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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通报_情况通报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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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城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各区局,市局各科(室):8月16日至9月7日,市局监督管理科会同各区执法局监管机构的有关人员,分别对五个区当前市容环境的管治状况和近期开展城管行政执法的监管工作进行了一次有侧重面的监督和检查,现把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各区市容环境的管治状况从总体上看,南海和顺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的时间比较早,市容环境的管治状况也比较好,禅城、三水和高明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的时间比较晚和人力不足等原因,市容环境的管治状况在总体上虽有较大的改善,但在某些方面,管治效果还很不理想,问题不少。(一)禅城区。禅城区市容环境的管治,除了南庄镇相对较好之外,其余各街道的状况都不理想,“乱摆卖、乱张贴、乱停放”的“三乱”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在燎原路两侧、中山桥桥头、同济市场周围等许多地方,乱摆乱卖的“走鬼档”仍然十分猖獗;自轻工路至东鄱南路一带,在沿街商铺的门口和工厂的围墙上,成片的“牛皮癣”令人触目惊心;在市区的许多道路两侧,乱停乱放现象也比较严重,特别是在祖庙路和汾江路,祖庙路(卫国路至人民路段)虽然早已明令全线禁停一切车辆,但乱停乱放的车辆还是随处可见,在祖庙路图书馆门口甚至还设了收费的临时停车场,在汾江路的摩托车专用道上也有不少汽车违法停放。禅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以来,通过日常的巡查和不断组织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中心地带市容环境状况已有较大的改善,但从总体上看,管治效果远远未达预期目标,特别是许多“脏、乱、差”现象在整治后反弹明显。究其原因,除了由于城管行政执法强制手段缺乏、人手严重不足等因素外,缺经验、不到位、力度弱恐怕是主因。检查发现,目前路面的监控力度比挂牌初期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几天中几乎难见到在路面巡查的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二)三水区。三水西南中心城区的市容环境管治状况比执法局挂牌上路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街道两旁的乱摆乱卖、烧烤档的油烟污染、大排档的噪声扰民和城区周边的乱搭乱建等城市“脏、乱、差”现象都明显减少,但在某些方面,如静态交通管理和对城市“牛皮癣”的整治方面,管治的效果还比较差。在西南城区的许多道路两旁,汽车和摩托车的停车秩序还比较混乱,乱停乱放现象比较普遍;城市“牛皮癣”现象尤为严重,除了一些封闭式管理小区情况相对较好之外,在许多楼房的外墙和楼道、沿街商铺门口、单位及工厂围墙、路牌、灯柱等处,各种各样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密密麻麻,视觉污染严重。执法队员路面监控密度稀疏。(三)高明区。高明荷城中心城区的市容环境在执法局挂牌成立后,通过对大排档夜晚占道经营等群众反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后,管治状况已经有了明显改善,但总体情况还不理想。在中心区域的许多道路两侧,乱停乱放现象比较普遍;沿街商铺装修,泥沙、砖石等材料的堆放还不规范;在一些主要的市场周围,乱摆乱卖现象相当突出;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也不少,一些成片的“牛皮癣”还没有得到及时清除。执法队员一线巡查频率还很低。(四)南海区。南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的时间比较早,市容环境的管治状况也相对较好。在桂城中心区域,通过统一的改貌装饰,市容市貌显得整洁有序,在主要道路特别是南海大道两旁,基本上没有乱摆乱卖现象,乱停乱放现象也不多,乱张贴、乱涂写的城市“牛皮癣”经过前段时间的大力整治后,已经明显减少,成片的“牛皮癣”已经基本消灭。南海区下属各街道的市容环境管治工作也卓有成效,特别是大沥街区,借助去年创建“国家卫生城镇”之机,通过多部门的联合整治和平时的严格巡查,效果显著,内街停车比较规范,乱插乱挂、乱摆乱卖、乱张贴乱涂写这些令许多城市都深感头疼的问题在这里已基本绝迹,让人赏心悦目。在黄岐等街区,乱张贴、乱涂写的城市“牛皮癣”明显减少,乱摆乱卖现象也不多见,但机动车停放还不规范,乱堆放建筑和装修材料的现象比较普遍。(五)顺德区。顺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近三年来,市容环境的管治工作一直都开展得有条不紊。在大良中心城区,除了一些集贸市场周围的市容环境还比较差之外,主要道路两旁基本没有乱摆乱卖现象,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比较少见,成片的城市“牛皮癣”基本上已经消灭,但停车秩序不规范,乱停乱放现象还相当普遍。容桂城区,市容市貌整洁有序,主要道路、广场基本没有乱摆乱卖现象,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乱堆倒、乱搭建、乱挖掘等问题已大大减少,街区主要道路两旁都划上了汽车临时泊位,车辆停放比较规范有序。二、实行便装上路执法后的工作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自9月1日起我市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便装执法。脱装后,各区执法局都针对当前的新形势,采取了许多积极应对措施,并注意做好队员的思想动员和业务指导工作,强调必须在执法心态、执法方式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和转变,而且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示证表明身份,注意做好与群众的沟通工作,以适应新形势,继续努力开展好我市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但从初步检查了解的情况来看,脱装还是给我市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一)有损城管行政执法的形象。各区行政执法局挂牌上路后,都把“树形象”作为一件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全体人员共同的不懈努力,执法者“威严、文明、为民”的形象获得了多数市民的认可和赞同。脱装后,许多市民反而不习惯、甚至是不认同便装执法,不但对执法人员的身份提出了种种质疑,而且对我们执法的合法性也产生了怀疑,甚至还曾出现了这样一些尴尬场面:这边是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暂扣或收缴违法物品,那边有群众在打110报警,说“有人在打劫”,令人在哭笑不得之余,更深感怅茫。说是持证上岗,现在满街都是抄表员、收费员、服务员、售货员挂牌上岗,政府执法者也同样挂牌满街跑,实在太不严肃了。(二)增大了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难度。城管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事杂,但强制手段却极为有限,历来就是一件既头疼又棘手的工作。在脱下制服后,难度加大已成不争的事实,不但队伍的威慑力弱了,执法的效果差了,而且那些故意妨害公务甚至是暴力抗法的事件都明显增多,尤其是在夜晚执法,所遇到的麻烦更多,队员的人身安全更难得到保障。(三)队员们的士气受到挫伤。脱装后,队员们的心理难以转弯,士气受到较大挫伤,情绪普遍低落,甚至在心态上产生动摇,总觉得“以前穿制服都那么难管,现在何以强化管理”?从而就产生了畏难情绪,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是“想管却不敢管,多管不如少管,可管可不管的干脆不管”,更谈不上加大执法力度了。(四)不利于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以前有统一的执法制服和标识,非常便于管理者对上路执法的队员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也便于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脱下制服后,不要说广大群众难以辨别我们的执法队员,就连我们内部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时也是很难区分清楚,难以弄清我们的执法队员到底是在值勤还是在休假。通过这次监督和检查,我们既看到了可喜的一面,却也存在不少不尽人意的地方。各区执法局要根据这次监督和检查的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找出自身的差距和不足。虽然我市当前的行政执法工作还面临着许多的困难,但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勇于面对、努力拼搏、开拓创新,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善于执法,不断提高我们的执法水平和管治效果,向政府和广大市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四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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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党内监督条例_条例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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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法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文内容,欢迎阅读。

最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 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五条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第六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八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第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一条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

第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

第十三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第十四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第三章 党委(党组)的监督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第十六条 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

第十九条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巡视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二十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二十一条 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考察考核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班子成员实事求是作出评价。考核评语在同本人见面后载入干部档案。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四章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

第二十七条 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 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

第三十条 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第三十一条 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应当认真核实,存档备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结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 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执纪审查应当查清违纪事实,让审查对象从学习党章入手,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检查剖析自己,审理报告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反映审查对象思想认识情况。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三十四条 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发现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二)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三十六条 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第六章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该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相关党员权利;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虽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应当移送纪委依纪处理。

第三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

第四十条 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3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

第四十二条 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应当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经调查,监督对象没有不当行为的,应当予以澄清和正名。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内监督条例五大亮点解读

亮点之一,首次正式确立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委作为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个委员会之一,不能等同于同级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而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有些人以前有模糊认识,一个原因是纪委的监督地位规定不清。按照监督条例规定,纪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专司党内监督的权力。从领导关系而言,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从职责划分而言,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乃至查处违纪犯罪案件上有相对独立性。

亮点之二,明确提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权力的架构是个“金字塔”,对权力的监督则应呈“倒金字塔”。权力有多大,对其监督的力也应有多大。如同汽车一样,动力越大,制动功能就越要强大,否则必然出事。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列为监督的重点,既是制约和预防,更是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

