定服务事项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或退回不称职劳务人员。

(二)为进行后勤服务的劳务工提供安全生产和工作的场所(不含食宿在内),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退出服务时完好归还工具),维护和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本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给乙方支付后勤服务承包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 乙方对危及劳务人员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有权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甲方立即纠正。

(二) 乙方的劳务人员对甲方违反安全要求和规定的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劳务工有权拒绝执行和向乙方反应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纠改意见,甲方不进行纠改的,乙方可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直至终结合同。

(三) 乙方的劳务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务工当事人要负责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协助处理。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退回劳务工和要求劳务工给予相应赔偿。

(四) 乙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与指派到甲方服务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雇佣关系,全面负责协调与劳务工的劳动争议,依法维护甲方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 劳务工在甲方提供的岗位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等事故的处理,由乙方与甲方参照《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及社会医疗保险等有关规定协商妥善处理。

(六) 乙方要给在甲方提供服务工作的劳务人员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金(向甲方提供缴纳凭证复印件)。

(七) 乙方指派的劳务人员要爱护甲方提供的劳动工具和工作所需的设备,按规定对劳动工具和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对因不爱惜和违规操作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劳务工当事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 劳务工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有违法行为和问题的,甲方有权随时将该劳务工退回乙方,对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 劳务工失职和违规操作造成身体伤残的,一切责任由劳务工自负。

(三) 劳务工是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雇佣关系的,发生劳动争议后是劳务人员与乙方之间的争议,应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因劳动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和劳务工承包。

(四) 劳务工在甲方上班工作期间因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被受伤致残的,由甲乙方双方共同负责协调处理好有关事宜,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劳务工在甲方上班工作期间无失职和违规操作行为而发生意外事故被受伤致残的,由乙方出面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全权负责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甲方积极配合。

(六) 劳务工在岗位工作期间以外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劳务工自负,与甲乙双方无关。

(七)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乙方劳务服务承包费用,如逾期未支付劳务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当月支付劳务服务费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八) 在甲乙双方服务承包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遇机构撤销、企业改制裁员等不可抗力的情况,甲方需要将劳务工退回乙方的,从甲方退回之月起(当月照支付)按实际退回人数每人多支付给乙方一个月的服务承包费用(按总费用的人均费用标准计算)。

第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书面协议)之前,不得将本劳务服务承包合同及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行使和履行。若任何一方违约转让,本劳务合同立即终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转让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本劳务服务承包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__年一月一日至20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承包合同经甲方双方加盖公章,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劳务服务承包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要自觉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都要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书面意见,任何一方单方面的变更和解除合同都是无效的。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不论哪一方出现致使本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时,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书面《解除劳务服务承包合同书》,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劳务服务承包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甲方若需要乙方继续提供劳务服务时,双方在本承包合同期满时重新签订劳务服务承包合同。若终止劳务服务承包合同,终止方应提前30日内告知对方,提醒对方做好有关方面的准备工作,若未提前告知对方,此劳务服务承包合同顺延一个月。

第七章 甲乙双方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条 因本劳务服务承包合同内容的履行所引起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和解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服务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公证机关或鉴证部门留存二份。

甲方:(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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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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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全称):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建筑公司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集体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工业与民用建筑.

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169.5万元

何时经何部门批准开业: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份经_______________县基建局批准

地址: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工区历下办理处。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被告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

事由: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拖欠工程款纠纷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县建筑工程总公司_______________公司(原告,以下简称乙方)同_______________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被告,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标的是乙方为甲方修建教工宿舍楼两幢。承包方式是“议标形式,也工包材料”。承包额为495125.74元。开工日期定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定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合同签定后,乙方按时将设备机具等运进工地,但甲方因工地、图纸等原因没有同有关单位交涉好,直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乙方才正式开工。在长达一百七十七天之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开进工地的70余名职工无活可干,机具设备长期双里无用,给乙方经济上造成损失达8059.73元。甲方虽然承担了25611.43元的误工费,但尚有57979.30元到今有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两幢宿舍楼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后: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乙方又同甲方签订教学楼工程的施工合同书(附原印件)。教学楼工程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完工。三幢楼均经_______________市建筑工程质童监督站校验合格交付被告使用。

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审定后,交_______________市建设银行校准定这杂,双方无任何争议。甲方应依合同书之规定与乙方结清工程款,但至今甲方仍拖欠乙方工程款21793.06元。

从_______________年元月开始,甲方要求乙方为其零建工程拖工。经多次协商达成协议,乙方又为甲方修建了汽车房、锅炉房、坝墙等多项零建工程。但价值174551.87元的工租款至今不与乙方结算。因甲方一再拖欠乙方工程款,致使乙方工人工资长期不能支付,被迫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底撤离甲方工地。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

上诉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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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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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一般条款

定义

第一条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内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词定义如下:

(1)“业主”,名称将在第二部分中具体标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业主的法定继承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

(2)“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主接受的投标人或投标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业主同意的受让人。

(3)“工程师”指第二部分中确定的工程师人选,或经书面通知承包人,由业主随时任命的代行工程师职责的工程师人选。

(4)“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师、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任命履行第二条规定的职责的人选。对工程师代表的授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表、单价或价格表、标书、接受证书和合同协议(如已完成)。

(7)“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增减。

(8)“建筑设备”包括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但不包括构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临时性工程”指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11)“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标书修正中确定的规范,也包括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图纸”包括技术规范中包含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对图纸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的其他图纸。

(13)“现场”指建筑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以及业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场所、或其他合同中规定构成现场的部分。

(14)“同意”指书面同意,包括随后对口头同意的书面确认。

(二)合同内容需要时,单数表示的词也包括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这样。

(三)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不被视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释合同不予考虑。

(四)“费用”一词包括现场内外发生的通常费用开支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二条 工程师应负责履行发出指令、颁发证书等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在业主对工程师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师在履行其部分职责时需经业主特殊同意,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规定。

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职权,但应向承包人和业主提交书面授权文件。在授权期间,工程师代表的决定对承包人和业主来说等同于工程师本人的决定。

以下情况如此办理:

(1)工程师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师仍有权否定,并决定拆除相应的建筑。

(2)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决定不满意,有权提请工程师亲自判定。

转让和分包

第三条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到期款项外)转让。

第四条 承包人不得分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师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将承担合同义务。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将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一样,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为某部分工程提供劳力将不被视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条 (一)在第二部分将写明下列条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按哪国法律解释;

如果文件用同一种以上语言书就,文件按哪种语言解释,就在第二部分中将其定为以这种语言为准。

(二)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比其他条款更具约束力。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可互相解释,在发生歧义和不一致时,将由工程师向承包人作出解释。

如果工程师对歧义进行解释时,导致承包人增加未预见的开支,经工程师证明,业主应支付相应的款额。

第六条 (一)工程图纸将由工程师保管,但需免费向承包商提供两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则自己承担费用。完成合同工程后,承包人将图纸全部归还工程师。

(二)承包人所在工程现场保留一份图纸副本,以便工程师及其代表,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人士随时审查。

(三)如果工程师不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图纸或命令,导致工程延误或中断,在此情况下承包人要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中应详细描述所需图纸、命令,为什么需要,何时需要,以及否则可能造成的延误和停工。

(四)如果因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上述图纸和命令,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增加开支,工程师将决定延长承包人的规定工期。且只要开支合理,承包人将得到补偿。

第七条 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正确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且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第八条 (一)根据合同条款,承包人要认真进行工程建设维护工程。只要合同规定需要,为了建设和维护工程承包人应暂时或长期提供劳力、材料、建设机械等。

(二)承包人将对施工现场操作和建筑方法的恰当、稳定、安全负全部责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决定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工程的设计、规格不负责任。

第九条 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签订并执行的一个合同协议,协议由业主人准备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 为了执行合同,承包人在标书中应承诺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业主共同同意的保险公司、银行或其它保障机构开出的保函。保函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所要求的保函数额。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将负担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业主应在招标文件中向投标者提供经过考察获得的有关工程的水文及地层资料。标书正是以这些资料为基础的,但承包人对自己的理解负责。

承包人被视作在提交标书前,已检查了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掌握了关于工程性质的信息,包括地层情况,水文、气候状况,完成工程所需材料,到达现场的交通和食宿问题等。总之,承包人被认为已掌握了可能影响投标的一切必要信息,包括风险,偶发事件。

第十二条 承包人被认为在其标书的工程量表和价目表中已规定好价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这一价格已被认为包含了其履行合同义务,正确执行合同的全部所需。如果执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遇到一些他认为有经验的承包人也不能预见的情况或人为障碍(天气状况除外),他将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书面通知。如果工程师确认其不可预见性,将要求业主支付承包人在这种情况下增加的费用。包括:

(1)为执行工程师相应指示的合理费用;

(2)在没有工程师特别指示时,采取工程师同意的恰当措施的合理费用。

第十三条 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建设工程,要得到工程师满意的肯定。无论合同中是否有规定,工程师有关工程的指示承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只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在第二条的情况下接受其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条 (一)承包人中标后,应在第二部分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执行合同的顺序计划,待工程师肯定。承包人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详细叙述他进行工程安排的书面报告。

(二)一旦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上述计划不符,将要求承包人提供一份修改的计划,保证在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

(三)承包人向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供这样的计划,并不免除他的任何合同责任。

第十五条 承包人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或在工程师认为履行合同义务必要时,提供监督管理。承包人或其一位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全权代表应随时在现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工程师可随时撤销对全权代表的确认,如果这样,承包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撤销对其的授权,不再录用他,并提供替代人选。全权代表将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按第二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示。

第十六条 (一)承包人在工程进行中,需在现场雇用如下人选:

(1)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监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领班和带头人。

(2)为及时妥善地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二)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解雇其雇用来执行合同的人员,这些人员在工程师看来未履行职责或不称职。被解雇的人员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再被雇用。被解雇人员的职位应立即由工程师同意的称职人选接替。

第十七条 承包人负责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正确地开始工程,保证工程位置、面积、水平面及各部分组合的质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设备和劳力。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在这些方面发生错误,承包人应负担改正的费用,直至令工程师或其代表满意,除非这些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其代理提供的不准确的书面资料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改正费用由业主承担。工程师或其代表对开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线的检查并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确的义务,承包人应仔细保护保存开工中使用的水准基点、观测轨道、测标等。

第十八条 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挖深坑,应书面提出要求。除非这一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则这一要求将被视作根据第五十一条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条 承包人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工程师或及代表的要求,或应权威机构的要求,自己承担费用提供灯光,警卫等来保卫工程,保障公众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条 (一)从工程开始到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如果工程师发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证书。则承包人从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这部分工程负责,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至业主。承包人要对尚未完成将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部责任,除了“意外风险”以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对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损害、损失,承包人要负责负担费用修理好,以确保永久性工程完工时状态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发生“意外风险”,则承包人按工程师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在完成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条合同义务时,操作对工程造成损害,也要负责任。

(二)“意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反叛、革命、骚乱或军事政变内战,或在工程进行中,由承包商的雇员、分包人制造的动乱、混乱,或业主使用、占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于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烧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以及爆炸引起的各种后果,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行物的声波压力,和其他有经验的承包不能预见的事件,所有这些被称作“免除风险”。

第二十一条 不限制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任义务,承包人要以业主和承包人的联合名义,对按合同条款在第二十条规定的时间内对除免除风险以外的任何损失投保,同时还要对维护期前产生的原因在维护期内造成的损失和承包人为履行第四十九、五十条义务而采取行动引起的损失投保,应保险:

(1)工程及应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或加上第二部分相应条款规定的款额;

(2)承包商购买的替代建筑工具和其他物品。

保险人和保险条款均需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缘由地不同意。承包人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金收据。

第二十二条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对建设和维护工程中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对业主造成的损失和索赔进行补偿,及对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进行补偿,以下补偿和损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业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设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权利;

(3)为按合同规定建设和维护工程构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4)由业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的行为或失职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承包人认为由业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损失,且可公正的认为是业主的责任,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

(二)业主应对按(一)款规定导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和开支进行补偿。

第二十三条 (一)在开始建筑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应对非第二十二条原因造成的,而由执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财产(包括业主的)损失或人员(包括业主的雇员)伤害,其所要承担的责任投保。

(二)保险人和保险条款均需业主的同意,业主不得无缘由的不同意。保险金额不少于标书附件的规定。承包人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

(三)应有这样一个条款,即发生承包人应得到补偿的损失时,而该保险受益人为业主,则保险人就这一损失造成的开支、费用对业主进行补偿。

第二十四条 (一)业主不对由承包人或再承包人雇用的工人受伤或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除非事故或伤害是由业主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或过失引起的,承包人应补偿业主,补偿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费用、开支等。

(二)承包人应对发生这样的事故为自己所负的责任投保。保险人应经业主同意,但业主不得无缘由地不同意。承包人应在雇用工人完成工程的过程中继续保险,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收据。如果再承包人已为其雇用的工人投保,但以业主为补偿对象,则承包人的投保义务被视作已履行。承包人需要求再承包人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收据。

第二十五条 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第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条的保险义务,或其他合同要求的保险义务,业主将进行相应投保,支付保险金,随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认作承包人的负债。

第二十六条 (一)承包人应注意所有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与执行工程合同有关的地方或其他权利机构的规章细则,以及财产和权利将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并交纳规定的费用。

(二)承包人将遵守以上法规、制度,如因违反上述法规而使业主受惩罚,将保险业主得到补偿。

(三)如果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应付这样的费用,则业主应再支付给承包人。

第二十七条 任何在工程现场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物、或文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考古价值的物品均属业主的财产。承包人应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损坏这些物品,并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然后按代表的指示处理这些物品,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二十八条 承包人应保证业主不受对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设备、机械材料方面受保护权利和专利权,设计、商标等侵权行为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并对其所受损害、支付的费用、开支进行补偿。除另有规定外,如果要为工程建设需取得石头、沙子、砂砾、泥土和其他材料,承包人负责支付吨位费、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凡是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进行,但不应在不恰当的情况下妨碍公众的便利,不应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财产所有人是业主还是其他人,如果发生承包人负责的这类事件,承包人应保证业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的损害,并对其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 (一)承包人应采取各种必要的手段,防止与工程现场相通的公路、桥梁由于施工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和再承包人应选择路线、车辆,限制分散卸货,使因运输设备、材料到施工现场增加的运量被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避免对公路、桥梁不必要的损害。

(二)如果承包人需要运送货物经过部分公路、桥梁,包括建筑设备、机械,建成的部分工程,而这种运送极有可能损坏公路、桥梁,除非采取特殊保护和加固措施。承包人在运送货物前应通知工程师或其代表货物的重要及其他特殊事故,还要告知他打算采取的保护、加固方法。除非工程师在接到通知14天内指示不必要采取这样的方法,承包人将采取行动或按工程师的要求实施修改后的方案。除非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包含了保护加固公路、桥梁的任务,保护加固费用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

(三)如果在工程进行中或以后的时间里,承包人因工程损坏公路、桥梁而被要求索赔,应立即告知工程师。业主将商洽解决办法并支付索赔款,并对承包人因此受到的索赔、诉讼、损害、费用、开支进行补偿。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未履行其上述(一)(二)的义务,则经工程师确认的由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补偿给业主。

(四)如果工程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上述条款中的“公路”应包括船闸、码头、防波堤或其他有关的水路设施,“运输工具”应包括船只,上述条款同样有效。

第三十一条 对不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和业主签订的其他与合同工程有关的辅助合同项目,承包人按业主的要求,为其他业主雇用的承包人及其工人,业主雇用的工人和其他在工程现场可雇用的机构进行工作提供合理的机会。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他机构使用他负责维护的路段提供便利,或使用他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等其他设备,或提供类似的服务,则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师认为合理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 在工程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程现场没有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从现场清理走残余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第三十三条 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把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从现场清理走,使其整洁,令工程师满意。

第三十四条 (一)承包人自己安排雇用当地或其他来源的劳工,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

(二)只要按当地情况可行,承包人应向工程现场的人员、工人提供适当饮用水和其他用水,并令工程师代表满意。

(三)除非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承包人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处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许再承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销售、赠予和易货及处置。

(四)承包人不得也不允许向他人给予、易货,处置任何武器、弹药。

(五)承包人在处理与雇用工人的关系中,应充分考虑公认的节假日及导致和其他习俗因素。

(六)一旦爆发了传染病,承包人将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地方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七)承包人应随时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中发生非法骚乱或混乱行为,并保证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和平。

(八)承包人要对其再承包人遵守上述条款负责。

(九)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款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三十四条作出规定。

第三十五条 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按要求的格式和时间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报告其在工程现场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工人的情况。如工程师代表要求,还应报告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第三十六条 (一)各种工程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示,且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验。检验可在制造、装配地、施工现场或合同规定的任何地点。承包人要为检查、测量、检验工程及其质量,或材料的重量、数量提供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将材料在应用于工程前提供样品供检验。

(二)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提供样品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费用由业主支付。

(三)合同中明确要求的检验,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对于那些货载检验和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在合同中均有列举,承包人可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

(四)如果是工程师要求的检验,而

(1)合同中没有规定,或

(2)合同中未列举,或

(3)虽有规定,但工程师指示由独立的第三人在现场、制造、装配地以外的地点进行检验,当检验表明工艺、材料不符合合同条款或工程师指示时,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费用由业主负担。

