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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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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消防工程施工协议书

全文共 6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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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消防工程在日常生活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消防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是怎样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文1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二、工程概况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合同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甲方工作:

1、提供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等予以保护。

3、如工程需基建方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乙方工作

1、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根据施工图纸和预算书范围内的:从审图、申报消防手续、施工、验收全套包干。

4、施工图纸范围外(如:外部管道、防火门等)以甲、乙双方、见证方共同确认另行计价。乙方应按合同规定 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工期延误;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 工程竣工

a)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

c)工程在验收中,积极配合消防检测公司对工程检测。本合同工程总价不含消防检测所产生费用,检测费用由建设方另行支付给专业的检测中心。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一、工程质量

a)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旅游业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检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二、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撱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三、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有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四、索赔和争议

1)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索赔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决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知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分,甲乙双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七、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文2

甲 方: 身份证号: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消防工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消防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工程工期:月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

四、工程质量及评定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并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甘肃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3、安全生产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施工规范的要求,防止事故发生。

4、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消防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当天,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

2、工程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

六、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

(1)按合同付款方式提供合同书所规定的全部费用

(2)指定专人负责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工作,为乙方施工提供存放器材的房间及施工电源和施工用水。

(3)负责系统工程项目的组织及验收。(甲方内部验收)

(4)甲方负责现场设备安装位置的供电,确认布线路、管道等设施的协调工作。

2、乙方责任

(1)负责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的全部工作。开通试运行后向甲方交付系统竣工资料和全套系统的技术资料,按时向甲方交付一个符合技术规范验收合格的系统。

(2)乙方在施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及设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均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工程如不符合消防验收规范需要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因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在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造成的人为损坏由甲方全权负责。

(4)工程验收:按照消防部门意见,由乙方配合,甲方负责验收。

(5)负责对甲方的系统使用和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

(

6)自系统开通运行之日起,乙方提供对系统及系统设备保修工作(质量责任限于产品本身的修理、更换或维护,不包括其他人为破坏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人为不可抗拒因素除外),________年后提供优惠服务,系统出现故障后,乙方将在24小时内响应,对一般故障在一天内予以解决,并对设备实行终身维修和系统长期售后技术支持。

七、所有权与风险转移

在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前,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将货物收回,甲方须承担因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违约金,收回货物的运输及其他费用等。

八、履行期限和方式

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将设备运抵现场。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不可抗力被迫停工时。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而不能施工时。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提供合同规定之相应条件时。

九、系统工程项目延误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或影响进度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应按拖延天数顺延。

2、由于乙方的原因,使工程不能按期交付验收合格的系统造成的损应由乙方负担。

十、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2、工程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以期实现友好合作的目的,协商有分歧时,可提请仲裁机关解决。

3、本合同自签定盖章之日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需要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调同意,签具修订撤消合同的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宜昌清华XX项目消防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建筑法》、《 消防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系统工程施工。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安装;

2、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施工;

3、自动喷淋系统工程安装施工;

4、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移动灭火器材安装施工;

5、防火门、防火卷帘制作和安装;

6、防排烟系统工程安装施工;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8、室外消防管网系统;

9、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

以上整个消防系统工程联动、调试、开通及保证消防系统的申报验收、消防合格证的办理。具体承包施工范围详见宜昌清华XX项目消防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区域地上和地下部分所涉及的全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和联动、调试。

第四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前期和后期消防建审和验收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由乙方自理,甲方协助。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价款依据建筑设计院设计的蓝图,并结合现场实际的工作量,经甲方确认,据实结算;

2、取费依据及标准:本工程实行包干价。计算标准套用《____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鄂建文214号文颁发内的有关册号以及____省有关补充定额规定套价计取直接费;人工调整执行____省住建厅80号文,取费标准按直接工程费(含主材及设备费)综合费率15%;税费按3.41%计取包干。

3、设备、材料价格有信息指导价的参照安装当月市场信息指导价格计取,无信息指导价的在进货前报甲方核定书面认定价格后计取。

4、若采用包干价则以上述约定为计算依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5、消防报审报验等相关手续及费用属于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由乙方承担。

6、支付方式:

(1)本工程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每月____日为上报工程进度时间,经甲方审定确认的工作量按75%予以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完工后消防验收前付至完成工程量的10%

(3)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拿到消防合格证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留5%质保金________年期满付清;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根据建设要求,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图纸2套,用于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施工。

2、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运输道路和存放施工材料、设备的场地,费用自理。

3、协调与其它施工方之间的配合问题,提供满足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施工便利。

4、甲方应遵守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并在系统施工完毕后积极组织系统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以及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确定专人协助乙方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6、施工期间,若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须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确定驻现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并参加本工程例会及相关的协调会议。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保规定等,严格按照图纸或作业说明进行施工,详细记录各项质量检查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3、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形象,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根据合同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返工。

4、定期向甲方提出施工进度计划表和进度完成情况报告。

5、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消防系统工程报审、验收等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验收合格。