亮点之三,首次规定了党代表的监督权利和责任,从而为全面深入推行党代会常任制找到了最佳切入点。按照条例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监督权,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改变了过去要求党员和党代表履行义务多,而保障其行使权利少的状况,结束了各级党代表一会几天就终止其使命的历史,这对发展党内民主具有重大的意义。

亮点之四,将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并总结的监督办法和经验,上升为党内法规制度。条例第三章用10节的篇幅,分别对10项监督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巡视、询问和质询等,则成为制度监督的创新和亮点。比如巡视制度,既有利于解决“同体监督”软弱无力和“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又有利于克服少数“一把手”腐败过程中“事前基本没有监督,事中基本难于监督,事后基本不是监督”的弊端。又如,实行述职述廉制度,可经常使领导干部明白其权力的来源,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亮点之五,以党的法规形式,确认舆论监督的地位和作用。党内监督条例中关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这对于整合监督资源,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意义重大。

最后,李永忠强调,监督条例的出台,看起来好像只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小步,实质则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一大步。我认为,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民主,常流于形式;缺乏以制度为保障的监督,易走过场。条例的出台将对我们的制度建党、制度反腐进程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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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了关于党内监督的相关条例。

20xx年最新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七)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第五条 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 监督职责

第六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二)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对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五)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的、委员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三)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基层委员会委员,对本条第(一)、(二)项所列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党委会、同级纪委会提出或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反映;

(四)中央委员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会或中央纪委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第八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三)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本条第(一)、(二)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

(四)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会或中央政治局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第十条 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一)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二)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四)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监督制度

第一节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

第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的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第十三条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

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 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二节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

第十五条 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通报。

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地方各级党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第十六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将有关决策、重要情况向本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通报。

第十七条 党组织对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同时,地方各级党委应当在职权范围内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政府和有关方面独立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请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个人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另行规定。

第三节 述职述廉

第十九条 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中央纪委会向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会、纪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设会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委会、纪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第二十条 中央各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

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在届中和换届前的述职述廉后,上一级党组织应当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第四节 民主生活会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切实保证质量。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当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

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

第二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发现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不符合要求,应当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确定;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应当参加一个以上省部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

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应当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

第五节 信访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党委、纪委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凡向党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第六节 巡视

第二十七条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了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

(二)向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巡视组可以根据巡视工作需要列席所巡视地方的党组织的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和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

巡视组不处理所巡视地方的具体问题。

第七节 谈话和诫勉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不定期与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了解该地区、该系统、该单位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第三十一条 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应当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第三十二条 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第八节 舆论监督

第三十三条 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

第三十四条 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第九节 询问和质询

第三十五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第三十六条 询问可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有关部门应当作出说明。

第三十七条 询问人在对有关部门所作的说明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对同一问题提出质询。有关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解释或答复。

对质询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质询人利用质询故意刁难、无理纠缠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第十节 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

第三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

受理罢免或撤换要求的党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处理。

第三十九条 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

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严肃慎重。对于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四十条 各级党委、纪委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

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遵守党内监督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党组织和党员反映的问题,应当认真处理。

第四十二条 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对泄露的要追究责任。对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接到检举、控告,认为需要查明事实、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的,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调查处理。

经过调查,需要追究党组织责任的,责令其纠正错误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需要追究党员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没有发现被调查的党组织或党员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当作出书面结论,消除影响。

第四十四条 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

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由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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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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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好“两个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多措并举,着力抓好以下四个重要环节:

一、必须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和前提。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特殊经济区域,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市场经济的先行区,经济活跃、开放度高,中西文化在此交汇、碰撞和摩擦,党员干部面对的诱惑多、挑战多、考验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新课题。因此,加强对党员干部“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更具重要的现实紧迫性和长期艰巨性。

二、必须在深化学习上做文章。学习是贯彻落实的基础。从开发区看,当前,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已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全面展开,并呈现出良好的势头,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抓深化。近日,开发区已研究制发了《全区党员干部“两个条例”教育培训计划》,提出坚持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培训全区党员干部。即请中纪委领导为区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两个条例”;纪工委和工委党校负责举办全区局、处级干部培训班;各党(工)委负责举办本单位、系统党员干部培训班,区成立宣讲团,工委党校派教师讲课;纪检监察干部分期分批参加中央、省、市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并明确规定,各类培训班要达到教育培训计划所确定的课时数和教育面。同时,充分运用以会代训、党课、记写心得、知识测试和竞赛等形式促进学习。还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辟宣传专栏,营造舆论氛围,进一步推动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必须在监督重点上用气力。学习贯彻要提高针对性,必须突出重点。“两个条例”都对党员干部具有普遍约束力,但重点对象尤其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强调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并将其列为监督的重点,是党内监督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党中央富有胆识和智慧的重大决策。结合开发区实际,落实重大决策,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特别是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突出对掌握人、财、物权的重点部门(单位)、岗位、部位和环节上的领导干部的监督。今年,除加强党内监督条例所规定的监督事项外,我区还要建立由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财务清查工作小组,对全区范围内的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镇和村(居)财务进行清查,监督财权的运行。

四、必须在务求实效上抓落实。学习贯彻要取得实效,关键在抓落实。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明确目标,建立制度,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综合用力。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考核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贯彻落实。要加大查处违反“两个条例”行为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两个条例”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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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个人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卫生,个人,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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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20__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围绕我市20__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卫生行政服务水平和监管质量为任务目标,以“重依据、重程序、重风纪”为工作着力点,加大行政执法稽查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卫生执法质量、效率和形象的问题,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制定考核办法,落实执法责任。实行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把执法责任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具体执法监督员。坚持实行平时督查、半年考核、年终综合考评,并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评,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以量化评价的方式有章可循,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考评记录、结果反馈,年度综合稽查结果要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评优奖罚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各项工作

(一)内部稽查:

1、查文明形象,依照《卫生监督员工作规范》、《卫生执法人员着装风纪管理规定》等规定,查执法人员语言是否文明、举止是否得体、着装是否规范、服务是否热情、态度是否和蔼、是否积极维护良好的卫生监督员形象。

2、查职责履行情况,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等规定,查执法人员是否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有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3、查工作质量,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查日常卫生监督许可和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是否合法、科学、操作性强;监测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检测项目是否具有卫生学意义、结果评价是否正确;办理案件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否做到反应迅速、听从指挥、处置得当、报告及时。

4、查廉洁勤政,依照《潞城市卫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及《卫生监督员廉政勤政守则》,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无违反“十不准”和其它执法违法情况发生。

(二)外部稽查:

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查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职责义务情况,重点稽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重大卫生安全隐患未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未受到追究、逃避或拒绝、阻挠卫生监督检查等情况。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特点开展经常性稽查、专项稽查、针对性稽查及年度稽查,并制定具体稽查内容组织实施。

1、经常性稽查:以日常监督工作质量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卫生执法监督稽查。

2、专项稽查:分阶段有重点系统开展以具体行政行为、办事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突发事件、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等进行专项工作稽查。

3、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根据举报投诉等有关线索,及时开展针对性稽查。

4、根据20__年目标责任书开展上、下半年年度稽查。

四、时间安排

按照整体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进行稽查。原则上每季度或半年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组织一次稽查,对执法风纪和职业道德方面,以日常掌握情况和突击抽查为主。

五、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充分认识稽查工作在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性,要作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意识的重要手段,长抓不懈。要将法制稽查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明确法制稽查职能定位,分解落实稽查工作职责,灵活选用稽查方法,不断探索稽查工作机制,有计划开展各项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保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塑造良好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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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实践与思考_工作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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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实践思考

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莲都区XX年年推行了以“契约化管理、程序化运作、长效性推进”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今年又着手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使村级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由单一监督向全方位监督、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的转变。

一、 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完善了民主化村务管理制度。针对村级决策不民主、村务不公开、财务不规范等情况,在全区各行政村建立了一套制度体系,所有制度都在村“两委”联席会议、党员大会讨论、修改基础上,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张榜公布。主要包括三类制度:公开制度,如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民主听证会制度等;管理制度,如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职责规范,如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工作职责、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站制度等。

(二)创立了契约化村务管理模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从农村实际出发,通过合同、协议、纪要等书面契约的形式,对农村重大事务、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规范。把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村规民约具体到契约中去,使村务管理公开透明、责权明晰、执行有据、运作规范,形成有法有据的治理模式。其内容主要涉及财务管理、集体资产承包、土地承包管理、村庄规划和建房管理、政务决策等9个方面。

