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分包合同
全文共 1822 字
+ 加入清单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化粪池施工前采用钢管微桩+锚杆联合支护体系工程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1)项目化粪池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单所涉及的所有钢管微桩施工;(2)项目化粪池施工基坑支护所涉及的锚管、锚索、钢筋网片护壁等所有项目的施工。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三、分包合同价款与支付
1、承包方式:本分包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方式。分项单价如下: 网喷支护:180 元/㎡, 暂估量 ㎡
锚管(土钉): 90 元/m, 暂估量 m
钢 管 桩: 240 元/m, 暂估量 m
锚 索:240 元/m, 暂估量 m
槽 钢:6500 元/吨,暂估量 吨
最终数量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所测实际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
2、本分包工程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辅材、二次转运费)、机械费(含工具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闲置费、泥浆外运费、管理费、安全文明及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检测费、临时设施费、保险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分包单位进场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分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所有该分包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向分包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整个化粪池施工回填后 个工作日内,向分包方
支付全部余款。
四、工期
根据甲方进度计划的要求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由乙方承担业主方对甲方的全部处罚,若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送交业主方同意工期顺延的报告,且得到书面认可,否则,由于乙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则按照分包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进行处罚,业主方不对甲方处罚,则甲方也不对乙方进行处罚。
五、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部颁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3、因分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工程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安全要求:
1、分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分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配合分包方协调与监理、业主方等单位的关系。
⑵ 分包方如在施工中不服从业主方及甲方的指令,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切违约责任均由分包方负责。
⑶ 分包方质量及进度等方面未能满足业主方等部门要求,业主方及甲方方有
2、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所有机械报验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
⑵ 负责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和技术交底。
⑶ 负责试块的制作、送检。
⑷ 负责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⑸ 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⑹ 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量组织足够施工人员和机械。
⑺ 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⑻ 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承包方批准后的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整方案并报甲方批准。
⑼ 文明施工,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与周边保持良好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⑽ 分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按照规定采取必要地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由于分包方在施工现场未能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相关安全事故,分包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⑾ 在施工中要对地下的电力、通讯管线等进行保护,如造成地下管线的破坏,分包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其它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结算付清尾款后自动解除。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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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锚杆工程承发包合同
发(总)包单位:_________(甲方)
承(分)包单位: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内容:
工程名称:支护锚杆工程;
建设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包括(按照图纸挡施1,2计算):
1、基坑东侧锚杆施工,边长_________米,锚杆_________条。
2、基坑南侧锚杆施工,边长_________米,锚杆_________条。两项合计,锚杆_________条,总工程量为_________延米。
3、锚杆孔径为φ140,锚杆长分别为10,12,16,20米,锚杆主筋采用1φ25或1φ40。工作内容包括搭设平台架、锚杆钻孔、锚杆设置及灌浆。
第三条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_________个工作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一、二)项执行:
(一)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有关标准执行,工程包修_________年。
第五条 承包方式:
实行大包干。即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锚杆每米单价包干:_________元/米(包税金)。乙方负责按建设单位结算的总造价开发票,其中属于甲方的税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总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计(概算)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变。
第七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源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装)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_________份;水电安装图纸_________份;地质勘探资料_________份;建筑(安装)许可证和报建审核意见书。
2、提供现场水电接点,材料堆放点及临时设施。
3、基坑南侧的地下管路,如煤气管、水管等,开工前应在施工图中标明。
4、按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甲方,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
2、全面负责锚杆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3、完工后,提供有效的竣工资料三份。
第九条 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给第三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形象上拖进度_________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_____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书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否则,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甲方派_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验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及其消耗含量和价差处理,按本条第(二)项执行:
(一)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和材料价格已按_________的规定列入造价内,在施工过程中,如材料价格变动,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如有变动,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必须划(汇)入乙方的开户银行:_________行,帐号:_________,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
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按本款第(二)项执行:
(一)按市建设银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拨付规定办理,即在合同签订_________天内,按总造价(当年计划)的百分之_________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按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___时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___时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___时再付百分之___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预付备料款抵充,留下尾款百分之五待审定竣工结算后付清。
(二)工程款支付办法:
1、在乙方进场之日,按工程总造价25%支付备料款,即_________万元。
2、工程进度达30%时,按工程总造价25%支付进度款,即_________万元。
3、工程进度达55%时,按工程总造价25%支付进度款,即_________万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除按工程总造价5%待保修期满后支付外,其余一次付清。
工程结算:乙方应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内提出竣工结算,送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核,甲方应在接到结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提出意见,逾期视作同意,由经办银行划帐,结算尾数。
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_________天内,应进行退补结算。
第十三条 甲方因生产或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价按工程增减的规定进行调整和结算。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
第十四条 工程交工验收
1、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_____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单方完成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_________天(单项工程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逾期组织验收的,除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如果验收合格的,按本款规定的验收日期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工程(包括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绘竣工图。
5、锚杆抗拔力按设计要求,即锚1抗拔力10t,锚2抗拔力20t,根据规范验收。不合格须补做,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奖励
1、提前竣工或赶工奖励:_________。
2、乙方按期竣工,并经工程质监部门和主管部门检查鉴定或认可的优良级品工程的,甲方同意按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分之_________奖励给乙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供应材料、设备或逾期履行第七条各项规定之一者,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除应负担乙方的实际损失外,并按拖延天数顺延工期。
2、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从超过_________天次日起,按拖欠数额,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结清之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它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组织验收交工工程(包括单项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结算的,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单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_____向对方偿付违约。
5、一方逾期结清或退回工程尾款者,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按应结清或退回数额,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对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七条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失,按本条第_________项处理:
1、报上级有关部门裁定。
2、工期顺延。
第十八条 其它事项及补充条款
1、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规定。否则,导致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送建委、双方主管业务部门、经办银行、税务局、工商局及有关单位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住楼基坑支护工程安全验收评估报告_工作报告_网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商住楼基坑支护工程
建设单位: 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x项目管理公司27监理部
施工单位: 建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孝义供电支公司商住楼基坑支护工程,位于孝义市新义街南侧,孝义市供电支公司调度中心楼东侧(商住楼),南侧(地下车库);受甲方委托我公司承建该工程的支护工程。
二、施工依据
