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管理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全文共 762 字
+ 加入清单各位领导、党员、村民代表、组长:
同志们好,我叫___,20__年4月担任村支部书记。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关心和村班子成员的理解支持下,我本着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理念,以人为本,忘我得工作,赢得了群众的首肯和信任,也取得了些许成绩。现将近一年来的工作向各位作如下汇报。
一、班子建设情况。
在五显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首先配齐了村两委班子,成立了并健全了韦洼村监督委员会,民兵营,妇联,村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对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司其职,使各组织机构得到了有效的运行,在村级工作中遥遥领先。
二、为民办实事。
近几年来,在同志们的支持和广大干群努力下,韦洼村两委班子实实在在地办了一些小事。
(一)根据上级要求,一村要有一室,20__年我村建起了卫生室一所,为群众解决了看病难,条件差,医疗人员不够的难题,使韦洼村医疗的硬件和软件都达标。
(二)我村在全凶龅搅艘环狡桨病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
村两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计划生育长抓不懈,每年年初和年底都要对全村人口进行摸排,确保一年四季度的孕环检百分之百到位;加强对重点育妇的管理和服务;对隐性婚姻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力保我村没有一个多孩出生。
四、民生工程。
村两委高度重视民生工程,这是建设和谐新农村的基本保证。每项民生工程,我们都保证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应有的程序操作,决不带任何私人感情,公开透明,阳光作业。
同志们,以上小事微不足道,能让群众更加富裕,更加文明才是每一位村两委成员的初衷。当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的困难,也有许多不足,请各位领导和广大群众对我以后的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我将会一如既往地勤勤恳恳工作,努力提高村干部自身素质,以更饱满的热情和持之以恒的精神与广大干群一起,同心同德,为建设和谐而美好的韦洼新农村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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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管理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我于20__年8月被分配到__市大商千盛百货商场,从基层作初步了解,随着工作深入担任了柜组长的职务,着手开始基层的现场管理事务,12年5月体制改革,我有幸成为经理副理,我所涉及的业务工作更加广泛。在过去的2年时间里,从最开始的初来咋到到现在的初窥门径,我学到了很多我所匮乏的东西,也对这个行业有了深入的了解,在此我将对自己所做的工作进行详细的阐述:
日常管理工作:
1、人员管理:每天日常的巡场,检查员工行为规范、商品物价质检、员工的业务知识能力及员工的销售工作状况等,及时指正员工不当的行为。对于不合规范的价格、产地、材质等相关标示和其他不合格的活动展示牌及时发现并整改,监督员工的出勤及柜台在岗率,避免漏失顾客及销售。
2、针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整理归纳,利用每日晨会时间进行着重强调,督促员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于相关业务知识能力也会抽出晨会或其他时间集体进行培训,重点内容通过考试形式进行检验,帮助员工扩大知识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成为一名优秀的导购人员。
3、妥善管理新进员工及离岗人员,尤其对于提出离职人员及时了解其心理动态,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开导员工留任原岗位调岗至商场内其他品牌,尽可能减少商场人员流动,保证商场有一个和谐、良性的发展。对于新进员工的要求严格把关,并协助其做好进场的相关手续,随后进行业务知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内容的培训及考试,保证新员工的各项基本工作可以顺利完成。
货品管理:
1、每月对各品牌库存架构及销售分类结构进行统计分析,了解不同类别货品的库存情况与之带来的销售收益情况,针对畅销款式及时沟通补货,滞销款式采取一定的促销方式拉动销售,
2、每周及每月固定时间对周边竞争店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其他店与本店货品差异情况,以及活动、价格、陈列等差异情况,对于我店比其他店存在的劣势,跟厂家沟通对其作出调整,保证我店库存是最优质的货源。
3、在大型活动之前督促厂家储备货源,跟厂家索要货品明细,对活动货品进行审查,确保货品能够为品牌为商场带来切实的销售收益,催促厂家尽早发货,并对货品进行质检和验货,一切无误后在指定特卖场陈列上柜。
销售管理:
1、每月根据商场分配给柜组的销售细化到每个品牌,有需要时细化到品牌每天销售,随时跟进品牌及柜组任务完成情况,并对销售较差品牌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并跟品牌厂家进行沟通,在促销、货源、人员方面给出改进建议,尤其是销售淡季联系厂家进行特卖、反季货品促销活动,借此提升品牌销售,向销售任务更近一步。
2、积极与厂家沟通各个档期的促销活动,对扣点情况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在保全商场利益的前提下尽量保证活动的参与率,营造活动氛围,提升销售。
3、每周及每月对品牌销售进行全面剖析,从人员、货品、促销等方面发现其中不足之处,挖掘可提升销售的方式和潜力点,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装修管理:
1、协助主管与装修品牌的装修人员或供应商进行前期沟通,审查其装修图纸,约定装修日期,对接相关装修工作,帮助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证。
2、专柜装修时现场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指出,并对相关装修要求和注意事项随时给予提示,尽量避免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出现,同时催促装修进度,保证在约定时间内顺利完工。
3、在相关部分的协助下对装修好的专柜进行验收审核,发现问题联系装修人员立即整改,并随时跟进保证一切验收合格。
工作中亮点和不足:
亮点:
1、在万达广场开业之时,我随同主管一起参与了门店调研,而我主要负责了电子版平面示意图的绘制,由于示意图对图纸精度要求不高,我采用的是PPT的自选图形功能,该方法绘图简便易行,不需要专用软件及相关操作技术支持,此绘图技巧也被领导、同事所认可和赞赏。
2、我对数据比较敏感,在品牌结款的核算工作中表现比较突出,我还利用E_CEL表格将各个计算公式设置到表格中,只需将相关销售数据填入表格即可直接得出结算金额,这样使得结算工作更加方便快捷,核算结果也更加准确。
不足:
1、跟供应商的沟通还有待加强,前期主要局限于活动的沟通,对于人员和货品相关的沟通有所欠缺,在沟通技巧上也表示不足。所以,现在要做的就是多于供应商接触,不怕与供应商沟通,与供应商建立共存体系,定期与品牌供应商对人员、工作状态、货品等方面进行沟通,加强感情联系,让供应商了解商场的制度与管理方法,使促销、客诉等能更快更好的解决。
2、需要在品牌方面加大学习和认知度,多了解不同的品牌,掌握这些品牌的相关信息,提升自己对品牌的敏锐度,只有自己了解了才能更好的为员工培训。
今后的工作计划:
1、现在担任经理副理之际,抓紧时间学习作为副理的各项工作事务,并把自己放在更高层次去要求自己,努力把自己向着全面性人才的方向培养,尽早让自己学会独立处理商场一切事务,成为全方面的管理人员。
2、加强与品牌供应商的沟通,在今后的活动、人员、货品等方面的沟通更加顺畅,将工作做得更到位、更完美,在销售淡季联系实力较强品牌做户外路演和室内走秀,将品牌推销出去,让更多顾客了解品牌并喜欢品牌的商品。
3、加强自身业务知识,提升工作能力,以便于以后对员工的培训工作可以更加完善,帮助员工成为优秀的导购人员,也使自己成为高素质的管理人员。
4、在三期即将开业之际,借此机会认真学习装修相关知识,熟知装修的所有工作流程,学会独立安排和协调商场的所有装修工作。
在过去的两年时间,曾流过辛勤的汗水,也流过激动的泪水,正因为经历了这点点滴滴的酸甜,才让我不断成长着,进步着。所以,我热爱这份工作,希望自己今后能快乐着工作,同时也能在工作中找到更多的快乐!更多的自信!更多的成功!