(三)推行了程序化村务运作流程。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为核心,依据村务的不同内容,制定村务运行流程,设定村民自治路径。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事,村“两委”根据既定的操作流程,在一定时限内,按程序、有步骤地逐一实施。主要有五套议事流程:一是年度规划、重大政策、工程项目流程。凡涉及年度规划、重大政策、工程项目等工作必须事先征求村民的意见,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把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落到了实处。二是集体资产经营流程。非大额度收支要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通报;大额度收支要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承包经营方案和较大数额的集体资产经营项目要进行民主听证。三是招投标流程。在招投标流程中,增设了村理财小组、监督小组、村民代表讨论,民主听证,党员大会讨论,村民代表表决等环节,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得到落实。四是财务审批流程。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实行“三笔会签、三级审批”,即所有支出票据都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签字。所有支出票据报销需村级审批、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再报会计代理中心监督核算。五是村干部误工补贴流程。各村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村干部误工补贴标准和发放流程,使村干部误工补贴更加符合村情、民情。

(四)建立了长效化村务监督机制。今年,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莲都区在紫金街道、碧湖镇、太平乡建立村民监督委会员会试点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授权,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重点加强对村级财务、村集体资产、重大事项及重大工程项目等村干部用权用钱行为的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为农村干部群众搭建了村级民主监督新平台,有效落实了村民监督权,进一步激发了村级民主监督活力。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年来的工作,莲都区村级民主监督逐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轨道。但在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一些关键环节,尤其是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农村党员干部侵犯村民权利、侵占集体利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乡镇(街道)对村级民主监督工作重视不够,对村干部的管理存在认识上的误差,认为农村实行村民自治,不宜多管。一些乡镇(街道)以成绩论英雄,对村干部出现的问题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政策,助长了村干部的霸道之风,脱离监督的习气。有的乡镇认为村官“权小位卑”,加上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开展村级民主监督意义不大,以致对村干部重用轻教、重用轻管。少数乡镇干部为了能让村干部配合自己做好中心工作,不敢轻易得罪村干部,对存在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放任自流。

(二)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村务公开不到位。重形式轻实效,走过场,使公开制度形同虚设,有的村一年公开一次财务状况,有的为了迎接上面检查时才临时公开,有的公开的内容不完整。二是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农村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制度虽然逐步健全,但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不够。三是重大事项决策上不够民主。在涉及农民群众利益重大事项的决策上,部分村还是由村两委会甚至是村支书、村民主任讨论决定,村民和村民代表直接参与讨论决策的机会比较少。

(三)监督检查不到位。一是内部监督乏力。村民参与监督意识不强,部分村民集体观念弱化,对不涉及个人利益的事漠不关心,存在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未能正常开展,议事权、监督权、罢免权未充分行使;村干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实行“家长制”管理,独断专行。二是外部监督不力。乡镇(街道)对村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特别是对财务管理不够重视,“村账乡管”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有的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办公室变成了村会计凭证的“保管站”,没有发挥对村账的审计监督作用。如该区塔下村村民主任黄某某, 利用职务便利,个人签字、盖章,5次挪用公款共计270万元,至今尚有60万元没有归还,给村集体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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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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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X年_月,我幸运的来到_X路社区,成为了一名社区工作者,_的时间过去了,我随着工作经历的积累,逐渐发现,我的身心已经深系在社区工作的岗位上,每天忙忙碌碌,却十分有意义,职位虽小,但是能代表政府为许多基层群众办实事,做贡献,自豪感油然而生。

经过这3个月的工作,我受益良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我一直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自觉做到勤学多想,努力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我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三个代表和科学的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加强素质理论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在工作中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我虚心向身边的老同志们学习,向有经验的同事们学习,向他们学习如何为人、如何正确的处理各类矛盾,如何与辖区的居民融洽相处。为了更好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我认真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业余时间学习了《社区管理》《如《如何做好社区调解工作》何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如何开展社区老年活动》等书籍,较为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并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激发了自己的责任感和奋发进取的精神,不断朝着新的目标前进。

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各位社区居民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我能够把认真学习到的业务知识,掌握的国家法律、法规,准确地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我以正确、认真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刚进单位面对居民提出的问题经常手足无措,经过不断学习,逐渐积累了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参加街道社区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也利用休息时间完成了业务教育的学习,提高了自身素质。

在这段时间定期入户了解居民人口变化情况,告知社区全程代办的各种服务和办理各种业务所需材料。向居民宣传社区“单位化、网格化、责任化”服务管理工作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掌握居民的民情民意,社情动态,及时帮助并解决居民遇到的困难。帮助提醒督促流动人口和房东准备资料登记备案,并及时向流动人员和房东提供流动人口服务指南。

在进过了_X的工作学习,我从不适应社区工作到慢慢融入这个社区,并且和居委会的同事们,社区居民的相处也越来越融洽。在工作中我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通过慢慢的积累经验,一定可以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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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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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备管理干部培训班,首先要感谢公司给了我这次培训的机会,作为人保公司的一员,我十分珍惜这次培训的机会,因为它不仅是我职业生涯的加油站,更是人生道路上实现服务公司、自我价值的重要一课。

公司对这次培训非常重视,体现了“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的战略方针,我们都很珍惜这次机会,大家都为培训做了充足的准备。每个学员都积极参与和投入到培训中,时而聚精会神、时而点头微笑、时而眉头紧缩、时而振笔疾书、时而陷入沉思……在市公司人事处和综合部的周到安排下,培训组织工作严谨有序,两天同吃同住的生活给了大伙儿碰撞和讨论的氛围和机会,给了我们每位兄弟姐妹增进情义的空间,真正实现了此次培训“增进团结、增长才干”的目的。

参加此次培训的同志都是人保分公司的精英、人才,都是在各自岗位上的佼佼者,回顾这两天的课程,培训的目标和思路非常明确:一是如何带领好一支团队?二是如何提高自身领导的艺术、才能、管理的方法?三是作为职业人如何性格修炼、角色转换。这也是我们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和未来的岗位上最需要学习最需要掌握最需要提高的知识,是我们日后在工作道路上的助跑器、启发器或者说是催化剂,而在跑到终点前,更重要的是我们脚下的每一步,更需要的是我们每一天的努力、学习和积累。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金融风暴施虐,经济环境不景气、保险市场政策管制越来越严格、承保条件逐步收紧这都给业务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阻力,也给公司员工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在这样的环境和压力下,我们基层管理者如何带领班组营造激情而稳定团队,实现利润指标、降低费用水平,如何为公司保持发展势头而贡献力量?课程里,老师通过启发了我们对几个问题的深思,从而让我对上述的现状有了不同的认识和理解:

第一、在管理岗位上,“责任”第一位的、其次才是“权力”,在越高的岗位上,压力越大,我们应该学会换位思考,就会更好地理解上司和公司的政策;中层干部对公司而言是承上启下的中流砥柱,我们需要对下级负责更需要对上级领导负责,这样才能提高经营绩效和降低经营风险。

第二、做正确的事情,然后正确地做事情。工作中我们做我们必须做的,而不是有选择性地挑喜欢做的,一个成熟心态职业经理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情商,具有较高的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冲突的能力,这样班组的管理才不会偏离方向,才能与公司的策略保持一致。

第三、前途是光明的,满怀信心、坚持不懈就必定会迎来美好的明天。从进出口的数据显示,我们的经济正逐步走出低迷走向复苏,我相信XX年将是丰收的一年,也是整个保险行业竞争激烈的一年,信心、决心将是我们到达成功彼岸的双桨。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不断总结班组经验和教训、不断自我学习和提高,这两天的培训我一直在思考和领悟一个问题:公司对于中层干部的核心能力的定义是什么?我们又如何才能做一名称职的职业经理人?我相信两点是我们作为职业经理人需要不断提高的必备素质:

一是学习能力。学习能力形成了团队和个人的核心竞争力,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需要保持空杯心态、谦虚不自满,这样才能容纳更多的知识和思想,开阔更高更远的视野和心胸,我的团队和班组也将会越来越强大。

二是要有责任心、服务心、感恩之心。我们是一家服务型的企业,对客户、对员工、对上司,对身边的人和事都需要责任心、服务心、感恩之心,甚至对于我们的竞争对手,我们都需要怀有感恩之心,行业竞争和竞争对手是企业动力之一,我可以取精华去糟粕,不断提升我们的团队和自我,感恩对手为我们追求卓越提供了压力也营造了动力。

三是追求卓越不断修炼。有人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然而对于管理者而言,高情商是必备的素质,需要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心胸,包容豁达,因此性格修炼是成为一名称职的职业人所不能缺少的特质。

