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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两部法规体会

全文共 2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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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团风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系统的一名基层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20xx年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900字3篇20xx年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900字3篇。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20xx年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900字3篇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党员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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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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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党内法规”的热潮,宣讲学习、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在各级党组织如火如荼。昨日,白色市甚至组织共124名领导干部参加“法规”考试。

《准则》和《条例》是扣紧廉洁自律时代主题,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提出更高标准的廉洁自律规范,为增强党内修养提供了强劲动力,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供了牢固基础。两个党内法规强化了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体现了“全面”和“从严”要求,为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保障。

贯彻好两个党内法规,应将法规内容内化于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两个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全面透彻学、联系实际学,领会实质、把握要义,把两个党内法规提出的各项规定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崇规意识、守矩意识和执规意识,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落实好两个党内法规,更应将法规规则外化于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把纪律规矩摆在前面,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带头用两个党内法规约束自己言行,带头同一切法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引导党员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体党员要敬畏法规,坚持把法规规定践在行到上。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要以两个党内法规新要求指导学习、生活、工作,正真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理有一准,则民不觊觎;法启二门,则吏多威福”。在健全的党内法规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领会,贯彻法规规定做到真“知”。另一方面,要用法规规定规范言行、警示自我,落实法规规定做到“行”。只有将两个党内法规规定内化于心、力践于行,做到知行合一,才能实现“民无觊觎,吏不威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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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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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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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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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xx市委办公室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规律处罚条例》集中进修宣传活动通知和市纪委相干文件请求,濮上生态园区治理局高度看重,敏捷行动,负责组织开展进修宣传活动,在全局上级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普法氛围,取得了必定实效。现报告请示如下。

一、严密筹划,兼顾安排进修宣传工作

治理局及时召开会议,对周全做好进修宣传两项律例工作进行安排安排。会议请求,要经由过程多种办法、多种门路,敏捷在全局统掀起进修宣传两项律例的高潮,积极营造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的优胜情况。同时,会议明白此次进修宣传活动由局党办专门负责组织落实,各支部负责具体承办,经由过程义务划分,加强了工作引导,担保了工作力度。本文由118文秘网免费提供。

二、多措并举,周全深刻进修两项律例。

治理局重要开展了“四个一”活动:

一是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理论进修。及时将两项律例的进修工作纳入20xx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进修筹划,经由过程“以会促学”的办法,于11月11日上午召开局党委班子引导班子进修会,治理局局引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进修。

二是举办一次进修培训会议。11月13日下昼,由局党办牵头,应用“周五进修日”组织全部党员干部集中进修两项律例。在进修会议会议上,治理局分担引导带头宣讲,全文进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规律处罚条例》;局长则结合全局工作实际,谈看法、提纲求、明规律,督促全部干部职工负责进修、自发遵守两项律例。

三是制造一批宣传标语。在局机关办公大年夜楼应用局电子显示频,按期更新、滚动播放一批有关两项律例方面的宣传标语,以及党风廉政培养方面的警句格言。四是发放一本进修笔记。抓紧小我自学,结合年夜五中全会精力和两项律例进行进修,为治理局全部党员干部发下进修笔记本,人手一本,专门用于摘抄进修笔记和撰写进修心得。加强进修监督检查,由局党办按期开展督查工作,同时将进修情况列为干部职工年度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干部职工加紧日常自学,做到常学常新,真正将两项律例作为一条“红线”,切记于心,挺在前面。

三、改进机制,进修后果成效明显

《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出台,注解党中间在新形势下狠抓党风廉政培养和反腐烂斗争的果断决心,也注解风格培养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的新常态。经由过程本次《准则》和《条例》进修活动,治理局将负责总结经验做法,借鉴好做法,改进不足之处,进一步立异党风廉政培养工作机制,以加倍严肃规范、科学体系、持续长效的规律工作办法,摸索相符园区实际的规律工作模式,营造务实清廉、奉公守纪、干事奉献的政治生态氛围,尽力培养一支有担当、有义务、有规律的干部职工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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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汇报民政局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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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汇报(民政局)

关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汇报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100多部,其内容大都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优抚安置、军休、评残追烈、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救灾救济、社团管理、地名区划、殡葬管理、财务管理等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

