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发展需要坚持依法治国_党建党委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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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后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过一段弯路,付出了沉重代价。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动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
党的xx大以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高度重视,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xx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制定了路线图、施工图,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描绘了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
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反复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依法治国,既是立足于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的战略谋划。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
1.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强调,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要发挥法治对道德的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 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要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坚持立法先行,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社会规范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基本遵循。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必须明确,我们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有一些人打出“宪政”牌,目的是拿“西方宪政”框住我们,用所谓“宪政”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要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加快建设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
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有力的法治保障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至关重要。如果没有一系列的保障条件,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实现。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
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
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
法治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老百姓讲“一碗水端平”,如果不端平、端不平,老百姓就会有意见,就会有怨气,久而久之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实现。必须把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强调, 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人民权益。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人民心田。
推进公正司法,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按照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的要求,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4.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认识把握党和法的关系。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绝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有一些人提出诸如“党大还是法大”这样的问题,这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少数人之所以热衷于炒作这个命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想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最终达到否定、取消党的领导的目的。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而言的,是指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就不能以党自居,就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
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真正要解决的,是“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这是一个真命题。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要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的,他们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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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
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法治中国”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和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理性路径选择。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我作为人大战线上的一名新兵,面对新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深感压力很大责任很重。人大工作法律性、政策性、知识性很强,特别是科教文卫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只有自觉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在真学、真懂上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努力学习人大业务知识结合起来,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通过近期对四中全会公报和人大业务工作的学习和了解,我有以下三点初浅体会,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一、加深了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集中体现了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和国家活动的根本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四中全会指出:“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这就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
第二、强化了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根本要求的认识。公报中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更好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实践。顺应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使人大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开展的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既要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回避、敢介入,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又要从法治层面调整和平衡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人民权益的忠实维护者。