第三十七条 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可以去工厂、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成品、机械的来源地。承包人应为他们获得这种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第三十八条 (一)未经工程师或其代表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要为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供充分的机会,检验将被覆盖或遮掩的工程,并在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部分工程或地基待于检验。工程师代表不应拖延这样的检验,除非他认为检验没必要,并通知承包人。

(二)应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要随时打开已覆盖的工程部分,并负责再次施工至工程师满意。如果被覆盖和遮掩的工程部分符合合同的要求,且满足(一)的条件,则开盖和再施工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第三十九条 (一)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要求:

(1)按要求把工程师认为不合适的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理走;

(2)用合适的材料替换;

(3)无论先前是否检验过或已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要换掉,不合格的工艺要重新施工。

(二)如果承包人未执行工程师的上述命令,业主有权雇用其他人完成以上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杂费业主可从承包人处取得,或由业主从该支付给承包商的钱款中扣除。

第四十条 (一)承包人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内,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如有必要在此期间要负责保证工程的完好,承包人按工程师指示这样做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业主承担。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合同中规定的停工;或

(2)由承包人的错误而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程现场天气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4)非由工程师或业主的错误引起,或不由第二十条“免除风险”引起的,为正确施工或保证工程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不在工程师提出要求后的28天内书面通知工程师其要求,则无权获得额外的费用。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则由他来决定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和停工时间。

(二)如果按工程师的要求,工程或部分工程停工九十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重新开工的命令,除了上述(一)中(1)(2)(3)(4)的情况外,承包人将向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天内决定重新开工。如果在此期间仍未得到开工的决定,承包人可书面通知(但不一定这样做),视只影响部分工程的停工为对这部分工程的省略,视影响整个工程的停工为业主放弃合同。

开工时间和延误

第四十一条 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除非在工程师命令或认可,或承包人不能控制的情况下),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开始工程施工,且迅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条 (一)业主在工程师书面命令开工后,应授权承包人使用部分现场,使承包人能开工和按第十四条规定的进度计划施工。此后业主按施工计划的要求,在书面通知工程师后,应授权承包人使用施工所需的其他现场部分。如果业主不能按本条规定授权承包人使用现场,而导致承包人误工或增加费用,由工程师决定延长完工期,并确定应由业主承担的补偿承包人的合理费用开支。

(二)承包人将承担通向施工现场的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费用。承包人将支付为进行工程而在现场外膳宿供应费用。

第四十三条 按合同要求,在整个工程完成前各部分工程要完工,整个工程应在合同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期限从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可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延期。

第四十四条 非由于承包人的错误行为,而由于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延误或特别恶劣的天气原因,或其他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延长时间由工程师决定,并分别通知业主和承包人。除非承包人在额外工程开始后或特殊情况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情况,说明其有权获得延期,工程师不一定把增加工程量和特殊情况列入考虑。承包人提供的情况要准备接受调查是否属实。

第四十五条 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规定,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确认的休息时间一夜间或星期天进行,也不得在其他当地的假日进行。但为挽救生命或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需要采取不可避免的行动时,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款的规定不适用于传统轮作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第四十六条 如果因承包人无权要求工程延期的原因,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度太慢,不能确保按规定时间或在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将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将同意加速工程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时间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要求他人为采取这样的措施多付款。如果因接到工程师这样的通知,承包人需得到其允许在休息日一夜间或星期日或当地的假日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拒绝。

第四十七条 (一)如果承包未在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将向业主支付合同中规定的违约罚款,此罚款不作为第四十三条规定时间与实际确认完工时间之差的罚款。在不损害其他补救措施的同时,业主可从他手中任何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违约罚款。而这一切均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和合同规定的他的其他义务。

(二)如果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部分工程按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经工程师确认完成,业主已开始使用,且合同中没有其他条款作相应规定,则应支付的违约罚款按已完成工程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削减。

(三)如果愿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的奖励,可在第二部分的第四十七条规定。

第四十八条 (一)当全部工程完成且令人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承包人将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发出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上述通知和承诺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被视作承包人的要求,要求工程师提供工程竣工证书。工程师应在承包人发出通知后的21天内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上面注明他确认的按合同完工的日期,并交给业主一份证书副本;或给承包人书面指示,指出他认为在发出证书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工作。工程师在书面指示后还应指出影响工程完工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工程并修正缺陷后的21天内有权收到竣工证书。

(二)同样,按(一)规定的程序,在如下情况下,承包人可要求工程师发出竣工证书:

(1)在合同中规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工程的一部分已经完成,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用。

(三)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应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发出这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证书发出,承包人即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四)如果针对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发出了竣工证书,如证书中未明示,并不视作在地面或地表重做工作已完成。

缺陷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一)“缺陷责任期”一词指标书附录中定义的缺陷责任期,从工程师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如果工程师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完工日开始计算,各部分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作相应规定。

(二)为了按合同的条件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尽可能快地将工程转给业主且令工程师满意(合理损耗除外),承包人应尽快完成按48条的规定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缺陷责任期内,或缺陷责任期结束后14天内,工程师或其代表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承包人应负责修理、修正、再建、调整、改正缺陷和其他错误。

(三)如果工程师认为需要修理等工作是因为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因为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明确规定或不言而喻的他的义务,则修理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工程师认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则费用将得到评估,算作增加的工作量。

(四)如果承包人未做前款工程师要求的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做此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己支付费用完成,则产生的费用业主可向承包人索取,或从应付给承包人的钱款中扣除。

第五十条 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在工程师的指导下,对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出现的缺陷、瑕疵和错误进行检查。除非上述缺陷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检查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果确应由承包人负责,则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且他应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负费用进行修理和改进。

变更、增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条 (一)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他可对工程的形式、质量、工程量作变更,他有权要求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增加或减少合同工程的工程量;

(2)省略部分工作;

(3)改变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

(4)改变部分工程的地层、路线、位置和面积;

(5)为完成工程增加必须的工程量。

但这样的变更不会使合同失效,变更所需费用将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二)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变动。如果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不是由于本款规定的要求,而是因为与工程量的规定相比或多或少,则不要求书面命令。如果工程师因为某种原因认为可以口头命令,则承包人应按命令去做。不论在承包人开始执行命令前后,工程师提出的对口头命令的书面确认,都被视作本款意义上的书面命令。如果承包人在7天内书面向工程师确认其口头命令,工程师14天内未与驳回,则被认为是工程师所作书面命令。

第五十二条 (一)所有按工程师命令增加或省略的工程量均应按合同价格表中工程师认为适用的项目进行估算。如果工程师认为没有合适的项目可供选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谈达成一个适当的价格。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适当的价格。

(二)如果工程师认为因工程量有所增加或减少,使合同中规定的某项工程的价格不再合理,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谈达成一个适当的价格。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则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适当的价格。

除非书面命令给出后,或在增加工程量的情况下在工作开始之前,尽快给出以下通知,不得按上述(一)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不得按(二)改变价格。

(1)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打算要求额外付款或改变价格,或

(2)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

(三)如果在确认工程完工后,发现增加或减少的工作量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量的10%(除去临时费用和工作补助),是由于下列原因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

(1)变动命令累计的结果,和

(2)对工程量表中估计工程量的修正,不包括临时费用,工作补助和按条款七十所作价格调整,

则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商量修正。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由工程师在考虑使用材料,相关因素及承包人执行合同总费用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价格。

(四)如果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增加的工程或替换工程采用加班形式完成。承包人将按合同中加班表的有关规定,以其标书中附录的价格表为基础得到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凭证,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表,待其批准。

针对所有加班进行的工程,承包人应在其进行中每天向工程师代表提供详细清单,注明所有加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加班时间,一式两份,还应提供说明书,标明加班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数量(不包括前面提到的按加班表增加工程量所使用的设备),一式两份。清单和说明书经工程师代表确认后,将在其中一份上签字,退还承包人。

每月末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标价的说明书,说明使用的劳力、材料和设备。如未及时完整地提供清单,将得不到支付。如果工程师认为要求承包人按上述规定提交清单和说明书是不现实的,则工程师有权决定对加班工时及使用的材料、设备支付合理的款额。

(五)每月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详细、全面的报告,说明他认为自己应得的增加款额,和前一个月他应工程师要求增加的工程量。

对未包括在清单内的工程量和费用不能要求中期或最终支付。如果承包人在事先书面告知工程师他将对增加的工作量要求付款,则即便他未遵守上述规定,工程师有权要求对这样的工程量和费用进行支付。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第五十三条 (一)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运到施工现场后,均视作完全用于工程施工。除非是把它们从现场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否则在没有工程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移动。而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

