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疾病防控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环境教育是关系到可持续发展的百年大计,环境教育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事业的成败,环境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战线在新形势下需要加强的一个重要方面。开展环境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是解决环境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学生自身素质的需要,创建绿色学校、倡导绿色文明正是为了提高师生的环境意识,是一种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体现。为了贯彻落实镇环保分局、镇科教办给我园的工作任务,完成申报市“绿色幼儿园”的奋斗目标,因此,今年我园向创建市绿色幼儿园发起了冲击。
二、具体目标:
加强校园硬环境管理,加强班级环境创设,以创设人文化的环保环境潜移默化幼儿,加强校园软环境建设,以“环境教育”理念为指导,落实环保主题活动有序开展以科研课题为抓手,有序推进幼儿园环保教育。将“环保、健康、安全、生命”的绿色理念贯穿在整体工作中,努力争创市“绿色幼儿园”。
三、本学年工作重点:
1、创建市“绿色幼儿园”的各项开展工作
2、成立创绿领导组织机构
3、制定各项活动实施的方案
4、加强各级教师环保课题的探索研究
大班级课题:结合社区外出参观教育,《利用乡土资源向幼儿渗透环境教育的探索》
中班级课题:开展环境教育,《探讨幼儿环保意识的家庭因素调查研究》
小班级课题:通过废物资源回收渗透教育,〈〈垃圾分类与幼儿环保意识培养〉〉
5、环保绘画、环保时装暨手工艺制作现场会的展示活动(家长与幼儿)
6、各级开展环境主题活动:如3月12日植树节,4月底5月初的爱鸟周,“6.5”世界环境日……等
7、张贴环保标语、环保标志、警示传单、警句传单和组织幼儿深入社区派发环保倡议书。
8、给园内的花草树木挂上植物名称
四、具体工作安排
9月份:
1、每月一次的例会
2、小制作:变废为宝展示
3、走出校园:到社区进行环保实践
4、教师环保课题的交流(以级为单位)
5、组织中班、大班幼儿到社区派发环保倡议书
10月份:
1、每月一次的例会
2、以级为单位,举行环保儿歌、故事比赛
3、绿色行动:参观企石水厂
11月份:
1、每月一次的例会
2、实践活动:组织幼儿到企石华润超市购买绿色食品
3、环保现场会展示活动
4、组织亲子到番禺野生动物园参观
12月份:
1、每月一次的例会
2、创建卫生镇区的50件小事学习
3、环保教育目标的修订。
4、组织幼儿到宝石路附近马路观察汽车排出的废气
5、幼儿环保知识测试
3月份
1、每月一次例会
2、环境工作计划交流
关于全县疾病防控工作的调研报告_工作汇报_网
根据#人办发()7号文件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县乡人大联动的方式,对我县疾控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卫生、疾控部门负责人,组成两个视察调研组,于3月下旬开始分别到6个乡镇及10多个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走访了解等形式,对我县疾控工作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视察调研,并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座谈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疾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了以《传染病防治法》为重点的健康教育活动。结合我县“双创”,县疫控中心制定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方案》,有具体的目标任务、有检查落实措施,并在3.24、12.1、12.4等宣传日 ,组织开展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主的疾病控制宣传活动。采取办墙报,挂标语,图片展,播放电视录像,印发健康教育宣传单、册等进行宣传,共印发健康知识读本1万本和健康教育防病资料10种16000多份,发放到学校、干部、群众手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防病意识。
(二)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实施。从我们调研看,县疾控中心能认真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能立足自身职责,加强对防治接种管理,指导全县25个乡镇完成儿童计划免疫信息软件的安装及操作。能按时发送疫苗到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及防疫专干能履行自身职责,定期开展适龄儿童接种工作,全年共接种95047针次。各种表、卡齐全,疫苗管理比较规范。开展了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做了大量补证补种工作,解决了部分流动人口接种难问题,减少了免疫空白人群。
(三)积极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调研数据显示,XX年我县共发生传染病1093例(具体情况见附表一),对发现的重点传染病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对部分人群进行了艾滋病、肺结核等重点传染病的筛查工作,XX年共发现艾滋感染者10人,肺结核病人739例,并针对我县肺结核病人较多的情况,积极与合疗办协商,将肺结核病人的用药纳入新农合补偿范畴,去年共有137人享受了补助,人均补助601元。
