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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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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科规章制度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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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布局流程合理,做到有效分区(三区、两道),三区为: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两道:医务人员通道、病人通道。

2、门诊接诊病人预防控制措施

(1)按标准预防措施执行;

(2)接诊呼吸道疾病病人时应戴防护口罩;

(3)疑似传染病,按下列途径管理:

①发现甲类传染病患者,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医务处、医院感染管理科等);

②根据传染源的性质,立即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③收住感染性疾病科,按传染病要求住院或转院治疗。

3、留观病人预防控制

(1)普通病人按标准预防措施执行;

(2)病人诊断不明确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但需要抢救或病情危重,暂无法转传染病院的:

1)病人安置单人房间,就地隔离,除医护检查、处置外,其他人包括医务人员不得进入。

2)避免转科,并且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检查,以防在转送过程中造成感染的传播。

3)病房尽量配备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及其他用品相对固定,各种器械、抢救监护设备、隔离衣等,不得与他人共用。

4)医疗器械消毒处理: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5)病房每日一次紫外线消毒,房间内设施用1000—20xxmg/L的含氯消毒液每日擦拭一次。

6)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病人用过的床单位必须全部更换,经消毒后再清洗;病人污染的环境必须做终末消毒处理。

4、医务人员防护除按照医务人员防护制度执行外应做到:

(1)医务人员应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手套、口罩等),

(2)医生检查、换药时必须戴手套,离开病房后,严格洗手,并使用消毒剂。

(3)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穿一次性鞋套、戴口罩、有条件者根据病种隔离的需要提供隔离服。

(4)非该病区工作人员需进入时,应经该病区医务人员许可,并接受消毒隔离要求的指导,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

5、医疗废物处理:

(1)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瓜壳、纸张、一次性饭盒等)应作为感染性废物管理;所有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包装。

(2)病人房间的台面、门把手、地面、诊疗用品、废弃物、便器等必须由专人负责严格消毒。

(3)排泄物、呕吐物及分泌物的处理:用1000—20xxmg/L的有效率消毒液静置30分钟后,倒入病房卫生间便池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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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题范文

关于全县疾病防控工作的调研报告_工作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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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疾病防控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人办发()7号文件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县乡人大联动的方式,对我县疾控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卫生、疾控部门负责人,组成两个视察调研组,于3月下旬开始分别到6个乡镇及10多个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走访了解等形式,对我县疾控工作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视察调研,并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座谈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疾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了以《传染病防治法》为重点的健康教育活动。结合我县“双创”,县疫控中心制定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方案》,有具体的目标任务、有检查落实措施,并在3.24、12.1、12.4等宣传日 ,组织开展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主的疾病控制宣传活动。采取办墙报,挂标语,图片展,播放电视录像,印发健康教育宣传单、册等进行宣传,共印发健康知识读本1万本和健康教育防病资料10种16000多份,发放到学校、干部、群众手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防病意识。

(二)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实施。从我们调研看,县疾控中心能认真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能立足自身职责,加强对防治接种管理,指导全县25个乡镇完成儿童计划免疫信息软件的安装及操作。能按时发送疫苗到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及防疫专干能履行自身职责,定期开展适龄儿童接种工作,全年共接种95047针次。各种表、卡齐全,疫苗管理比较规范。开展了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做了大量补证补种工作,解决了部分流动人口接种难问题,减少了免疫空白人群。

(三)积极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调研数据显示,XX年我县共发生传染病1093例(具体情况见附表一),对发现的重点传染病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对部分人群进行了艾滋病、肺结核等重点传染病的筛查工作,XX年共发现艾滋感染者10人,肺结核病人739例,并针对我县肺结核病人较多的情况,积极与合疗办协商,将肺结核病人的用药纳入新农合补偿范畴,去年共有137人享受了补助,人均补助601元。

(四)突发事件处理及时。能及时有效处理疫情,去年城小水痘疫情发生,在省市疫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控制了疫情的扩散,今年又处理了洄水镇、毛坝镇腮腺炎疫情,控制及时,稳定了人心。

二、疾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对疾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我县疾控工作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重视程度仍然不够,与老百姓对健康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在具体工作中,尚缺乏一个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就整体而言重医轻防的思想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转变,穷于应付,临时抱佛脚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宣传不够深入,健康教育机制有待完善。疾病防控牵涉到千家万户,而现在的宣传多集中在城镇及公路沿线,由于乡镇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卫生系统宣传力量单一,一些防控政策、防控手段难以落实。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卫生单位的宣传单、册还不能满足群众的医疗保健需要,部分干部群众对疾病的防控措施不清楚,政策了解不全面。

(三)疾控队伍建设严重滞后,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一是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县疾控中心承担着全县34万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按照《陕西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规定,人员配置标准为0.18人/千。应配置61人,但只有25个编制,实际能工作的人员仅22名,与编制、人员配置标准相差甚远。二是人员结构极不合理。22人中有一半的人不是学公卫和医疗专业的,55岁以上5人,40岁以上11人。从技术能力上讲,已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短期培训和进修效果不明显,再加上人数少,一个人身兼数职,抽出来培训的人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就没有多余的人来补充承担,造成恶性循环,业务技术人员出现严重断代,已严重威胁全县病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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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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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身体是快乐的源泉,钟爱的事业是生命的意义。如今,我们正享受健康和上班带来的心情愉悦和精神满足时,我们城管系统的环卫职工吴却正在与病魔进行着生死搏斗。

今年43岁的吴XX1985年招工到环卫处后,一直从事一线工作,长年如一日,工作中她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团结同事,得到了领导及同事们的认可。去年以来,她鼻子经常性出血,但为了不影响工作,她一直没有进行系统检查和治疗。今年,她病情严重到鼻子喷血,在家人强烈要求下, 6月4日她到郴州市人民医院检查,被诊断为鼻咽癌。辗转求医,现就医于广州南方医院。目前,病魔折磨、催残得她已骨瘦如柴,头发脱光,脸色苍白,声音沙哑。现在,她除了身体上要忍受疾病造成的巨大痛苦外,精神上还要面对高额治费疗用的压力。为了治病,她举家负债,生活拮据,捉襟见肘的经济、与日俱增的治疗费用,下步治疗已难以为继……

