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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全文共 2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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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外门脸底商平开门、旋转门、铁艺装饰门楣工程。

1.4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月___日开工,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竣工。

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装饰验收标准(JGJ73―91)。

1.6结算方式:按双方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

注:(双方约定单价明细为本合同附件)

1.7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按双方约定单价和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第2条甲方工作

以上只作为首付款依据,施工图由乙方自行设计,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___小时以上(___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此工程于___月___日___日供热,若供热前乙方需保证封闭结束,如不能封闭需考虑临时封闭措施。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此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乙方应向总承包方提供相关资料以备主体验收。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6.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之日后,甲方首付款___%。

第二次付款工程完成___%以上,付款___%。

第三次付款工程完成___%,付款___%。

第四次付款按双方商定结算价格结清,付款___%。

第五次付款尾款___%质保金___年。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修改方案,因甲方不进行修改方案,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5、因施工所造成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额___%的日违约金。由于甲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___%日滞纳金

9.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2条其它

第13条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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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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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全称):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建筑公司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集体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工业与民用建筑.

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169.5万元

何时经何部门批准开业: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份经_______________县基建局批准

地址: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工区历下办理处。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被告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

事由: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拖欠工程款纠纷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县建筑工程总公司_______________公司(原告,以下简称乙方)同_______________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被告,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标的是乙方为甲方修建教工宿舍楼两幢。承包方式是“议标形式,也工包材料”。承包额为495125.74元。开工日期定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定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合同签定后,乙方按时将设备机具等运进工地,但甲方因工地、图纸等原因没有同有关单位交涉好,直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乙方才正式开工。在长达一百七十七天之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开进工地的70余名职工无活可干,机具设备长期双里无用,给乙方经济上造成损失达8059.73元。甲方虽然承担了25611.43元的误工费,但尚有57979.30元到今有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两幢宿舍楼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后: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乙方又同甲方签订教学楼工程的施工合同书(附原印件)。教学楼工程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完工。三幢楼均经_______________市建筑工程质童监督站校验合格交付被告使用。

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审定后,交_______________市建设银行校准定这杂,双方无任何争议。甲方应依合同书之规定与乙方结清工程款,但至今甲方仍拖欠乙方工程款21793.06元。

从_______________年元月开始,甲方要求乙方为其零建工程拖工。经多次协商达成协议,乙方又为甲方修建了汽车房、锅炉房、坝墙等多项零建工程。但价值174551.87元的工租款至今不与乙方结算。因甲方一再拖欠乙方工程款,致使乙方工人工资长期不能支付,被迫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底撤离甲方工地。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

上诉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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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转让经营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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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自愿的原则,甲方将坐落在后坞村跃进畈茶地租赁权转让给柯-。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土地地址:

筏头乡后坞村计庙坞跃进畈茶地。

二、租赁期限:

刘--在________年向后坞村经济合作社租赁的跃进畈茶地,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1____月3____日,租期________年。现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该土地租赁权转让给柯-。

三、租金:

刘--与后坞村租赁协议,由刘--履行,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止的租金由甲方付给后坞村经济合作社,与乙方无涉。乙方柯-在本协议生效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刘--土地租赁租金伍万元。其茶地投入和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四、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协议期满后,由柯-与筏头乡后坞村协商签订续租协议,后坞村经济合作社与刘--租赁协议同时终止。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1份,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签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见证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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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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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 邮 政 编 码 :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人,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 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 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以,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 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须时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 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 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工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人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不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鉴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附件一: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

(米)设备安装

内容工程造价

(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附件二: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材料设备

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供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 百色市人民医院

承包人: 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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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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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 LED亮化工程施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LED亮化工程

2. 地点:

3. 工程内容:

二、乙方所购产品要求:

1. 按照甲方亮化工程的要求乙方所购产品为 价格、数量、型号(一切以甲方最后确定过的样品为准)详见附表。

2. 应满足国家现行行业和企业有关标准。 3. 乙方应将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运输到现场卸货及相关费用均由 方承担。

4. 乙方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工地后,由甲方组织管理及相关人员,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抽检验收,若产品质量经检验验收不合格的时,应妥善保管产品货物,并同时在 天之内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及时调换合格的产品,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则视为乙方所提交的产品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支付乙方产品货款。

5. 因甲方人为操作使用不当,保管、保养不善等导致产品货物质量下降或产品毁损的,甲方不得提出质量异议,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维修、更换费用开支由甲方自行承担。 6. 光源灯具产品及设备货物进入施工场地入库后由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存放,乙方自行负责保管,施工及提货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施工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须提供施工环境及施工现场的电源接口。

7. 灯具、光源为原厂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合法安全使用。乙方提供的灯具、光源等产品必须有国家强制认识标志,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不良产品。包装标准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三、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

2.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乙方收到甲方应付的预付款完成原材料备货后开始算起)。

3.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注: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雨,冰雹,四级以上大风,停电,地震)等或甲方原因造成停电等原因,工期顺序后延。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者逾期验收的,甲方应当承担产品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另外本工程只接受甲方工程部门的验收。