虽然是短短的两天课程,但是老师所教导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心里豁然开朗,终身受用。特别是关于修“德”的一个小故事:一个牧师爸爸把世界地图给撕碎了,让他的小孩重新拼好,爸爸一开始以为小朋友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拼好,但是他的小孩却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完成了,当爸爸问原因的时候,小朋友说,地图后面是一个人,只要把人拼对,世界就对了。这个故事给我很大的启发,德高才能望众,我们在追寻自己的梦想和目标的同时,一定要谨记修炼自己的品德,我始终相信德有多高能走多远,我个人认为修“德”比一切的梦想和目标来的更重要,正如那个小故事背后的寓意,人正了,世界就对了。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使我更加进一步认识到作为一名管理者责任的重大,任务的艰巨。感谢公司给予我们基层管理者的关心重视和培养,通过学习我也坚定了信念,铃声虽停,莫怠修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加强学习,学以致用,与各位兄弟姐妹携手把picc做的更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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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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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我政治教研组全组成员,以新课程标准,新教学观念为指导,以课堂教学为中心,以课题研究为主线,认真学习了多篇教育教学理论, 深入开展了课题研究活动,营造良好的教研氛围,同时认真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使他们尽快的熟悉了业务,增强政治教研组的整体实力,不断提高政治学科教学质量。具体总结如下:

本学期利用教研活动时间组织本组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悟新课程的新理念,并真正落实到我们的教育教学行为中去,加强理论学习与研讨,提高理论水平与专业素质。贯彻新课程理念,健全学习制度,提高业务素质。本组在业务学习活动中,采用集体学习讨论和平时钻研思考相结合的方法,要求组内成员在每周的周五参加本年级学科组集体备课,平时每天关注新闻,及时总结。教研组每月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党的 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新课程理念。

认真参加了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继续教育活动和教研活动。认真组织校教研活动,组内相互交流经验 相互学习的活动。抓好集体备课制度。教研组长加强监督,提高教学效率。积极开展组内相互听课,评课。加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

本学期我们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手段的优势,充分发挥年轻教师信息技术强的优势,充分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不断完善我组的资源库.把平时自己动手做的或者是在网上下载的有用的课件、练习、文章集中存放在一起,以供全组教师学习、借鉴,使资源共享。

在加强学科资源库的完善工作中,努力使教案科学化、规范化、电子化。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到课堂教学之中,加强了思想品德课教育的生动、形象性,以此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为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重视老教师的传,帮,代和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抓好老教师和青年教师之间的师徒合同活动工作,对年轻教师的课进行具体的指导,认真指导青年教师备课,从重点、难点、教学进度、教学手段和方法达到统一;政治学习的特点是学生从生活中去体会知识,有时效性、指导性,对学生三观的形成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政治常规教学是提高政治教师教学业务水平的必经之路,没有良好的基本功的教师不可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

认真地组织了本组相互听课,及时地纠正不足,使青年教师尽快地成长为教学骨干。组织开展的多次青年教师研究课。本学期指导新教师认真分析近几年的中考试题,以及考试说明,让他们了解中考政治学科的命题特色,以及对学生的各种能力要求.使新教师很快了解了高中思想品德学科的教学内容,更好的驾驭教材。

教研组积极参与学校的德育工作。我们教研组的许多老师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德育工作相结合,形成自己所特有的带班风格;充分发挥学科教学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寓德于教”。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人生价值观。

我们清醒认识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教研组工作,以下几个方面需在实践中重视和加强。①坚持课题研究和校本研究的结合。 近阶段以来开展的课题研究,较重视学科本身的研究及动向,忽视了在校本研究中解决实际问题。 ②把说课、评课、听课紧密结合。 工作中组织教师听课较多,克服有时因时间课时的评课不及时的现象。③对新教师开展“以老带新”外,还应制定更合理可行的培训计划,力争尽快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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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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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 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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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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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该文件精神,并组织力量对全局政执法行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

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是建设“法治工商”,树立工商执法形象的重要体现。为此,我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就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一是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所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股所具体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要求各办案单位及执法人员强化“胸中有大局,执法讲政治”的意识,端正执法动机,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开展自查,并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二、对照清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

我局以“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方式规范”等为内容,从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等方面全面展开逐项进行了自查。一是在规范执法主体资格方面。我局以新申领执法证为契机,重新审查执法人员执法证,严禁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上岗执法,目前全局19名执法人员,全部具备执法资格。同时,按照年初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行政执法,尤其是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方面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在规范执法程序方面。我局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和执法岗位职权责任明细化,绘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图、受理投诉流程图等三个方面的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服务大厅上墙公示。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及规范,确保各执法机构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在规范执法程序中,着力做到了流程网络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格式化和档案标准化,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履职尽责的效率。三是在规范执法方式方面。我局以规范执法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自由裁量权行为等为重点,积极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第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股所具体负责,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管内部执法及运行的督查督办,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查找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日常监督评议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实行目标考核。第二在继续抓好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登记、执法案件回访、案件核审、案卷评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财物、行政处罚文书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针对存在不足、改进工作措施

通过开展自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制工商建设”还有一些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执法人员基础素质差,法律和业务技能学习不够,执法能力较低。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程序出错或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现象还存在。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类文书使用,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文书管理和规范化使用水平,使执法文书填写更规范、更准确。二是进一步强化在执法程序方面的培训工作,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各阶段程序要求,使程序意识深入人心,程序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查处执法中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总之,我局能够认真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了科学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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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实践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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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实践思考

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 的实践与思考       税收执法权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最主要的权力,正确行使和运用税收执法权,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那么,怎样才能确保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正确行使运用税收执法权呢?我们认为,除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其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外,还必须建立起对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可以说,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税收执法权正确行使和规范运作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县地税局在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方面,着力狠抓了以下几点: 一、示权,强化社会监督力度。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只有将税收执法权置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才能使权力的行使和运作趋于规范,而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推行公开办税,实施“阳光作业”,还监督权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基于此,近年来,*县地税局投入五万余元,在县局和各基层单位设立了板面、公示栏、政策宣传栏、监督台,还在县电视台开办了《税苑之光》宣传栏目,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开办税窗口职责范围和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时限、步骤和方法;公开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电话;公开“双定户”的定额标准、缴纳及违章处罚情况。同时,还将负责征收的税种范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标准、时限,票证工本费收取标准、税务检查工作规范,税收政策法规咨询热线等进行公开,极大地增强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从而把税收执法权行使和运行的全过~正置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让纳税人对执法依据、执法规程、执法结果了然于胸,杜绝了税收执法时的暗箱操作,使纳税人在缴“放心税”“明白税”的同时,也增强了税干执法时不越轨,不出格,不跨线的自律意识。此外,*县地税局还在社会各界聘请义务监督员,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情况,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指导工作,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了多层次、多方位的外部监督体系。 二、分权,强化内部制衡力度。针对以往征管过程中权力过于集中,容易滋生~的状况,*县地税局在税收执法权的分解和制衡上狠下功夫。一是深化征管改革,建立起分权制约的运行机制。按照建立征管新模式的要求,大力推行专业化管理,实行征、管、查“三分离”,推行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使权力得到合理分解配置。同时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各股室和各基层单位配备微机,用机器管税,靠计算机管人,使执法中的人为因素明显减少。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每个岗位的执法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依法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使每个人对自己的职权范围十分清楚,对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监督什么,怎样监督,做到具体明确。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征管规程,要求税干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规定程序,并处理好各个环节的衔接,使每个人、每个部门既明确整体工作的运行过程,也明确自己所涉及的具体程序,既明确本人、本部门承担的责任,也明确整体工作的衔接。经过努力,*县地税局使税收执法权得到有效分解,形成了权力间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上下衔接、首尾贯通的运行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税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 三、制权,强化惩戒震慑力度。首先大力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一年来,*县局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专案执法检查、日常执法检查六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23起;其次进行执法监察,组织监察人员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发现的3起以税谋私、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了查处;第三,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绛县局班子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不隐瞒、不护短,不包癖的态度,切实做到了真抓实干,真追实究,究责到位,对变通税收政策、违反规程、执法不到位和滥用职权的税务人员共追究20余人次,经济追究1000余元,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从而有力地震慑了违纪者,保证了公正执法和严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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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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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执法监督是其主要工作职责。执政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不但是宪法赋予的光荣历史使命,也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法工作的客观需要。随着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实施,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也呈全面铺开之势,并逐渐成为各级党委政法委的一项基本职能和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几年的实践,党委政法委对各级政法部门的监督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的地位和作用存在不同的认识,在实践中缺乏规范化的机制保障等原因,使执法监督工作尚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在执法监督实践中确实存在若干急需我们认真研究的理论及工作操作的问题,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进行理论上的研究探讨也显得十分必要。