(四)突发事件处理及时。能及时有效处理疫情,去年城小水痘疫情发生,在省市疫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控制了疫情的扩散,今年又处理了洄水镇、毛坝镇腮腺炎疫情,控制及时,稳定了人心。
二、疾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对疾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我县疾控工作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重视程度仍然不够,与老百姓对健康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在具体工作中,尚缺乏一个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就整体而言重医轻防的思想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转变,穷于应付,临时抱佛脚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宣传不够深入,健康教育机制有待完善。疾病防控牵涉到千家万户,而现在的宣传多集中在城镇及公路沿线,由于乡镇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卫生系统宣传力量单一,一些防控政策、防控手段难以落实。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卫生单位的宣传单、册还不能满足群众的医疗保健需要,部分干部群众对疾病的防控措施不清楚,政策了解不全面。
(三)疾控队伍建设严重滞后,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一是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县疾控中心承担着全县34万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按照《陕西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规定,人员配置标准为0.18人/千。应配置61人,但只有25个编制,实际能工作的人员仅22名,与编制、人员配置标准相差甚远。二是人员结构极不合理。22人中有一半的人不是学公卫和医疗专业的,55岁以上5人,40岁以上11人。从技术能力上讲,已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短期培训和进修效果不明显,再加上人数少,一个人身兼数职,抽出来培训的人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就没有多余的人来补充承担,造成恶性循环,业务技术人员出现严重断代,已严重威胁全县病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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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同仁们:
大家好!
拥有健康和快乐是我们每个人的梦想。当我们和朋友高歌、放声欢笑的时候;当我们和家人团聚、共享天伦的时候;当我们努力工作,畅想人生理想的时候,您可知道,就在我们身边,有一位同事正遭受着白血病的折磨,用他微薄的力量与死亡抗争,用他的坚强来诠释生命的意义!
而这样的厄运现在就发生在汇京柯曼店一名普通员工身上。201x年5月初,突发高烧不退,去多家医院未能查出结果。5月23日在北京人民医院被确诊为急性白血病,现正在医院接受着治疗,随时有生命危险。巨额的医药费让这个普通的家庭已无力支付,本该享受晚年的父母因儿子的病情也已将住房变卖,来北京照顾。为了帮助渡过难关,现向汇京集团全体同仁发出捐款倡议,捐款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点点爱心,汇聚成河。请各位同仁伸出你们的友爱之手,献出一份爱心,帮助战胜病魔! 成全一份勇敢的坚持,传递一份生命的热度。用汇京人的爱、汇京人的心,点亮一盏希望的灯,帮撑起一片蔚蓝的天„„
正在与病魔抗争的及其家人谢谢您的关心与帮助!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老师们,同学们:
当您和家人享受着融融的天伦之乐的时候,当你的同学们在校园尽情嬉戏、在课堂埋头苦读的时候,可是你们知道吗?就在我们身边,一个可爱的同学正在遭遇着巨大的不幸,可怕的病魔已经迫使她离开了心爱的校园。
亲爱的老师、可爱的同学们!班级的座位已经空了很久,为她治病,父母早就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现在,正准备卖房救儿。 这个不幸的孩子就是新庄子中学八年二班的x同学。在七个月前被查出患有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这是一种很可怕的病!七个月了,她先后在附属医院、中医医院、医大、x血液病研究所住院治疗。根据该所的治疗方案,需要很长时间救治,身体才会得到恢复,且扔需昂贵的十几万元治疗费! 已经花掉的十几万的治疗费用,早就使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了。但只要有一线希望,父母都不会放弃的,他们渴望让小好好地、健康的活下去!一双眼,两行泪,面对昂贵的治疗费用,他们却是那么无奈!那么无助!
