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土方承包合同
全文共 1477 字
+ 加入清单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宁夏视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卫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内容:
基坑土方开挖,包括自然土表面砼破碎、基础、基槽、基坑及规定的围护边三角土等以及人工清修出的土、土方外运、泥浆外运、现场及道路清洁等。
四、承包基价:
所有开挖外运土方按12.5元/方(按挖好基坑实测)、基底砂夹石回填压实方38元/方(按基坑内碾压好砂夹石实测)、基坑周边及房心回填土由外边运至楼周边单价8元/方(乙方必须保证免费土源。如回填土不能保证基坑回填用土运进场、甲方净扣除开挖土方及回填砂夹石部分总工程款的20%做为损失补偿、不予支付)、不含税。土方外运及挖土机械进退费、场内外驳费,也包括在挖运土方过程中涉及到市政、交警、环保等到单位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挖土机械上下基坑所涉及的路基枕木等的费用。开挖前自然地坪标高由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施工日期:
自20xx年5月5日挖土开始起20天(除大雨天外)完成,以基坑底修土完成为准。如乙方不能预期完成任务,甲方有权充实挖土人员,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于发包方原因影响工期,经发包方代表签证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施工工期拖延按5000元/天处罚。
六、质量要求:
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数据,单体楼图纸和围护方案及挖土方案,严格按照程序施工,不得违规施工。如因乙方施工不当而发生工程桩损坏,围护破坏等而造成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支付30%现金,另外70%全部抵顶甲方自有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营业房(由甲方划定具体抵顶房源、抵房价格以售房部同期价格计)。基坑土方开挖全部完成、基础换填砂夹石工程完成支付完成砂夹石碾压部分部工程款的20%现金、同时抵顶完成总工程款50%的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营业房。室外及房心回填土完成一月内完成结算支付剩余现金、并办理剩余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营业房的抵顶手续。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关工程图纸等技术资料,提供围护方案、自然地坪标高。
2)根据乙方挖土情况及时测量,调整挖土位置及深度;
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情况,由乙方落实挖土施工顺序;
4)及时处理和协调挖土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5)按合同工期规定,监督乙方合理完成挖土任务;
2、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挖掘,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合理完成挖运土任务;
2)按照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方案、资料进行挖土施工,不得随意超挖;
3)挖土施工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项目部协商,由项目部协调处理相关事务;
4)施工过程中如由乙方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土方外运及挖土机械进退费、场内外驳费,也包括在挖运土方过程中涉及到市政、交警、环保等单位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挖土机械上下基坑所涉及的路基枕木等的费用乙方承担。
6)施工机械及车辆在施工现场及市政公路上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 乙方(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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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锚杆工程承发包合同
发(总)包单位:_________(甲方)
承(分)包单位: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内容:
工程名称:支护锚杆工程;
建设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包括(按照图纸挡施1,2计算):
1、基坑东侧锚杆施工,边长_________米,锚杆_________条。
2、基坑南侧锚杆施工,边长_________米,锚杆_________条。两项合计,锚杆_________条,总工程量为_________延米。
3、锚杆孔径为φ140,锚杆长分别为10,12,16,20米,锚杆主筋采用1φ25或1φ40。工作内容包括搭设平台架、锚杆钻孔、锚杆设置及灌浆。
第三条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_________个工作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一、二)项执行:
(一)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有关标准执行,工程包修_________年。
第五条 承包方式:
实行大包干。即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锚杆每米单价包干:_________元/米(包税金)。乙方负责按建设单位结算的总造价开发票,其中属于甲方的税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总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计(概算)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变。
第七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源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装)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_________份;水电安装图纸_________份;地质勘探资料_________份;建筑(安装)许可证和报建审核意见书。
2、提供现场水电接点,材料堆放点及临时设施。
3、基坑南侧的地下管路,如煤气管、水管等,开工前应在施工图中标明。
4、按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甲方,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
2、全面负责锚杆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3、完工后,提供有效的竣工资料三份。
第九条 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给第三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形象上拖进度_________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_____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书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否则,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甲方派_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验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及其消耗含量和价差处理,按本条第(二)项执行:
(一)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和材料价格已按_________的规定列入造价内,在施工过程中,如材料价格变动,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如有变动,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必须划(汇)入乙方的开户银行:_________行,帐号:_________,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
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按本款第(二)项执行:
(一)按市建设银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拨付规定办理,即在合同签订_________天内,按总造价(当年计划)的百分之_________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按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___时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___时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___时再付百分之___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预付备料款抵充,留下尾款百分之五待审定竣工结算后付清。
(二)工程款支付办法:
1、在乙方进场之日,按工程总造价25%支付备料款,即_________万元。
2、工程进度达30%时,按工程总造价25%支付进度款,即_________万元。
3、工程进度达55%时,按工程总造价25%支付进度款,即_________万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除按工程总造价5%待保修期满后支付外,其余一次付清。
工程结算:乙方应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内提出竣工结算,送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核,甲方应在接到结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提出意见,逾期视作同意,由经办银行划帐,结算尾数。
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_________天内,应进行退补结算。
第十三条 甲方因生产或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价按工程增减的规定进行调整和结算。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
第十四条 工程交工验收
1、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_____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单方完成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_________天(单项工程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逾期组织验收的,除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如果验收合格的,按本款规定的验收日期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工程(包括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绘竣工图。
5、锚杆抗拔力按设计要求,即锚1抗拔力10t,锚2抗拔力20t,根据规范验收。不合格须补做,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奖励
1、提前竣工或赶工奖励:_________。
2、乙方按期竣工,并经工程质监部门和主管部门检查鉴定或认可的优良级品工程的,甲方同意按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分之_________奖励给乙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供应材料、设备或逾期履行第七条各项规定之一者,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除应负担乙方的实际损失外,并按拖延天数顺延工期。
2、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从超过_________天次日起,按拖欠数额,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结清之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它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组织验收交工工程(包括单项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结算的,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单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_____向对方偿付违约。