(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即时从现场把所有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及剩余的材料清理走。

(三)除了在第二十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业主对上述建筑材料、临时工程及材料的损失、损坏不负责任。

(四)如果因工程需要,需进口某些建筑设备,业主应帮助承包人在需要时从政府部门得到必要的许可,以便按上款清理现场时再出口这些建筑设备。

(五)业主应帮助承包人在需要的时候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通关。

(六)其他影响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条件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五十三条中作出规定。

第五十四条 执行第五十三条并非暗示工程师同意选择这样的材料或其他与工程相关的事项,也不妨碍工程师拒绝使用某种材料。

计量

第五十五条 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估计数字,不应认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进行的实际工程量。

第五十六条 除非另有规定,工程师应计量并决定按合同进行的工程量的价值。如果工程师要对某部分工程进行计量,应通知承包人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有资格的代理人帮助工程师或其代表进行计量,并提供所有工程师或其代表要求的详细情况。如果承包人未参加或未派代理人参加,则工程师进行的计量或他同意的计量被视作对工程量的正确计量。如果计量永久性工程时需要记录和图纸,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果承包人被书面要求,应在14天内参与检查这些记录和图纸,并决定是否同意工程师代表准备的记录和图纸,如果同意应签字。如果承包不参加检查,记录和图纸则被视作是正确的。检查完毕后,承包人应在14天内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哪一部分记录和图纸他认为不正确,由工程师作出决定,否则即使承包人不同意或不签字,记录和图纸也被视作是正确的。

第五十七条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计量应采用净值,不管惯例和当地习惯怎样。

暂定金总额

第五十八条 (一)暂定金总额是指在合同工程量表中规定的,按工程师的指示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以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服务或用于偶发事件款额。合同价格应包括工程师可同意使用的与暂定金总额有关的工程、供货或服务费用。

(二)对每一笔暂定金总额,工程师有权命令:

(1)进行工程,包括承包人提供货物、材料、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第五十二条确定的工程、货物、材料和服务的价值。

(2)由指定分包人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将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按第五十九条(四)确定和支付。

(3)承包人采购货物和材料,将对给承包人的款项按第五十九条(四)确定和支付。

(三)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应提供临时费用支出的所有有关报价、发票、凭证、帐目和收据。

指定分包人

第五十九条 (一)所有在合同暂定金总额项下进行工程或提供货物、材料、服务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由业主或工程师同意,选择或指定,还有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分包完成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服务的人,均被视作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此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二)在承包人有合理原因拒绝时,可不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出于某种义务雇用指定分包人。承包人也不雇用那些在下列条件下拒绝参加分包的人:

(1)针对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货物、材料、服务,指定分包人对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按合同对业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并保证承包人不受因为履行义务、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行赔偿;

(2)指定分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受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的疏忽或错误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合同的建筑设备、临时工程而引起的索赔的损害,并负责赔偿。

(三)如果暂定金总额项下的服务包括设计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确定与工程一体的设备机械的规格,这样的要求应在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明确规定。指定分包合同应说明,负责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受因未履行义务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行赔偿。

(四)由指定分包人负责进行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中,以下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1)按分包合同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应支付的和已实际支付的款项;

(2)工程量表中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款项,或由工程师按第五十八条(二)命令,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款项,按第五十二条确定的价格;

(3)对其他费用和收益,若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已规定了该项目对暂定金总额相应的比率,则以此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款项;若没有这样的条款,承包人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比率视作在工程量表中的如此规定。

(五)在按第六十条发出证书前,若其中包括指定分包人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应得到的支付,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的证明,证明除先前证书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分包人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除非下列情况,承包人将被视作拖欠:

(1)书面通知工程师其有充足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和

(2)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其已书面通知指定分包人。

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在工程师颁发证书后,向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承包人应付的款项,再从业主支付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抵销。

如果工程师证明业主已直接向指定分包人作出支付,则其在颁发证书给承包人的同时应把业主已支付的款项扣除,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不延误颁发证书。

(六)如果指定分包人在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超过维修期,则在维修期结束后,承包人应把由这种未结束义务带来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支付

第六十条 (一)除非另有规定,将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条的规定,每月支付一次。

(二)如果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款,用于建筑设备、材料的费用,应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作出支付和偿付的相应规定。

(三)如果为工程施工,需从国外进口材料、设备,或从国外输入劳务,或从国外输入劳务,或因某种特定情况,合同项下的一部分支付需按第七十二条规定使用某种外币,则此情况下的支付应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作出规定。

第六十一条 只有第六十二条提及的缺陷责任证书,可视作对工程的接受。

第六十二条 (一)只有当工程师签发了缺陷责任证书并把它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并接受保修,情况令他满意,合同才能视作执行完毕。工程师应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28天内颁发证书。如果工程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缺陷责任期,则以最近到期的为准。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按第四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定,命令承包人进行的工作已完成并令工程师满意,则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拥有或使用这部分工程,工程师都应尽快颁发证书。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不构成将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保留金的前提。

(二)除非承包人在颁发本条款规定的缺陷责任证书前,就与合同有关的事务或与进行工程的有关事务提出书面索赔,业主将不再对其承担任何义务。

(三)尽管颁发了缺陷责任证书,承包人和业主仍应负责合同规定发生在颁发证书前而在颁布证书之时尚未履行的义务。合同将被视作对双方继续有效,以便决定的性质和多少。

补救措施

第六十三条 (一)如果承包人破产,或收到被接收指令,或提出破产申请,或作出有利其债权人的安排,或同意在其债权人组织的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公司将进行清算(非为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未事先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其货物严重受损,或工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

(1)已放弃合同;或

(2)不开始进行工程且缺乏正当理由,或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要求继续进行工程后,停工28天;或

(3)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拒绝接受某些材料和工程后28天内未从现场清理走这些材料,或未推倒工程重建;或

(4)尽管工程师已提出书面警告,仍不按合同进行工程,或持续故意不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或

(5)不顾损害良好的工艺技术,或公然对抗工程师的指示,把部分合同分包出去,业主可在给出书面通知14天后,进驻工程现场,驱逐承包人,但合同并不因此无效,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责任不予免除,也不影响合同规定的业主及工程师的权利和权力。业主可自行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按合同条款,业主和其他承包人可使用他们认为合适的,为进行工程师专门保留的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业主可随时出售上述设备、工程和未用的材料,出售收入用于支付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给他的款项。

(二)在业主进驻工程和驱逐承包人之后,工程师应尽快通过询问双方或调查单方面决定,到进驻时为止,对承包人按合同已进行的工程部分应支付多少款额,以及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和建筑设备、临时工程的价值。

(三)如果业主进驻工程,驱逐承包人,他将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且待施工、保修费用、延迟完工损失和发生的其他费用确定并被工程师确认后履行对承包人的支付义务。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款额为,工程师确认若承包人妥善完成工程应接受的款额减去上述各项费用的差。如果上述费用超过承包人若妥善完工应接受的款额,承包人应要求应向业主支付超过的部分。超过部分视作承包人对业主的负债,业主可相应收回。

第六十四条 如果在工程进行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因全部或部分工程发生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师或其代表认为补救或修理工作需马上进行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无法或不愿马上进行工作,业主可雇用他人完成工程师或其代表认为必要的工作,并作出支付,如果工程师认为业主进行的上述工作,承包人按合同有义务自负费用完成,则业主发生的所有费用可向承包人要求支付,或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在上述紧急事件发生后,尽快书面告知承包人。

特殊风险

第六十五条

(一)除了对在特殊风险发生前已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被视作不适用的工程,承包人对由以下定义的特殊风险导致的工程损坏,业主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以及人员伤亡事件不负补偿或其他责任。业主要保证承包人不受上述情况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行补偿。

(二)如果工程或在现场、现场附近及运输经过现场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于或将用于工程的财产将遭受由特殊风险导致的损害,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用以:

(1)工程师要求的或工程完工所需的,但已被破坏或损坏的永久性工程或材料,将以费用加上工程师认可的合理利润为基数;

(2)修整工程被破坏、损坏部分;

(3)修整材料和承包人其他用于或将用于工程的材料。

(三)由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导弹、弹药爆炸或冲击导致的,或由战争爆发引起的受伤或死亡被视为特殊风险的结果。

(四)除以下关于爆发战争的规定外,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因特殊风险导致的进行工程所增加的费用和杂费,但不包括在特殊风险发生前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视作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业主一旦知道费用将增加,应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

(五)特殊风险指战争、敌对状态(宣战或未宣战)、侵略、外国敌对行动、第二十条规定的核及压力波风险,即将进行工程或工程施工、保修所在国发生反叛、革命、暴动、军事政变、篡权、内战,只限于承包人和分包人雇工进行工程中发生的骚乱、动乱、混乱。