亲爱的朋友们,每个人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会感到健康的重要,只有处在生命边缘的时候,才会发现竟是这般美好!我们怎能忍心,眼睁睁看着一颗不满15岁的花骨朵一步步走向凋零?我们怎能忍心,看着往日的同学再也无法重返校园呢?……
一滴水会使花儿有颜色,一颗星能让行走的人找到方向。也许你并不富裕,但爱心不在于金钱的多少,大爱无边,我们可以聚沙成塔,积土成山,积雪成海!您的点滴关怀,都可能改变命运;您的善心善举,一定会让这不幸的家庭,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筑起爱的花园吧!汇聚你们的爱心,将会延续一个年轻如花的生命! 在此,我们郑重的向全国的人民发生倡议:少吃一顿零食,少喝一瓶饮料,少开一天车,少买一件衣服,少过一个生日,少搞一次家庭聚餐,把钱节省出来,人人都奉献出一份爱心,圆刘一个平安健康的梦吧!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你,有我,有我们,有社会,一份份爱心的救助,小一定能早日战胜病魔,甜蜜的品味人情的温暖,和我们一起共享明天的阳光灿烂!!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亲爱的朋友各位爱心人士:
当我们正快乐地工作愉快地学享受美好生活的时候,您可知道,就在我们身边,有一位花季少女正遭受着病痛的折磨,她正在用自己顽强的意志和柔弱的身躯与死神抗争。
她叫张宏丽,女,现年11岁,身份证号62112320xx06,出生于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大安乡方家庄村余家山社孩子在定西市渭源县大安乡大涝子小学学,是一位乖巧可爱有上进心的小女孩,其父张建华,母张淑兰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靠种田和打散工维持全家简单的生计,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
张宏丽同学于20xx年8月17日在兰州大学第二医院被诊断为罕见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髓细胞白血病即急性混合型白血病据医院主治医生介绍,孩子病情很严重,患上了临床上发病几率只有5%的急性混合型白血病,要想治愈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超巨额的医疗费用目前家里用多方筹措得来的3万余元让孩子在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接受化疗,可是接下来治疗费用对于一个靠种田和打散工维持简单生计的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医生说根据现在的医疗条件,孩子的病完全可以治愈,也可以重新回到学校和同学们一起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地学,但是高达五十万元以上的治疗费用,对本就经济拮据的农村贫困家庭来说根本无力承担为此,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提出倡议,希望得到各界人士的爱心援助!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此时此刻,我们每个人的那份发自内心的爱都将成为这个花季少女与病魔斗争的力量如果您是爱心人士,请伸出您的爱心援手不论你的能力大小捐款多少,只要每个人用真诚的心,献出一份爱,编织一份情,就能创造生命的奇迹生命是可贵的,面对如此鲜活的生命,我们怎能忍心不闻不问积善行德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不能让年幼的孩子独自一人与病魔抗争不能让她生活在痛苦和绝望之中,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拉孩子一把,把她从死亡的阴影里拉出来,与我们一起享受美丽的阳光雨露和温馨美好的快乐生活
亲爱的朋友各位爱心人士,请你们立刻行动起来吧!您所捐献一分一毫一点一滴都蕴存着无价的爱心我们相信,大家无名的关心,友爱的胸怀定能帮助张宏丽同学和她的家庭战胜眼前的困难!我们期盼着您的援手!
联系电话:班主任潘老师:
学校负责人:
倡议邮局汇款:甘肃省渭源县大安乡大涝子小学四年级张宏丽收
亲爱的朋友、各位爱心人士:
当我们正快乐地工作、愉快地学习、享受美好生活的时候,您可知道,就在我们身边,有一位花季少女正遭受着病痛的折磨,正用她顽强的意志和她柔弱的身躯与死神抗争。
她叫王丹,女,现年11岁,在松桃县迓驾镇完小五年级(2)班学习,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家住迓驾镇青山村,父母靠种田和打散工维持简单的生计。王丹同学20xx年2月被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目前家里用多方筹措得来的2万余元让王丹在重庆儿童医院接受化疗,可是接下来治疗费用对于一个靠种田和打散工维持简单的生计的家庭又是一个天文数字。
据医院介绍,她病情很严重,要想治愈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巨额医疗费用。医生说根据现在的医疗条件,她的病完全可以治愈,可以重新回到学校,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但是治疗费用需要五十万元以上,这是个天文数字。王丹同学家庭本来就不富裕,为治病亲戚朋友家已借遍,现在其家庭将再无力承担。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此时此刻,我们每个人的那份发自内心的爱都将成为与病魔斗争的力量。如果您是爱心人士,请伸出您的爱心援手。不论你的能力大小、捐款多少,只要每个人用真诚的心,献出一份爱,编织一份情,就能创造生命的奇迹。生命是可贵的,面对如此鲜活的生命,我们怎能忍心不闻不问?积德行善、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不能让她独自一人与病魔抗争,不能让她生活在痛苦和绝望中,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拉她一把,把她从死亡阴影里拉出来,与我们一起享受阳光雨露,享受健康生命的馈赠。
敬爱的朋友、各位爱心人士,请你们立刻行动起来吧!您所捐献一分一毫、一点一滴都蕴存着无价的爱心。我们相信,大家无名的关心,友爱的胸怀定能帮助王丹同学和她的家庭战胜眼前的困难!
