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的结构_工商税务_网
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由封面和正文组成。 (1)封面。包括文号、编号、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行业、核准日期等。 (2)正文。由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和提交文件、证件及有关部门意见两个表格组成。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企业种类、分支机构、修改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涉及主要登记事项,因合并、分立而保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私营企业主要登记事项等内容
私营企业税务自查报告结尾怎么写范文_自查报告_网
私营企业税务自查报告结尾怎么写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X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XX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6、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7、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年度-20xx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房产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X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X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XX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XX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为职工150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承包私营企业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
护林单位: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_山的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 亩,中幼林 亩。该片林木北起 至 ,南起 至 ,东起 至 ,西起 至 。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 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 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 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 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 ∶ 比例分成,甲方得 成,乙方得 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 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 ∶ 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 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 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 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 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 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 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林业局、乡政府、XX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订
云南省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
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_________年)
编号:
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_________)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书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其类别(管理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岗位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_____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甲方)与(乙方)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个月为试用期(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乙方岗位类别确定(打"∨")为:(?)管理类/(?)工人类。
三、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二)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货币工资。
四、社会_____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_____,缴纳社会_____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_____福利待遇。
五、_____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_____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_条例_网
(1988年6月3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令第4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引导私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监督管理,繁荣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私营企业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私营企业职工依法组织工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 私营企业可以成立私营企业协会。
第二章 私营企业的种类
第六条 私营企业分为以下三种:
(一)独资企业;
(二)合伙企业;
(三)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
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第八条 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
合伙企业应当有书面协议。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名称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的字样;
(二)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司章程;
(三)投资者为二人以上三十人以下;
(四)注册资金取得合法的验资证明;
(五)投资者转让出资应当取得其他投资者的同意,投资者为三人以上的,需要取得半数以上的投资者的同意;
(六)不得减少注册资金;
(七)不得向社会发行股票。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超过三十人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专项申报,经同意后始得办理登记。
第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第三章 私营企业的开办和关闭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
(一)农村村民;
(二)城镇待业人员;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辞职、退职人员;
(五)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私营企业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和科技咨询等行业的生产经营。
私营企业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不得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
第十三条 申请开办私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开办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三)注册资金和各个投资者的出资数额;
(四)投资者的姓名、住所及投资者的权利、义务;
(五)公司的组织机构;
(六)公司的解散条件;
(七)投资者转让出资的条件;
(八)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办法;
(九)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
(十)需要订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申请开办私营企业,必须持有关证件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经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后,始得营业。
第十六条 私营企业分立、合并、转让、迁移以及改变经营范围等,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第十七条 私营企业歇业,应当在距歇业三十日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注销登记。
私营企业歇业,应当进行财产清算,偿还债务。
第十八条 私营企业破产,应当进行破产清算,偿还债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私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私营企业投资者对其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十一条 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核准登记的名称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二)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三)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招用或者辞退职工;
(四)决定企业的工资制度和利润分配形式;
(五)按照国家价格管理规定,制定企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六)订立合同;
(七)申请专利、注册商标。
第二十二条 私营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同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承揽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从事补偿贸易。
第二十三条 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依法纳税;
