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装修承揽协议书
全文共 2096 字
+ 加入清单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造价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住房结构:房厅
4、 建筑面积:________,施工面积:________ 。
5、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 总价款: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 其中:设计费: 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 元。
材料费: 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元。
税 金:________元,其他费用 :_______元。
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质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生效。
8、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为 ________天。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居,陈X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居、陈X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他协助义务。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监理,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工程款付款方式:
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双方同意以《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五、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c、d、e、f条款原因造成乙方的的损失;
a、不能按期、按时供时供水电;
b、不能保证每天由10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
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
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反工;
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
f、变更设计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的浪费;
g、逾期验收;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质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非乙方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
2、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两年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维修;
c、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
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处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签订的图纸施工安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减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第一通知时间为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工程尾数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竣工图,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预付工程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的 %加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
3、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已实际验收。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据、具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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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安装承揽协议书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承揽甲方________工程,按照本合同及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和要求安装、调试,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承揽合同之相关规定,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内容:
1、空调、热水器等设备安装;
2、避雷接地;
3、五金配件安装于配合调试;
二、安装人工费及结算:
安装人工单价为:空调:元/台,热水器:元/台,本价格为包干价。
结算方式为月结。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厂家提供的安装图纸和要求安装、调试,做到保质保量,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安装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乙方须无条件修理或者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2、乙方不得将承揽项目交由第三人完成,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要求
1、乙方须对安装过程中的安全及对第三人造成的侵害负全责;
2、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险;
3、乙方凌空作业须系上安全带,
4、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的安装工具,如有损坏乙方必须无偿进行修复。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筑承揽合同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3条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_________
3.3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_________
应由发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4.1发包人委托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其职权主要内容:_________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
4.3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4.4项目经理具体职权:_________
第5条发包人工作
5.1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_________份,
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在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设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_________
5.3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5.4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5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5.6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8发包人应完成5.2、5.3、5.4、5.5、5.6、5.7各项工作或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具体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5.9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
第6条承包人工作
6.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
6.2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3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设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6.4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
6.5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设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6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6.2、6.3、6.4、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7协助发包人完成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条施工进度与工期
7.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
7.2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
7.4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
第8条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
8.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在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2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8.3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8.4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含隐蔽工程复检部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
8.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9条试车
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内容及范围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范围及费用计算:_________
9.2设备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凡具备试车条件的,组织试车一方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共同为试车提供便利条件。试车合格后,在试车记录上共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试车的一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9.3因设计原因或因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应该修改设计或重新购置设备。承包人协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发包人应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9.4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施工或购置设备的各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工程师在试车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0条安全生产