5、一方逾期结清或退回工程尾款者,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按应结清或退回数额,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对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七条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失,按本条第_________项处理:
1、报上级有关部门裁定。
2、工期顺延。
第十八条 其它事项及补充条款
1、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规定。否则,导致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送建委、双方主管业务部门、经办银行、税务局、工商局及有关单位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住楼基坑支护工程安全验收评估报告_工作报告_网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商住楼基坑支护工程
建设单位: 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x项目管理公司27监理部
施工单位: 建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孝义供电支公司商住楼基坑支护工程,位于孝义市新义街南侧,孝义市供电支公司调度中心楼东侧(商住楼),南侧(地下车库);受甲方委托我公司承建该工程的支护工程。
二、施工依据
1、本工程的施工图;
2、本工程的地质报告资料;
3、建筑基坑支护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
三、施工情况
基坑支护由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基坑深度8.5-10m,基坑四周2m范围内不得有荷载,4m以内超载不大于15kpa。
①主楼西侧基坑为机械洛阳铲成孔灌注桩及锚索,支护桩桩长18m,桩径800mm,砼强度等级c30,主筋采用ⅱ级钢hrb335,螺旋筋,加强筋采用ⅰ级钢hpb235,钢筋保护层50mm。沿基坑侧壁方向桩位偏差不大于50mm,桩长,笼长偏差不大于200mm,主筋偏差不大于20mm。桩顶设900*500mm冠梁,砼和钢筋级别与灌注桩一致,保护层30mm。
锚索成孔孔径160mm,2-7-15.2-1860级钢绞线,长18.5m非锚固段6.5m,锚固段12m,相距1.5m设一道居中器。采用32.5矿渣水泥,水灰比0.45-0.55二次高压注浆;注浆压力2.5-5.0mpa,水泥用量不小于40kg/m。锚索腰梁采用2根18#槽钢垫板300*300*12的钢板,槽钢与桩之间的空隙用混凝土充填。
②其它几侧为土钉墙,土钉采用ф48钢管梅花形布置,钉长6-9m,水平间距1.2-1.5m,垂直间距1.2-2.5m,成孔孔径110mm,土钉注浆孔采用厚4mm长度大于30mm2#角钢鱼刺状焊接护孔,采取矿渣32.5水泥,水灰比0.5-0.55,注浆量30kg/m。
③砼面层厚70-80mm,水泥比石子比砂为1:2:2(c20);支护最少固结时间:土钉注浆后5天,锚索注浆后10天;
本工程在桩基施工全过程中,通过施工单位自检,自查,自控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旁站质量控制,以及甲方现场代表的旁站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达到了预期的质量目标。
四、基坑支护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1、钢筋:
本工程钢筋型号全部送检,合格证共4份,检验报告4份,检验结果均合格。
2、砼配合比:
本工程喷射砼强度等级为c20,有配合比报告2份及水泥、砂、石检验报告各2份,均符合要求。
3、砼强度:
本工程共留置c20砼试块24组,采用统计法评定合格。
五、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1)地质勘察报告1份;
(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共10份
(3)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共4份;
(4)检验批验收记录表7份。
以上质控资料齐全、有效、符合要求。
七、验收结论:
该林易商住楼基坑支护工程,已按设计及合同内容完成工程内容,各相关技术资料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经监理部评估,本基坑支护工程为合格,且安全可靠。同意验收
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
基坑支护分包劳务合同
甲 方: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 工程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主体工程质量及安全正常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翡翠华庭项目全部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2、承包范围: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不含主要材料、施工水电费、税金等费用。
第二条 发包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基础图、建筑物高程。
2、向乙方提供满足正常施工、运行所需要的场地、水电,并保证降水期间的正常供电,并承担水电费,负责协调降水主管道接入市政管网。
3、协调乙方与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4、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5、提供材料和材料堆放所需场所或场地。
第三条 承包方义务
1、乙方应根据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与水文工程地质情况,依据甲方提供的总平图及建筑剖面等图纸,制定安全可靠、切实可行的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方案,对方案的可靠性负责,基坑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论证并在开封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和基坑支护图纸)执行。
2、应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确保施工及降水期间的安全。
3、施工及降水期间,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市政设施的安全、卫生,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一切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4、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保证基础安全及正常施工。
5、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有关检测费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及施工砂石比、混凝土试块、土钉抗拔实验等报告,由乙方提供。
6、服从甲方管理及监理单位的监督,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施工不当操作或施工质量)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损失责任。
8、施工完成后,按时拆除降水设备。
9、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0. 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第四条 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工程量
1、场区内全部的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达到施工条件,满足土建施工要求。
2、降水时间预计为 60 天,自 年 月 日开始, 年 月 日结束,降水10日达到基础开挖条件。
第五条 费用
承包方式:工程价款总包干,一次性包死,基坑支护及降水总价款大写:壹佰零陆万元整,(1060000.00元)。无变更、无签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降水费用付款节点:
1.1 工程基础开挖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0%,地下车库封顶后累计支付已完工程量70%,余款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基坑降水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作业时间为准。其中基坑支护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降水10日达到开挖条件。
1、降水管井运行开始时间以甲方和监理单位现场通知为准,管井的降水停止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甲方、监理及施工方共同商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超过合同工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同时,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的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顺延工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停工超过一周时,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开始降水10天后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 元,超出15天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3、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甲方、监理方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停工、返工处罚,工期不予顺延;
4、若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单位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经甲方、监理方联合验收认可;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裂缝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支付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施工费的5‰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当地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人 代表: 法人 代表:
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有关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工程造价
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基坑支护工程。
1.3合同总价:224510.4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伍佰壹拾点肆元,(注:工程量:1247.28㎡,单价:180元/㎡)。
其中,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含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但不含总包服务费、水电费及税费等。
第二条工期及开、竣工日期
2.1双方预定本工程土钉墙护坡工期:暂定12天。上述工期如遇特殊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3乙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及权限。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水文地质资料及详细地下管网和地下构筑物资料等有关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并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方面的资料。
5.2开工前负责清除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包括在用地下电缆电线、管道设施等),因故不能清除,需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保护措施,并向乙方现场及书面交底。
5.3提供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之间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5.4开工前解决现场施工涉及市容、环卫及夜间施工的扰民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5.5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所需证件,并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