(三)服从国家有关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私营企业应当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账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贷款。
第二十五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者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私营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对于向私营企业的摊派,私营企业有权拒绝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予以制止。
第二十六条 私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不被扣缴或者吊销。
第五章 私营企业的劳动管理
第二十七条 私营企业招用职工必须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私营企业劳动合同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职工劳动的质量和数量要求;
(二)合同期限;
(三)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六)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七)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私营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参照《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私营企业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私营企业对从事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的行业或者工种的职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
私营企业有条件的应当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三十一条 私营企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第三十二条 私营企业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
第三十三条 私营企业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章 私营企业的财务和税收
第三十四条 私营企业必须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三十五条 私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健全财务会计制度,配备财会人员,建立会计账簿,编送财务报表,严格履行纳税义务,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私营企业厂长(经理或董事长)的工资,可以在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十倍以内确定。
第三十七条 私营企业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私营企业税后利润留作生产发展基金的部分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由于特殊原因,提取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十的,须经税务机关批准。
私营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可以用于本企业扩大再生产、向其他企业投资、偿还贷款或者弥补本企业的亏损。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税务机关批准。
第三十九条 私营企业投资者的工资收入和税后利润分配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七章 监督与处罚
第四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私营企业的行政管理和监督,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和管理。
第四十一条 私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的;
(三)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或者擅自复印《营业执照》的;
(四)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取得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 私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
(一)不按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
(二)招用童工的;
(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第四十三条 私营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 私营企业对管理机关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时,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未申请复议或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处罚决定生效。
第四十五条 私营企业违反国家有关税收、资源、工商行政、价格、金融、计量、质量、卫生、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六条 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或者侵害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关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施行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1988年7月1日起施行。
调查报告:个体私营组织会计队伍现状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个体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愈显重要.以**市为例,xx年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组织注册资本67亿元,从业人数61.7万人,全年实际上缴人库税收总额53592万元.其中:私营企业17861万元,个体经营(个体工商户和个体企业等)35731万元,占全市实际上缴人库税收总额的21.96% 0 xx年1-6月份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实现产值136.3亿元,营业额253.3亿元,实际上缴人库税收29858万元,其中:私营企业10897万元,个体经营18961万元,占全市人库税收总额据**市财政部门资料,全市个体私营企业里持有会计证(具备从业资)的488名会计人员中,50岁以上187人,占38-32% ; 30-50岁100人,占20.49%; 30岁以下201人,占41.19%.持证的会计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50岁以上人员比重较大.此外,**市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中现有会计人员的主力军(80%以上)是无会计证(不具备从业资格)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还有一部分为在其他经济组织担任会计工作的兼职人员.会计队伍整体上呈现老龄化,人员不固定,不具备从业资格人数多的特点. 虽然个体私营经济为经济建设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长期以来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市个体私营经济的会计队伍状况令人担忧,已严重制约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税收的按时足额缴纳. 一,会计队伍现状分析 1,数量严重不足 据**市工商部门统计,至xx年6月底,巾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142447户,个体私营企业11120户而根据**市财政部门的资料,至xx年6月底,领取会计证的个体私营企业会计人员总数为488人.若个休私营企业按每个企业配备一名会计人员计算,企业数和持证会计人员之间的差异数达10632人,若再加上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按1%计算),其应交税金实行查账征收,全市个体工商户需配备会计人员14240名(每户配1名计).两者合计,**市个体私营企业应有会计人数与持证人数之差异达1.2万人之多. 2,老龄化,无证,兼职人员多 卢,男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务. 陷入了税务部门对个体私营企业的账簿不敢认可的怪圈4,业务知识老化近几年来,我国会计制度发生巨大变化.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每年财政部门都对持有会计证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更新会计人员业务知识.由于绝大部分个体私营企业会计人员无会计证,故不在培训之列.加之,大部分离退休人员已不在编,从而也失去了继续学习的机会,导致会计人员业务知识老化,新的会计法规,规章知之甚少. 5,职业道德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个体私营企业会计人员直接服务于个体私营业主,故部分会计人员受自身经济利益驱使,不能格守职业道德,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会计事项,有的讨价还价,不按时足额交纳税金;有的甚至帮助业主出谋划策,偷逃税收,给税收征收工作设置障碍 二,形成原因 1,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不清 长期以来,个体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由于其具有规模小,流动性强的特点,加之会计人员又较少,因其税收按属地原则,由各级税务部门征收,故会计人员亦由各级税务部门代为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除私营,个体以外其他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的管理工 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个体私营经济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会计人员数量亦越来越多.各级税务部门强化了征收管理职能,也相继划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面对庞大的会计队伍,税务部门因税金征收压力大,征管手9落后,征管经费不足等原因也力不从心,加之相关的 会计制度主要由财政部门制定,会计业务培训当然应由财政部门负责.而财政部门认为该对象以前一直是税务部门管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从而将这部分会计人员排除在管理范围之外.从而造成了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会计人员四不管,(工商,国税,地税,财政)的现状.2,个体私营业主对会计工作重视不够由于个体私营业主法治观念,纳税意识,文化素质以及认识上的间题,大多数业主把会计工作看作是简单的记录,统计数据,申报税收工作,对会计工作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他们在选聘会计人员时,往往不太注重会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只考虑支付成本(经过大中专院校正规训练的报酬肯定要高于未系统学习的).