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感人事迹:卖菜老人收假币 仗义女子撕毁换真钞_申报材料_网
9月12日,在旌阳区天元镇,发生一件暖心感人事迹,一位85岁大爷辛苦卖菜却收到60元的假币,一旁边化妆品店的老板看不下去,果断拿出60元真钞与其交换,并现场手撕假钞,对这样的善举,市民纷纷点赞。
卖菜的大爷姓龙,今年已85岁高龄,老人在家闲不住,空闲时就爱下下地种点蔬菜瓜果,自家人吃不完,就拉一车自己种的菜到集市上去卖。
龙大爷说,当天赶集的人很多,拉到菜市的一斗车蔬菜瓜果,因为新鲜便宜,很受欢迎。其中有红苕尖、马齿苋等,还有他在路边采的野菜,没一会功夫便销售一空。看到生意如此的好,龙大爷自然是非常高兴。
就在龙大爷数钱时,旁边买菜的大娘好心提醒龙大爷他收到了假钱,听到有人说自己收到的20元是假钞,龙大爷半信半疑,随即找了一张20元的真钞作对比,果然有些许不一样。
发现自己收到了假钞,龙大爷有点慌神了,连忙将当天所有的收入拿出来清点,结果发现在当天总共收入的87元中,3张面值20的钞票全是假的。确认收到60元假钞,龙大爷很郁闷。
在现场围观的人很多,纷纷指责骗子可恶,就在这时,人群中一位女子拿出60元钱,换走了龙大爷手里的3张假钞,并当场手撕假钞。
用自己的真钱换了龙大爷的假钞,还当场撕掉假钞。对于和自己换钱的女子,龙大爷说,他并不认识,只是听周围人说是在这条街上开店卖东西的。
记者几经辗转,在街上的一化妆品店见到了该女子,女子姓李,是化妆品店的老板。李女士说60块钱并不多,怕老人家回家伤心想不开,和家人起矛盾。
对于李女士的善意举动,市民是纷纷点赞。龙大爷儿媳在记者采访当天得知这一情况后,也前往李女士店铺对李女士当面表示感谢,并将60元钱悄悄还给了李女士,并感谢了李女士在当时出手相助,平复了老人家的心情。
60块钱确实不多,但骗子用60块钱伤了老人心,违反了国家法律,遭到世人唾弃,而李女士用60块钱安慰了老人的心,唤起社会良知,宏扬了社会正气,我们给她点赞。
网友评论:
@nappa娜帕:给化妆品店的老板赞一个,给龙大爷的好儿媳赞一个!
@marakhan:每天看到这些好人好事,觉得生活在中国是这样幸福。
@yummyds:一直相信这冰冷无情的社会中还是有很多好人的,愿每个人都能心存善念。
@似梦亦梦不是梦8:如今这社会骗子虽多,但正义,善良的人也不少。
今天的暖心感人事迹到这里就结束了。
借条被撕毁还有证据效力吗_借条范本_网
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借钱不还,甚至借机撕毁借条毁灭证据以此赖账的人也大有人在。那么,借条被撕毁还有证据效力吗?借条被撕毁该如何维权呢?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借条被撕毁还有证据效力吗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因做生意向原告借款2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原告打电话向被告催要借款。20xx年10月 20日上午,原告依约来到被告家中,当时只有原、被告两人在场,被告说2万元借款,先还1万元,剩下的1万元重新打借条,于是原告将借条给了被告。被告拿到借条后,却将借条撕掉,扔到了垃圾桶里,并拒不重写借条,原告无奈将被撕碎借条从垃圾桶里捡了出来,并拨打了110报警,被告却趁机离开。原告将借条粘贴后,于当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万元及利息。在法庭上,被告辩称,已一手交钱,一手归还借据,没想到原告将其扔到垃圾桶中的碎纸片捡了出来,粘贴后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解读】
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是谁主张,谁举证,并且随着诉讼进程的推进,常常出现举证责任因对主张事实的证明需要在原、被告之间变动的情况。本案中,就存在着这种情况。原告主张的借款事实已经由被告认可。并且有借条为证,主张以及举证所证明的事实已经明了,此时原告主张借款的举证责任就已结束。被告提出与原告相反的已经还债的主张,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中所体现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承担原则,举证责任也就相应地转移到被告一方,只要被告证明其还款的事实客观存在,就能够取得诉讼上的支持。因此,被告负有举证证明其清偿过债务的责任。本案中,被告一直未能提供其还款的证据,只对借款作出还款的抗辩,并且其抗辩又缺乏合理性,不足以对抗原告所提出的事实和主张,故应当承担举证不能乃至败诉的后果,应认定原告提供证据的效力。
相关知识:借条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