把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与各项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民政法律和政策规章,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坚持依法行政,注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了三个群体(弱势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婚姻法》贯彻执行情况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推动全州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州有关要求,我们督促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将一部分乡镇婚姻登记收回到县市局实行集中登记。新《婚姻法》和《登记条例》颁布后,州民政局专门组织八县市婚姻登记人员先后到省、州集中培训,各县市也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培训,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基层乡镇办新《婚姻法》的宣传,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人民群众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累计发放《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10万多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几年来,在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中,没有出现一例违法登记的现象。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大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力度,规范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和管理,依法设置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了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和印章,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婚姻登记政务公开,坚持依法登记,文明服务。去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硬件建设。目前,全州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全部实现了网上登记、电脑出证,做到了程序规范、办事高效,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收养法》贯彻执行情况

收养登记是国家的一项民事登记,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收养登记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了“一切为了孩子”的收养登记工作宗旨,明确收养登记机关的性质职责、管辖权限、办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了收养登记管理制度,以来,全州共办理弃婴收养159例,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

我州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45.7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26.8万人,70至79岁的15.3万人,80岁以上的3.6万人。老年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11.95%,高于全国老年人口比例(10.96%)近1个百分点,提前进入了老龄化社会。5月,省政府对1999年第181号令进行了修订,重新颁布了《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省政府301号令),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州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通知》,州、县市调整充实了老龄委成员。作为州老龄委工作机构,我们积极协调和推动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老龄工作的政策、法规,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年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老年人保障法》,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的实现。为了加大对301号令的宣传,我们翻印10000册发放到县、乡、村,广泛宣传老年人优待政策;在今年政风行风评议期间,我们又翻印了10000册分发到州直相关单位、州、县市党政领导以及行评督查员、服务对象等。今年,我们组织各县市对省政府301号令所涉及的17项老年人优待项目进行了逐项检查督办和落实。

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执行情况

去年,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州顺利完成了第七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2540个村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村委会成员8711人,其中主任2519人,副主任963人,委员5229人。在选举工作中我们成功推行了改“登记选民”为“选民登记”,改“候选人在选举大会中演讲”为“竞选人在选举大会前演讲”,改“两委分选”为“两委统选”,改“外部监督”为“内部监督”等六项创新,同时在选举中积极指导各村推广和借鉴市“1+4+”村务公开模式,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不断深化。今年,全州各级对新任村干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培训。全面实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目前,全州2540个村均按要求扎实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本消除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全州村委会以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体系已基本形成。同时,积极推进居委会换届。截止目前,全州已有94个城镇居委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完成率90.38%,其余将在年内完成。5—6月,州人大副主任冯国亮率领调研组,深入宣恩、利川等县市对城镇社区居委会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办公和服务设施、居民自治等情况进行

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我们为州委、州政府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工作的意见》,已经州领导批示,目前正在办文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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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法规督察科长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城管,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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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法规督察科长述职报告

我是XX年10月组织安排到法规科任科长,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一是加强党性锻炼。积极参加市局党组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讲话精神,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近7万字;二是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军事、业务培训。先后参加局系统封闭式军事训练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三是注重个人思想道德修养,脚踏实地干事,认认真真做人,没有违反党纪国法。

二、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开展法规调研。担任科长后第一年在全系统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总结相对集中处罚权成绩,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受到领导重视为后来执法检查工作开了好头。

2、开展法规教育,抓好执法基础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一是编印了城管知识100问题和典型案件分析,印发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二是撰写行政执法证据收集运用教材,先后在各城区及县市区执法局讲解20余次,受到好评;三是为提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积极性,XX年在全系统开展城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发现和培养了一批执法骨干;四是在全系统开展争创“模范执法中队和执法能手、优秀案例”活动,涌现了一批优秀办案能手,一些办案能手走上基层领导岗位;五是结合城管执法工作需要编印《城管法律法规汇编》和《执法简明手册》;六是对全系统执法文书进行统一规范,这些执法文书先后在县(市)城管执法局得到推广使用;七是加强法规监督工作,对285名执法人员进行审核并核发行政执法证。

三、参与制定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局有关重要文件

一是参与起草了《**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查处暂行办法》现已颁布实施;二是为政府修改对外有约束效力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大都被政府法制部门采纳;三是受领导指示审查局对外合同和具有约束效力规范性文件,较好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四是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民事诉讼和 合同诉讼10余起收到较好效果。