1、本工程的施工图;
2、本工程的地质报告资料;
3、建筑基坑支护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
三、施工情况
基坑支护由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基坑深度8.5-10m,基坑四周2m范围内不得有荷载,4m以内超载不大于15kpa。
①主楼西侧基坑为机械洛阳铲成孔灌注桩及锚索,支护桩桩长18m,桩径800mm,砼强度等级c30,主筋采用ⅱ级钢hrb335,螺旋筋,加强筋采用ⅰ级钢hpb235,钢筋保护层50mm。沿基坑侧壁方向桩位偏差不大于50mm,桩长,笼长偏差不大于200mm,主筋偏差不大于20mm。桩顶设900*500mm冠梁,砼和钢筋级别与灌注桩一致,保护层30mm。
锚索成孔孔径160mm,2-7-15.2-1860级钢绞线,长18.5m非锚固段6.5m,锚固段12m,相距1.5m设一道居中器。采用32.5矿渣水泥,水灰比0.45-0.55二次高压注浆;注浆压力2.5-5.0mpa,水泥用量不小于40kg/m。锚索腰梁采用2根18#槽钢垫板300*300*12的钢板,槽钢与桩之间的空隙用混凝土充填。
②其它几侧为土钉墙,土钉采用ф48钢管梅花形布置,钉长6-9m,水平间距1.2-1.5m,垂直间距1.2-2.5m,成孔孔径110mm,土钉注浆孔采用厚4mm长度大于30mm2#角钢鱼刺状焊接护孔,采取矿渣32.5水泥,水灰比0.5-0.55,注浆量30kg/m。
③砼面层厚70-80mm,水泥比石子比砂为1:2:2(c20);支护最少固结时间:土钉注浆后5天,锚索注浆后10天;
本工程在桩基施工全过程中,通过施工单位自检,自查,自控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旁站质量控制,以及甲方现场代表的旁站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达到了预期的质量目标。
四、基坑支护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1、钢筋:
本工程钢筋型号全部送检,合格证共4份,检验报告4份,检验结果均合格。
2、砼配合比:
本工程喷射砼强度等级为c20,有配合比报告2份及水泥、砂、石检验报告各2份,均符合要求。
3、砼强度:
本工程共留置c20砼试块24组,采用统计法评定合格。
五、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1)地质勘察报告1份;
(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共10份
(3)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共4份;
(4)检验批验收记录表7份。
以上质控资料齐全、有效、符合要求。
七、验收结论:
该林易商住楼基坑支护工程,已按设计及合同内容完成工程内容,各相关技术资料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经监理部评估,本基坑支护工程为合格,且安全可靠。同意验收
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
基坑支护分包劳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基坑支护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有关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工程造价
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基坑支护工程。
1.3合同总价:224510.4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伍佰壹拾点肆元,(注:工程量:1247.28㎡,单价:180元/㎡)。
其中,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含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但不含总包服务费、水电费及税费等。
第二条工期及开、竣工日期
2.1双方预定本工程土钉墙护坡工期:暂定12天。上述工期如遇特殊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4.3乙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及权限。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水文地质资料及详细地下管网和地下构筑物资料等有关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并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方面的资料。
5.2开工前负责清除现场地上、地下障碍物(包括在用地下电缆电线、管道设施等),因故不能清除,需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保护措施,并向乙方现场及书面交底。
5.3提供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之间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5.4开工前解决现场施工涉及市容、环卫及夜间施工的扰民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5.5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所需证件,并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
5.6甲方代表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各单位之间的矛盾。在乙方自检合格后,由甲方组织检验并办理验收手续,协调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之间关系,土方必须配合边坡支护施工,按边坡支护要求进行土方开挖,以保证边坡支护安全为前提。
5.7及时发出必要的指令、确认和批准,并按本合同提供施工配合并支付资金。
5.8甲方须保证降水效果,降水之后施工现场能够满足乙方施工的要求。因降水不利引起的边坡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因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沉降而发生的各种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质量、技术、安全方面的规定,遵守甲方的有关现场的规定。
6.2根据工期和施工现场条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保证投入足够的施工机械及人员,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纠正出现的偏差。
6.3乙方对本工程技术方案及工程实施成果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确保自工程开工至基础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的期间内,确保边坡安全。
6.4确保安全生产,负责处理本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6.5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规定、指示和指令,包括依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格式和内容提交各类报表、计划、方案、措施、记录、名单、证明等文件或资料,参加甲方召集的会议。
6.6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难以克服的困难,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工程验收
7.1甲方按照有关设计资料、现场完成工程实际情况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完成成果及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7.2工程完成量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内容,双方方可办理有关工程验收及竣工手续。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
8.1工程款支付:合同签定后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护坡工程完工后退场之前付款至合同总价的70%,土方回填后一周内结清余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发票)
第九条争议
9.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违约
10.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10.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要求,未完全履行自身须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乙方须按协议约定每天支付工程总造价0.3‰的违约金。
10.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履行合同。
10.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结束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11.1本合同自订立日起生效。
11.2工程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乙方完全履行其各项责任及义务,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1.3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本合同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11.4本合同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1.5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12.1乙方的现场文明施工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满足甲方要求。
12.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要求,同甲方的其他承包商进行良好的协作配合,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不经甲方许可而妨碍、阻挠它方的工作,或破坏它方工作成果,否则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此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基坑支护合同
甲 方 :
乙 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奥帆赛场28#、29#地块高层住宅工程;
第三条 工期目标:计划于20xx年03月28日开工,确保跟随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满足施工现场进度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地基处理规范》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规范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坡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 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包死,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第六条 甲方驻现场代表为:宋 刚
第七条 乙方驻现场代表为:刘洪华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甲方负责提供水、电至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8.3 负责对乙方结算、付款。
8.4 负责及时安排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并协调交叉作业关系,确保施工工作面的及时提供。
第九条 乙方工作
乙方精心组织施工,就本合同合作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
9.1 及时做好各项施工机械、材料及施工人员的准备,确保按规定工期目标完成工作任务。
9.2 接受甲方管理,就工程施工期间基坑边坡的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9.3 按照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质量和安全工作,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9.4 现场施工按照青岛市现行要求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第十条 质量与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检查检验,并对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按设计要求返工、修改,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的按照青岛市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如果乙方对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不落实、不整改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2.1 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50%(即完成基坑支护长度280米,工程造价61.5万元)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80%;全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结束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基坑回填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12.2 结 算:
A、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B、结算价款: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包干。
C、相关事宜: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凭乙方有效收据办理付款手续;支付尾款时,乙方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全部由乙方供应,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工期:提前完工不奖;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后一天按照乙方结算
值的万分之三惩罚乙方。
14.2 质量: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不能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安全,无偿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锚杆工程承发包合同_合同范本
发(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支护锚杆工程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包括(按照图纸挡施1,2计算):
1.基坑东侧锚杆施工,边长______米,锚杆______条。
2.基坑南侧锚杆施工,边长______米,锚杆______条。
两项合计,锚杆______条,总工程量为______延米。
3.锚杆孔径为φ140,锚杆长分别为10,12,16,20米,锚杆主筋采用1φ25或1φ40。工作内容包括搭设平台架、锚杆钻孔、锚杆设置及灌浆。
第三条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______个工作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一、二)项执行:
(一)按照国家及施?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有关标准执行,工程包修壹年。
第五条 承包方式
实行大包干。即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 锚杆每米单价包干:180元/米(包税金)。乙方负责按建设单位结算的总造价开发票,其中属于甲方的税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总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计(概算)为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零捌拾圆整。(¥1,630,080.00)。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变。