10.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0.2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11条材料设备供应
11.1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_________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1.3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_________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
11.4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12条合同价款与交付
12.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2.2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_________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
(2)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_________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_________
12.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_________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
第13条工程变更
13.1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3.2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13.3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
第14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4.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
14.2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
14.3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
14.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14.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14.6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4.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14.8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15条质量保修
15.1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5.2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
工程保修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6条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16.1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6.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6.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6.4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
16.5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
16.6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7条合同解除
17.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3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17.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8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1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8.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9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20条合同终止
20.1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0.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21条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1.2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发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_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_________年;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_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_________年;
5.供热及供冷为:_________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_________年;
7.其他约定:_________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定做安装承揽合同
有线数字电视安装协议
_________广播电视局网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有线数字电视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就申请安装有线数字电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申请
1、乙方申请开户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甲方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原有线电视用户可直接申请,并于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开通,初次入网的用户需缴纳有线电视初装费、入网费。
3、收视有线电视境外电视节目需按规定进行审批。
第二条?_____
4、乙方收看_____有线数字电视,除基本节目外,其他节目可以自行选择,按节目资源_____标准实行年度一次性预缴收视费,逾期没有续缴费的用户,甲方将暂停提供服务。原有线模拟电视基本节目资费标准不变。
5、本协议代为甲方有线数字电视费用托收协议,由甲方提供_____数据给银行作为划款的依据。乙方同意其付款银行通过电脑网络将自己的账户款自动划至甲方账户。并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正确、真实。
6、乙方应确保在甲方指定的缴费银行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如因账户冻结或余额不足等原因而未能划款向甲方银行支付收视费,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每天按应交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
7、乙方对有线数字电视_____有疑问,可向甲方查询,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相关费用查询。
第三条?使用与维修
8、收看数字电视必须是在数字电视已开通的范围内、办理各种注册手续并按时缴纳费用的有线电视合法用户。
9、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有线数字电视服务,乙方有权监督服务质量,并提出批评、建议及申告。
10、机顶盒及软件实行一年内包修、_______天内包换服务(非人为损坏)。包修期以外,负责终身维修,收取维修成本费。
11、乙方私自更改有线电视线路、变更机顶盒使用注册地址和不良操作,导致收视效果不好,甲方不承担责任。
12、甲方传输的有线数字电视节目,若因国家政策变更、不可抗力因素、资费调整等客观原因而无法继续提供给乙方时,甲方有权暂停或调整节目的内容、频道以及节目数量,并且甲方将以业务通告的方式通过公共媒体通知乙方。
13、有线数字电视传输网络如发生意外、出现信号异常情况,甲方应及时处理,乙方收视费不做延续。
14、乙方因故需要报停、恢复、节目变更、机顶盒转让、过户和迁移,应到甲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15、凡因乙方开户时登记不详,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和邮编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手续,造成服务延误,甲方不负责任。
16、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团购用户除此协议外,需与甲方另行协议。
18、租用机顶盒的有线电视用户,除此协议外,需同意甲方机顶盒租用细则所列的条款。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揽协议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加工承揽合同,并严肃履行。
品名
规格单位数量加工费单价金额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
原材料
规格单位数量日期成品单位耗用量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加工承揽协议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之前,应当要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术力量、工艺水平以及其曾经完成过何类水平的项目,都要了解清楚。即使全部符合要求,并已经承揽多年业务,也应查询清楚,以避免因承揽方无实际完成能力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合同注明的加工物必须是合法物,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审查加工物是否是法律禁止物,是否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允许加工,以避免因加工物违法或者欠缺法律程序批准而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风险告知:关于定作物的检查验收,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检查,但定作方不得因此妨碍承揽方的正常工作。当事人双方对定作物和项目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风险告知:关于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有标准的按照标准,没有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要求检验。对于检验的方式、方法和期限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协商,最好注明提出异议的期限,对任何期限的约定都一定要注明期限终止的时间点,以此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风险告知:关于违约金的事项,如有约定要分别注明违约事项所适用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另外,《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对违约责任、违约金结付定出了比例幅度:合同当事人应注意确定违约金的具体百分数。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_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揽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友好、自愿的原则,遵照《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装修承揽合同达成以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 德惠超市马边店涂料、油漆 房屋装修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乙方将根据自己专有的技术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