正因为如此,造成了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会计人员有会计证和没有会计证一个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没有经过系统学习的会计一个样,从而形成了全市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的局面. 3,枕务部门查账征收的少,定额征收的多 由于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大部分税务部门税收征管不再以会计资料为准,简化为按定额征收.税金的定额征收,使个体业主认为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对业主的影响不大,甚至建账和不建账都一样.导致了有些个体业主对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的费用不肯报销,请假学习不批准,订阅会计书籍不同意等等,从而直接影响了个体私营组织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 4,个休私营组织对大中专毕业生吸引力不大 由于个体私营经济规模一般不大,待遇一般也不很高,且会训人员往往还同时兼任文秘等相应工作,所以对大中专毕业生吸引力不大.反过来,个体业主认为大中专毕业生需支付报酬太高,还不如聘请一些未经过正规训练的会计人员听话.由于一方面高素质的会计人员不愿意来,另一方面现 有的会计人员又无学习提高的机会,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较低便是必然结果. 三,对策 1,理顺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实行归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明确规定,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木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财会字() s号文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从业资格证书,第3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 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1,.根据上述法律和法规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主动承担起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会计人员管理工作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成国家法律,法规所赋予的任务 2,联合执法,加大稽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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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状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xx年4月9日至4月12日,民营经济调查组一行6人对位于粤西山区的阳江市三县(市)一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作了为期4天的调查和了解。1997年以来特别是党的xx大召开以后,阳江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机遇,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坚定不移地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使个体私营经济迅速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成为阳江最具生机和活力的经济增长点之一,有力地推动了阳江国民经济的发展,其经验作法对我省其它地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具有很大的借鉴和启迪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阳江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xx年,阳江市个体私营企业达36171户,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实现国内生产总值98.2亿元,比上年增长12.49%;工业产值112亿元,增长21.70%;出口交货值42.62亿元,增长9.60%;入库税收6.64亿元,增长61.40%;新增投资11.54亿元。
阳江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 发展越来越快。xx年,全市个体私营企业的户数比1997年增加7178户,增长24。8%;当年实现的国内总产值、工业产值和税收收入,分别比1996年增长102.06%,173.17%和309.24%;比同期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税收总额的增幅高出44.23%,91.35%和203.24%。
2、 地位越来越高。xx年,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值、工业产值和税收入,分别占当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税收收入总额的52.95%,67.50%和61.50%。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3、 规模越来越大。经过几年的发展,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增加较多,私营企业的发展状况已由过去单纯的总体数量扩张向个体规模扩张的方向转变,一些企业不断增资扩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现有7574户工业企业中,年产值500—1000万元的有86户、1001—5000万元的有145户、5001—1000万元以上的有19户、亿元以上的有9户。
4、 层次越来越高。私营企业家不但投资兴办工业,而且投资家业和其它产业,进一步拓宽经营领域,构筑了以第二产业为主,一、二、三产业全方位发展的私营企业体系。
5、 外向型企业越来越多。一是企业出口交货值增加。xx年,全市私营企业出口交货值42.62亿元,占私营企业工业总产值的38.05%,比1998年增长64.87%。二是享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增加。xx年,有24户私营企业享有自营进出口权。产值亿元以上的9户私营企业中,有6户是进出口生产企业。
6、 品牌越来越响。一些发展基础较好、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越来越重视树立自己的品牌和企业形象,开始投入大量资金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策划,逐步建立了自己的品牌和企业文化。目前,“喜之郎”获得全国驰名商标,“乔士”、“十八子”、“银鹰”、“盛达”等品牌在全国知名度较高,颇受欢迎。去年,阳江市在获得“中国菜刀中心”、“中国剪刀中心”的基础上,又获得“中国刀剪之都”的称誉,品牌效应正在形成。
7、 从业人员越来越多。全市在私营企业中从业的人员,xx年达到20.97万人,比1996年增加了42.27%。
我们认为,阳江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主要得益于他们敢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创新,建立了 “五个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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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县第二次个体私营经济表彰大会上的讲话_民营招商_网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共XX省委第七次党代会以及省州第二次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召开全县个体私营经济表彰大会。这次会议将表彰奖励2001年以来为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私营企业、先进个体工商户和先进个人。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受表彰奖励的先进私营企业、先进个体工商户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在各条战线上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作出辛勤努力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县委邱副书记代表县委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就个私经济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这对加快我县个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下面,我着重从政府工作的角度讲两点意见。 一、三年来的工作回顾 1998年11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第一次个体私营经济表彰大会,并下发了《中共XX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三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作为我县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放心、放胆、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使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呈现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截止2001年11月,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到2466户,比1998年增加386户;从业人员3828人,比1998年增加919人;注册资金1382.4万元,比1998年增加401.4万元。私营企业发展到15户,比1998年增加4户;从业人员1212人,比1998年增加349人;注册资金1881万元,比1998年增加1027万元。个体私营企业实现总产值1126.1万元,比1998年增长4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53.2万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3.26%;完成各项税收602.4万元,占全县地方财政收入的36.36%。我县个体私营经济不仅数量上快速增长,经营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个体工商户户均注册资金达5600元,比1998年增长19.2%,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达125.4万元,比1998年增长61.5%,有的私营企业已成为初具规模的专业化公司,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体制和产权关系明晰、责权利统一的现代企业制度。