作为城管大家庭中的一员,请大家伸出援助之手,用我们的点滴爱心和实际行动来帮助她,我们的爱心会给她更多战胜病魔的勇气和决心,可以帮助她减轻痛苦、渡过难关;您的点滴关爱可以给她点亮希望、坚强信心;您的无私捐助可能挽救她生命、拯救她的家庭。

生命没有来世,爱心永存感激。谢谢您的一片真情,好人一生平安!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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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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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当您和家人享受着融融的天伦之乐的时候,当你的同学们在校园尽情嬉戏、在课堂埋头苦读的时候,可是你们知道吗?就在我们身边,一个可爱的同学正在遭遇着巨大的不幸,可怕的病魔已经迫使她离开了心爱的校园。

亲爱的老师、可爱的同学们!班级的座位已经空了很久,为她治病,父母早就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现在,正准备卖房救儿。 这个不幸的孩子就是新庄子中学八年二班的x同学。在七个月前被查出患有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这是一种很可怕的病!七个月了,她先后在附属医院、中医医院、医大、x血液病研究所住院治疗。根据该所的治疗方案,需要很长时间救治,身体才会得到恢复,且扔需昂贵的十几万元治疗费! 已经花掉的十几万的治疗费用,早就使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了。但只要有一线希望,父母都不会放弃的,他们渴望让小好好地、健康的活下去!一双眼,两行泪,面对昂贵的治疗费用,他们却是那么无奈!那么无助!

亲爱的朋友们,每个人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会感到健康的重要,只有处在生命边缘的时候,才会发现竟是这般美好!我们怎能忍心,眼睁睁看着一颗不满15岁的花骨朵一步步走向凋零?我们怎能忍心,看着往日的同学再也无法重返校园呢?……

一滴水会使花儿有颜色,一颗星能让行走的人找到方向。也许你并不富裕,但爱心不在于金钱的多少,大爱无边,我们可以聚沙成塔,积土成山,积雪成海!您的点滴关怀,都可能改变命运;您的善心善举,一定会让这不幸的家庭,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筑起爱的花园吧!汇聚你们的爱心,将会延续一个年轻如花的生命! 在此,我们郑重的向全国的人民发生倡议:少吃一顿零食,少喝一瓶饮料,少开一天车,少买一件衣服,少过一个生日,少搞一次家庭聚餐,把钱节省出来,人人都奉献出一份爱心,圆刘一个平安健康的梦吧!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你,有我,有我们,有社会,一份份爱心的救助,小一定能早日战胜病魔,甜蜜的品味人情的温暖,和我们一起共享明天的阳光灿烂!!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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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疾病捐款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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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当您和家人享受着融融的天伦之乐的时候,当你的同学们在校园尽情嬉戏、在课堂埋头苦读的时候,可是你们知道吗?就在我们身边,一个可爱的同学正在遭遇着巨大的不幸,可怕的病魔已经迫使她离开了心爱的校园。

亲爱的老师、可爱的同学们!班级的座位已经空了很久,为她治病,父母早就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现在,正准备卖房救儿。这个不幸的孩子就是xx中学x班的x同学。在七个月前被查出患有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这是一种很可怕的病!七个月了,她先后在附属医院、中医医院、医大、x血液病研究所住院治疗。根据该所的治疗方案,需要很长时间救治,身体才会得到恢复,且扔需昂贵的十几万元治疗费!

已经花掉的十几万的治疗费用,早就使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了。但只要有一线希望,父母都不会放弃的,他们渴望让小好好地、健康的活下去!一双眼,两行泪,面对昂贵的治疗费用,他们却是那么无奈!那么无助!

亲爱的朋友们,每个人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会感到健康的重要,只有处在生命边缘的时候,才会发现竟是这般美好!我们怎能忍心,眼睁睁看着一颗不满15岁的花骨朵一步步走向凋零?我们怎能忍心,看着往日的同学再也无法重返校园呢?

一滴水会使花儿有颜色,一颗星能让行走的人找到方向。也许你并不富裕,但爱心不在于金钱的多少,大爱无边,我们可以聚沙成塔,积土成山,积雪成海!您的点滴关怀,都可能改变命运;您的善心善举,一定会让这不幸的家庭,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为筑起爱的花园吧!汇聚你们的爱心,将会延续一个年轻如花的生命!在此,我们郑重的向大家发生倡议:少吃一顿零食,少喝一瓶饮料,少开一天车,少买一件衣服,少过一个生日,少搞一次家庭聚餐,把钱节省出来,人人都奉献出一份爱心,圆刘一个平安健康的梦吧!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你,有我,有我们,有社会,一份份爱心的救助,小一定能早日战胜病魔,甜蜜的品味人情的温暖,和我们一起共享明天的阳光灿烂!

倡议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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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低保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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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村委:

你好!

我叫---,是---村的农民,家中有三口人,现在居住在自家的老房子里,房屋是---年自己动手建的,住房面积为48.3平方米。家庭月收入只有300—500元,孩子正在上高中,家里严重透支,无法承担孩子学费,现在生活举步维艰。妻子也的经常看病吃药,全家人的生活非常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姓名---,---年生,由于---年自家建房发生意外导致--脚残疾,现在幸得---公司领导帮助,现为---公司的门卫,每月收入300元。

妻子,姓名---,---年生,由于---年车祸导致--手残疾,肇事司机逃逸,为救治妻子花尽多年积蓄并欠下大笔债务,现妻子精神和身体方面有缺陷,不能参加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女儿,姓名---,---年生,就读于----学校,品学兼优。

由于我妻子不能从事工作,本人又是残疾之身,由于家庭出入甚微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我相信领导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请求政府根据《农村低保》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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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低保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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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区各级领导:

我叫---,家住潘集区贺疃乡---户。由于原来家境贫寒,小学只读到三年级,家中现有四口人共同生活,(户口簿上为五口人,女儿外嫁后户口未迁出),现在居住在自家的房子里,该房屋建于20__年,由煤矿企业给予的塌陷区移迁补偿款请人所盖的搬迁楼。我家的所有收入全来自承包地所带来的收益,抛去维护该承包地的所有费用,年所有收入不过五千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现年67岁,早期因种种原因患有--疾病,虽经治疗但仍有反复。

妻子---,现年62岁,常年身患高血压,稍有劳作,头晕目眩,血压波动极大,严重影响自身的生命安全,不得不在家静养。

长子---,现年36岁,未婚,幼时生病,因家境贫寒,私自抓药喂食致使我儿智力低下,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经我市精神病医院鉴定为残疾三级。

女儿---,现年34岁,早在20--年就已出嫁,现住潘集区---室,无业,无任何经济收入。其夫,是----工人,月工资两千元左右。她有一个女儿,10周岁。她家生活也很困难,每月还得还房贷,不能给我生活费用。

不孝养子---,现年25岁,20--年外出打工与外省一位女子相识,并于次年来家举债为其办理了结婚仪式,至今未办理结婚证。婚后不久,便又外出靠卖体力为生,生活过得风餐露宿,对我二老生老病痛不管不问也无能力照顾。我两个老人带着残疾的儿子生活过得捉襟见肘,常常是有这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现在连平时控制病情的药都只好停了。

幸好,我听说中央对特殊困难的农民有政策照顾,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于是,我特向上级领导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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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低保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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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我是申请人潘,生于xx年8月,汉族,职业为农民,现居住于杨万乡竜林村。

家有四口人,丈夫、两个女儿和我。由于早年家境非常贫困,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勉强维持家人的生活,我又一直都是体弱多病,为了方便照顾子女,所以一家人就搬迁到杨万乡竜林村来生活。早几年要供孩子上学,心想孩子毕业后应该好些,可是近年来肚子里长了个很大的肿瘤,20xx年住院检查由于体质太弱,高额的医药费使这个家难以承受,没能做手术。现在一直都是药养着,对于这个已经贫困的家庭已经无力承担。两个女儿虽然长大,可一个早早务农,闲时打些小工,工资很低。另一个虽在村上当老师,但也出嫁,婆婆家也靠她来照顾。丈夫常年辛苦在外通过卖苦力赚的血汗钱根本不能支付我的医疗费,而我又因有病,不能劳动而收入为零。

在我一筹莫展之时,不幸的我看到幸福的希望,我听说政府对特殊困难的农民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们的家庭于水火。特请求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们最低生活保障,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在此我们全家表示衷心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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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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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发扬广大教职工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帮助患重大疾病或因病身故的教职工及家庭减轻经济负担,缓解家庭生活困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此办法互助对象为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在册在岗的教职工(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简称参加人)。

第三条 参加人在确认的有效期内首次确诊(指以前从未被医疗机构正式确诊过)患有以下原发性疾病(必须经住院治疗),可向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简称校医疗互助办,设在校工会)申请互助待遇:㈠恶性肿瘤;㈡依赖血透,腹透的慢性肾功能衰竭;㈢冠状动脉搭桥及支架植入术;㈣再生障碍性贫血;㈤侵蚀性葡萄胎;㈥重型肝炎;㈦颅内疾病需要外科手术;㈧心脏瓣膜置换术;㈨意外伤害致四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半年以上以及重大脏器的损伤;㈩严重烧伤;(十一)急性重症胰腺炎;(十二)肾、肝、心、肺、骨髓及联合移植术;(十三)主动脉手术;(十四)双耳失聪,双目失明;(十五)严重免疫性疾病;(十六)心力衰竭达四级以上;(十七)脑中风后遗症;(十八)严重帕金森病;(十九)严重传染疾病;(二十)严重糖尿病。(以上20种疾病具体定义见第二十条)。

第四条 本医疗互助期限每3年为一周期,本周期从2019年5月1日零时起到2019年4月30日24时止。

第五条 参加人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登记按要求填写人员基本情况花名册一式3份(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

第六条 本期缴纳的互助费为每人100元,(学校行政出资40元,学校工会出资30元,教职工个人出资30元。个人费用由学校财务代扣)。

第七条 参加人在有效期限内患病在(中心城区为三级甲等医院,远城区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首次确诊患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其中一种重大疾病,并经住院治疗,可向校医疗互助办申请领取医疗互助金15000元,领取互助金后,互助责任即告终止。

第八条 参加人在互助期内患有本办法第三条所指一种以上重大疾病的,医疗互助金的给付只以其中一种疾病为限。

第九条 设立身故抚恤补助金制度。㈠参加人因患本办法规定互助范围以外的疾病直接引致身故,可由直系亲属凭医疗机构出示的病故证明和相关手续到医疗互助办申请领取一次性身故抚恤补助金3000元。㈡参加人在参加本期互助活动前已患办法规定的重大疾病且未享受医疗互助金,本期内又因相同重大疾病及并发症引致身故,可凭有关手续申请领取一次性身故抚恤补助金5000元。

第十条 互助期满时互助责任即告终止。互助期内不办理退款手续。

第十一条 在互助周期内,新调进的教职工,由所在单位及时补办参加手续,费用不变。调出的教职工费用不退,责任同时免除。

第十二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办法承担互助责任:

(一)参加人在互助期内重患参加前曾患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相同大类疾病的(因病死亡除外);

(二)参加人有隐瞒病史伪造或篡改病历病史以及其他各种欺骗作弊行为的;

(三)参加人被医院错误诊断为患有本办法互助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的;

(四)因故意犯罪,自伤或打架斗殴造成的意外伤重致残及死亡的:

(五)从事高风险运动导致意外伤害致残及死亡的;

(六)不属于本办法互助范围内的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 参加人有第十二条第四项所指的行为,本办法即终止对其的互助责任,费用不退。

第十四条 凡不属于本办法范围内的病种,不列入本办法承担互助金给付责任;非因病原因直接引致身故的,不列入本办法承担身故抚恤补助金给付责任。

第十五条 医疗互助金或身故抚恤补助金申请、给付流程:

(一)医疗互助金申请给付流程

1.参加人因患病

参加人填写给付申请书——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检验报告单、病史卡——30天内给付。

2.参加人因病身故

直系家属填写给付申请书——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医疗机构死亡证明及相关材料——30天内给付。

(二)身故抚恤补助金申请给付流程

1.3000元补助金领取(本办法互助范围以外疾病):直系亲属填写给付申请书——直系亲属出示医疗机构的病故证明及相关材料——法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证明材料——30天内给付。

2.5000元补助金领取(本办法互助范围以内继发性疾病):直系亲属填写给付申请书——直系亲属出示医疗机构的病故证明及相关材料——法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证明材料——30天内给付。

第十六条 医疗互助金或身故抚恤补助金的申请,必须在参加人被首次确诊患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重大疾病(或因患病直接引致参加人身故)之日起90天内向校医疗互助办提出。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享受医疗互助金或身故抚恤补助金的权利。

第十七条 校医疗互助办收到参加人手续齐备的材料后,20天内将审批结论通知参加人,30天内经调查核实无误后,按本办法的规定启动医疗互助责任。

第十八条 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由校医疗互助办管理,其资金的运作、结算和管理,接受校工会的领导和监督。医疗互助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每年向学校行政和校教代会报告一次。

第十九条 医疗互助金实行独立核算,建立专用帐户、帐户设在校工会,资金专款专用。本期内结余资金直接滚转下期。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指的重大疾病必须符合以下定义:

(一)恶性肿瘤。经诊断,确需住院进行手术治疗和放、化疗,属于恶性肿瘤的各种疾病。

(二)依赖血透、腹透的慢性肾功能衰竭

指慢性肾功能严重衰竭,需要依赖且已经接受了血液(腹膜)透析维持生命。

(三)冠状动脉搭桥及支架植入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实施了开胸血管绕道术或支架植入术。

(四)再生障碍性贫血

是一种获得性骨髓造血功能衰竭症,主要表现为骨髓造血功能低下,全血细胞减少和贫血、出血感染综合症,免疫抑制剂治疗有效。

(五)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该类疾病是指异常增生的绒毛组织浸润性生长浸入子宫肌层或转移至其他器官或组织的葡萄胎,并已经进行化疗或手术治疗的。

(六)重型肝炎

指肝炎病毒感染致使大部分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具备下列全部特征:深度黄疸;肝功能急剧退化;

肝性脑病;肝细胞严重损坏。

(七)颅内疾病需要外科手术

指原发于颅腔内的良性肿瘤,且已经接受了开颅手术切除或已经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八)心脏瓣膜置换术

指因治疗心脏瓣膜疾病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术。

(九)意外伤害致四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半年以上以及重大脏器的损伤

(十)严重烧伤(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件)

1.皮肤烧伤达全身皮肤总面积20%以上;

2.中、重度的毁容;

3.影响大关节功能。

(十一)急性重症胰腺炎

指急性胰腺炎中病理类型为出血坏死型,且具有以下特征:全腹剧痛及腹膜刺激症;腹水出现;低血压与休克;低血钙;NHA阳性;器官功能衰竭。急性水肿型(间质型)胰腺炎除外。

(十二)肾、肝、心、肺、骨髓及联合移植手术

指因疾病已经接受了肾、肝、心、肺、骨髓、心—肺联合、胰—肾联合、肝—肾联合移植手术。

(十三)主动脉手术

指为了矫正主动脉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而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十四)双耳失聪、双目失明

1.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19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2.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⑴眼球缺失或摘除;

⑵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⑶视野半径小于5度。

(十五)严重免疫性疾病(包括以下内容)

1.强直性脊柱炎;

2.红斑狼疮;(造成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3.重后肌无力;

4.免疫系统类风湿。

(十六)心力衰竭达四级以上

指不明原因引起的一类心肌病变,包括原发性扩张型心肌病,原发性肥厚型心肌病及原发性限制型心肌病等心脏疾病。病变造成心功能衰竭必须达到心功能分类标准心功能达四级或四级以上。

(十七)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经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十八)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化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指原发性)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6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3项或3项以上。

(十九)严重传染疾病

1.非典性病毒;

2.流行性I型脑炎;

3.人禽流感;

4.晚期血吸虫病;

5.出血热;

6.鼠疫;

7.霍乱。

(二十)严重糖尿病(满足下列至少一个条件)

1.已出现增殖性视网膜病变;

2.须植入心脏起博器治疗心脏病;

3.因坏疽需切除至少一个脚趾。

第二十一条 参加人若发生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变更时,应在变更后15天内书面通知校医疗互助办。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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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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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批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_______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

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

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上述各款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六条 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七条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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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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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 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已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未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者,本公司按2倍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三、免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交费期满前初次患“重大疾病”,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免交余下各期的保险费,“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继续有效。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初次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所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及免交保险费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五、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六、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  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

指础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  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依复利方式计息,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时未选择保单利差的给付方式,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前项给付方式。

本公司应每年将保单利差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公司规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除第一项规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四、投保人免交保险费后,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依( )项办法处理:(1)通过仲裁解决;(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司。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初次患的下列疾病:

一、心肌梗塞: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条件:

1.典型的胸痛症状;

2.最近心电图的异常变化显示有急性心肌坏死;

3.心肌酶有异常增高。

二、恶性肿瘤:指以不可控制的恶性细胞生长和扩散以及组织浸润为特征,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之疾病,但不包括恶性细胞原位无浸润的恶性肿瘤(原位无浸润即指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进入基底膜以下组织)以及皮肤癌(

裥院谏亓 。

三、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每星期2次,持续10个星期以上的。

四、重要器官移植:指被保险人接受肾脏、心脏、肺、肝脏、骨髓移植或心脏瓣膜置换术,其他器官或组织的移植不属本保险责任范围。

五、四肢瘫痪:指肢体功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之两关节以上的功能永久完全丧失。

所谓功能永久完全丧失指功能完全丧失6个月以后仍不能恢复。关节功能的丧失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6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髋、膝、踝关节。

