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经营权整体转让合同
全文共 582 字
+ 加入清单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就甲方将位于 超市经营权 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至该超市转让合同签订前一切债务,各种费用由甲方交清,转让之后该商铺的房租、水、暖、电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二、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货架、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归乙方所有。
三、甲方所有商品在保证完好,且未过商品保质期的前提下,将仓库剩余货物一并转让给乙方,其中:洗化类万元、电器类万元、日用百货类万元、转让费用万元共计元 (元整)。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贰佰陆拾万元整),剩余元(元整)在年月日前全部付清。
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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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转让合同模板
转让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县路小区原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年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 元(大写: )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年 月 日至年月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年 月 日预付转让费元(大写: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元(大写: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元(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经营权转让合同
出让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投资建设的 项目,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设施,甲乙双方就该项目特定位置商铺经营权出让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地点: 。
2、商铺位置: 层 号商铺。
3、商铺面积:该套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商铺经营权的内容
1、甲方将特定商铺经营权约定期限出让给乙方,乙方在出让期限内对该商铺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让期间产权依然归甲方所有。
2、经营业态规划:乙方经营范围为 产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业态,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让的铺位,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补偿。
3、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按规定依法纳税和缴纳工商、卫生防疫等管理费用。
第三条、出让期限、价款及付款方式
1、出让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让期限共 年。甲方于年 月 日前,将合同约定商铺交付给乙方。
2、出让价款:该商铺 年经营权出让单价为人民币 元/月/㎡(建筑面积),出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3、付款方式: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即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上述约定出让价款。
第四条、其它费用
其它费用是指:除去出让金外的,乙方因经营需交纳的经营保证金,物业管理费,铺内装饰照明和用电、自用水以及铺内灭火器购置维修等费用。
1、经营保证金: 元/铺,乙方需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缴付给甲方。
2、物业管理费:
(1)第一年物业管理费暂定为 元/㎡/月,第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商铺交付日一次性交清。以后每年年度的物业费于当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
(2)因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以上项目的费用标准发生变动时,甲方可根据费用变化情况做相应调整。因项目管理运营需要增加新的收费项目时,甲方应对新增的的收费项目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3、乙方商铺内灭水器购置及维修费:按市场维修价格收取。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由于经营需要在铺内安装装饰照明、通讯设施时,其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商铺从事商业活动前,应在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办理合法的注册登记手续,所有税、费由乙方独立承担,并依国家规定按期缴纳。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商场的管理规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有监督、管理的权利。
2、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3、乙方不按时缴纳物业及相关费用时甲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商铺无条件收回另行处置。
4、甲方依据项目管理制度和规定,对乙方违章经营有处罚的权利。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时,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该商铺无条件收回另行处置。
5、甲方可根据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业态进行规划、调整,乙方必须接受统一规划,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商铺。
6、甲方有权参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之规定或根据本地区商业经营特点特定和调整市场的营业时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交清合同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所列之相关费用后,即获得合同约定期限的商铺经营权,享有该商铺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在经营期间要遵守市场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自己负责本商铺的财产安全。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所组织的统一活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照市场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自用水电、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依法积极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动用乙方保证金支付,并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乙方在经营期间对铺内建筑、各种设备设施无权拆除或更改,不得擅自安装
水电管线及设备。乙方因经营需要进行二次装修时,必须提前报甲方工程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5、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6、乙方在甲方书面允许情况下可转让商铺经营权,甲方应做变更登记并收取相应的过户手续费用,新的受让人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新的受让人只享有剩余年限的经营权,同时本合同甲方与乙方的一切关系将自动解除。
7、乙方进场需办理营业执照进行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活动,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有的民事及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提前解约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转让金,并退还保证金,合同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 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 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 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 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 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 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 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 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7) 未经甲方同意连续 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8)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遵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记录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店面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情愿将靖边县交通驾校管理经营权转让予乙方,形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情愿将已申办的靖边县交通驾驶员培训学校转让给乙方经营,并将法人变更为乙方指定的法人。该驾校的规格为一级一类驾校。
二、上述批办手续办理要求达到省、市运管等部门报批手续完好终结,运管部门登报公示,并向交警部门送出批转文件,传递程序顺畅,准予招培运营。达到上述办理标准要求的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乙方付给甲方转让费人民币: (小写): 元)(含考察、调研、咨询、信息收集、市场分析、技术研究、差旅、服务等费)。
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转让合同签字之日先付:
元(¥ ),其余: 元(¥ )待省、市交通运管部门批办手续完结,即市运管处批复登报公示,向市交警支队送发批办文件,市交警支队接洽受理之日付清。
五、从本合同签字生效,上述驾校的所有经营、管理权归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该驾校申办过程中涉及各级运管部门业务联系的一切协调工作及其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得向乙方索要,甲方保证协调省、市运管部门对该驾校审查验收合格。
