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出口运输协议
甲方:上海怡捷船务服务有限*司
地址:上海市高阳路112号丽亚商务楼406室
邮政编码:200080
电话:(8621) 35013501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年月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 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
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九)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十)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签约地:
甲方:上海怡捷船务服务有限*司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空运出口运输协议
甲方: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协信·天骄名城三期商业土石方外场运输交由乙方承运。
一、外场运输车辆单价及车辆斗容量
1.外场运输汽车斗容量为18立方,每车单价为135远。
二、运输过程及倾倒地点责任认定
1.外场运输单价包含的费用为(渣场费、环卫、路政、城管、综合执法、交警)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包含在运费中。甲方不承担渣车出工地冲洗槽后所产生一切经济费用及法律责任。
三、供油方式及付款方式
1.内转运输车辆用油由甲方提供,油料价格按照市场公开价提供给乙方。付款时将当月所用油量总价扣除,后结算。付款方式按业主付款方式一致,为80%。
2.汽车及油料,由乙方自行安排人员照看及管理,产生的被盗及安全责任,乙方自行负责。
3.渣场推土机及装载机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甲方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如运渣造成停工,超过3天,则按照每天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在不能完成外运渣的情况下,超过3天,甲方有权将运输另找其他汽车运输运渣,乙方的外运运输费用则按每车费用的50%结算。扣除的50%则作为甲方停工损失。此合同经甲乙双方认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的精神,为确认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国际空运进出口,海运进出口,国内运输和仓储以及关联仓储等一揽子的物流服业务。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 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国际空运进出口,海运进出口,国内运输和仓储以及关联仓储等业务。
2、 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准确的业务服务指令,指令的形式应以甲方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书面或影印电邮文件等合法形式发给乙方,即甲方应将每单业务指令提前24小时以《货物运输仓储委托书》等合法文件通知乙方,并经乙确认后生效,包括:货物品种、数量、体积、重量、运输时间、装运地点,运输方式等要求以及收货人、收货人地址、电话和卸货地点等信息。由于甲方的业务指令过错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须承担过错责任。
3、 双方约定每单货物的指令即《货物运输仓储委托书》双方签署生效即为本协议的运输协议附件,附件内容与本协议正文条款具同等效力;当附件《货物运输仓储委托书》与本协议发生条文冲突时,以附件条文内容为优先适用。
4、 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规范单证文本:如《货物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5、 甲方对每单业务指令应明确指定专人负责甲方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的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甲方指定人员有权对乙方的业务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质询。
6、 货物在送达验收前,甲方需要变更运输计划(托运时间、运达地点)或者取消托运的,可以与乙方协商变更协议内容和运费变更事宜。
7、 甲方货物应按国际惯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约定形式对货物进行合理包装,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未按国家或协议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
8、 保证所托运或仓储保管货物不属于相关国家限制性或禁运物品。
9、 按时结算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 乙方应具备行业要求的所承运货物的运输资质和装卸业务资质。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业务指令要求到指定地点提货,按时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及时通知收货人凭有效证件提取货物,必须将《货物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3、运输期间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货物运输即时信息,详细告知甲方要求了解的运输实时信息及货物交付的相关详细信息。
4、双方应明确约定每单货物的发货地点和交货地点的装卸负责方;若乙方承担的货物装卸则装卸费应该包含在运费中协商,不再单独计算货物的装卸费。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输货物迟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及时协商调整解决运输变更事宜。乙方将按照过错责任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如因国家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运输不能或运输货物迟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双方及时协商调整运输计划变更事宜。但是乙方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的货物在发货地点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运输期间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收货人验货签收货物为止。
8、乙方应以适当安全的运输方式运输甲方货物;并书面指定业务熟练的业务代表负责与甲方负责业务人员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9、收货人未及时提取货物的,乙方应承担善良管理人义务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及时协调指导处置货物;乙方合理适当处置保管承运货物,并通过协商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货物合理保存保管处置费用。
10、对因甲方、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11、由于乙方过错而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丢失,乙方将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按国际货运协会及中国有关法规的标准或者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于货损生后2周内提供书面报告,30日内将赔偿金额付给甲方。
12、货物损耗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损耗量在法律规定或约定标准范围内,保管人不承担责任;超过标准范围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责任。
13、由第三方造成的货物损坏或丢失,乙方不负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甲方向第三方或保险公司索赔,并提供相应文件。
14、乙方人员由于实施本协议而接触到的甲方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同样地,甲方须对乙方提供的价格,操作流程等所有涉及业务的文件资料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15、当货物由于以下原因造成损失,甲方将不得追究乙方责任,免责范围:甲方自身或甲方的收货人的过错;甲方产品自身的缺陷;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造成的。
三、 操作流程
乙方将履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每单委托运输货物具体操作细节需甲乙双方协商。
四、 货运保险及运输事故的处理
1.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甲方负责,乙方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法律文件。
2.在运费结算时,甲方对运输途中合理损失之外因乙方过错原因造成的货物短少、货损等在途损失按照甲方货物实际损失价值进行赔偿。
五、 费用及付款方式