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按照《**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的规定,起草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将《细化标准》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责分为9大类70项209违法行为,与原《城管执法简明手册》确定157项360种违法行为相比,分别减少44.5%和58%;将原有360个处罚标准归纳合并为184个具体细化标准,精简比率为51%。规范自由裁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做法,受到市领导、市法制办和优化办领导肯定。

五、案件审理工作制度逐步规范,质量较高

为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一是制定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案件审理规则和案审会等制度,使案件审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二是经审查900起违法案件,涉及处罚数额数千万元,没有一起因行政处罚不当被撤销,没有一起因行政诉讼变更或被撤销;三是受理的两起行政复议案件,经审核撤销一起。以此为教训指导帮助相关单位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受到好评。

几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领导和同志们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如:不能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办案,帮助基层中队解决办案过程中难点、疑点问题等。针对存在问题,结合法规工作实际,借评议东风,认真整改,做一名合格的法规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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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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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滁州市司法局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沈寒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系统解读,局机关、皖东公证处、法援中心全体党员共40余人参加学习。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为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该局把《准则》和《条例》主要内容制作成宣传展板,在局机关进行展示。组织购买了40余本《准则》、《条例》修订本,发放到每位党员干部手中。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通过专题学习和个人自学,能够铭记党纪党规规定,自觉践行党纪党规要求,真正认识到党纪严于国法,把遵守党纪党规作为党员的行为底线,真正把学习做到外化于行,内化于心。

下一步,该局将针对《准则》和《条例》学习内容,由局政治处和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进行考试,确保学习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孙椿举)

全椒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对宪法法律的真诚信仰,全面推动法治滁州建设,我市将举办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全面推进法治滁州建设,促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全椒县四措并举推动基层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xx普法以来,全椒县普法工作硕果连连,20xx年被表彰为“全国xx普法中期先进县”,20xx年被省授予“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县”。襄河镇秦岗社区被司法部和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法律服务“便民单”。定点向居民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宣传单”,注明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事务所等联系电话和服务范围,目前已发放2万张,接受咨询260多次。

培训法律“明白人”。成立农民法制学校,制定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技术培训,提高基层群众的学法意识。已开展培训35期,培训3500人次。

普法讲座“订菜单”。针对不同群体发放征求意见单,收集需求的法律有关信息,提供“菜单式”普法讲座。目前已无偿提供“菜单式”普法讲座10场,参加人员3000多人,群众满意度达100%。

校园法治“微展演”。组织学校参加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开展的新媒体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并征集、巡回展播宪法微电影、微故事、微广告等内容,已开展校园法治巡展20次,受教育学生达778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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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_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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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我们法院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仅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还要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不越雷池一步。

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必须要做到“知”与“行”结合,言行一致。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觉性是很重要的。《廉政准则》约束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能否得到好的实施和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觉自律上下功夫。因此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对于提高主动性和自觉性就显得不可或缺。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能够正确对待小事,能防微杜渐。谨小慎微应该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总之,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自省,在政治上把握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保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要在思想上把握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在生活小节上把握自己,绝不因善小而不为,亦不因恶小而为之;要在工作上把握自己,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不断提升精神境界;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要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慎独慎行,择善而交,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树立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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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党内两部法规学习心得体会_学习党内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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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我通过院内组织的学习和自学,深刻认识到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提供了强大的纪律保障。我们要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认真领会《准则》和《条例》的深刻内涵,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和落实好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实实在在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坎上,使党的纪律成为每名党员干部心中的红灯,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工作中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要掌握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时时刻刻都以法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能。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再次,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自我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的发生。要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最后,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工作中必须保持公正执法、廉洁自律的形象,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循“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拒腐防变壁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当中,坚决做到知行合一、自觉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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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两部法规的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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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新华社授权公布了两部党内法规,一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一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我当即对这两部法规的内容进行了阅读,心中感慨无限。

这两部法规的出现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它告诉世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拥有了正式的、党内的“立法法”。其实在此之前,在1990年我国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而这次的《制定条例》则是对《暂行条例》的一个补充和修订。

而与此同时,为了党内法规备案工作的有序有章可行,还同步制定了《备案规定》。

在得知这两步法规的颁布后,我还对网络舆论进行了一个观察,发现许多群众欢欣鼓舞,认为这是党的一大进步,是促进我党廉洁作风的盛行,是提高党内科学化水平建设的重大举措,更是提高我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水平的一个有力武器。