第七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源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装)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一份;水电安装图纸_____份;地质勘探资料一份;建筑(安装)许可证和报建审核意见书。
2.提供现场水电接点,材料堆放点及临时设施。
3.基坑南侧的地下管路,如煤气管、水管等,开工前应在施工图中标明。
4.按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 天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甲方,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
2.全面负责锚杆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3.完工后,提供有效的竣工资料三份。
第九条 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给第三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形象上拖进度_____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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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锚杆工程承发包合同_合同范本
发(总)包单位:_________(甲方)
承(分)包单位: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内容:
工程名称:支护锚杆工程;
建设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包括(按照图纸挡施1,2计算):
1、基坑东侧锚杆施工,边长_________米,锚杆_________条。
2、基坑南侧锚杆施工,边长_________米,锚杆_________条。两项合计,锚杆_________条,总工程量为_________延米。
3、锚杆孔径为φ140,锚杆长分别为10,12,16,20米,锚杆主筋采用1φ25或1φ40。工作内容包括搭设平台架、锚杆钻孔、锚杆设置及灌浆。
第三条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_________个工作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一、二)项执行:
(一)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有关标准执行,工程包修_________年。
第五条 承包方式:
实行大包干。即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锚杆每米单价包干:_________元/米(包税金)。乙方负责按建设单位结算的总造价开发票,其中属于甲方的税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总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计(概算)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变。
第七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源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装)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_________份;水电安装图纸_________份;地质勘探资料_________份;建筑(安装)许可证和报建审核意见书。
2、提供现场水电接点,材料堆放点及临时设施。
3、基坑南侧的地下管路,如煤气管、水管等,开工前应在施工图中标明。
4、按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甲方,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
2、全面负责锚杆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3、完工后,提供有效的竣工资料三份。
第九条 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给第三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形象上拖进度_________天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_____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书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否则,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因此所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甲方派__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验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及其消耗含量和价差处理,按本条第(二)项执行:
(一)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其费用和材料价格已按_________的规定列入造价内,在施工过程中,如材料价格变动,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如有变动,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必须划(汇)入乙方的开户银行:_________行,帐号:_________,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
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按本款第(二)项执行:
(一)按市建设银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拨付规定办理,即在合同签订_________天内,按总造价(当年计划)的百分之_________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按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___时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___时付款百分之_________,工程进度百分之_________时再付百分之___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预付备料款抵充,留下尾款百分之五待审定竣工结算后付清。
(二)工程款支付办法:
1、在乙方进场之日,按工程总造价25%支付备料款,即_________万元。
2、工程进度达30%时,按工程总造价25%支付进度款,即_________万元。
3、工程进度达55%时,按工程总造价25%支付进度款,即_________万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除按工程总造价5%待保修期满后支付外,其余一次付清。
工程结算:乙方应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内提出竣工结算,送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核,甲方应在接到结算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提出意见,逾期视作同意,由经办银行划帐,结算尾数。
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_________天内,应进行退补结算。
第十三条 甲方因生产或使用需要,确需变更设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办理变更工程手续,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造价按工程增减的规定进行调整和结算。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
第十四条 工程交工验收
1、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_____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时间应顺延工期;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负责无偿返修。若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单方完成隐蔽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不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竣工前五天,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在工程竣工后_________天(单项工程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有效的技术档案资料向甲方移交。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逾期组织验收的,除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如果验收合格的,按本款规定的验收日期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翻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工程(包括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绘竣工图。
5、锚杆抗拔力按设计要求,即锚1抗拔力10t,锚2抗拔力20t,根据规范验收。不合格须补做,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奖励
1、提前竣工或赶工奖励:_________。
2、乙方按期竣工,并经工程质监部门和主管部门检查鉴定或认可的优良级品工程的,甲方同意按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分之_________奖励给乙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供应材料、设备或逾期履行第七条各项规定之一者,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除应负担乙方的实际损失外,并按拖延天数顺延工期。
2、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从超过_________天次日起,按拖欠数额,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结清之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它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组织验收交工工程(包括单项工程),乙方逾期提交竣工结算的,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按该单项工程造价)的万分之_________向对方偿付违约。
5、一方逾期结清或退回工程尾款者,从逾期_________天次日起,按应结清或退回数额,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对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七条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损失,按本条第_________项处理:
1、报上级有关部门裁定。
2、工期顺延。
第十八条 其它事项及补充条款
1、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规定。否则,导致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交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送建委、双方主管业务部门、经办银行、税务局、工商局及有关单位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基坑支护合作中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本合同签定的前提及基础
1、 发包人经招标程序确定了专业工程承包人及专项施工方案,指定施工承包人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2、 乙方对其方案的可行性及施工质量负责,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按确定的专项方案施工,负责管理乙方的质量行为,负责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配合。
3、 本合同为合作合同。
二、 专业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工作内容:
工程地点:南阳市独山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角
三、 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xx年03月24日
结束工作日期:20xx年04月07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15天
四、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 根据乙方在发包人招标时的约定,该基坑支护工程中素喷混凝土部分单价为 元/M2,锚干支护部分为 元/M2,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
2、 发包人对乙方付款办法:该项工程款由发包人(南阳鑫邦房地产)支付,支护工程完成后付 %,筏板工作完成后付 %,基础土方回填完后付 %。
五、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 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按其在发包人招标时所报方案进行施工(该方案已经发包人认可确定并转达甲方),负责检查乙方所进各种原材料的材质情况及施工质量情况;
2、 甲方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内工作关系。
3、 甲方负责该项工程款的按时拨付。
4、 甲方有权拒决不合格工程,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 对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对甲方负责,组织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 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分阶段制定各分项进度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每拖延一天罚款伍百元(下雨、停电等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3、 严格按照确定的施工方案、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得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在施工现场保证做到工完料净,文明施工。
6、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械、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7、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 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应为其施工现场人员及第三人、材料、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10、 乙方在施工过程及竣工后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11、 乙方负责地方关系的协调。
12、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工作内容转包或再分包。
13、 乙方在施工中的施工用水、用电按实计量,支付给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
二、承包范围