1、 本协议涉及的费用及费率详见乙方报价单;甲方可依据报价单对每单业务的具体费用单独协商。
2、 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货物送货单》和甲方《货物运输仓储委托书》复印件,按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申报结算费用。
3、 费用时限:每单业务费用自本协议签署起1年内结算有效。
4、 付费方式:月末结算60天内付款。乙方于每月30日前出具上月完成各单服务费清单并寄给甲方,甲方收到结算单并确认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开发票(若超过五天未回复,则视为同意);乙方在甲方确认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好发票给甲方,如果甲方未按时将费用付给乙方,乙方有权以该笔费用为基数,向甲方收取一定的逾期罚金(视具体情况而定)。
5、 发票地址:所有由本协议及其附件项下产生的发票若非有特殊约定都应交至甲方办公住所地址。
6、 税费以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同意,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甲方、乙方各承担一半。
六、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七、 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 诉讼费用及律师费、差旅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4、 修改
1、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当生效变更协议之内容与本协议相关条款冲突时,变更协议的条款优先适用。
2、 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3、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生效和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 本协议有效期从 20xx 年8月 1 日至20xx年7月31日,有效期 2年。到期后若双方对本协议没有异议,本协议将自动延长二年。
3、 本协议生效后,当出现下列事由,对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中的有关规定,从而影响本协议的实现或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而不能取得对方的谅解;任何一方丧失履约能力,且该方未在30天内提供担保或采取有效措施以恢复履约能力。
4、 本协议终止后,非因不可抗力等造成不能履行的因素,协议双方仍应本着职业道德,将正在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具体业务履行完毕。
声明:甲乙双方在此声明将完全执行本协议,包括附件及相关文件。
甲方: 乙方:
日期: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的航空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一)委托范围:国内空运/国内陆运/国内水运/国际空运/仓储/订舱/报关/报验/报检/投保/代垫运输费用等(据实列明)。(二)甲方在托运货物前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见附件)如实地填写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二)甲方应在每次托运货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准确、详尽的书面提货/发货信息。提货/发货信息应注明提货/发货时间、地点、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订舱单及提货/发货信息,及时向航空公司订舱。
二、报关、检验
(一)甲方如委托乙方报关、报验,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报关、报验所必需的各种文件,并对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二)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担由于查验所造成的外包装破损、货物短缺、损坏的责任及相应的延误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支付报关、报验代理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报关、报验费用。
三、货物保险
(一)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托运的货物进行保险。
(二)甲方如委托乙方办理托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书(见附件),并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用。
四、货物交接
(一)甲方应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保证该包装完全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的,应按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包装费。甲方如果托运超大、超重、易碎、易渗漏物品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应负担相应费用。
(二)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所托运的货物。
(三)甲方负责装货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设备,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装货。装货地点应具备乙方正常通车条件。
(四)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接收甲方委托的货物,并准时发送。
(五)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
(六)乙方对于甲方送货到库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处提运的货物应当进行货物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七)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后,及时将正本航空货运单交给甲方。
五、信息通报
(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办法。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及乙方服务状况的统计报表。
六、保密
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七、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在结算中统一付清该费用及利息。
(二)乙方应在每月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费清单交给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结费清单并审核无误后,应在该月____日前向乙方以汇款形式付款。(单票货物在发运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为其开具正式发票(根据客户和业务情况也可定为先开票,凭票付款),如果甲方在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的____日内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则应按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1%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3、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二)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货/发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短少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五)对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二者择一):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修改与补充
(一)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应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十一、生效和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期满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办理续签手续。
(三)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十二、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由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用文签署,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运输货物之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内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并运输甲方的货物从中国到 ,并委托乙方办理货物在 的进口清关手续。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出口和运输代理,代理其自中国出口到 货物的出口、出口报关、运输、进口清关,送货等工作;