6、工程自竣工整体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为该工程质保________年,质保期内,系统出现故障乙方无偿修复,乙方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并做相应处理。质保期满后甲方与乙方签订长期维护和检修协议,确保该系统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7、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业主相关管理人员,以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第八条 安全、质量、进度要求

1、本项目的工期必须满足总承包进度计划,并在总承包工程要求时限内竣工。本工程项目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项目,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罚款5000元。罚款最高限额为工程总造价的5。

2、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最终以消防验收合格为准。

3、乙方若因施工质量或设备材料等质量问题影响验收,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甲方如需要提前使用,征得乙方同意,如擅自使用,既视为通过竣工验收。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若不尽自己职责和义务发生争执时,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通过法律解决。任何一方原因违约,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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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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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联合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 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协议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合同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9)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承包范围:

4、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的计价方式,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其中:勘察费 元,设计费 元,建筑安装工程费 元。

5. 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设计负责人: ;项目勘察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 。

6. 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合格 。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实施、竣工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勘察开始时间 ,设计开始时间 ,施工开始时间__________,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工期为 天,其中勘察工期 天,设计工期 天,施工工期 天。

10. 本协议书中有关的词语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1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12.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

13. 本协议书一式 拾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伍 份,承包人执 伍 份。

14.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承包人: (联合体牵头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承包人: (联合体成员)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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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施工实习记录日记

范文类型:日记,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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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月x号 星期x 晴

今天是我工作的第十天。今天在我空闲之余我看了钢筋工人的绑扎钢筋,了解到绑扎钢筋的流程一般是先固定一侧的水平钢筋,将两端头的柱位置和垂直度控制好,再将竖向钢筋按画好的间距一一对应放置,放置另一侧水平钢筋,绑扎相交点,挂拉钩和保护层。注意事项有:1.是否按图施工,绑扎成型的钢筋骨架,直径,品种,数量,间距,形状是否正确。2.绑扎成型的骨架外形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偏差是否超过规定,保护层厚度是否符合要求,构造筋是否符合构造要求。3.锚固长度,箍筋加密区及加密间距是否符合要求。4.钢筋接头:绑扎搭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外观质量,取样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为了熟悉配筋图和更多的了解钢筋,我拿着配筋图的图纸,和钢筋工绑扎的钢筋一一对应查看,发现了多处错误,有的是钢筋型号错误,有的是剪力墙柱的形状,当我把错误告诉负责人时,发现他和钢筋工的眼神不对劲的看着我,因为他们又得拆除重新绑扎……难道这么多的错误与这么大误差将来就带进了整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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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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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四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五条工程质量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六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七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按第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七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合同第五十五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九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一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二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先例职权,发包方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先例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6、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7、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8、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9、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方派驻施工工场地。

第十四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条款内写明。

3、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4、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5、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六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九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四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八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三十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三十一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二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十三条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四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1项、第2项规定的责任。

1、治安保卫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五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七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四十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四十二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三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四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四十五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六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七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八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九条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五十条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方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第十三章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三条违约

1、发包方违约

(1)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方违约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四条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五条争议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六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八条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十九条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六十条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六十一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六十二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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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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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_________。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__)_________。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

3 工期

3.1 总工期:_____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_________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_________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7.2 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注册证书号: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17 补充约定: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中标通知书

附件2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附件3 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附件4 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

验收地点: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验收意见: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附件5 环境检测记录

检测时间:_________

检测地点:_________

检测部位:_________

检测结果:_________(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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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供电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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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方:

承 包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基本建设与工程管理的规定,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本着平等和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签订单位: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建设规模:10KV配电工程

五、工程合同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中所列项目内容的工程物资采购和施工。

六、工程合同承包内容:

1、工程安装:10KV配电变压器安装、调试及送电;高压电缆预埋,包括电缆管道敷设以及电缆敷设。

2、工程物资: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备和线缆等工程物资按照国家电网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由乙方进行采购。

3、土建施工:红线范围内。

七、工程建设工期:甲方施工场地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 天 内完成工程施工,工程完工且具备送电条件后 日内完成工程送电。

八、工程承包方式: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费用和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内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费用的大包干方式。

九、工程合同价款:包干费用为: 万元整(¥ 万元整)

十、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小写:¥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作为工程预付款。 主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后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小写:¥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合同价款余款(小写:¥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

十一、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转账

十二、双方责任:

1、工程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由乙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验收标准:

(1)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2) 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 国家和部颁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

(4) 整套设备、线路带负荷正常运行,不能中断。

3、双方责任:

(1)甲方:

①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发放工程施工相关资料。

②负责审定线路停电过渡方案以及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

③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款结算。

④负责工程停、送电协调工作。

(1)乙方:

①负责施工区域内的用电、用水、临时设施的施工。

②负责工程施工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三措”的编写,并提交甲方审查。

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向甲方提出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此项工作。