述职人:___
20__年10月28日
百货管理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我叫____,是______二部的部长。我从____年2月份加入______公司转眼间已有11个月了。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大力扶持和帮助下,部门从无到有。在____年实现总销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毛利______________元,回款率147.57%。
在这里我非常感谢其间对部门给予过建议及帮助的人。正因为有了大家的关心与帮助部门才有今天的成绩。当然这个成绩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期望,但我有信心在这样的一个团队里越做越好,我也为能够加入________公司并成为其中的一份子而感到无比的荣幸与自豪。
在这短暂而又充实的11个月里,有很多的经历,是我之前从未有过的。还记得那是在2月份的时候,怀揣着创业梦想的我来到______公司。第一次见到__总,那时他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希望。因为敖总向我描述了______公司这些年来的发展和____公司的未来,以及新部门股份合作制的经营模式,使我心中充满了希望。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通过朋友介绍,网络联系等方法先后在2个月里接洽了20多个厂家,并选择了其中的3家进行合作(广东同德、上海信宜、云南曲靖)。但由于品种较少,后面有陆续和修正堂、恒山中药、广东罗浮山、江西草珊瑚、葵花药业开展了业务来往。并制定出台了otc产品的销售方案,但在连续2个月的市场推广阶段发现部门产品不完善、结构也不合理,所制定的销售方案在大部分地区很难落实下去。原因在于当初设定寻找合作客户的范围都相对较为集中在公司现有普药业务员了。而公司普药业务员又大多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去做终端工作。也有少数业务员认可这种模式,也有这样的时间和精力的和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并且业务做的也挺好。可是像这样的业务员太少,难以达到厂家对我们的销售要求,最后只能与厂家终止合作消化库存。那时我在想:部门所做的事并不符合大多数业务员的需求,所以没成,那他们的需求在哪?是什么?后来我发现:并不是业务员的问题而是我的问题,我没能准确的分析市场的需求才导致产品的滞销。还有就是:“人”!当时部门只有我和一名文员两个人,很多的事情更本就无暇顾及。其实现在看来我当时太急了,急于找品种,而忽视了市场的实际需求的了解。而最初的团队组建也没有规划好,人员难以到位。
再后来我在武汉药交会上找到了某某品种,那时就不再急于跟厂家谈。而是拿着品种找中药部的同事询问中药的销售模式,上网查找相关的资讯,打电话给公司做中药的业务员了解市场行情。大概前后花了4天的时间,第5天我拿着产品资料找到__总,看着他思路清晰的分析和判断,当时我就折服了。后来我就有事没事就跑的去找敖总,总觉得他是个充满智慧的人,想尽可能多地吸取敖总的智慧来提高自己。为了这个品种我同__总一起去了趟广州,到全国总经销那里做深入了解,还去了趟湖南长沙了解这个品种在湖南的销售情况及他们与厂家的合作细节。这样深入的市场调查虽然花了些时间和精力,但使我们的采购成本降低了5%,首批提货量更是降低了45%,可以说是大丰收。
与此同时部门人员也进行了及时的补充,现已增加了2名市场推广员,____年准备再招8名。实现省内各地市全覆盖,在招聘人员要求上,重点放在新人做事态度和执行力。因为一个人的先天的秉性很重要,而后天的技能是可以通过学习来完善的。就算他们现在没有什么业务能力也不要紧,这些是可以教的,只要团队里面的人态度好,执行力好。要他们做的事,都能很认真地去完成。不懂的地方都会很努力的去学习。那我相信在公司正确的领导下,这个团队用不了多久将会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团队。一定能够为公司锦上添花。
美国前总统林肯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生在这个国家里,不要想着国家能给我们什么,我们应时刻想着你为这个国家贡献了什么”。同样加入了____这个大家庭,我也应想着能为______做些什么,如何在______这个平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九州的发展增砖添瓦。只有九州变的更强大,我们才能走的更远。
一年的工作即将画上圆满的句号,我也深刻总结了自己在这一年工作中的得与失,同时我也对来年的工作做了详细的计划。
1 巩固otc二部的组织框架建设,做到省内一人一地专人负责制,并着力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2 加大市场的开发力度,完善市场操作模式,建立医院渠道分销网络。
3 加强和加大各医药公司产品调拨,发展联盟合作模式。实现共赢,联盟公司目标5家。
4 医院网络通路建设,____年将加大销售队伍建设,销售人员从2个 增加至8个。
5 控制好销售队伍的费用,保证部门利润的最大化。 6 清理滞销品种、清理遗留的问题,配合公司的新版gsp 。
我相信在公司各位领导与同事们的关怀下,我们otc二部一定会做的更好。喊破嗓子也不如甩开膀子,我们会用实际行动和优异的业绩来回报公司!
百货管理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本人自20____年7月份任____项目部总工以来,以立足本职工作、坚持服务一线为原则,工作中能够扎实、稳步地推进技术管理工作,以下就本人工作做简要述职如下。
____项目为福建龙岩市重点工程,与龙岩双永高速公路段工程为同一家建设单位,业主按照____高速公路的管理模式全面贯彻标准化,标准高,工期紧,任务重是本工程的突出特点。本人自项目开工前进行项目组建和临建选址规划建设开始,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并针对本工程地特点,编制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项目部的科学决策和施工生产起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并组织计量人员详细核算工程数量,及时发现问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勘误。做为项目总工,全面负责项目部技术、质量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积极督促每个技术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克服路线长、工作面多、技术力量薄弱、成手少等困难因素,较为顺利地完成了技术管理工作。
一、技术工作方面:
做到施工作业方案齐全,施工图纸发放及时,作业交底及时。工作过程中,根据监理方的要求,合理制定施工月、季度、年度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跟踪检查,实行动态控制管理,确保业主要求的节点工期顺利完成。并带领工程部技术人员认真组织编写施工日、周、月报。认真审查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冬、雨期季节性施工方案、施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及与施工相关的环境保护等措施,建立健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切实有效解决工程建设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作为一名项目总工,肩负着确保工程质量的重大责任,同时从整个工程的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考虑,通过认真分析技术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掌握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成本的制约因素,提出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而提高施工质量、缩短施工工期、节约施工成本,为企业提高效益。当前,面临该项目现场变更工作没有大的突破的实际情况,下步施工中将集中项目技术力量,集思广益,开阔思路,做好变更索赔工作。
二、质量控制方面:
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上级领导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遵照业主方关于高速公路建设的指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并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规范,配合项目经理完成项目管理工作,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合同管理,确保该项工程的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同时,加强与监理方的沟通交流,认真执行公路桥梁、隧道、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则、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程,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原材料、施工工艺、实体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三、自身认识及下一步工作目标:
工作之余,应加强自身科学文化素质的学习和提高,为自已在下一步的工作当中有足够的能力和精力,做好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而不断充实自己。不断提高自身在工程建设方面的思想认识,用先进的工程建设知识武装自己;工作、生活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加深自我思想认识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用自己的先进思想去感化身边的每一位同志,既可以相互提高,也可以相互改善,纠正某些错误思想。
在下步工作中一方面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技术人员解决现场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制定奖惩措施,工作之余多与各职部门沟通和交流,并给予工作上的指导和生活上的帮助,尤其对于工程部的年轻技术人员,以提高技术人员的能动性。“以德育才,德才兼备”作为我们项目的行为准则,不断指导下一步的工作,为公司培养更多优秀出色的职工。
同时身为一名共产党员,更应时刻把国家、人民和集体的利益放在眼前。无论在工作、生活还是学习、思想方面,多开展自我批评,认真查找自身的缺点和有足。时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深刻认识到廉正建设的重要性。
总之,在过去的工作岗位上,本人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着不足,展望未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坚定信念、再接再厉、恪尽职守、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做一名优秀的项目总工。
百货管理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我于20____年06月25日开始到贵工厂工作,从来工厂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我们的这个团队中,不知不觉已经二个月。一直以来,我努力实践着自己的诺言,力争做到更高、更强、更优。下面,我就这二个月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与同事作个简要汇报,以接受大家评议。
一、技术培训和作风纪律方面:
作为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四年的专业知识学习,养成了对于实践的东西接触的少,对于许多实际应用问题不了解。面对这种情况,依靠自己的认真的学习,对现实工作由理论迅速过渡到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在接触到新的陌生的领域时,缺少经验,对于专业技术知识需要一个重新洗耳恭听牌的过程,自己在领导同事的帮助下,能够很快克服这种状态融入到崭新的工作生活中。在日常生活中,我认真服从领导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要求,注意自己的形象,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学习生活方面:
技术服务工作是一个特殊的岗位,它要求永无止境地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并且要有足够的耐心。为达到这一要求,我十分注重学习提高:一是向书本学。工作之余,我总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向书本学习,除了认真阅读公司所发的新产品技术文件外,我还自费购买几本涂料学参考书。二是向领导学。这段时间以来,我亲身感受了各位领导的人格魅力、领导风范和工作艺术,使我受益匪浅,收获甚丰。三是向同事学。古人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我觉得,我们公司的每位同事都是我的老师,正是不断地虚心向他们求教,我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才得以不断提高,工作才能基本胜任。我认为大家的能力都提高了,我们的公司才会整体的提高。
进入贵工厂以来,由于离家较远(与其它同事相比较),而且加之对生活习惯一时很难不适应,造成工作学习的耽误。通过二个月的体验以及在领导同事们的关怀与培养下,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已经逐渐适应了这里的工作环境。对于领导与同事们的关心和关怀,我感到了很大的动力和压力,争取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以更加努力的优秀成绩来回报,不仅能够弥补自己耽误的工作学习而且能够有所成就,不辜负大伙的期望。对金钱、对名誉、对权力,我都没有什么奢求,努力工作是我的追求。说句实在话,工作不仅是我谋生的手段,更是我回报领导和同志们的方式,也是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选择。
百货管理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报告人:张宏涛
一、受聘岗位
目前本人任职的岗位是河南新兴煤炭实业有限公司分管法律工作的负责人。
二、履行职责情况
(一)法律工作体系建设
根据“建立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模式、培养专业人才”的指导原则,为全面加强公司法制建设,完善企业经营风险防范体系,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公司制定了《法律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并设立了企业分管法律工作负责人职位。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合法、实用、规范的企业规章制度,使人们有所遵循,做到人人有专责,工作有程序,办事有标准,才能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
2、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企业所签的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款有无遗漏,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文字是否准确、严谨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我单位建立了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了以合同为中心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做到人员、机构、制度三落实。对于企业常规性合同,具有较高重复性和利用率的合同,拟定好了固定的合同文本,严格履行签订合同须经企业法律从业人员出具意见,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批的程序。建立了定期对企业合同纠纷进行统计、分析的管理制度,依据情况变化及时完善企业的固定合同文本。从合同的谈判、起草、签约、执行等各方面建立起有针对性的规定,形成协调的合同管理体系。
(三)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公司成立以来,我单位高度重视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鼓励法务管理人员考取学历、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考取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并要求法律从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4、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有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经验,并担任过企业法律负责人。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新兴公司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企业法制宣传工作,“六五”普法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国投集团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了大量的法制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国投集团“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有力地促进了企业规范经营和高速发展。
公司及时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形成行政统一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组织网络,把普法目标任务纳入年度文明单位建设计划,纳入企业目标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致力于塑造公司依法经营的良好形象。强调加强依法经营和防范风险工作,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干部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不足及改进措施
企业管理者对法律风险的认识不足。目前,企业领导对法律风险往往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用于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的投入严重不足。企业管理者对法律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破坏缺乏足够的认识,将防范法
律风险的重点放在事后补救上,法律从业人员的工作范围仅限于可能产生纠纷的领域。
针对法律工作中的不足应该采取以下两种措施:
1、逐步建立重视“事前防范”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是目前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最为有效的手段,也是一项低投入,创造效益最经济的途径。强调法律顾问的职责应由“事后诉讼”向“事前防范”转变。对于企业签订重要合同、投资、知识产权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除了在经济和技术方面的论证之外,必须进行法律风险的分析和评估,推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活动的法律审核,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2、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对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综合检查、分析和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消除各类法律隐患,确保企业依法经营、快速发展。
四、201__年重点工作计划
针对企业201__年实际运营中所出现的问题加以分析、研究,并进行深入探讨,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对企业相关关科室的人员进行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可委派社会上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任,从整体上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_______________字第号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_____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_____》第九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_____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_____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五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六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_____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七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八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九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_____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_____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_____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_____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货款、运杂费、_____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二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三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_____机关申请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_ 年 ___ 月 ___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供方盖章 :_______ 需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百货日用品订购协议书
总合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_________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_________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超市采购粮油百货合同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所供商品类型(□食品?□百货?□生鲜)
1.1?乙方供货品牌为________,乙方提供所有商品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产品执行标准与相应资质证书。(如: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格的质检报告)。
1.2?乙方同意提供质量保证金____元,在无任何违约前提下,质保金在合同终止一个月内无息返还。在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由甲乙双方共同积极协调处理;如有涉及费用问题的由乙方先行垫付;事后由乙方按实际情况向生产厂家解决。
二、商品报价和订货送货
2.1?乙方向甲方供应本合同第一条项下商品,应向甲方提供报价单作为参考并承诺合同执行期间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类性质卖场的供货价,否则接受甲方按照价格差的双倍给予乙方处罚。如乙方所供商品价格有异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商新的执行价,并由双方代表人签字确认。