2. 甲方保证货物符合进出口国家的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有任何仿冒商标或原产地,或任何违反知识产权的现象;
3.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由于包装问题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保证实际货物与其提供的货物清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净重、毛重等严格一致,如不一致,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允许乙方开包查看;
5. 甲方同意进出口国家的海关、商检及其他有关部门对货物开包检查或检验;
6. 甲方同意按照中国和 海关的要求,协助乙方准备必要的文件以便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货物自中国出口到 货
2. 乙方按照中国政府的要求,准备必要的出口文件,在货物出口时代理报
3.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负责代理办货物的保险,保险费率为货值的 %;
4. 乙方负责在 海关的要求,办理货物的清关手续,并得到货物的清关文件;
5. 乙方负责在清完关后把货物送到甲方在 的指定地址。
四、 货物的交接
乙方将货物运抵莫斯科后,乙方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提货,甲方应在接到提货通知之日提货。甲方若不按时提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提货,乙方有权变卖货物以冲抵运费和清关费,如变卖货物之款项不够支付运费和清关费,甲方应将不足部分补交给乙方,如变卖货物之款项支付运费和清关费后还有余额,乙方应将剩余款项退还给甲方。
五、 清关文件的交付
如甲方以公司行为通过汇款方式把全部费用汇到乙方指定账户后,乙方交货给甲方并提供如下清关文件:
1. 海关申报单复印件
2. 货物销售发票
3. 货物运单
4. 销售合同
六、 赔偿
1.货物超过7天后,每晚到一天每公斤赔偿 美元。
2. 空运货物如果不保险,丢失1公斤赔偿 美元。如果货物投保,则按丢失货值进行赔偿。
七、 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不可抗力情况引起合同难以继续执行时,则双方免除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责任。不可抗力情况包括:火灾、洪水、地震、罢工、国家机关对相关一方有强制力的决定,该决定的宣布不是因相关一方的过错,而是不可抗力情况影响了合同执行的过程。发生不可抗力情况的一方应在上述情况出现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如果从不可抗力情况出现到连续不断持续3个星期以上的期间里,不可抗力妨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某种义务时,任何一方将获得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八、其他
5.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7. 合同由中,俄文写成,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8.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货及快件经____或_____口岸出口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件公司提货。
二、除事先约定外,乙方应自行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货物,并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卡车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对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资料及单证要求,准备齐全所需单证及商业发票,在明显位置张贴规定的运输标志后与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户自备国家行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许可证或配额等正式报关文件,应通知甲方正确使用该文件向中国及货物终到国海关报关。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确通知甲方使用该文件而造成该文件失效以至该文件项下的货物在中国海关或目的地海关无法报关、清关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规定,对揽收的散货及快件认真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货清单,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单上写明并加盖到付章,货物上张贴到付标签。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甲方依据交货清单制作报关清单。乙方须正确申报货物品名、价值及数量,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及至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如因甲方未能尽忠职守而造成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笔交接单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肆百元人民币。
七、对于乙方交运的散货及快件,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八、结算价格,特殊货物根据类别另议。、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_____%时,计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_____计算。、因货物品类原因而产生的海关动植检附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双方签定协议前,乙方根据货量向甲方交纳相应预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结算预付款不足时,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号前开具乙方上月交运散货及快件的清单和运费发票给乙方。
十、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及运费标准有改动,应在不少于_____天前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一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账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乙方: 鉴证机关:(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鉴证时间: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年 月 日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鉴证员:(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一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账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地址:编码: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地址:编码:鉴证机关:(盖章)鉴证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员:(签字盖章)
返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的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货运单的委托要求,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写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国内航线)/国际20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_____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六条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货运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货物出口运输代理服务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委托甲方将货物自国内口岸出口运往世界各地港口,业务范围包括:出口舱位洽订,代办仓储报关,代办陆路集装箱运输,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服务要求
甲方接受委托后,依照乙方具体要求(以乙方书面/电子托运单为准)及时快捷、稳妥将货物运抵乙方指定的目的港。
三、费用结算与付款
