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担保借贷合同[页2]_合同范本
全文共 563 字
+ 加入清单│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单位(担保人│
│ )和公证机关各一份。 │
│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款双方和担保单位(或担保人)各方签字之日起,│
│ 即有法律效力。 │
│┌────────┬────────┬───────┬──────┐│
││ 借 款 方 │ 贷 款 方 │ 借款方担保 │ 公证单位 ││
││借款单位(人):│贷款单位(人):│担保单位(人)│公证机关: ││
││ (章)│ (章)│:(章) │ ││
││ 负责人:(章)│ 负责人:(章)│负责人:(章)│ ││
││ 财会人:(章)│ 经办人:(章)│财会人:(章)│ ││
││ │ │ │公证机关负责││
││ │ │ │人: ││
│└────────┴────────┴───────┴──────┘│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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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中心人员借调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流动中心
丙方:_________
经协商,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借调_________流动中心(以下简称乙方)人员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调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年。
第二条借调期内各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被借调人员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向乙方支付丙方工资单中的各项费用_________元月,支付借调费_________元年,两项费用均按年度计算,合计_________元年。缴纳时间在每年度的第_________个月缴纳。
2.乙方:负责保留丙方的全民编制。为方便管理,确保丙方利益,按学校在岗人员的待遇,每月发给丙方工资单中各项费用,如遇国家调整工资或正常晋级,丙方是否调整或晋级需按甲方的`考核结果,乙方再给予办理。
3.丙方:应遵守国家法令法规,服从借调单位的管理并努力完成所交给的任务。
第三条在借调期内,若发生工伤事故,医疗费由借调单位负责;若发生法律纠纷或经济纠纷,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若甲方不能按规定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经催讨后仍未支付的,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丙方应立即回乙方单位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若甲方、丙方愿意延长借调时间,甲方、丙方应需提前_________个月向乙方提出,由三方协商签订续借协议。若达不成续借协议,丙方须按时返回中心报到。
第六条借调结束后,丙方应按时回乙方处报到。其借调前待岗时间与借调后待岗时间合并计算,工资待遇按_________流动中心章程的规定办理。若丙方无故不来报到的,根据_________流动中心章程规定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大学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流动中心(盖章):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流动质押合同
出质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现居住地: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委托代理人:
(须提供出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号:
住 所:
现居住地: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传 真: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受信人”)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称“综合授信协议”)的切实履行,出质人同意以其依法所有或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质权人出质,为受信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债务向质权人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担保受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债务。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主合同:是指质权人与受信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以及质权人与受信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
第二条 具体业务合同:是指质权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向受信人提供包括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保理、担保等表内外信用发放形式(以下称“具体授信业务”)时与受信人所签订的单笔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第三条 违约事件:是指本合同第十二章规定的任何事件。
第四条 质物:被出质的动产或权利。
第五条 相关公司:与质物有关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时的关联公司。
第三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质权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所担保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余额为
。
出现下列情形,主合同的债权确定:
(一)主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三)质权人与受信人终止主合同或质权人与出质人终止本合同;
(四)质物被查封、扣押;
(五)受信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吊销、注销、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合称“被担保债务”):
1. 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
2.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质权的费用以及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第五章 质物的设定
第八条 出质人在此以质权人为第一受益人向质权人出质质物,以及现在和将来产生于质物上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作为合同一方签署的与质物有关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以及因质物被扣押或被征用而使出质人可以得到的赔偿的权利。质物的数量、价值等详细情况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清单载明(详见附件一),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质物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一致确认,(无法一致确认时,由质权人所认可的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价值为:(写明币种,金额大写) 。本合同签署之日的质押率为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项下质押率应保持在 %以下,若超过该约定质押率时,质权人随时有权要求出质人立即提供新的质物或质权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
第六章 出质人应提交的文件
第十条 出质人应在受信人首次使用质权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提供的具体授信业务前向质权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该等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须经出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确认为真实完整有效的文本:
1.经出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的本合同的正本;
2.出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证明出质人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4.质物的所有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5.在以动产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提供根据本合同第十九章的规定取得的所有保险单、保险合约及其他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
6.在以权利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相应文件:
(1)经出质人背书记载“质押”字样的汇票、支票、本票、公司债券原件;
(2)除公司债券之外的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原件;
(3)关于出质权利进行登记的所有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7.在以股权或股票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文件:
(1)相关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经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相关公司就出质人的出资签发的出资证明书,以及由注册会计师就出质人出资出具的验资报告;
(3)相关公司经审计的最近年度的财务报表;
(4)相关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出质人将其股权进行质押的决议(股份公司除外);
(5)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质押所需的相关公司的审批机关的批准;
(6)就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质押已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
(7)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8)当出质的股票占相关公司股本总额的5%以上时,已将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担保向公众披露的有效证明文件;
8.在以基金份额出质的情况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规定的文件之外,出质人还应视情况提供以下文件:
(1)有权部门出具的出质人享有基金份额的证明文件;
(2)就本合同项下的基金份额质押已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了登记的证明文件;
(3)依法设立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需的政府部门的批准;