第三,增强了对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紧迫性的认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人大工作者也提出了新的考验。我们每一位人大工作者只有重视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同时要具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克服困难,努力掌握依法履职所必备的各种知识,才能更好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特别要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和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同时更要学习好人大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使人大各项工作反映民情、集中民智、体现民意。要勇于改革创新,增强创造活力,推动人大工作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切实担当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
XX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党的xx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xx届四中全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迈入了全面深化新阶段,必将极大地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改革热情,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前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攻坚克难。
面对十分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了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第一年的良好开局,进一步坚定了全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凝聚起深化改革的广泛共识,增强了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必胜信念。
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手段。公正司法是核心。全民守法是目的。只有人民自觉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在人权面前,法律必不可缺。
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这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都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
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在学习了会议公报后认为,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我国下一步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前进方向,最大范围凝聚了改革力量,最大程度增强了改革信心,意义重大、令人振奋。公报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好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办公室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把改革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本职工作当中,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增强参谋服务工作能力,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州的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
同学们,在我们的心中,应当始终有两盏高悬的明灯伴随我们的一生: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无独有偶,上次国旗下的讲话我和大家探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么它可以算到信仰这个范畴;而今天,我要和大家讲的主题是“依法治国”“学法,懂法,守法,做文明中学生”,很明显,这属于法律这个范围,所以,如果说信仰给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保障我们顺利前进的航标。那么,我将从以下三方面简单讲讲:
第一、历史层面。
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无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文明历史演义的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明礼诚信,奉公守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斩亲侄,他的心中装的是律法。刚直不阿的孔明挥泪斩马谡(sù),他的心中装的是军法„„
世界第一部成文法《乌尔纳姆法典》,诞生于公元前21世纪末。岁月更替,几千年过后的今天,法,现在已渗透到了当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并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法无处不在,它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社会的均衡天平,更是一个国家的治理准则。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远离丛林法则、自然法则,进入文明社会、法制社会。
很多人喜欢看TVB的警匪片或司法剧。印象最深的,一定会有那句话“你可以不说话,但你所说的第一句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很帅靓仔,有没有。社会需要崇尚法律的权威,因为 “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
xx年,透明国际公布了一个世界贿赂地图,或者说世界贪污地图,颜色越深,腐败越严重。被调查的国家中,贿赂率最低的国家是,丹麦、芬兰、澳大利亚,同学们,可以看出一种向往么?贿赂率最高的是利比里亚、也门、肯尼亚,贿赂率至少70%。
我们纵观历史,可以知道,任何一个法制混乱的地方,最后一定是国家失序,政府失能的地方。
第二、国家层面。
如果说毛泽东,让我们站起来了;邓小平,让我们富起来了;那么新一届的中央领导,很明显在至力于,让我们强起来„„如果让改革开放的成果与人民群众共享,让社会公平正义?如何实现人治到法治的过程?如何让法制度观念深入民心?在现行利益制度下,我们必须看到依法治国,是改革的一块硬骨头。从国家层面,如果把这块骨头拿下,直接关系到我们炎黄子孙的未来。
以来,中国共产党通过强化中央巡视、开通网上举报、践行八项规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举措,依法依纪严惩党政公职人员的腐败腐化行为,赢得了广泛的民众支持和普遍的国际赞誉。但由于置身法外现象在我国是十分普遍的事情,一些人不仅光明正大的享受法律以外的各种特权,而且还不把法律当回事,贪官们也正是看到了国家在依法治国上执行力不足弊端,钻法律空子,比如猎狐行动,海外追贪呀,大快人心.让罪犯无处可逃,从根本上杜绝那种犯罪的心,才能达到政治清廉吧。因此依法治国迫在眉捷。
党的xx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全会的主题提出来了。我们的甚至亲上火线参与起草四中全会的决定,在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各项要点中,我简单取了以下几个,是值得我们中学生注意的:
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个共同推进,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针。法律法网军方支持。
第二、把第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设立“国家宪法日”,意识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意味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说以后所有公务员就职前,要摸着宪法宣誓与承诺,我想这一定比摸着圣经宣誓更靠谱。
第三,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最后、现实层面。
一天,119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某小区发生火灾,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却并未发现任何火灾迹象。而此时,该市北面一个化工厂却真的发生了火灾,由于消防官兵未能及时赶到,扑救不够及时,造成了重大损失。事后经过调查,第一个报警电话原来是一名小学生处于好奇制造的恶作剧。同学们这位小学生他触犯法律了吗?一个小小的恶作剧竟然对社会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危害!恶作剧的背后,透露出法律意识的淡薄。
两千多年前,孔子周游列国,传播中华文明!现在,南京某中学生在埃及神庙的浮雕上刻上“到此一游”;一群中国人在法国卢浮宫外的水池中泡脚;著名的纽约华尔街的铜牛雕像,一群中国游客,骑牛留影;你是否感动羞愧?某些青年的网络留言,那是“一方有难,八方点赞。”学校门前,中国式过马路,那是“凑齐一拨,走一拨”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你是否觉得不文明呢?
因此,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中学生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精神信念,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鉴定捍卫者。
1、要学法懂法。例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