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不断提高,措施不断加强 1998年全县第一次个体私营经济表彰会议之后,县委、县人民政府从生产力发展水平实际出发,提出了调整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的经济发展战略,明确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大胆探索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一是出台了《中共XX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从19个方面较全面地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政策和措施;二是出台相关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三是出台了《中共XX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热区开发的决定》;四是成立了个体私营经济办公室,并设有专职人员,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五是出台了有关城市户籍管理的优惠政策;六是把个体私营经济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范畴,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为个体私营经济创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领域不断拓宽,规模不断扩大 1999年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企业的发展上,坚持县乡政府不再兴办集体企业,牢固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拥有”的思想,大胆探索企业改革,先后对黄磷厂、天生桥电站、砖瓦厂、精锑冶炼厂、制药厂等企业进行改制,大胆地变集体企业为私营企业,大胆引进了弥勒红人公司个体老板投资1000余万元兴修蚂蚁河一级电站,引进了广西等个体老板参与热区开发,个体私营经济不仅在第三产业兴起,且已逐步进入第一、二产业。 (三)基础设施不断加强,投资环境不断改善 1999年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个战略重点来抓,进一步加大了交通、能源、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在7个乡镇新建和扩建了一批集贸市场,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随着人白、和小等公路的开通以及芷白公路等级的提高,为发展个体运输业创造了条件。以县城为中心的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建设,发挥了很好的吸纳作用,极大地推动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严格目标管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几年来,我县始终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县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促使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本地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和解决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为个体私营企业排忧解难。县委、县人民政府每年中秋节定期召开外来个体私营业主座谈会,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所提意见和建议,认真清理和规范不合理收费,敦促有关部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近几年来,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对丰富和方便城乡人民生活,增加就业机会,缓解城镇就业压力,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拓宽致富门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等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还培养和锻炼了一批有经营头脑、懂业务、会管理、锐意进取的企业人士和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他们当中的很多人,致富不忘国家、不忘群众,主动捐资助学、助残、扶贫帮困,支援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1999年以来,先后有精锑冶炼厂、县砖瓦厂、白河乡马卫新鲜水果种植场3户私营企业和秦安宏、廖永忠、师秀萍3户个体工商户受到了省州命名表彰。 总结我县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主要有5条。一是深化认识,切实加强对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领导,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前提。1999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认识统一并不断深化,切实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的领导,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振兴地方经济,加快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县委、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发展非公经济和对外开放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领导,为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人员素质的培训,支持他们到国内外考察,开拓视野,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是增强个体私营企业主观能动性和内在动力的有效手段。1999年以来,先后从上海和昆明邀请专家教授举办7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厂长(经理)培训班,参训人数200余人次,同时选送了3名厂长(经理)到省、州参加培训。积极组织和支持个体私营业主到泰国、沿海发达地区以及开远、建水、石屏等内地市县参观学习,组织6户民营企业参加中国首届民交会。通过开展各种培训和考察活动,极大地鼓舞了个体私营业主发展经济的决心和信心;三是注重调查研究,建立目标责任制,是激励个体私营企业开拓前进的动力。通过认真调查和分析并结合实际,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规划和目标,并将各项指标分解到8个乡镇,层层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此外,在经贸系统内也建立了考核制度,通过年终兑现奖惩,激励了个体私营业主开拓创新;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是确保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对个体私营企业在项目立项、贷款贴息、逾期贷款置换和职称评定等方面采取与其他经济组织一视同仁的政策,同时在行业管理、简化办证、放开经营、公平税赋等方面也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五是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与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是拓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路子,促进多种经济成份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有效办法。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发展个私经济与国企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发展个私经济作为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的重要措施来抓,不仅有力地支持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促进了各种经济成分协调发展,加快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步伐,也为国家减轻了负担,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同志们,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在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上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县个体私营经济总体上仍处于数量少、规模小、层次低、发展步伐还较缓慢的状况;二是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认识还不高,思想不够解放,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力度不够大,服务意识不强,安于现状,目光短浅,只算小帐、坐而论道仍然存在;三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四是资金缺乏,发展十分困难,个体私营经济形不成规模,上不了档次;五是行业结构不合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 二、解放思想,狠抓落实,加快我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滞后,是我县与发达地区最重要的差距之一。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和《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补充规定》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我县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近年来,我县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上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我们要抓住我国已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和党中央、国务院继续加大西部大开发力度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把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作为“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新的形势和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在所有制结构调整上、在体制创新上思想再解放一些,思路再宽一些,胆子再大一些,办法再多一些,步子再快一些。我们要大胆探索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新路子,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大胆去闯,大胆去试,积极主动地去争取资金,在创办和扶持私营企业上,要加大引资力度,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政府各部门要彻底打破旧的僵化的思想观念束缚,不断解决好如何看待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问题,牢固树立长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思想。认识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我县个体私营经济要取得较快发展,取决于各级领导思想解放的程度。实践证明,只有通过发展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民营经济,政府才可以增加税收,增加新的就业岗位,社会养老保险统筹也才有新来源。这样既可以为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提供重要的支持力量,又将对深化企业改革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那种认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可有可无,比例可大可小,速度可快可慢的认识和观念,都是极其短浅和错误的。 (二)拓宽领域,突出重点 发展路子狭窄、经营领域不广,是我县个体私营经济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必须把发展个私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一是在边远、民族、贫困地区要支持群众从做小本经营、搞运输、种植养殖业起步,打好基础,壮大实力,积累资本,滚动发展;在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引导群众以市场为导向,依托资源优势、产业布局,选准启动项目,兴办小规模企业。