5.6甲方代表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各单位之间的矛盾。在乙方自检合格后,由甲方组织检验并办理验收手续,协调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之间关系,土方必须配合边坡支护施工,按边坡支护要求进行土方开挖,以保证边坡支护安全为前提。
5.7及时发出必要的指令、确认和批准,并按本合同提供施工配合并支付资金。
5.8甲方须保证降水效果,降水之后施工现场能够满足乙方施工的要求。因降水不利引起的边坡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因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沉降而发生的各种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质量、技术、安全方面的规定,遵守甲方的有关现场的规定。
6.2根据工期和施工现场条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保证投入足够的施工机械及人员,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纠正出现的偏差。
6.3乙方对本工程技术方案及工程实施成果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确保自工程开工至基础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的期间内,确保边坡安全。
6.4确保安全生产,负责处理本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6.5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规定、指示和指令,包括依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格式和内容提交各类报表、计划、方案、措施、记录、名单、证明等文件或资料,参加甲方召集的会议。
6.6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难以克服的困难,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工程验收
7.1甲方按照有关设计资料、现场完成工程实际情况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完成成果及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7.2工程完成量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内容,双方方可办理有关工程验收及竣工手续。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
8.1工程款支付:合同签定后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护坡工程完工后退场之前付款至合同总价的70%,土方回填后一周内结清余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
第九条争议
9.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违约
10.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10.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要求,未完全履行自身须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乙方须按协议约定每天支付工程总造价0.3‰的违约金。
10.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履行合同。
10.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结束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11.1本合同自订立日起生效。
11.2工程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乙方完全履行其各项责任及义务,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合同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11.4本合同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1.5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12.1乙方的现场文明施工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满足甲方要求。
12.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要求,同甲方的其他承包商进行良好的协作配合,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不经甲方许可而妨碍、阻挠它方的工作,或破坏它方工作成果,否则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此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基坑支护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某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承包内容及方式
承包内容:
详见甲方提供基坑支护图纸(由于施工图纸造成塌方等损失甲方负责)。 承包方式:
包材料包设备包人工(甲方负责管理,所有材料费乙方负责,乙方免费配合甲方加盖印章及提供决算所需材料)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单价合同270元/平方不含税金,按照甲方提供图纸约工程量 5000 平方(结算时按照实际喷射混凝土面积结算,预算造价 135 万元。(水电、白天钩机工作面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付款方式:
1、机械设备进场2日内付总价20%小计 10 万。
2、工程进度完成到喷射混凝土20xx平方付总价40%小计 20 万。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退场付到决算总价97%。
4、余款3%基坑支护回填或乙方退场后3月内付清(时间以先到为准)
5、乙方委派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对质量、进度、安全、工程进度款支付。
四、合同工期。
甲方通知乙方进场5日后进行正常施工;合同工期20天。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事件时,双方认可工期顺延;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施工规范执行。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派的人员和监理的管理,文明施工。
2、乙方负责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
3、乙方确保按基坑方案施工,保证质量,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乙方全权负责(除外部因素造成的如外部荷载基坑边线2米内堆放超过10吨构件、基坑四周管道及不明水源侵泡及雨水冲刷等)
4、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组织完成人力、物力、机械设备进场等工作,保证甲方工作顺利开展、工期顺利进行。
5、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文明管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医疗费用全部归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材料机具堆放等现场管理。
7、乙方只负责原材料(钢筋、水泥)复检、不负责锚杆抗拉拔实验费用。
9、施工结束后,乙方退场,如果属乙方基坑支护方案和施工问题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造成塌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精准的地质勘查报告,现场实际施工地质情况跟地勘报告有不符,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出方案变更。
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现场施工所需的控制桩位和支护边线并负责其准确性、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3、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关系,确保乙方机械设备等顺利进场。
4、提供乙方施工临时场地。
5、基坑支护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更改后造价另议。
6、甲方负责挖掘机基坑支护工作面10公分以外土方修坡及地面平整。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体位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
9、基坑四周安全围挡由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退场
1、须按施工设计方案施工(详见施工图纸)乙方基坑支护喷射混凝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锚杆长度、注浆量等施工工序,严把质量关,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扣款,施工结束后无权提出扣款。
2、基坑支护结束,甲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法组织相关人员验收,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3、基坑支护施工结束,虽未经验收甲方施工队伍对基坑底(清基槽、做垫层等)进行施工,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4、基坑开挖之前,主体施工单位及甲方严格复核基坑开挖基槽上边线准确性,乙方按照基坑设计坡度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乙方负责。
5、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及工人退场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6、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5个工作日组织人员、设备安全退场。
九、其他
1、基坑支护回填时甲方通知乙方对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在乙方保证安全前提下拆除,拆除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工程结算依据。
3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款结清后失效。(签订合同负责人不是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日 期
基坑支护合同
甲 方 :
乙 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奥帆赛场28#、29#地块高层住宅工程;
第三条 工期目标:计划于20xx年03月28日开工,确保跟随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满足施工现场进度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地基处理规范》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规范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坡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 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包死,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第六条 甲方驻现场代表为:宋 刚
第七条 乙方驻现场代表为:刘洪华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甲方负责提供水、电至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8.3 负责对乙方结算、付款。
8.4 负责及时安排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并协调交叉作业关系,确保施工工作面的及时提供。
第九条 乙方工作
乙方精心组织施工,就本合同合作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
9.1 及时做好各项施工机械、材料及施工人员的准备,确保按规定工期目标完成工作任务。