2、要知法守法。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讲废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你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诬告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3、要宣传法律。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守法,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用灵活手段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依法行使公民的监督权。 “依法治国”“学法,懂法,守法,做文明中学生”
同学们“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文明校园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今天的讲话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略论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坚持党的领导_调研报告_网
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其基本内涵 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长久的历史性过程,而依法治国方略由提出到确立也是有一个过程的。 应该说,依法治国是邓小平理论的组成部分。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邓小平同志总结了国内与国际的历史经验,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近年来,以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贯彻邓小平理论,十分重视和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1989年9月26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曾郑重宣布:“我们绝不能以党代政,也绝不能以党代法。这也是新闻界讲的究竟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我想我们一定要遵循法治的方针。”李鹏同志1994年给《中国法学》杂志的题辞是:“以法治国,依法行政”。这是代表新一代中央领导的庄严承诺,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最初提出。1996年2月8日,在中共中央法制讲座上发表了《坚持实行依法治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讲话,同年3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一系列文件,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XX年远景目标纲要》,郑重地将“依法治国”作为一项根本方针和奋斗目标确定下来。特别是1997年9月党的xx大报告,对依法治国方针的科学含义、重大意义和战略地位,作了全面的深刻的阐述;第一次提出“法治国家”的概念,并将其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今后一个时期内突出需要解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并郑重地将这一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记载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这是以为首的党中央对邓小平理论的运用、丰富和发展。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xx大报告中对依法治国的定义“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这一定义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依法治国方略:首先,依法治国的主体是“民”而不是“官”。这是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人民群众依法治理国家,法,是人民治理国家的工具,而不是“防民之具”。政府公务员员与人民的关系是从属关系,是人民的公仆,受人民的授权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其次,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而不是其他。这里的“国”,首要的是指国家机器、国家权力,即依法治权。历史表明权力总是具有腐蚀性、诱惑性。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用法律治理或控制国家权力,使权力运行规范化、理性化、程序化,防止权力滥用导致对公民基本~和自由的侵犯,藉以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再次,依法治国的依据,是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而不是领导人的意志治理国家,这是依法治国本身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在我国,宪法和法律集中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尊重宪法和法律,实际上就是维护人民的利益,实现人民的意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枉法等行为都是同依法治国背道而驰的,是政治不文明的体现。 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深刻地表明,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绝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和战略选择。由此可见,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体环节中,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则是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的问题。 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转变 从执政党的执政方式角度来看,依法治国这一方略的确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方式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是中国治国方略上的重大战略选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形态发生的最具历史意义的转型。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性质、任务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需要我们党实现领导方式尤其是执政方式的变革,关键是实行依法行政。实施和坚持依法治国的第一步就是中国共产党实行和坚持依法行政。政党活动的法治化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主要特征,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共产党是法定执政党,党的各级领导机构从法理上讲虽不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但是实际上党的执政活动总是同国家机构管理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为各级国家机构的政治中心和领导核心,党始终拥有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实质性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执政方式科学化、标准化才是保证社会主义事业成功的关键。 关于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实行依法行政这一思路最初形成于邓小平同志关于十年~之后对党当时的现状的思考与总结中。邓小平强调:“健全法制的同时,还要改善党的领导制度。”随着党富国强民执政使命的不断驱使,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在实践中已发生了巨大转变,并不断改善。今天,我们看到中国共产党在解决自身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上的实践性探索成果的同时,还要站在历史选择与发展进程的高度,敏锐洞悉中国政治体制变革面临的重大实践课题,在选择与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抉择面前,正确把握中国政治体制变革与发展的方向与原则,倡导法制文明,努力创建有中国特色,可以超越或与现代西方文明并驾齐驱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三、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制建设基本目标正确 客观地讲,我国法治化首先指的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过程,是指建立社会服从法律秩序的过程。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目的是要使国家各项立法工作紧紧