对经济实力较强的私营企业和“能人”,鼓励以资金、技术联合的方式,兴办上规模、上档次、科技含量高的股份有限公司;二是引导个体私营经济调整产业和行业结构,努力改变过分集中于某个产业和某几个行业的状况,要引导他们发展外向型经济,把更多的产品打入国内市场,要鼓励他们到周边县(市)投资办企业,对其境外企业返回县内投资的,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待遇;三是支持个体私营经济与企业改革、转制相结合。鼓励支持他们凭借着自身所具备的独特的市场和机制优势,参与收购国有和集体企业,在更广的领域和更深的层次不断发展壮大;四是支持个体私营经济与发展农村经济、群众脱贫相结合。充分利用农村、山区的资源优势兴办与科技进步有关的产业;五是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参与我县支柱产业群体的建设,特别是参与生物资源开发创新产业建设;六是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经济把握时机,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参与基础设施、城镇、农林、水利、公路、通信、环保等方面的项目建设。 (三)转变职能,强化服务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从培育我县重要经济增长点的高度出发,把个体私营经济纳入社会经济管理范畴,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简化办事程序、审批事项,方便企业办事,增强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要将自己的职能从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要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严厉查处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各种“吃、拿、卡、要”和“三乱”行为,进一步完善收费卡制度,切实保护个体私营业主的合法权益,以减轻个体私营业主负担。与此同时,针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给予具体的扶持措施,在经营范围、投资项目审批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解决个体私营企业市场准入限制过多和融资难的问题,突破限制,清除市场准入障碍,逐步放开竞争行业,让个体私营企业在更大范围内参与经济发展。 (四)加大扶持,改善环境 投融资渠道单一,资金无保障,投资环境差,是目前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我们支持外商投资,更应支持本地土生土长的业主投资经营。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多渠道支撑体系,帮助个体私营经济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一是县人民政府将从每年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缴纳的地方所得税总额中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发展;二是金融部门要放宽限制,适当倾斜,积极支持,特别在信贷政策上给予照顾,贷款条件一视同仁,并简化手续,搞好服务;三是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通过承包、租赁、参股、购买、兼并等多种方式参与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 对改善投资环境,一是要营造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各级各部门要联系实际,用足用够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二是要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各级各部门要把精力放在建设市场公正执法、转变职能、改进服务上,做到登记、税赋、规费、金融、市场准入、部门服务平等,营造公正执法环境;三是要营造严明的廉洁环境。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那些巧立名目,损公肥私,“吃、拿、卡、要”的,下决心一个一个地查个水落石出,决不手软;四是要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最大限度地引进外来资金。要坚持“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妥善解决其经营场地问题。要重点做好县城区集贸市场的扩建,充分利用企业闲置的场地,盘活土地存量,用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五)转变作风,狠抓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把功夫花在狠抓落实上,从个体私营业主满意的事做起,从个体私营业主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改进干部作风体现在抓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的落实程度和个体私营业主的满意程度上,把实事办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把本地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实施奖惩。要主动参与个体私营企业研究问题,为他们出点子,想办法,解决实际问题,敢于同他们攀亲戚、交朋友,营造一个宽松的经营投资环境。 (六)加大培训,提高素质 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要把帮助个体私营企业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要加大个体私营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县职业中学培训阵地的作用,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经营素质,今后要拟定计划,分期分批对重点私营企业主进行轮训;二是组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到州外、省外、国外学习考察。参加各类短期培训,千方百计提高个体私营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确保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三是个体劳协、私营企业协会要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强化自身管理和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抓好对个体私营业主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帮助他们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致富不忘国家,致富不忘人民,热心公益事业,实现先富带后富。 同志们,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既是当前调整优化我县所有制结构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振兴经济的一项战略任务。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程度,关系到我县经济发展的速度,个体私营经济比重的高低,是衡量我县与发达地区差距的重要尺度。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牢机遇,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促进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再上新台阶作出应有贡献!
私营企业雇工劳动合同书
内容简介:
甲方:
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
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月。本合同至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私营企业雇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雇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 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月。本合同至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四、_____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_____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_____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五、_____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_____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_____费。
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_____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_____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_____,_____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_____金额为 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私营企业雇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 天。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及销售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符合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
第四条 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五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六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九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迫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凳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禄丰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州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雇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雇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_______________
县(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__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克扣或者无帮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以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解除乙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乙主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不低乙方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会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企业与职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辞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应同身份证一致,不得有误。