2.2?乙方供货时,严格按照甲方的采购订单要求供货。在订货单有效期内,乙方供货数量的误差原则上不得超过订单数量的±10%。乙方供货数量超过允许误差时,甲方可拒绝收货。
三、验收标准
3.1?乙方所供商品质量标准符合商品所标注的执行标准。
3.2?乙方所供商品尚存保质期不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
3.3?行政监管部门或甲方质量监督抽样检验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退货
在下列情况甲方可要求退货:
4.1?乙方所供商品在任何时候被甲方或其顾客发现质量不合格(包括损坏、残次等);
4.2?滞销、临期等商品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商品或退货,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办理。
五、价款结算
5.1?甲方通过网上银行付款支付到发票或合同提供的银行账号。
5.2?双方约定按月结算价款,即乙方依据甲方开具的上月《采购入库单》在次月10-20日,提供增值税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结算价款。
六、甲、乙方保证事项
6.1?乙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依法具有经营本合同下商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6.2?乙方义务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其所代理商品的产品知识培训;以更好的为甲方顾客服务。
6.3?经协商,乙方同意给予甲方以下折扣及返利:
新店开幕折扣:____%(首月首张订单,含促销商品)
周年庆折扣:____%(当月订单,含促销商品)
进货折扣:?按进货金额(____未含税、____含税)收取______%(每次结算时支付)
目标返利:半年(起始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全年(起始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进货额(____未含税、____含税)为人民币:___元,按___%?或____人民币元返利。
6.4?经协商,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促销服务,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
A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场服务费:人民币__元/店
新店开幕赞助费:人民币__元/店
新品促销服务费:人民币__元/店/单品
节庆促销服务费:人民币____元/店(支付时间及方式:节庆当月付款时以帐扣方式支付)
B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殊陈列促销服务费:人民币____?另议?____元/店(支付方式及时间:服务时间内每月付款时以帐扣方式支付)
C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讯促销服务费:?人民币____另议___期____________另议?___元/期
6.5?经协商乙方同意执行以下条件并就违约行为承担违约金。
促销员管理服务费:?人民币___元____________人/月/店
快讯或新店开张缺货、延迟到货或少交货违约金:
1)惊爆及前页品项20%?;
2)快讯品项10%;
3)新店开张进货20%,以上罚款百分比以含税进货订单金额为准,罚额不满500元,以500元论之。价格特别约定:?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在本协议适用区域内对其他同类商场的供货价格,否则自动适用对其他同类商场的最低供货价格,并全额赔偿该商品的库存差价。
6.6?乙方同意执行的其它条件:
进货价格的生效标准:下单日价格
价格降低造成的价格差异予以补偿?□是?□否
退货保证?□是?□否
损耗补偿?□是?□否?补偿金额按年度含税进货额收取___/?___%或人民币___/?___/月(每次结算时支付)
订单最小订货量/金额:?___/___
送货天数:___________天
新品考核:考核期__________月
考核标准:单品销量______元/月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所供商品存在缺陷给消费者或任意第三人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包括对消费者或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行政罚款或解决纠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等);因此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或媒体曝光而造成甲方信誉损失的,乙方双倍赔偿。
7.2?甲方未能按第五条及时结算货款时,按应付金额1%/天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变更、解除
8.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
8.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8.3?因其他原因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清理完毕后,合同解除。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0.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10.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之前签订的涉及本公司的商业合同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签署日期:
百货公司专柜出租合同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繁荣市场,促进消费,加快商品流通,提高经济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招商管理,共同开拓市场,经友好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租位置及面积
甲方同意将位于重庆市,由甲方完全拥有房产使用权及经营权的南方百货第 层 号铺位及其设施出租给乙方经营本合同约定的业种,乙方承租面积(含公摊面积)为 平方米(该铺位位置参见本合同附件a平面图所示的指定部分,该示意图仅做识别用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不论何种原因对上述承租面积发生异议,双方同意以政府房管部门确定的承租面积为准。
第二条:承租期
1、承租期自双方正式交接铺位并签署《铺位交付表》之日起计算,共计为 个月。若乙方超过甲方通知期限未能接收铺位,承租期将自该通知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2、,若乙方希望在承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乙方应在承租期届满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就承租条件重新洽商后,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予以续展。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若在承租期届满三个月前,甲方未收到乙方希望继续承租的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将铺位向未来的承租人介绍、展示,或对铺位进行必要和合理的维修等(但不防碍乙方正常经营),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三条:承租费及其他费用
1、承租费及缴纳的时间
乙方同意在承租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承租费为人民币 元。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承租费为人民币 元。承租费应按期足额缴纳,每 个月为一期,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日期前,乙方须足额向甲方缴纳首期承租费,以后每期承租费须于当期首日或之前足额向甲方缴纳。
2、代收代支费用
1)乙方同意在承租期内,每月按独立安装的计量表或甲方出示的票据向甲方缴纳乙方实际使用水、电、燃气、电话、闭路电视系统等发生的甲方代收代支费用。乙方因独立安装计量表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之独立计量数与甲方计量数不相吻合时,不相吻合数占甲方计量数的 %时,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不相吻合数若超过 %时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同意在承租期内,按承租面积以每平方米 瓦的功率计算用电量,以每日营业时间12小时计算,乙方的日用电量为 度,乙方每月的电费按当月的实际天数和甲方承担的实际费率及本条款核定的日用电量计算。乙方应于次月首日前向甲方缴纳上月电费。
第四条:资质条件
1、在签定本合同前,乙方必须提交政府规定之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注册商标证明、法人委托书、产品出厂合格证、有效期一年的质检报告等有效证件及商品完税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必须加盖证件原申办方章。
2、经营项目与下列证照有关者应连同上述证照一并提交。
1)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件,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查批件
2)进口商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3)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4)黄金饰品经营许可证
5)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批件
6)甲方为保证合法经营的需要而要求乙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
3、 乙方保证所提交之证照均为依法取得,确无虚假伪造之情事,乙方如违反本款之约定,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五条:铺位用途及经营范围
1、乙方销售的商品以下列表中所列项目为限:
商品类别
商品品牌名称
商品说明
产 地
乙方销售的商品品牌之数量严格按照甲方有关商品管理规定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同意在承租期内,任何时候对铺位的使用均应满足双方对该铺位用途的约定,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重庆市制定的法规和政策开展经营活动,除非事先得到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擅自变更铺位用途及经营范围。
3、乙方不得经营与本商场其他专柜品种雷同或相近的商品,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以谁先上柜谁经营的原则处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4、乙方保证严格按本合同签署的经营种类及品牌进行经营,甲方如基于统一营业管理或乙方所经营业种更换无法配合甲方需求时,必须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经营业种规划事宜进行调。
5、乙方擅自增加及调换经营类别和经营品牌均构成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每次500—1000元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后拒不整改,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擅自增加及调换的违约经营品种,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已缴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6、由于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纠纷,乙方对索赔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甲方应在乙方退还所承租铺位及付清应缴承租费、商场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且乙方对甲方再没有任何债务责任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九十天内,如数退还乙方所缴纳之履约保证金。乙方同意履约保证金自缴付之日至根据本合同约定退还乙方之日期间不计算任何利息。