(4)基金份额质押需要的其他文件;
9.质权人合理要求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七章 出质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十一条 出质人在此向质权人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出质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内容,出质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复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与原件相符。
4.出质人是质物的合法所有人或有权处分人,如质物属于依法须经有关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出质的财产,出质人保证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质物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瑕疵。除本合同设定的质押外,质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租赁、托管、共有、其他任何争议、瑕疵或任何限制。质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以共有财产出质的,应按照质权人的要求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5.出质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以及适用于其的任何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6.除本合同外,出质人未曾订立任何其他协议以赠与、转让或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质物及其中的任何权利或利益,也没有在质物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其他担保。
7.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有关质物的情况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
8.出质人已按时支付所有与质物有关的应付费用及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税项),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与质物相关的其他契约及条件。
9.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出质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10.为确保本合同和质权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出质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备案或公证手续。
11.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出质人或质物的、并将会对出质人的财务状况、质物的价值或出质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2.未发生或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13.质物合法存续,且属于可以出质的范围。
14.相关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相关公司成立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均已取得并且完全有效。
出质人的上述声明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须始终保持正确无误,并且出质人将随时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文件。
第八章 质物的移交、保管和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质物/质物凭证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出质人以权利出质时,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质权人工作日内,由出质人会同质权人到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由质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有关该项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应交由质权人执管。
第十三条 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的,出质人必须在票据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第十四条 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必须在债券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质物以及与质押手续相关的所有有效证明和资料凭证均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确认封存后由出质人交与质权人保管。
第九章 出质人的承诺
第十六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出质人应遵守以下条款的规定:
1.出质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和法规,严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质物的所有权/处分权始终合法有效。
2.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提供有关质物的所有有效资料。
3.应质权人的要求,出质人应随时向质权人报送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4.出质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任何有关质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个质权人工作日之内,应将该通知或命令的内容告知质权人。
5.出质人应按期支付与质物有关的各种应付税项和费用。
6.出质人应及时将有关出质人的任何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质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通知质权人。在质权人认为该等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质物价值减损时,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进一步的、质权人认可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新的质物或提供其他种类的担保)。
7.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要求定期向质权人报送本合同项下质押标的所对应的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有关财务报表和出质人知悉的一切可能影响质押标的价值的信息。
8.出质人应立即通知质权人以下任何事件:(1)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2)任何涉及出质人或质物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3)出质人变更居住地址和通讯方式。
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只要被担保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完毕,除非得到质权人的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转让或以其他形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2)对质物(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质押之外)再行设置或同意设置任何其它质权或担保权益;
(3)对质物作出任何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行为,或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或降低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益的任何行为。
10.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出质人有义务及时通知质权人并协助质权人免受侵害。
11.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性,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出质人将应质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补足担保物的价值或提供新的担保)。
12.除非质权人另有要求或通知,出质人应继续行使其在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和章程项下的除分红以外的全部权利,并尽到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股东所应履行的谨慎及诚信义务。
13.未经质权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不得修改或同意修改或同意以其他方式变更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4.出质人应将其作为相关公司的股东所参与作出的有关相关公司的任何决定或决议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交有关决定或决议的复印件。如果出质人拟同意作出的上述有关决议涉及相关公司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的分配或配股以及相关公司的合并或分立,则出质人应事先取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
15.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的现金分红应支付到出质人在质权人开设的账户内,除质权人书面同意外,出质人不能支取账户中的任何款项。质权人可以就上述款项优先受偿。
第十章 质物的处分
第十七条 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该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提货或者与出质人协议将货物折价或者变卖、拍卖,兑现的资金、将提取的货物折价或者变卖、拍卖后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对于出质的票据,在票据到期时由质权人托收,收回的票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转入主合同债务人/出质人在质权人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为主合同提供担保,或在质权人处开立定期存单继续提供全额存单质押担保。如托收有问题时,出质人同意按照质权人的要求无条件地补充提供全额保证金/存单质押,或立即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收回其出质的票据。
