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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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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997

股东合作协议书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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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公司,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应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一、乙方同意投资入股,共计股金元整,并在约定时间将资金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起为甲方股东,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乙方在此期间享受比例分红及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以及股东责任。股金退还时按公司退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入股期间股东相应权益: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公司经营实际,享有每年按股份比例纯利润分红。

2、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公司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3、经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工作。

4、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四、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认真做好公司安排的工作。

2、积极协助公司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内正常运营。

4、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五、禁止行为: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七、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不承担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债务;

2、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3、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司章程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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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加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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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权以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_______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营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________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协商的任何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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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纪要模板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纪要,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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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人数18人,实到人数14人,符合开会条件。

2、审议20xx年可分配利润。

X院强调:

1、做好分配衔接说明。说明上一次股东大会分配利润的时间截止点,这一次股东分配利润的时间段为20xx年全年。

2、审议M市汽车尾气检测站增资扩股事宜。

A强调:

1、做项目投资可行性方案报告,呈递公司股东参阅。

2、资金方面可以采取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公司属于中小型、朝阳企业,国家在贷款方面有优惠,充分利用政策。

B介绍检测站概况。公司持有股份20%,另外3个法人持有80%。总投资额、利润估算、风险分析、收回投资的周期估算。

举手表决M市汽车尾气检测站增资扩股的决定,全票通过。

3、审议20xx年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计划。

A、B、C建议:加强工程过程监控。公司的项目偏向于竞争大、价格低、周期长的项目。应该寻找优质项目,不惜花大投资购买固定、优质、长期运营的项目。整合公司内部的优质人力资源,以及行业内的优质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人才效益。抓培训,为员工创造外出学习培训条件,培养人才;在行业内挖掘人才。

V建议:

1、财务部门做好税收筹划。做好资金平衡表,公司资产结构表。

2、董事会一季度召开一次。

3、人力资源部量化考核指标,算出人均产值。公司出资申报清华总裁班会员,在专家库中寻找关联企业与项目。

4、开源节流。拓宽渠道、闲置的200万以上的资金可以用来理财。完善流程,好的流程一定能够创造效益。

X建议:20xx工作计划中的几项工作需要制定阶段性量化目标,从中找出可操作性强的目标重点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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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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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各股东研究决定,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公司主要经营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市___区___路___号。

第三条公司股东共___个,其中自然人___个,企业法人___个。分别为:

_____,现住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

______公司,住所在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_____出资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万元。

_____出资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万元。

第五条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注:按《公司法》第26条规定,亦可分期出资。)

第六条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

第八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全体股东指定____(某位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____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当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十条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思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不予设立:

1、公司设立申请未获得批准;

2、股东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公司不能设立时,股东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股东,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股东未按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出资额,但公司已成立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出资额的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__个月仍未缴纳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__%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影响合同的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应在__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相关证明文件。按照

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全体股东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合同进行变更。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全体股东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份,每位股东各执__份,交_____备案___份。

签约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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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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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

三、公司股东共_________个,其中自然人_________个,企业法人_________个,社会团体法人_________个,事业法人_________个,国家授权的部门_________个。分别为:_________,现住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在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学会,住所在_________。团体法人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研究所,住所在_________,审批文号为_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_____元。

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_____元。

_________。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六、用实物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七、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________。

八、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九、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十、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__办法承担。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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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股东借款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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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 】‰,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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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企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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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_____》,《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各方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甲、乙、丙作为股东显名于工商注册资料。

1、公司前期开支

(1)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办理公司注册费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之必要开支。

(2)本协议所列各股东都将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成立前所有股东组成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会根据需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所有股东都应参加,经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决权同意,可决议通过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

(3)各股东根据筹备委员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职,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待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的正常的财务制度进行实报实销。

2、注册资金(本)____________元。

(1)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2)注册资金到位情况约定: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各股东出资及占股情况。本协议所列股东均为实际出资股东,各股东实际出资额(包括启动资金及注册资金)及所占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实际出资____________万元,占股____________%。