海运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根据订舱委托书上(托运单)约定的价格或者其他书面资料来计算,如果在办理货物出口运输过程中发生额外的费用,应该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甲方开具的额外费用通知单为准。
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双方约定按次、按期结算费用:包括运费、附加费、代垫费用以及额外费用。
双方确认费用后乙方需按约定的时间将费用汇至甲方指定之银行账户,甲方为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四、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代理货物出口业务,在办理委托运输过程中产生任何意外情况需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与期限支付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押货物及提单直至收妥费用为止。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则续约,否则合同终止。
六、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生效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明确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视为乙方继续接受甲方代办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办理人事关系挂靠等人事代理服务,有关职责和服务内容如下:
1、发函调档案,接转人事关系、工资关系。
2、保存乙方的档案材料,负责其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
3、保留乙方的人事关系和原有就业身份,负责其干部统计,按有关规定计算工龄。
4、保留乙方的工资关系,按国家调资规定办理工资调整登记,存入乙方档案。
5、按规定为乙方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甲方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乙方须主动于每年____月底或____月底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到甲方。其他系列的申报材料应根据相关部门每年具体要求上报,由甲方分批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四、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其中人事关系挂靠,每人每月20元,不足____月按____月计算。支付办法:存档时一次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乙方主动到甲方交清不少于12个月的管理费,以此类推。如推迟交费,每推迟____月,乙方增交滞纳金10元。第________年内终止本合同的,所交________年的人事代理费不退。未交足管理费的,甲方不提供有关服务。
2、职称评审、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装入档案的材料乙方应主动按时申报和归档;管理费乙方应主动按时交付,甲方均不另行通知。
3、在人事代理期间,乙方应认真发行本合同约定,遵守国家和我市的人事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应按人事管理规定出具所需证明。如因乙方手续不全而导致部分或全部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代理期间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病、残、伤亡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5、乙方的人事、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出时,必须交回本合同,遗失者由本人写遗失证明声明作废。
五、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2、一方有违约行为,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4、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委托他人代签,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说明: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年月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 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 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 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 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 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
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 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一) 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 签约地:
甲方: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空运货物出口运输协议
甲方: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年月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消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
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空运出口运输协议_合同范本
空运出口运输协议
空运出口运输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 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运出口运输协议
空运出口运输协议
空运出口运输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运出口运输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空运出口运输合同模板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八、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事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修改和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协议以传真形式签订确认,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运、空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_合同范本
协议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与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关海运、空运、海运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内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_________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 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 乙方向甲方订舱时,应提供给甲方有关出口报关资料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单证,包括: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手册、贸易合同、商检证明书、许可证等正确无误、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订舱时,须及时将货物出口托运单传真或送交甲方,托运单上须加盖乙方订舱公章,并标明乙方公司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货物出口托运单内容应包含所托货物正确的:中英文品名、体积、重量、件数、目的港、装船日期、运费条款、运费价格及其它要求(如:对发票开具的付款人名称或出口货物及单证处理的特别要求)及协议编号(否则,丧失本协议内容所规定的权利)。如上述内容乙方托运单中未确切详细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若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在订舱托运单中应明确注明运价及与船公司的合同编号,否则甲方不承担运费误差责任。
2.5 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货物出口的范围可包括:订舱、报关、报检、报验、装箱、签发提单及核销退税单证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货物在中转港或目的港的情况。正常情况下,乙方可于开航日约30天后向甲方领取核销、退税单证。单证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迟于一年内向甲方领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运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的运输。如乙方违反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项损失。