9.2 接受甲方管理,就工程施工期间基坑边坡的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9.3 按照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质量和安全工作,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9.4 现场施工按照青岛市现行要求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第十条 质量与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检查检验,并对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按设计要求返工、修改,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的按照青岛市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如果乙方对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不落实、不整改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2.1 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50%(即完成基坑支护长度280米,工程造价61.5万元)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80%;全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结束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基坑回填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12.2 结 算:
A、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B、结算价款: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包干。
C、相关事宜: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凭乙方有效收据办理付款手续;支付尾款时,乙方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全部由乙方供应,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工期:提前完工不奖;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后一天按照乙方结算
值的万分之三惩罚乙方。
14.2 质量: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不能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安全,无偿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寿阳县中心区棚户区回迁房I2地块(一标段)1#楼、4#楼、5#楼土方开挖全部工程施工发包给乙方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该项工程基础土方开挖施工任务,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寿阳县中心区棚户区回迁房I2地块(一标段)1#楼、4#楼、5#楼
2、工程地点:寿阳县西关路以东,南大街以北
3、工程承包范围:
在甲方指定的项目位置,甲方提供开挖土方的范围 ,由乙方开挖,项目范围内符合甲方图纸要求的土方含承台土方,包括土方运输、存土场费用,平整(不包人工平整)、人工平整产生的土方搬迁外运项目工程。
二、质量标准:
1、土方开挖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施工。
3、中间工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四、合同工期:
工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结算方式:
开挖及外运每立方米土方20元:(包含外运土方运输及处置堆放场地)一次性发包(不含税收)工程量以开挖图纸结合实际放坡以双方现场实测核定为准。乙方应在分包工程全部完成7日内.持甲方验收资料向甲方负责人申报完成,甲方负责人确认验收达到合格后视为完工. 付款方式;
在土方工程开挖后_____天付_____几万元(或百分之多少),余款在土方开挖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后____天内付清乙方。
安全施工: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及街道抛洒土,冲洗道路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确定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保持现场街道卫生整洁。
六、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基坑整平,修整边坡、坑底标高控制,部分地段机械无法进入的,人工配合开挖等一切质量要求。
2、乙方要认真考查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到工程施工中各种因素的影响。
3、乙方施工过程中场内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桩管损毁的,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4、施工时,乙方应采用大、小挖掘机配合施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土方运输沿线的清扫或清洗由乙方负责,必须协调好城管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由于土方运输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6、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场地斗殴、惹是生非,一切要听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开挖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7、基坑开挖遇到地下管线时,必须和甲方沟通,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开挖。
8、基坑开挖遇到古墓及不明洞穴时首先应立即停止土方的开挖,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通知文物局相关人员进行古墓鉴定。等待文物局相关指令后方可再行施工。
9、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合同
甲方:
已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寿阳县中心区棚户区回迁房I2地块(一标段)1#楼、4#楼、5#楼土方开挖全部工程施工发包给乙方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该项工程基础土方开挖施工任务,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寿阳县中心区棚户区回迁房I2地块(一标段)1#楼、4#楼、5#楼
2、工程地点:寿阳县西关路以东,南大街以北
3、工程承包范围:
在甲方指定的项目位置,甲方提供开挖土方的范围 ,由乙方开挖,项目范围内符合甲方图纸要求的土方含承台土方,包括土方运输、存土场费用,平整(不包人工平整)、人工平整产生的土方搬迁外运项目工程。
二、质量标准:
1、土方开挖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施工。
3、中间工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四、合同工期:
工期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结算方式:
开挖及外运每立方米土方20元:(包含外运土方运输及处置堆放场地)一次性发包(不含税收)工程量以开挖图纸结合实际放坡以双方现场实测核定为准。乙方应在分包工程全部完成7日内.持甲方验收资料向甲方负责人申报完成,甲方负责人确认验收达到合格后视为完工. 付款方式;
在土方工程开挖后_____天付_____几万元(或百分之多少),余款在土方开挖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后____天内付清乙方。
安全施工: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及街道抛洒土,冲洗道路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确定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保持现场街道卫生整洁。
六、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基坑整平,修整边坡、坑底标高控制,部分地段机械无法进入的,人工配合开挖等一切质量要求。
2、乙方要认真考查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到工程施工中各种因素的影响。
3、乙方施工过程中场内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
4、施工时,乙方应采用大、小挖掘机配合施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土方运输沿线的清扫或清洗由乙方负责,必须协调好城管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由于土方运输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6、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场地斗殴、惹是生非,一切要听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开挖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7、基坑开挖遇到地下管线时,必须和甲方沟通,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开挖。
8、基坑开挖遇到古墓及不明洞穴时首先应立即停止土方的开挖,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通知文物局相关人员进行古墓鉴定。等待文物局相关指令后方可再行施工。
9、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
(章) (章)
日期: 日期:
基坑支护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基坑支护合作中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签定的前提及基础
1、 发包人经招标程序确定了专业工程承包人及专项施工方案,指定施工承包人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2、 乙方对其方案的可行性及施工质量负责,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按确定的专项方案施工,负责管理乙方的质量行为,负责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配合。
3、 本合同为合作合同。
二、 专业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工作内容:
工程地点:南阳市独山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角
三、 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xx年03月24日
结束工作日期:20xx年04月07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15天
四、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 根据乙方在发包人招标时的约定,该基坑支护工程中素喷混凝土部分单价为 元/M2,锚干支护部分为 元/M2,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
2、 发包人对乙方付款办法:该项工程款由发包人(南阳鑫邦房地产)支付,支护工程完成后付 %,筏板工作完成后付 %,基础土方回填完后付 %。
五、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 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按其在发包人招标时所报方案进行施工(该方案已经发包人认可确定并转达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所进各种原材料的材质情况及施工质量情况;
2、 甲方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内工作关系。
3、 甲方负责该项工程款的按时拨付。
4、 甲方有权拒决不合格工程,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 对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对甲方负责,组织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 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分阶段制定各分项进度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每拖延一天罚款伍百元(下雨、停电等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3、 严格按照确定的施工方案、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得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在施工现场保证做到工完料净,文明施工。