第十八条 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协商同意,出质人可以转让出质基金份额或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第十九条 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协商同意,出质人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按照质权人的要求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第二十条 在质押期间内,一旦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事件,质权人即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质权,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清偿被担保的债务。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果采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仍有权采取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分质物。
第二十一条 在质权人依上条规定处分质物的过程中,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动:
1.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以质权人认为合适的市场价格在适当的时间变卖质物,并对出质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要求出质人偿付质权人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赋予其的任何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质权人有权选择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权利或暂缓行使任何权利,出质人应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二十二条 一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须协助质权人取得与质权人实现其质权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并协助质权人办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续。
第二十三条 质权人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所得的款项,按以下顺序处理:
1.用以支付质权人行使其权利或其处分质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为行使其权利而指定任何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所产生的费用);
2.用以支付质权人因处分质物而需交纳的税款;
3.用以偿还被担保债务;
4.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质权人应将余款交付出质人。
如质权人处分质物所得的款项不足以清偿被担保债务,质权人仍有权向受信人追索。
第二十四条 质权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时,除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无需对因行使其权利而给出质人或质物带来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一章 担保的性质和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是一项持续的担保并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担保债务得到全部清偿为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质权人为被担保债务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质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也无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二章 违约事件
第二十七条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项均构成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受信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
2.主合同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已到,受信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3.受信人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裁决受信人败诉,导致受信人可能无力向质权人偿付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质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5.发生主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6.出质人擅自向其他方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或对质物的任何部分的权益设定或试图设定任何担保权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质物主张任何权利;
7.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及保证、承诺被确认为是不正确的或不真实的,可能影响质权人权益的;
8.无论是否已被给付任何补偿,质物或其重要部分被没收、征用或被强行购买或取得;
9.被担保债务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终止或受到限制;
10.发生了针对出质人或质物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1.质物的价值实质性减少而出质人未能按质权人要求重新设定、增加质物或增加其他担保;
12.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中止或停止营业或进入破产、清算、歇业或其他类似程序,或基金公司或相关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主管部门决定停业或暂停营业。
13.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修改或同意修改相关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4.出质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发生质权人认为将会严重不利地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其他事件。
第二十八条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质权人有权:
1.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根据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实现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3. 行使其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第十三章 税和其他扣减
第二十九条 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应全额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质的冲抵、扣减或预提,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出质人对其支付给质权人的任何款项进行扣减或预提,则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支付一笔另外的款项,以保证质权人收到的金额相等于在不作此类扣减或预提时所应收到的款项。如果出质人是因税务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减或预提,出质人应将完税凭证的复印件递交给质权人。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三十条 出质人作为委托人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质权人为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服务、鉴定、估价、登记、保管、诉讼的费用及其他所有实际开支)由出质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未经质权人事先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三十二条 无需事先征得出质人的同意,质权人可将本合同所担保的全部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同时转让给第三人,出质人应当为此完成相应的变更手续。部分转让债权的,出质人同意本合同项下的质权是否转让由质权人决定并书面通知出质人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质权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四条 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出质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质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受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第三十六条 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质权人可以宣布主合同提前到期,并有权要求受信人偿还全部应付款项。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出质人对此应予以协助,但不影响质权人要求出质人依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第三十九条 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和孳息。
第四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可以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
第四十二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第四十三条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四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四十五条 在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质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或者对上述款项进行提存。出质人拒绝偿还或提存的,质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出质人发给质权人的文件,则需在质权人实际收到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十五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进行解释。
第四十八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质权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出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质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质权自质物/质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法律要求登记的,质权自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第五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一条 在受信人或出质人向质权人偿还全部债务并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关的文件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后的_______个质权人工作日之内,质权人应:
(1) 向出质人返还质物/质物凭证;
(2) 协助出质人办理质押的解除或注销手续,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应由受信人或出质人支付。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可另行约定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一.质押物清单。
二.
三.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出质人持________份,质权人持________份,办理质押登记的登记机构存留________份(如需登记),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出质人和质权人于_______签订。
第五十六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受信人、出质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质权人实现债权、质权的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受信人、出质人对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根据本业务实际情况,双方约定, 本合同【 】(1、适用;2、不适用)第十九章约定的内容:
第十九章 质物的保险
第五十七条 在受信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首次使用质权人所提供的具体授信业务前,出质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到质权人认可的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按质权人要求的险种对质物进行投保,并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险金额应不少于质物的价值。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保险单据中均应将质权人列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应经质权人认可,保险合同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质权人权益的条款。
第五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的保险单、保险合约及其它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应交由质权人执管。
第六十条 如果出质人延迟或未能办理上述投保,质权人有权(但无义务)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为投保,出质人须向质权人补偿质权人因进行该等投保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六十一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之前,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中断、取消或变更任何关于质物的保险。
第六十二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之前,出质人应当按时支付有关质物的所有保险费或其他费用,并在保险期满时,及时续展保险。出质人应当按质权人的要求将其付清保险费的支付凭证提供给质权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损害质权人在保险项下的权益。如果出质人违反本条之规定,质权人有权(但无义务)以其自身的名义或与出质人联名或以出质人的名义,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维持该保险的更新和有效,并确认质权人在保险单项下的权益。由此发生的费用应由出质人支付,并构成被担保债务的一部分。
第六十三条 保险期限不得短于主合同项下的授信期限,且必须长于主合同项下的授信期限届满后 。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期限届满时,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如就质押期限的延长达成一致时,出质人须依质权人要求对质物的保险期限做相应延长。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出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质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一
质押物清单
序号名称质物数量/出质权利凭证份数/出质股份数额/基金份额质物权属证明/出质权利凭证名称、编号单价总价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 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传 真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时 间:
2025流动党员思想汇报1000字
敬爱的党组织:
我是XX村的一名在外务工党员。虽然长期在外打工,但自入党以来我不断注意提高自身修养,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审视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是我人生理想与信念的最大追求。为人民服务,履行党的宗旨,作为我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一种志向,作为自己实现人生价值取向与理想信念的目标,是一项无比神圣而光荣的事。
这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三个代表”的文献。“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章中的这段话揭示了我党的性质、纲领、任务、思想行动指导原则和为之奋斗的目标与理想境界。对照《党章》和党的“三个代表”的要求,使我再一次清醒地认识到我为什么要入党这个负有极其深刻内涵的问题。作为一个党员来说,就是无论何时何地,在任何条件下都要以党的事业为重,事事当先锋、处处作表率,充分发挥好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党的先进性。
这一年来,我注意从平时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怕苦不怕累,脚踏实地,认真工作,经常向老党员和同事学习经验、交流心得,认真关心国家大事,在日常生活中处处以严格要求自己和激励自己。但自己也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如和党支部思想交流不够;自己的业务素质还很薄弱,有待进一步的提高等等。
作为一名流动党员,我会一如既往地踏实认真,勤奋刻苦,在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同时,也不断培养自己的品格。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注意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更大的进步。我一定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与信念,不辱一个党员的名誉,对得起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为实现党的崇高理想共产主义而奋斗。
X年上半年,我始终坚持理论学习,不断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做好工作。现将X年上半年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政治学习方面。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深刻领会党的政策,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通过前一阶段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来,通过学习讲话,使自己在思想政治水平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忠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工作开展方面。认真工作,充分利用外出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党员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中,支持村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
三、存在问题方面。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尤其是对党的各种政策、知识学习不够,不能从大局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二是与村党组织联系较少。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汇报时间:XX年XX月XX日
2025流动党员思想汇报1000字
敬爱的党组织:
我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能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履行党员义务。我虽未有找到正式的工作就业,但我在努力做好其他工作的同时,还注重参加专业的业务技能培训的学习,积极寻找工作业务渠道,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和工作业务能力打下基础,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在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时,我深刻认识到政治思想的指导作用。现将近期思想汇报如下:
一、最近我学习了一些党史、学习关于党的xx大会议精神的学习等,最大收获就是通过流动党员党委组织的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关于党的xx大精神,并且能够让我畅所欲言在网络上与其他同志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使我进一步了解党在新形势下的最新方针、政策,有助于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更加坚定我的共产主义信念。
二、党员要保持先进性 首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共产党员的天职,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靠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实际工作去影响群众,带动群众的,从而形成千百人的实践活动。要善于学习,掌握工作的本领。我觉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新内容,没有雄厚的文化知识,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尽管有再好的愿望,也只能是事倍功半。在任何时候都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丰富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实践本领,善于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提出新的思路和见解,这样才能把良好的愿望和实际工作效果结合起来,实现动机与效果的统一。