一、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对当前比较乏力的执法监督手段具有充实的作用,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中,虽然设定了法律监督的制度,但还很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虽然检察机关是国家设置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其重要作用无可置疑,但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阻力较多,有时很难发挥作用。而且检察机关自身也需要监督。而这时候,党委及其政法委则能起到支持和弥补作用。政法委虽然不是执法司法职能机关,但它是党委的工作部门,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执法监督上有自己的优势。它比较超脱,而且对政法机关具有一定的处罚建议权。所以,这种监督具有一定的抗干扰性,并借助这种抗干扰能力而得以推行。在其他监督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加强党委执法监督,对消除当前司法腐败问题无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2、党委执法监督对执法司法中造成的失误具有补救作用,保证了执法的方向。初道县被确定为全省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县、道江镇被市里确定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镇、看守所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后进看守所,群众对全县社会治安状况极为不满。政法委有的领导认为是法院判得不够重,有的判了缓刑。我们则认为,少数案件判缓刑也是依法审判的,社会治安不好,不是法院打击不力,其他部门也有很大的关系。如公安机关每年抓几百人,真正起诉到法院的不到几十人,大部分人都被公安机关取保后不了了之。政法委研究作出决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不得批准取保(当然,没有多久公安部就作出不准取保候审的规定)。并在全县连续开展了城区社会治安整治、农村社会治安整治、建筑领域治安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摘除了三顶落后帽子,并连续两年社会治安进入全省先进县行列。

3、党委执法监督对司法腐败具有超前防范的作用,有利于队伍建设。党委及其政法委按照党管政法工作的要求,督促和引导政法机关特别是审判机关建立完善各种内部监督机制和错案责任查究机制,从制度建设上设防,可以有效地解决司法体制上存在的许多漏洞,为预防和遏制司法腐败发挥积极的作用。我县政法委每年都要召开几次全县政法工作人员大会,主要是进行教育整顿,处理一批违法乱纪的工作人员,教育大多数工作人员。今年年初,我县政法委作出严禁政法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规定,并在电视台发布公告,号召全县群众举报政法工作人员涉毒问题。党委执法监督超前防范司法腐败的作用还体现在具体个案监督中,比如一些久诉不息的信访案件,虽然尚未启动审判程序,但就所反映的情况看,确有可能引发司法腐败的因素,提前批转给法院领导,提醒给予关注,往往会收到防范于未然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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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对刑事侦查明的监督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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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刑事侦查明的监督

浅议检察对刑事侦查的监督   侦查权是指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专门调查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它虽然只直接关涉到少数人(嫌疑人)的利益但它有着极强的力度,极易造成严重后果,给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害。侦查是重要的审判前程序,在整个诉讼活动中处于靠前位置,侦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以后各个环节阶段的质量,合理合法的侦查才能带来公正的审判结果。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带来~,侦查权也不例外。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防止权力异化的重要途径。在我国,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监督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整个诉讼过程的重任。如何建立高效的监督将是消除现存弊端的关键,本文将对检察院在侦查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作一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当前侦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可以肯定我国各级侦查机关对刑诉法中有关侦查的制度和规范的执行情况,总的是好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侦查权缺少制约,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进而影响案情的切实查证。 1.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这种情况公安机关,~机关,检察机关都有,主要发生在某些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一是有的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难以划清,担心把人放掉会放纵罪犯;二是侦查工作出现“反复”,比如犯罪嫌疑人串供、翻供等,侦查陷入僵局,羁押期满而未能结案;三是少数案情确实复杂,虽经批准延长羁押期,仍然未能查清全案;四是共同犯罪的同案犯在逃,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按有关规定处理。五是由于鉴定的原因等等。 2、对犯罪嫌疑人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以逼取口供,以及诱供、套供、骗供等问题时有发生。 3、侦查活动同刑事政策不能很好地结合起来。如在严打斗争中,侦查手段的选择缺乏合理性,倾向于选择最严厉的方法,从而使严打的概括性精神转向具体化,往往使嫌疑人受到不应有的伤害。 4、其他不按刑诉法办事的情况。例如,不允许犯罪嫌疑人对询问笔录中遗漏或差错提出实事求是的补充或改正意见;实施勘验,检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实验等侦查行为不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等等。 二、检察对刑事侦查监督的途径、方法及其不足。 我国检察院目前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途径主要有: (1)通过审查逮捕、起诉工作进行监督。 (2)通过派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第一百零七条的有关侦查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 (3)通过受理有关控告进行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因此,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机关或者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及时审查,发现侦查活动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处理。 (4)通过审查侦查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释放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三条、第一百三十条中有相应规定。 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具体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通知纠正违法行为。这种监督方法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2)书面通知纠正违法行为。这种监督方法适用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即对于侦查活动中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3)追究有关侦查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在采取侦查措施或者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 目前侦查监督机制的不足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我国警检关系的基本模式: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侦查,检察机关主要负责起诉。检察机关无权指挥公安机关。侦查和起诉在程序上被明显分开,侦查是独立的诉讼阶段。侦查机关独立进行侦查,除逮捕外可自行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主要通过批捕和审查起诉进行监督。这种模式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检察机关实施监督的滞后性和被动性,往往导致难以有效预防和及时纠正违法,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及其他有关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大量工作都是书面审查侦查机关报送的材料,而侦查活动违法的情况很难想像能够反映在案卷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等向检察机关反映警察在侦查中有刑讯、诱供等违法行为。如果无明显证据证明,实际上多数也难以查实,有些虽然能够查实并对违法犯罪行为人给予了适当制裁,但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已成事实,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恶劣影响已难以收回。依照法律,检察机关可以参与公安机关的复验复查但其前提条件是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复验,而且复查的案件,一般仅限于大案、要案。实践中,绝大多数案件的侦查活动,检察机关都不参与。在侦查程序中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滞后性,参与程度的有限性与活动的被动性都使其预防和纠正侦查违法的作用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享有广泛的职权,在程序上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除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检察机关批准外,其他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如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乃至拘留等,均可以自行决定,自行执行。权力如果缺乏真正有效的制约,往往导致滥用。特别是刑事侦查权的行使频繁涉及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就使得这一问题的解决尤为重要和紧迫。 (2)检察院缺乏中立、超然地位,监督带有倾向性。检察机关尽管属于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却事实上担负着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的职责,它们本质上也属于国家追诉犯罪机构,在诉讼目标和诉讼角色方面与侦查机构是一致的。这就使得检察机关在监督警察心理上就不是那么坚决和明朗。尽管法律要求检察机关要尊重事实~,并同时注意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但刑事侦查的一个基本情况表明,检察机关无论作为侦查机构还是作为公诉机关,往往更加重视对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和事实,即使进行法律监督,也经常是从如何有效进行追诉的角度进行法律监督。法律在不提高嫌疑人地位、不设立中立裁判者的情况下,片面强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