六、乙方管理经营过程中盈亏自负,独立核算,该驾校营运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经营管理中需甲方配合协调的衔接工作,甲方认真做好,全力配合,决不拖逶。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批办上述驾校的信息不准、手续不齐或虚假,报批手续和提供有关资质手续超过约定期限视为违约,赔偿违约金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元)。
2、乙方在甲方办好一切批办手续后,不能及时付款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原付: 元(¥ )转让费不予退还。
九、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年 月 日
商亭经营权有偿使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营造我市旅游商业氛围,点缀美化城市,方便广大市民,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公共场所的商亭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拍卖乙方获得________路段的商亭_____年经营权。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制定如下条约
一、商亭设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亭购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对商亭统一规定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
乙方可向城市管理局推荐的制造商订购商亭,也可向其他商亭制造商定购,但商亭需经城市管理局验收符合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商亭的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定之日一个月后起算,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上述商亭经营权的出让总金额(伍年期)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乙方对上述商亭经营权的租金分二期缴付,第一期缴纳第1、 年的经营费,租金合计为_________元,租金在签定合同书时缴纳。第二期缴纳第3、4、 年的经营费,租金合计为_________元,租金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纳。
五、甲方责任
1.向乙方出让商亭位置的经营权;
2.向乙方提供商亭位置的平面图、商亭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文件;
3.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障乙方对上述商亭的经营权在合同期间的合法经营。
六、乙方责任
1.按时如数向甲方交纳商亭经营权的租金。
2.负责商亭各种商品的合法经营,建造、维护、安全责任和相关费用,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3.在本合同期满后,商亭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4.如在商亭外型做户外广告,必须报城市管理局审批,提供平面效果图,获得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向城市管理局交取广告费。
5.商亭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如发现经营者有违法经
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亭的样式、颜色、尺寸规格或已确定的经营地段,不得对商亭进行改建、搭建、扩建,如有以上任何之一行为,甲方通知乙方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累计有3次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予乙方任何补偿,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
7.乙方负责商亭的维修维护工作。
8.乙方负责商亭的安全和防盗工作。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乙方未按期缴交租金,每逾期_________天,按当年应缴总额的_________计缴滞纳金,延期缴租金超过_________,除要求乙方所欠付清的租金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亭经营权。
八、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实际情况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减免期间租金或终止合同。
九、商亭主体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商亭外观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
十、如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告知乙方,并负责另选地址迁移。因迁移所产生的费用和乙方的其他损失在乙方应交的商亭经营权租赁费中扣减。
十一、商亭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期结束后,乙方不得自行拆除,要保持原有的完好状态。在再次公开招租时,乙方在同等价格下可优先续租。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故意毁损商亭,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出现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工厂经营权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__
承包方(乙方):__
法定代表人:__为加快__的旅游发展,打造__品牌,甲方决定将__经营权发包给乙方。
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承包经营范围:__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项目:具体包括已开发的__主体,已修建的__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承包经营年限: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承包款及支付方式: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__亿元。
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__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__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2——20__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__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__年开始,每年__月__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__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__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__年__月修订的__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__建设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__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__市(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本景区类型的娱乐项目。
11、负责提供能安装__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__”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__”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__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__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__景区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__的知名度。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__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__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__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__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__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__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__”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__张参观__景区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__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经营权承包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__”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__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因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__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其它事项第十三条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__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__万元用于__景区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
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__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资料的交接手续。
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
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__”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__”项目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
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项目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
__—__的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__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项目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__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__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__%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__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
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__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部分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__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