这两部党规的公布,就像一个牢笼,它让过去喜欢钻空子的某些权力欲望被禁锢在这个权力的牢笼里面,让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的行为进一步得到有序化的规定,避免乃至消除那些会影响我党形象的不良思想和工作作风,这对加强我党的建设、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规范进行和党内生活的有制度可依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备案规定》是根据《制定条例》而产生的,它的出现能够确保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党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以及政策的一致性,而且还对法律、宪法的一致性,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都是一个有法可依的保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就说明,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要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如我们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党章。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做好对过去党内法规的一个备案、清理和实施评估等工作,将不符合现有宪法的一些制度予以清除,根据实际情况来增减制度,让我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事都能实现一个约束化、制度化,让人民群众看到我党执行能力的一个强健化,确保我党永葆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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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两部法规的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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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

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党员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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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两部法规的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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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在法律之前划清纪律底线,让纪律要求更加具体化。

从严治党,标清界线.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修订后的《准则》全文仅281字,但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更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廉与腐、奢与俭、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条例》是管党治党和匡正党员行为的尺子。更将旧版《条例》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将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突出了纪律的重要性。

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会明确标示出来。就新的《准则》和《条例》来说,新《准则》重在立德,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条例》重在立规,明确了六项纪律,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纪在法前,执纪更严。众所周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治党、治国的能力渐显疲态,旧的《准则》和《条例》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行源于心,力源于志.曾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对于新《准则》和新《条例》,如果仅仅只是浮于表面的学习或者干脆将其束之高阁,不能将其精髓和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那么一切都是空谈。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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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两部法规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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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我通过不断学习和身边党员同志的言传身教,特别是学习了xx大精神,使我更深一层次了解了党的性质、目标、方针政策,更加认清了党在新时期的历史任务和奋斗目标。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新党员,应该时刻关心国家政策,时刻紧跟党政方针,朝着党指引方向前进。回想以前,我曾肤浅的理解,只要工作中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多为群众办实事,就能成为一名合格党员,但是通过学习xx大精神,我才真正体会到,以前的想法与合格党员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它将鞭策我不断改进思想认识。通过集中学习,使我对党的根本宗旨、党在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我有幸能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是我人生价值和追求的无悔选择。身边党员同志的言传身教,使我真正认识到,只有把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联系起来,才能使自己的人生显得充实而有意义。我将竭尽所能,把自己的特长应用到社区服务中,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决不辜负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期望和嘱托。

为此,在思想、工作中我想以下几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

在思想上,我将继续加强思想政治修养锻炼,认真学习新党章和xx大精神,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关心政治,注重修身,更新知识,与时俱进,有计划的阅读有关党建、党史及党员先进事迹的书籍和报刊,使自己进一步加深对党在新时期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在工作中,我将以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坚定信念,时刻提醒自己,鼓励自己,始终保持信心和干劲,充分利用时间,刻苦钻研,虚心求教,认真总结,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敬业爱岗,以满怀热情,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在实践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忠诚于党的事业,为国家、为人民努力工作。

没有追求与理想,人便会碌碌无为;没有信念,就缺少了人生航线上航标,人便会迷失方向甚至迷失自我,难以到达理想的彼岸,更不会完全发出自我的光和热,激发出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我清醒的认识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在工作中要克已奉公,多作贡献,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衡量自己,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予的各项任务,积极投身到社区服务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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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党员两部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军人,党工团,全文共 2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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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部队建设一项固根本、管长远的工作,关系到部队全面建设和战斗力生成提高。指出,军队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军队中战斗力的基础。打牢部队党组织基础,既是我军的光荣传统和一贯做法,也是军队建设的头等大事和重要法宝。在新的起点上加强武警消防部队党的建设,要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基础和主体,着力在解决好党员队伍的党性意识、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和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上下功夫。