我们期盼着您的援手!
联系电话:
账号:
20xx年3月4日
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尊敬的各界爱心人士:
拥有健康和快乐是我们每个人的梦想。当我们和朋友高歌、放声欢笑的时候;当我们和家人团聚、共享天伦的时候;当我们努力工作,畅想人生理想的时候;你们可否知道,家住赫章县达依乡和平村张关坡组,就读于达依乡中心小学五(1)班的李红耀同学,仅11岁的他小小年纪正遭受着病魔的折磨和摧残。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是在本学期开学的第二周周末李红耀突发昏倒以致昏迷。3月9日,经赫章县康复医院确诊为“脑瘤”。 3月10日,经贵州省人民医院复诊为“脑瘤”。突如其来的噩耗给原本就困难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李红耀从小就失去母亲,父亲为人诚实憨厚,一直靠打工来供其子读书和维持卧病在床的父亲以及年迈的母亲的生活,经济非常贫困。为了卧病在床的父亲,家里已经负债累累,目前住院的化疗费都是东借西凑的,以他家的经济状况已无法承担医生叫准备的20万元的头颅手术的费用。但是作为父亲怎么忍心看着可爱的孩子就这样走向死亡而不去医治呢?为了让儿子早日康复,重返校园,李红耀的父亲每日每夜都在四处奔波、多方筹款。
生命诚可贵,面对如此不幸,我们怎能不闻不问、听之任之?病魔可以夺去生命的健康,但却不能夺去人间的真情。中华民族素有济贫扶危的传统美德,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相信,社会主义大家庭有情有爱、有关怀有帮助!有了大家的帮助和支持,李红耀同学一定可以度过难关!在此,我强烈呼吁:
希望达依乡各位爱心人士慷慨解囊,伸出你们的援助之手,奉献出你们关爱的真心,去成全一份勇敢的坚持,传递一份生命的热度。众人拾柴火焰高,能力不分大小,捐款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贵在有份爱心。滴水汇成大江,碎石堆成海岛。哪怕就是一元钱,只要您献出爱心,他就多了一份生存的希望。也许您与他素不相识,但爱心与真诚是没有界限的!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健康的身体是快乐的源泉,钟爱的事业是生命的意义。如今,我们正享受健康和上班带来的心情愉悦和精神满足时,洪泽县化工集团元明粉鸿运公司的普通包装工陈霞却正在与病魔进行着生死搏斗。
今年35岁的陈霞,在化工厂从事包装工作,繁重的体力劳动使她年轻的身体亮起了红灯。早于X年6月, 33岁的陈霞因卵巢畸瘤在洪泽县医院进行了手术。手术恢复后,她便立马回到工作岗位。坚强如她,老天却跟她再次开了个玩笑。X年8月起,陈霞高烧不退,更是全身出现青紫,经家人劝说后来到医院,竟诊断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此病同白血病一样,有严重的生命危险)。然而高昂的医疗费用,对于一个仅有两人微薄经济收入的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噩耗。陈霞的丈夫只是县供电局的一名临时工,家中还有11岁的儿子。如今陈霞住院每天的医疗费用为5000多元,治愈则需要50多万元。然而为了治病,她已举家负债,捉襟见肘的经济、与日俱增的治疗费用,下步治疗已难以为继。
在此,倡议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向陈霞伸出援助之手。您的无私捐助可能会挽救她生命、拯救她的家庭。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全体师生:
你们好!