第七条:柜位装修
1、乙方自接收铺位之日起,必须按照本商场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统一要求进行装修,乙方装修前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经甲方认可办理装修手续后方可进行,装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装修过程中涉及的消防及其他安全责任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装修行为或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的装修行为给商场或任何第三者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甲方同意乙方自接收铺位之日起,给予乙方 天的装修期,但装修包括在承租期限内。装修期内,甲方同意免收乙方应缴之承租费,但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其余应付费用仍须按本合同约定缴付,且根据合同规定的其他一切义务和约束乙方均不能免除。
3、 乙方在承租期内,如需对铺位之装饰予以改建或部分改建,仍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本商场相关装修之规定予以办理。乙方应负责在承租期届满时,对甲方要求乙方返还原状的所有装饰及改建部分予以恢复原状。
4、 为保持商场的对外统一风格,乙方同意对橱窗的布置,包括广告宣传、招牌标记、商品和货架的陈列等都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5、 在承租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装潢、货架及杂器进行拆除、移动或变更。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由乙方自行处理,但不得损坏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物品或影响甲方营业。
6、 在乙方承租区域装修时,甲方给乙方提供场地和灯光,以便乙方装修顺利进行。
7、任何装修事项不得在营业时间内进行,不得妨碍商场正常营业。
第八条:开业时期及营业时间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装修工程(包括验收,)及其他开业准备并开始正常营业。商场营业时间为每日 时至 时,公众假期及周末照常营业,乙方保证遵守由甲方制定的上述统一营业时间。甲方有权对商场营业时间依特殊情况作出调整,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九条:交易管理
1、乙方必须使用甲方统一之收银单据,并接受甲方之监督、协助及管理,在本商场的营业款一律交甲方指定之收银台统一点收,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每 天与乙方结算一次(银行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结算原因除外)。
2、无论何种原因,乙方营业人员不得私自收受营业款或拒开、漏开、短开收银单据,如有违反者,视为违约。乙方除负一切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处以每次500—1000元的罚款,如乙方违约后拒不整改或执意继续私自收银等违反本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已缴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 顾客在使用信用卡签帐消费,乙方需接受并负担银行手续费用,该手续费由甲方从支付乙方营业款中扣除。
第十条:贩促管理
1、为便于整个商场统一宣传,布置,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每月营业款中提取 %作为商场促销费。另甲方若举办之各种营销策划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展示、抽奖、表演及赠品等),乙方应通力合作并分担经费(依个案而定),以求共同发展。但如涉及经费开支,甲方应于事前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具体分担金额。
2、乙方若自行促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悉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促销的海报、广告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甲方可协助乙方进行。
3、甲方举办的各种营销策划活动所发生的各类优惠卡(券),属于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如对顾客赠送赠品或优惠卡(券)酬宾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可配合乙方进行(例播音等)。
3、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制作特殊陈列及宣传用品等费用,悉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承租区域范围以外的通道、墙面、柱体、玻璃、扶梯等使用权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使用上述部位用于销售、推广及其他用途。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场或专柜内随意展示任何广告、布告。
5、乙方因本身营业上之销售活动有需要使用甲方标记、标章、名册资料或自行发送媒体有牵涉甲方时,应事先将相关活动内容送交甲方核定,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衍生费用),否则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乙方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如发现乙方之促销行为已防碍他人营业时,有权予以制止,乙方如未立即停止该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同意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乙方不得接受甲方认可以外之礼券、提货券或其他任何形式之商品兑换(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收售部分二倍违约金,甲方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8、商场内pop广告必须使用本商场统一定制的纸张,由本商场专业美工人员书写。乙方每月可在本商场免费书写三张pop,超出部分按照甲方制定之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商品管理
1、乙方在承租区域内陈列待售之商品或所提供之服务,不得有以下欺诈行为:
a、利用他人进行欺骗性的诱导;
b、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等价格欺诈方式销售商品;
c、销售“处理品”“残滞品”等商品而不予标明;
d、采用“贴标、换标”的欺诈方式销售商品;
e、发布虚假广告、信息;
f、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g、其他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2、乙方在承租区域内陈列待售之商品或所提供之服务,应合乎一切政府令规定并具备法令规定上应有之证照,不得陈列贩售“三无”及“假冒伪劣”商品,如有违反法令之行为,概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有上述违法之情事而致使甲方承受连带责任,甲方有权就此请求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约罚款或终止本合同。
3、乙方一切商品或服务不得有侵犯他人商标、著作权、服务标章、代理权及专利权之情事,并不得陈列展售政府规定之违禁品,乙方一切营业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如经查获,乙方应自负法律责任,甲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并得请求损害赔偿。
4、乙方对售出的一切商品(服务)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商品的售后服务。若因商品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不当引致顾客诉怨及索赔,甲方有权依据商场相关商品管理规定统一处理裁决并先行赔付,乙方应服从甲方之任何裁决决定并负有积极配合义务,及时向甲方补缴因处理顾客诉怨及索赔产生的一切费用。若乙方不履行配合义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缴纳之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顾客之所需,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仍享有对乙方的追索权。若乙方有严重损害消费者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偿乙方对商场名誉造成的不良影响。
5、乙方在承租期内提供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必须有对应的标价签(必须使用物价局监制的),明码实价,保证没有价格欺诈行为。
6、乙方承诺在承租期内进行经营时,杜绝出现讨价还价行为,所有商品价格均以pop广告或对应之标价签为准,乙方不得在此基础上再次私自打折。
7、乙方从业人员不得有诋毁他人商品,招徕正在邻柜选购商品的顾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8、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售价与标价所示价格有差异均构成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处以每次100—500元的违约罚款。如乙方违约后拒不整改或执意继续私下讲价,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已缴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商场管理
1、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在本大楼之楼梯间、商场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作任何布置、广告、加装设备、储存危险品及存放货物。
2、乙方对商场内之商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定期盘点并不得储存危险品。
3、乙方在甲方限定之承租区域内,涉及装潢改动、增减照明器材、水电、瓦斯等,或增用任何电器设备、瓦斯装置等,均应事先报备甲方管理部门及当地消防部门,经其审核认可,并由甲方工务及保全单位监督管理方可进行,乙方并负责所发生之一切费用。
4、乙方因业务需要,需使用甲方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及其他设备,或需甲方之贩促、美工、工务、清洁及其他服务事项,都须向甲方有关部门登记申请,经核准后方可使用,乙方并负担所有发生一切费用。
5、甲方大楼建筑物及商场所包含之财产商品流通及人员(包括其他厂商之财产、商品流通及人员),如因乙方及乙方营业员等之故意或过失,致财产、商品及人员蒙受损失,乙方应负完全损害赔偿责任。
6、乙方在承租区域使用范围之清洁由乙方负责,但受甲方监督管理,甲方专为乙方提供有关服务之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人员管理
1、乙方申请派驻商场营业员共计 人,双方约定营业员的底薪标准为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即合计乙方营业员底薪人民币 元由甲方代为发放,乙方须于每月首日或之前向甲方足额支付当月之营业员底薪。提成由乙方自行发放。