,必然造成追诉力量的过于庞大和辩护方力量的继续萎缩,同时也无助于对侦查活动的司法控制。这显然表明,只靠侦查机构负责人实施的内部制约或者检察机关进行的法律监督,侦查活动将很难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事实上,没有中立司法机构的介入,没有嫌疑人诉讼主体地位的确立和辩护律师参与范围的扩大,中国的侦查将很难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也很难被完全纳入诉讼的轨道。现代意义上的“诉讼”的一个基本涵义就是控辩双方在中立裁判者的主持下进行对抗,裁判者居中裁判。这是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理念。我国的审判方式改革就是基于这个理念进行的。任何一个诉讼制度的形成都要经过长期的历史积累,并形成一系列与它相配套的制度。改革一项制度必须考虑与它相配套的制度,例如我国的庭审方式改革就引发了起诉方式的改革,同样对抗式审判也要求侦查制度的改革。因为对抗的前提是控辩双方力量的均衡,这就要求建立一个中立裁判者对侦查机关进行制约。而我们目前恰恰缺少一个中立的裁判者,因而由中立司法机构主持的司法审查和授权机制并不存在。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拘留、逮捕、搜查、扣押的实施,还是对犯罪嫌疑人长时间的羁押,都是由侦查机构自己或者检察机关通过秘密审查来发布许可令状的,而没有类似法院这样一个中立的司法授权机构,也不经过专门的授权程序。即使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要求将羁押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也无法向承担侦查和公诉职责的司法机构提出申请。这样,那种由司法机构主持进行的所谓“程序性审查”活动在中国侦查程序中就不可能存在;那种由控辩双方同时参与的听审活动在侦查程序中也无从进行。一句话,中国的侦查程序不具有“诉讼”的形态,而完全属于一种超职权主义的、行政化的单方面追诉活动。在这里,无论是专门性调查活动,还是有关限制公民基本自由和权益的强制性措施,都是由侦查机构或是由公诉机构自行决定,而不是由中立司法机构进行授权。这种制度设计不符合“控诉与裁判职能分离”、“司法最终裁决”等一系列现代法治基本原则,也会经常带来诸如羁押、超期羁押、非法搜查、任意扣押等现象,主要导源于这种由追诉机构兼负司法审查职能的侦查构造。 (3)侦检脱离影响起诉质量。侦查毕竟属于刑事追诉机制的一个环节,刑事追诉的成功与否,最终还要取决于检察机关能否成功地说服法庭作出有罪判决。在刑事诉讼中,案件不论是由检察机关还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后的出庭支持公诉都要由检察机关统一负责实施。可以说,在确保已经侦破的案件取得最终“胜诉”方面,检察机关要比公安机关承担着更大、也更为关键的责任。但是,中国目前实行的检警分离的体制,却造成负责对大多数案件进行侦查的机关,与负责对所有案件支持公诉的机关各行其是的局面。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只要将案件侦破完毕,其余的追诉工作也就由检察机关去做了。于是,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负责侦破案件和实施鉴定的公安人员极少有出庭作证的,负责支持公诉的检察人员很难获得公安机关的继续支持和配合。另外检察机关不能直接命令和指挥公安人员进行侦查,而只能在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派员协助,这样一来检察机关就无法从起诉的角度对侦查进行指导,进而大大影响了刑事追诉的效果。 (4)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际上脱离,也不利于促使侦查人员提高素质。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较少受到制约的现状使侦查人员缺少一种外在的压力,在办案过程中往往忽视提高自身素质及改进侦查方法和提高技术手段,而是习惯于过多地依赖和使用强制处分权,尤其是偏重羁押和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而这些手段使用不当又极易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存在的违法搜查、扣押刑讯逼供等现象,不能说与此无关,由于对违法侦查缺乏制约机制而不能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并予以相应制裁,反过来又会强化侦查人员对这种现象的无所谓态度,形成恶性循环。 三、对完善检察对侦查监督的思考。 侦查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极为重要的。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大多数侵犯个人基本权益的现象都发生在这一阶段。那些受到刑事追诉的公民还难以具有基本的抗衡能力,而只能被动地接受刑事追诉机构带有行政治罪色彩的追究。因此,在重新构建这一程序时必须提高嫌疑人的防御能力,为刑事追诉活动设立一系列程序性障碍,以达到在国家追诉和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之间形成抗衡的目标。另一方面,侦查程序又是刑事追诉机构发现事实~、收集有罪证据的关键阶段。可以说,侦查机构能否成功地将刑事案件予以侦破,检察机关能否在法庭上成功地说服法庭,将被告人予以判罪,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侦查追诉活动质量的高低和效果的好坏。从这一角度来讲,刑事侦查程序的设计也必须考虑到提高诉讼效益这一价值目标。 根据以上认识,笔者认为,中国刑事侦查程序应当借鉴有关西方国家的经验,结束这种分离化和松散化的局面,走向一体化的诉讼格局。将刑事追诉的各个具体环节视为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统一整体,视为追诉机构为发现事实~、惩治犯罪而必经的诉讼阶段,使得检察机关对刑事追诉活动的成功承担最终责任。与此同时,为防止刑事追诉的集中化所可能带来的权力滥用情况,应当同时确保刑事追诉活动的各个环节受到有效的司法控制,使得所有不利于某一个人的追诉行为和决定,都能受到中立司法裁判机构的授权、审查和救济。从我国实际出发,这种构造同刑诉法规定有着很大的距离,因此,在短期内不会实现。当前最为紧迫的是找到检察机关同侦查机关最有效的切入点,笔者认为,可以在侦查机关设置检察室,检察机关直接监督侦查活动,以增加透明度,从而使侦查与公诉真正成为一体,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都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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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_卫生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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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我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的工作任务目标,着力强化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卫生监督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一、强化内部管理,优化职能组合,充实农村卫生监督力量。

今年以来,我们将区域内卫生监督职能由原监督现场科室实行区域对调,扩展了相对科室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各项监督活动的开展,工作质量和年度目标都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

二、强化宣传,增强卫生法律意识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为保证卫生法制宣传效果,我们分三个层次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卫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卫生法规与创建学习型单位结合起来,每月组织一次讲座,由各科室负责人主讲,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结合行业特点,先后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加强对餐饮单位及集体食堂负责人和厨师长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学习,认清合法和违法、遵纪和违纪的界限,进一步提高依法营业的意识。三是加大对社会各界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我们还利用广播电视金话筒、信息、卫生工作情况、卫生监督情况等渠道,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卫生行政执法情况,先后发表卫生监督信息20余条,并建立了信息台账,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效果。

三、依法行政,提高卫生行业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开展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卫生、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

1、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和行政许可。二是根据市政府“三创”和“创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要求,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开展餐饮业巡回检查工作,做到2月1次以上的检查。先后开展了“五小店”、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饮食店、化妆品等专项执法检查,有效净化全市食品市场,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三是积极开展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活动。根据市食安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准备迎查材料,并将每次专项整治和卫生保障工作情况做到一次一档,在接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评估验收中,受到了评估组的好评。四是积极做好绿扬春早茶文化节、高考、高二年级水平测试和中考以及奥运、中秋等重大活动和节日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夏季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年初制定了食物中毒防治计划,加强正常的卫生监督力量,近期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食物中毒防制工作的通知,提高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的意识,进一步消除一切可能的食品安全的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五是全力投入问题奶制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六是制定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监测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抽样检测工作。七是切实做好食物中毒防制工作。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规范和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制定了《仪征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今年来相继发出了《做好食物中毒防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当前食物中毒防制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八是积极配合盐务部门开展碘缺乏病的宣传,认真开展碘盐的检测工作。九是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局先后启动了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来先后两次对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拉网式卫生监督检查。十是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监督和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开展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职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每年对职业危害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体检培训率达100%。

2、医疗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高质量地开展,开展以“蓝盾二号”为主题的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四、严把卫生许可质量,提高整体许可水平

我们在做好日常行政受理的同时,认真、细致地讲解申请卫生许可所需提供的材料,并编制了材料目录,

五、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稽查

我们根据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规定,制定了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要求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行政许可质量稽查工作,对在稽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以稽查通报或督办通知形式反馈给相关科室,有效地推动了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

六、积极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和“一案一评”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2009年江苏省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推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和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卫生部门实际,及时制定了我市《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和《推行“一案一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下发至各相关科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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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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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国家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实现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目标。

一、**年的亮点工作

一是狠抓基本药物“三统一”工作,食品药监惠民工程成效显著。在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遴选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为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遴选工作做到“零”投诉,获得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出台制度规范,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有突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小餐饮食品安全“五化”标准规范》、《小餐饮临时许可管理办法》、《集贸市场和早夜市餐饮小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小餐饮管理规范》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监管制度规范。目前,正在修订《市学生校外托管就餐休息场所食品安全和住宿卫生管理办法(暂行)》

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初步形成了以《食品安全法》为基础、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支撑、监管制度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们正在积极调研和制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三是通过示范引领,带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区、*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11月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在未央区召开,国家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刘佩智莅临指导,给予高度肯定。目前,临潼、高陵等区县正在积极推进餐饮服务和药品安全示范区县的创建工作。

四是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全省率先开通了“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受理电话,极大地提升了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与处理速度,国家食品药监局投诉举报中心毛主任现场视察后,给予高度评价。10月份,和省食安办联合,在临潼区组织进行了全省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极大提升了各级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及做法

(一)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实施,切实打牢食品药品监管基础。一是依照中、省、市“十二五”规划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分解任务,制定进度。二是不断加大规划组织实施工作,积极沟通,努力协调,加大了与中、省、市相关部门的衔接力度,确保了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三是着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加大了我市食品药监信息化建设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力度,着手筹建集地理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投诉举报系统、企业诚信等级评价系统、企业台帐实时监控系统为一体的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四是全力推进“12331”投诉举报热线建设,于今年9月1日正式开通全市“12331”投诉受理热线。五是在做好食品药品检验扩项准备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食品药品评价性检验检测工作,开通了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直报系统,进一步提升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为强化“十二五”期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夯实基础。