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迹清楚,文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加附纸。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私营企业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略)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盖章)合同鉴证人: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文书要点
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是指私营企业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在我国,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三种,这三种企业在录用劳动者时应与劳动者签订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特别提示
签订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明确约定合同期限,避免签订没有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长期的(5年以上),也可以是短期的(1—5年),也可以是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为合同履行期限,同时,还必须约定合同履行的起止年、月、日,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无据可查。
(2)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并且当事人双方均要在合同上签或盖章,有条件的,最好经劳动合同鉴证机关鉴证。要避免签订口头劳动合同,以免日后发生纠纷空口无凭。
(3)生产任务、数量、质量指标要具体规定。
(4)关于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保证提供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数额、发放、劳保、医疗费用的约定要具体、详尽。
(5)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支付高于工资标准的报酬,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报酬方面、工资数额、支付方式、奖金数额以及工资、奖金迟延支付的责任必须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
北京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范本(版)
甲方(雇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雇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______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克扣或者无帮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以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解除乙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乙主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不低乙方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会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企业与职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辞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应同身份证一致,不得有误。
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迹清楚,文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加附纸。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2025私营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省市县(区)乡(镇) 村(街)
身份: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担任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
2.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元。
3.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 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验。
5.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岁-18岁)不宜从事的工种。
6. 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置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第四条劳动管理
1.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 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 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3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岁—18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 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
3. 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 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元,平日加班工资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元。
5. 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百分之,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金。
2. 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
3.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疾的,由甲方发给残疾金。乙方因工残疾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 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 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权益的;
(4) 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 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甲方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 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 甲方解除合同,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 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 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必须送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鉴证。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员(签名或盖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私营公司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劳同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
姓名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一、本合同期限选用
1、固定期限:共年,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工作任务完成之日终止。
3、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____日起生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地区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并按甲方关于本岗位(工种)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2、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工种),或指派乙方从事其他临时性、特殊性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方式工时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不超过_____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工作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调休、轮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要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征得单位工会和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为乙方按月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按第方式执行: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元。
(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绝大多数同岗位(工种)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4)甲方支付给乙方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3、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安排的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3)违反操作规程的。
六、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以及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约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
私营公司劳动合同书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第三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以下工作: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第六条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