2.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许定标准为依据。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 乙方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通知,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到场,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验收,共同填写验收报告并签字,验收工作应在 日内完成。如无双方共同认可的理由,甲方在设备正常运行 周内仍未派人员参加视为甲方放弃验收权,则乙方的单方验收报告即为有效。

4.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的,应由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计算在合同工期内。

5. 工程自验收合格后,双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均签字为证。

6. 验收标准: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或施工图进行施工,验收以整体亮化调试完毕为准。

五、工程款支付

签定合同后三日之内甲方预付乙方% 小写:¥ 元;发货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全部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余款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为工程及产品质量质保金, 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 乙方确认甲方订金到帐后方可下单生产样品,待甲方确定所有样品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产品。

4. 合同总额包括:亮化材料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工程实施、运输保险、装卸、质保期售后服务、建筑安装发票(详情请见附件详单及效果图)。

5. 不含税费及后期增项合同的所有费用,需另计。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指派作为其工程负责人,代表甲方对工程负责。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度,协同解决施工中有关问题,并负责施工中涉及的有关单位直辖事宜。

2. 对施工质量行使检验权,监督权。

3. 对工程进度的检查,以及实际施工日期的提前或超过的鉴认权。

4. 甲方负责工程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为止;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对工程价款的支付义务。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指派作为项目负责人。

2.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制作,施工完毕。

3.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制作,施工;提供该工程实施的进度计划表。

4. 如现场条件与既定方案不符,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5. 负责按质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如因安装不当导致的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因施工不当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文明施工,交工前应清理现场。

7.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守法纪,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8. 工程验收:乙方工程竣工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需在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程,逾期视为验收通过。

9. 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供壹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

八、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双方工程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化和工程量增加。

(2). ,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3). 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雨,冰雹,四级以上大风,停电,地震)等或甲方原因造成停电等原因,工期顺序后延。

(4).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机构牢靠,抗风力等指标,达到七级抗风标准。

(5). 约定或双方工程负责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7).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8).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九、现场施工安全

.在合同工期里、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甲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施工现场乙方所有有关人员的全部安全,并为施工现场的乙方所有有关工作人员买好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如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日按付款额的违约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未能按约定施工日期完工,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工期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机构牢靠,抗风力等指标,达到七级抗风标准。

4. 如有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有甲方负责,乙方不退还甲方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成部分或全部的施工安装费。

5. 甲、乙双方必需共同遵守并认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反合同规定,否则,因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6. 本合同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 元)

十一、本工程具体施工方案详见甲方设计后的动画效果图或施工图为准,且有甲方项目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签字,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效果图或施工图。

十二、保修

1.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因施工和主材质量造成损坏保修 年。即:自 年 月至 年 月。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3. 乙方须提供常设8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必须及时响应及尽快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的故障需更换,乙方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4. 乙方保证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 产品质保包含灯具本身,含施工安装所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 。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书面合同。

十四、争议的解决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五、乙方应提供的资料内容

1. 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2. 关键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十六、其它

1. 本项目材料清单、增项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

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开户 银行: 开户 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署 日期: 签署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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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加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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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保证生产项目发、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一致同意按合同条款执行。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项目内容:下料、管材弯管、板材折弯、整体铆拼、焊接、清理打磨、整形、组装,属承包范围内的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的转运等属承包范围內的內容。

五、承包方式

1、甲方发包形式为人工费(劳务费)清包。

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六、合同价款

最终以双方实际审定的工时数和批量生产交货台数结算。工时单价为160元/日。整台交付单价 元/台。人工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产品质量返工费、交通住宿、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费用。

七、开工日期及交付

开工日期: 20_年月日,项目必须在20_年月日全部生产完毕并合格交付。乙方必须确实遵守规定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

(一)过期2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的1%接受甲方处罚。

(二)继续逾期3天以上至5天以内者,按未交部分总价的2%接受甲方处罚。

(三)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按未交部分总价的3%接受甲方处罚。

(四)继续逾期1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5%的一倍计算。

八、付款方式

1、生产完成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结算,结算总承包价款的80%,结算完毕后15日内,甲方支付剩余15%项目款(也可当月验收合格后在下月与甲方给本公司员工发工资时同步支付)。

2、其余5%保修金,自项目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0日后10日内付清。

3、生产期间原则上不发生人工费用结算,但因乙方人员确因看病治疗的费用,可事先征得甲方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结算。

九、项目质量

乙方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公司规定的各项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公司验收规范、公司生产计划要求生产(不含试制产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责任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或交付客户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十、项目进度

在生产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公司《生产用工计划》派工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多用工时,影响生产进度。如非人为操作设备故障维修、停水停电、生产材料不按计划到厂导致误工误时,由甲方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具实调整《生产用工计划》。

十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达不到要求时,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勒令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从乙方已完项目款项中扣回并保留追偿权利。

3、负责提供的生产用设备安拆和调试维修工作。乙方未经允许擅自改动机电设备设置或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二、乙方工作