乙方: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工厂经营权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经甲方研究同意,经县招标中心投标,将_____________________水库的精养鱼塘全部给乙方承包,乙方愿意承包,并就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供精养鱼塘____________口(总水面____________亩)、水稻田面积____________亩,温桔树若干棵给乙方承包经营,以及水库上的两个猪场____________㎡,其他附属房约____________㎡交给乙方使用,但在使用期间,乙方应负责保管、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上述财产应完好无损交给甲方,否则照价赔偿,
2、承包期限__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3、承包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金缴纳方法:乙方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总金额给甲方。
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材料、鱼苗、渔具、工具等生产成本以及工商管理费、税费(除水产税)和工伤事故等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营支出。
6、乙方在承包期间应维护好精养鱼塘及鱼塘的现有设施(如小堤坝、涵管等)。
7、若甲方以乙方承包的该鱼塘为载体,争取的上级资金全部归甲方,与乙方无关,且乙方有义务无偿配合甲方;乙方自己争取的上级资金全归乙方。
8、甲方应支持协助乙方按乡规民约的调解,处理纠纷,维护乙方经营的合法权益。
9、防洪抢险期间,乙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完成水库防洪抢险工作,如不服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惩处。
10、如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承包期间乙方要建附属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建,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拆除。
12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一方违反,需要终止合同,罚违约金伍仟元整。
13、本合同签订后,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生效。
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经营权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标的描述
1.同心商务宾馆位于南站建材城,总建筑面积约770平方米。共八层,其中一楼为大厅,隔层暂时为娱乐场所,二至六楼为宾馆房间,七楼为其它用房。房屋承租期限为20xx年。
2.同心商务宾馆为唐亮、李玉勇、刘卫华三人平等出资并各占三分之一股份,法人代表登记名为李玉勇。
3.甲方将同心商务宾馆承包给乙方合法经营。
二、承包期限和金额
1.承包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9月 日至20xx年9月 日。
2.承包金额按年计算,第一年为24万元,第二年为24万元,第三年为18万元。
三、房屋租金及水电等费用
1.甲方已预交部分房租转给乙方抵扣房租,其余如房租,水电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2.第三年承包期中,乙方代交20xx年5月1日至9月 日房租,并从第三年应交承包金中扣除。
四、承包金支付
1.乙方将承包金按月支付给甲方。乙方在承包期中每年的前十个月支付年承包金,即按每月月底前支付年承包金的十分之一给甲方。
2.第三年承包期应扣除代交房租后,分十个月支付承包金。扣除后应交承包金为159480元。
五、宾馆设施维护及添置
1.宾馆设施和物品由乙方保管和维护,并承担费用,在承包期满后交回甲方。
2.宾馆物品由三人共同清点并造册登记。宾馆固定用品如门,锁,电梯,电表,消防设施,空气能等不登记,如有损坏或减少,乙方应在承包期满前添置或维修好,连同宾馆其它设施一并交给甲方,否则按市价赔偿。
六、其它事项
1.隔楼不包括在承包范围内,其租金由甲方支配。
2.宾馆承包前所欠装修费用等一切未付开支,由乙方负责并支付,其间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要求扩大规模,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施工,所需费用由乙方垫付。在承包期满时,完好交给甲方,再由甲方支付乙方所垫付费用。乙方添置其它设施,由其自行决定并承担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并在承包期满时,由乙方自行处置。其它未包括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支付10万元违约金给对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同时收回承包权。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协议书
您好,关于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的问题,您可以参考: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适用于农户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其它中介服务组织代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使用)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土地属集体所有权,甲方的承包权不变,经营权实现流转后产生的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应监督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抛荒。双方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委托流转土地状况
甲方将其承包的,在等地的土地,面积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乙方流转,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流转期限
委托流转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委托流转期限可为该土地二轮承包法定的剩余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该剩余期限)。
甲方在年月日交付委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委托到期日归还土地。
四、委托流转方式与用途
委托流转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流转用途:_________________。
五、委托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按每亩每年(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进行流转,土地实现流转后,甲方按(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的标准收取土地流转收益,全年合计。
2、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六、其他委托事项
1、甲方承包经营时对土地投入的委托处理:_________________。
2、协议到期、复耕与恢复原格的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七、委托权限
1、乙方按本协议授权范围行使相关权利。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人)按甲方委托授权事项签订承包土地委托流转合同。乙方按照甲方委托的有关权限监督土地受让方履行流转合同约定,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在本委托协议权限以内的行为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4、其他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如果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且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还应按进行赔偿,弥补违约金的不足。
九、其他条款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继续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有关法定义务,依法享受协议约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收益和对土地投入的补偿。
2、协议期内土地被征用、开发,作物赔偿费归种植方,劳力安置费、土地征用补偿费按照政策规定处理,地面附属物等设施补偿归投入方。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并报村和镇备案,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村委会或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纠纷调解组织调解。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
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债务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项下各项义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质物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对 经营权。
第二条 主债权和质押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 与债权人 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全部债务。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4.主合同变更
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三条 质物保管
出质人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土地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件原件交由质权人保存。
第四条 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
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
(1)出质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
(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物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直接行使经营权或对经营权进行出租、转让、拍卖等以实现债权。质权人行使质权,出质人应当无条件配合,不得对质权人行使质权设置任何障碍。
3.质权人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出质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出质人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
