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船水路运输合同
全文共 114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民法典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____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协议,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_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__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_____,全船运费为____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_元。
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协议管理机关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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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_____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_____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兴趣办本_____。
第二章?_____责任
第二条?本_____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_____货物遭受损失时,_____人按承_____别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_____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_____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_____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_____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_____凭证和_____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_____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_____货物运低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_____责任的终止期最多?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除外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_____货物的损失,_____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_____货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_____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_____金额
第五条?_____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被_____人的义务
第六条?被_____人在_____人签发_____凭证的同时,应按照_____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_____费。
第七条?被_____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_____人对_____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货物如果发生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_____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_____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六章?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货物运抵_____凭证所载明的目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_____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_____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被_____人向_____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_____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第十二条?货物发生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_____金额的,_____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_____金额的,_____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以_____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如果被_____人投保不足,_____金额低于货价时,_____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_____费用按_____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_____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_____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货物发生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_____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_____人提出要求,_____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_____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_____人,并协助_____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_____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_____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被_____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_____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被_____人与_____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
编号:______________
我处下列货物拟向你处投保国内货物运输险:
被_____人
标记或发票号码
_____货物名称
件数
提单或通知单号次
_____金额
运输工具(及转载工具)
约于?年?月?日?启运
赔款偿付地点
运输路线
自?经?到
转载地点
要_____别:基本险附加险别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
投保单位签章
年?月?日
运简(?)NO.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_____凭证
本公司依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_____款,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
被_____人:________________?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
货票号码
货物名称
数量
_____金额
费率‰
_____费
目的地
本_____凭证承保基本险、综合险
运?输?方?式
火车?船舶
备?注
联运(火车、汽车、船舶、飞机)
如遇出险,请凭本凭证及有关单证向当地_____公司联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_____费率档次表
(元/_____金额每千元)
直达运输
联运
水运
陆?运
江河
沿海
火车
201吨以上船舶
200吨以下船舶
3001吨以上船舶
201吨—3000吨船舶
200吨以下船舶
基本险
一类货物
省内
0.30
0.50
0.50
1.00
1.50
0.20
省外
0.60
0.80
0.80
1.50
2.50
0.40
综合险
二类货物
1
2
1
2
5
4
按第一种主要运输具确定费率并另加5‰
三类货物
3
4
3
4
7
2
四类货物
5
6
5
6
10
4
五类货物
7
8
7
8
12
6
六类货物
10
12
10
12
15
8
七类货物
12
14
12
14
18
16
2024年正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运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一条 托运人于月日起需用型飞机架次运送(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1. 不可抗力;
2. 货物本身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损或灭失;
3. 包装方法或容器质量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4. 包装完整,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5. 货物的合理损耗;
6. 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 承运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024年正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GEP(上海)货物委托乙方代理收货进保税区及港口代办转运等一系列报关、报检、运输、代运分拨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在每批货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货人签章好的正确、完整的船运单证(即B/L海运提单及报关单证),双方确定专人交接并纪录时间。
2.甲方委托乙方清关,应提供正确、完整的报关单据,内容包括与船运单证相符的货物中文品名、税则号码、数量、金额、重量等。如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立即解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解决换取港区提单过程中所有发生的问题。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商检,应提供正确的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申请单及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审批表等文件,以利于乙方及时办理商检并进行报关。
5.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应以出口标准妥善包装,应适应长途海运和内陆运输,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任何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原则上,甲方对每批货物的操作要求中,运输计划需在作业前一天12小时前,收发货指令至少在作业前2个小时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实,特殊情况下,乙方应尽力配合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运提单后到船公司(或代理)调换港区提货单,如遇到问题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解决。