1、乙方负责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使用保养,设备故障报修。

2、甲方在生产过程中认为乙方有工作人员严重不称职,影响产品质量及工作进度时,可要求乙方更换。

3、生产实行日报制度,乙方应在每日上午上班时间告知甲方生产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今日生产计划。

4、乙方应承担在本项目在移交前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责任。

5、为保证生产质量,对于生产难点乙方应先报甲方公司,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管理人员在生产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必须专职在岗。生产项目管理人员必须配置手机,并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生产期间(特别是紧急情况下)的通讯畅通,同时安排节假日及夜间生产值班。

7、乙方生产负责人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会议,乙方应落实会议决定的各项事宜。

8、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边角料及废料应随时根据甲方要求有组织的清理运至指定地点。

9、乙方生产完毕后,应负责对因乙方原因人为损坏的设备设施恢复原状,若乙方无能力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由甲方派人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会议约定内容),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项目款中扣减,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产品验收后,乙方人员及自带设备设施在 日内清理撤离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2、乙方自行负责生产劳动力的组织、调配及管理,费用自理。甲方不对乙方生产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劳务关系负责。

13、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负责供应生产用材料及生产工具,乙方如临时需要申购材料需提前并在一天内向甲方递交书面材料,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乙方必须指定人员清点数量、填写交接清单,乙方应有指定代表签名。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甲方的设备及工量具时(不含啳尺及自然损坏内容),乙方要负责维修和保养,严禁任意损坏,如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甲方在结算时扣回。

3、材料进厂后不得擅自运出生产现场,如发现甲方将处以乙方其材料价值加倍的罚款,情节严重上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五、安全生产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按有关规定采取各项安全保证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否则、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涉及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乙方负责。乙方所有人员要积极主动的执行甲方发布的《安全设备操作规程》,要参与甲方组织的安全培训。

十六、项目移交

乙方应在产品验收后规定日内,按甲方提出的整改内容限日整改,承包內容结束后,乙方按甲方规定日內撤出全部生产人员、(除收尾项目所需的以外)乙方逾期未向甲方完成移交,视同乙方延误工期,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十九、其他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两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生产用工计划》。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另行以书面形式协商解决。

甲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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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楼承包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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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根据双方互利的经营方式,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经协商交款方式,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承包费 万元。(大写: )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将洁宝宾馆淋浴中心移交给乙方经营,乙方 应成为本淋浴中心法人代表。

3.将淋浴中心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他一些物资准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要的证照。(所需资金有乙方负责)

5.提供乙方用电、用水。水电所需费用有甲方负责。

6.提供乙方空调使用,费用有甲方负责。

7.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有税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

2.承包期内必须保护甲方移交的财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3.负责承包期内设施的日常保养及维修。

4.设施设备如需要更改、须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5.不得经营《营业执照》规定外的营业范围,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6.承包期内、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负全部责任。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淋浴中心以出租方式转让。

五、互相业务

1、乙方需照合同,必须在第二期前一月内交清崽子全部承包金。

2、乙方需终止合同,必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甲方一次性退给乙方未到期的承包金。

3、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此合同一事两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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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承包经营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全文共 5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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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名词定义

第一条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 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各类中西类餐厅、风味餐厅、旋转餐厅、多功能厅、迪斯科厅、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网球场、附设商场、美容室、洗衣房、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康体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全部占地约亩;

(3)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 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公共卫生(pa)设备、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 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达到者,均属“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 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第五条 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餐饮、附属的涉外商场、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 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8)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9)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二章 酒店管理

第八条 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 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条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酒店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建后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酒店正式开业仪式等。

6、有计划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争取在 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筹备酒店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 星级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场。

(7)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8)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酒店的年度预算、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酒店最佳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

(9)尽快使酒店达到 星级酒店标准并通过验收,为酒店在本地区创优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施在甲方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服务水平;

(14)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15)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6)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17)每一会计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经营方案及财务预算;

(18)每一个月的后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

(19)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_______个月内,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年度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

(20)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21)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2)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23)争取在 年内回收酒店投资的本息。

第三章 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 试开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员到位后,每月暂按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支付管理费。

第十三条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十四条 在酒店试营业期内,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条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条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试营业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正式开业后始收效益管理费。

第四章 双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 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定额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前15天提供,流动资金定额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 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五章 酒店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条 酒店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条 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条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六章 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二十四条 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二十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第二十六条 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第二十七条 管理公司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十八条 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七章 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九条 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条 酒店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一条 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第三十三条 酒店的财务审计聘请国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

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二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 酒店经营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国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条例及规定办理。

第九章 保险

第三十六条 双方同意酒店向中国境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酒店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

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十七条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三十八条 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甲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

第十章 监管、奖罚机制

第三十九条 甲方派驻股东代表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年度经营计划,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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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片区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流,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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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临颍优速快递临颍工业区收派范围(西至107,东至高速路口,北至七里头,南至一环路107东)给 承包经营,承包费用 4000元,现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该地区市场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备车辆,服从公司管理,及时送件、取件、发件,维护公司利益和信誉。