2、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营业人员,但乙方的营业人员不得少于本合同约定的人数,乙方不得拖欠或欠缴本合同约定的营业员底薪,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营业款中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予以扣除。
3、乙方雇佣人员的使用须经甲方面试、考核、培训后方可办理上岗手续,并事先将姓名、简历、照片与身份证影印件、相关从业许可证明等送交甲方保管。
4、中途辞退、更换或申请营业人员离职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应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营业人员。
5、除在本商场办理上岗手续的营业人员外的乙方其他人员不能进入商场从事销售及推销商品。
6、乙方雇佣人员之聘用、劳动合同签署、派遣、社会保险、福利及工作时间,一切均应遵守国家劳动法令之规定自行办理,乙方与雇佣人员的劳动关系与甲方无关,如有违反,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7、乙方雇佣人员除经甲方核准者外,应穿着甲方统一规定的制服,佩带工号牌,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8、乙方同意甲方对其营业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乙方不得干涉),无条件遵守甲方统一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有违规行为,除愿接受甲方罚款处分外,重大违规行为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应立即撤换该人员,若因此而影响甲方的信誉、权益,乙方应负全部连带及赔偿责任。
9、乙方营业人员应接受甲方举办的各种教育及训练活动,相关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双方其他权利及义务
1、甲方
1)甲方享有本合同及其附件确定的一切权利。
2)甲方应对商场中央机电系统、扶梯、电梯及其他共用设施和公共场地及附属设施妥善予以管理和维护。
2、乙方
1)乙方享有本合同及附件确定的一切权利。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为商场策划、管理、协调商场总体运行而发布的有关条规、守则、指南或指引。
3)乙方在承租期所发生的一切债务、亏损、风险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承租期间与商品供应厂商发生经济往来应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此外,在承租期间,乙方应对其销售的商品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4)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能向任何第三者转让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乙方在承租期内,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铺位发包、转租、分租、转借给第三者或变相达到发包、转租、分租、转借之目的。
5)承租期内,乙方应负责承租铺位及该范围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以保证商场的正常经营。
6)无论在承租期之内或之外,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甲方或“南方百货”的名义对外借贷或以所承租铺位对任何第三者债务设定抵押或做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7)在商场内属于乙方之财产或商品,乙方必须自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无论任何事件造成损失,乙方同意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下述任一事件的发生构成一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铺位。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能按时足额交纳承租费及其他费用。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承租条件及其他约定对所承租铺位进行经营。
4)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和本商场相关装修规定对承租铺位进行装修。
2、一方因上述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甲方因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约,应向乙方退还已收保证金,并承担支付按保证金总额自收取之日起至实际退还日止以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发生的损失,甲方尚应赔偿乙方其不足部分的损失差额,但最多不超过保证金的三分之一。
2)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约,应向甲方就其所欠缴的任何部分支付按所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滞纳金或向甲方赔偿一切违约所发生的损失。此外,若乙方欠缴或违约达30天则乙方行为构成严重违约,甲方除有权向乙方征收滞纳金或索取违约赔偿外,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已缴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发生的损失,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索其不足部分。
3)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四项中任何一项发生的违约,应向甲方赔偿一切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此外,若乙方违约达30天则乙方行为构成严重违约,甲方除有权向乙方征收滞纳金或索取违约赔偿外,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已缴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发生的损失,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索其不足部分。
4)乙方因本商场其他管理规定发生的一切违约,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管理要求进行整改,如乙方拒绝服从甲方的管理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没收营业收入直至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发生的损失,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索其不足部分。
5)如果任何第三者因人员伤亡或其他原因与乙方产生纠纷,乙方应直接对其承担全部责任。如遇第三者直接或同时向甲方进行追索致使甲方承担或连带承担责任,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及一切与此有关的费用。
3、乙方同意就甲方在管理商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责任予以如下特殊免除:
1)甲方将不对因甲方之过失所导致的以下事件及其引致的任何后果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雇员、铺位营业员、占用人、访客及顾客)承担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a、商场内之机电系统、扶梯及电梯,给排水、天然气等系统的泄漏、故障或失灵;
b、商场内任何地方发生烟火、水淹或漏水漏电;
c、紧急停电或其他非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机械故障引发的损害;
d、火灾、地震、风灾、水灾、战争或劳工纠纷所导致的损害;
e、高层部位跌落(跌下)烟头、玻璃片等杂物;
f、乙方承租铺位内财产被盗及所遭受的破坏;
g、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或其他规定所发生的损害
h、其他因不可归于甲方的原因发生损害。
2)除非由于甲方故意引致的后果,乙方保证免除甲方对任何第三方因上述事件所蒙受的一切损失及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
3)对甲方在承租铺位之外的商场范围内根据需要进行维护、维修、改建、装修、装饰等工程封闭或更改公共通道,乙方不应以此类工程及后果对乙方产生干扰或不便为由要求赔偿或补偿。甲方进行上述工程前应事先给予乙方书面通知,并尽量减少对乙方可能产生的影响。
4、本合同因届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后,乙方应于期满之日或接到终止通知三天内,负责将商品撤离现场,若因客观原因确需延长撤离期限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故意拖延逾期视为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处理,倘有遗失毁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乙方于本合同终止日前,应立即清偿各项费用,如仍不足,甲方对乙方商品行使质押权,同时甲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1、合同解除
在承租期,如未发生前述解除合同之条件,经乙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解除合同。
2、本合同将因下述任一事件的发生而终止
1)承租期届满。
2)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间,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人员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3)在承租期内,任何一方因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并由另一方给予书面通知。
4)其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应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结清承租费及其他费用手续,同时将所有承租铺位及设施在保持完好无损状态下退还甲方。在此情况下,若乙方以甲方名义或乙方自己名义与第三者仍有未了纠纷,在乙方未能妥善解决之前,甲方有权置留乙方所缴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第三者所需。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仍享有对乙方的追索权。
4、本合同解除,违约方就其在合同有效解除前的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本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第十七条: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书面方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端,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本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附件
1、附件a:铺位平面示意图
2、附件b:铺位交付表
3、特别约定(有/无)
甲方:(章)重庆百货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章)
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百货市场摊位长期出租合同
甲方(销售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生产、加工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北京市豆制品市场的卫生安全,明确豆制品生产加工者和销售者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北京市豆制品市场准入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实行豆制品入市场厂挂钩制度,只允许包括乙方在内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向双方约定的场所内提供豆制品。