2、分项工程单价: 1、仿瓷:5.00元每平方米(含材料及人工)。2、乳胶漆:9.00元每平方米(含基层腻子及人工)。3,墙纸粘贴:6.00元每平方米。4、清水漆:15.00元每平方米(喷漆,门及其他道具的线条不另计费)。5、以上单价均按实际着漆面积计算,造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按实计算,不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按板材计算。
3、工程量:按工程验收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4、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总工期为 18 天。
二、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7天后由甲方支付所完工程量工程款的 60 %作为工程前期借支款。
2、工程竣工交验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5 %,剩余 5% 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 6 个月。
三、甲方责任
1、办理好工程开工的手续,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工程施工图。
2、工程所需的所有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并保证质量;
3、甲方负责工程所需资源,如施工用水、电和库房等工作必备条件,开通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拆除现场内障碍物;
4、在乙方确保质量和工期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按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不得无故拖欠;
5、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工作,对乙方违反有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6、甲方项目部根据工程总进度的要求进行施工安排,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及管理。
三、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与技术指导,根据现行的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按照施工图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如因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设备需自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不得转包,乙方可根据工程需要聘请他人帮助完成,乙方聘请的工人与乙方属于雇佣关系,乙方及聘请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财产或人身损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要保证材料利用率,不得浪费、破坏,不得更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
4、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安全等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四、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
2、仿瓷墙面必须平整光洁(即压光)。
3、需要做乳胶漆的部位必须平整且着漆均匀、手感舒服。
4、造型石膏板顶及隔断必须贴填缝带。
5、木制道具清水漆必须喷。
6、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国家的质量要求应当无条件整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执行,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组织人员维修,超过3日乙方未进行维修的,甲方可另请他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负责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应遵照工程建筑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上级及甲方、监理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监督检查工作;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制度与施工流程工作,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中如造成乙方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3、施工进程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项目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对于违反项目安全制度规定的行为和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限期完工,乙方同时还应接受与其他施工人员同等的处罚。
六、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同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0% ;
2、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成果,除天气影响、停水停电、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延长工程期限;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由此造成的误工费由甲方承担,以签证单为依据;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金,同时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 2 天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再支付合同尾款。
七、合同解除
1、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2、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任何乙方均可要求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手印):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复印件附后)
本合同签约代表人: 电 话
承揽合同书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相关 等小商品事宜约定如下:
一、采购产品情况
1、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
2、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
3、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
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 元整(小写¥ )。
二、样品约定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制作
样品,经甲方确认后的样品将作为乙方最终交货的标准。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费
合同生效时甲方应当支付 %预付款到乙方账户,确认本协议第一条中各品名的尺码数量后 天内交货(具体数量由双方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确认),运费由 承担。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按照甲乙双方事先确认的样品为标准,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按国家或行业标准。
五、验收方法、标准和期限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如甲方发现货物的品种、面料、数量、颜色、规格与装箱单不符,应在收到货物后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实后,尽快做出相应的处理。若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标准,乙方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乙方按其企业或行业标准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合同生效且收到乙方发票后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 %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双方约定汇款方式为甲方电汇,乙方收款账户为: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定作、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和金额为准,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其余货款。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合同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制作样品的,不能按时交货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若乙方提交的样品和甲方定作的 小商品存在较大差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调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书
地址:
电话:
传真:
委托方:______________
公司签订地点:
受托方:
签订时间:
标的、数量、价款:
1.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
受托方须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起交给委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包括质材、检验依据、执行标准等),特殊产品须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或提前送达)。
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
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数量(每层数量_数/每排数量_数)。
5.(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
6.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
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
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终止一切合作的权力。
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根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传真或扫描件有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
公司受托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个人房屋装修承揽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位置:阜阳市颖东区袁寨镇龙庄村。
二、形式结构:两层框架。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要装修材料品种、规格、经双方认可。
四、合同工期: 60 天,开工日期: 合同签订之日。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陆万元(小写:¥60000.00)。首付伍仟万元,装修完成后付尾款伍万伍仟元。