2、乙方进行市场维护和开发,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收派的见每 天收派送一次。发送键及时取,及时发。

3、甲方给乙方派送件时,乙方按照公司派送流程及时派送,如有遗失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付 3000 元,作为承包保证金。

4、发送件每天晚7点前送到甲方门市,派送件乙方在货物到达临颍总店到门市取。

5、乙方为甲方派送件,甲方付乙方公司结算干线费价格。

6、在甲方双方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安全其他人涉及该地区的市场经营,乙方不得超出收派范围。

7、合同终止后,甲方返还乙方承包保证金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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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职工食堂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校,职员,食堂,全文共 2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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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地: 市

甲方:

乙方:

为对职工食堂综合管理,提高职工膳食标准,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职工食堂由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承包经营甲方职工食堂,负责供应甲方职工(早、午、晚、夜宵、通宵)。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可根据职工需要和能力许可,兼营小炒,承接接待餐业务,烟酒饮料等零售。严禁在食堂区域内(包括宿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

二、餐费标准:

甲方食堂餐费标准按每人每天单价计:

管理人员: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普通员工: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其它人员: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三、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为: 年。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四、场地使用及有关费用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目前属于甲方厨房所有的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前甲方负责将基础设施破烂部分及厨房用品一次性维修保养好配齐,才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经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2、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用具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区内外的设施维修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

3、承包期内,甲方(乙方)负责(水、电、燃料面议),其费用标准需根据本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燃料供应商统一标准核算,水每公吨 元,电每千瓦时 元,燃料每公升/斤 元,随之每年市场的价格调整收取费用。

4、如乙方要占用甲方厂区承包区以外的其它地方扩大经营,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需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审定批准。

五、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 饭菜供应分类:a刷卡进餐;b凭现金进餐;c凭饭卡进餐;d凭饭卡进餐;

2、 凭 进餐每餐价格 元, 荤 素 两米饭,例汤自取。

3、 招待餐及经理餐按每人/每餐 元标准,需要时甲方可预先提出新标准,乙方则按标准做好,力求做到客户满意。

4、 菜式备选品种每餐不少于 个(其中荤菜类不少于 个),经常轮换。早、夜餐品种不少于 个。

5、 膳食供应时间:早餐 : - : ;午餐 : - : ;

晚餐 : - : ;夜宵 : - : ;

通宵餐 : - : ;

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6、 夏季期间,根据劳动部门的规定,当气温在35℃及以上时,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员工供应消薯饮料(冬瓜汤、凉茶、粥品等),供应数量由甲方确定,乙方只收回物料成本。

7、 乙方销售的食品,应做到价廉物美,在原材料进货价格的基础上获取利润应控制在25%以下。

六、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 承包期内,乙方应搞好辖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饭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2、 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

3、 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4、 厨房用品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5、 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6、 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7、 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制度的建立

1、 承包期内,乙方应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严防类事件发生。

2、 乙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厨房水、电管线路的维修保养,小故障三小时内完成处理工作,大故障不超过八小时,不可抗力的不在此限。

八、结算方式(与甲方行政或财务负责人面议)

九、违约责任

1、 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2、 甲方保证乙方的经营环境不受内部或外来部门的干扰,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理顺。

3、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4、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如故意切断乙方的水电供应)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 甲、乙双方对应付对方的有关费用,补助等,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按时计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罚1%滞纳金,逾期最多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6、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者,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十、仲裁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审理。

十一、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十三、附件《 》与本合同一同生效。

十四、甲方同意在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后,乙方需在 月/日内进入甲方食堂正式承包运作,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从乙方正式进入甲方食堂承包运作之日起生效,此条款与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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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超市,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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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健康、整洁的生活环境,特将学校超市承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超市场地。

二、在超市承包期间,甲方每月定期对乙方经营摊点进行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如发生卫生及安全问题将责令乙方及时整改并按规定处罚,严重的将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如发生食品中毒,乙方负全责(包括法律责任)。

三、乙方只能向学生提供百货、学习用具物品,不能有加工食品出售给学生,更不能出售烟酒给学生,发现一次取消乙方承包资格。

四、甲方本着解决本校教师家属工作问题,谁承包谁经营,不允许转给校外人员或与校外人员合伙经营,一经发现取消乙方承包资格。

五、乙方按原来承包商向甲方缴纳电费缴纳(按月算)。

六、乙方向甲方承包超市_壹_年,即从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3月1日。每年向甲方缴纳承包金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圆(48000元),押金1000元。

七、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自觉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自觉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各种责任。

八、若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和完善有关经营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概不负责。

九、超市开发时间必须是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上课时间不允许开发,还要遵守学校作息时间的相关规定。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各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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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院校食堂承包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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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学校食堂继续承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拟定合同如下:

一、期限: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二、管理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上交管理费人民币 元。

三、经营范围:饭、菜、自行加工的各种食物、点心。不得经营烟、酒、饮料、水果及非食物商品。

四、乙方如需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事先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五、承包期内,食堂所用燃料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应负责搞好经营场所的清洁和餐桌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因食物卫生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乙方应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所有从业人员均应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工商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应诚信经营,不得乱抬物价,甲方有权监督其经营行为。