围绕党的工作重心,进而使各项规范化的政策通过法的形式得以巩固,确保立法的正确方向。同时,以法的形式来肯定党的政策,不仅是执政党政策实现的保证,也使宪法和法律得到了尊重。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一方面是立法工作服从于服务于国家工作的大局,自觉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进而成为全社会一体化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另一面是党必须正确对待自身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党是国家之中的执政党不是国家之上的执政党,所以党不仅是立法的主体,也是法治的对象。党的十二大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个人都不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写入党章,就是从党对自身行为规范的角度来完善在立法工作中作为的成熟之举。 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建立社会服从法律秩序的社会状态,还要正确对待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党的政策对我国各个时期完成国家各项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是政策的上升,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政策与法律都决定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都是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有益组成部分。但只有法律才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公布的法律才有最大权威性。这就要求在具体的立法工作中,党组织及党员要建立宪法至上的观念,深刻理解宪法精神,明确区分作为一个党员与国家干部、人民代表三者之间的职责与义务,用法律来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避免用党的政策干涉太多法律事务。同时也要求党组织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时,应当与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相一致,要有利于法律的实施,不能与现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四、在依法行政中坚持党的领导,重在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我国当前政治发展的突出问题大多集中在党对干部任命权与重大事务决策权的垄断,以及党对权力监督不力所带来的权力~和党对用人、决策中失误问题的处理不力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直接影响现行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合理性,也是关系到“以党统政”与“依法治国”的政治秩序与治国方略的实际绩效与历史命运。笔者以为,加强权力制约监督,防止~的滋生,改变高度集权的现状,要注意如下事项: (一)正确对待党政关系 在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我国,党政关系体现在两部分:一是党与政府的行政权之间的关系;二是党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前者从政治层面上讲,指的是与政协中的各个政党各人民团体以及各界代表或组织的关系;后者从国家组织层面上讲指的是党与政权中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按照我国权力结构模式,政府是从人大产生并向人大负责,向人大汇报工作,接受人大的监督。人大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才是权力机关与执政机关的关系。因此,党如何正确处理同人大的关系才是中国党政关系首要问题。党与人大的位置摆正了,党同政府的关系就自然易于处理了。显然,近年来,来自中央到地方的实践都有迹象表明人大的地位已下降到了党委及政府之下,进人大工作被认为是领导干部的退居二线。人大更是被中外学者形象地称之为“橡皮图章”,这就是党委和政府权力不断扩张,人大权力逐渐缩小的必然结果。 (二)制约权力滥用 理清了党政关系,我们就要采取具体措施来制约权力滥用。制约权力滥用是一项非常复杂,难度很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全方位多层次构建,既要立足于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又要致力于党员干部队伍的培养与教育为一体的建设,这样方能取得成效。一要改革当前人大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使各级人大真正成为人民参政议政的活动场所。科学合理严格规范民主程序,扩大民主范围,提高公众集体议事决策度,以集体权力来制约个~力,为扩张人大权力,限制党委越权办事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二要着力调整权力配置,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合理分解,明确界定。具体包括:明确权力内容,明确权力运作规则,明确用权规则。真正实现权力运行法规化、程序化与权责一体化,保证权力行为的严肃性,减少随意性。另外,按照政府体制改革步骤与方式推行政府权力下放,精简机构,严格限制领导干部权力,防止权力“越位”等,要在全党范围内,要求各级党委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杜绝以党代政,以党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的出现。三要努力培养,精心选拔,创造出适应并能够促进法治化进程的政治领导层。同时,对在职的党员干部还要大力加强其权力观教育,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宪法观教育,通过提高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形成作为一个具体行政活动执行者的从政道德观念来抵制私欲的膨胀,阻断公权与私利的结合,杜绝权力异化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权力监督 监督权力的实施是另一个至观重要的问题,针对当前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努力加强权力机关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的法律制度建设,是当前促进我国法制监督体制构成的主要目标。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公示制,听证制,承诺制,质询制,问责制,让尽可能多的人了解权力运作全过程,疏通人民群众向权力机关提出意见的渠道,维护公共权力,从外部有效抑制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增强党内监督实效。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核心问题是保证领导干部行使和运用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作为主体参与党内监督,形成一种良好监督氛围。党内各项事业都应在党内公开,都要经过党内讨论,民主评议。对党员中权力的持有者,执行者,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多层次多角度评议,确立其升、降、惩、罚.奖等。通过经常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形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相互监督。机制上,要强化纪检机关监督职能,扩大纪检权限,减少纪检过程中其他人为因素的干扰等。充分发挥党内纪检监督谨戒性作用。对严重违纪的国家工作人员,严肃处理,以铁的纪纪律和法律告诫当权者依法行使职责。 五、司法工作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确保司法独立和公正 依法治国需要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最重要的内容。法治意味着法律的普遍适用和至高无上,法律平等地约束社会一切成员的法治原则,必须经由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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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全会为何专题讨论“依法治国”?_学习心得体会_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XX年9月30日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并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第一次以党的文件的形式就依法治国问题作出全面规划,是执政党实行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新探索和新实践。这是继确立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目标之后,由执政党正式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具体行动路线,它突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尤其是欧洲“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社会主义”,它的基本目标是“社会主义”,具体的实现路径是“法治”。这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探索出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理论和新认识,是对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的新发展。它的价值核心是“社会主义”与“法治”。
中国为什么要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为什么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贯穿整个改革开放全过程的重大问题,必须予以科学回答。1984年6月30日邓小平会见日本客人时说:“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走资本主义道路,中国的混乱状态就不能结束,贫困落后的状态就不能改变。”在此基础上进而指出:“在中国现在落后的状态下,走什么道路才能发展生产力,才能改善人民生活?这就又回到是坚持社会主义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上来了。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1987年3月8日会见坦桑尼亚领导人时邓小平又指出:“最近我同美国人谈话时讲过,中国只有坚持搞社会主义才有出路,搞资本主义没有出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致力于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始终没有离开“共同富裕”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原则。