六、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七、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八、施工范围:
1、 卧室、客厅、书房,公共地段墙面刮腻子三遍,刷乳胶漆三道,卧室及书房地面木地板,其它地面铺设80*80的瓷砖,打地脚线,要求平整;
2、 厨房、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的瓷砖,要求平整。
3、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水、电、气、管线及安装,管线必须是目前市场上最高端产品。
九、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15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十、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简2_合同范本
承揽合同(简2)
签订合同单位:_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签订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如下表规定:
┌───┬───┬─┬─┬──┬────────┬──────────┐
│产品名│型号规│单│数│单价│ 总价金额 │ 交货日期及数量 │
│称 │模 │位│量│(元├────────┼─┬─┬─┬──┬─┤
│ │ │ │ │) │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人民币(大写) │
└───┴──────────────────────────────┘
2.交货办法:
(1)交货地点:_________
(2)运输:由甲代办,但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负责,甲交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
3.付款办法:货物交货后,供方随同提单向乙托收或将单据寄交乙方,乙方根据供方单据电汇供方。
4.验收办法:乙应派员到甲仓库验收,如不能派员验收,甲方即按合同规定产品规格数量代为检验。
5.附则:
(1)合同如有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2)在执行合同期间,如遇市场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乙方须在____天前通知撤销加工合同,否则按违约处以______罚金赔偿对方损失。
(3)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章并鉴证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货物运达站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
(7)合同纠纷的处理__________
甲及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及代表人:(签字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工业承揽合同半成品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品名(或项目)、数量及价款
加工定作物品名称或项目_____________
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
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
交(提)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日期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2.使用原材料(半制品)及主要辅料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
品名_____________
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
提供日期_____________
消耗定额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及提供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处理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部分:
品名及产地_____________
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
允许使用代用品名称及规定
3.加工方法及质量、技术标准和负责期限:_________________
4.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交(提)定作物办法(包括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7.给付定金数额、时间、方法:_________________
8.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9.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定作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
保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
委托方:签订地点:
承接方:深圳XX公司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_____》、《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项目(制作):________
2、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________
3、发布地点或形式:________
4、颜色:________
5、规格或材料:________
6、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________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1、费用
本次活动总金额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整)
2、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项规定办理。
1、向地经济合同_____机关申请_____;
2、向连云港市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委托方:连云港XX公司承揽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承揽建设私人住宅主体工程合同
房主人(甲方):_____________
承建人(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建筑项目:私人住宅主体工程。
二、建筑面积及房屋方位: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乙方必须按合同施工,提供以下建筑材料,所有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⑶圈梁:220x250,钢筋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
墙体的高度和门窗位置大小根据图纸确定,如无图纸根据双方协商决定。
⑹工程中用到的所有黄沙用中沙和粗沙,不允许用细沙石子用符合标准的石子砖头用质量优良符合标准的砖头,其它副料也应用符合标准的材料。
乙方应做到水泥与其它材料配比合理,所有材料不得影响工程质量。
⑺除水电村料及安装,门窗材料及安装由甲方负责卫生间,厨房的贴面,以及围墙波形瓦和外墙涂料,防水涂料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除此条以外的任何材料及人工都包含在工程总价内。
乙方不得在工程期间任意加价,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材料及工程结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必须备有遮雨帆布,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四、建房工期:建房工期为150天。
五、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住宅工程总造价为18.6万元人民币,大写:拾捌万陆仟元整。
2.付款方式:
开工时首付3万,基础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第一层楼面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4万,第二层楼面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屋面封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3万,工程竣工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其余款项工程竣工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明确自己有与承揽建设的私人住宅工程相应的建筑资质,而且明确其施工人员也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资历,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负责办好劳动保险,施工中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另何责任。
七、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板铺设要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
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4、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
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十、其他。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装修承揽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窗户更换,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二、形式结构: 普通装修
三、工程项目:
1、见预算书。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以双方确定的预算书价格为准,验收后,双方可以在预算书的价格基础上协商最终工程款,协商不成以预算书为准。
七、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元。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 元押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注:以上工程金额税收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办理。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承揽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依照《________________》、《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1项目(制作)
1.2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
1.3发布地点或形式:
1.4颜色:
1.5规格或材料:
1.6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2.1费用
本次活动总金额为,(大写圆整)
2.2结算方式和期限: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4.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4.3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项规定办理。
1.向地经济合同_____机关申请_____;
2.向连云港市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天然彩沙加工承揽合同
定作人:(填写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填写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定作人与承揽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作物情况(如有其它约定内容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一)