作为华光的一员,您一定已经知道了高二(13)班xx同学旧病复发住院一事。所患病为“鼻咽纤维血管瘤”。 经过这段时间的住院检查、院方专家的会诊,院方明确提出:如果其不尽快手术,大出血频率将会增加;如果进行手术,需预交手术费押金三至肆万元人民币。由于前两年曾病发住院手术,她的父母为了治好女儿的病,四处奔波借钱,至今借款尚未还清。但是命运又与她开了一个玩笑,这对已经一贫如洗的一家无疑是雪上加霜。但她并没有屈服,用她微薄的力量与病魔抗争,用她的坚强来诠释生命的意义,她仍然渴望早日回到华光,和我们一起幸福地生活、学习在这个温暖的大家庭里。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天地无情人有情。我们师生共同生活在这个大家庭,xx同学既是我们的好同学,又是我们朝夕相处的好姐妹,我们能看着她病情恶化而不理吗?能看着她有希望恢复健康的身体却无钱医治而不顾吗?能眼睁睁的看着一个有活力、有朝气的姐妹被病魔折磨吗?不,决不。感恩的教育告诉我们,我们必须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每个生命。爱心是拉紧我们生命的一根纤绳,它包含着理解、帮助、宽容、激励、信念…… 一样的心,一样的梦,每一颗心都呼唤着人间真情,都憧憬着实现生命的梦; 一分一元,十元二十元,每一分都体现着人道慈善,都意味着无私的奉献!“爱人者,人恒爱之!” 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一起帮助她、支持她、鼓励她,让我们的爱心领航……
在此,校团委、学生会真诚地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伸出你的手,奉献你的爱,捐款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只要您献出了爱心,她就多了一份希望。我们就可能让一个年轻的生命重新绽放光彩。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献出一份爱心,改写一段人生;送出一份关爱,迎接一个希望。用我们每个人的一份爱心汇成华光爱的暖流,去滋润这位被病魔困扰的同学,去温暖这个苦难的家庭。
华光人,华光情,让华光处处沐浴着爱的阳光。
学生会
精神疾病低保申请书
-县--镇--村委:
你好!
我叫---,是---村的农民,家中有三口人,现在居住在自家的老房子里,房屋是---年自己动手建的,住房面积为48.3平方米。家庭月收入只有300—500元,孩子正在上高中,家里严重透支,无法承担孩子学费,现在生活举步维艰。妻子也的经常看病吃药,全家人的生活非常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姓名---,---年生,由于---年自家建房发生意外导致--脚残疾,现在幸得---公司领导帮助,现为---公司的门卫,每月收入300元。
妻子,姓名---,---年生,由于---年车祸导致--手残疾,肇事司机逃逸,为救治妻子花尽多年积蓄并欠下大笔债务,现妻子精神和身体方面有缺陷,不能参加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女儿,姓名---,---年生,就读于----学校,品学兼优。
由于我妻子不能从事工作,本人又是残疾之身,由于家庭出入甚微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我相信领导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请求政府根据《农村低保》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批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_______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上述各款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七条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批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_______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上述各款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七条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八条 合同效力恢复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
第九条 减额交清保险的选择
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
第十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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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科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其真正得以落实。
2、定时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流行动态、诊断、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
3、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甄别、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5、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示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清洁、污染物品分开放置。
6、严格按照《医院感染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感染疾病科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感染疾病科工作区域内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务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感染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8、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感染疾病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要求、及时、准确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告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室、并与医院感染管理科沟通。必要时可直接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订报告。
9、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合作,开展有关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医院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尽量防止和避免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感染性疾病科规章制度
1、布局流程合理,做到有效分区(三区、两道),三区为: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两道:医务人员通道、病人通道。
2、门诊接诊病人预防控制措施
(1)按标准预防措施执行;
(2)接诊呼吸道疾病病人时应戴防护口罩;
(3)疑似传染病,按下列途径管理:
①发现甲类传染病患者,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医务处、医院感染管理科等);
②根据传染源的性质,立即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③收住感染性疾病科,按传染病要求住院或转院治疗。
3、留观病人预防控制
(1)普通病人按标准预防措施执行;
(2)病人诊断不明确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但需要抢救或病情危重,暂无法转传染病院的:
1)病人安置单人房间,就地隔离,除医护检查、处置外,其他人包括医务人员不得进入。
2)避免转科,并且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检查,以防在转送过程中造成感染的传播。
3)病房尽量配备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及其他用品相对固定,各种器械、抢救监护设备、隔离衣等,不得与他人共用。
4)医疗器械消毒处理: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5)病房每日一次紫外线消毒,房间内设施用1000—20xxmg/L的含氯消毒液每日擦拭一次。
6)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病人用过的床单位必须全部更换,经消毒后再清洗;病人污染的环境必须做终末消毒处理。
4、医务人员防护除按照医务人员防护制度执行外应做到:
(1)医务人员应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手套、口罩等),
(2)医生检查、换药时必须戴手套,离开病房后,严格洗手,并使用消毒剂。
(3)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穿一次性鞋套、戴口罩、有条件者根据病种隔离的需要提供隔离服。
(4)非该病区工作人员需进入时,应经该病区医务人员许可,并接受消毒隔离要求的指导,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
5、医疗废物处理:
(1)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瓜壳、纸张、一次性饭盒等)应作为感染性废物管理;所有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包装。
(2)病人房间的台面、门把手、地面、诊疗用品、废弃物、便器等必须由专人负责严格消毒。
(3)排泄物、呕吐物及分泌物的处理:用1000—20xxmg/L的有效率消毒液静置30分钟后,倒入病房卫生间便池冲水。
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1,如果你不在当地医院看病,或病已经好了,那当地医院肯定不会给你开的,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除非你有私人关系,找到熟人给你开。
2,你的病没好完,仍然在当地医院重新看,他会给你开诊断书。
其实你这个案例和开假病条是一个概念。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别:男/女?科室:心内科?病案号?:可以不写
临床诊断:阵发性室上速?(或写全称: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阵发性室上速:?是心律失常的一种,表现为突然发作的心悸、胸闷、焦虑不安、头晕、少见有晕厥、心绞痛、心力衰竭与休克。一般突然发作突然中止,持续时间长短不一,短者数秒钟,长者可持续数小时至数天。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别:男/女?科室:心内科?病案号?:可以不写
临床诊断:阵发性室上速?(或写全称: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阵发性室上速:?是心律失常的一种,表现为突然发作的心悸、胸闷、焦虑不安、头晕、少见有晕厥、心绞痛、心力衰竭与休克。一般突然发作突然中止,持续时间长短不一,短者数秒钟,长者可持续数小时至数天。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_____索赔等的重要依据,证明书《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每位医生都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亲自诊察病人,认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客观的诊断依据。