6、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械、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7、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 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应为其施工现场人员及第三人、材料、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10、 乙方在施工过程及竣工后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11、 乙方负责地方关系的协调。
12、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工作内容转包或再分包。
13、 乙方在施工中的施工用水、用电按实计量,支付给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工程续建项目基坑支护承包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ф130锚杆(引孔、制作、安装、设注浆管、注浆、二次注浆、搭设架体及材料、锚杆与梁的交接钢筋);
2、坡面喷锚10cm厚(立面土厚20cm以内人工修整、安装泄水管、挂钢筋网、焊加强筋、喷射砼、素喷、制作安装钢筋网、搭设架体及材料);
3、长排水管泄水管制作、安装、引孔、搭架
4、边坡支护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检测的配合工作。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三、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其中锚杆工程为30日历天,坡面15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二日后起计,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给予签证顺延)。机械要求:(1)锚体空压机90KW3台,合同签订后进场2台,一星期后再进1台;(2)坡面喷浆空压机:3台,进场时间按进度要求。有工作面的情况下,乙方要加大现场人员、机械的投入。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如乙方施工的工艺及技术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验收及试验不合格,验收通不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结算。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付至工程量的50%,验收后付至工程量的85%,工程完成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层面的土方(机械)开挖。(提供一个给水点和足够容量的电源)
2、提供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及施工图纸各一套。
3、提供基坑各剖面角点和控制标高。
4、协调各班组间的施工顺序,调解各班组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八、乙方责任:
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紧及现场情况和特点,并已充分熟悉施工图纸承诺投入足够的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以保证满足甲方的总工期要求和节点工期要求。
1、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若有)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
2、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安全用电、文明施工等),乙方对其班组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如有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严格遵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充分组织机具、人员进场施工,进场的机具必须申报甲方并登记造册,以便退场时方便放行,如不申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对质量缺陷和自身原因损坏的成品必须当日整改完成,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返工整改费用,需特别注意单重管旋喷桩质量,杜绝质量问题而产生漏水现象。
5、做好临近构筑物和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破坏、私自拆移。锚杆施工前必须按甲方交底去操作,避免钻穿孔桩。
6、做好施工场地清理及材料的保护和回收整理工作,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隐检、验收工作,按规范做好并提交内业资料。
8、如需乙方提供岩土资质,无条件配合,管理费另加3%.
九、质保期:一年。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节点时间延误一天处罚金壹仟元,如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2、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给予签证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支付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基坑支护降水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工程内容:
1.5 承包方式:
1.6 技术要求: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第2条 工程图纸
2.1 图纸提供日期:月 2.2 图纸提供套数:平面图及基础施工图 第3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3.1 3.2 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2.1 联络甲乙双方单位,协商解决工程有关事宜;
3.2.2 代表甲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2.3 监督现场施工质量;
3.2.4 协调工程生产计划,确定施工变更;
3.2.5 验收签证乙方工程技术资料;
3.2.6 协调工程实施中乙方与有关部门和周邻关系。
3.3 3.4 乙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4.1 联络甲方、协调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
3.4.2 代表乙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4.3 协助甲方现场管理工作;
3.4.4 负责协调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
3.4.5 实施现场管理工作。
第4条 工期
4.1 开工日期:月
4.2 竣工日期:月
4.3 其中:打井工期天,降、排水维护日历天数天。
4.4 在工程开工日期之后第基础土方开挖。否则,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4.5 由于风雨等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等非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双方商定的上述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合同价款
5.1 本合同价款的货币形式:人民币;
5.2 合同价款:打井、降、排水及边坡支护总费用为 元(大写: ),其中不包括可能涉及的所有职能部门需交纳的费用(如水资源费、排污费)。
本合同总费用在合同约定工期内一次性包干。
本合同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因市场的物价变动和政府文件、定额变更而调整,也不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审阅招标文件、图纸资料失误而调整。
5.3 如降水工期超出本合同工期,则每一天(24小时)收取的综合费用结算方式附下表:
表格中的综合单价包括费用、利润、规费、税金等在内的各种费用,即结算时造价按下面等式结算:
超出本合同工期的造价=90×实际抽水井眼数量×延期天数
5.4 本项目降水费用结算总价计算方法为:
结算总价=合同工期内总价+超出合同工期的造价±可能的费用增减。
5.5 合同预算依据
(1)《河北省建筑预算定额(20xx)》;
(2)设计与施工方案》。
第6条 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具备开工条件之前,甲方支付已方 工程款,在乙方提交 份合格的工程验收报告,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后,甲方付清其余全部工程款。
第7条 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保证乙方进入现场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其具体含义及说明如下:
(1)路通:全部施工设备机具和工程材料能顺利进入施工现场;
(2)水通:现场有满足降水井及支护施工并符合施工技术要求
(3)电通:在施工现场提供容量不小于80KW的供电电源;
(4)场地平整:场地地面强度应保证施工设备正常操作和行走; 7.1.2 开工前清除施工场区范围内空中及地下不明障碍物,包括树根、混凝土面层等;
7.1.3 向乙方提供场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及设计要求等有关技术文件和相关说明;
7.1.4 向乙方提供场区范围内各类地下建筑、管线分布图和有关资料文件;
7.1.5 提供足够的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
7.1.6 按有关规范科学管理工程,施工期间及时协助乙方解决有关施工中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7.1.7 按期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7.1.8 保护乙方有关技术不受侵害,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及有关文件向他人传播或在其它工程中借用。
7.2 乙方责任:
7.2.1 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施工,保证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7.2.2 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人身机械事故;
7.2.3 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场地整洁,成品不受破坏,及时对邻近建筑和地下管线的保护提出建议措施和要求;
7.2.4 保证全部施工材料和机具符合施工质量要求;
7.2.5 协助甲方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7.2.6 及时向甲方通报说明工程进度及有关情况;
7.2.7 按期完成外业施工和提交竣工资料;
7.2.8 接受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7.2.9 接受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第8条 违约责任有违约方承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经济责任。
第9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9.1 本工程发生的意外民事责任,均由引发方负责;
9.2 本工程可能涉及的所有职能部门需交纳的费用(如水资源费、排污费等)均由甲方负责;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10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0.1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其余均为副本,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0.2 合同副本同正本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受法律保护;
10.4 本合同解释顺序:按合同条款排序进行。
甲方[章] 地址:
乙方[章] 地址:
年月日:
基坑支护降水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杭州 *市政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内容:基坑土方开挖,包括自然土表面砼破碎、基础、基槽、基坑、基坑及规定的围护边三角土等的人工修土、土方外运、泥浆外运等。
四、承包基价:土方每立方米按45元计算,包括土方外运及挖土机械进退费、场内外驳费,也包括在挖运土方过程中涉及到市政、交警、环保等到单位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挖土机械上下基坑所涉及的路基枕木等的费用。挖土量按双方丈量认可结算。开挖前自然地坪标高由发包方经理负责签字确认。
五、施工日期:自具备条件挖土开始算起 60 天(除大雨天外)完成,以基坑底修土完成为准。如乙方不能预期完成任务,甲方有权充实挖土人员,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遇挖土机无法处理的地坪及地下障碍物,经甲方同意签字费用认可。由于外部因素影响挖土,工期不予顺延;由于发包方原因影响工期,经发包方代表签证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施工工期拖延按伍仟元/天计罚,施工工期提前一天按伍仟元/天奖励。