(六)如果在合同进行中,世界上爆发战争,无论是否宣战,且战争在财政或其他方面对工程造成了实质影响,在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前,承包人应继续尽力完成工程。业主在战争爆发后可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这样的通知发出后,合同将终止,但双方在本条款下的权利和第六十七条的操作不终止,且不损害任何一方因以前发生的违约而获得的权利。

(七)如果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承包人应迅速从现场移走所有建筑设备,并提供便利使其分包人同样去做。

(八)如果合同终止,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在终止日前已完成的工程尚未得到支付的部分,款项将按合同规定的价格计算,再加上:

(1)对已提供工作、服务完成的预备项目应支付的款项,和对经工程确认已完成项目部分应支付的款项;

(2)为工程所需而订的材料、货物的费用,包括已运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义务接收的。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相应款项后,这些材料、货物成为业主的财产;

(3)经工程师确认的,承包人期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发生的合理费用,且此费用未被以上述及支付所包括;

(4)按本条款(一)(二)(四)规定应追加的支付;

(5)按本条款(七)规定清理建筑设备的合理费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将设备运回其注册国的主要工厂的费用或运至其他地点的费用(不超过运回注册国费用);

(6)在合同终止时,遣送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和与工程有关的雇用工人的合理费用。

对本条款下业主应支付的款额,业主有权从承包人应付款中抵销,包括对建筑设备、材料的预付款和所有在合同终止日根据合同业主有权从承包人收回的款额。

失效

第六十六条 如果因为战争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的因素,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根据合同适用法律,双方不必继续履约,则业主针对已进行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等于按第六十五条规定合同终止情况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七条 如果业主与承包人或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就合同本身或工程施工发生争议或分歧,无论是在工程进行中,还是完工后,无论是在合同终止、放弃前后,无论是在违约前后,应首先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应一方要求后90天内,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此决定将是最终的,对业主和承包人有约束力的,对业主和承包人立即生效,承包人应继续尽力执行工程合同,无论业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求仲裁。如果工程师书面通知他的决定九十天后,业主或承包人未提出仲裁的要求,则此决定将仍为最终的,有约束力的。如果工程师未在规定的90天内通知他的决定,或业主或承包人对其决定不满意,则业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决定通知或九十天限期结束后的九十天内,将争议提交仲裁。如果工程师的决定不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争议和分歧将由按《国际商会仲裁条款》的规定由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员裁定。仲裁员有权检查并改正工程师的决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价格评估。在仲裁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供当时供工程师作决定的证据、争论。即便工程师曾作出决定,仍不妨碍他作为证人在仲裁员面前就提交仲裁的争议分歧作证。尽管工程尚未完成,仲裁仍可进行,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业主、工程师和承包人的义务不因仲裁而改变。

通知

第六十八条 (一)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条款发出的证书、通知、书面命令均应邮寄至承包人的主要经营场所,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讯地址。

(二)所有给业主或工程师的通知均应寄至第二部分条款分别指定的地址。

(三)任何一方可把指定地址改为工程所在国的另一地址,但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师需书面通知双方。

业主违约

第六十九条 (一)如果业主

(1)除去业主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中扣除的部分,根据工程师颁发的证书,业主在应付款项到期30天内未向承包人支付;或

(2)干涉、阻碍或拒绝应要求同意颁发这样的证书;

(3)破产、公司进行清算(并非为了重组或合并的目的);或

(4)书面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或经济状况混乱,无法再履行其合同业务。承包人如果提前14天书面通知业主,有权终止合同雇佣关系,并向工程师提交通知副本。

(二)当14天到期后,尽管有第五十三条(一)的规定,承包人应迅速从现场移走他带来的所有建筑设备。

(三)如果合同如此终止,业主应象合同按第六十五条规定终止时一样对承包人承担同样的支付义务,但除了第六十五条(八)规定的款项,业主还应向承包人支付由于如此终止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

费用与法规的变更

第七十条 (一)有关合同价格的调整,应在第二部分第七十条中就劳工、材料费用的增减,以及其他影响工程进行的费用作出规定。

(二)如果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30天之后,在工程进行国,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以及地方和其他权力机构的法规有所变化,或适用这些法律法规,将使承包人在进行工程中的费用发生增减(非本条款(一)所述增减),费用的变化经工程师确认后,由业主支付增加的费用,收回减少的费用,合同价格作相应调整。

货币和汇率

第七十一条 如果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30天之后,工程所在国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对合同价格计价货币实行货币管制或货币流动管制。业主应补偿由此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失,且不损害承包人行使此种情况下可行使的其他权利和救济措施。

第七十二条 (一)如果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支付全部或部分使用外币,则支付不受特定外币和工程所在国货币间汇率变化的影响。

(二)如果业主要求标书中只使用一种货币表示,而支付将用多种货币,且承包人已声明他要求用其他货币支付的比例和数额,则由工程所在国中央银行决定的,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30天当日的汇率将用于换算外币支付部分款额。这一点应由业主在提交标书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标文件中写明。

(三)如果合同规定用多种货币支付,当按第五十八、五十九条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临时费用时,其中用外币支付比例和数额将按本条款(一)(二)的规定确定。

第二部分 特定条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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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承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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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鹿邑县豫龙商贸有限公司农贸市场交易棚。

2、大棚标准:南北长78米,东西宽30米,总建筑面积为2340平方米(具体标准详依设计图纸为准)。

3、工程地点:观堂镇段庄207省道东侧。

4、工程内容:钢架结构,顶层以双层泡沫复合瓦封面。

二、合同价格:整棚建筑包括土建工程地基工程总造价为每平方米 元。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合同建设日期为 天。

四、质量标准: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标注要求保质保量施工,如不按图纸要求施工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施工方案,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投资方式:乙方全额垫资,上级验收后付款。

六、安全责任:乙方应按施工规范安全要求严格施工,各类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的技术职称,在施工期间如上级部门检查,因技术人员职称不符和施工发现问题,所造成的经济处罚均由施工方负责和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及一切连带责任。

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按照图纸要求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维修责任。

八、合同生效: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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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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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常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三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___________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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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治安保卫管理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煤矿,保安,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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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防护管理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__县__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_山的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__亩,中幼林__亩。该片林木北起__至__,南起__至__,东起__至__,西起__至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__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成,乙方得__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__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__∶__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__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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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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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承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负责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风险抵押金: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本企业部门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邮政局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为调动承包经营者的积极性,双方本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经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对国有资产的认定

以上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只限于乙方经营使用,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作为贷款及借款等抵押、质押。

第二条甲乙双方发包与承包形式、年限

甲方将共_____万元的国有资产交给乙方全权承包经营,承包期限暂定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标的额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向甲方上缴税后利润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承包风险金

按协商条件,乙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需向甲方交纳现金_____万元整,作为风险抵押金。

第五条承包协议的自动终止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协商条件乙方向甲方提出上缴税后利润计划表,于每月_____日前将_____%的上缴计划款额上划账户。协议自动终止条件:

①乙方每季完不成上缴税后利润计划的_____%;

②乙方半年完不成上缴税后利润_____万元;

③乙方全年完不成上缴税后利润的_____%;

出现以上三种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自动终止合同,并从终止合同之日起,将应上缴税后利润的差额部分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其责任属乙方违约。

第六条承包经营中的奖罚条件

①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全年完成上缴税后利润万元后,超额部分的全部税后利润奖励给乙方支配。

②乙方在全年结算时,超过应上缴款的80%,但不满100%时,乙方主动补齐_____万元的视为完成上缴任务,不奖不罚。

③乙方在全年结算时,超过应上缴款的80%,但不满100%时,乙方不主动补齐_____万元时,由甲方从乙方的风险金中扣交,罚差额的1%并视为违约,下一年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协议续签。

第七条承包经营中的财务管理

①为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规范乙方依法经营,由甲方按邮政局要求向乙方派会计一名,并由乙方聘任,受聘任的会计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在经营方面向乙方负责,在管理和履行协议方面向甲方负责。

②乙方在经营与财务管理上要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不允许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经检查发现有以上二种行为的,帐外帐和小金库除没收外,按乙方违约自动终止协议论处,损失由乙方负责。

③甲方为鼓励乙方承包经营,以现金方式注入_____万元流动资金,专门用于资金周转;受聘会计应监督流动资金的使用情况,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违法、违规等行为。

④乙方承包经营期满,如不再续包或因违约等原因被终止承包经营时,乙方在返还甲方_____万元流动资金时,剩余物品按进价抵顶现金不得超过10%。

⑤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只能在相关银行开立一个资金账户,并接受甲方的监督,除此之外不得开设其他账户。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②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甲方对其经营不进行干涉。