④严格按国家、部颁的“规范”、“规程”、“标准”、供电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保质量地完成并交付使用,并参与保电和保电前的工程物资保护等工作。

⑤负责工程物资质量(注:物资供应商应为国家电力行业的合格供应商)。

⑥负责对已完成的线路、设备移交前的保管工作。

⑦妥善处理施工关系,协调处理工程施工的相关事宜。 ⑧承担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安全和质量责任。 十三、其他:

1、 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工艺存在问题的工作项目做出限期整、返工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如增加工程费用,需由甲方签证认可。

3、 乙方应承担在工程物资移交前,工程物资被盗、损坏等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4、 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控,并处以处罚。

5、 工程未经甲方验收提前使用,由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四、合同有效期: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五、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

十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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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水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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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依照华优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杭州中明投资有限公司(二期)商业用房的施工图中地下室砼墙板外侧防水工程,承包内容如下:

二、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项目部制定的质量目标,精心组织施工。

2、防水涂料厚度不得少于1.2MM,最低不得少于1MM(以现场随机取样为准),如不能满足此要求的,必须返工重做,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砼墙板有裂缝的,必须先进行单独处

理后,再施工防水面层。

4、乙方必须对所施工的质量全面负责,如今后砼墙面出现渗水现象,必须无条件进行修补,直至完全符合要求,如修补后还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指派其他施工队伍进场修补,其费用从乙方中扣除。

三、工程结算与付款方式:

1、工程量按实际面积计算,每平方为贰拾元。

2、工程款支付:

a、工程完成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50%;

b、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30%;

c、余款竣工验收一年内付清。

四、安全方面:

乙方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到预防为主,确保无事故发生,做好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如由乙方自己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劳保用品全部自行负责。

五、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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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材料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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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的工程运输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资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点:

二、工作内容:运输沥青混合料、施工废料等。

三、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工程完工为止。

四、计量办法:按甲方过磅数量净重为准,运距以双方确认为依据。

五、结算单价:

1、沥青混合料起步价 元/T.每增加1公里每吨增加 元。

2、其它情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定。(如回头料、拉土等零工)

3、起步运距是1公里。

六、支付办法:

1、工程进行一半时,支付已完成运输量工程款的50%.

2、工程完工结算时,支付全部运输量工程款的70%.

3、年底全部支付完毕。

4、最终结算时乙方必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缴纳的税金已包含在上述单价中。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够数量的、技术状况良好的运输车辆,如乙方不能保证甲方所需的运输车辆,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2、如乙方的车辆不服从甲方的指挥时,甲方有权对不服从指挥的车辆进行处罚。

3、甲方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并指挥得当,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4、在施工现场,甲方须安排专门人员指挥车辆的进出。

5、甲方可为乙方提供燃油,但燃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工程款中一并扣除)。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当甲方违规指挥作业,或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

2、在运输过程中与交警、交通等部门及周边环境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乙方不能因为协调不利等方面的原因而影响甲方的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在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

4、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性能良好,证照齐全有效,驾驶员水平较好,证件齐全有效。

5、由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照价赔偿。

6、乙方在运输沥青混合料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出现的任何安全、交通等事故,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一概不负责。

7、乙方在运输成品料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把成品料运至施工现场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8、若发现乙方有私自倒运、买卖成品料现象,双倍罚款,将当事人清除出场,相关的车辆及驾驶员离开本工地。

7、乙方车辆应自己配备大小合适的篷布,所运输材料必须进行覆盖,不得撒漏、扬尘,由此而引起被有关部门查扣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不按相关交通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沥青混合料质量不符合约定(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沥青混合料温度不符合摊铺、碾压等规范要求时),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合同条款或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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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墙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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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装饰施工面积:

3.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4. 承包方式:

5. 总价款:¥ 元,大写 元。

6. 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认可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付首期款,即总工程款的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场所,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并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附件二: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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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合同f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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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就工程承包事项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概况及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 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4#18#与5#19#楼区间道路等范围内的道路基层、下水管道、排污管道、路面浇砼、化粪池安装等具体工程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1、合同工期:20天,自20xx年11月2日-20xx年12月20日前完工。

2、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和合同附件要求。

第二章 合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水电源接口,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2、甲供材范围:雨水篦、窨井框盖、波纹管。甲供材料质量由甲方把关。

3、提供施工图纸与现场技术交底工作。

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人员暂住手续及当地部门所需的其他手续。

2、严格按甲方规定的做法和规范等要求施工,负责现场整洁卫生、文明施工等要求。

3、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施工,负责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的生产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若发生一切工伤事故的赔偿、医疗费及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负、并且由此导致的任何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人身安全责任。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业水电工按规范接电用电,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若因违反操作规程用电而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5、乙方的所有施工人员,含土方、商品砼等各种运输车辆及各种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否则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肇事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6、乙方每次整好路基待浇砼之前,应预先向甲方与监理报验,通过甲方与监理实地查验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实施浇砼。