六、质量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数据,地下室图纸和围护方案及挖土方案,严格按照程序施工,不得违规施工。如因乙方施工不当而发生工程桩损坏,围护破坏而造成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前交质保金10万元,工程结束退回。土方工程完成付总工程款的1/3;±0.000完成付总工程款的1/3;主体封顶付总工程款的1/3。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关工程图纸等技术资料,提供围护方案、自然地坪标高,及时审核乙方上报的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2)根据乙方挖土情况及时测量,调整挖土位置及深度;
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情况,由乙方落实挖土施工顺序;
4)及时处理和协调挖土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5)按合同工期规定,监督乙方合理完成挖土任务;
6)负责提供夜间照明和组织基坑排水工作,以及协助办理夜间许可证。
2、乙方责任:
1)土方开挖前上报甲方土方开挖方案;
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挖掘,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合理完成挖运土任务;
3)按照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方案、资料进行挖土施工,不得随意超挖;
4)挖土施工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项目部协商,由项目部全权处理所有事务;
5)施工过程中如由乙方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6)挖运过程中的环保、交警、市政等的协调处理和费用的交纳,以及挖土期间夜间施工许可证费用的交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有限公司备案一份。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押右手拇指指印、经 有限公司
发包人(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 承包人(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
住所(以身份证为准): 住所(以身份证为准): 有效身份证号码: 有效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基坑支护降水施工合同范本
发(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包括(支护方案内全部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搭设平台架、锚杆钻孔、锚杆设置及灌浆、挂网、喷砼。
第三条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个工作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20xx年 11 月 日开工,20xx年 12 月 日竣工。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一、二)项执行:
(一)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最新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最新标准执行,工程包修20个月。
第五条 承包方式:
实行大包干。即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土钉墙挂网片喷砼 元/平米包干(包税金);挂网片喷砼 元/平米包干(包税金)。乙方负责按建设单位结算的总造价开发票,其中属于甲方的税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总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变。
第七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 七 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源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装)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 一 份;地质勘探资料 一 份;
2.提供现场水电接点,材料堆放点。
3.基坑地下管路,如煤气管、水管等,开工前应在施工图中标明。
4.按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监理,作为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
2.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设计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停工、返工、材料设备的倒运及二次搬运,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4.遵守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理、总包的管理。
5.乙方负责工人安全教育,文明施工,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完工后,提供有效的竣工资料三份。
第九条 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给第三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形象上拖进度 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或监理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 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书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甲方应在 天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否则,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甲方派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验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及其消耗含量和价差处理,按本条第(二)项执行:
(一)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和材料价格已按规定列入造价内,在施工过程中,如材料价格变动,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如有变动,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必须划(汇)入乙方的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
一、工程款支付办法:
1 工程进度达50%时,按工程总造价30%支付进度款,即万元;
2. 工程进度达100%时,按工程总造价30%支付进度款,即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除按工程总造价10%待保修期满后支付外,其余一次付清。
二、工程结算:
乙方应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天内提出竣工结算,送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核,甲方应在接到结算之日起______天内提出意见,逾期视作同意,由经办银行划帐,结算尾数。
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______天内,应进行退补结算。
第十三条 甲方因生产或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价按工程增减的规定进行调整和结算。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
第十四条 工程交工验收
1.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______天,由乙方通知监理到场检查,监理不按时到现场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监理到场检查,单方完成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 天(单项工程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逾期组织验收的,除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如果验收合格的,按本款规定的验收日期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
工程(包括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绘竣工图。
5.锚杆抗拔力按设计要求,根据规范验收。不合格须补做,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供应材料、设备或逾期履行第七条各项规定之一者,从逾期______天次日起,除应负担乙方的实际损失外,并按拖延天数顺延工期。
2.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从超过 五 天次日起,按拖欠数额,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结清之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它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 三 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四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组织验收交工工程(包括单项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结算的,从逾期 五 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单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三 向对方偿付违约。
5.一方逾期结清或退回工程尾款者,从逾期______天次日起,按应结清或退回数额,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对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六条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失,按本条第( 二 )项处理:
(一)报上级有关部门裁定。
(二)施工过程中雨雪、停水、停电等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七条 质量保修期
1. 保修期为20个月,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甲方通知乙方维修36小时内到现场,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予维修,甲方有权另找队伍进行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第十八条 其它事项及补充条款
1.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规定。否则,导致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四 份,双方各执 二 份; 副本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公章) 甲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土方承包合同
发包方: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承包方:四川中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承建的蜀都惠园工程的基坑支护工程交由乙方承包,承包方式为双包(包工包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蜀都惠园 1.2建筑面积:178000㎡
1.3工程地址:成都市成华区蜀都大道北侧(水碾河路) 1.4工程工期:40天 1.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承包范围
2.1基坑人工挖孔灌注桩及桩顶连梁 2.2基坑土钉墙支护(基坑喷锚支护) 2.3降水井施工及降水台班费 2.4基壁泄水管制作安装 第三条 工程承包价款
3.1分包工程款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20xx清单计价定额》取费 3.2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当月)《工程造价》信息价执行 3.3分包工程税金甲方代扣代缴
3.4降水台班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计取的降水台班为准。