六、脑中风:指由于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所谓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指事故发生6个月后经本公司认可的脑神经专科医师鉴定仍残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之一:

1.一肢以上感觉或运动完全丧失;

2.两肢以上感觉或运动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3.植物人状态。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七、冠状动脉搭桥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之血管搭桥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而且已经接受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八、严重烧伤: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烧伤是因被保险人自身行为所致,不属本保险责任范围。

九、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十一、疾病末期:指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确定为严重疾病末期,并经本公司医师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其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下。

【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0%。

【本公司规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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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科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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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感染科门诊管理

1、感染科门诊独立设区,有明显标识。

2、严格划分清洁区、污染区,做到无交叉。

3、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并限制活动范围,减少医源性传播机会。

4、就诊病人要求戴口罩,家属及陪同者在诊区外等候,如病情需要时,经医生同意可留一人陪同。

(二)感染科门诊空气消毒

1、无传染病人时

(1)开窗自然通风;

(2)紫外线照射消毒,每日2-3次,每次30分钟。

2、有传染病人时

(1)开窗自然通风;

(2)有人情况下:3%过氧化氢喷雾20-40ml/m3,关闭门窗作用60分钟,每天上、下午各消毒1次,然后开窗通风。

(3)无人情况下:

①紫外线照射消毒,每天2-3次,每次1小时。

②0.5%过氧乙酸,20-30ml/m3,关闭门窗作用30分钟,然后开窗通风。

(三)地面及物体表面消毒

1、地面要湿式拖扫,有疑似病人时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拖地,每日2次。

2、桌、椅、窗台、柜、门(把手)、治疗车等可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每日2次。

(四)其他物品的消毒

1、每个诊室备有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等物品,每次用后消毒,体温计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听诊器、血压计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

2、呼吸治疗装置使用一次性管道,用后焚烧处理,反复使用的接头等部件能高压的尽量高压灭菌。

3、病人吸氧用一次性湿化瓶、鼻导管等,用后焚烧处理。

4、运送传染病人的平车使用后用0.5%过氧乙酸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

5、工作人员使用后的隔离衣等,装入双层污衣袋扎紧袋口,用密闭物品拖运,经高压灭菌→清洗后才能使用。

(五)病人排泄物、分泌物的处理

1、留观病人床旁设置加盖容器,装足量20xxmg/L含氯消毒液,用做病人呕吐物、分泌物的随时消毒,作用30-60分钟,倒入厕所。

2、排泄物:

尿液:每1份尿液加20xxmg/L含氯消毒液1份混匀,放置2小时,倒入厕所。

粪便:每1份粪便加漂白粉5份搅匀,放置2小时,倒入厕所。

(六)污物的处理

1、感染科门诊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垃圾。

2、用后的防护服、一次性口罩、帽子、手套、鞋套及其它废物装入黄色垃圾袋内,不可超过3/4满,扎紧袋口。

3、在污染接时,用0.5%过氧乙酸喷洒,然后套第二层黄口袋,扎紧袋口。

4、注明警示标识。

5、有专人专车拖运到医院指定地点。

(七)终末消毒

留观室病人出院、转院时,留观室空气、物体表面、床单位等按照传染病消毒方法进行终末消毒。

(八)医护人员防护

1、与病人近距离操作时戴护目镜,吸痰、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等操作时,要戴全面性呼吸防护器。

2、每接触一个病人后立即用快速手消毒剂或250mg/L含氯消毒液进行手的消毒(包括收费、化验、药房工作人员)。

3、每接诊或诊治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毒病人或疑似病人后,立即更换隔离衣、防护服、外层口罩、手套、护目镜及鞋套。

4、下班要卫生通过方能离开感染科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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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科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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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其真正得以落实。

2、定时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流行动态、诊断、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

3、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甄别、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5、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示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清洁、污染物品分开放置。

6、严格按照《医院感染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感染疾病科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感染疾病科工作区域内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务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感染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

8、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感染疾病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要求、及时、准确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告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室、并与医院感染管理科沟通。必要时可直接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订报告。

9、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合作,开展有关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医院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尽量防止和避免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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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防控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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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传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中学传染性疾病防控预案。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治措施

1、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相关制度,落实岗位责任,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规划方案《中学传染性疾病防控预案》。

5、对教室、专用教室等场所保持室内通风换气,按规定定期消毒。

6、加强学生体质锻炼,增强抵抗力。

二、处置程序

1、在校学生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

2、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

4、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公布病情感染源以及采取的防护措施,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

6、请示政府和教育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7、配合疾病控制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三、要求

1、师生树立科学防控观,不得散布不利言论。

2、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3、师生在校外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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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广播站春季预防疾病播音稿_广播稿_网

范文类型:新闻广播,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广播站,全文共 1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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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广播站春季预防疾病播音稿

预防疾病,健健康康迎接每一天

女:小时候我喜欢轻轻地把捧在手掌心——轻轻地吹上一口气,欢喜着望着它满天飞舞......

男:微风轻轻吹,每一朵,便撑着一个梦,这梦似伞,如爱一般,随风飘洒随处可安。

女:敬爱的老师

男:亲爱的同学们

女:我是主持人

男:我是主持人

男女:广播站又带着春风和大家见面了!

女:春天就像绚丽多姿的彩虹,在天空中划出一道温暖的亮色。

男:春天就像美妙动听的欢歌,在校园里久久回荡。

男女从一起拥抱这美好的春天吧!

男:可是,你知道吗?春天万物复苏,不只小草、小动物们活跃起来了,各种细菌、病毒也开始“蠢蠢欲动”,所以春季也是多种传染病的高发季节。

女:是啊,今天播音主题就是——《预防疾病,健健康康迎接每一天》

男:今天是xx年4月19日,农历三月初十,星期五,天气阴。

女:天气逐渐转冷,我们在添衣服时要注意饮食和卫生,因为卫生关系到每一个人,所以请大家搞好卫生,保持良好正确的卫生习惯,促进健康成长。

男:这里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每位同学除了应注意校园环境整洁卫生,还应注意个人卫生,预防疾病。

女:如何预防疾病呢,下面向大家宣读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预防常识。

男:好的,我想这很重要啊!请各位同学认真收听!