(5)出质人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
(6)出质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内未发生且不会发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和补偿金等现象。
(7)出质人保证不存在对出质人的履约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或事件。
2.出质人进一步保证如下:
本合同项下质物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越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六条 .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为:
①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④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⑤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⑥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经签署)送达质权人:
①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 ②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诉讼、仲裁或其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③出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出质人变更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长期离开所居住城市、变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
④出质人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⑤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财务资料。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
4.出质人应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经质权人要求,出质人还应向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一般公证手续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出质人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
5.出质人应积极行使经营权利以维持经营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为任何不利于所质押权利之行为。
6.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就质物签署或同意签署任何转让、转移或让与文件,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质人不得在质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设定或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类型的优先权安排。
8.出质人应承担与质物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9.如质物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七条 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质人及质权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则其仅需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可被撤销;本合同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构成出质人对质权人的违约:
①出质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规定而作出的或于本
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②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③出质人停业、停产、歇业、停业整顿、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注销或破产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的;
④出质人财产状况恶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财产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⑤出质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重大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导致对出质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⑥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发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物的;或发生质物价值减少、质物灭失或重大损坏等严重影响出质人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的。
⑦质物被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施以强制措施的;或者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有关质物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或者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
⑧出质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或者损及质权人正当利益的行为。
2.违约处理
如发生上款所诉任一违约事件,质权人有权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处分质物外,还可要求出质人支付违约金 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质权人所受损失的,出质人应赔偿质权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任一方可以向质权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期间,各方应继续履行未涉及争议的条款。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的,可以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 份,其中出质人执 份、质权人执 份。
4.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约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以下无正文)
出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九、生效条件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原告:_________________董某,男,汉族,1987年4月8日出生,山东省国人县人,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恒某。男,汉族,56岁,山东省国人县人。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刘某,男,汉族,54岁,山东省国人县人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山东省某县歌手镇固态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山东省某县歌手镇固态村;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酷某;该村委会主任。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对原告的承包地2.75亩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将该2.75亩交付给原告经营;
二、判令两被告支付给原告侵权损失10000元;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1980年,本案第三人在本村村东路南处分给原告场地5.50亩,由原告一直经营使用。20__年,时任村主任的第一被告恒某强行将该5.50亩场地中的2.75亩占用,并于20__年1月底租给第二被告刘某,现第二被告刘某又在该地块上用石头水泥违法圈占。上述侵权行为,经原告多次制止,两被告均不予停止,导致原告十年来无法对该2.75亩场地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第一被告王某非法占有原告承包的场地的行为系违法侵权行为,其将违法侵占的土地转租给第二被告刘某的系无效行为;第二被告刘某基于无效合同取得的权利也系无效行为,其圈占原告土地的行为对也构成侵权。为此,特将该纠纷诉至贵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村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让 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亩以_____________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方式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土地交付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5.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补偿。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协商同意以第______方式支付流转价款:
(一)现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转价款,以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转价款。
(二)实物(稻谷)折现形式支付:
1.协议流转价款为每年每亩 斤稻谷,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______。
2.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3.每年结算支付两次,分别以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的稻谷市场价为准折以现金兑付,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为兑付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乙方还应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设施的,地面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以下第______种解决方式:
(一)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或镇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补充栏目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