(2)乙实际出资____________万元,占股____________%。

(3)丙实际出资____________万元,占股____________%。

4、各股东表决权的规定

关于股东的投票表决权的约定:甲方总享有____________%表决权。乙方享有____________%表决权。丙方享有____________%表决权。

5、本协议所列股东未按照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均应按本协议下列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一)公司股东会

1、公司设立股东会,由本协议所列全体实际出资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务。各股东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遇特殊情况,任一股东会成员都可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住持,如遇执行董事不能或不愿履行职务,则由各股东推选的股东召集和住持。

2、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以下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

(1)须经所有本协议所列股东达成一致同意决议后方可进行事项: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须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事项: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本协议所列所有股东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需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多数表决权通过事项:《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执行董事及监事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_________________年。

2、甲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乙为公司的监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监督及协助工作。

(三)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各股东在公司任职,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应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公司与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1、人员招聘等人事制度。公司制订人事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薪酬、培训、升职、劳动纪律等用工事项,公司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对开展以上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批,任何管理者都无权私下决定以上事项。

2、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建立规范严谨的财务制度,一切资金往来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公司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可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供各股东查阅。建立规范的请款和报销流程。公司任何款项的支出和报销,都应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的层层审批,任何股东都不能私下向公司支出和报销相关费用。

3、经营管理制度。公司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对业务合同进行专业的商业和法律审批,以减少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对公章的保管及使用、重要档案的查阅等事项建立规范的审批流程制度,以尽可能减少风险。

(四)其他管理制度。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根据需要应及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尽可能采用_____安全的操作流程。

四、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各方按照实际所占的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____________%)后,各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一会计年度的第一天分取上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年度剩余利润的____________%,各实际出股股东按本协议确定的股份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五、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2、退股

(1)原则上,公司成立前3年,股东不得退出。

(2)在公司成立前3年,原则上股东如因个人原因退出,须赔偿公司不低于____________倍于初始投入资金的违约金。

(3)公司成立前3年,股东因个人原因退出的,按照投入资金的____________%折价回购。a)所退股权由剩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获得。

(4)公司成立3年后,股东退出,按照如下条款办理:1)退股条件。退股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股东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退股标准。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____________%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____________%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才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____________%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____________%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在此情况下,退股方只能要求取得公司总资产____________%的分配金额,不得再要求其他分配。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并分为三次支付,每次支付间隔不得低于三个月。

3、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本协议各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本协议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十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额外按照应出资额的____________倍向守约方支付补偿金。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份,协议各方各执_____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_____份,见证方留存___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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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贷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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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途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__________个月,自2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__________‰,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借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公司向股东借款的税务风险

1、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__]84号)第三十六条(以下简称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关联方: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将关联方关系确定为五大类,其中之一就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同时,准则还将“主要投资者个人”的概念进一步细化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

另一方面,三十六条是一项重要的反避税措施,通过限定关联方之间的利息支出额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关联方之间相互融通资金来转移利润。既然三十六条规定制定的初衷在于保证企业所得税基不被侵蚀,从法理上分析,对关联方关系的定义应当包含自然人。

3、199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6条对民间借款利息做出了如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近日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__]7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就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__]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这是在当前经济危机下,企业融资较难,针对民间借贷的一个扶持政策。

5、《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20__年9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20__]121号《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21号文件),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未尽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121号文规定:“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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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股权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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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

转让方:

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现就转让方在 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 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部分(全部) 万元转让给 ,转让金 万元;

股东将原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的部分(全部) 万元转让给 ,转让金 万元。

二、 年 月 日前,受让方需将转让金全部付给转让方。

三、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双方均已认可。从 年 月 日起 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四、公司红利的收益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五、 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六、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 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其他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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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股权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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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上简称乙方)

公司于设立登记,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份(折合注册资本 万元。)现甲方愿意将其占有公司 %股份(折合注册资本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股份(折合注册资本,根据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 万元,甲方已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现甲方将其占公司 股份(折合注册资本 万元)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起天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份转让款以支付给甲方,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 分之 的违约金。