2、诊断证明书须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签字,由门诊部或医务科盖章后方能生效。开具诊断书的医师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3、病休证明的时限:原则上急诊一般不超过三天,门诊不超过一周,慢性病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三个月。
4、诊断证明书的内容应有病历记载,并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相符。医生不得开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诊断证明书。
5、诊断证明书(病休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且当日盖章有效。
6、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应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后,慎重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
7、凡涉及司法办案、病退、评残、_____索赔、生育第二胎等特殊情况,须持有关部门的介绍信,方可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并由医务科审核盖章。
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我辖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交通事故去世,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关系,父亲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于年月去世)。
2、关系,母亲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于年月去世)。
3、关系,妻子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4、关系,儿子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无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后,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交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无论被保险人患一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所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即行终止,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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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 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时,收回保险单,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伤害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交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责任免除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九、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患重大疾病。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第九款情事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致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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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范本[页3]_合同范本
合同纠纷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释义
第二十八条 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条件: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旁路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其他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人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症。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严重烧伤: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若烧伤是被保险人自发性或蓄意行为所致,不论当时清醒与否,皆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九、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门脑病。
十、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三十条 本条款所述“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双目失明;
1.视力的测定,依据国际视力表两眼分别依矫正视力测定。
2.失明指视力永久在国际视力表0.02以下。
二、言语或咀嚼机能完全永久丧失(下列情形之一);
1.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喉头音等四种语言能力中,有三种以上(含三种)丧失不能发出。
2.声带全部剔除。
3.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
4.咀嚼机能的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食物的状态。
三、中枢神经或胸、腹部脏器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护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者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人浴等,都不能自己完成,经常需要他人扶助的状态。)
四、两手腕关节丧失或两足踝关节丧失;
五、一手腕关节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六、一目失明及一手腕关节丧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七、四肢机能完全永久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一百八十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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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三章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四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四章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确定罹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无论被保险人罹患一种或二种以上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公司所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即行中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七条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的交费期内罹患重大疾病,从其被确定罹患重大疾病之日起,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章 责任免除
第八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罹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爱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或其他违章驾驶;
九、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内罹患重大疾病。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六章 身体残疾鉴定
第九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第七章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申请免交保险费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保险金申请书或免交保险费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四、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第十二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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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时,本公司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八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九条「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合同签发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二十一条「名词释义」
本条款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款所述“利息”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储蓄存款二年定期年利率+2.0%计算。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绕道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罹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罹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
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
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主动脉手术:
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以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九、爆发性肝炎:
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慢性肝病:
指末期肝衰竭,其症状必须包括下列各点:
1持续性黄疸病;
2食道静脉曲张;
3腹水(肿);
4肝性脑病。
任何由嗜酒或滥用药物引起的肝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