八、乙方如若超范围经营,或将烟、酒卖给学生,每人次罚款200元。

九、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工作,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规则制度,努力消除隐患,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十、食堂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工作人员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十一、乙方如违反上述合同条款,或者广大师生对乙方的经营意见极大、反应强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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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监理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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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公司的日常安保服务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负责公司区域的全部安保工作。本合同中甲方与乙方的关系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服务外包关系,不是劳务派遣关系。甲方将安保工作外包给乙方,乙方作为一个整体对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员工代表乙方进行服务。

第二条 安保范围: _公司或_大厦 。

第三条 合同有效期 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乙方派出保安人员 名在甲方安保范围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甲方物业范围内的安全。

第五条 付款

1.每月的保安服务费用共计:¥ 元(不含税),大写人民币 圆整。

2.甲方于每月底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上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用,乙方在收款后应开列发票或收据。合同到期后,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第六条 安保标准、要求

1.发现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甲方公司,并协助予以处置。

2.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夜间应定时对合同约定安保范围进行巡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甲方要求的其他安保标准和安保要求。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如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遇紧急安保事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迅速派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保护公司所有人员及财产,保证公司人员、财产安全。

2.甲方有权对乙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提出要求和进行监督;甲方对乙方保安工作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加强管理或更换保安员。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保安服务费用。

4.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工作必备的值班室。

5.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和其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对所有保安员的全面管理工作。

2.乙方针对甲方场所实际情况及甲方的安保要求,乙方在保证本合同约定的安保范围时时安全的前提下,自行负责所派保安员的培训、管理、人员岗位分配、排班、休假安排等。

3.乙方保证准时向乙方聘请的员工支付相应的报酬,不存在拖欠报酬的情况,若乙方存在拖欠报酬的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乙方承担乙方员工的安全责任保险、工资、劳保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

5.乙方自行配备承包业务所需通讯联络工具、手电筒、警棍等工作装备,按合同规定的安保范围和安保要求开展安保工作,

6.乙方保证不会因乙方与保安员之间的劳动争议或纠纷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7.乙方对安保服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

8.乙方应严格履行甲方规定的保安员岗位职责要求。当甲方公司领导及员工在安保范围内遭遇危险时,乙方保安员必须保护好甲方所有人员的安全,并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若因乙方保安员的消极行为导致甲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赔偿责任。

9.乙方保安员职务行为或非职务行为造成自身伤亡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甲方作为发包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保安员有事不能值班必须向乙方请假,乙方所派顶班人员到岗后,请假的保安员方可离开岗位,如值班保安员有擅自离岗、脱岗、擅自调班、擅自找人顶班等擅离岗位的行为,致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1.如果因为乙方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或保安公司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面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合同期间双方都有权利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2.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达不到甲方安保要求,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甲方向乙方发出三次书面警告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中途变更或者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纠纷,若无法通过协商谈判的形式进行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且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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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木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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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 项目

工程以包工,包制模,铁钉,铁线,电缆,电锯电片及机械所有的电缆电线工具,包图纸上木工制安及所有木工工程一次性承包给乙方施工,为安全保质保量金,工程结束后给予返还。

一,承包单价;乙方所承包的木工工程,其单价按建筑面积的( )元/㎡(包括基础地下室设施及屋顶斜屋面n型线条主体),按此单价为最终结算价,甲方不另追加乙方任何费用,面积计算以图纸为准。

二,承包范围;乙方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完成该工程所有的木工工程,(含附属零星工程木工及基础设施的制安,负责工程完工后,所有的模板,方条,顶木,步步紧,方条等的清理及按甲方要求制定的地方分类堆放好)。

三,乙方负责:

1.乙方应付责组织本工程所需要的熟练工人,机械工具辅助材料,熟悉施工图纸规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安全生产条列,进度计划国家品质标准施工。

2.服从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员统一指挥,调配和检查,遵守项目人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随意浪费甲方原材料,如发现乙方随意浪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价加倍赔偿。

3.乙方不得在工地上无理取闹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调度及阻止别的施工班组施工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累次不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并自动退场。

4.主体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不准有爆木。漏浆现象,发现有出以每处50—200元罚款,并即时处理,因木工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倍赔偿一切浪费的原材料及需别的施工班组配合返工所需人工工资,工程所有爆木,漏浆处,乙方应及时处理掉。尾期工程中需要制安的应随叫随到,不到的话,甲方有权请他人做,其工资按市场价格双倍从乙方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按合同规定处罚,乙方应无异议。

四,甲方负责;

1.负责对乙方的图纸技术交底及安全三级教育,指导,检查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

2.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3.无偿提供乙方的住宿及生活用水用电,(不含电磁炉用电)

五,工期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各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具体进度计划按项目部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

2.乙方不能按甲方进度计划完成工期内的工程量时,甲方有权高价在外面请人帮忙完成,乙方无权阻扰,其工资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取,工期拖延一天处以500—5000元的工期处罚金,按工期计划乙方提前完成应给与奖励。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三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找施工队,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结算时间按工程主体全部封顶后结算,余下的部分作为重组新班组和甲方的损失费用。