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水电工程勘察院设计20xx.06.18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V型拉森钢板桩、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锚索、锚管、灌注桩、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木桩、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基坑顶部1.5M范围内的硬地化、止水、排水、机械安拆及进出场,施工场地铺筑等,协助基坑支护工程监测、 完工后施工现场的清理、 施工资料编制、整理、装订成册等,为完成施工范围所有项目并达到规范质量要求必须采取的施工措施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施工内容
3.1 该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1)一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2)二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3.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IV型拉森钢板桩
(2) 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面层
(3) 预应力锚索
(4) ¢48锚管
(5) ¢1000灌注桩
(6) 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
(7) 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
(8) ¢80稍径木桩
(9)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
(10)基坑顶部1.5米范围内的硬地化
(11)施工项目产生的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项目等。施工期间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抽水、止水、排水的及时性,否则,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产生的经济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不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泡水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不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核定单价、总价包干的方式。
4.1 包干总价中包括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试费、试验费、施工配合费、施工用电用水费、泥浆制备及清运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试验及相关费用,但不包含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检测、机械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抽水排水、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
4.2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在采购前7天内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考查品牌、质量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行采购,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4.3施工阶段的临建和产生的废弃物,施工完成后于退场前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不得影响后续施工,每拖延一天按拖延一天工期罚款。
五、付款方式
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备料款(预付款),工程正式开工后,按每月实际完成合格工作量的_ _%支付给乙方作为本月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申报当月完成进度结算书和进度款申报表,甲方和监理应在下月5日前办好审批手续,并且在办好审批手续后10天内支付给乙方上月工程进度款。
5.2 在基坑土方开挖到位后,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设计方等相关方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双方核对完成;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十二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_ _%。
5.3 预留结算价款的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基坑回填完成后,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九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4 符合以上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甲方支付该期应付款时,乙方须开发票至
本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6.1 合同价款:本工程经双方核定后的包干总价 元(大写: 元人民币)。
6.2 按核定后的单价总价一次性包干,若实际施工无设计修改变更增减指令,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3 包干总价是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等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为施工范围内表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即使并不明确,乙方均按合同总价一次包定,在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4 乙方投标报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各项综合单价被视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综合单价;
6.5 甲方指令发出的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据实计算,价格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
① 变更增减的项目是《包干总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则价格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甲方确认的核定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变更增减数量计算,如《包干总价清单》中存在相同项目但单价不同,则单价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的最低的核定单价执行。
②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核定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③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也没有类似的项目时,单价按市场价或套用以下标准两者取低者计算(计价软件采用晨曦软件),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宁德建设工程信息》加权平均价计算:
1)20xx版《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20xx版《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xx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综合单价表》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 7 月 31 日前执行的相关配套文件及补充定额
5)按《包干总价清单》的计算方法结算。
6.6 工程拉森钢板桩实际打拔天数按5个月(从甲方要求的每一个施工段最后一根桩施打完毕之日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拔桩之日止)包干在总价中,实际天数超过5个月后,每超过一天按 元/吨计算。计算天数以现场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天数为准。
七、工期要求
工程总工期为:地下室一层与地下室二层之间的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 15个日历天;所有水泥搅拌桩、灌注桩的施工工期为20 个日历天;拉森钢板桩、松木桩施工时间根据基坑土方开挖的先后顺序分阶段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延迟处罚:合同工期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2‰罚款。
八、工程施工:
质量要求
8.1¢20的锚杆、¢48锚管、¢1000灌注桩成孔后,必须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土渣清理干净并办好工程隐蔽记录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钻孔检测;
8.2乙方负责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负全责;
8.3必须遵守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如有违规,视为违约,按违规每条500元/次/人处罚;
8.4乙方有责任密切监测边坡及周围地表、建构筑物的位移变形,制定落实抢险预案。发生险情时,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务必实行先抢险后查责任的原则;由乙方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由乙方承担;
8.5若因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发生基坑边坡倒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除修复倒塌的边坡外,还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6认真审查设计图纸,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解决。若因甲方提供的图纸有错误,乙方并没有发现问题,而按错误的图纸施工导致发生的工程事故使边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专家认证属图纸的问题,则责任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有责任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修复的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8.7工程竣工未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
8.8竣工后约定的保修期内,乙方应制定好应急预案,并于基坑开挖到地下室施工期间,派驻有施工经验的工程师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本工程验收标准按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执行,须满足国家、省、市的基坑边坡支护施工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并验收合格。工程完工,由市质检站及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处罚5万元,同时由乙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从检测不合格起到返工验收合格止,按合同总价每天3‰处罚。
十、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日起计,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完成验收后止。
十一、其他事项
11.1乙方施工期间使用的水、电源由甲方指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工期要求完善投标制定的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复后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内容实施。接甲方进场通知后2日内,应准时入场,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进入工地,应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延期进场施工,延期第三天经甲方书面通知催促乙方还未进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每天3‰的违约金,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书7天内还未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请其他施工队伍进场,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1.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一旦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的合同关系,并按照合同价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1.4混凝土采用宁德生产的 钳固 或 鑫亚 牌的商品砼,钢材采用 中钢 、三钢 或 武钢 产品,水泥采用 海螺 、 炼石 或 红狮 品牌。同时出具相应原材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
11.5甲方或监理对施工质量进行随机抽检,对不合格的产品甲方可要求投标方无条件更换或返工,直至合格。
11.6施工过程中,乙方由于因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措施原因而增加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 甲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后,乙方须及时做出回应,并保证在5小时内赶到现场履行保修义务。
十二、履约担保
12.1 在合同签订前,乙方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提交 万 元(大写 : 元整 )银行保函作为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
12.2 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支行
账 号:
12.3 履约保函退还: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退还。
十三、 其他
13.1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全部工程尾款日合同自行终止。
13.2 《包干总价清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合同订立地点: 中国..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土方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龙阳时代地下室基坑支护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分清施工生产,施工管理及经济责任。确保工程安全文明生产和工程质量,特订立以下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承包内容:
1、工程名称:地下室基坑喷锚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甲方将:地下室基坑支护工程项目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乙方要根据工程勘察院提供的龙阳时代地下室基坑图纸施工。 4、承包内容:
a 、锚杆Ø20、Ø25或锚管成孔、制作、焊接、注浆; b 、喷射有筋¢6.5@250×250厚80mmC20砼;
c 、水泥砂浆护面厚30mm或素喷射无筋厚30mmC20砼; d、 泄水孔.
