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县房屋出借使用合同
出借方:
承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甘孜州城镇低收入家庭廉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该房屋的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概况
甲方将座落于新龙县房屋出借给乙方作为廉租住房使用。房屋【建筑面积】为每套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性质
该房屋权属为公有住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三条借赁期限
该房屋借赁期限为壹年,自____至______止。
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符合继续承借条件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借书面要求,经审核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借赁合同。
第四条借金及缴付方式
该房屋借金标准为每月2元/平方米,月缴交借金为每套¥100元,乙方应于【每年1月1日前】到【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向甲方缴交借金,逾期支付的,甲方每日按月借金的4%收取滞纳金。
其他缴交方式:逾期30日未交纳的,可从乙方低保金中扣缴。
甲方收取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收取的房屋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
借赁期间,甲方应承担房屋公用部分维修等费用;乙方应承担房屋内维修及水、电、气等费用。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交付: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返还: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房屋返还后对于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臵。
第七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借用期内,甲方应保证出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日内进行维修。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地段;不得在小区内停放机动车辆。
第八条房屋的转借
乙方不得转借、转借承借房屋。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房屋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借、转借承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5、利用承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并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借的廉借住房居住的`;
8、私自买卖房屋的;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继承房屋使用权的;
在年审时乙方已经不在属于廉借住房保障对象的。
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乙方已经死亡的。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遵守《新龙县廉借住房小区管理规定》。
2.乙方必须在每年1月5日前交齐本年度所有房借用金。
第十一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免责,恢复原状: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相关政策、法规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2项方式解决。
1.提交甘孜州新龙县廉借住房管理部门行政裁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属文件。合同附属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当事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当事各方各执壹份,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龙县房屋出借使用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现急需资金用于,甲方获知乙方能够提供第三方持有富余资金用于投资的相关信息。现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资金出借方,协助甲方完成借款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居间人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基本情况、借款用途等相关情况。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向第三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若乙方为甲方寻找到符合条件的资金并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作为乙方酬金,甲方应按照与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账日前____日一次性支付乙方酬金,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酬金的10%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利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从借款逾期之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款本金2‰日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龙县房屋出借使用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出借资金,丙方为乙方进行保证担保,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本合同借款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
第二条借款用途
乙方借入的资金用于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本合同借款利率按计算。
第四条支付方式
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本合同借款一次性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后,乙方于日内,将本金及利息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保证
保证人丙方自愿以其个人财产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或将借款用于任何违法或非法活动的,或者发生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收回借款本息,并向乙方按照应收利息的30%收取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三方签署后,甲方实际支付借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新龙县房屋出借使用合同
出借方: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承借方: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乙方为了出行便利,向甲方借用车辆使用,甲乙两方为明确在借用车辆使用期间的各自的权利及义务,特签订以下协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甲方借给乙方汽车一辆,车牌号为。该车为私家车,请爱惜,温柔驾驶,好借好还,在借不难。
二、乙方借用车辆使用的时间预计为天。即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分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分,使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另外,,实际使用天数以乙方交回车辆时间或公里数多者计算为准。
三、乙方自愿每天支付给甲方车辆磨损、折旧费人民币元整。
四、甲方保证乙方所借车辆属自己所有,且各类手续合法、完备。
五、乙方在借用车辆期间,该车的车辆行驶证、保险单据交由乙方保管,车辆使用完后再交还甲方。
六、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他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典当、出卖、出借或作其他非法用途。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将车辆行驶于恶劣的路况,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
八、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在使用车辆期间所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九、乙方使用车辆期间,如果出现车辆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缴纳和承担。
十、乙方要求延长借车时间,必须提前一天以上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才可以借用。使用完车辆后,应保证车内外整洁。否则要收取相应清洁费。
十一、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甲方有权随时询问车辆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如实相告,不得欺瞒。
十二、乙方在使用车辆时向甲方缴纳车损保证金元。乙方使用完车辆15个工作日后,待甲方向交警部门查询后确定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也无车辆损坏情况的,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缴纳上述保证金。若乙方有违法,车辆损坏情况的,处罚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理,保证金不足的由乙方补足。车辆维修地点为甲方指定4店或指定维修点,维修所占用的时间计入乙方借用车辆时间,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3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十三、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竞技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腐蚀及剌激性物品。
十四、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十五、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如有违反上述第六、七、十一、十三条的任何一款之规定,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不再借用,同时乙方所给付的车辆违法违规保证金和车辆损坏保证金也不予退还。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所需要的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由乙方自行支付。
十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共二页,附车辆交接表,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龙县房屋出借使用合同
借款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