二、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偿。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股份转让前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应于协议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各存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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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公司股东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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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经研究,决定独资成立上海张氏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基本情况如下:1、公司名称为:上海张氏贸易有限公司2、公司住所:上海市南京路88号3、经营范围:电子产品。4、注册资本:100万元,张三认缴货币出资100万元,于20xx年9月9日前全部缴付至公司的临时账户。5、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命张三为执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6、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任命李四为监事。7、聘任张三为公司经理。8、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

20xx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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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独资股东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法人,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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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基本情况:时间:20xx年XX月XX日地点:公司办公室会议性质:第一次股东会议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20xx年XX月XX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会前xx日)书面通知各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

三、会议主持情况:会议由召集主持会议。

四、会议决议情况:1、自然人独资投资建“XX有限公司”;2、该公司住所为:3、公司经营范围:4、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X万元,具体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所占比例如下:以货币资金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5、公司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五、会议讨论并通过公司章程。

六、会议决定委托X办理工商事宜。

七、决议内容及签字均真实有效,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引起的后果与贵局无关。

全体股东签字: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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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股东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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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由南宁广运快运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亨运韵达速递有限公司。

二、 决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即从50万元增加至2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为:股东名称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100%,出资时间20xx年1月12日出资50万元人民币和20xx年5月14日增资150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均以货币汇款至公司账户。

三、 由于公司《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已换新证,新证有效期至20xx年5月29日,决定备案经营有限期至20xx年5月29日。

四、 同意上述事项修改公司章程。

南宁广运快运有限公司 股东签章:

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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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决议范文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决议,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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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于20xx年3月10日在信阳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100%的股东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经代表公司表决权100%的股东同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讨论通过了信阳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决定设立执行董事,为公司执行董事。

3、决定设立总经理壹名,选举为公司总经理。

4、决定设立监事壹名,选举为公司监事。

5、确认了股东出资方式,与会股东一致同意出资55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55%、股东出资45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45%。

全体股东签字:

信阳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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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股东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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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

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20__年 月 日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股东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条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贷款。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含3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必须提前5日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三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七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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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股东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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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合同

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

、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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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范文类型:决议,公告,通知,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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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_时在____________________召开股东会,审议以下事项:

1、__________有限公司转让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股权(“标的股权”)。

2、修改公司章程。

3、取消公司解散清算事宜,公司继续存续。

请公司股东务必准时参加会议。如届时未出席,则视为该等公司股东放弃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标的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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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多个股东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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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基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基础上所订立。

第一章

(一)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二)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 ,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注:宋先生所占 %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宋先生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股东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条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贷款。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含3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必须提前5日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三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七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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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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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

5、经营范围:。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详细情况如下:

1、各方出资额及所占比例:

(1),甲方出资额由其现已拥有的设备、场地、原材料、库存成品、技术、管理及现金等综合估算组成(详细估算清单见附页)。

(2)在公司账户开立前、所有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3)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将来的增资及注资解决办法:

在当前及以以后的经营管理中,各投资人所占股份比例保持不变。未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的增资及注资需求,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出现不能按出资比例出资的情况,应首先通过各投资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投资来解决,不得用股权投资的方式解决。债权人的收益按同期央行利率记付利息作为回报。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四、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四方共同协商同意后聘任,其余人员由甲方全权负责招聘,乙丙丁各方不得干涉);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3)公司公司运营过程中若出现员工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情况,经甲乙四方共同考查半数以上同意辞退的,应辞退。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4)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四条第5款处理;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五、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若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资金使用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各相关方有权要求资金使用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双方协商同意聘请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六、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上年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年度净利润的100%或由双方共同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七、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股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股权转让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退股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半数以上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加股东:

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八、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九、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的内部权利义务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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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公司股东通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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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 买方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三条 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 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 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方可指定_________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 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第九条 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 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 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 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第十一条 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 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 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_______ 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_______ (每公吨价为________ 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单B: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 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___ 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

外轮停靠________ 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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