三、要积极投入工作,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实际工作中勇于奉献。由于我能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感觉到组织的关怀,党员充满生机和活力,是一个奋发向上的集体。我要加倍努力钻研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和工作业务能力打下良好基础;因此我无论流动到哪里工作,都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和谐社会和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会一如既往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好的为祖国效力,为民族添彩。我将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继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文化修养。请组织批评指正。
X年XX月XX日
市实施流动党员安家工程调查报告_工作汇报_网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xx市根据新形势下流动党员较多的现状,大力实施流动党员“安家工程”,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实施“安家工程”的过程中,全市新建立党组织191个,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147个,使大部分流动党员顺利“安家”,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开展“双找”,全面摸清“家底”。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谁管理、谁梳理”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组织找党员”,全市各单位对所管理的党组织及党员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各级党委联合民政、税务、工商、工会等部门,主动上门对本辖区内的党员进行登记服务,重点掌握党员组织关系、户口关系、工作单位及就业情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做到党员数量清、流动去向清、目前状况清。与此同时,广泛进行宣传,引导“党员找组织”。一些党组织在社区门栋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在新建住宅区、专业市场等集中场所发放《致党员的公开信》,引导党员主动找党组织。为方便党员找组织,全市108个中心城区街道建立了党员服务中心,1060个社区建立了党员服务站,开通党员服务热线电话,为党员安家提供“直通车”式服务。
健全组织,确保党员有“家”可归。各区以应建尽建为目标,分别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派人建”等措施,加大在“两新”组织中组建党组织的力度,扩大党组织覆盖面。为适应党员流动需要,积极探索在党员人数较多、地点相对集中、时间相对较长的地方建立党组织;为适应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积极探索在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在健全组织的同时,大力整顿软弱涣散的党组织。如汉阳区对无活动场地、无办公地点、无正常生产经营任务,在岗党员少、退休职工党员多、无活动经费支持的党组织采取撤、并、转的办法,将原来的14个党支部调整为8个党支部,为61名企业党员重新安家。
有序接转,帮助党员顺利“落户”。针对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甩包袱、怕麻烦”等思想问题,xx市委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大局为重,步调一致地落实好党员接转工作,明确指出接收单位须无条件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单位也要主动与接收单位沟通联系,做好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衔接工作。市委组织部及时转发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明确各基层党(工)委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简化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硚口等区对工作时间紧、行动不便的党员,召开专题协调会,合理简化组织关系的接转程序,安排专人值班方便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上门为行动不便的党员代办手续。
强化服务,让“归家”党员“安心”。一是以帮扶温暖党员。全市各街道、各社区不断完善设施,规范建设党员服务中心,采取各种办法把党组织的关怀送到有困难的党员的心坎上,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二是以服务感动党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广泛开展“送技能、送信息、送岗位”活动,为特困党员提供周到服务。市委组织部在党费中专项设立200万元额度的党费扶助资金,扶持农村有困难的党员、城市下岗职工党员自主创业。三是以活动凝聚党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在为党员安好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主题活动。通过在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开展争创“党员示范岗”和“服务型机关”活动、在企业党组织中开展“双比双争”竞赛活动和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在街道社区党组织中开展“党员责任区”和“党员示范门栋”活动、在下岗职工党员中开展下岗职工党员再就业“双带”活动、在集贸市场个体经营户党员中开展争创“示范经营户”活动等,为党员发挥作用开辟渠道、提供平台
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_工作汇报_网
“来苏务工莫忘计生,优质服务一路同行”、“交验《婚育证明》是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应尽的义务”,近日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的街头和社区,纷纷悬挂着一条条醒目的宣传横幅。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的统一部署,胜浦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整治活动正式启动。
为确保流动人口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有序、有效地开展,胜浦镇充分发挥综治、城管、医院、农贸市场、社区计生条线等部门的优势,联合组成庞大的整治队伍对全镇范围内进行全方位的排查整治。通过加强属地管理,上下联动,以块为主,各负其责,摸清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分布及数量等情况,重点摸清流动人口违法怀孕、生育情况和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并将重点对象的个案信息逐个登记。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人性化服务为主,通过加大宣传氛围、张贴和发放告知书,对流动人口避孕节育b超进行免费检查,计划生育进行免费技术服务等,并将对胜浦镇流动人口确实存在计划外怀孕的妇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规范胜浦镇流动人口管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民工维权常识普及与社会调研流动团队项目策划_校外活动策划书_网
项目名称(预赛)民工维权常识普及与社会调研流动团队
项目信息
学校
预计团队大小
西南政法大学
8人以上
创意类别
其他
实施地区
重庆(学校所在地 曾住地)
创意
目前,全国各地的农民工“欠薪”、“讨薪”和“工伤”等问题成了当下社会关注的焦点。重庆作为农民工大省,维权问题更应引起足够重视.为了普及民工法律维权常识,我们创意团队决定结合学校优势,成立“民工维权常识普及与社会调研流动团队”,在暑假期间开展法律维权常识的普及工作。
具体做法为:在学校严格选拔有经验的法学志愿者组成团队,对外联合重庆市各地方政府,以及各律师事务所做团队的顾问,通过文艺汇演、宣讲、培训、座谈、法律咨询、发放维权手ce等方式,到重庆市各农民工聚集点,普及法律维权常识.
普及的基本内容包括>,信访条例,预防诈骗,劳动工的基本权益和义务,重庆农民工日(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以及城市基本生活常识等.
另外,团队将在活动期间,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进行重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社会调研工作,调研报告直接提交重庆市政府。
*创意亮点
(创意亮点是由参赛团队提供给评审人员的参考信息或需要在决赛阶段前保密的核心创意,不予公开。)
详细计划(复赛)
开始日期
截止日期
-07-15
-09-15
辅导老师/顾问:
刘云生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副院长(教授)
肖唐镖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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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专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流动党员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党内新群体,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已成为目前党员教育管理的一个新课题。
党的xx大报告对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
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为探索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流动人口中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关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各级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本文也想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的难点、成因及对策作初浅的分析。
一、流动党员管理的难点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人才加速了流动,党员流动也十分频繁。党员流动呈现出数量日益增多、区域逐步扩大、时间逐步延长的特点。大量的“组织人”逐步转化为“社会人”,传统党建工作模式已不能适应党建工作社会化的要求。在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上,传统的方式和手段也难以与党建工作社会化的新形势相适应。流动党员的管理呈现出“四难”现象,即:
1、去向难掌握。大部分党员外出前不向所在党支部报告,不辞而别,有的一走就是几年,不主动转移组织关系,也不主动与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当地党组织进行联系。加之外出党员务工经商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有的无固定工作单位,有的居无定所,党组织很难随时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更无从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