7、乙方对商品砼的质量必须分期分批做试块送检,检验费由乙方自负,凭检验合格证结账。若造成C30商品砼试块送检不合格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将排污、排水等所有管道安装完毕,在路基整理压实后,应及时对所有管道做好检查通球、闭水(该闭水试验部分)试验等工作,保证所有管道畅通无阻;若乙方不及时查验而擅自浇砼,造成管道损坏、堵塞、水流倒灌等现象的,一切责任、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没维修整改完整之前,甲方将不予验收结算,工期不可顺延。

9、乙方在管道安装过程中,该回填黄沙或风化沙的,而擅自偷减数量或不填黄沙;所有窨井、化粪池该双面粉刷而偷工减料的,每被发现一次,在责令其按规范修复后,将予以1000元至5000元的处罚。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路基基层局部的烂土、弹簧土不更换不清理的;路基修整后不重新压实的,每被发现一次,在责令其按规范修复整改后,将予以1000元至5000元的处罚。

第三章 工程日期与工程进度

1、合同签订生效的次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人员进场及施工进度计划表,乙方必须周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若是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费20xx元/天。

2、施工期间若遇雨天,按实际情况签证后工期顺延。

3、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误工费用。

4、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工作计划以每7天的工作详细计划排列好,送到甲方工程部认可后,再做好周密安排施工,严禁无目的、无计划的施工。

5、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工期明显滞后于工程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剩余工程量转给其他单位施工。

6、施工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要乙方暂停施工或返工以及整改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7、因甲方原因引起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第四章 工期验收与竣工结算

1、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图籍要求以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做好各项检验、检测记录,严格把好各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2、乙方应及时将材料合格证、砼试块检测报告送交甲方,经认可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监理方有权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复验,发现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有权责令乙方整改,甚至返工,乙方必须认真做好整改。而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费用(含实物试验及破坏性试验的),工程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费应由乙方承担;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按合同及规范进行验收。对于工程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部位,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合格。

5、竣工图和竣工资料一试三份交甲方。

第五章 合同履行

1、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合同履约金:伍万元,该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的两周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2、未按本合同文件执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违约方未造成对方损失,对方有权阻止违约方停止违约,如违约方继续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

3、承包方中途不得将工程转包,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发包方有权调整工程量,将未做或未完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扣除乙方的施工费用。并由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一、结算方式:

1、按附表的工作内容、材料要求及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无论市场行情如何变化,决算时工程单价不再调整,工程量按实计算。

2、如有增加或变更项目另行商议,按签证单内容以双方约定价格结算。

3、所有单价均已含税,提供工程发票结账。

二、付款方式:

1、按工程进度砼路面浇筑完毕后,工程款付当期工程量(含雨污管道)总额的50%;

2、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具备验收条件,付至工程款总额的70%;

3、工程竣工经验收决算后的两个月内付至总额的90%,余款在保修期满一年后,若没有质量问题的,两周内付清。

第七章 保修和保修期

1、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期满后14日内退还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

2、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含管道堵塞、道路断裂、道路下沉积水、检查井损坏或下沉等,由乙方免费维修整改;

3、若属于使用不当或人为破坏的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负责修复。

第八章 合同期效和其它约定

1、保修期终止之日为本合同终止日期。

2、本合同在在履行当中,对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听从甲方指挥;并与其他工种的施工队做好相互团结、相互礼让、相互协调施工

4、乙方在土方转运、或商品砼罐车进出大门口当中,若造成对镇海西路路段、204国道路段、商城内区间道路的车上掉土、轮胎粘带泥土等,造成道路污染的,应及时清扫、清洗、派专人蹲点,若因乙方无故不清理,而造成被城管处罚的,所有损失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路基处理完整并搭好模型后,应由甲方现场检验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擅自强行施工的,每查到一次,除了按规定整改合格后,每次处以50000元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6、道路路基整理压实过程中,余留的边角机械无法压实的部分,乙方应该用打夯机进行人工夯实后,方可浇筑砼。

7、乙方在商混浇筑过程中,若造成商铺墙面、门窗、大理石、玻璃等污染的,应及时清理、清洗。否则,清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在每次工程施工完毕后,必须对工地内场地清理干净,将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9、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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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承诺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承诺书,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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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你方招标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全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郑重提交我们的投标文件,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方愿以所报的投标总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实行综合单价风险包干,且我们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的有关规定,并且无意询求此外的任何解释。

2、我方将派出 (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次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将认真履行项目经理管理岗位职责,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及整个现场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常驻现场。

3、在中标后,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将常驻现场,并不随意更换所拟派的项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如确需更换,须报监理公司、发包人审批认可。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

5、若我方中标,在中标后自愿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工程履约保证给招标人。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我方提供的资料全部为真实资料,如我方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真实或存在虚假,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括修改补充通知、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

9、投入本工程的建筑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都是经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

10、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人发出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擅自改变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11、项目管理部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12、承诺实施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增加及变更工程,费用按照投标报价书中的相应价格或经审定的价格完成;