(二)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不断完善机制体系建设。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遇到的经费不足、基础设施落后、队伍力量薄弱等重难点问题。

二是进一步强化乡镇(街办)、社区(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确保了基层一线食品安全协管员和监督员足额配备到位。

三是按照统一抽样、统一检测、统一标准、统一评定的原则,及时抓好生鲜肉、糕点、水发产品、辣椒制品、酱油、豆芽等重点食品抽样检测与调查分析工作,有效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四是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科学制定和规范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和督查督办流程,修订和完善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

五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区(县)创建工作,不断加强“放心馒头”、“放心早餐”、“放心豆制品”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未央、雁塔和高陵等区县食品安全放心区县创建工作。

六是结合开展《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狠抓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宣传活动。

七是扎实有效做好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肉制品、豆浆香精和医院周边果篮、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工地食堂、打击假冒侵权酒类、桶装饮用水、糕点和酱油等23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查处了“私宰狗肉”、“无证凉皮店”、“面条违法添加硼砂”、“豆腐黑作坊”及“问题果篮”等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发生。

(三)下大力规范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餐饮服务环境。一是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示范街(店)创建工作,创建示范街40条、示范店600户,较好地发挥了典型示范引路作用。二是着眼做好餐饮服务环节创卫复审工作,巩固和扩大餐饮服务整治提升成果,先后开展了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等20多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公众饮食安全指数不断提升。三是积极做好重大节日及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了黄帝陵祭祖、老子文化节、第xx届西洽会、国际DNA及基因组活动周等28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安全保障零事故。四是下大力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明确监管事权,积极组织保健食品“绿箭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保健食品专项检查、为期6个月的保健食品违法添加专项整治和宾馆酒店一次性化妆品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假冒保健食品、问题空心胶囊和功能性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五是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广泛开展了以“保障健康美丽、促进和谐社会”为主题的保健品化妆品知识宣传月活动,建立“重点企业约谈及黑名单”制度。

(四)重拳打击药械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巩固药械安全稳定的基础。一是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迅速开展了“铬超标药用胶囊”专项查处工作,对全市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按要求落实了批批检的新规定,超额完成国家局和省局下达的“铬超标药用胶囊”抽验检测任务。二是围绕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经营和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及为期1个月的民办医疗机构用药安全整治工作,先后开展了打假除黑、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中药材市场违法经营、人用狂犬疫苗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三是全面推进基本药物“三统一”工作,不断强化基本药物配送与监管,认真做好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遴选工作,较好地缓解了群众看病贵和吃药难的问题。四是突出抓好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开展了无证销售美瞳隐形眼镜、医疗机构血液透析装置和重点品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医疗器械领域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了违法违纪行为,保证了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五)进一步抓好政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以全省开展的“三问三解”活动和全市开展的“转作风、解难题、惠民生”活动为载体,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专题教育活动,突出查摆问题,积极抓好整改,郑重向社会承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为民监管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大力弘扬“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的食品药监文化,定期举办食品药监大讲堂,着力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加大食品药监执法能力与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清气正的监管氛围。三是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件,做到件件满意,其中一件被市政府列为重点提案。四是不断强化惩防体系建设,适时开展纠风专项治理,防止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五是在原有基础上,今年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管对象、新闻媒体、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聘请了130名特邀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氛围。

三、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的形势和困难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食品药品安全的产业基础比较薄弱,企业素质不高,准入门槛低,多、小、散的问题尚未彻底改变,生产条件简陋,工艺落后,很难保障食品安全。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和农家乐、农村家宴等领域和部位监管薄弱问题比较突出,制售假劣食品保健品小作坊、黑窝点屡治屡显,食品药品安全仍存在许多隐患和死角。

二是监管能力和水平不适应监管新形势的要求。面对日益复杂的监管形势和任务,尤其是面对利用高技术手段非法生产和加工的食品安全事件,现有的执法装备、监管手段和技术保障很难迅速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传统的技术支撑体系和执法手段已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食品市场安全监管需要,监管执法工作显的被动、滞后。

三是社会诚信建设亟待加强。一些企业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滑破,诚信意识淡薄,无视法律法规,不择手段牟取利润、降低成本、逃避监管。违法生产经营手段不断翻新,高科技造假手段不断出现,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快递等方式售假现象日益增多,给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四是监管队伍的素质不适应监管任务的需要。现有的监管执法队伍难以满足现实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少,素质不高的问题十分突出,加之缺乏系统培训,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业务技能不强,影响监管的整体效能。

五是科普宣传教育不到位。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得不够多,形式不够丰富,民众知晓率较低,防范风险意识和辨伪识假能力还有待提高;舆论宣传范围小、频次低、声音弱,尚未形成足够的社会影响力;教育培训的规模化、制度化程度较低,尚未形成长效机制;信息发布还没有做到多渠道、经常性,电视与网络媒体等手段的应用还很有限。

四、**年工作思路及目标

明年,我局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正确分析新形势新任务,总结监管规律,努力实践“三个转变”,即:监管工作由被动查处向主动防范转变、由依靠常规行政监管向同时借助科技手段监管转变、由依靠执法队伍监管向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监管转变。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使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应急处置及食品药品检测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全年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 严格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1. 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号文件和省政发〔〕49号文件精神,实现县(区)、乡镇(街办)、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全覆盖。对照中、省文件的要求,积极推动区县食安办内设科室建设,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力争在全市各乡镇、街办设立食品安全监督所,健全社区和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制定我市协管员、信息员补助标准,并解决好相关待遇。

2.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共享及预警平台。有计划分阶段地推动整合质监、农委、食品药监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做到全市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共享,实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为监管决策分析、应急指挥、部门联动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

3. 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科学化监管水平,继续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分类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强化“小餐饮”、“小饭桌”监管。积极探索小饭桌、私房菜、回民街餐饮监管办法,出台并实施小餐饮、小摊贩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及管理等办法。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 大力推动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推广未央区经验,未央、雁塔、户县等区县要先行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区县创建工作。今年要力争在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区县、创建国家级餐饮服务放心区县创建工作有进一步实质性的突破。要创建市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6个、示范单位20家,争创省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3条、示范单位10家。

(二)狠抓基本药物制度落实,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1. 稳步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加强督导考评,逐步建立对药品配送企业电子监管平台,实施全程动态监管,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和县以上集中采购目录的推行。继续做好县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及统一配送工作,提高基本药物的储备量和向偏远地区的配送率。

2. 实施中标基本药物品种备案制度,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实施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品种赋码。加强特殊药品和医疗机构生产制剂的监管。开展开展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小诊所安全用药、医疗机构非法自制制剂及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积极探索药用辅料和包材管理。实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大力推行201x版GMP认真工作,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助推产业健康发展。

3. 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年完成300家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开展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认真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管理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探索药品零售企业GSP量化分级管理,推动药品零售企业连锁化发展。

4. 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实行产品分类、分段跟踪检查,加强重点及高风险企业监管。在Ⅱ、Ⅲ类经营企业中实行“管理者代表”制度,强化动态监管和追源管理。抓好重点监控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挂靠、转让的专项整治。加强对三级医疗机构的大型设备运行管理,强化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管。

5. 提高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专项整顿。全面推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和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员制度。实现监管覆盖率100%。

6. 严厉打击“四品一械”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深挖违法线索,加大稽查力度。配合公安机关办理一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落实黑名单制度,通过“红黑榜”曝光。

7. 加强抽验和不良反应检测工作。统筹安排抽验工作,合理制定“四品一械”抽检计划。我市全年药品抽验任务1100批次(其中基本药物715批次),要求其中对我辖区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在产的基本药物品种达到全覆盖抽验。及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分析,为整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提高整治工作的靶向性。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特别要加强对“三统一”配送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加强监测技术机构基础建设,提高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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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总结_工会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2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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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厂工会统一部署的以“和谐贵铝,健康职工”为主题“安康杯”竞赛活动计划的总体要求,以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条例,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发挥工会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履行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协助监督检查作用,切实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本着生产与安全密不可分的关系及企业改革的需要,通过各种安全教育、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创新安全理念、突出公司特色。现就一年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及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情况

1、统一思想,齐抓共管

为了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持久深入地开展,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全公司员工工“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的目标,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讲安全、想安全、保安全、要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根据总厂《关于开展以“和谐贵铝,健康职工”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康杯”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

2、活动形式多样,以活动捉安全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安全互联网。

二是举办了二期安全知识培训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员培训。

三是开展了开展安全生产职工“金点子”征集活动。共征集5条,已采纳2条。

四是组织开展了“查一起事故隐患,提一条整改意见”活动,开展以反违章、自查自纠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