2、管理难到位。有的党组织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上有畏难情绪,认为流动党员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对管好管活缺乏必要的对策措施,出现了管理上的“真空地带”。一些地点不固定的流动党员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成为挂名党员;一些流动党员流出地党组织管不到,流入地党组织管不好,成为“两不管”党员。
3、活动难开展。由于外出党员远离属地党组织,流动时间较长,即使节假日回家,也是来去匆匆,很少参加或不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多数党员不主动与从业地党组织联系,没有及时参加从业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加之从业地党组织对流入的党员难以摸清底子或管理不够严格,导致流动党员极少能过正常的组织生活。
4、党员作用难发挥。一方面流动党员缺乏发挥自身作用的主动性。一些政治素质不高、立场不坚定的流动党员,经受不住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重经济收入轻思想改造,再加上组织的教育管理不能及时跟进,致使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起不到党员应有的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党组织缺少激发流动党员潜能的办法和措施,没有主动为流动党员施展才能营造环境、构筑平台,致使流动党员的优势和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流动党员管理难的成因分析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之所以产生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流动党员自身认识不深、党性淡化,党组织管理不力、覆盖面不够宽,用工企业对党建工作不支持、不配合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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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街现有出租屋2.9万多套,约占全区的1/5;流动人口约16万人,约占全区的1/4,出租屋及流动人口拥有数均居全区前列。如此众多的出租屋和大量的流动人口,使**街面临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压力。据**派出所近年统计分析资料显示,历年发生在出租屋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动人口作案比例均高居95%左右。诚如**街道办事处欧志雄主任所说的那样,“构建和谐平安新,出租屋管理半天下”。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对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城市管理、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一、问题与现状
(一)出租屋及流动人口基数大,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据XX年统计数据显示,**街拥有出租屋2.9万套,约占全区出租屋总数的1/5;流动人口16万人,约占全区流动人口总数的1/4。历年出租屋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动人口作案比例高,街道面临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压力。近年来,**街党工委、办事处历任领导都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历届领导班子都把加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管理作为推动**科学管理、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并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但由于拥有如此巨大的基数,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管理难度大,精细化管理的难度则更大。
(二)现行法律、法规,制约力度不足。
在出租屋管理上,目前实际操作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即俗称的政府2号令)。一方面,上述法律、法规是就城市一般意义的房屋租赁方面的规范性依据,由于种种原因,城乡结合部街道所辖的出租屋一般为无办理报建手续、无法取得合法的权属证明的违章建筑,严格说是属于不具备出租条件、不得出租的房屋,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类似的出租屋无法制约。另一方面,现行法律、法规对租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分别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实际工作中个别当事人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不得向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而未取得的单位出租房屋”、“在规定期内依法申报、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款”等义务时,由于取证困难等原因,导致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罚则难以执行、兑现。
(三)管理资源不足,管理难以到位。
鉴于目前街道的运行体制,街道所掌握的人、财、物等资源十分有限,而出租屋的管理资源就更加缺乏。如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每200套出租屋配备一名出租屋管理员的规定,目前**街虽然配备了150名出租屋管理员,就XX年统计2.9万套出租屋数似乎已经满足了规定要求。但由于街道的安监、打假等部门人手不足被抽调了部分,150名出租屋管理员中实际从事出租屋管理的只有100人左右。加上2.9万套的数据是XX年的统计数,随着近年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城市中心东移步伐的加快,城中村出租屋市场日益看好,一些屋主将原来的2-3层房屋拆掉改建为6-7层的房屋,有的甚至改建为9层;原来6-7层的也加建至9层;有的为了更好适应租赁市场的需求,在原来每套2居室的基础上改建为1居室,据粗略估算,全街实有出租屋数将比XX年统计数增加30%以上,达到3.8万套。以每200套出租屋配备1名管理员的标准,应配备190-200名出租屋管理员,才符合标准要求。由于人手不足,管理难以到位
(四)管理机制落后,管理缺乏有效性。
据调查,目前**街出租屋管理方式既有由屋主本人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也有将相邻若干栋房屋围起来,由出租屋主联合管理的“围院式”管理模式,近年还培育推广出一种由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接受屋主委托经营管理的“托管式”管理模式。目前,三种管理模式中,由屋主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仍占大头,约占出租屋总数的70%左右;“围院式”管理模式和“托管式”管理模式都是近年推广的新模式,分别占出租屋总数的10%和20%左右。比较三种管理模式,屋主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由于管理分散以及招租手段比较落后,一方面是容易失控、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治安、卫生问题较突出;另一方面出租率普遍较低,屋主收益保障系数不高,因此税费收缴难度也较大。“围院式”管理模式较之传统管理模式具一定的先进性,也较好地解决了治安、卫生等问题,但总体上仍以屋主自行管理为基础,消防安全等隐患仍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托管式”管理模式则相对较好。经试行四年多,专业经营公司根据出租规定对受托的出租屋室内外进行统一整饰、环境改造、实行连片开发、加装电子门禁、闭路电视监控、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24小时管理、保洁以及值班巡逻、网上发布招租信息等,出租率基本维持在95%以上,比屋主自行管理提高了10-20%,租金比原来提高了50-70%;出租屋整治合格率、消防整改合格率、入住人员信息资料登记率均为100%;刑事发案率连续数年始终保持“零”记录。基本实现了“政府放心、屋主舒心、租客安心、经营者开心”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发展的多赢目的。“托管式”管理模式曾在全市出租屋管理工作会议上作过介绍,引起市有关领导和市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的重视,被确定为市的出租屋管理服务示范点。遗憾的是,目前纳入托管式管理的出租屋仅有5000多套,只占全街出租屋总数的1/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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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市人口计生委: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同时,县人口计生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县共有流出人口7214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968人,流出人口办证率为93%。全县共有流入人口25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89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县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 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人口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XX年截止到XX年年年底,全县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共有出生92人,其中计划内78人,违法生育14人,计生率仅为85%。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县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乡镇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乡镇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4、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乡镇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乡镇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乡镇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5、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6、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三、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五步工作法”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五步工作法”即:一访、二送、三跟踪、四建档、五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县流动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送就是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三跟踪就是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五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