2.遇到货物必须商检时,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报单等单证后代理甲方申报商检。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齐全的报关材料后缮制报关单并负责报关,如遇到仓单错误并负责解决。
4.对于甲方委托的保税区海关报关业务,乙方在正常情况下非法检货物在船到后四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对法检进口设备在船到后五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应积极协调及时解决。
5.乙方负责报关后办理有关港区提货手续,同时安排集卡到港区提箱至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负责对海关事物提供必要的详尽咨询服务。
7.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垫付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垫付FOB条款海运费。
8.若货物至乙方仓库后应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验收并拆箱入库(货物的外包装、件数等以上海外轮代理理货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
9.货物经甲方验收入库后应有乙方负责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开包或开箱,在保管期内,如果……
三、作业确认规定
1.书面确认是双方公司具体操作人员所具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无论哪一方提出对某项操作要求书面确认时,另一方都必须相应,否则提出方有权停止相关操作进程,直到获得书面确认。
2.新发展物流公司客户服务部在每月____号、____号(逢双休日或节假日往后顺延)开两次账单到CRCShipping部门。CRC相关部门在十天内核对完账单后,每月月底书面通知新发展物流公司开发票,在核对过程中,CRC相关部门有权对账单中的任何一个费用项目提出查询,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新发展物流公司无充分证据证明任何一个费用项目的正确性,CRC有权对此项目拒付,但不影响其他费用的正常确认。费用账单一经CRC确认,新发展物流公司将不再承担查询账单及其相关单据的义务。
3.对于超期费的事宜,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先行向CRC进行书面确认,否则CRC有权拒付。CRC在收到新发展物流公司确认单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于明确的答复,否则新发展物流公司视为CRC自动确认。至于目前还存在一些超期费用的问题,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观事实清楚的,CRC必须全部确认。
4.为了在今后核对帐单中提高效率,以及单证的准确性,经征询新发展物流公司财务部以及新发展物流公司供应商意见和可操作性,决定代收代付的费用今后一律开“新发展物流代GE”或“新发展物流代CRC”,新发展物流公司凭复印件向CRC报销。[NewPage]
5.关于费用超期问题,只要在整票业务操作完毕后(尤指PC粉落箱)____个月内结算,都应是合理正常。但如有意外情况逾期,则需双方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
6.在今后具体操作过程中,凡是合同中没有列明的费用项目,当以双方经办人员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
四、费用结算程序
1.乙方负责每周对已完成作业的项目按提单号开具发票,并分别列明海运进、出口或空运进、出口发票清单每周五交于甲方专人核对,每月____日前将前一月操作费用清单交甲方,额外费用(指超期费,修箱费等)另计,甲方核对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发票的一个月内付清发票所列款项,付款时应传真乙方付款凭证。
2.对乙方开具操作费用如由实报实销部分需附有关发票并注明费用标准。甲方审核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专人联系解决,如乙方发票开具错误,应由乙方立即到甲方领取该发票并保证在第二天将正确发票送至甲方专人。
3.对乙方应甲方要求支付的费用则按第二条的七款执行。
4.由于甲、乙双方的一方未能执行以上费用结算规定,责任方按发生额每月度以____%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滞纳金以示公允。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政策因素发生费用变化,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精神妥善处理。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正须经双方书面以备忘录形式同意方为有效,修正部分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七、附件一、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后甲乙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 海啸、地陷、崖崩 、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使货物的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失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报告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
第十二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_________保险公司(盖章):_________ 被保险人(签字):_________
保险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包船水路运输合同
(?)海运计字第?号
根据_____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_________(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_____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_____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合同管理机关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
包船水路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
2.运输方法:
甲方现有内河船舶一艘,应乙方要求由 港至 南昌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3.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甲 方负担。
4.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天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5.卸船时间:
乙方保证甲方船舶抵达 南昌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10 天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 0.5 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6.运输质量:
甲方装船时,乙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乙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甲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7.运输费用:
本航次运输费用面议。
8.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乙方应先付给甲方预付运费用3000元。甲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乙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9.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补充:运输费用凭据包括港建费、货物运单等票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船水路运输合同
( )海运计字第 号根据_____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____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乙方调派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_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八、运输费用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_____,全船运费为__________元,一次计收。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_____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_____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合同管理机关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包船水路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港运至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3.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________天内派船装运。
4.装船时间
甲文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5.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6.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方负担
7.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__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8.运输质量
9.双方权利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运输费用
按_______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_%计_______元,全船运费为_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____港口_____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11.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费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12.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内河水路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________(简称甲方)向________交通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__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货物于____天内集中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全船运费为____元,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民法典》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河水路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
2.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港运至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3.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_天内集中于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4.装船时间:
甲文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5.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6.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方负担。
7.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8.双方权利义务:
9.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计(?),全船运费为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_____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10.费用结算:
11.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12.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最新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 艘(船舶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 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货物。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天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乙方需承担 元/天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 元/天,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费用自理)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元,全船运费为 元, 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写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发货后付款(现付)□ 货到后付款(提付)□
2、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3、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单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水路货物运单_合同范本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货物于_____月_____日
集中于__________ 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_ 运单号码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到达日期
(承运人章)
收货人
(章)
托运人
全称
收货人
全称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等级
费率
金额
应收费用
重量
吨
体积(长,宽高)m
重量(吨)
体积m3
项目
费率
金额
运费
装船费
合计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公章) 月 日
总计
特约事项
核算员
承运日期
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核员
水路货物运单_合同范本
┌───────────────┐
│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章后,具│
│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
水路货物运单 │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
月 日 │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
│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
└───────────────┘
交接清单号码 运单号码
┌──────┬────┬──────┬─────┬───┬──┬──┐
│船名 航次│起运港 │ │ 到达港 │ │到达│收货│
├─┬───┬┴────┴─┬─┬──┴┬────┴───┤日期│人 │
│ │全 称│ │ │全 称│ │ │ │
│ ├───┼───────┤ ├───┼────────┤ │ │
│托│地址、│ │收│地址、│ │ │ │
│运│电话 │ │货│电话 │ │(承 │(章)│
│人├───┼───────┤人├───┼────────┤运人│ │
│ │银行、│ │ │银行、│ │章) │ │
│ │帐号 │ │ │帐号 │ │ │ │
├─┼───┼─┬─┬─┬─┴─┴┬──┴──┬─┬─┬─┼──┴──┤
│ │ │ │ │ │托运人确│计费重量 │ │ │ │ │
│ │ │ │ │ │定 │ │ │ │ │ │
│发│ │ │ │ ├─┬──┼──┬──┤ │ │ ├─┬─┬─┤
│货│ │件│包│价│重│体积│ │ │等│费│金│项│费│金│
│符│货 号│ │ │ │量│(长 │ │ │ │ │ │目│率│额│
│号│ │数│装│值│( │、宽│重量│体积│级│率│额├─┼─┼─┤
│ │ │ │ │ │吨│、高│(吨)│(m3)│ │ │ │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 │ │ │ │ │ │费│ │ │
├─┼───┼─┼─┼─┼─┼──┼──┼──┼─┼─┼─┼─┼─┼─┤
│ │ │ │ │ │ │ │ │ │ │ │ │装│ │ │
│ │ │ │ │ │ │ │ │ │ │ │ │船│ │ │
│ │ │ │ │ │ │ │ │ │ │ │ │费│ │ │
├─┼───┼─┼─┼─┼─┼──┼──┼──┼─┼─┼─┼─┼─┼─┤
│ │ │ │ │ │ │ │ │ │ │ │ │ │ │ │
├─┼───┼─┼─┼─┼─┼──┼──┼──┼─┼─┼─┼─┼─┼─┤
共2页,当前第1页12
水路货运变更计划表_合同范本
起运港(地):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
│ 原 计 划 │ 托运量 │ 变更后计划 │ │
├─┬───┬───┬───┼──┬──┼───┬───┬───┤ │
│ │ │换装港│ │ │ │ │换装港│ │ │
│货│到达港│(地) │ │ │ │到达港│(地) │ │备注│
│名│(地) ├─┬─┤收货人│重量│体积│(地) ├─┬─┤收货人│ │
│ │ │第│第│ │ │ │ │第│第│ │ │
│ │ │一│二│ │ │ │ │一│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提出单位:
地址: 电话:
〔说明〕
变更或解除月、季、年度运输合同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即填写本格式,并应在货物发运前办理。
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页3]_合同范本
┃运输路线 │自 经 到 │转载地点 │ ┃
┠─────────┴────────┴─────┴────────────┨
┃要保险别:基本险 附加险别 基本险费率 ‰ 附加险费率 ‰ ┃
┠──────────────────────────┬──────────┨
┃ │投保单位签章 ┃
┃ │ 年 月 日┃
┗━━━━━━━━━━━━━━━━━━━━━━━━━━┷━━━━━━━━━━┛
运简( )no.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凭证
本公司依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款,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
被保险人: 投保人:
┏━━━━━┯━━━━━━┯━━━┯━━━━┯━━━┯━━━━━┯━━━━━┓
┃货票号码 │货物名称 │数量 │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 │目的地 ┃
┠─────┼──────┼───┼────┼───┼─────┼─────┨
┃ │ │ │ │ │ │ ┃
┠─────┴──────┴───┴────┼───┴─────┴─────┨
┃ │运输方式 ┃
┃ 本保险凭证承保基本险、综合险 ├───────────────┨
┠─────────────────────┤ ┃
┃ ├───────────────┨
┃ │联运(火车、汽车、船舶、飞机)┃
┃ │ ┃
┗━━━━━━━━━━━━━━━━━━━━━┷━━━━━━━━━━━━━━━┛
如遇出险,请凭本凭证及有关单证向当地保险公司联系。
保险公司
年 月 日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页2]_合同范本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二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险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内货物运输险投保单
编号:______________
我处下列货物拟向你处投保国内货物运输险:
被保险人
标记或发票号码
保险货物名称
件数
提单或通知单号次
保险金额
运输工具(及转载工具)
约于 年 月 日 启运
赔款偿付地点
运输路线
自 经 到
转载地点
要保险别:基本险 附加险别 基本险费率 ‰ 附加险费率 ‰
投保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运简( )no.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凭证
本公司依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款,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
货票号码
货物名称
数量
保险金额
费率‰
保险费
目的地
本保险凭证承保基本险、综合险
运 输 方 式
火车 船舶
备 注
联运(火车、汽车、船舶、飞机)
如遇出险,请凭本凭证及有关单证向当地保险公司联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费率档次表
(元/保险金额每千元)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凭证_合同范本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投保人: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
┌────┬────┬────┬────┬────┬────┬─────┐
│货票号码│货物名称│ 数量 │保险金额│费率‰ │保险费 │目的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保险凭证承保基本险、综合险 │ 运 输 方 式 │
│ ├───────────────┤
├───────────────────┤火车 船舶 │
│ ├───────────────┤
│备 注 │联运(火车、汽车、船舶、飞机)│
│ │ │
└───────────────────┴───────────────┘
如遇出险,请凭本凭证及有关单证向当地保险公司联系。
_________保险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起迄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6.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险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及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十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十天内赔付。
第十二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险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虽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一百八十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提交仲裁机关或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