1.1品名:(应填写定作物的名称,不可用其简称或俗名代替)
1.2规格:(应写明定作物具体的规格型号)
1.3数量:(具体写明定作物的数量,并注明单位)
1.4备注:(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合同价款总额:(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并注明币种)
2.2付款方式:(应详细写明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或其他方式)
2.3付款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三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必须要写全称)
3.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参数)
3.3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用承揽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人按下表标准提供: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单价(元)
总金额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4.3定作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供原材料。(注:分批次提供的或按工序要求提供的,可具体化)
4.4承揽人收到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日内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5.1定作人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人未答复,承揽人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
5.3定作人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人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6.1验收标准:(写明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封样进行验收)
6.2验收方法:(写明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6.3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具体时间年、月、日)
6.4定作人验收承揽人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
6.5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日内发现质量缺陷,定作人有权要求退换,并视为质量不符合约定。
6.7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写明检验机构)对定作物质量的认定为准。
第七条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双方约定由定作人自提定作物
7.1.1自提定作物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7.1.2自提定作物的地点:(写明详细地址不可省略)
7.2双方约定由承揽人送交定作物
7.2.1送交定作物的时间:(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2.2送交定作物的地点:(如选择了7.1,则在空格处划线)
7.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
8.2费用负担:(写明包装费用由哪方承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定作物的运输方式:(写明是汽车、火车、水运或其他方式)
9.2运输费用由(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承担。
第十条定作物的保修
10.1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从何时起到何时止)
第十一条定金及预付款
11.1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2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定金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11.3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1.4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十二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人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2交付定作物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12.3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12.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人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如未约定则在空格处划线)%的违约金。
12.5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12.6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定作人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总价的(如未约定则在空格处划线)%的违约金。
12.7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12.8未按合同约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承担相应的损失。
12.9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2.10承揽人未按定作人的技术保密要求采取妥善措施,造成定作人的保密性技术泄漏,或被窃取的,承揽人应向定作人承担违约金元。
12.11因承揽人原因致使定作物造成的侵权责任和损失,由承揽人承担。
12.12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三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3.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支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的违约金。
13.3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应当顺延外,定作人还应当支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13.4超过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每逾期一日向承揽人支付定作物总价‰的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3.5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向承揽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时止。
13.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13.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3.8其它违约责任:(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14.2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发生的,承揽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定作人住所地、承揽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中选择其一,涉及铁路工程的可选择铁路运输法院)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订地点(填写到县级)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定作人执份,承揽人执份。
第十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定作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年_月_日
[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承揽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工业城内
乙方是为甲方加工 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备 注
1.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 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四、 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 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
2.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 加工费计算方法:
(1) 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
(2)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五、 加工订货:
1. 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 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 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
2. 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 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
(2) 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 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 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 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
4. 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包装物标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 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 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 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 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 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 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 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 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 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 知识产权保护
1. 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九、 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
(1)
(2)
(3)
2. 产品质量控制:
(1) 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
(2)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免费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