们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书
签订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贷款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_____‰,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 %,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_____%。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借款方的担保单位是_______________,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 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_份,借款方、贷款方、担保单位各执 1 份;副本 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 1 份。
借 款 方:__________(公章)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签名)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
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名)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协议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________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条款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行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借款,经乙方审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规定用于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约定为________年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日期金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_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____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日期金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乡镇计生办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汇报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近几年来,我镇一直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22日镇长、分管领导等参加了区委区政府召开的“XX市人口计生工作精神传达暨当前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形式分析”会议,会后迅速向党委书记传达了有关会议精神,汇报了工作重点,我镇领导充分认识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重性和紧迫性,为此专门召开了镇两委会,结合上阶段流动人口清理验证活动,召开各村书记、村长、妇女主任会议,分析了我镇当前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形势,达成共识,在流动人口方面加强工作力度和采取有效措施:
一、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继续开展流动人口清理验证工作。
通过参加上级有关流动人口会议以及上阶段我镇清理验证工作分析、总结,我镇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工作高度重视,认识到做好我镇流动人口清查验证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求把这次流动人口清查验证工作作为这段时间的中心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集中镇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镇驻片干部、各村委成员、经济社长,对照省XX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活动检查调查工作方案,以18-49周岁育龄妇女为清理对象,在全镇范围内的出租屋、窝棚、厂矿等重点地段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验证活动,针对我镇育龄妇女持证率、查环查孕率低等问题,我镇采取带B超下乡,一人一登记的方法,对每一个育龄妇女都进行B超检查,然后进行登记入册,对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进行即场验证、审证,对持有过期证及无证人员即场填写办证申请表,为其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对在清查中发现政策外怀孕的对象坚决给予落实人流或引产补救措施;对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人员经医院检查身体适宜的给予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因身体或其它原因暂时不能结扎、上环的对象给予派发避孕套进行避孕;对无持证人员、当年四术及出生人员及时进行信息反馈;通过这次清查验证活动,对我镇流动人口己婚育龄妇女建卡立册、持证率、验证率、查环查孕率有一定的提高,减少流动人口在我镇的计划外出生,提高了我镇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水平,进一步完善我镇的流动人口管理,为我镇下一阶段流动人口管理奠定一定的基础。同时,这次清查验证活动也反映出我镇前阶段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的簿弱环节,漏登记、无证人员和无查环查孕人员较为突出,个别用工单位及出租屋业主抱有事不关己的态度管理混乱。为此,我镇决定召开用工单位及出租屋主会议,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要求用工单位及出租屋主配备一位人员进行流动人口管理,每月上交流动人口月报表,同时安排B超下乡查环查孕,提高查环查孕率,通过各项措施,全面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1、配强计生队伍:计生办原有工作人员18人,考虑到计生工作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计生办人手不足的因素,我镇党委、政府从其他部门调任了2位同志到计生办,大大地壮大了计生工作队伍,确保人员到位。
2、增加投入:由于计生工作的特殊性,需要经常下乡,加班加点,为了使到大家能在清理验证活动中保持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有关任务,党委、政府加大财力投入,今年共投入近15万元用以支付加班费及其他福利待遇;在清查流动人口活动和落实节育措施,都离不开车辆的使用,因此,党委、政府经研究决定,在原来计生专用车破损情况下更换一辆车辆给计生办使用,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最近再增加一辆车辆给计生办专用,确保了车辆到位。
3、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宣传教育工作是计划生育“三为主”的首要工程,我镇要在计生宣传教育方面加大投入,不定时在市场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咨询活动,充分利用镇有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车、广告牌、标语和横幅等,对流动人口政策进行宣传,同时,我镇花费15000元加印了流动人口宣传手册,派发到厂矿、出租屋业主、流动人口手中,对他们宣传流动人口免费办证、验证、查环查孕等优惠政策,明确企业主和出租屋主的责任,不断改变流动人口的婚育观念,力求做到“人人晓政策、个个守规定”的良好局面,真正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四同”管理。
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和措施,我相信也有信心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一定会迈上新的台阶。
XX镇计生办
县商务系统2025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县商务系统XX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总结
今年在上级有关部门正确指导下本部门结合实际加强领导措施有力进一步加强了本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管。现将全年工总结
一、认真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认真落实“齐抓共管”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工力度我局认真落实县签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责任工。同时商务战线各单位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责任书》加强督促检查。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本单位比较重视计划生育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工多次组织单位计生专干学习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件提高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水平。并利用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地宣传计生政策在本部门形成了重视计生工、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和基层做好计生工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管措施
一是实行报表制。本单位严格按照目标管要求每月(季)及时向沱江镇、计生局及州商务局报送有关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定位、变动信息及手术、出生等情况的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并做到数据统计准确、真实可靠。
二是实现目标管工责任制。根据商务部门实际制定并直属各单位签订了XX年度商务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责任书。
三是实行例会制。本商务部门每年召开不少于二次局党组计划生育专题研究会。一年召开不少于二次专干会议听取单位计划生育工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使计划生育工有序、高效开展。
四是实行定期督查制。为督促本部门各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落实到位杜绝计划外生育实现四个百分之百。本部门计生工领导小组已对商务部门各单位重点部位即贸市场和门面出租的流动人口开展了二次计生工大检查。并帮助解决了各单位计划生育工存在的难点有效地堵住了计划生育的漏洞无一例计划外生育。
三、认真职责履行
协助计生部门共同检查市场、出租门面流动人口持证验证情况;加强对贸市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检查管截止目前共清查64人持有效证件64人其中已婚育龄流动妇女22人流动人口无一例计划外生育。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在软件资料上大部分都比较齐全且规范。如市场服务中心、商行办、粮食局等单位流动人口管合同、身份复印件、流动人口证复印件、孕检证复印件按人分档做到一人一档一册。