女:那么预防和控制呼吸道传染病,学生应该怎么办?

男:(1)主动学习传染病预防知识;(2)养成良好的群体卫生习惯,保持教室、住处多通风换气;

女:是啊,同学们在教室里读书时,记得要开窗呼吸新鲜空气哦。

男:(3)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

女:不要共用毛巾,要勤晒衣被,积极参加户外活动,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畅的公共场所;

男:发现有可疑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及时向老师报告。

女:教室应注意多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畅和新鲜。

男:预防和控制呼吸道传染病,学校厕所应该怎么处理?

女:学校厕所要注意每天及时清扫,保持厕所的清洁卫生.

男:学生春季易患哪些呼吸道传染病?

女: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多发的季节,中小学生容易患以下疾病:流行性感冒、麻疹、风疹、水痘等。

男: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是怎样的呢?

女: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空气飞沫,或直接接触病人而传播。

男:为什么春季容易患呼吸道传染病?

女:主要原因有:(1)春季气候变暖,细菌、病毒等繁殖加快;

男:(2)学生集中学习、生活,疾病容易相互传染;

女:(3)封闭的教室,空气流通不畅,疾病容易传播。

男:如何有效预防春季呼吸道传染病?

女:(1)如果班上有学生患呼吸道传染病,要尽快进行治疗和隔离,其他同学尽量不要与病人接触,或去病人家中串门;

男:(2)保持教室和家庭环境的空气流畅,少去拥挤、密闭的公共场所;

女:(3)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如感冒时戴口罩)

男:(4)根据天气变化注意增减衣服,防寒保暖,多参加锻炼,要多喝水,多吃含维生素c丰富的蔬菜水果,增强自身抵抗疾病的能力

女:同学们,听了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措施,我想我们一定受益匪浅,希望同学们不要麻痹(必)大意,如果发现有发烧、流涕、咳嗽等症状,一定及时到医院查看病情

男:最近河南开始出现一种流感,叫h7n9,它能够带走人的生命。

女:那同学们应该怎样预防呢

男:这种流感主要通过家禽进行传播,比如鸡鸭鹅鸽子等等。同学们不要接近天上飞的鸟类,以及不要接近鸡鸭等,因为它可能携带病毒,对你的生命造成危害。

女:同时,记得这一段时间尽量不要吃鸡肉鸭肉兔肉等,少吃肉,多吃蔬菜。

男: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没熟的肉类蛋类,和不熟的食品,勤洗手,有好的卫生习惯

男:同学们也可以选择清热解毒口服液,板蓝根等,补充营养,提高抵抗力。

男女:同学们,让我们学会预防疾病,健健康康迎接每一天!

女:今天是我的姐姐生日,我祝姐姐天天开心,永远美丽

男:下面由请xx同学为何欣缘带来一首《生日快乐》,愿xx同学在学校里学习幸福玩得开心。

女:时间如流水般流过,又到了跟大家说再见的时候了。

男:虽然我们无法让时间停止,但是我们可以让心情美丽!

女:感谢你收听今天的广播

男女:下周一同一时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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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范文类型:证明书,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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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不在当地医院看病,或病已经好了,那当地医院肯定不会给你开的,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除非你有私人关系,找到熟人给你开。

2,你的病没好完,仍然在当地医院重新看,他会给你开诊断书。

其实你这个案例和开假病条是一个概念。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别:男/女?科室:心内科?病案号?:可以不写

临床诊断:阵发性室上速?(或写全称: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阵发性室上速:?是心律失常的一种,表现为突然发作的心悸、胸闷、焦虑不安、头晕、少见有晕厥、心绞痛、心力衰竭与休克。一般突然发作突然中止,持续时间长短不一,短者数秒钟,长者可持续数小时至数天。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别:男/女?科室:心内科?病案号?:可以不写

临床诊断:阵发性室上速?(或写全称: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阵发性室上速:?是心律失常的一种,表现为突然发作的心悸、胸闷、焦虑不安、头晕、少见有晕厥、心绞痛、心力衰竭与休克。一般突然发作突然中止,持续时间长短不一,短者数秒钟,长者可持续数小时至数天。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_____索赔等的重要依据,证明书《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每位医生都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亲自诊察病人,认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客观的诊断依据。

2、诊断证明书须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签字,由门诊部或医务科盖章后方能生效。开具诊断书的医师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3、病休证明的时限:原则上急诊一般不超过三天,门诊不超过一周,慢性病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三个月。

4、诊断证明书的内容应有病历记载,并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相符。医生不得开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诊断证明书。

5、诊断证明书(病休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且当日盖章有效。

6、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应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后,慎重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

7、凡涉及司法办案、病退、评残、_____索赔、生育第二胎等特殊情况,须持有关部门的介绍信,方可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并由医务科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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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疾病免责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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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内及上下班途中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免责协议:

一、乙方在工作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各项技术,安全、文明等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上下班途中应严格遵守各项交通准则,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将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常年患病,如血压高、心脏疾病等。如突发疾病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做法律之依据。

甲方:

x年x月x日

乙方: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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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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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后,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交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无论被保险人患一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所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即行终止,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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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0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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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 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时,收回保险单,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一)因意外伤害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或(二)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致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交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责任免除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九、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患重大疾病。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第九款情事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致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三十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四、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第十五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鉴定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合同的解除

第十八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本公司将该项通知送达受益人。

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应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及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申请减少保险金额,但是减额后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最低承保金额,其减少部分视为解除合同。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本公司批注。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变更地址

第二十四条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本公司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索赔时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批注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合同纠纷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释义

第二十八条 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条件: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二、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旁路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其他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人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症。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严重烧伤:指全身皮肤20%以上受到第三度烧伤。但若烧伤是被保险人自发性或蓄意行为所致,不论当时清醒与否,皆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九、暴发性肝炎: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门脑病。

十、主动脉手术: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或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三十条 本条款所述“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双目失明;