第二条甲方实行豆制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和查验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标准登记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等相关证照并保存复印件。对进场的豆制品,甲方有权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出库凭证等与安全有关的证明。
第三条甲方应当为乙方豆制品的销售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必需的配套设施,不得利用不合理条件予以限制。
第四条乙方应当符合《北京市豆制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乙方提供的豆制品应当符合《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1-20__)及《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gb2712-20__),并在检验合格后出厂。
第五条乙方运输豆制品应当使用密闭防尘的冷藏或保温车辆,车内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并做到专车专用。
第六条除现场加工以外,乙方提供的豆制品应当具有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包装,不得提供裸露散装豆制品。
第七条乙方进入约定场所现场生产、加工豆制品的,应当严格按照《北京市豆制品卫生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方有权阻止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包装要求、运输要求、保质期要求或不具备相关安全证明的豆制品进入约定场所,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经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在约定场所内有不合格豆制品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条由于甲方未提供必需的保管、经营条件或其他非属乙方原因导致豆制品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应依法经营,并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甲方允许乙方提供的豆制品在以下场所内销售:
第十四条本合同履行期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向约定场所内提供豆制品。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任选一种):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豆制品的安全准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寒假社会实践感受百货店销售员_社会实践报告_网
我是山西省电视广播大学华光分校09届的学生,我叫李雪梅,在两年的学习中,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我在这里非常感谢各位老师的辛勤栽培,更感谢各位领导能够提供给我们这么优越的学习环境,让我真正的领悟到生活的真谛,及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在校学到的东西却能很好的应用到我的实践工作中,让我的工作变得游刃有余。
我现在在王府井百货里做一名销售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将我的产品推销给顾客,并且我做到每位顾客从心里认可我的产品。虽然轻松,但也需要一定的技巧。做的好的,不仅轻松反而更增长你的知识,让你在精神上有一个好的享受。我对我现在的工作非常的满意,它让我学到不仅是产品知识,更多的是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让你既不得罪人又能赚钱,还能交好多有志向的好朋友。在对于我来说,是一笔无价的财富。我会好好的珍惜现在的一切。
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谈谈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在文中我的真实感受:
我刚来王府井百货上班的时候,有点胆怯,害羞不敢给顾客交流认为肯定不行,做不了这项工作。我开始有点不愿意面对甚至抵触,后来,在我们公司里领导的细心教导下,她说这些都是你自身心里障碍造成的,后来我就改变了原先不好的心态。但真正让我从心底接受的还是一位顾客:她的举止谈吐让我好生难忘。在我给她讲了相关的产品知识后,她买上了我家的产品。在她走的同时对我说:“姑娘,你挺会说的声音也好听,而且很甜,给人一种感觉上的享受,就是不够大方啊”!然后笑着跟我告别。我当时仔细回味了她的话我分析着磨。也许我很有天赋,为什么不努力,让自己做的更好呢?说不定,我真的可以有所作为。
从此,我收集各种书籍、资料。学一些与人沟通的技巧,及深入产品知识,这样坚持着。后来,我看到了成绩,它体现在我的销售业绩上。上级领导给予我鼓励,并且表扬我,我并不骄傲。我知道,小小的成功不算什么,成功是一项永远的挑战,我需要每天学习努力。
当然,作为销售员,你每天会遇到各种形形色色的人群,有素质涵养的也有蛮不讲理的,这就需要你用不同的心态,说不同的言语来解决,并且要处理好它。时间一长你会发觉你的谈吐处理事实上却大有长进。
有一次,一位蛮不讲道理的人跟我较劲,我的同伴与之争的面红耳赤,看到情况不对,我立马出面,神采落落大方,言语伦次有条不,没有表现出任何紧张害怕的神态,结果,顾客买上产品,并给了张他的名片,表示友好!之后,我有点惊讶,这是从前胆小怕是的自己吗?我越来越发现,这项工作对我的人生有多大的帮助,我会努力,让自己有出息,也为咱学校争光。
总结一下,我这几添的社会实践真的学到了好多东西,让我倍感欣慰。当然,这都是华光分校每位领导及老师的辛勤培养,让我将在校学到的东西全部应用到我现在的工作实践中,让我这么顺利的完成自己的工作。
最后,我忠心的感谢各位领导。我在这里向你们致敬。
学生:李雪梅
.02.25
百货收银员年终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XX年,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继续发扬创业时的艰苦奋斗精神、强化队伍建设、抓好市场营销、确保安全质量、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大胆的开拓从而取得了良好成绩。
作为刚踏入社会的我,深知自己要学的东西有很多很多,而对即将踏入的工作岗位又有着太多的陌生和神秘,在这种矛盾心理的促使下,我满怀着信心和期待去迎接它。
在工作中,虽然我只是充当一名普通而重要的收银员的角色。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我发现要能自如的做好一项工作,无论工作是繁重、繁忙还是清闲,要用积极的态度去完成我们的每一份工作,而不是因为工作量比例的大小而去抱怨,因为抱怨是没有用的。我们更要做的是不要把事情想的太糟糕,而是要保持好的心态面队每一天。因为快乐的心态会使我们不觉的工作的疲惫与乏味。
一、XX公司经营概况
今年我部门紧紧围绕“规范管理,塑造形象、强力营销、增创效益”的工作指导方针、以市场为向导,树立“三种意识”即全员营销意识、全方位成本意思、全过程质量意识:实行“三化”即程序化、规范化、数字化管理,经过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以下是我这一年工作的总结
二、工作总结
(1)安全创稳定。酒店通过制定“安全第一、质量为主”等项安全预案,做到了日常的防火、防盗等“六防”,全年几乎未发生一件意外安全事故。在酒店总经理的关心指导下,店级领导每天召开部门经理反馈会,通报情况提出要求。保安部安排干部员工加岗加时,勤于巡逻,严密防控。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群防群控,确保了各项活动万无一失和酒店忙而不乱的安全稳定。
(2)实施了品牌管理,酒店主抓八大工作。1、以效益为目标,抓好销售工作2、以改革为动力,抓好餐饮工作 3、以客户为重点,抓好物业工作4、以质量为前提,抓好客房工作5、以“六防”为内容,抓好安保工作6、以降耗为核心,抓好维保工作7、以精干为原则,抓好人事工作8、以“准则”为参照,抓好培训工作
(3)员工是酒店的主导。1、为全面了解掌握我酒店的市场态势,组织多次营销会议,结合目前客户来酒店的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客户的消费档次,建立abc客户,做到全程跟踪服务注意服务形象和仪表,热情周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客户的要求。我们在管理费上严格控制。行政人员多是身兼数职。在业务招待费上,本着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办实事的原则。采取一切措施避免不必要的开支。
2在饭店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是彬彬有礼的服务人员,规范的操作、职业的微笑、谦恭的神态,让客人无时无刻不受着礼仪文化的熏陶。处于社会中的个人永远都在受着周边人的影响,所谓人以群分,礼仪文化不仅使饭店人素质提高,也在有益地影响着客人,提升着整个社会的素质与涵养。
3、应该改变传统的对待员工的态度。人是管理中的主体,这是所有的管理者都小、应该把握住的。管理中的上下级关系只是一种劳动的分工,不是一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相反,现代管理理念告诉我们:管理是一种特殊的服务,管理者只有做好对下级的服务,帮助下级在工作中作出优异的成绩,管理者自己才会拥有管理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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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商场年终总结范文
时间商场紧紧围绕商厦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展开工作,在加强管理、强化意识、开展活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商厦的持续快速发展做了很大的贡献。特别值得肯定的是,今年的升级改造中,我们采取了经营面积扩大,加强管理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仅提升了企业形象,而且销售业绩不断攀升。回顾20xx年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几大方面:
服装商场全年计划任务4400万,实际完成万元;毛利计划330万,实际完成万元,费用。今年新增收了新品费、广告费、装修管理费和其他收入累计上缴纯利7万余元。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我们采取了如下做法:
1、紧跟商厦各种大规模促销活动,不放过任何销售机会。
根据商厦总体部署,在多次大型促销活动中,我商场都能围绕活动主题,积极配合,以活动和节日促进销售。在新发周年店庆、集团店庆、黄金周等重要促销时段,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和经济效益,日销超百万。配合商厦的活动,我们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积极与厂家联系货源,增加适销品种,灵活促销,保底扣点,力保双赢。
2、扩大经营面积,合理利用平效,提升经营品牌。
品牌经营采取抓大放小的原则,调整引进了大小品牌80余个,年销售超百万的专柜有10余家。确保了我商厦经营定位的提升。升级改造后,男装、运动调整扣点,平均增长了2﹪--3﹪。租金、管理费、人员工资等增加纯利润11万余元,为提高销售业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发扬“勤俭善持”的企业精神,降低费用,节约挖潜,压缩不合理开支。
我商场在勤俭善持上,人人有责。以节约为前提,减少小后勤人员,压缩人头工资。原一层楼四个清洁员,现每层楼两名清洁员,洗手间的清洁员应一层楼两名,现两层楼两个清洁员。在人头工资上每人年节省近万元。由于我商场托管的专柜多,长途电话及传真较多,费用较高。我们与厂方沟通。动员各厂家自己安装电话,降低商场管理费用。
20xx年的工作已近尾声,我们会把今年取得的工作成绩当作明年工作的新起点。总结工作经验,针对不足,在求实、做细、落实上下功夫。我们将继续在商厦领导的带领下继续努力,认真工作。