③乙方有权选择用工形式,在不违犯《劳动法》的前提下,有权自主招聘临时工(但必须报甲方备案),有权决定临时工的工资待遇及分配形式。为了解决邮政局职工的待业和下岗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先招聘本局下岗职工和待业子女。

④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和用工条件负责安置名本局在职职工(含乙方在内),在其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分配任务的前提下,乙方应参照市局工资标准和其它福利待遇进行发放。随着市局经营体制和用工体制的改革,以后的工资等标准作相应的调整。

⑤乙方承包经营中一切设备及物品的使用是无偿的,有义务对其使用、保管、保养以及维护管理负责,对损耗、毁坏物品的重购应由乙方负责。

⑥乙方在承包经营中所需新增购置物品由乙方出资,承包期满所购物品归乙方所有。

⑦乙方必须守法经营,严格执行工商、税务、公安特业、卫生防疫、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负责交纳除房租以外的其它相关税费,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处罚、停业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⑧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行政管理,参加市局布置的统一活动,遵守甲方的监督检查。甲方的监督检查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全力支持乙方工作,本局相关活动应安排乙方收益,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乙方妥善安排相关事宜。市局有所安排时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准备。

②甲方对乙方有管理、监督、检查的权力和职责,有权制止乙方违犯劳动法,违犯相关规章制度和合同的行为,对情节严重或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并对乙方进行1%—5%的经济处罚。

③合同到期后,乙方不能将万元流动资金交回时,甲方有权冻结乙方账户、进行行政处罚或向法院起诉。

④甲方有义务保护承包给乙方的国有资产不受侵害,并保证乙方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将国有资产作贷款及借款等抵押、质押。

第十条承包期满后的结算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如数上缴了税后利润,并经审计部门对全部资产审核无误后,甲方应返还乙方风险抵押金。乙方不能履行上缴税后利润时,按合同的第六条执行。

第十一条承包经营合同的续签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如数上缴了税后利润,在承包标的额同等条件下,承包人优先进行新的一轮承包经营签约。如不愿续包,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出现矛盾和纠纷时,本着双方协商解决的原则,能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对出现的新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局多种经营管理委员会调解解决,相关部门解决不了时,也可经法院判决。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有效期一年,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附件:

甲方(章):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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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业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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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议,电气工程承包给杨宇田电工作业班组,包价为元/m2,订立以下条款:

一、 合同双方:

甲方:太和二建第一项目经理部

乙方: 电工作业班组

二、 承包内容:

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电话、配管、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含概的内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临时线路架设和维护。

三、 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协调各种工序施工。

2、 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规范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3、 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发生事故的责任自负。

4、 乙方在施工中领取材料必须经过保管员准许,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如发生浪费和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 乙方领用电动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对于正常损坏(如炭刷用完,轴承损坏等)甲方负责维修,对于人为损坏(如摔坏外壳、摔弯轴承,因轴承损坏而烧坏转子、定子等),乙方负责一切维修费。

6、 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一律返工重作,并扣罚返工所用的材料费。

7、 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报工必须经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8、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工作安排。甲方提供安全保护用品。

9、 乙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付安全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条例,班组作业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0、 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抵押金500元,作业完工后乙方未违反文明施工条例,甲方将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1、 乙方在施工中质量优良、节约材料、文明施工,在工程完工后甲方视乙方表现情况给予0.1-0.2元/m2奖励。

四、 承包款结算方法:

乙方在必须每月3日前报上月工作量,履行签字手续后结算80%工资,工程完工后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向甲方交工后一次结清。

五、 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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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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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村民小组组长:

住址: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代表:

住址: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村委会批准,将位于______山坡地面积约

东起: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土地的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的用途为果林种植的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速生树种、林木、果树、可以养殖家畜、家禽、鱼类等动物,并可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但不得污染环境。

4、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

六、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这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乙双方应服从大局,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即:土地征收费为甲方所有,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设施的征收费归乙方所有),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或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如遇意外,其家庭成员或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双方设定为元。在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

甲方:(发包方村民小组组长签名、村组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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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4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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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了加快甲方总承包大兴新区三民村馨苑小区1#楼工程建设速度,保证质量按期任务,甲方拟将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

1.设计单位:

2.建设单位:

3.工程名称:三民村馨苑1#楼

4.工程地点:三民村

5.结构形式:剪结构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及包周转材料及辅料(注不包括:钢筋、水泥、石子、砂、砖、涂料、瓷砖)。

2、承包价款:不含税的价格(含:模板、支撑、钢管、扣件、安全网、外架及安全防护设施,钢筋制安、焊接及机具、二级电箱、电缆、混凝土布料机、木工机具、劳保用品、室内外抹灰),(不包括水、电、暖安装、油漆刷白、玻璃、防水工程、另外墙保温只限人工费)。

3、合同价款:元/㎡

三、承包工程内容及工作量

1、承包范围:按结构设计图所包含的基础垫层及垫层以上所有的土建工程的主体结构以及本工程所涉及的辅助工程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施工,外加的拉搭设拆除。

2、工程内容及要求:

按照设计及验收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规程的标准完成:基础垫层及垫层以上设计蓝图所包含的钢筋、模板、混凝土保温(内外墙保温板除外)、室内外抹灰巾瓷、楼地面室内外土方等工程场管理;安全文明所涉及道路场地硬化的材料加工、制安、装卸车、二次倒运、冬雨季工程的施工。(空调预留洞除外)。

四、结算程序及方式:

1、±0.00以下建筑面积按倍计算面积;

2、±0.00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按“20xx”预算定额标准执行。

3、主体封顶屋面防水以上构筑物按实际面积计算,檐高不足2.1m按实际面积的1/2计算„„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至 层封顶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5%;按 元/㎡进行结算;

2、 层封顶后以上按月进度付已完工程量的75%;按 元/㎡ 进行结算;

3、春节放假甲方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款;按进度款单结算。

4、后续工程量甲方按月进度的75%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

5、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支付给乙方主体工程款的80%;

6、甲方全部工程竣工交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总工程款95%;一月内确定工程决算。

7、留5%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保修期为一年。(保修金不计利息)

六、工期要求和工期奖罚:

根据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为一年(具体以甲方进场开工令为准)。

七、工程质量等级和要求:

本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质量等级,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达不到合格等级,甲方按结算价的2%以下收取赔偿损失。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等级:

乙方必须保持施工现场现场和生活区整洁,必须符合(建工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管理评比办法)要求。劳务价格中已含1.6%的文明现场施工增加费,若因乙方在自己工作范围内未达到等级要求,没有评比上文明工地等级,则按人工费总价一定比例扣除文明施工增加费,但甲方协商周边关系及硬件设施。

九、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乙方进场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组织施工。

(2)乙方做好抄平放线及各分项分部工程的自检和技术复校工作,以书面形式报验,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乙方主要施工人员,必执证上岗,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实行限额领料,完善领料手续,消耗控制在定额内,材料超出定额部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罚。

(4)乙方必须严格按现行施工规范要求严格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其返工部分人工费材料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返工人工费总和3%的罚款。

(5)乙方施工员到位后,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要保证施工人员相对稳定,遇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撤离施工现场,如未经同意擅自撤离施工现场,视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6)乙方所提供的材料、机械、设备及周围材料及辅助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机械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否则造成的损坏丢失和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教育工人爱护产品,做好产品保护工作对损坏产品的情况,要进行经济赔偿并自觉予以修复。

(8)暂停证工本费、计划生育费及工人技术工程上岗证等由乙方承担。

(9)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安全文明生产:

(1)乙方进入工地,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坚决杜绝材料浪费及野蛮施工,乙方如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班前做安全交底,并有书面交底记录,设立专职安全员,随时随地督促检查,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打架斗殴,违者惩罚直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标语费用自理)

(3)乙方所有施工人员,随时注意安全,做到不伤及他人或被他人伤及。乙方人员自身原因在工地上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以及由于乙方人员野蛮操作,造成工地其它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4)在施工期间,乙方特殊工程人员,必须上岗,如因无证工作引起的事故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将人员名册交到甲方及项目部,人员要调整要在名册上及时调整,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使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50岁以上的老年工人,特殊人员由甲方认可后方可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职工家属,小孩借住工地宿舍,违反规定每人罚款100—500元,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挂220V以上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经发现除没收外,并罚款200元/只。

十一、保修:

乙方承担自己所承包范围的工程保修,保修安国家现行保险期文件规定执行,本工程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5%,保修期为壹年。

保修金在整个工程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壹年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算。

十二、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1、乙方因积极认真配合甲方分包队伍用电、用水、架子等不计取任何费用。