1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我们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定标的方法,并且无意询求此外的任何解释。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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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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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下列第项方式承包。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第三条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由于工程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价格按相关定额进行增减,按实结算。

三、工程结算依据

第四条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签证协议后方可变更。

第五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后,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而使用则视为合格工程。

第六条保修条件及期限

保修期个月,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因甲方使用不当及人为损坏,不在无偿保修范围内)

第七条双方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份,地质勘察报告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确保乙方施工中的工作、生活环境,协助乙方协调当地群众关系。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合同工期顺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1天,按工程造价万分之付违约金。

甲方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规定的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乙方应文明施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条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施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记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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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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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第一条 施工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管理小组

乙方及其各班组要建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与甲方保持联系,并定期对其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特别是班前教育检查),且和职工个人要签定安全责任书,不签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2、审查承包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专项施工方案,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

4、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自觉接受发包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发包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作业前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再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及自我防护意识,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在施工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7、对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环境的情况,有权拒绝施工并向甲方汇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人员未遵守本安全责任协议书或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违章作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安全管理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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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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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2 国家级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文等。

第二条:施工依据

2.1 甲方给乙方的项目开工通知(计划任务书)。

2.2 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等基础资料。

2.3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TJ/T82-99)》

第三第:合同文件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及委托书

3.2甲方委托事务所对项目合同造价核审的报告

3.3项目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的签证

第四第: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及施工内容

4.1项目名称:

4.2施工内容:见施工图纸及有关文件;

4.3 投资规模:合同总造价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开工前,甲方提供施工图及现场交底。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时间。

第七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7.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7.2 实行监理的总监姓名及其监理范围。总监:

监理单位: 监理范围: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合同内工程。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及乙方主管领导姓 名与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现场委派代表:

第九条:工程期限

9.1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9.2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中标承诺工期为 天)

(1)由于天灾或人为不能抗拒的原因使工期被近停工。

(2)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包括水准点),不能及时解决施工纠纷等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如乙方责任延误工期,造成施工困难和施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施工准备

10.1 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向乙方及时 电话: 电话:提供设计图纸;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提代地下(上)管网保护要求,线路资料等。

10.2 乙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踏勘施工现场;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现场平面布置,搭建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安装水电或订购构件等一切施工准备,并办理相关的报建手续。

第十一第:对乙方的有关要求

11.1 对工程分包的要求:本工程不得分包

11.2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施工现场不阻塞交通影响和干扰市民正常生活,乙方有特殊要求时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

11.3对特殊施工工艺的要求: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11.4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环境卫生的要求: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保持环境卫生,施工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由的隐患责任自负,

费用自理。

11.5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线。

11.6 乙方要对苗木供应商提供的苗木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苗木应拒绝栽植,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2.1 本工程按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计量结算,如有变更,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签证为准,按实计算。

12.2 计价与结算原则:附表清单单价项目作为结算上限值,是作为监理单位进行签证计量和进度拔款的主要依据。

12.3 所有栽植的苗木必须按设计要求加施底肥,其成活率100%,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

12.4本工程质保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保质期内的维护,养护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工程付款

13.1工程进度款按项目部鉴发的监理月报进度的80%支付;

13.2 工程完工办理竣工验收付款合同总价的80%;

13.3 提交竣工决算出后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13.4 余款5%在办理决算评审合格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施工和工程质量

14.1 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全部工程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14.2 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如有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由乙方及其主要责任人员负终身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14.3 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工程和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

14.4乙方提前三天向监理单位和苗木供应商提供苗木数量清单各一份,苗木供应商提供的苗木由乙方、苗木供应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组织验收认可后,由绿化乙方负责栽植。

14.5对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工程隐蔽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以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方可继续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办理,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4.6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须向甲方缴壹拾万元质量保证押金至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金额退还。

14.7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投资评审办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因素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

1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以下竣工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等施工技术资料,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提供竣工图纸。

15.2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五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要求组织竣工验收,甲方视其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5.3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单位)移交完毕。未按期提交竣工资料的项目,停止拔付工程余款。

15.4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进行审定。

第十六条:奖罚与仲裁

16.1 工程不能按甲方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如期完工,甲方有权对该乙方的工程量进行调整,以满足整个工程进度的要求。

16.2 甲方有权对乙方不能按中标承诺如期完工,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量。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总金额的5%的罚款。上述罚款在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16.3工程合同按规定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罚违约金1000元,提前一天奖1000元。

第十七条;附则

17.1 合同正本由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1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17.3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订附款。

17.4 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17.5 有关承包合同的其它问题,均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其它

18.1 在清单和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工程量、结算必须结合清单,以甲方和现场监理的签证为依据。

18.2 如需增加工程量,需事先拿出方案,报清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为乙方自行增加工程量,结算时不予认可。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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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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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新建工程钢筋分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供双方在施工过程