2.__________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____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亩×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____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_________立方米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林业局、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机动地承包经营权抵偿债务合同书
甲方: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民法典》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就碾米厂经营权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村碾米厂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碾米厂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碾米厂经营权,不得买卖。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按 元/年(大写: )支付给甲方。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承包期内,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付清承包费,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乙方在自主经营当中如果出现严重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承包履约保证金,而且收回承包经营权。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碾米时间:定每月三天,即初六、十六、二十六。农忙加班一个月(即逢3/6/9)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并自负盈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保护和维护好碾米厂及其设备,其他需要的设备承包者自备,如已有设备损坏,按价赔偿(设备如损坏或有故障乙方及时维修并费用自付,并保持清洁卫生)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碾米厂及其设备的损失,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集体的赔偿义务。
4、碾米厂经营过程中电费乙方自负。
5、乙方在碾米厂不准堆放其他杂物,并监督他人不准堆放杂物。
6、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经营中,不得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
七、承包期满后,甲方验收碾米设备能正常运行后,甲方将乙方的1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记息在一个月内退还。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在承包期内,乙方提出不愿承包,甲方将没收1000元履约保证金。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承包LED屏幕广告经营权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广播电视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由于国家广电总局第61号令及第66号令对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播出内容、形式及广告时长、比例等进行明确限制,致使广播电视广告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根据双方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广告经营权承包代理合同》第_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条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商议,对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广告经营权代理承包代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增加部分条款。经修改的原合同条款自动废止,未修改的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新增的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修改完善条款:
(一)、原合同第__________款“代理内容”的第__________条中的“字幕”不再含“游动字幕播出”形式,其它内容不变,继续执行。
(二)、原合同第_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条更改为:乙方应付代理款适用定额,总计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三)、原合同第__________款修改为:为保证乙方的履约能力,乙方应付给甲方风险保证金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四)、原合同第_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条修改为:乙方第一年向甲方支付代理款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第二年__________万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第三年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五)、原合同第_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条更改为:综合频道、飞字播出系统设备维护维修及更换投入及开关机由甲方负责,每天《__________新闻》的更换、上载由甲方负责。影视频道的设备维护维修及更换投入,综合、影视两个频道节目购进(除_____市广电集团音像出版社供片外)、更新、上载、编排、播出及影视频道的开关机由乙方负责。
(六)、原合同第_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条更改为:乙方安排播出的广告内容、形式、广告时长、比例等需按国、市、县有关要求进行,如受上级通报批评分清责任后,乙方必须按要求立即整改落实,如不整改,从第二次起,每通报一次处罚乙方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并在接报当月兑现。如因乙方违背上级有关要求造成频道停播,每频道每停播一天,处罚乙方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同时,因频道停播造成不能播出的广告损失由乙方自行全额承担。
(七)、原合同第_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条修改为:甲方(含_______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_______分公司)发布的与甲方自身业务有关的专题、广告等,乙方不得收费。
二、补充条款:
(一)、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市、县有关要求严格规范广告制作、播出行为。
(二)游动字幕系统仍然保留,用于甲方发布除商业广告外如政务信息等信息,只在综合、影视频道使用。
三、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广告经营权承包代理合同》,除按上述修改、补充条款执行外,未修改的其他条款继续同时执行。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店铺经营权出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分两次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第一年付款___________%,第二年付清余下__________%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附件:
客栈经营权出租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东来客栈”租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商定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租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为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经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现存备用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以后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二、乙方租赁期满后,如果宾馆内的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是修理好。
三、遇到其它自然灾害,或是征用无法继续合同,甲方按实际营运的月份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经营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如有违法经营行为,后果自负。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按印:
乙方签字按印: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权质押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经贷款人____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20__年4月1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
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贰拾万元整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桐庐华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桐庐华硕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地位。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
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等地共 亩(详见下表),互换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二、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
甲乙双方互换土地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 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三、互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双方土地互换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3、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报发包方备案,可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乙双方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6、甲乙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因互换地块存在面积、地力、作物等差异,双方可协商约定适当的经济补偿如下: 。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五、其他约定
1、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