二、承包价款:
1、结算时以合同单价为基准,工程按实计算;各工序不含税收及管理费单价如下表格:
备注:以上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决算时按实计算。 2、支护工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 三、付款方式
1、支护工程完成时,支付完成工程量造价的70%。 2、工程全部施工完成时,支付总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5%。 3、地下室顶板砼浇注完毕十五天付清余款。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质量要求等级:合格
2、地下室顶板砼浇注完毕至通过验收。
五、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30 天,开工日为各区基坑土方开挖之日计,(非乙方造成的原因:土方不能及时开挖提供支护工作面、单独占用出土路口时间、下雨、政府部门规定和没有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材料延误进场的除外)。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基坑周边准确的轴线位置、标高; 2)指定施工用水用电位置;
3)支护工程结束,督促单体施工单位尽快封底和侧壁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应及时给予办理工期的延期签证;
5)施工中对周边外来因素干扰的影响由甲方负责协调。 2、乙方责任:
1)乙方一定要按要求组织图纸设计,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施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对现场管理的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中若地质情况与地质报告有较大差异,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方案调整。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施工. 4)做到文明施工,满足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本合同经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发包单位:(签字或盖章)*有限公司 代 表: 联系电话:
承包单位:(签字或盖章) 基坑支护施工班组 代 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工程名称)基坑支护工程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制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详见施工方案)
4、 承包方式:
二、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30日(以甲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xx年1月8日(土方完成后7日内完成)
施工工期: 40 天
三、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合同价款:
土钉墙支护(含挂网喷浆)固定综合单价240元/平方米。
挂网喷浆固定综合单价80元/平方米。
金额(人民币)暂按¥140万元 (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以工程结算最终工程量为准)
注:(以上单价包含税金、设计费、专家评审费、施工费、试验费、材料、采保费、运输费、设备费、脚手架费、水电费等所有费用)
五 、结算方式:
结算时以实际最终完成量进行结算。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以发包方、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共同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支护方式调整,结算时参照已有的综合单价调整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3)、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结算数据要真实、可靠,发包方将依据提供工程量核实后,进行签认。承包人根据淄博市建委专家评审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六、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工程完成30%后,付总价款的20%。
2)、工程完成60%后,付至总价款的35%。
3)、工程完成80%后,付至总价款的55%。
4)、过坡支护工程全部完工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80%,预留20%质保金,待基础土方回填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将剩余工程款一次性结清。
七、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负责行使本合同权利并履行义务;
2)乙方驻工地代表(分包单位代表)负责行使本合同权利并履行义务。
八、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验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工程竣工按照国家相应技术规范验收。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除事故隐患。
九、双方的主要责任:
甲方责任:
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具备开工条件。
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书面提交,现场交验。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图纸提供后再定。
4、及时办理工程签证,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甲方需保证现场“三通一平”条件,确保正常施工。
乙方责任:
1、完成支护施工方案设计并负责其费用,根据淄博市建委安全生产办公室专家评审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按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指令施工,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
3、按合同规定和甲方的要求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施工进度报告和进度计划。
4、承担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的照明、围栏等安全保卫设施及标志。
5、遵守淄博市政府部门有关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
6、每周一提交上周经甲方工程师验收的完成量报表及本周施工计划。
7、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具体要求,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的管理安排。
8、施工中属乙方责任出现机械、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破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保证文明施工,不打架斗殴,因乙方原因触犯山东省、淄博市治安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采购,并提供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其生产厂家、型号、数量、质量和价格等指标均应在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然后乙方方可采购供应,否则有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内分段工期及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引起的后果总工期延误累计达到7天,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并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将乙方清出现场,另行选择施工队伍。
2、因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或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并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若乙方转包本工程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分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4、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赔。
十二、其他
1、 专门用于本工程的、由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到现场,如果无甲方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甲方无论如何时,均不对乙方的上述物品的损失或损坏负有责任。
2、 本工程不转包,无甲方书面同意不对本工程整体或其中部分进行分包,即使甲方同意分包,亦不应解除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或义务。
3、 乙方负责办理合同工程项目一切保险及人身安全,承担一切保险的所有费用。
4、 工程的每一工序在乙方自检、复验完毕后,如果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抽查中发现该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返工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返工,乙方按要求整改。
5、 支护工程竣工验收,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6、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工程付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7、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总包单位 乙方(盖章):分包单位
委托代理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分包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负责承建 挚信花园8#楼 工程施工任务,现将本工程的 基坑支护 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 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 (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施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挚信花园8#楼
二、工程地点:雁南三路
三、建设单位:西安挚信房地产开发公司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砼为商品砼
五、承包范围、内容、单价:
工作内容:成孔、灌浆、制作绑扎钢筋、破桩头、泥浆外运、资料整编、现场管理等。 单价:土钉墙:140元/m2;护坡桩(砼灌注桩及冠梁):950元/m3
六、施工工期:从 20xx年 11 月 14日开工至 20xx 年 12 月 10 日完成, 共计 27 日 历天。
七、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与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其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 合格 等级。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图、变更通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精心施工。必须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确保施工质量。管理人员、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应持有上岗证和操作证。做到文明管理、安全施工。
2、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质量检验制、工程验收制,工序、材料报验制等规章制度。质保、技术资料由乙方及时、准确、完整的填报,项目部审查后报送监理签字后保存。
3、主、辅材的供应,均必须为合格品,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主材由甲方供应),并应随货附有生产厂家的材质检验报告原件。设备要有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
4、若甲方要求主材为同一厂家产品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采购,并附有合格证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检验监督。如因辅材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八、结算办法:
施工中不支付预付款。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结算,待施工完毕,经甲方、监理等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5%,剩余的5%工程款两个月内付清。
九、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并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②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所必需的临时伙房及宿舍(其它用品自备);
③ 甲方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施工进度的检查和调控管理。如在施工中发现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或进度拖延时,甲方有权令乙方返工修整或督促加快进度,情节严重时,可下令停工整顿,必要时可终止合同;
④ 甲方指派 于宏 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处理甲、乙双方间的相关事宜。
2、乙方责任:
① 乙方单位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遵守建设单位和甲方单位的各项有关规定;
② 乙方单位的所有人员均由其代表人 袁永红 同志负责统一组织管理,统一安排生活和生产,统一处理其所属成员发生的一切问题;负责处理甲、乙双方间的相关事宜。
③ 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对于不按甲方要求而造成的停工、窝工,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未按时完工的相应经济处罚;
④ 乙方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纪律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不听指挥、不遵守劳动纪律、违犯操作规程的人员,乙方应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乙方应及时上报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⑤ 乙方应教育本单位施工人员预防环境污染,爱护环境。
⑥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⑦ 乙方必须为本单位的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⑧ 乙方应教育现场工作人员爱护工具和设备。对领用的工具和使用设备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按市价赔偿;工程竣工结算前,乙方应清理交还所借用的工具和设备;
⑨ 乙方应教育现场工作人员爱护产品,做好产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产品,要进行经济赔偿。
十、奖罚:
1、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并按期完工,不奖不罚。
2、由于分包原因,推迟工期一天,罚款人工费的2%。
3、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则罚款人工费的30%。
十一、合同生效及赔偿:
1、本合同文本经双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生效,工程内容完成并验收结算付清工程款后自动
2、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责任,致使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失,不履行合同条款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3、凡因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原因或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