注:①以上单项工程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并以甲方收方为结算依据。
②以上综合单价不含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费。 第四条 分包工程工期
4.1工期为40天,开工时间20xx年12月6日,完工时间20xx年1月15日。 4.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500.00元。 第五条 工程质量要求
5.1工程质量等的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5.2因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分包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且返工至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以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方案变更、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5.4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做好自检记录,隐藏工程由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建设、监理检查签字认可方能隐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6.1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坚持“谁分包,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6.2乙方的全体人员在进场时必须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由乙方现场负责人在入场教育和交底记录上签字,并附上接受教育和交底人员的名册,交甲方安全部门一份存档备案。
6.3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及各类职业病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及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按有关规定作好统计上报工作。
6.4乙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隐患,禁止擅自动用甲方的机电设备,电气线路和从事特种作业。甲方对违反安全法规的人员有权处理,查到驱出现场或终止分包合同。乙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6.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每道工序做到工完场清,保持工人宿舍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7.1乙方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后,经建设、监理、施工检查合格后7天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统计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毕后,按分包工程总价的97%支付乙方工程款,扣3%做质保金。(质保金在分包工程完工后6个月后支付,不计利息)。
第八条 其它
8.1乙方不得将该工程再次转包,甲方一旦发现有权终止合同。
8.2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管理混乱,故意拖欠工人工资,造成甲方名誉损失,或者故意停工,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情节轻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支付分包价款的1%违约金赔偿甲方。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9.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分包工程完工交验、付清全款后自动失效。 9.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四川中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基坑支护土方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龙阳时代地下室基坑支护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分清施工生产,施工管理及经济责任。确保工程安全文明生产和工程质量,特订立以下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承包内容:
1、工程名称:地下室基坑喷锚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甲方将:地下室基坑支护工程项目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乙方要根据工程勘察院提供的龙阳时代地下室基坑图纸施工。 4、承包内容:
a 、锚杆Ø20、Ø25或锚管成孔、制作、焊接、注浆; b 、喷射有筋¢6.5@250×250厚80mmC20砼;
c 、水泥砂浆护面厚30mm或素喷射无筋厚30mmC20砼; d、 泄水孔.
二、承包价款:
1、结算时以合同单价为基准,工程按实计算;各工序不含税收及管理费单价如下表格:
备注:以上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决算时按实计算。 2、支护工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 三、付款方式
1、支护工程完成时,支付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0%。 2、工程全部施工完成时,支付总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5%。 3、地下室顶板砼浇注完毕十五天付清余款。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质量要求等级:合格
2、地下室顶板砼浇注完毕至通过验收。
五、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30 天,开工日为各区基坑土方开挖之日计,(非乙方造成的原因:土方不能及时开挖提供支护工作面、单独占用出土路口时间、下雨、政府部门规定和没有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材料延误进场的除外)。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基坑周边准确的轴线位置、标高; 2)指定施工用水用电位置;
3)支护工程结束,督促单体施工单位尽快封底和侧壁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应及时给予办理工期的延期签证;
5)施工中对周边外来因素干扰的影响由甲方负责协调。 2、乙方责任:
1)乙方一定要按要求组织图纸设计,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施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对现场管理的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中若地质情况与地质报告有较大差异,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方案调整。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施工. 4)做到文明施工,满足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本合同经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发包单位:(签字或盖章)*有限公司 代 表: 联系电话:
承包单位:(签字或盖章) 基坑支护施工班组 代 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分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化粪池施工前采用钢管微桩+锚杆联合支护体系工程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项目化粪池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单所涉及的所有钢管微桩施工;(2)项目化粪池施工基坑支护所涉及的锚管、锚索、钢筋网片护壁等所有项目的施工。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三、分包合同价款与支付
1、承包方式:本分包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方式。分项单价如下: 网喷支护:180 元/㎡, 暂估量 ㎡
锚管(土钉): 90 元/m, 暂估量 m
钢 管 桩: 240 元/m, 暂估量 m
锚 索:240 元/m, 暂估量 m
槽 钢:6500 元/吨,暂估量 吨
最终数量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所测实际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
2、本分包工程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辅材、二次转运费)、机械费(含工具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闲置费、泥浆外运费、管理费、安全文明及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分包单位进场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分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所有该分包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向分包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整个化粪池施工回填后 个工作日内,向分包方
支付全部余款。
四、工期
根据甲方进度计划的要求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由乙方承担业主方对甲方的全部处罚,若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送交业主方同意工期顺延的报告,且得到书面认可,否则,由于乙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则按照分包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进行处罚,业主方不对甲方处罚,则甲方也不对乙方进行处罚。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3、因分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工程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安全要求:
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分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配合分包方协调与监理、业主方等单位的关系。
⑵ 分包方如在施工中不服从业主方及甲方的指令,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⑶ 分包方质量及进度等方面未能满足业主方等部门要求,业主方及甲方方有
2、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所有机械报验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
⑵ 负责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和技术交底。
⑶ 负责试块的制作、送检。
⑷ 负责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⑸ 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⑹ 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量组织足够施工人员和机械。
⑺ 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⑻ 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承包方批准后的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并报甲方批准。