中严格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天洁.天润阁 #楼 。

2、工程地点: 遂平县沙河南107国道西 。

第二条、承包范围:施工图纸上全部钢筋的钢筋加工、配料、翻样、安装、对焊、绑扎、板筋支撑、电焊、场内全部水平和垂直运输、废料堆码等全部人工费;根据钢筋工程需用配备的钢筋机械,弯曲机、切断机、调直机、电焊机、等全部设备;电缆线、配电箱等全部机械费和配件、修理费等;铁丝扎丝、焊条、垫块、马镫、焊剂等全部辅材费,施工必需的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水鞋、手套、面罩等全部劳保费;工具费、超高、高层施工人工降郊费等等;上述承包内容包含了人工费、机械费、材料(钢筋除外)全部费用、图纸局部变更的费用。

第三条、承包具体工作内容:乙方承包各项内容均包括:熟悉施工图纸和柱位臵、柱轴线、梁轴线的控制,自检并配合受检,做好文明施工安全工作。做好半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承包内容全部逐一完成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含施工工具、机械、铁丝和扎丝、垫块、马蹬、焊条、电缆、电箱、开关等一切自用工具)包安全至钢筋制作绑扎验收合格。

第五条、承包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跟随泥工和模板工工期 。

5.1开工日期:甲方提前2 天通知乙方进场。

5.2竣工日期:紧随泥工和模板工施工进度施工,不得影响泥工和模板工施工进度,由于乙方施工人员不足,经甲方多次协商不能解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施工质量: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的梁、板、柱定位及钢筋规格尺寸、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返工的材料和人工及检测费用等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质量要求为合格。

第七条、工程量计算方式及承包价款:

按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大写) 贰 拾 玖 元整( 29 元/M)。

第八条、工程付款办法:按甲方与公司合同付款节点按50%支付工程款,主体封顶混凝土全部结束后付总工程款的95%,其余下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建设方后一周内付清。

第九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9.1.1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进场前乙方对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文明施工、施工技术交底、进度计划等交底。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设立安全标志、佩戴安全帽,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9.1.2乙方必须有一定操作技术水平、并自行办妥一切手续及保险,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人数并保持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工程顺利进行,本工程农忙不放2

假,如因乙方人员组织不到位甲方派人帮忙工资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从乙方借支中扣除。乙方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大于60周岁的人员。

9.1.3成品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班组加强自检并记录,浇筑混凝土前报甲方进行验收。出现不合格品由乙方无条件返工并赔偿有关损失。

9.2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

9.3.1安全:乙方进场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交底,乙方必需设立质量、安全员,每日召开班前会,负责本班的质量、安全工作。.在工地及工地围墙以外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9.3.2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或赤脚上班,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人次。注意卫生,不得随意大小便,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不得在工地内酗酒、闹事、打架、偷盗、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等明火炉具及热得快电阻等,若有违反,每人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4乙方自行负责与管理自己的施工机具、小型工具等,如尺、爷、锤、安全帽、铁丝、扎丝等。

9.5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必须尽快发放至劳务人员手中,并建立工资发放登记表。

9.6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且该合同未终止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7乙方保证不将承包的施工任务再次分包(任务包干除外)或转包,如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并罚款20xx元、另行安排其他队伍进场施工。

第十条、违约:甲方发现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未能满足要求的,经甲方提出整改而拒不实行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令乙方撤离施工现场,由此发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中途退场工程款按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

第十一条、争议:履行合同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过协商另行补充。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至工程完成,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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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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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下列工程任务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承包,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1、 工程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郭店小学校园绿化工程

2、 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郭店小学

二、工程范围:园林绿化种植,园林景观水电施工,园林景观土建施工,园林绿化养护。

三、工程总造价:

乙方上报预算总价(含税)为 壹佰贰拾陆万捌仟肆佰元 (¥ 126.84万 元),确定最终含税合同总价为: 壹佰叁拾伍万肆仟陆佰元 (¥ :135.46万元)。

四、工期:工期为: 40 天 20xx 年 3 月 5 日至 20xx年 4 月14日。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在开工期间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为乙方提供生活及施工水电接口;负责为乙方驻地提供场地,其办公或生活用房搭设费用由乙负责。 ii. 甲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ii.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iii. 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在甲方指定的水电接口处安水、电表,并负责交纳水电费。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中,如果有合同以外的变更项目或预算中漏项的情况,采用以下方式:

1.变更增减工程量由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量确认;

2.变更项目单价首先参照原合同预算报价中的相同或相近似的单价执行,如果原合同预算报价中没有可参照的项目单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协商确认。

3.变更项目金额一起并入工程决算中。

九、工程验收及竣工结算:

a) 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报价书中所列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竣工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b)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c)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后,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书上报甲方审核;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

十、养护期:该工程养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养护期为 壹 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d)本工程至 20xx 年 10 月 15 日养护期满,苗木成活率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在养护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十一、合同款项支付:

工程完成到 30% 时支付第一次进度款 30万元 元,完成到 60% 时支付第二次进度款 40 万 元,工程验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一年养护期满后若没有质量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5%。

十二、 其他事项:

a) 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 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b) 如果需要办理出入的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报价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预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 签约时间:___ _年__ 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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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内部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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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当地相关法规,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多次协商,对承包御景庄园项目施工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御景庄园1#、2#、3#、4#、5#、6#、7#、8#、9#、10#、11#、12#、13#、14#、15#、21#、22#、23#楼及地下停车场。

二、工程地点:奋斗路北段植物园对面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劳务大清包)

四、承包价格:执行以下平米包干价格进行结算:

砖混结构 元/m2

框架结构 元/m2

框剪结构 元/m2

五、结算办法:

1、依据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面积乘以对应的单价之和作为结算总承包价。

2、凡设计变更单项不超500元(含500元),累计不超10000元(含10000元)不予调整。因设计变更需调整时,执行黑龙江20xx年计价定额,另加50%费率一并列入结算。

3、凡承包价以外的零星项目,执行计价定额结算,不能执行计价 1定额结算的,以现场签证结算,清借工按:技术工种 元/工日(8小时),普通用工 元/工日(8小时)。

4、施工配合费按分包项目定额人工费的5%计取。

六、承包范围:

1、施工图设计范围(除单元门、进户防盗门、塑钢窗、水电、消防、地暖、弱电、可视对讲、外墙保温涂料、电梯由甲方另行分包外)的全部土建内容。

2、提升设备基础,临时设施人工费,进场材料卸车费,二次搬运费及装卸费。

3、大型机械设备(挖掘机、自卸车除外)、生产工具、脚手架、模板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4、镀锌铁丝、绑丝、铁钉、焊条、焊剂、切割片、隔离剂、乙炔、氧气、钢筋垫铁、垫块、胶带及各种小五金等。

七、付款方式:

工程款拨付按三层、六层、九层、十一层、十四层、十七层(车库不计层次)主体结构封顶分批拨付,每批付实完工程量的70%,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付至工程总价的80%,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余款在甲乙双方确认结算总价后的30日内,除留5%保修金外一次付清。保修金按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期满后一次返还给乙方(此款不计利息)。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计日历天数 天。

十、材料供应:

乙方应根据公司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前7天上报材料计划,经公司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按材料计划日期、数量供应至现场。

十一、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及义务:

负责协调外界关系,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整理竣工验收资料,负责现场的施工签证,联系设计方进行图纸设计变更,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组织例会,解决施工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文明、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项目三通一平(电源仅负责二级箱)工作。

2、乙方责任及义务:

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负责按甲方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组织施工力量及配备施工机械工具,负责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参与图纸会审,报送材料计划,协助材料取样,试块制作,协助甲方做好三通一平及所需的临时设施工作。做好工人的工资发放工作,应与工人签订劳务协议并严格履行,杜绝工人因工资问题上访。负责项目、生活区的文明卫生工作。制定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措施工作,负责成品保护,负责分包项目施工的配合工作。

十二、安全保证措施:

1、乙方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应将培训记录证明入档备查。

2、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及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3、凡未按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经济损失及善后的安排均由责任人一方负责。

十三、质量保证措施:

1、乙方施工负责人员应对工人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并由专职质检员对工程质量全面监督,对不合格的部位应予以整改。

2、凡经甲方、监理提出有质量问题的部位,乙方应及时组织整改,拒不整改者,由监理提出处罚,甲方认可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处以每处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并勒令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未按限期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拒绝当期的工程款拨付。

十四、工期保证措施:

1、乙方应根据合同施工期限及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工人、机械设备,生产工具等,以确保工期计划的实施。

2、凡未按施工期限要求进行竣工验收的,工期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

3、因甲方手续、材料等因素影响乙方施工时,工期顺延。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

十五、材料节约措施:

1、乙方应按图纸设计用量报送材料计划,凡因乙方报送材料计划的品种、规格及数量与设计需求不符时,其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该费用由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该项目进行限额用料,乙方应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定额损耗系数进行计划材料数量。经竣工结算后领取材料超预算量时,其超出部分按实际购进材料价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时,应支付5%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与另一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除违约金支付后的不足部分还应支付经济损失补偿金。

十七、保修期限:

土建工程1年,安装工程2年,暖气工程2个采暖期,防水工程5年。

十八、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洽商。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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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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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 (简称发包方)

承包单位: (简称承包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范围和内容:静压桩基础的施工(含设备进出场、定位放线、压桩、资料整理及提交等。)

第四条:工程价款: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工程量按照设计规定和国家有关定额计算,每米单价 ,本工程总造价据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如发生工程变更等费用按实际工程量计算。(承包单位承诺每米价格若高于发包单位与其他承包单位签订合同的价格时,执行发包单位与其他承包单位签订合同的价格)

第五条:承包方式:本合同按 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第六条:施工期限:本工程自开工之日,施工有效工期为 天,即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发包方设计变更影响工期时,经双方签证,工期顺延。