四、存在的问题
各单位是流动人口流动太频繁居住不固定管十分困难。同时也有个别单位对流动人口管不太规范、不到位。流动人口的管既是重点更是难点按照持证、验证、孕检、合同四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不太想只有合同化管基本到位
市委流动人口关怀关爱的宣传活动总结
春节前后,宿城区屠园卫计服务中心利用流动人口返乡之际,多举措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关注流动人口生产、生活、生育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让流动人口能真切地感受到均等化服务。
一是开展政策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屠园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采取乡村两级联动的方式,专门召开会议,积极部署,充分利用宣传栏,设立咨询服务点、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提升流动人口政策知晓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
二是深入清查清理,健全档案。卫计中心逐一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家庭进行走访,摸清辖区内流动人口生产生活情况,尤其是成年育龄妇女的具体流向变动、婚育状况和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并按照要求,建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档案,此外,关爱在我辖区内过节的流动人口,并为他们送去慰问品。
三是落实优待政策,加强服务。面向广大流动人口,集中推进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主要包括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六项服务。严格落实流动人口及家庭应享受的各项奖励优待政策,村居机构、医院针对返乡流动人口,做好统计监测各类传染病防控、适龄儿童查漏补种等工作。
四是关爱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利用学生寒假伊始返校时间,开展安全教育讲座,切实关爱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安全问题;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广泛开展心理疏导、作业辅导、文体游戏等活动,从心理、学习、生活上给予关爱教育,并赠送儿童读物、学习用品;对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建账,实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切实有效地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五是致力提高数据库质量,实现信息共通。卫计中心将清查的流动人口在江苏省流动人口数据库逐一进行比对,完善个案信息的录入和维护,确保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及时入库、数据详实。并利用信息通报模板,将成年育龄婚育证明的办理、生殖健康服务情况以及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情况及时在省生育系统上通报,做到各类信息通报和接收及时,实现信息共享。
流动人口活动总结
春节前后,根据市县卫生计生部门统一部署,xx镇坚持高位谋划,突出特色,紧紧抓住春节期间流动人口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集中精力,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为使春节期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该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计生办和服务所人员为成员的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春节期间的流动人口宣传、技术服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认识,确保春节期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
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公民健康素养66条等知识,确保做到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在大庆社区门前开展专项活动启动仪式;在长途汽车站旁开展“关爱流动人口,共享健康生活”集中宣传服务咨询;在xx社区开展流动人口健康知识讲座等等,全面做好政策解读、现场义诊、药具发放和科普宣传等,努力营造有利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舆论氛围。
三是开展优质服务。
镇、村(社区)计生人员主动提供上门服务,为流动人口全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生育服务登记卡》。在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做好适龄儿童疫苗查漏补种和健康体检;在县妇计中心,为准孕夫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xx村孤山小学,开展“情系流动人口,关爱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和父母健康教育活动;在镇计生服务所和村计生服务室,对已婚育龄妇女普遍开展孕环情检测、节育措施落实和免费药具发放等服务,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四是全面摸清家底。
对节日期间返乡流入和节后流出人口进行上门访视详细登记,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了解和核对他们的计生信息,同时,走访询问群众春节后是否有流出意向和流入地点,做好办理手续前的相关工作。对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人员进行专项摸底登记,尽努力掌握其去向及婚育情况,与现居住地取得联系,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切实做到流动人员底数清、情况明。
五是开展关怀帮扶。
深入全镇23个村(社区),走访流动人口困难家庭和贫困母亲,上门开展帮扶慰问活动。每到一户,都亲切询问他们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感谢他们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贡献和支持,给每一户慰问对象都送上慰问金,祝愿他们在新的一年里保持愉快的心情和健康的身体,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全镇春节期间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共发放计生政策宣传单(小折页)20xx份,避孕药具280盒,无纺布手袋500个,接受政策咨询500人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54对,对流动人口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60人次,走访慰问困难家庭58户,发放慰问金近2.5万元,为流动人口解决实际困难32例。
流动人口活动总结
根据市人计办发6号文件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街道办事处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抓住有利时机,从1月28日至2月20日开展了一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关怀关爱”活动,积极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的素质,实现和谐发展新跨越目标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将我街道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大力抓好宣传工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春节期间我街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立了以街办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社保等为成员的春节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并实施春节期间我街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通过20多天的时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组织宣传车1辆,在主要村和主要街道巡回宣传。主要宣传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奖励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和预防出生缺陷干预的预防措施等有关内容,现场对流动人口政策咨询等。
2、在街道驻地书写小标语30条、为流入和流出的流动人口发放《致流动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为外出回家独生子女父母补发年画、计划生育年历和《致流动的一封信》等100多份。
二、扎实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充分利用外出务工人员春节期间回家团聚的契机,要求村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开展走访慰问,并做好上门调查、摸底、登记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作,各村基本做到了底子清、数据准、情况明。走访的同时对外出的妇女进行目测,并免费发放避孕套200盒。
三、切实做好外出人口解困扶贫和免费生殖健康服务工作
1、联系上级部门慰问人口中计划生育贫困户5户,其中1户流动人口;街道办事处慰问人口计划生育困难户26户,其中流动人口5户,折合现金500余元。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营造了全社会关爱流动人口的宣传氛围和社会环境。
2、为外出回家的已婚育能妇女,提供免费介绍到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展“三查一治”和生殖健康普查服务。
四、扎实抓好便民维权,为外出务工人员服好务
1、外出人口快速免费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为外出人口发放用工信息宣传单100多份,使外出人口充分就业。
总之,通过春节期间,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开展,体现了专项行动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体现人情关怀、关注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生育状况,帮助流动人口,特别是为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党群关系,增强了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力,为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流动资金抵押借贷合同
编号:______县______乡(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银行县支行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总额为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机关及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