六;质量标准;

规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及现行的国家有关强制性规范规定施工,并达到国家工程品质验收合格标准,如有返工给甲方造成材料浪费或延误工期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罚款,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回。

七,安全要求;

1.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穿胶鞋上班。

2.上班时间不许喝酒,打闹,严格安全生产条例方针,及项目部组织所要求的安全知识讲座内容交底,进行施工。

3.如乙方在施工过程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费用及事后处理,与甲方无关。

4.不带安全帽,穿拖鞋,喝酒上班的发现一次每人每次30元罚款,此款从工资中扣除,并通报批评,现场严禁带小孩或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工地,住宿,逗留。

八,付款方式;本工程第一次按工程总量的三楼付款80%,然后按月进度工程量的80%付款。余款在完成承包内工作后两个月内结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情况随时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法律效力自行终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同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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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装修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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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 (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地址、范围、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预算造价

三、工程开竣工时间自年月日开工至年

四、原材料及设备供应办法

五、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办法:

六、付款及结算办法:

七、安全防范措施:

八、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其它建议: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办完财务手续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式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立副本 。

十三、合同履行中,如一方因故需要更改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立补充协议。否则,本合同仍然有效。对已经签定的合同应将变更协议书送签证机关备案。

十四、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自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以上各项条款,任务一方违反本合同,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承担其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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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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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受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坐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 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_______亩计算,不足_______亩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坐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附件(综合林场平面图)。

2.承包期间,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额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额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租赁的__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双方商定,具体情况如下:

(1)_______年至_______年, 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元(_______元/亩,_______亩×_______年);

(2)_______年至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元。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时按照_______立方米计算,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元/株),中幼林按株计算,作价______________元(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立方米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项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元(按原值_______%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年至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_____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 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可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 %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 %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 %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

八、 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年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_______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 %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_______ 、_______ 各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项产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签章):______________

附:财产清单、甲方《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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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场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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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其竞买所得内蒙古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阿格坦乌素巴兴图硅石采矿权范围内的部分矿石开采、加工工程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开采、破碎加工,硅石规格为5cm18cm粒径,甲方按32元/吨的单价向乙方支付矿石加工费(此价格不含税)。

第二条甲方必须持有矿石开采加工经营所必须的各类类证件,且必须保证该硅石矿合法手续。乙方承包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甲方负责矿石销售,并负责处理该矿山社会问题。乙方负责矿石开采,破碎加工,生产场地平整,成品料装车。

第四条 乙方加工的矿石成品,无论品味合格与否,甲方都以32元/吨加工费付给乙方,甲方应及时销售矿石,矿石存料不应超过10000吨。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加工费以乙方开采的方量乘以单价予以确定,数量以发料单记载的数量为准,每20170吨结算一次。双方约定年产不低于50万吨。

第六条甲乙双方均愿意按32元/吨的承包价履行本合同,若在履行过程中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较大,需要调整承包价时,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第七条 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所需的炸药、雷由甲方负责购买和管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购买炸材所需费用的相应凭证,甲方

必须保证乙方所交费用部分炸材的合法供给,且不得无故终止。保安服务费由甲方负责交纳。

第九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务必将为每一个进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配发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组织工人学习安全作业知识。

第十条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务必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及其雇员在从事生产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或致他人损害的,该损害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赔偿。若乙方不予承担,则甲方用乙方交纳的安全责任保证金给予支付。

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范围内所投资的生产设备属于乙方所有。如果甲方将该矿石整体转让,必须连同乙方生产设备出卖,价格评估协商。

第十三条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第十五条 本合同初次约定矿石成品加工数量为200万吨,且甲乙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续签。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除赔偿对方直接损失外,还应承担50万元违约金。

第十八条 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非人为事件。

2、双方均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第二十条 其它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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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承包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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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承包合同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部门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

部门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作为甲方工程项目经理,丙方作为乙方担保方,就乙方承包工程丙方作担保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内容,共同遵守。

本合同签订的基础:

1、甲方系经过批准,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类工程施工资质为级,按照国家规定承揽工程。

2、乙方作为甲方的项目经理,同时是甲方工程项目部的负责人。

3、甲方工程项目部现有的施工设备由乙方自备。

4、丙方对乙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本协议基本内容:

第一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工程项目,负责甲方承揽并负责施工的全部类工程的施工。承包方式:按照固定比例上缴管理费,自主聘用工作人员、自筹资金、自主施工、自担风险。

第二条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工程承揽不论甲方承揽的工程,还是乙方自己承揽的工程,对外均为甲方承揽的工程,由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条财务管理1、甲方为乙方独立设立财务账簿,独立核算,但是对外结算与支付,必须经过甲方财务统一办理。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约定本工程的所有工程款必须以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即施工方,也就本合同甲方)的账户,否则视为款项未付。2、对外结算: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均由甲方统一结算进入甲方为乙方设立的独立账户。结算方式通过银行票据的形式结算。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3、对外支付:由甲方通过乙方的独立账户,统一对外支付材料款、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用款时,必须要说明款项的用途,并凭甲方签名的书面支付书方可支付,做到专款专用。4、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工程进度及债务情况,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现场核对大宗建材和机械设备的购买和保管、使用、付款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应对建设单位的工程进度款及工程款的结算进行履约跟踪。