1.视力的测定,依据国际视力表两眼分别依矫正视力测定。

2.失明指视力永久在国际视力表0.02以下。

二、言语或咀嚼机能完全永久丧失(下列情形之一);

1.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喉头音等四种语言能力中,有三种以上(含三种)丧失不能发出。

2.声带全部剔除。

3.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

4.咀嚼机能的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食物的状态。

三、中枢神经或胸、腹部脏器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护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者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人浴等,都不能自己完成,经常需要他人扶助的状态。)

四、两手腕关节丧失或两足踝关节丧失;

五、一手腕关节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六、一目失明及一手腕关节丧失或一目失明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七、四肢机能完全永久丧失。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一百八十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而言。

附件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费率表(保额千元)

┌──────┬───────────┬─────────┬─────────┐

│ │ 趸 交 │ 十 年 交 │ 二十年交 │

├──────┼─────┬─────┼────┬────┼────┬────┤

│ 投保年龄│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

│ 0 │ 48.7 │ 35.7 │ 6.9│ 5.1│ 4.3│ 3.2│

├──────┼─────┼─────┼────┼────┼────┼────┤

│ l │ 47.9 │ 34.6 │ 6.8 │ 4.9 │ 4.2 │ 3.1 │

├──────┼─────┼─────┼────┼────┼────┼────┤

│ 2 │ 47.8 │ 34.3 │ 6.8 │ 4.9 │ 4.2 │ 3.0 │

├──────┼─────┼─────┼────┼────┼────┼────┤

│ 3 │ 48.3 │ 34.5 │ 6.8 │ 4.9 │ 4.3 │ 3.1 │

├──────┼─────┼─────┼────┼────┼────┼────┤

│ 4 │ 49.2 │ 35.0 │ 7.0 │ 5.0 │ 4.4 │ 3.1 │

├──────┼─────┼─────┼────┼────┼────┼────┤

│ 5 │ 50.4 │ 35.8 │ 7.1 │ 5.1 │ 4.5 │ 3.2 │

├──────┼─────┼─────┼────┼────┼────┼────┤

│ 6 │ 51.8 │ 36.8 │ 7.3 │ 5.2 │ 4.6 │ 3.3 │

├──────┼─────┼─────┼────┼────┼────┼────┤

│ 7 │ 53.4 │ 38.0 │ 7.6 │ 5.4 │ 4.7 │ 3.4 │

├──────┼─────┼─────┼────┼────┼────┼────┤

│ 8 │ 55.2 │ 39.3 │ 7.8 │ 5.6 │ 4.9 │ 3.5 │

├──────┼─────┼─────┼────┼────┼────┼────┤

│ 9 │ 57.2 │ 40.7 │ 8.1 │ 5.8 │ 5.1 │ 3.6 │

├──────┼─────┼─────┼────┼────┼────┼────┤

│ 10 │ 59.3 │ 42.3 │ 8.4 │ 6.0│ 5.3│ 3.8 │

├──────┼─────┼─────┼────┼────┼────┼────┤

│ 11 │ 61.7 │ 44.0 │ 8.8 │ 6.2 │ 5.5 │ 3.9 │

├──────┼─────┼─────┼────┼────┼────┼────┤

│ 12 │ 64.2 │ 45.8 │ 9. 1│ 6.5 │ 5.7 │ 4.1 │

├──────┼─────┼─────┼────┼────┼────┼────┤

│ 13 │ 66.8 │ 47.7 │ 9.5 │ 6.8 │ 6.0 │ 4.3 │

├──────┼─────┼─────┼────┼────┼────┼────┤

│ 14 │ 69.5 │ 49.8 │ 9.9 │ 7.1 │ 6.2 │ 4.5 │

├──────┼─────┼─────┼────┼────┼────┼────┤

│ 15 │ 72.4 │ 51.9 │ 10.3 │ 7.4 │ 6.5 │ 4.7 │

├──────┼─────┼─────┼────┼────┼────┼────┤

│ 16 │ 75.4 │ 54.1 │ 10.7 │ 7.7 │ 6.8 │ 4.9 │

├──────┼─────┼─────┼────┼────┼────┼────┤

│ 17 │ 78.7 │ 56.5 │ 11.2 │ 8.1 │ 7.1 │ 5.1 │

├──────┼─────┼─────┼────┼────┼────┼────┤

│ 18 │ 82.4 │ 58.9 │ 11.8 │ 8.4 │ 7.4 │ 5.3 │

├──────┼─────┼─────┼────┼────┼────┼────┤

│ 19 │ 86.3 │ 61.5 │ 12.3 │ 8.8 │ 7.8 │ 5.6 │

├──────┼─────┼─────┼────┼────┼────┼────┤

│ 20 │ 90.3 │ 64.2 │ 12.9 │ 9.2 │ 8.2 │ 5.8 │

├──────┼─────┼─────┼────┼────┼────┼────┤

│ 21 │ 94.6 │ 67.0 │ 13.5 │ 9.6 │ 8.6 │ 6.1 │

├──────┼─────┼─────┼────┼────┼────┼────┤

│ 22 │ 98.9 │ 70.0 │ 14.2 │ 10.1 │ 9.0 │ 6.4 │

├──────┼─────┼─────┼────┼────┼────┼────┤

│ 23 │ 103.5 │ 73.1 │ 14.8 │ 10.5 │ 9.5 │ 6.7 │

└──────┴─────┴─────┴────┴────┴────┴────┘

┌──────┬──────────┬─────────┬─────────┐

│ │ 趸 交 │ 十 年 交 │ 二十年交 │

├──────┼─────┬────┼────┬────┼────┬────┤

│ 投保年龄│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

│ 24 │108.3 │ 76.4 │ 15.6 │ 11.0 │9.9 │7.0 │

├──────┼─────┼────┼────┼────┼────┼────┤

│ 25 │113.3 │ 79.8 │ 16.3 │ 11.5 │10.4 │7.4 │

├──────┼─────┼────┼────┼────┼────┼────┤

│ 26 │118.6 │ 83.5 │ 17.1 │ 12.1 │11.0 │7.7 │

├──────┼─────┼────┼────┼────┼────┼────┤

│ 27 │124.1 │ 87.3 │ 17.9 │ 12.7 │11.5 │8.1 │

├──────┼─────┼────┼────┼────┼────┼────┤

│ 28 │129.8 │ 91.4 │ 18.8 │ 13.3 │12.1 │8.6 │

├──────┼─────┼────┼────┼────┼────┼────┤

│ 29 │135.7 │ 95.5 │ 19.7 │ 13.9 │12.7 │9.0 │

├──────┼─────┼────┼────┼────┼────┼────┤

│ 30 │141.9 │ 99.8 │ 20.7 │ 14.6 │13.4 │9.4 │

├──────┼─────┼────┼────┼────┼────┼────┤