时光飞逝,20xx年即将离别我们而去,在感叹时间过得如此之快之余,不免回首过去一年与同事们度过的美好时光、工作中出现的不足以及取得的成绩。在年底的时候,由于公司业务需要,我临时调整了工作岗位,面对新的工作,我积极努力的学习,向身边的经验的同行请教,从而较顺利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20xx年的工作中,虽然我只是充当一名普通收银员的角色,但我的工作也绝不仅仅是收钱那么简单,其中也是一系列的复杂程序。在工作中,我发现想要应付自如地做好一项工作,无论工作是复杂、繁忙还是清闲,都应该用积极认真的态度去对待,而不是因为工作量比例的大小而去抱怨,因为抱怨是没有用的。我们更要做的是不要把事情想的太糟糕,而是要保持好的心态面对每一天,因为快乐的心态会使我们不觉的工作的疲惫与乏味。在工作期间我吸取了不少的经验,增添了不少见识。但是作为收银员必需要具备一颗积极、热情、主动、周到的心态去服务每一位顾客。在工作中偶尔会遇到很多不愉快的事,但是我都必须克服,不能带有负面的情绪,因为这样不仅会影响自己的心情也会影响到对顾客的态度。
每天都会遇到不同的客人,不同的客人有不同的脾气,针对不同的顾客我们应提供不同的服务,因为我们旅游购物行业不变的宗旨就是服务,而服务的理念就是“顾客至上”。面对顾客,脸上始终要面带微笑,提供礼貌的服务,要让顾客体会到亲切感,即使在服务工作中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如果我们仍然以笑脸相迎,那么再无理的客人也没有理由发脾气,所谓“相逢一笑,百事消”,这样一来顾客开心自己也舒心。我的岗位不仅仅是我履行自己责任的地方,更是对顾客奉献爱心的舞台。
于是我天天给自己加油鼓劲:不管我受多大委屈,绝不能让顾客受一点委屈;不管顾客用什么脸孔对我,我对顾客永远都是一张微笑的脸孔。生活就像一面镜子,当你对着它笑时,它也会对着你笑,当我看到顾客们对我的微笑时,当我的工作业绩得到领导的肯定时,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喜悦和自豪。商场里的工作虽然是单调的,但我们的生活却是五彩斑斓的;我们面前的顾客虽然多数都不认识,但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却是真实存在的。
虽然这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收银员,在别人看来是那么微不足道,可是从中却教会人很多道理,提高我们自身的素质。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技巧。只有学习才能不断磨砺一个人的品行,提高道德修养,提高服务技巧。哪怕是普通的一个收银员,只要不断的向前走,才能走我们自己想要的一片天!工作中我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在收银台几位经理、主管的指导下,我们收银台的同事们努力工作,从理论知识到实际操作我们都扎实的掌握,不论到前台为客人进行面对面的服务,还是后期的清、盘、结算,都能做到“精细、精准、精确”,为公司做好财务方面的第一道防线。
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也曾有过失误,是部门的几位领导给了我一次又一次的鼓励,使我对工作更有热情,感觉所有的苦、累都很值,同时,我又感到很大的压力,我想,我应努力工作,做好我应该做的责任,这对于我来说,又是一项新的挑战。因为我意识到,工作的单调和艰苦不再是一种负担,而是我们生活的必需。
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都是平坦大道,伴随我们的还有困难和挫折。流水因为受阻才形成美丽的浪花,人生因为受挫才显得更加壮丽多采。遇到困难我们就要这样,跌倒了再爬起来,用失败来记载自己走过的路程,这才是真正完整的人生。对我个人而言,这些经历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都会伴随我这一生,从一个不懂世事的单纯女孩,蜕变成为现在能够独立面对一切困难和压力的坚强女孩,我很感谢公司领导和各位同事给我的无私帮助,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过去的成功与失败都已成为昨天,我们都不应该还站在昨天的成绩或失败当中炫耀或者悲伤,而应该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去迎接未来的挑战,面对即将来临的难题。人生中有许多要学的知识,我们现在学到的还远远不足,那么就更应该准备好下一阶段的实习,有目标的出发,努力的付出就会有收获,撒下了种子,我们还要有勤劳的栽培与耕耘,那样我们才会有大丰收。
最后,我不敢说我20xx年的工作做的多么优秀,但我要说在我的工作中也倾注了汗水与艰辛,收获过成功和喜悦,在20xx年的工作当中,我会继续付出着、收获着、进步着,我将更加努力,争取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百货收银年终工作总结范本_工作总结范文_网
百货收银年终工作总结范本(一)
我从事超市收银工作的时间不是太长,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离工作的实际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我能够克服困难,努力学习,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的向其他同志请教和学习,能踏实、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为超市的发展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现针对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谈谈自己的心得和体会,也算是对自己工作的一个总结吧。
作为与现金直接打交道的收银员,我认为必须遵守超市的作业纪律。收银员在营业时身上不可带有现金,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可能产生的公款私挪的现象。收银员在进行收银作业时,不可擅离收银台,以免造成钱币损失,或引起等候结算的顾客的不满与抱怨。收银员不可为自己的亲朋好友结算收款,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可能产生的收银员利用收银职务的方便,以低于原价的收款登录至收银机,以企业利益来图利于他人私利,或可能产生的内外勾结的“偷盗现象。在收银台上,收银员不可放置任何私人物品。
因为收银台上随时都可能有顾客退货的商品,或临时决定不购买的商品,如果有私人物品也放在收银台上,容易与这些商品混淆,引起误会。收银员不可任意打开收银机抽屉查看数字和清点现金。随意打开抽屉既会引人注目并引发不安全因素,也会使人产生对收银员营私舞弊的怀疑。不启用的收银通道必须用链条拦住,否则会使个别顾客趁机不结账就将商品带出超市。收银员在营业期间不可看报与谈笑,要随时注意收银台前和视线所见的卖场内的情况,以防止和避免不利于企业的异常现象发生。收银员要熟悉卖场上的商品,尤其是特价商品,以及有关的经营状况,以便顾客提问时随时作出正确的解答。
认真做好商品装袋工作。将结算好的商品替顾客装入袋中是收银工作的一个环节,不要以为该顶工作是最容易不过的,往往由于该项工作做得不好,而使顾客扫兴而归。装袋作业的控制程序是:硬与重的商品垫底装袋;正方形或长方形的商品装入包装袋的两例,作为支架;瓶装或罐装的商品放在中间,以免受外来压力而破损;易碎品或轻泡的商品放置在袋中的上方;冷冻品、豆制品等容易出水的商品和肉、菜等易流出汁液的商品,先应用包装袋装好后再放入大的购物袋中,或经顾客同意不放入大购物袋中装入袋中的商品不能高过袋口,以避免顾客提拿时不方便,一个袋中装不下的商品应装入另一个袋中;超市在促销活动中所发的广告页或赠品要确认已放入包装袋中.装袋时要绝对避免不是一个顾客的商品放入同一个袋中的现象;对包装袋装不下的体积过大的商品,要用绳子捆好,以方便顾客提拿;提醒顾客带走所有包装入袋的商品,防止其遗忘商品在收银台上的情况发生。
注意离开收银台时的工作程序。离开收银台时,要将“暂停收款”牌放在收银台上;用链条将收银通道拦住;将现金全部锁入收银机的抽屉里,钥匙必须随身带走或交值班长保管;将离开收银台的原因和回来的时间告知临近的收银员;离开收银机前,如还有顾客等侯结算,不可立即离开,应以礼貌的态度请后采的顾客到其他的收银台结账;并为等侯的顾客结账后方可离开。
上面就是我在实际工作中的一点想法,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
百货收银年终工作总结范本(二)
光阴似剑,时光如梭,转眼20xx年已经过去了,我们满怀喜悦迎接新的一年。在以前的工作过程中经历了许多事情,从工作过程中也总结了许多经验和教训。现对20xx年的工作进行总结以及对20xx的工作进行计划如下:
一、20xx工作总结
我于20xx年x月到商场工作,作为一名收银员,我总结了以下内容:
1、作为一名营业员要有良好的工作姿态,良好的待客态度,热情接待顾客,要了解顾客的购物需求,为顾客营造一个温馨的购物环境。
2、对待顾客要用礼貌用语,说话语气要尊敬、亲切,不要对顾客大声说话,要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动作要大方,举止文明,作为一名合格的收银员,要随时注意价格的变动,熟悉卖场的各种商品,特别是特价商品信息,在收银过程中要做到唱收、唱付、唱找,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扫价时商品价格要与电脑相符,如不相符时,随时通知商管和店助调价,在收银过程中不要漏收、少收、多收。当然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时自己心情不好的时候,对顾客语气稍重一点,有时也顶撞顾客,不过我会尽量注意自己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心态。
总之,我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支持和帮助,给我一个工作的机会。我相信,在我以后的工作中,我会越来越努力,让我们共同努力把越办越好!
二、20xx工作计划
1、收银员在上班前应先作好营业前的准备工作。预备好零钞,以便找数;检查使用的收银机、计算器、验钞机等设备,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2、准确打印各项收款单据、发票;及时、快捷收妥客人消费款;在收款中做到快、准、不错收、漏收;对各种钞票必须认真验明真伪;收到伪钞自赔。
3、每日收入现金,必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不得以长补短。出现长款或短款,必须如实向上级汇报,按公司财务规定长款入公司帐,短款当事人自赔。
4、按公司外汇兑换率收取外币,不得套取外币,也不得自兑外币。
5、每天收入的现款、票据必须与单据相符,认真填写营业报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连同收款菜单、卡单、签单单据核对后,交审核员审核对帐后转交会计签收作帐,现金、信用卡票据等款项交出纳、营业收款单据交审核员并签收。客人需要发票要进行凳记,主管级签名才有效。
6、备用周转金即时收银钱,必须天天核对,专人保管如有遗失自赔,绝对不得以白条抵库私自挪用。
7、一切营业收入现金,不准乱支。未经总经理批准(必须书面签名,可在总经理电话同意后补签),不得在营业收入现金中借给任何部门或任个人。
8、使用信用卡结帐时,必须按银行培训的使用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
9、每一位收银员在当班营业结束后,检查当班营业收入单、卡数量与现金签单及信用卡结算等是否相符,同时根据当天票、款、帐单做出营业报表上交财务审查无误后早,才能下班。
百货购销合同的
本文今天为大家准备了百货购销合同样本参考,供各位查看,望内容对您有所启示和帮助。更多精彩内容发布尽在,敬请期待。
总合同号: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____%(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话: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话:
购销协议百货产品
化肥农药农膜购销协议书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含量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四、送(取)货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百货、文化用品商商购销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的,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罴郏合搅硇薪崴恪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样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对笨重商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
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
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