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抽象的理论与具体的实践的有机结合。从原则和大方向上来看,社会主义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共同富裕,这是一条非常清晰的前进道路。但是,依靠何种治国理政的手段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建国以后,我们曾经作了多种角度的尝试,有“一大二公”的公有制模式,也有“阶级斗争为纲”的革命模式。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和手段都存在着致命的缺陷,最大的制度障碍就是缺少固定和可持续的内在发展动力,不能给社会主义带来持久的生命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为确立“法治社会主义”道路指出了具体的实践方向。党的xx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1999年现行宪法第四次修正案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了宪法,诸此种种,都从党的政策和国家宪法法律角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法治社会主义”的内涵。
这条道路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以党代政”,也不同于北欧国家推行的“民主社会主义”,它坚持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原则,并且将“秩序优先”、“制度保障”、“法律指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特征。因此,从“法治社会主义”的意义上来看,即将举行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注入新的活力,使得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孜孜以求的社会主义事业焕发生机。这一“决定”的通过,必将全面推动社会主义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法治精神的润育下更加适应中国现阶段的具体实际,也会从理论上高举起“法治社会主义”大旗,引领人类社会制度文明的新发展。
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的题目是:增强法制意识,促进健康成长。
1999年,依法治国就写入了我国宪法,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等法律措施正在全社会开展。本学期我校依法治校工作也拉开了序幕,依法治校的理念正深入到我校的各个管理领域。刚才,赵校长已宣布了对吴某同学的严重处分。我作为学校法律干事,特提出如下三点法律意见:
一、一点说明: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
在人的一生中,从法律角度来看,有三个重要年龄界限,依次为14岁、16岁、18岁。
我国刑法责任年龄作了如下分段: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即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即只对法定的八种恶性犯罪负刑事责任。这法定的八种犯罪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 死亡、抢劫、放火、爆炸、投毒和贩卖毒品。
(三)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对任何犯罪均承担刑事责任。
十八岁,作为一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主要是政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与完全民事权力的获得。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法律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在座的同学,这三个年龄界限都将在中学阶段度过,每位同学必须明确自己的责任。
二、一点分析,即对吴某同学的偷盗行为的法律分析:
对于我校学生吴某的盗窃行为,我提出如下具体的法律意见:
(一)从犯罪主体分析,吴某在去年十月初,即刚入高一时就已满十六岁,已经是一个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对一切犯罪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二)从犯罪的主观意图分析,吴某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三)从犯罪的客体分析,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违反了其必须履行的他人财产不可侵犯的法定义务;(四)从犯罪的客观方面分析,客观上通过秘密手段使他人对自己的财物失去了控制,多次偷窃且数额较大(20xx元、5000元、30000元)。
根据以上分析,学生吴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触犯刑法。学校本着教育、保护和管理学生的原则,对其免于报案,但对其给予勒令退学的严重处分,是合情合法的。
三、对全校学生的一点建议:
各位同学,我们正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又身处在来自各方面诱惑较大的社会之中,所以对于同学们而言,有些时候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合法、违法还是犯法,往往只是一闪念之间。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啊!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我真心希望同学们: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建议大家,不断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促进自己健康茁壮地成长。
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_党建党委_网
党的xx届四中全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迈入了全面深化新阶段,必将极大地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改革热情,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前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攻坚克难。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欢迎大家阅读。
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一:
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法治中国”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和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理性路径选择。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我作为人大战线上的一名新兵,面对新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深感压力很大责任很重。人大工作法律性、政策性、知识性很强,特别是科教文卫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只有自觉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在真学、真懂上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努力学习人大业务知识结合起来,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通过近期对四中全会公报和人大业务工作的学习和了解,我有以下三点初浅体会,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一、加深了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集中体现了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和国家活动的根本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四中全会指出:“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这就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
第二、强化了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根本要求的认识。公报中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更好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实践。顺应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使人大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开展的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既要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回避、敢介入,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又要从法治层面调整和平衡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人民权益的忠实维护者。