五是结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开展“忆事故、讲教训、反三违、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座谈会,及安全工作“车间主任天天讲、班组长班班查”活动

六是开展了“我当一天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活动。使员工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有了实质性的认识,查隐患,提建议,强化了安全责任意识。

七是将亲情家庭文化、企业文化融入安全生产之中,用喜闻乐见的形式,激发渴望安全生产、家庭平安之情。开展“珍惜生命、杜绝违章、精心操作、落实责任、争创一流”的安全竞赛活动。

八是开展“我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差距同企业改革发展的关系”等问题大讨论。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九是组织开展了“查隐患、杜误操、保安全、促生产”的自查自纠活动,努力做到“四不伤害”,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围。

3、围绕“安康杯”竞赛活动,抓好日常工作

一是不定期配合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切实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二是定期向总厂工会上报“安康杯”竞赛季报表,做到了认真、及时、准确。

三是及时将本单位“安康杯”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工会视野》、《----电视台》及《----报》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共发宣传报道7条。

四是结合公司实际,创新安全理念,培育企业安全文化营造生命安全平台。

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㈠、“源头”维权,抓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1、认清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紧迫性。

2、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三个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先后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8个。使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有了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使员工对劳动保护的要求通过公司工会及时地反映和表达。

㈡、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良好工作环境

1、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生产的最小单位。公司工会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班组。因为每一项制度、每一项措施最终要落实到班组,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头上。所以,以班组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如设兼职安全员,赋予其职责,边工作,边监督,探索出了一条专兼结合防止事故发生的新路子。

3、做好安全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工会履行监督职责的主要手段。通过找问题,查隐患,促整改,协助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在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安全检查分为两个层次:

㈢、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从而更好的完成“维权”使命。

1、为了让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正确履行其职责、有较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公司请具有安全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对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2、工会开展劳动保护工作是以“劳动法”、“工会法”以及有关劳动法规为依据的,其角度侧重于维护员工的人身健康权利,监督行政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实践表明,这项工作是工会依法维权与促进企业生产的最佳结合点。

3、从公司实际出发,确立工作的落脚点和入手点。引导职工增强劳动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走群防群治的路子,配合行政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总之,通过以“和谐贵铝,健康职工”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及工会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使每个员工立足本职,自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自发制止违章作业,争做安全生产工作的模范。逐步营造出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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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检查小结_卫生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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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检查小结

加强职业监管力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决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并下发了通知),于5月下旬至9月底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本次整治活动情况总结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对这次专项行动比较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各地均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淄博市等监督所的领导小组由所长挂帅,加强了领导,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行动方案的具体安排,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以及工作目标、方法和步骤,制定了本地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通过转发通知或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明确了责任,提高了认识,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国家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与宣传周时间间隔较近,各地将专项整治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机结合,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除发放宣传材料、制作黑板报、宣传栏、利用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外,还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到企业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有些市还制作专题节目,比如临沂市与电台健康连线节目组共同制作了一期职业病防治节目在临沂电台连续滚动播放。通过多种形式的大力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增强素质

各地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自5月下旬起,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集中监管力量,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煤炭、非煤矿山、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全省共检查企业4083家,其中煤炭行业141家,非煤矿山305家,建材行业787家,冶金行业288家,化工行业595家,其他行业1967家。检查的企业中有专门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或措施的有2677家,占65.6%,进行了职业病危害评价与检测的有2268家,占55.5%,现场有警示标识的为2532家,占62%,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2925家,占71.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3225家,占79%,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有3380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有3131家,占76.7%。接尘人员共256586人,其中农民工有110516,占43.1%。职工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率为15.9%,在岗期间的查体率为61.7%,离岗时的查体率为2.4%,现有职业病人2621人。

(二)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对207家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其中对157家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对40家违法情节较严重的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的卫生行政处罚,共处罚款91.8万元,对10家生产环境特别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企业责令其停业。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使《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更加深入到基层,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同时,也锻炼了监督执法队伍,规范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积累了工作经验,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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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委员会年度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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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在区、镇党委、纪委的领导指导和村两委支持配合下,强化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与督导,实施五有,明确职责,使村监督委员会顺利开展工作。

一、我村监督委员会按上级精神,依法选举,成立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有五人组成,参加镇举办监督委员培训学习班,提高了委员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尽快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进入工作角色。

二、实施五有

在镇纪检的督导下,切实领引监督职能,村监督委员会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设备、有会议记录、有档案资料,村级事务得到了很好的监督,融洽了干群关系。

三、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督办

群众反映个别人把户口转入市内,而在村所领取土地补偿金,各别户后转本村落户的,在村两委的领导支持下:一是,安排专人张金成认真核实复查,返回不合理领取土地补偿金16多万元;二是,并到外省落实各别户土地承包权问题;三是,村投资给养车户建砂石料存放场地,村院内铺设地砖,村安排了监督委员认真到现场检查验收,确保进度和质量;四是,监督委员有着一定的工作地位,参加村两委商定村重大事项规范化;五是,大水塘动迁回迁楼地点建设问题等,动迁户多次上访,监督委员都能以大局为群众民生保持高度一致性,并做到正面向群众解答和接访工作,保持和谐和稳定。

总之,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和发展一系列工作,有力地加强村级党内廉政建设,增强了村事务的透明度和群众对村工作的基本满意度,村两委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融洽了干群关系,监督委员的工作按上级要求和发展,结合村的实际,我们在工作上还存在着不足的方面,今后我们要加以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和谐稳定做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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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计划选文_技术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1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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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计划选文

一、x年工作安排

x年,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六字方针,服务地方经济,实现质监事业跨越式发展,以“1234”为工作重点,努力做好x年各项工作,为鹤城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狠抓“产业项目建设”这

一主线,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按照省局提出的“抓薄弱,促平衡;抓重点,搞突破;抓典型,上水平”的要求,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市质检所(两个省中心)、克东、克山和讷河共5个省级中心,要注重引进设备和人才,抓好人员的培训,不能只有环境、设备,而没有优秀人才;对于即将投入使用的甘南局省级中心,要做好中心的装修和人员培训等前期工作;对于已经封顶的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楼项目,要做好各项后续工作在“两个安全”保障中,要努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保安全,促发展的能力。

(二)狠抓“两个安全”,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要抓好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监管责任,推动政府责任落实。要抓好专项整治,开展全面检查,严查生产源头,严查使用环节,严查检验机构。抓好电梯、气瓶、小型锅炉等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果。在重要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活动期间,针对特种设备使用特点,有效开展安全大检查,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抓好日常监管,开展安全质量提升活动,围绕学校、公共场所和重大工程使用的特种设备产品,开展监检工作质量专项监督检查。要进一步规范设备登记、过户、停用、报废程序,做好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强化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基地建设,完善理论考试题库和考核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多媒体教学、理论考试机考化和实际操作模拟化。

在食品安全监管中,一如既往的做好行政许可工作,牢牢把住准入门槛,对食品生产许可做到“七个严格”:严格许可工作程序和文书;严格许可时限;严格现场核查标准;严格档案管理;严格观察员制度和整改项验收;严格证前抽查制度;严格附页管理。抓细抓实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严格按照辖区监管责任制的要求,继续扎实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对生产高风险食品、日常监督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实地抽查。一如既往的保持食品打假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宣贯力度,做好小作坊的核准和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一是加强监管,重点监控。以分片监管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加大巡查次数。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突出对时令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三是全力排查,消除隐患。通过重点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的分析、分析,及时开展风险预警和处置,着力避免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狠抓“三个建设”,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首先,加强理论学习。要大兴学习钻研之风,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班子、学习型系统建设,要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制度和考核机制。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其次,抓好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地对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先进的知识和理念,为我所用。最后,选拔重用人才。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把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优秀干部调整到工作需要和适合个人发展的岗位上,为推动质监事业的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挥作用,建功立业。

二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按照省局和市委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加强廉政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注重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重点在“三个围绕”和“三个突出解决”上下功夫,初步形成一套“有所为”的奖励机制、“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达到小错即纠,小错即问,小事即查,违法违纪案件不放过的“三即、一不放过”的效果。

三是继续加强三型质监建设。继续深化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建设,努力实现优化形象,提升能力。要在法治质监建设上寻求突破,深入开展法治型班子、法治型机关和法治型系统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自觉性,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机制,做到防微杜渐;要在科技质检建设上寻求突破,把科技质监作为增强全系统综合实力的主攻重点来抓,要不断加强检验平台 建设,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建立质监系统科技专家库,要加快技术机构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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