十二、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采用合同附件形式,由双方协商补充签定,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执,则按照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和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签字后,甲方伍份,乙方壹份。
甲 方:西安裕华建设工程(集团) 乙 方:
有限公司 (签章) (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审核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00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分包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承建的蜀都惠园工程的基坑支护工程交由乙方承包,承包方式为双包(包工包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蜀都惠园
1.2建筑面积:178000㎡
1.3工程地址:成都市成华区蜀都大道北侧(水碾河路)
1.4工程工期:40天
1.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承包范围
2.1基坑人工挖孔灌注桩及桩顶连梁
2.2基坑土钉墙支护(基坑喷锚支护)
2.3降水井施工及降水台班费
2.4基壁泄水管制作安装 第三条 工程承包价款
3.1分包工程款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20xx清单计价定额》取费 3.2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当月)《工程造价》信息价执行 3.3分包工程税金甲方代扣代缴
3.4降水台班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计取的降水台班为准。
注:①以上单项工程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并以甲方收方为结算依据。
②以上综合单价不含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费。 第四条 分包工程工期
4.1工期为40天,开工时间20xx年12月6日,完工时间20xx年1月15日。 4.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500.00元。 第五条 工程质量要求
5.1工程质量等的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5.2因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分包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且返工至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以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方案变更、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5.4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做好自检记录,隐藏工程由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建设、监理检查签字认可方能隐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6.1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坚持“谁分包,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6.2乙方的全体人员在进场时必须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由乙方现场负责人在入场教育和交底记录上签字,并附上接受教育和交底人员的名册,交甲方安全部门一份存档备案。
6.3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及各类职业病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及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按有关规定作好统计上报工作。
6.4乙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隐患,禁止擅自动用甲方的机电设备,电气线路和从事特种作业。甲方对违反安全法规的人员有权处理,查到驱出现场或终止分包合同。乙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6.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每道工序做到工完场清,保持工人宿舍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7.1乙方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后,经建设、监理、施工检查合格后7天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统计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毕后,按分包工程总价的97%支付乙方工程款,扣3%做质保金。(质保金在分包工程完工后6个月后支付,不计利息)。
第八条 其它
8.1乙方不得将该工程再次转包,甲方一旦发现有权终止合同。
8.2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管理混乱,故意拖欠工人工资,造成甲方名誉损失,或者故意停工,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情节轻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支付分包价款的1%违约金赔偿甲方。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9.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分包工程完工交验、付清全款后自动失效。
9.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基坑支护坡施工合同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我公司与“蒲广平”签署了“_____别墅项目山体护坡工程”施工合同,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程量,并经过现场监理、甲方等共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集团采购部审查了蒲广平提交的5份签证,并对签证进行了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审查,审查结论为:合同内增加价款为_____元(依据:签证003、004、005),合同外增加价款为_____元(依据:签证002)。
3、集团采购部审查了蒲广平合同内减少工程量,审查结论为:合同内减少价款为_____元。
(依据:签证001)
4、山体护坡施工期间产生电费合计_____元,在结算时进行扣除。
5、结算合同价的_____%作为质保金,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满_____年后的_____内一次性付清。
(即:_____元;返还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
6、结算价款计算,详见下表:
7、经过“美森信息、惠隆置业、监理单位、蒲广平”等四方共同确认,蒲广平履行了合同条款,同意支付结算价款_____元,大写:_____。
质保金扣留执行本意见书第4条之规定。
现场监理:
惠隆置业:
美森信息:
深基坑支护工程委托合同书
委托方: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 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地面铺设80_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
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_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_30瓷砖,要求平整;
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_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__ 年 4 月_ _日至 __ 年 7 月 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基坑支护工程。
4.承包范围:按基坑支护施工图中的水泥搅拌桩、喷锚支护等项目施工。
5.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安全、包工期的形式进行承包施工。直径水泥搅拌桩包干单价为__________元/米(该单价包括搅拌桩机进退场费、桩位清除障碍物换土填砂费、水泥搅拌桩施工及材料费、税金等);喷锚支护连锚杆包干单价为__________元/㎡(该单价包括设备进退场费、喷锚网、锚杆或锚管、高压喷C20 混凝土、水泥砂浆压力灌浆、米范围内喷射砼压顶施工及材料费,税金等)。
第二条 工程合同
造价:约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工期
1.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的次日起计。
2.喷锚支护施工工期按地下室施工进度要求配合地下室主体施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__ 年1 月30 日发布)中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保修:在地下室主体施工期间保证基坑支护足够安全及达到设计要求的止水效果。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至施工现场施工。
2.工程所购材料: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材料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建筑主材必须严格按甲方规定的“建筑材料及设备零配件明细表”所列范围执行。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工程款支付:每月按基坑支护工程完成量的______%支付工程进度款,基坑支护等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满足设计要求的支护安全和止水效果后______天内支付至工程实际造价的______%,余______%待地下室施工至±0.00______并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
2.工程款支付形式: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水泥搅拌桩按实际完成长度______米结算(水泥搅拌桩长度按设计图纸及变更要求的长度,并达到设计要求的止水效果及支护安全),喷锚支护按实际完成垂直投影面积以______平方米计算。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接通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份,地质勘探报告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套);
(2)组织图纸会审、及时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
(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而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______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4)委派专人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5)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资料;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按本合同第六条中所规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组织材料进场;
(2)按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甲方要求报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
(4)委派项目经理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问题;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及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理;
(7)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甲方。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凡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接通知后______天内到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三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验收合格,乙方不得擅自进行隐蔽,否则一切责任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基坑支护工程除需提供有关规范规定的资料外,还应采用如下检测方法进行验收:
(1)水泥搅拌桩应在设计开挖初期采用钻芯法检测水泥搅拌桩身完整性,钻芯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______%,且不应少于______根,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取样进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
(2)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采用冲击钻孔法检测,钻孔数每______㎡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应少于______点。
(3)墙面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采用抗压强度试验。
(4)锚杆采用抗拉力试验检测承载力,同一条件下,试验数量不少于锚杆总数的______%,且不少于______根。
(5)以上检测费用第1 项由甲方承担,第2、3、4 项由乙方承担。
3.工程完成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正式验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因图纸或设计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2.因乙方责任造成水泥搅拌桩未按合同工期竣工、喷锚支护影响土建施工工期及基坑支护施工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的违约金。
3.因乙方责任造成基坑支护不成功、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支护止水效果而引起基坑周边建筑物、地下给排水管、消防管及电线电缆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需补强(或返工)的全部费用。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按甲方的经济损失的______倍赔偿。
4.因乙方责任造成锚杆抗拉力未达到设计要求抗拉承载力,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需补强(或返工)的全部费用。
5.遇不可抗力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施工时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在施工期间乙方做好安全措施,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3.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由乙方自行安装分表计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解决方式解决:
1.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完款后止。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招投标约定及双方有关承诺,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栋号):
四、承包方式
以包工包料、包设计、包临设、包所有一切施工工序、包施工机械、包场内外运输、包施工用动力能源、包质量、包施工过程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工期、包维修、包社会医疗、养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保保险金和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包物价上涨、包承包风险的形式由乙方分别实行综合单价包干。
1、包括局部施工部位搭设作业平台和围护设施;