2.7 乙方订舱内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订舱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人员书面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要求。
2.8 如发现乙方报关单证的品名、体积、重量、件数有误或与实际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内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按原计划出运。
2.9 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乙方付费是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原运费以目的港丈量标准重新计算,多退少补。若货物沿未装箱、进港,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量。为尽量减少和避免货物在进入甲方仓库后产生不必要的问题,甲乙双方遵守如下规定:乙方安排专人或司机全权代表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将货物送至甲方仓库,甲方仓库负责及时安排卸货,根据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货物体积、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并出具仓库受货回执。如发觉货物体积、重量与进仓通知书有明显差异,或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应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对于较可能发生争议的货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规则外包装的货物。双方应在当场确认。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笔货物进仓,乙方应提供进仓通知书、货物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规格等资料要求甲方分货。如一切分货资料正确,由甲方人为失误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费用。如有超收,甲方应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额。
2.11 乙方必须在协议规定付费时间的前一周内与甲方将应付运费金额及发票确认完毕,且需依开航日期,循续依时付清运费。否则甲方有权暂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单证及货物,至乙方依时、依序结清应付费用。如乙方要求更改发票内容,须在船开后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须将更改发票交还甲方。如更改内容涉及运费条款或其它内容,可能给甲方及其国外代理造成运费困难或争议的,甲方有权拒绝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运费条款,而造成甲方国内外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于本协议所定费用付款内结清。
三、运价
3.1 拼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拼箱报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2 整箱运费:乙方依据甲方最新整箱报价及生效日期或乙方与船公司的协议运价及生效日期计算运费付于甲方。
3.3 运价生效日期均以开航日期为依据。
3.4 空运、海运联运运费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商定。
四、付款条件
4.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费用。
(1)见款放单
(2)同城托收
(3)备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对选择同城托收方式结算费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结算,选择同城托收或备用金方式结算费用的双方再签定有关结算协议
4.3 美金运费,甲方不接受美金现金形式付款。
4.4 银行汇款手续费及汇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担。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报关,当票货物核销单作为抵押,乙方向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还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内,若乙方累计运费美金或人民币或二者共计超过人民币_________(美金汇率8.3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协议终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内容准时付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及国内、外货物直至乙运费结清。
5.2 乙方30日内未向甲方订舱,则本协议即自动终止。乙方订舱即采用付款后领取提单的方式。
5.3 乙方欲终止本协议,应电话确认及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七日后协议即自动终止。
5.4 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然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 尚未履行的义务与责任。
六、协议修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内容未经双方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七、法律与仲裁
7.1 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个体经营单位。
7.2 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据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应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7.3 本协议所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7.4 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以法律程序照章办理。
7.5 本协议甲方接受《SIFFA代理业务标准交易条款》的约束作为其质量体系中手控的外来文件和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八、帐号
甲方:收货人、收帐款号及开户行 乙方:收货人、收货帐号及开户行
九、协议生效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应结清所有与甲方签约前已发生的费用后,本协议方可执行。
9.2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起,以1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9.3 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放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特别声明
10.1 甲方绝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订舱,乙方保证所托货物绝不属于危险品。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其托运单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国内外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 乙方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期后再行安排订舱出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的责任。
10.3 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中转港、运输方式,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其相关费用乙方未预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权暂不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的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4 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者,目的港产生的运费及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承担,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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