一、要在强化党员队伍的党员意识上下功夫

党员意识不言而喻,是讲党员的思想觉悟和自觉行动。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环境对官兵的不断冲击,艰巨任务对官兵的持续压力和枯燥生活对官兵的长期影响,使我们党员队伍经受着不同程度的挑战和考验。久而久之,或多或少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个别党员自律意识弱、自身形象差,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有的忘记了入党的初衷,淡化了宣誓时神圣而豪迈的誓言;党员工作标准一般化、自身形象群众化、先锋模范作用平庸化,平时看不出来、工作干不出来、关键时刻站不出来。要解决这些现实问题,就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切实增强党性观念。 首先,要在着力进行理论灌输和教育引导上使长劲。理论是智慧的结晶,行为的先导。理论灌输于党员,武装党员于头脑,作用于党员思想,再加之正确的教育引导、解疑释惑、解难帮困,就能使人保持清醒、明辨是非、忠诚于党。

现在,70后已成为党员干部的主体,80后成为党员队伍的主体,大学生干部成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的主体。他们是年轻的一代,大多对党史观念、党的建设和优良传统了解不多,尤其对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原则掌握还不深不细,且普遍缺乏党内任职锻炼,个别人存在思想现实、行为功利、价值观追求多元等现象。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坚持做到“三要”。一要摆正位置把方向。通过党的光辉战斗历程和优良思想作风教育灌输,始终使党员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义无反顾。二要提上日程抓根本。党委政治机关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以周密的计划、科学的安排、完善的制度,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常识的学习、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三要经常引导促落实。加强动态掌握和帮扶,注重经常抓、经常教、经常帮,形成良好的制度,加以认真落实。

其次,要在保持党员先进性和提高能力素质上使全力。党员的高素质能力和先进性作用发挥,既是强化部队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强化党员意识的必然要求。如果每名党员都能自觉践行先进性要求,注重在履职尽责中增长才干、提高能力、发挥作用,那么我们高原总队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就能得到充分发挥,就能转化为推动总队现代化建设步伐的特殊动力和有力支撑。

第三,要在创先争优这个抓手的灵活运用上求突破。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强化党员意识、激发调动党员队伍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今年,我们按照总政、部局党委和总队党委的部署安排,以“重科学发展、强一线堡垒、树良好作风”

为主题,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纲要》、与基层建设“双争”活动结合起来抓,有效防止了两项活动“两张皮”和越位撞车现象。营造按照“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落实制度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成绩好、官兵反映好)创先,瞄着“五个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践行宗旨、带头爱岗敬业、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风气)争优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在推动部队科学发展和创先争优中再立新功,勇当先锋。

二、要在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上下功夫

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是增强党员党性观念、提高基层党组织“三个能力”的重要保证。这两年来,总队灭火抢险救援任务重,重大临时勤务压力大,不仅要研究和加强部队动中建、变中管、散中抓的问题,而且最关键的是要解决基层组织生活制度落实遇到的“人员难集中、时间难保证、场所难统一、效果难落实”等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具体落实上科学组织、灵活安排,做到“依据程序不随意、把握内容不含糊、执行标准不降低、监察督导不放任”。

一是在总体上要坚持围绕中心任务抓。就是把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年度工作部署,进入大项工作任务并运用于临时性执勤之中,与中心任务、经常性基础性工作通盘考虑、统一筹划,形成“一渠水”、“一条路”,防止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二是要讲究方式方法张弛有度。坚持灵活多样、有的放矢。把落实会议制度同单位建设形势分析、月季讲评、周交班会等制度结合起来,把一些应知应会,官兵要学、党员必学的政治常识教育同党课制度结合起来,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同半年和年度总结一致起来等等。总之,不能搞“单打一”、搞“一刀切”。三是在落实过程中要坚持务求实效。要把落实好组织生活与部队工作抓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落实的过程当作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加强党的建设的过程,认真对待、讲究实效。创先争优活动心得体会三、要在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上下功夫

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的能力素质决定了部队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只有抓住了党支部书记队伍,才能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关键。

一要认真搞好学习培训。当前,基层党支部书记“成份新、改行多、流动快”,有的任职时间较短,缺乏党的知识和开展党务工作的经验。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最基本的就是抓好学习培训,并保证培训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结合部队新的形势任务,以学习贯彻新的共同条令、《建设现代化武警纲要》和《政工条例》为契机,抓好党支部书记的学习培训。尤其要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提高书记队伍把方向、抓建设的能力素质。二要充分发挥正副书记队伍的团结协作能力。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事务、敏感问题、大项工作共同分析探讨,集体研究决定。树牢正、副书记在一起是工作的需要,是搭档、是战友。同坐一条船、共渡一条河,不搞你上我下、争你高我低、拉团团伙伙。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互相理解和支持、互相关心和勉励,形成工作一次、朋友终身,搭一届班子、负几代责任的良好氛围。三要加强支部书记与支部成员之间的协调沟通。杜绝和防止搞家长制作风。充分尊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支部大家庭在部队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副书记要作为战斗堡垒中的“主心骨”、“领头羊”,在加强与各委员沟通的同时,还