第三,增强了对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紧迫性的认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人大工作者也提出了新的考验。我们每一位人大工作者只有重视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同时要具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克服困难,努力掌握依法履职所必备的各种知识,才能更好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特别要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和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同时更要学习好人大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使人大各项工作反映民情、集中民智、体现民意。要勇于改革创新,增强创造活力,推动人大工作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切实担当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二:
XX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党的xx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xx届四中全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迈入了全面深化新阶段,必将极大地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改革热情,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前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攻坚克难。
面对十分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了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第一年的良好开局,进一步坚定了全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凝聚起深化改革的广泛共识,增强了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必胜信念。
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手段。公正司法是核心。全民守法是目的。只有人民自觉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在人权面前,法律必不可缺。
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这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都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
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在学习了会议公报后认为,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我国下一步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前进方向,最大范围凝聚了改革力量,最大程度增强了改革信心,意义重大、令人振奋。公报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好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办公室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把改革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本职工作当中,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增强参谋服务工作能力,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州的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依法治国国旗下讲话_国旗下讲话稿_网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作为治国方略已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文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依法治国的国旗下讲话,仅供参考。
依法治国国旗下讲话篇一:
同学们,在我们的心中,应当始终有两盏高悬的明灯伴随我们的一生: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无独有偶,上次国旗下的讲话我和大家探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么它可以算到信仰这个范畴;而今天,我要和大家讲的主题是“依法治国”“学法,懂法,守法,做文明中学生”,很明显,这属于法律这个范围,所以,如果说信仰给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保障我们顺利前进的航标。那么,我将从以下三方面简单讲讲:
第一、历史层面。
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无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文明历史演义的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明礼诚信,奉公守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斩亲侄,他的心中装的是律法。刚直不阿的孔明挥泪斩马谡(sù),他的心中装的是军法„„
世界第一部成文法《乌尔纳姆法典》,诞生于公元前21世纪末。岁月更替,几千年过后的今天,法,现在已渗透到了当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并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法无处不在,它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社会的均衡天平,更是一个国家的治理准则。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远离丛林法则、自然法则,进入文明社会、法制社会。
很多人喜欢看TVB的警匪片或司法剧。印象最深的,一定会有那句话“你可以不说话,但你所说的第一句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很帅靓仔,有没有。社会需要崇尚法律的权威,因为 “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
xx年,透明国际公布了一个世界贿赂地图,或者说世界贪污地图,颜色越深,腐败越严重。被调查的国家中,贿赂率最低的国家是,丹麦、芬兰、澳大利亚,同学们,可以看出一种向往么?贿赂率最高的是利比里亚、也门、肯尼亚,贿赂率至少70%。
我们纵观历史,可以知道,任何一个法制混乱的地方,最后一定是国家失序,政府失能的地方。
第二、国家层面。
如果说毛泽东,让我们站起来了;邓小平,让我们富起来了;那么新一届的中央领导,很明显在至力于,让我们强起来„„如果让改革开放的成果与人民群众共享,让社会公平正义?如何实现人治到法治的过程?如何让法制度观念深入民心?在现行利益制度下,我们必须看到依法治国,是改革的一块硬骨头。从国家层面,如果把这块骨头拿下,直接关系到我们炎黄子孙的未来。
以来,中国共产党通过强化中央巡视、开通网上举报、践行八项规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举措,依法依纪严惩党政公职人员的腐败腐化行为,赢得了广泛的民众支持和普遍的国际赞誉。但由于置身法外现象在我国是十分普遍的事情,一些人不仅光明正大的享受法律以外的各种特权,而且还不把法律当回事,贪官们也正是看到了国家在依法治国上执行力不足弊端,钻法律空子,比如猎狐行动,海外追贪呀,大快人心.让罪犯无处可逃,从根本上杜绝那种犯罪的心,才能达到政治清廉吧。因此依法治国迫在眉捷。
党的xx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全会的主题提出来了。我们的甚至亲上火线参与起草四中全会的决定,在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各项要点中,我简单取了以下几个,是值得我们中学生注意的:
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个共同推进,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针。法律法网军方支持。
第二、把第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设立“国家宪法日”,意识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意味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说以后所有公务员就职前,要摸着宪法宣誓与承诺,我想这一定比摸着圣经宣誓更靠谱。
第三,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最后、现实层面。
一天,119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某小区发生火灾,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却并未发现任何火灾迹象。而此时,该市北面一个化工厂却真的发生了火灾,由于消防官兵未能及时赶到,扑救不够及时,造成了重大损失。事后经过调查,第一个报警电话原来是一名小学生处于好奇制造的恶作剧。同学们这位小学生他触犯法律了吗?一个小小的恶作剧竟然对社会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危害!恶作剧的背后,透露出法律意识的淡薄。
两千多年前,孔子周游列国,传播中华文明!现在,南京某中学生在埃及神庙的浮雕上刻上“到此一游”;一群中国人在法国卢浮宫外的水池中泡脚;著名的纽约华尔街的铜牛雕像,一群中国游客,骑牛留影;你是否感动羞愧?某些青年的网络留言,那是“一方有难,八方点赞。”学校门前,中国式过马路,那是“凑齐一拨,走一拨” 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你是否觉得不文明呢?