│ 31 │148.4 │ 104.2│ 21.7 │ 15.3 │14.1 │9.9 │

├──────┼─────┼────┼────┼────┼────┼────┤

│ 32 │155.3 │ 108.8│ 22.7 │ 16.0 │14.8 │10.4 │

├──────┼─────┼────┼────┼────┼────┼────┤

│ 33 │162.5 │ 113.6│ 23.9 │ 16.7 │15.6 │11.0 │

├──────┼─────┼────┼────┼────┼────┼────┤

│ 34 │169.9 │ 118.6│ 25.1 │ 17.6 │16.5 │11.5 │

├──────┼─────┼────┼────┼────┼────┼────┤

│ 35 │177.6 │ 124.0│ 26.3 │ 18.4 │17.4 │12.2 │

├──────┼─────┼────┼────┼────┼────┼────┤

│ 36 │185.6 │ 129.8│ 27.6 │ 19.4 │18.3 │12.9 │

├──────┼─────┼────┼────┼────┼────┼────┤

│ 37 │194.0 │ 136.1│ 29.0 │ 20.4 │19.4 │13.6 │

├──────┼─────┼────┼────┼────┼────┼────┤

│ 38 │202.9 │ 142.8│ 30.5 │ 21.5 │20.5 │14.5 │

├──────┼─────┼────┼────┼────┼────┼────┤

│ 39 │212.0 │ 149.8│ 32.1 │ 22.7 │21.7 │15.4 │

├──────┼─────┼────┼────┼────┼────┼────┤

│ 40 │221.3 │ 157.1│ 33.7 │ 24.0 │22.9 │16.4 │

├──────┼─────┼────┼────┼────┼────┼────┤

│ 41 │230.5 │ 164.4│ 35.3 │ 25.3 │24.2 │17.4 │

├──────┼─────┼────┼────┼────┼────┼────┤

│ 42 │240.0 │ 172.0│ 37.1 │ 26.7 │25.7 │18.5 │

├──────┼─────┼────┼────┼────┼────┼────┤

│ 43 │249.9 │ 180.0│ 38.9 │ 28.2 │27.2 │19.8 │

├──────┼─────┼────┼────┼────┼────┼────┤

│ 44 │260.1 │ 188.2│ 40.8 │ 29.8 │28.9 │21.1 │

├──────┼─────┼────┼────┼────┼────┼────┤

│ 45 │270.7 │ 196.8│ 42.9 │ 31.5 │30.8 │22.6 │

├──────┼─────┼────┼────┼────┼────┼────┤

│ 46 │281.8 │ 205.6│ 45.1 │ 33.3 │32.9 │24.3 │

├──────┼─────┼────┼────┼────┼────┼────┤

│ 47 │293.5 │ 214.7│ 47.6 │ 35.2 │35.4 │26.2 │

├──────┼─────┼────┼────┼────┼────┼────┤

│ 48 │305.9 │ 224.1│ 50.3 │ 37.4 │38.2 │28.4 │

├──────┼─────┼────┼────┼────┼────┼────┤

│ 49 │318.7 │ 233.8│ 53.2 │ 39.6 │41.5 │30.8 │

├──────┼─────┼────┼────┼────┼────┼────┤

│ 50 │332.1 │ 243.7│ 56.4 │ 42.1 │45.3 │33.8 │

└──────┴─────┴────┴────┴────┴────┴────┘

┌─────┬───────┬───────┬───────┐

│ │ 趸 交 │ 十 年 交 │ 二十年交 │

├─────┼───┬───┼───┬───┼───┬───┤

│ 投保年龄│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

│ 51 │346.4│254.1│60.0 │44.8 │ │ │

├─────┼───┼───┼───┼───┼───┼───┤

│ 52 │361.5│265.0│64.2 │47.9 │ │ │

├─────┼───┼───┼───┼───┼───┼───┤

│ 53 │377.7│276.6│69.0 │51.5 │ │ │

├─────┼───┼───┼───┼───┼───┼───┤

│ 54 │394.4│289.2│74.6 │55.7 │ │ │

├─────┼───┼───┼───┼───┼───┼───┤

│ 55 │412.1│302.8│81.3 │60.9 │ │ │

├─────┼───┼───┼───┼───┼───┼───┤

│ 56 │430.8│318.0│89.5 │67.5 │ │ │

├─────┼───┼───┼───┼───┼───┼───┤

│ 57 │450.9│334.9│100.0│76.1 │ │ │

├─────┼───┼───┼───┼───┼───┼───┤

│ 58 │472.9│354.1│114.1│88.0 │ │ │

├─────┼───┼───┼───┼───┼───┼───┤

│ 59 │496.4│375.2│134.0│105.4│ │ │

├─────┼───┼───┼───┼───┼───┼───┤

│ 60 │522.3│398.9│164.9│13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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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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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时,本公司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八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九条「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合同签发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二十一条「名词释义」

本条款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款所述“利息”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储蓄存款二年定期年利率+2.0%计算。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绕道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罹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罹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

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

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主动脉手术:

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以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九、爆发性肝炎:

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慢性肝病:

指末期肝衰竭,其症状必须包括下列各点:

1持续性黄疸病;

2食道静脉曲张;

3腹水(肿);

4肝性脑病。

任何由嗜酒或滥用药物引起的肝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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