⑼ 文明施工,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与周边保持良好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⑽ 分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按照规定采取必要地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由于分包方在施工现场未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相关安全事故,分包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⑾ 在施工中要对地下的电力、通讯管线等进行保护,如造成地下管线的破坏,分包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其它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结算付清尾款后自动解除。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基坑支护坡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图纸及经市专家评审批准基坑支护方案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工程内容。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详见第八条附加条款。
(四)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
详见第八
条附加条款,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第二条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总工期为30天若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对乙方进行处罚。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就该责任及损失向乙方追索。
第三条工程质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经专家评审组评审通过的支护方案等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工程验收时,应按施工图纸、已通过评审的支护方案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规范及技术要求的标准执行。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乙方除无偿返修整改至合格,且甲方扣罚乙方工程造价的5%外,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一)乙方应按施工图纸、已通过评审的支护方案进行施工。乙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经甲方认可后按实结算,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及时办理各种现场签证,并注明时间、部位和工程量,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基坑支护工程委托合同书
委托方: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 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地面铺设80_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
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_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_30瓷砖,要求平整;
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_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__ 年 4 月_ _日至 __ 年 7 月 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其投资建设的乔南国际玉器中心•博和城项目的基坑支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规格、数量:
1、承包范围:基坑支护中的钻孔灌注桩、水泥搅拌桩及三轴双管水泥高压旋喷桩施工。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安全文明、包施工工艺质量,包一切机械设备、用水用电设备和施工工具,包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其中钻孔灌注桩包钢筋制作、安装中的铁丝、保护层整块、焊条、泥浆外运)。甲方只负责商品混凝土及钢筋运至乙方指定位置商铺砼运输道路材料及垫路铁板配合施工,以及水泥搅拌桩施工前的场地平整挖土机配合工作。
3、规格:钻孔桩Ф700、Ф900、Ф1000;搅拌桩Ф600;高压旋喷桩Ф700。
4、数量:按经甲、乙双方签证确认的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三、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本工程施工图纸,严格遵照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四、施工工期:
1、总工期:120天(从第一根桩试桩及满足全部设备用电用水隔日算起)。
2、以上工期如因连续停电8小时以上、遇地下障碍、甲方无故不按期支付工程款、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工期顺延。
3、乙方配备进场钻孔桩机10部,深层搅拌桩机2 部,高压旋喷机2部进行施工。
五、承包价格:
双方商定:钻孔灌注桩Ф900和Ф1000:150.00 元/m3,Ф700:180.00元/m3;水泥搅拌桩Ф600:7.00元/m;双管三轴水泥高压旋喷桩:50.00元/m;有空桩部分及有效桩长增加1.0m作为实桩桩长;以上价格不含一切税费及水电费,乙方以劳务班组身份参与生产。
六、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水泥搅拌桩和双管三轴水泥高压旋喷桩工程量按自然地面计至桩底作为结算长度×合同单价。
2、钻孔灌注桩按自然地面计至桩底的长度×设计桩半径的平方×3.14×合同单价。
3、付款方式:
(1)乙方设备进场之日起,甲方向乙方先支付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作为启动资金;
(2)按月支付,每月月底(如逢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70%;
(3)完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竣工结算完成,乙方全部人员机械物资退场时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0%;
(4)主体结构地下室顶板完成付清余款。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轴线、水准点和本工程所需施工图纸及地质资料各一份。
2、负责材料、试件的检测费用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桩的抽芯检测。清理地下障碍物,提供回填空孔及施工道路所需材料以满足施工需要。
3、派专人委托监理人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做好有关工程量及资料签证和交工验收手续。
4、及时供应现场所需要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5、提供水、电源接头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人员空调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6、有权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按设计要求和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在工程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实施。
2、必须具备满足进度计划所需人工、桩机等配套机械设备、工具、枕木等,乙方必须保证对其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享有完全的支配权,并及时进场施工。
3、负责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一式二份,于完工后十五天内交甲方审核存档。
4、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6、负责制作相关试件和材料取样并由甲方送检。
7、负责工程测量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8、负责工完场清,泥浆和生产生活垃圾需清运干净。
9、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道路、作业面的平整工作,材料由甲方负责。
10、服从甲方和监理人员的管理,配合做好各项工程的检测与验收工作。
11、负责其自身机械设备物资的保护,若有丢失损坏与甲方无关。
八、工程资料移交
(1)乙方承包施工该分项工程范围内的各项施工资料须按国家规范规定及广东省及揭阳市现行规范要求,必须随施工进度同步报送给甲方及监理方。
(2)乙方如实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全部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二套),并完成移交工作。
(3)工程竣工交付后15日内,必须报送全部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及变更、签证资料目录。
(4)工程资料必须装订成册。
九、施工现场管理与安全文明
1、 乙方要确保安全施工,派专人负责具体的安全工作,并经常组织学习安全宣传活动,严防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2、乙方在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及监理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由甲方及监理方批准后实施。
3、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及监理方对工程施工的管理要求,满足揭阳市相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管理的要求。
4、乙方必须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按政府部门要求办好相关保险),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教育方可上岗,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
5、乙方对甲方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若不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处罚乙方。
6、乙方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配备工地安全员负责工地日常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内业资料。
7、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由于违反各级安全规定造成伤亡事故的,乙方应承担所有的经济开支及其责任。甲方所受到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因施工工艺导致桩抽芯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因桩的完整性、密实性、垂直度、施工尺寸偏差等因素导致基坑施工过程中出现渗水、位移、坍塌等现象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钻孔桩完成直径超过设计直径15%以上部分,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商品砼损失。乙方没按图纸设计施工配合比要求施工,造成水泥超量使用,超量部分水泥价款,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抵除。
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xx元/天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超过30天或无故停工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且甲方有权拒付未付部分的工程款。
5、工程竣工后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乙方应负责补强加固的全部费用。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施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将工程转、分包,甲方经查核属实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甲方有权拒付未付部分的工程款,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内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
7、乙方各期工程款应优先发放工人工资,若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或工人闹事、罢工及向劳动部门申诉等情况导致工程进度拖延或因此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阶段的工程进度款项。
8、甲方应依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逾期支付进度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xx元/天的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必需时另订补充合同书。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