因此,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中学生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精神信念,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鉴定捍卫者。
1、要学法懂法。例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
2、要知法守法。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讲废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你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诬告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3、要宣传法律。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守法,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用灵活手段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依法行使公民的监督权。 “依法治国”“学法,懂法,守法,做文明中学生”
同学们“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文明校园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今天的讲话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依法治国国旗下讲话篇二: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的题目是:增强法制意识,促进健康成长。
1999年,依法治国就写入了我国宪法,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等法律措施正在全社会开展。本学期我校依法治校工作也拉开了序幕,依法治校的理念正深入到我校的各个管理领域。刚才,赵校长已宣布了对吴某同学的严重处分。我作为学校法律干事,特提出如下三点法律意见:
一、一点说明: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
在人的一生中,从法律角度来看,有三个重要年龄界限,依次为14岁、16岁、18岁。
我国刑法责任年龄作了如下分段: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即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即只对法定的八种恶性犯罪负刑事责任。这法定的八种犯罪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 死亡、抢劫、放火、爆炸、投毒和贩卖毒品。
(三)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对任何犯罪均承担刑事责任。
十八岁,作为一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主要是政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与完全民事权力的获得。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法律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在座的同学,这三个年龄界限都将在中学阶段度过,每位同学必须明确自己的责任。
二、一点分析,即对吴某同学的偷盗行为的法律分析:
对于我校学生吴某的盗窃行为,我提出如下具体的法律意见:
(一)从犯罪主体分析,吴某在去年十月初,即刚入高一时就已满十六岁,已经是一个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对一切犯罪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二)从犯罪的主观意图分析,吴某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三)从犯罪的客体分析,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违反了其必须履行的他人财产不可侵犯的法定义务;(四)从犯罪的客观方面分析,客观上通过秘密手段使他人对自己的财物失去了控制,多次偷窃且数额较大(20xx元、5000元、30000元)。
根据以上分析,学生吴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触犯刑法。学校本着教育、保护和管理学生的原则,对其免于报案,但对其给予勒令退学的严重处分,是合情合法的。
三、对全校学生的一点建议:
各位同学,我们正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又身处在来自各方面诱惑较大的社会之中,所以对于同学们而言,有些时候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合法、违法还是犯法,往往只是一闪念之间。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啊!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我真心希望同学们: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建议大家,不断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促进自己健康茁壮地成长。
依法治国国旗下讲话篇三: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本月是我区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月,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月党员转正思想汇报:先修身而后治国_3月思想汇报_网
向三从老师是目前我最喜爱的预备党员培训班课程的授课老师,今天晚上,向三从老师为我们讲授了“党性修养”这一课,没有ppt,不用讲稿,向老师站在三尺讲台上,结合自身经历和国内国外的时事,指点江山,妙语连珠,赢得了同学们一次又一次的掌声。而我,通过这一次的党课学习,对党、对自己、对党性修养、对党员这个身份又有了新的认识。