2、包括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对地下管网损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补救措施;
3、包括因乙方原因造成基坑支护失效(如崩塌、边坡滑动)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补救措施;
4、包括考虑周围环境和水文、地质情况的影响所可能出现的不良影响而采取的技术措施费;
5、包括乙方工人作业所需的安全所作保护用品、安全设施在内;
6、包括各种工序前、工序后的场地清理;各工种交叉作业影响和材料;机具场内运输并综合考虑施工配合;
7、包按规范进行的抗拔试验和对喷锚厚度的检测;
8、含文明施工费;赶工费、抢险费。
9、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甲方增加机械设备,协助乙方施工,台班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五、结算方式及工程造价
1、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甲方现场实际有效签证计算工程量套承包单价结算。
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验收除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若工程结算总造价超过本合同造价的20%,则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3、凡属承包范围外增加的项目要求乙方施工或合同范围内需要现场签证确定工程量的部分(指图纸不能直接计算工程量),必须办理现场签证:
A、由甲方施工主管组织办理内部签证,签证金额¥500.00元以内必须由甲方施工员、施工主管、预算员到现场核实;¥1000.00元以内增加预算主管参加签证;¥1000.00元以上需甲方工程部分管主管参加签证。
B、签证办理要及时,参加人员现场核实后,当天或第二天根据原始记录整理办理好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办好后第二天送一份到甲方公司结算服务中心审核,如有疑问三天内要审查清楚,¥1000.00元以上签证要甲方公司工程部部门经理审核确认。
C、签证单要规范,文字要表达清楚,附简图;要编号,有参加人签名及日期,项目经理签字。
D、签证单第一联作为结算依据,其它无效。
E、签证单采取月清月结,每月20日前为结算时间。
F、乙方必须遵循以上签证程序办理签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签证单或未办理签证,均不予结算。
4、预算造价为:¥
大写(暂定):人民币 ;
5、承包单价:
(1) 承包单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2) 承包单价包含季节性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
(3)双方对承包单价是否含税金约定如下:承包单价中 税金。
六、付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并可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 80%,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 95%,待支护设施拆除后30天内付清5%余额。
2、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将工程款支付到乙方的收款帐号,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乙方每次收到
若工程所在地为广东,则甲方结算付款时将同时代扣乙方发票金额应缴的流转税款,并及时申请当地税务机关开具代扣凭证予乙方抵免流转税。
3、乙方的收款帐号为:
4、乙方每次收到甲方工程款前,乙方须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给甲方。
5、甲方代乙方申报工人临时户口手续,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不申报,罚款由乙方负责.综合管理费按乙方在场人数每月收¥10.00元,逐月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在未办理工程结算之前,乙方负责人最多只能领取付款的8%作为个人收入。
7、工程结算时,乙方负责人只能提取不超过15%的人工费作为管理费,纳入个人收入。
七、工期条款
1、总工期历时 天,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 ‰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具体分项施工计划以甲方现场施工员签发的限期完工任务书为准,每个分项工程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 1 小时,对乙方处以¥100.00元违约金,累计并罚;每迟延1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预算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如遇下述情况:(a)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b)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c)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d )其他: / ;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工期顺延。
八、材料条款
1、乙方提供的施工材料必须与甲方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相符,满足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其品牌、规格、型号须经甲方最终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法定技术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材料质量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2、乙方材料进场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时间4小时、非工作时间10小时)到场验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随机取样,甲、乙双方共同将该样品送甲方工程所在
九、质量条款
1、乙方在现场放线定位后须报甲方现场施工员检查复核无误后方能施工;
2、乙方基坑施工期间必须跟随土方开挖进度定时对基坑支护体系进行位移检测,发现位移变动超过设计要求,要及时通知甲方设计、监理到现场复核,并提出保护措施或加固措施,并经甲方、监理审定后方能继续施工。
3、乙方必须在施工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附近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安全,如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方处以¥50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保修期限:自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该工程完工合格。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两天内派人维修,若乙方故意拖延,甲方有权另派施工单位施工,一切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超出保修金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工程结算后,如甲方发现已结算工程量或单价不实、已用施工材料规格、品种、质量等与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包括从乙方在甲方其他项目所做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回、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等。
十、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若乙方书面提出申请需甲方提供临时办公、生活场地的,则甲方按以下标准提供:石棉瓦工棚¥2.00元/M2.月,砖混房或同类型房¥5.00元/M2.月,租金在乙方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甲方施工现场不具备提供临时办公和生活场地的条件,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甲方提供建筑红线范围内总水、电驳点各一个,施工、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费用在乙方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合法采用各种施工工艺。如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享有知识产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甲方索赔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合同预算造价5%进行处罚。
6、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规范对楼地面平整度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7、各工种完成后移交下一道工序时,必须办好工序交接手续,后续工作的施工队伍与上一道工序未办好交接手续不得进场施工。如果在没有办好工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视为已接受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8、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对相应工程做好过程控制检测,具可靠性的功能检测。
9、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0、 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如不清理,甲方派杂工清理,按¥ 元/工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1、 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100.00元计,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工
12、 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00~¥300.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酗酒、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00~¥10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4、 乙方工人必须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来及非工作人员,违者每人每晚处以违约金¥100.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该虚假记录、串谋作弊部分不予结算,而且乙方须按该不予结算部分的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单位。
16、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17、 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18、 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的,则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
19、 按照完好领用,完好归还的原则,乙方负责所领用机具的维修、保养、搬迁、管理的工作和费用。如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即时维修完好,损坏超过2天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0、 乙方自带可移动照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灯泡、光管、小太阳光管支架、灯头、插头及电线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21、 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一、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整,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3、本合同建立在甲方与建设方合同的基础上,如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发生变更而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招标说明书、投标报价表、技术要求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乙方必须通知甲方,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5、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
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
7、本合同一式四 份,甲执 三 份,乙执 一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工程续建项目基坑支护承包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ф130锚杆(引孔、制作、安装、设注浆管、注浆、二次注浆、搭设架体及材料、锚杆与梁的交接钢筋);
2、坡面喷锚10cm厚(立面土厚20cm以内人工修整、安装泄水管、挂钢筋网、焊加强筋、喷射砼、素喷、制作安装钢筋网、搭设架体及材料);
3、长排水管泄水管制作、安装、引孔、搭架
4、边坡支护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检测的配合工作。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三、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其中锚杆工程为30日历天,坡面15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二日后起计,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给予签证顺延)。机械要求:
(1)锚体空压机90KW3台,合同签订后进场2台,一星期后再进1台;
(2)坡面喷浆空压机:3台,进场时间按进度要求。有工作面的情况下,乙方要加大现场人员、机械的投入。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如乙方施工的工艺及技术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验收及试验不合格,验收通不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结算。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付至工程量的50%,验收后付至工程量的85%,工程完成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层面的土方(机械)开挖。(提供一个给水点和足够容量的电源)
2、提供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及施工图纸各一套。
3、提供基坑各剖面角点和控制标高。
4、协调各班组间的施工顺序,调解各班组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八、乙方责任:
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紧及现场情况和特点,并已充分熟悉施工图纸承诺投入足够的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以保证满足甲方的总工期要求和节点工期要求。
1、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若有)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
2、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安全用电、文明施工等),乙方对其班组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如有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严格遵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充分组织机具、人员进场施工,进场的机具必须申报甲方并登记造册,以便退场时方便放行,如不申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对质量缺陷和自身原因损坏的成品必须当日整改完成,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返工整改费用,需特别注意单重管旋喷桩质量,杜绝质量问题而产生漏水现象。
5、做好临近构筑物和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破坏、私自拆移。锚杆施工前必须按甲方交底去操作,避免钻穿孔桩。
6、做好施工场地清理及材料的保护和回收整理工作,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隐检、验收工作,按规范做好并提交内业资料。
8、如需乙方提供岩土资质,无条件配合,管理费另加3%.