(3) 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
(4) 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 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
(6) 虽然甲方根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应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应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买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担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
3. 质量整改
(1) 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 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 加工费的结算
1.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
2. 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 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_______%,第二年结算________%,第三年结算____________%。
十一、 验收方法
1. 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
十二、 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4)条接受扣罚。
(2)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
(6) 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7) 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8) 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 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
6. 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十四、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五、 合同的变更、解除:
1.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民法典》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 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
十六、 不可抗力
1.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 其他
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
3.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商标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 其他需约定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2025承揽系统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就 安防监控项目的产品供应及安装内容充分协商,乙方供应的监控系统按照企业标准生产,甲方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验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造价
1.造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元。
2.说明:
本合同价格含生产、安装、运输、调试、培训费、税价等。
三、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1、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监控设备的生产及由生产厂家到甲方工地现场的运输;
(2)监控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
(3)对甲方派出的操作人员的培训;
(4)乙方全权负责施工安装期间的安全责任。
2、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及时提供监控设备安装的具体要求。相关配套设备的具体要求,安装现场的安装条件说明及通讯距离的规定;
(2)甲方在现场安装时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工作;
(3)负责安装现场的有关保卫、消防等协调工作;
(4)在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开始时间,甲方派出熟悉计算机的操作人员,以掌握监控系统相关情况并接受现场培训。
3、甲方应对监控系统的安装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如:强电到位、货物堆放与保管),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安装的标准。
4、监控系统的安装方式、位置由甲方确认,若甲方无明确意见,视为默认乙方常规操作。
四、产品维护
1、乙方负责对监控系统进行终身维护,免费维修壹年:(自监控系统工程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起算),免费维修期间,乙方免费更换原器件及维护,维修期满乙方只收取维修成本。
2、若监控系统本身出现问题,乙方接到通知12小时内赶到甲方所在地进行解决。此前甲方应向乙方以书面形式(传真)说明所出现的基本情况,以便乙方进行相应材料和工具准备。
3、监控系统使用中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及意外情况或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造成的损失,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安装进度及验收
1.整个监控系统于 年 月 日完工,并配合甲方组织验收。
2.监控系统验收合格前,所有控制操作必须由乙方完成。
六、产品费用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支付设备款。
七、违约罚则
1、由于乙方原因(不可抗力或经甲方同意除外)监控系统未能按预定工期( 年 月 日)交付甲方验收及正常使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则乙方应予以承担。
2、甲方在合同签字后未能及时支付货款未能及时提供或期它原因,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其它
1、甲、乙方双方保证信守合同全部条款,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果违约,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公章) 代表(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范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南通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某某公司”)的委托,指派赵永恒律师担任南通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应诉浙江某某木业有限公司(“某某公司”)承揽合同及南通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反诉浙江某某木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及反诉人的诉讼代理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本案的主要问题是:(1)本案是适用承揽合同法律规范还是适用买卖合同法律规范?即,本案系争合同是承揽合同还是买卖合同?(2)反诉中,系争合同是否已经由反诉原告合法解除?(3)本诉中,被告是否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一、本案应当适用承揽合同法律规范
本案系争FBFP6B-1和FBFP6B-2合同名为购销合同,实为承揽合同中的定作合同。
本案中,某某公司按照某某公司要求的材质、规格型号加工三聚氰胺平板门,并且,作为加工物的三聚氰胺平板门所需要的锁具也由某某公司提供。
某某公司交付标的物实质上是在履行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但是,某某不仅要交付工作成果,而且,还要按照某某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此两项内容共同构成其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某某公司完成工作,体现了某某公司对某某公司的特殊信任。
定作合同中交付工作成果部分的内容,具有买卖性质。但是,这部分具有买卖性质的交付内容,只是定作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部分,并不能全部涵盖定作合同的权利义务。相反,定作合同则涵盖了全部权利义务,既包括了具有买卖性质的交付工作成果部分,也包括了加工该工作成果的过程部分。
综上,在适用法律时,应当考察案件事实与法律构成要件的吻合关系,考察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为表象所迷惑。本案中,案件事实符合承揽合同中定作合同的法律构成要件,系争合同应当定性为承揽合同,适用承揽合同法律规范。
二、反诉中,系争合同已经由反诉原告合法解除
反诉中,解除系争合同的法定条件已经具备,反诉原告某某公司合法行使了解除权,系争合同已经在20xx年9月初合法解除。
(一)某某公司迟延履行系争合同,致使某某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按照约定,FBFP6B-1和FBFP6B-2合同的交货期分别是20xx年3月23日前和20xx年3月30日前。其后,双方变更交货日期,分别为20xx年5月底和6月初。对此变更,原被告双方均当庭确认。
按照变更后的合同,系争合同订金均在变更后的交货期前支付,所需配件也在20xx年2月初全部交付。某某公司在20xx年6月、7月、8月均无法交货,致使某某公司的合同目的完全落空,某某公司行使法定解除权,于法有据。
(二)解除合同通知某某公司已经收到
某某公司解除系争合同的通知,某某公司已经收到。
综上,系争合同已经在20xx年9月初合法解除,双方应当恢复原状,某某公司应当返还订金及配件,并支付违约金。
三、本诉中,被告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本诉中,某某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某某公司支付货款并提货。
但是,某某公司既没有通知某某公司验货,也没有通知某某公司提货。在某某公司行使验货权利和接到提货通知之前,某某公司无权主张货款。某某公司毫无疑问地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某某公司派出质检人员到某某公司,此为行使定做人权利的行为。某某公司作为承揽人,理应接受定做人某某公司的监督检验。此等检验监督,不免除某某公司通知某某公司进行验货的义务,不免除某某公司对加工物的质量瑕疵担保义务,也不免除某某公司通知提货的义务。况且,某某公司派出的质检人员在20xx年4月4日之前就离开了某某公司,直到20xx年6月26日才返回,质检人员根本没有机会对系争合同加工物进行监督检验。
至于某某公司提供的两个证人,其既不能证明为或曾为某某公司员工了解案件事实,其证词之间也互相矛盾,毫无可信可言。某某公司相信,某某公司可以提供一卡车的类似证人。
综上,可以看出,在某某公司行使验货权利和接到提货通知之前,某某公司无权主张货款。况且,某某公司在其诉状中明确陈述,系争合同加工物尚未完全加工完毕,客观上也不具备交付工作成果的条件。假设如原告所说,缺乏配件,原告也应履行通知义务,告知被告,原告未能履行此通知义务。
综上所述,本案系争合同为承揽合同中的定作合同。定作人某某公司依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权,系争合同已经解除,双方应恢复原状,某某公司返还订金及配件,支付违约金。在本诉中,某某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辩权,某某公司无权主张货款。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考虑采纳。
此致
庆元县人民法院
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
赵永恒律师
20xx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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