第七条:技术要求:

1、按设计图纸要求: 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

2、桩位、垂直度及允许偏差质量标准,按国家施工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开工前施工场地应达到平整,不下陷,并负责清除上空及地上障碍物,能通行40吨拖车,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如果现场异常(需垫板作业、清理障碍物以及降水等)发生时,凭签证按现行定额规定和现行有关政策另行结算。

2、发包方在开工前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的地质报告、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应的施工规范和规定等有关资料。

3、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定位标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组织有关单位对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内将设计图纸 壹 份及有关技术资料和设备准备齐全。

5、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及时供应材料。

6、负责桩基工程的测试工作,承担因其发生的测试费和人工费用。

7、派驻 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测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

8、施工用电由发包单位提供并承担费用。

9、工程完工后,发包方负责组织测试验收,测试合格后配合承包方技术资料的签章手续。

二、承包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准备施工设备、材料,做好施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2、向发包方提供施工计划、进度和工程质量报告,经发包方、监理认可后,方可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内容和桩基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3、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桩基分项工程资料,参加桩基测试,办理工程结算。

4、承包方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如因工程施工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工程完工待桩基测试报告出来后,七日内向发包方提交全部施工资料,一式 叁 份。

第九条:材料供应:

1、工程所需的 管桩 由发包单位负责供应,发包单位负责主要材料(管桩)的采购、运输,运至施工场地,所供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原材料材质出厂合格证或化验单原件,否则,进行材质试化验费由材料供应方负担。

2、材料供应要做到及时,承包方负责进场材料的保管。

第十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竣工结算按下列方式结算。

工程造价=设计桩长×每米单价(二次搬运费应包含在单价内)

2、工程款支付方式

完成工程量50%,支付总价款的20%,完成工程量100%,支付到总价款的60%,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到总价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将全部技术资料和工程结算交发包方,发包方在10天内审理完毕,一月内付清工程款。

第十一条:工期顺延: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应凭现场签证顺延工期:

1、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

3、场地不平整、道路不通畅造成的窝工;

4、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

5、双方约定顺延日期。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本工程按国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若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承包方返工补救,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工程竣工后,由发包方负责桩基工程的测试,双方签订验收记录,工程移交给发包方。

2、承办方应将工程施工情况填写好原始记录,交监理公司、发包方代表签字认可,做好隐蔽工程验收,随时检测施工过程,保证每颗桩的成桩质量。

3、承包方委派 全权负责现场的技术工作,在施工期间发包方及监理公司有权进行抽检,如发生不合格者有权责令停工,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应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验收,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4、接受当地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的检查监督。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报告发包方代表。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勘探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监理公司等单位共同研究,定出方案后实施。

6、本工程管桩由发包单位负责供应,桩基测试大小应变出现问题由发包人负责,桩位、桩顶标高误差超过规范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7、工程施工过程中,压桩力达到桩身极限承载能力(由监理公司确认),即停止压桩,按原设计桩长计算,出现截桩时,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如连续延误施工不超出 3 天,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关系,免于赔偿责任。但如连续延误施工超出 3 天,则每日赔偿承包方工程总造价万分之 3 的停工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验收,按每日工程总造价万分之 3 的比例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承包方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 合格 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或承担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严格按国家、省有关施工工艺规程操作,超出规范要求,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工程拖期交工,每日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 3 的违约金。

三、本合同发生单方面毁约时,按工程总造价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时,用下了方式中的方法 二 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副本四份,发包方执三分,承包方执一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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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居室装潢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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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总计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室内顶棚、地砖、管线、家具、防盗设施、家用电器等。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______万元整

签订合同后付5万元,开工后付______万元,验收合格后付______万。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关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发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______承包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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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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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 因施工租赁乙方的机械设备,在甲方标段内参与施工。为明确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二、起始日期: 至甲方通知的实际停止日期。

三、单价: 元。

四、租赁方式:燃油由方负担,进场费由方负担。退场费由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每月25日至月末付给乙方议定的租赁费用 元整。设备每月允许故障停车三天,如有超日维修,可根据工作情况及施工进度相互协商。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负责机械设备租赁费结算和支付。扣减超过维修日的费用,双方协商。

2、甲方负责安排机械设备的工作任务。

3、甲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乙方完善设备,消除隐患。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状况良好机械设备,配备一名能满足工作需要有经验的操作员,做好日常养护,保证机械正常运转。

2、乙方应在保证施工需要的条件下,尽量节约甲方提供的燃油。严禁偷、倒、泄露等事件发生。

3、遵守甲方有关施工要求,完成交待工作任务。

4、乙方负担除主燃油之外的机械保养费用。维修保养尽量安排在工作空余时间。

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及有关危害安全的指挥。

八、设备租赁日期应根据施工情况,以现场实际停止日期为准,中途因各种原因需要临时停止租赁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停止前双方有提前告知义务。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完全付清租赁费用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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