2、20xx年 月 日原合同乙方垫资至 层封顶,经双方协商乙方垫资至十层封顶后返还保证金 %,按垫资主体价暂定: 元/㎡支付 %,后续主体按月进度暂定价 %支付,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付 %,主体封顶甲方返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装修期间按月进度已完工程量75%支付,工程达到初验付至总价的80%,甲方全部工程竣工经建设方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确定工程决算。决算确认后三个人支付乙方总价95%留5%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金不计息)期满一次付清。

2、乙方管理人员配备应齐全,且全部应持证上岗,具体人员:项目经理一名、技术负责一名、质量员一名、安全员二名、放线员一名、木工工长一名、钢筋工长一名、砼工长一名、材料员一名、实验员一名、文明施工员一名、后勤管理一名、门卫二名及各班组长等(以上主要管理人员资料应交甲方备案)。

3、为了保证本工程正常施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保证承诺并认真履行,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①保证金承诺;②垫资承诺;③工资发放承诺;④保险办理承诺;⑤工程质量承诺;⑥安全保证承诺;⑦进度承诺;⑧文明施工承诺以上承诺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工程施工塔吊、货梯由乙方提供并配合安装施工,塔吊、货梯的基础浇筑、安装、拆除、维修机械人员工资及安全门上料口的制作安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需要本工程配合所承建临建材料及施工现场用电设施、配电柜箱、电线、电缆并设电工配合施工,竣工后由乙方拆除回收并清运垃圾,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供钢材乙方应合理利用损耗按1%计,超出部分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砼工程现场估料要准确,先进剩余材料必须合理利用并清理干净施工现场,否则乙方除赔偿甲方材料损失外并处一倍罚款。

7、乙方在施工中的外架搭设防护、挂设安全网、架板铺设、拆除的安全通道,“四口”“五临边”的搭设、维护和修补工作,按高级文明工地要求搭设木工棚、钢筋棚和安全防护棚、以上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施工中由于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经甲方项目部提出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经检查仍未达到标准视情节将处以罚款,由甲方项目部两名管理人员签字并报现场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告知乙方生效,该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乙方在施工中对工作人员要经济进行安全教育,因乙方施工人员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任何不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质量要求砼板墙为清水砼,装修时只粉刷填充墙,质量要求为合格。

11、因甲方材料供应而影响正常施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12、甲方应协商各方关系确保乙方21小时作业的连续性及均衡性,属于甲乙双方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因建设单位手续而停工三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三日后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酌情给予处理。

13、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按《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管理评比办法》中规定发生在乙方工作范围内的用工由乙方负责。

14、建筑物工作范围内及生活区域内所有垃圾的清理至场内指定点(由甲方负责清运)。

15、若乙方将某项工作完成后,发生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变更发生在某项工作完成之前,费用 不再增减。

16、因施工需要使用电炉时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17、此项工程不含税金。

1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用电、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

19、本合同以外用工除包工项目外,零星用工为每天 元,零星用工每月结算一次。

20、经双方协商,合同及工程保证金订为每栋楼 万元,共周后补齐 万元。主体施工至 层付款,甲方退还保证金 %,单栋主体封顶全部退还。

21、本工程进场暂定 月底,若在 月中旬,乙方不能按时进场,甲方必须无条件退还所交质保金及一切费用。

22、根据本工程劳务招标文件,若投标时乙方提供的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不符,则乙方无条件退场。确须进行人员调整时,必须报甲方核准后,方可调整。

2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采用协议附件形式,由双方协商补充签订,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4、在执行本协议中,如双方发生争执,则按友好平等、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由甲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院调节和仲裁。

2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生效。工程完工,帐款付清,协议自行失效。

总包方: 分包方: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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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水电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工程,全文共 2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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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

第三方监理(厦门XX公司)进行协商工作。在未经

第三方监理(厦门XX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

第三方监理(厦门XX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183;店面承包合同 183;建房承包合同 183;果园承包合同 183;渔业承包合同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电工程保修________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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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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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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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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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所地: 组长: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为响应国家对荒滩、荒地开发利用的号召,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方所在村民小组开会,并在全体小组成员通过的前提下,就甲方小组靠河堤段荒滩地承包给乙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通过小组开会,并一致同意通过,将的土地,四址为: 。 面积为 的荒滩地承包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乙方对该荒滩地的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届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对该荒滩地具有优先承包权。

三、上述荒滩地承包费为 (¥: )承包费的缴纳方式为 。乙方向甲方缴纳该款项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款收据。在承包期内,为方便村民出行,乙方出资为本组主干道安装路灯、并支付电费。该项安装费及材料费从承包费中扣除。

四、甲方应当保证该块荒地的前期手续符合法律和程序规定,第三方不得再对该块荒地主张任何权利。乙方在取得该荒滩地后,应在合同范围内进行经营使用,甲方无权擅自干涉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该块荒滩地上所建的地面附着物归乙方所有。合同到期后,若甲乙双方无法就继续承包达成一致,则该荒滩地上的附着物由乙方负责拆除或者由甲方折价购买。

六、本合同自生效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无故终止合同。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终止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证机关留存一份,本合同受法律保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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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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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地点

_________。

第三条 建筑面积

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

_________。

第七条 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_________。

第八条 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___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___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___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5._________。

第九条 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协助条款

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_________。

第十四条 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_________。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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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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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XX公司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位于____区,莘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 大 写 元

1.8 质量标准:合格。

1.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

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

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

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

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

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

1.

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

1.

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

1.

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

1.

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

1.

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

1.

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

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

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

2.

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

2.

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

2.

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

2.

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

2.

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

2.

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

2.

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

2.

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641号,沪价费(20)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________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市____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

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

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

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

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

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

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X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

一、合同附件 1

1.1 投标文件 1

1.2 招标文件 1

1.3 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 1

1.4 报价书 十

二、合同份数 1

2.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 包 人:(公X) 承 包 人:(公X)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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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砖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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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丰城市三建港口村农民安置房项目部

乙方(承包方):范全发 身份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港口村安置房工程外墙面砖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1. 工程名称:白水湖管理处港口村农民安置房工程12#楼

2. 工程地点:港口新村

二.承包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所有范围工程量。具体如下:

1. 包工不包料

2.按施工规范要求:清理基层-堵拉杆洞-贴面砖-勾缝-外墙清洗等全部工作内容。除面砖、水泥、砂、草酸由甲方承担外。其他的如工具等均由乙方自理。

3. 外脚手架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铺设跳板,所有材料的搬运清理及材料归还均由乙方负责并按要求放回指定地点。

三.计价与付款

1.按实际贴面积,承包价为:25.00元/㎡.(其中:粘贴16.00元/㎡、勾缝5.50元/㎡、清洗1.50元/㎡、补拉杆洞1.00元/㎡、文明施工1.00元/㎡)

2.价款按甲乙双方认可的有效的工程量结算单为依据进行结算。13#楼扣除20_.00元工资款。

3.每栋楼的大面积完成支付 0 %,全部完成支付 95 %,剩余 5 %作为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七天内全部付清。(其他时间资金由乙方负责)。

四.施工工期

1.本工程按项目部的要求施工,自通知之日起(提前2天通知)九天内完成所有工程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延长工期。超过规定的期限,乙方自愿罚款5000元并且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工地,由甲方委托其它班组施工,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如乙方无理取闹,致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如因甲方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部审核签证后,工期向后延伸(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否则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3. 乙方施工楼号没有全面完成不得开工其它楼号,否则甲方不付任何费用。

五.质量要求

1. 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条例标准》验收。

2.如果质量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现场,由甲方委托其它班组施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按粘贴价格的60%结算。如乙方无理取闹,致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 组织精干队伍和健康人员精心施工。按项目部的规定和要求做出样板,经项目部的人员同意认可后才可以大面积施工。

4.贴瓷砖前要检验墙面平整度和密实度,达不到要求的不能施工。完成的瓷砖面平整度、水平线、锤直线要在规定范围内。门窗洞口必须满足设计尺寸要求,包角、空调洞口瓷砖必须整齐园滑。

5. 瓷砖不允许空鼓脱落现象,灰缝必须饱满密实,清洗不能有死角,草酸必须冲洗干净。

六. 安全要求

1. 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和班前教育,必须戴安全帽、穿软底鞋,特殊部位必须系好安全绳。

2. 所有人员必须有合格的证件,不能适应高空作业、不健康人员、童工不能作业。

3. 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不准打架、斗殴、赌博,不准酒后作业,不准私自电线乱拉乱搭,不准生火做饭,如发现罚款100—5000元。

4. 严禁违规操作,凡安全设施不到位,乙方人员不许施工,否则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实行班长责任制。凡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责任