九、质保期:一年。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节点时间延误一天处罚金壹仟元,如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2、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给予签证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支付清后自行终止。
另附:
1、安全生产协议
2、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承诺
发包人(甲方代表):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承包人(乙方代表):联 系 电 话: 年月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其投资建设的乔南国际玉器中心•博和城项目的基坑支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规格、数量:
1、承包范围:基坑支护中的钻孔灌注桩、水泥搅拌桩及三轴双管水泥高压旋喷桩施工。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安全文明、包施工工艺质量,包一切机械设备、用水用电设备和施工工具,包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其中钻孔灌注桩包钢筋制作、安装中的铁丝、保护层整块、焊条、泥浆外运)。甲方只负责商品混凝土及钢筋运至乙方指定位置商铺砼运输道路材料及垫路铁板配合施工,以及水泥搅拌桩施工前的场地平整挖土机配合工作。
3、规格:钻孔桩Ф700、Ф900、Ф1000;搅拌桩Ф600;高压旋喷桩Ф700。
4、数量:按经甲、乙双方签证确认的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三、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本工程施工图纸,严格遵照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四、施工工期:
1、总工期:120天(从第一根桩试桩及满足全部设备用电用水隔日算起)。
2、以上工期如因连续停电8小时以上、遇地下障碍、甲方无故不按期支付工程款、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工期顺延。
3、乙方配备进场钻孔桩机10部,深层搅拌桩机2 部,高压旋喷机2部进行施工。
五、承包价格:
双方商定:钻孔灌注桩Ф900和Ф1000:150.00 元/m3,Ф700:180.00元/m3;水泥搅拌桩Ф600:7.00元/m;双管三轴水泥高压旋喷桩:50.00元/m;有空桩部分及有效桩长增加1.0m作为实桩桩长;以上价格不含一切税费及水电费,乙方以劳务班组身份参与生产。
六、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水泥搅拌桩和双管三轴水泥高压旋喷桩工程量按自然地面计至桩底作为结算长度×合同单价。
2、钻孔灌注桩按自然地面计至桩底的长度×设计桩半径的平方×3.14×合同单价。
3、付款方式:
(1)乙方设备进场之日起,甲方向乙方先支付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作为启动资金;
(2)按月支付,每月月底(如逢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70%;
(3)完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竣工结算完成,乙方全部人员机械物资退场时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0%;
(4)主体结构地下室顶板完成付清余款。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轴线、水准点和本工程所需施工图纸及地质资料各一份。
2、负责材料、试件的检测费用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桩的抽芯检测。清理地下障碍物,提供回填空孔及施工道路所需材料以满足施工需要。
3、派专人委托监理人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做好有关工程量及资料签证和交工验收手续。
4、及时供应现场所需要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5、提供水、电源接头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人员空调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6、有权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按设计要求和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在工程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实施。
2、必须具备满足进度计划所需人工、桩机等配套机械设备、工具、枕木等,乙方必须保证对其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享有完全的支配权,并及时进场施工。
3、负责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一式二份,于完工后十五天内交甲方审核存档。
4、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6、负责制作相关试件和材料取样并由甲方送检。
7、负责工程测量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8、负责工完场清,泥浆和生产生活垃圾需清运干净。
9、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道路、作业面的平整工作,材料由甲方负责。
10、服从甲方和监理人员的管理,配合做好各项工程的检测与验收工作。
11、负责其自身机械设备物资的保护,若有丢失损坏与甲方无关。
八、工程资料移交
(1)乙方承包施工该分项工程范围内的各项施工资料须按国家规范规定及广东省及揭阳市现行规范要求,必须随施工进度同步报送给甲方及监理方。
(2)乙方如实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全部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二套),并完成移交工作。
(3)工程竣工交付后15日内,必须报送全部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及变更、签证资料目录。
(4)工程资料必须装订成册。
九、施工现场管理与安全文明
1、 乙方要确保安全施工,派专人负责具体的安全工作,并经常组织学习安全宣传活动,严防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2、乙方在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及监理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由甲方及监理方批准后实施。
3、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及监理方对工程施工的管理要求,满足揭阳市相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管理的要求。
4、乙方必须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按政府部门要求办好相关保险),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教育方可上岗,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
5、乙方对甲方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若不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处罚乙方。
6、乙方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配备工地安全员负责工地日常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内业资料。
7、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由于违反各级安全规定造成伤亡事故的,乙方应承担所有的经济开支及其责任。甲方所受到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因施工工艺导致桩抽芯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因桩的完整性、密实性、垂直度、施工尺寸偏差等因素导致基坑施工过程中出现渗水、位移、坍塌等现象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钻孔桩完成直径超过设计直径15%以上部分,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商品砼损失。乙方没按图纸设计施工配合比要求施工,造成水泥超量使用,超量部分水泥价款,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抵除。
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xx元/天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超过30天或无故停工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且甲方有权拒付未付部分的工程款。
5、工程竣工后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乙方应负责补强加固的全部费用。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施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将工程转、分包,甲方经查核属实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甲方有权拒付未付部分的工程款,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内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
7、乙方各期工程款应优先发放工人工资,若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或工人闹事、罢工及向劳动部门申诉等情况导致工程进度拖延或因此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阶段的工程进度款项。
8、甲方应依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逾期支付进度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xx元/天的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必需时另订补充合同书。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