第七条甲方应当按照××市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
第九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有关规定有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私营公司劳动合同书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提成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标准,提成工资单价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 条中明确。
第十二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 元。
第十六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与甲方竞争市场,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条 乙方的工作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内,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第三十八条 乙方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月)内,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 元。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九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一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四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 他
第四十九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二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乙方:(签名)
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私营中外企业合资经营协议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国_____公司,根据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双方
第一条合资合同双方
合同双方如下:
1.1.中国_____公司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2._____公司是一个按_____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_____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国法律或_____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
第三章合资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_____省_____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目的
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
第八条合资公司生产规模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总投资
合资公司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人民币。
第十条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其中:
甲方_____元,占_____%;
乙方_____元,占_____%。
第十一条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11.1.甲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厂房_____元
工地使用费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
11.2.乙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贷款
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向银行贷款。可首先考虑向合资公司所在的国内银行或其它渠道借贷。甲、乙方按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各自负责贷款担保。
如果合资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了第十一条规定的双方投资额和上述贷款外,合资公司的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其它资金,双方应按各自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上述借款作担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获得借款,董事会将按合同双方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资本比例向合同双方另外征集资金。除非合同双方另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再增加注册资本成为第三方借贷给合资公司的款项作担保。但是,如果合资公司的经营、利润状况良好,合同双方原则上同意再适当增加注册资本,即按经营发展状况和稳妥的股本筹措原则使用积累的储备基金。
第十四条资本转让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一方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则另一方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受让的条件不得苛刻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即为同意上述转让。
第十五条抵押和担保
未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担保。
第六章合资双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6.1甲方责任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合资公司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资公司申请所有可能享受的关税和税务减免以及其它利益或优惠待遇;
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16.2乙方责任:
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七条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
合资公司和__公司的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应与本合同同时草签。
第八章商标的使用及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和__公司就使用__公司的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所有同商标有关的事宜均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办理。
或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
第十九条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私营公司仓库契约书_合同范本
仓库营业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寄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堆藏及保管寄托物订阅仓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将所有开标记载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_________仓库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保管寄托应注意妥善加以保管,并随时注意检查以保持该寄托物原状完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下列保管费目表,计算支付保管费与甲方的义务。价目表(略)
第四条前条保管费支付时期约定每月_______日,乙方应支付该月份保管费与甲方一次。
第五条甲方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包装费代垫的税捐保险费或凡属维持原状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费用,甲方得向乙方请求偿还。
但以其确有切实必要依本契约应由乙方负担,而情况紧急一时无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为限。
第六条乙方对寄托物除于寄托时,非因过失而不知寄托物有发生危险的性质或瑕疵的,免其责任,因寄托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的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契约了后甲方即无继续堆藏及保管寄托物的义务,而应将寄托物返还于乙方或仓单与甲方,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但乙主或仓单持有人拒绝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当期限请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将寄托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甲方依前条规定行拍卖权就寄托物拍卖其所得价金,扣去因拍卖所发生的费用及保管费及甲方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以及因迟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应得之人。
第九条甲方因寄托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损害的赔偿以达清偿的目的,对于寄托物可行使留置权。
第十条甲方对于寄托物应尽善良管理之责,如因其所保管寄托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寄托物。
私营公司商品储存临时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 )字( )号
甲方:__________市商业储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现有________商品_______吨,委托甲方_________仓库存放,为了明确手续责任,经双方同意商定储存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商品进出仓时,必须遵守甲方仓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做到单货同行,包装牢固(化工危险品和进口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输),提货印鉴和提单样本由乙方交甲方仓库备查,提货时必须持有正式提货单据。
二、甲方仓库按件保管商品,包装内部细数及质量和自然损耗或磅差、短溢均由乙方负责,如因包装破损需要补包换箱(桶)时,所需费用按有关规定由乙方支付。
三、仓租计收:按照甲方现行仓租费率收取办法计收,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收取预留仓租。每月仓租分两期结算,由甲方向乙开户银行托收。
四、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签订
私营企业雇用劳务合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其中试用期月。本合同至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