要多想办法,促进各委员之间的沟通,在工作中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切实增强党支部的“三个能力”,以党支部建设的高水平,提升部队建设的高层次和完成职责使命的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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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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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调研报告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我县实际,我带领政策法规股人员,对全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我就我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谈点看法。

一、当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对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思想认识不足。

当前,许多地方领导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思想认识不足,认为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是一项软任务,搞得好坏无关紧要,少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认为宣教工作投入大,见效慢,抓与不抓差距不大,还有的热衷于轰轰烈烈造声势,总是应付一下就算完事,认为只要进行过宣传,发放过资料,讲过课就完成了任务,没有真正去考虑这项工作到底使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了多少,干部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宣传等实际问题,导致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流于形式。

(二)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形式单一。

几年来,我们在教育培训上大多采用“灌输式”教学,致使学习的同志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不能有效激发学习的积极性,削弱了教育培训工作的吸引力,影响效果。教学者之间缺少必要的交流、讨论,不能达到良好效果的目的,不利于各级领导干部更好的掌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基本内容。

(三)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缺乏专业队伍。

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缺乏专门的宣教机构,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主要采取国土资源部门干部职工自行组织的讲授人员,参与宣讲的干部宣讲经验不够丰富,整体的宣传素质也不高,往往是照本宣科。有些宣讲干部对知识掌握得还不够准确,甚至存在理解偏差,往往对干部群众提出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

二、抓好宣传教育培训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有效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党中央明确指出的。中央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目的就是通过开展宣教活动,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乡(镇)村基层干部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不断增强。乡(镇)领导干部和国土工作人员要在学法、守法上作表率、当模范,做到依法行政。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要增强其使命感,避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流于形式。要不断深入到基层,了解具体实际情况,注重教育的实效。要把国土资源普法重点放在增强基层群众的权利义务观念上,即从维护基层群众权益的角度,促使他们增强国土法律意识。

(二)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

在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一是要在宣传教育培训的对象,内容上有重点,在手段、方式上要有创新。宣传培训的内容要突出实用性,针对性和通俗性、要从基层干部群众的需要出发,增强基层乡镇,村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激发他们参与国土资源管理的积极性。二是要采取生动活泼、简而易懂的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积极采用案例式,互动式等培训方式,重点宣传与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能动性,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确保教育培训收到预期效果。

(三)提高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的宣教队伍综合素质。

宣传教育是国土资源工作的“形象工程”,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不仅是全国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国土资源宏观调控的有效途径,更是国土资源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直接体现。因此,要加大宣教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熟悉国土资源法律,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宣教人员,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长期化、制度化、有效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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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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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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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统计法规工作总结[页2]_单位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统计,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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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统计法规工作总结

现了不少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工作不够规范,违法行为轻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整个执法检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达到了净化统计环境,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维护了统计信誉,做到了程序合法,依据合法,处理得当,进一步增强了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行政的观念。

四、搞好统计咨询服务,提供统计数据信息

一是搞好统计监测,加快开发统计信息资源。密切关注月度、季度和年度经济运行态势,监测经济发展走势及变化趋势;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研究,及时提供统计监测预警报告。继续抓好以《##统计年鉴》和《##统计月报》为代表的各类统计专册资料编辑工作,同时,在今年建国60华诞之际,收集整理了建国60周年以来重要历史年份的统计数据,并载入了《##统计年鉴》中,以“快、短、精”的形式,向区领导和部门提供统计信息依据,充分发挥统计信息资源的作用。

二是搞好统计宣传,提供统计数据信息。今年来,我局继续为人大、政协两会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服务,并向区人大汇报了##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计划的预测及编制建议;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向全区发布年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统计信息。

三是开展专项调查,对农业产量及家庭农副产品消费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等专项调查。