1. 提供一份有效施工图纸,水电通畅,协调大型机械的使用。

2. 组织人员进行中间验收,提供技术咨询。

3. 提供一间住宿。

七.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的工程转包或变相转包,一但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现场,由甲方委托其它班组施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按粘贴价格的60%结算。如乙方无理取闹,致使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如有技术力量及资金不足,安全质量出现问题,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按第七款第1条处理。

3.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发现不改者,除陪赏材料费外,罚款100—5000元。

4. 乙方人员要爱护公司材物,讲究卫生,文明施工,如违范罚款100—500元。

5. 施工交叉部位由乙方与其它班组协调,协调不成,甲方解决。

6.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闹事或防碍其他班组施工,如发现,按第七款第1条处理。

7. 乙方法定人员必须驻守现场,否则按第七款第1条处理。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如起生效,完工之日起自行解除,双方不得返悔。

八.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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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书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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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挖掘企业潜力,解决当地群工纠纷,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经甲方研究决定,对甲方承接的部分工程项目实行内部承包制度。现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就工程部分内部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内部承包内容:甲方将所承接的 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

(1) 工程项目概况:

1、 工程项目名称:

2、建设单位: 3、设计单位: 4、监理单位:

(2) 甲方承包合同概况:

1、工程内容:

2、合同工期:

3、合同价款:

4、结算方式:总体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二、内部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进行内部承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本工程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筹集;如需要垫资,也由乙方自行解决。

(2)本工程因乙方自主经营,发生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内部承包工程范围:

(1)乙方内部承包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施工范围一致;以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为准。

(2)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如有增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书面形式具体明确。乙方不能因为承包工程范围变更而增加合同工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延长工期除外。

四、承包管理:

(1)施工管理:

1、本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人等,由乙方自行聘用、组织。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施工规范,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

相关资料,合同约定内容事项,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若有施工改动,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2、乙方必须遵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控制,进行相应的施工平面布置,搭设外防护架。

3、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必须提前插入环境绿化工程施工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指定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相应部份临设或让出场地,乙方应积极配合,并配合保护好环境绿化工程的施工成品。

4、乙方不得违返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如发生质量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二)财务管理:

1、工程款管理:

所有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指定账户后,再由乙方指定的授权委托财会人员到甲方处签字拨付。工程款只能用于本工程所需,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视为违约。

2、工程材料管理:

工程材料(主材和辅材等)的采购、运输、入库、存放、领用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理,并每月盘点,作好登记,用报表形式交甲方备案,确保工程成本的真实性。

3、工资成本管理:

乙方以及项目部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人)的工资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费用、治安费等由乙方自行办理,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并计入工程成本费用。

(四)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聘用。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员现场管理,确保必须的安全设施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 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乙方确保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 备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安全标志、警示标牌等, 确保施工人员、过往行人、周边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4、乙方不得违反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 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应当赔偿 甲方损失。

(五)文明施工管理: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及相关职能部门相关的文明施工规定、规范进行施工。

(六)经营管理:

1、乙方内部承包工程的经营管理由乙方全面负责,即乙方对承包项目自筹资金、自 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全部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经济等 法律责任。

2、如乙方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甲方原则上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如乙方发生违 规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纠正或解除本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出施工场地,乙方无 条件配合。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全体员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工人)不得到政府部 门、建设单位及施工现场聚众闹事;否则每发生一次,赔偿甲方名誉损失壹万元。乙方对聚众闹事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全权承担。

七、承包工程款的支付:

(二)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和甲方办理财会结算,

(四)乙方必须保证人工费和材料费的按时(实)支付,因乙方没有履行自身责任不 按时(实)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工程质量:

(一)质量目标: 合格 工程。

(二)分部分项验收必须是乙方自检合格,才能向监理单位报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由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和质监单位报验。

(三)工程竣工验收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质监、地勘、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对工程整体施工质量进行竣工检查、 验收、评定,施工质量必须评定为合格以上。

(四)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各项专项验收(规划、防雷、电梯、环保、消 防等)工作。

(五)乙方在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 责任,不论大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工程工期:

(一)工期以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期为准。

(二)乙方不能以停水、停电、下雨等因素拖延工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延长工期 除外。

十、工程移交: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提出需整改的项目已整改完毕,经检查整改的项目已合格和未发现新的施工质量问题后方可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乙方完成的工程内容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交付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 由和借口拖延交付。交付前工程的照管成品保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工程质量保修:

(一)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担本工程质量 保修责任,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承诺依照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修 期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给建设单位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5日内组织保修。乙 方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指派他人维修,产生的费用在质量保修金中扣 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 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一)乙方收到建设单位开工通知后三天内未开工和未出示开工报告视为乙方自动终 止合同;并赔偿延误工期的损失,按合同价款的 2 %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同时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

(二)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自行承担返修经济损失,并负责逾期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的经济损失赔偿给甲方(按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余款计算)。

(三)因乙方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不能胜任本工程继续施工和不能满足施工进度,甲 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先退场,再办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结算。结算已施工 的工程量时,乙方只收取定额基价直接费,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十三、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乙方的其它权利、义务按照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筑 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执行。

(二)甲乙双方约定,因本工程项目产生的一切对外债权由乙方享有,对外所负的一 切债务由乙方负责清偿。

(三)乙方必须保证人工工资的按时(实)支付到位。

(五)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都成为本合 同的补充条款,是合同组成部分,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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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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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租赁期限:

二、承包面积及承包租赁费:

1、承包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赁费元,合计元。

2、楼梯不计面积不收费用。

以上共计承包租赁费人民币元,甲方出具收款单据。

三、甲方责任,在乙方承包开业之前完成以下工作:

1、电源接入入户电箱,保证用电。

2、消防设施安装并取得消防部门的验收。

3、上下水在施工前接入并保证冬季供暖、通风管道在装璜前调试完毕。

4、提供和某某学院关于拥有四十年商铺使用权的有效文件及资料。

四、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时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并将复印件交于甲方。

2、办理在忻合法经营的各种证件,合法经营。因非法经营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3、不得将所租房屋抵押担保。

4、租赁期间保证设施、设备完好,租赁期间所出现的故障、损坏自行解决。

5、租赁区域门前的使用、管理不得影响正常交通。

6、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因装修改动取消的消防设施按消防要求代换,须符合消防要求。

7、水电单独挂表计费,按规定标准按时交费。

8、采暖费按当地标准及时上交。因欠费造成后果自负。按期交各种税费、规费。

五、其它:

1、乙方承包租赁期满,除可移动设备、用具、空调可带走,其余固定装饰必须保证完好齐全移交甲方。

2、装修标准、项目必须双方审定,凡改动、拆除、外装饰上增加项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包括广告招牌位置的确定。

3、地下停车库如用停车乙方有偿使用。

4、承包租赁费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下年度租金提前一月一次付清。

5、甲方在乙方承包租赁期间,不得将其余门市房、租给其它金融机构。确保乙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违约方赔偿对方承包租赁费的30%。

2、乙方如不按期交租赁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发生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从生效之日双方信守不得违约。

本合同一式六份,附租赁平面图做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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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地转包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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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出方:

住所:永安镇股河新村

受让方:

住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双庆何北部地块家庭承包地___亩以__转包出租方式,从__年月日起至__ 年月10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种植农业经济作物。

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须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为每年900斤/亩小麦,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价计算,支付的时间为: 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元人民币。

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否则,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0.2%的滞纳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责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给付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动,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优先承包权。

如不再使用,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

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栏目中完善,完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自_年月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2年月日

发包方:

鉴证机关:

鉴证人: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附:补充说明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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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标准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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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是指物业自建成到报废为止的整个使用过程中,为了修复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对物业造成的损坏,维护和改善物业使用功能,延长物业使用年限而采取的各种养护维修活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物业维修工程标准合同范本篇,欢迎参考阅读! 物业维修工程合同范本一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决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 ( )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 )

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局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

第二条

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____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额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最大一类收费。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乙方______%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甲方______%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编码: 编码: 合同订立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维修工程合同范本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代表人:___地址;____联系电话:

第二条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法定代表人:___注册地址:___联系电话: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座落位置:___市___区___路(街道)__号四至: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

2、保洁费:__

3、保安费: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

5.维修养护费: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

(2)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

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

1、房屋外观:__

2、设备运行: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

4、公共环境:__

5、绿化:__

6、交通秩序:__

7、保安:__

8、急修:__ 小修: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元或按套每户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____

2、 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附: 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 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____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 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

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 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

一、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 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 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 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 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 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 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 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 随意停放车辆; (1

1) 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

2) 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

3) 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

二、 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

三、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

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

五、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

六、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物业维修工程合同范本三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决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 ( )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 )

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局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

第二条

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____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额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最大一类收费。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乙方______%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甲方______%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编码: 编码: 合同订立日期: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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