何为党性?向老师讲,从广义上来讲,党性就是一个政党的属性,从一个政党的阶级基础能看出这个政党与其他政党的区别、差异。。刘少奇前辈曾指出:"共产党员的党性,就是无产者阶级性最高而集中的表现,就是无产者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利益最高而集中的表现。"(《人的阶级性[1]》,刘少奇,1946.6)。从狭义上来讲,通俗的说就是“别人做的我们做,别人不做的我们不做,有的时候别人能做的我们不能做,别人不做的我们要做”。随着时代的变化,对党性的要求也不一样,现在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党性的要求不再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战斗精神,而是要做到立法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何为修养?修养是指培养高尚的品质和正确的待人处世的态度,在科学文化知识、艺术、思想等方面所达到的一定水平。古人曾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便要求了我们要注重自身道德、学识、处事各方面修养的培养,“修身”是“平天下”的第一步,是我们共产党员实现社会主义的第一步,是人类历史翻开新篇章的第一步。
那么何为党性修养?党性修养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修养、组织纪律修养、思想作风修养、文化知识修养、领导艺术修养和治理能力修养等等。党性修养就是中国共产党员在实践中通过长期的学习和锻炼,使自己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道德品质、知识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平。向老师告诉我们一定要注重自己的党性修养的培养,不千锤百炼除尽钢铁中的杂质,就没有办法成为一把锋利的宝剑,就会走上歪路,腐败从不纯净中滋生,落后就是从不坚定中出现。要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需要经过长期的磨练,要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过程中,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群众实践中,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一生自觉地经受考验.应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把唯物主义观点系统地运用到党的各项活动中去,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自觉地加强党性的锻炼和修养,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深刻认识正确把握“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忠诚实践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解决好理想信念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坚定性,牢固树立实践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来武装自己。
最后向老师送给我们几句话,“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两句话刻录了一个党员的胸怀和品格,这两句话是一个党员的宣言和气节。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要注重学习革命理论,培养对党的感情,投身社会实践,加强经验总结。我们要多思考,多做事,做好事,要加强科学知识武装,要为将要落在我们肩上的担子锻炼出结实的肩膀。加强党性修养,从你我做起。
汇报人:第一范文
xx年3月30日
水共治国旗下讲话稿内容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大家早上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梦,编织美丽家园》
中国黄金海岸线的中端,有一个美丽的水乡,那就是我的家乡温州。自古以来,温州便是以其瑰丽的山水风光吸引着无数文人墨客驻足,雁荡奇诡,楠溪静谧。朝游群山之间,夜宿溪水之畔。温州因水而名,因水而美,因水而兴。身为温州人,我们是幸运的,同时又是幸福的。近年来,温州市政府大力推进家乡建设,打造美丽浙南水乡的蓝图,已经在我们身边全面铺开。我们少美校全体师生当然也是首当其冲,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了寻找身边最美环保人、最美治水人,我们走入社区,“看,人影绰绰,锄头挥动,栽出一方美世界;听,铲车隆隆,扫把吱吱,铲去违章简易房,扫出一片新天地。通过有效整治,社区面貌焕然一新,马路、走廊.......犹如簇簇鲜花绽放在春天里。南塘河畔两岸杨柳婆娑,桥桥卧波,居民生活环境档次得以大幅度提升。
20xx年末,温州市政府郑重作出“五水共治”重大决策: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现在只要我们走进小溪河边,就可以看到了感人的一幕:陈一新爷爷成了河道河长,一身干活的装束,头戴一顶草帽,身着长袖旧体恤和劳动裤,带领大家清垃圾捡脏物。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大家的努力下,曾经被严重污染、面临枯竭的小溪,又渐渐重现了往日的生机。我们又听到了潺潺流水声,在已经整治的地段又看到了清澈见底的水流。
美丽和谐的自然环境,必然为我们带来身心的愉悦和无线的乐趣。“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让我们感受清幽:“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让我们聆听喧闹:“春水碧如天,画船听雨眠”,让我们亲近悠闲:“棠梨叶落胭脂色,荞麦花开白雪香”,让我们体味斑斓。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用我们的爱心去关注周围的变化,用我们的热情去传播保护环境,让梦编织美好家园。我们将用自己的“小手”拉起爸爸妈妈的大手,倡导更多的人形成良好的环保文明习惯,共同建设我们温州美丽的家园。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