总结今年的统计法规工作,我们认为,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紧紧围绕维护统计数字真实性这一核心,从机关抓起,认真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推算、汇总、审核、质量评估及资料归档管理工作,避免因人而为的随意性,同时要抓好统计执法这一突出环节,把执法检查贯穿于日常统计工作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切实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虽然今年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离市局法规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努力开创统计法制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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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科年度工作总结_医院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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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年度工作总结

XX年初以来,政策法规处以党的xx大会议精神和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全系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处室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服从大局、服务全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稳步推进了全年工作。

一、认真开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XX年,我处结合《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实际情况,加强主动宣传和正面引导,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使广大社会群众、行政相对人和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制定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依法管药意识,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条例》宣传工作,由省局统一领导,各市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广场咨询宣传、培训班、讲座、竞赛等活动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年初,我们组织编印了《条例》单行本,并发各市、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扎实做好宣传准备工作。3月24日至25日,在南京江宁举办了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条例》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深刻理解了《条例》精神和具体内容。在培训班上,省局局长助理俞善浚要求法制工作人员在自身加强学习的同时,回去后更要广泛地开展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4月29日,省局举行了贯彻实施《条例》的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内各大媒体以及中央驻苏媒体参加。省局局长助理俞善浚主持了会议,省局新闻发言人朱勤虎副局长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就《条例》立法的重要意义、特色亮点、重点规范的内容、着重解决的问题等作了介绍,并答记者问。4月下旬,在新华日报上刊登开展了面向全社会的《条例》知识竞赛题目,通过竞赛的形式在全社会范围更加广泛地宣传和普及这部新的地方性法规。目前,竞赛已圆满结束。该知识竞赛吸引了全国各地近五千人参加,经过阅卷组统一阅卷,南京市公证处公证抽奖产生了全部一、二、三等奖及纪念奖共224名,并通过省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高效地宣传了《条例》,为《条例》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集中受理,规范行政许可

XX年,我们继续对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地总结,分析目前还存在的不足,主动走出去,学习兄弟部门的先进经验,再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规范全局行政许可受理行为。一是加强集中受理制度建设。在对局受理中心工作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外省的先进做法,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受理工作的制度和程序,修改完善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受理工作规范》。为进一步明确各项行政许可办理要求,方便相对人申请行政许可,组织编印了《行政许可项目受理工作要点》,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受理工作。二是稳步推进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x年对药品委托加工生产审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审核、出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接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备案、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核、医疗机构制剂委托配制审批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和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办理药品销售证明书等2项行政确认项目实施集中受理。三是探索全系统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组织市局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和医疗器械出口产品销售证明两个事项,简化了审批流程,方便了相对人。四是深化便民服务。在局受理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窗口,为申请人免费提供上网、查询、修改电子材料等人性化服务收到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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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及相关法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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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提高了经营劳务派遣的注册资本,对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三性”岗位等规定进行了细化。专家预计,决定XX年7月1日施行后,将会改善劳务派遣被滥用的现状,遏制企业不法用工。

修法价值取向:切实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介绍,本次修法的价值取向,就是要切实保障和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二是从法律制度上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得以落实;三是把劳务派遣用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四是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本意,就是满足用工单位临时或短期的用工需求。比如,在北方冬季供暖等季节性生产经营、商品零售企业销售旺季或促销活动、生产企业临时性订单大量增加等情形下,需要临时聘用生产、销售人员,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可以发挥劳务派遣单位储备劳动力资源多、劳动力信息灵通的优势,在较短时间内招聘到符合要求的人员以满足需求。所以说,劳务派遣在促进劳动者就业、满足用人单位弹性用工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近年来劳务派遣滥用现象日益严重,已成为侵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最大亮点:细化“同工同酬”规定

劳动合同法此次修改的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细化了“同工同酬”原则,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三性”岗位:明确含义,增强可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对何为“三性”岗位则缺乏具体规定,本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三性”岗位的具体含义。

决定明确:“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20xx年xx月xx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提高了经营劳务派遣的注册资本,对劳务派遣中的“同工同酬”、“三性”岗位等规定进行了细化。)

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无头无尾,成为永恒不变的关系,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是必然的。劳动关系可能是较长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暂的,到底要维系多久,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时间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劳动合同内容的保证。劳动合同是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这个过程就难以确定,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完成就无法保证,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义。正因为如此,本法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作出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发展都有很大帮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动力的使用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使劳动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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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及相关法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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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现改为:公司在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

现改为:公司股东共_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董事长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现改为:“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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