第五条劳保统筹基金由甲方统一缴纳劳保统筹基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管理费乙方按照施工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缴纳管理费。首次根据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价款进行结算,甲方可以从乙方账户中直接扣除。待工程结算完毕,多退少补。

第七条人员的雇佣、工资的发放1、工作人员招聘及工资方法:工程施工人员全部由乙方自行招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障工作人员工资及待遇的按时发放,不得拖欠。因拖欠工资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偿外,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倍的违约金。2、财务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由甲方委派,财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甲方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如果由乙方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第八条保险办理、安全管理与责任1、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则,不得强令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2、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同时接受并积极履行甲方提出的整改方案。3、乙方同时要为工作人员投保各项社会统筹保险,特别要投保工伤保险,同时乙方要为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商业险。工作人员产生的工伤,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账户中直接代为支付。

第九条项目部内部管理1、材料采购:所有材料由乙方亲自采购,或者由乙方书面授权方可有效。所有入账之材料发票必须由乙方签字方可入帐。2、工程施工管理①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由乙方担任,所有与建设单位的工作联系、签证的签署均由乙方负责。②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由甲方委派,协助乙方施工。③施工人员:3、人员管理:4、施工场地管理:

第十条施工设备工程施工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购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印章管理甲方应将所有材料采购合同以及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盖有甲方印章,严格控制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积极赔偿,如果没有尽快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账户中直接扣除,并给付受害人。如果一方没有尽快赔付,乙方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赔偿额一倍的违约金。2、甲方积极支付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但有权扣除各项税费。甲方延期支付,每延期一日,支付应付款额万分之二的滞纳金。3、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履行本协议,不得损害对方利益。如有损害,需赔偿对方的损失,同时赔偿损失数额一倍违约金。

第十三条担保条款

1、丙方作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债务、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邮寄费、公告费等)。

3、保证期间自自签订本协议起到工程完工后二年。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后的管理1、乙方应将竣工的相关的资料报甲方备案,并将工程上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情况以书面形式给予说明。2、甲方可派专人至现场向业主、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进行债权债务核查。

第十五条协议终止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协议期满。2、双方协议解除。

第十六条通知条款所有的通知事项书面应送交对方,或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第十九条文本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部门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 月 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部门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三

发包人: (下称甲方)

承包人: (下称乙方)

保证人: (下称丙方)

为了更好地开展洗浴休闲经营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休闲洗浴中心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在 的洗浴中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乙方对甲方所有的休闲中心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休闲中心,并保证合法经营。

甲方将经营休闲中心所需的证照提供给乙方保管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经营 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

二、 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三、 承包期限

1、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20__年_月_日起至20__年_月_日止。实际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

2、 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 承包金及缴纳

乙方承包经营的年承包金为______元,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经营证照

1、 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休闲中心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交给乙方,证照清单详见附件。

2、 上述证照乙方经营期间由乙方保管,证照的年检工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3、 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 消费卡(券)

乙方同意甲方此前已发放的消费卡(券)可在乙方经营期间可继续使用,持卡(券)者在持甲方消费卡(券)至乙方消费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

七、担保或保证金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协议框架类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方提供担保的期间为二年。 或

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元,乙方违约的,乙方无权主张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七、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2、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休闲洗浴中心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予以接收(详见移交清单)。

3、 甲方将休闲洗浴中心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八、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 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3、 乙方应当爱护休闲洗浴中心设备设施,适时维修和保养。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确需适当调整休闲洗浴中心装饰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将调整后的装饰等无偿地移交甲方享有。

5、 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 乙方不得以甲方休闲洗浴中心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九、 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十、 其它

1、 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 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 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一、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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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2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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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中原油田广播电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广播电视中心本着面向市场,引进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做好做稳广告业务,更好地发展广播电视事业的宗旨,对中心的广告业务实行代理经营。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特聘乙方为甲方的广告业务代理经营方。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平等协商、互利互惠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 代理期限及相关约定:

代理期限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此期间乙方向甲方交纳广告代理经营款。

二、 代理范围:

负责代理中心PYTV-3科教频道、多彩中原频道的广告业务,乙方在遵守《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基础上,可以在上述二个频道的广告时段自主招商发布音视频广告。同时,乙方可用甲方广告部相关资质证件申请微信公众平台,并可在代理期间合法经营管理该微信公众平台。

三、 代理金额:

乙方在代理期间,须向甲方交纳广告代理经营款项共计人民币300万元整。乙方对所代理的广告时段,在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下,依法经营,自负盈亏。

四、 付款方式和时间:

1、乙方代理经营期间,须向甲方交纳50万元的保证金,在乙方依法依规经营且按时交纳代理经营款直至履行完本合同,甲方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2、乙方在每月的1日前付清次月的代理经营款25万元,直至本合同履行完毕。

五、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政府及上级部门需要发布的行政性、公益性和工作需要发布的信息,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播出。

2、乙方代理经营广告时段的确定以甲方广播电视节目安排表中的广告时段为准。如甲方需要直播、录播节目,广告时段应随节目的变化而作适当调整,应按广告服从节目的原则处理。

3、乙方必须严格规范广告业务接纳、审查、登记、播出程序,应做到每笔业务有原始依据,有合同凭证,有主管部门对客户广告发布的审核意见,广告安排时间只能在规定的广告时段中。特别是对当今社会关注的医疗、药品、食品、保健品和学校形象宣传、招生等广告内容,必须要由工商局、食药监局、教育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签注允许发布的意见。所有广告节目和成片必须由甲方广告审查员审定后方可播出。

4、甲方提供现有的广告部正常使用的整套设备、办公用具和办公场地给乙方使用。经点验完好交付使用的设备,

乙方应正确使用和自行维护,代理经营期间的日常使用维护费及办公耗材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可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应按《劳动法》履行相关合同手续,并报甲方备案,乙方所有聘用人员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6、乙方负责经营期间要引进和播出的文艺节目(含电视剧集、电视片),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节目应提交甲方先审后播。

7、乙方在经营广告代理业务时,必须按《广告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费),涉及宣传、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甲方配合协调。

8、乙方的一切广告经营活动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政府各相关部门监督与管理。乙方如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而造成政治、经济法律责任的,一切后果自负。

9、乙方发布广告的形式与手段应与甲方现有设施相适应,不得更改或增加采、编、播环节设备及功能。

六、 广告经营管理:

1、在代理期限内,乙方所签定的广告合同必须接受甲方的审查、监督,乙方若以甲方广告部的名义违规、擅自开展业务,所发生的法律、经济及其他纠纷,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当。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广告经营权,在广告经营活动中承接的广告业务,必须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登记业务凭证,本年度内自行保存,年终移交甲方保存。乙方不得签订超代理期的广告合同。

3、乙方因开展广告业务需要引进的文艺节目(如电视剧片等)应符合法律规定,并由甲方审定签字获准后方能播出。乙方因违规而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或政治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对乙方的广告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督,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发现违规性质的广告有权决定撤播。

5、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统一使用正规发票,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

6、乙方所接广告业务,应当符合《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广告播出时段管理,尊重大众生活习惯,保证广告质量,加大公益广告发布数量和力度,杜绝荧屏污染。为丰富荧屏节目,鼓励和支持乙方自办房产、生活类广告专题栏目以提高收视率。

7、如遇国家对广播电视播出体制作重大政策调整,合同无法执行或必须更改的,乙方应交纳的广告代理经营款按照实际代理日乘以日平均代理经营款计算。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停电、设备故障等造成本台二个自办频道同时且连续24小时以上无法播出的,甲方可按实际损失酌情补偿乙方,同时乙方须在连续停播24小时发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偿申请,以便于甲、乙方共同确认并核实停播事实及造成损失的大小,乙方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补偿。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原因造成停播不足48小时的,甲方不予补偿。

8、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以广播电视中心的名义对外从事有损中心形象与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期限内,甲、乙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或乙方逾期不交纳广告代理经营款,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或乙方若有有关合同履行的重大事项需要协商,须提前30天告知对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若未在当月按时交清次月代理经营款,甲方应在当月下达《催款通知书》;乙方若次月仍未按时交清代理经营款,甲方下达《催款通知书》和《合同终止意见书》,并扣罚20%保证金,本合同在乙方欠款经营三个月后自行终止,甲方不退回乙方的保证金。

4、若乙方累计4次(非连续)未按时交清代理经营款(甲方下达《催款通知书》累计4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回乙方保证金。

八、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保证金。乙方在经营期限结束后,在没有违背上述条款的情况下,优先享有下一轮广告代理经营权。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并与甲方协商修改相关条款。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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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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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土地承包和西瓜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包的______________土地_______亩中的_______亩转承包给乙方种植大棚西瓜。转承包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_日。每亩承包金额为______元,合计承包金额为_____元。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第二条 乙方承包土地的用途必须为种植大棚西瓜,乙方产出的西瓜由甲方按当日市场价收购。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外观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收购保证金:甲方口是/口否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保证金_______元。交货时保证金应(口抵作收购款/口返还甲方)。保证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

第五条 交货时间:乙方于合同期内于采摘前______天通知甲方,由甲方安排采摘时间;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装车。

第六条 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验收;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后________日内现金支付货款。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第八条 乙方于转承包期满后,清理好棚架、薄膜等杂物。如乙方未清理,甲方可请人或自行清理,所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如乙方将转承包的土地转作他用,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乙方将产品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产品市场价格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按约定收购复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对于产品质量要求等内容,双方可另附附件详细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于土地转承包期满后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收购方)(盖章): 转承包人(种植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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