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合同样本
全文共 3156 字
+ 加入清单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施工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_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厨_______卫;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第二条 施工工期
总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约________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 工程价格
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1、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2、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3、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4、剩余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以上合计______元整。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
2、指派(姓名)____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全款30%作为订金;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50%。剩余2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________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住所地址: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企业地址:
负责人: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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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建筑装修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价格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装修(或安装)小刀面 济南山大路店;合同总价款约为60120.7元;大写:陸万零壹佰贰拾柒角整。(以实际验收金额为准)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安装小刀面店面门牌济南山大路店,合同总价款约为1680元;大写:壹仟陆佰捌拾整。
合同总价:61800.7元;大写:陸万壹仟捌佰零柒角整。
二、乙方制作范围
1、乙方承接甲方连锁店所有店面装修。(其他店面装修材料价格随着市场价格增长装修价格上调;装修材料价格下降装修价格同时下调。)
2、乙方承接甲方连锁店所有店面的门牌安装。
三、制作标准要求、单价、总费用
1、 制作标准和要求
2、制作价格 装修价格
小刀面装修报价表
店面门牌价格
小刀面门牌制作报价表
尺寸为(4_1.5)m
3、标准化建设网点明细详见附件
以经过甲方确认并加盖公章明细为主。如在安装过程中甲方需增加店面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工期进行后延。
四、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质保期限
1、乙方应在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制作安装。其中因天气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施工困难应根据实际情况实时后延。
2、交付安装地点为甲方提供各县区明细制作地点,具体送达地址及分配数量以甲方提供明细为准。
3、本合同价款含模具使用费及发往甲方指定地点的物流费用。如产品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经甲方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免费调换。调换工作须在交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4、产品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交付甲方之日起一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对因材料质量和制造工艺有关的产品缺陷免费维修。乙方在保修期内更换的所有部件应符合质量标准。
以下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因用户自行修改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如火灾、水灾、飓风、地震、雷击、电击等自然灾害,战争,或物理损坏);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
五、验收标准
验收时每个网点出具一份网点标准化建设验收单,由乙方、甲方签字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其他约定
该合同工程网点为 山大路 店,甲乙双方约定以山大路店为一个结算单位。
七、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之日当天,甲方向乙方预付山大路店面总价款的20%,计元后乙方开始施工。施工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经双方确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店面实际总价款的70%,计元;余款乙方收交付后甲方须验工后当日内支付实际工程总量价款的10%,计6180.1元,验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逾期按工程合格计算。
八、支付方式
1、 现金支付; 2、银行卡转账支付
保证借款合同用于装修房屋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信用证:由 银行开出通过 通知编号为 的 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
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账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
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 .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 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率 %。
2.贷款从
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________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
第三个月的____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
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
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
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 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 %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精选担保借款合同样本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批量装修工程协议书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居室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期限_______天。
6、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先生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络及交接协调,代办各种证件等。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及时修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如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要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讲解施工意图,双方谈好价格,并做好笔录,以便工程结算。
4、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乙方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甲方到相关部门做好装修审批手续,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5、甲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乙方负责人。
6、甲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如造成工地没有材料而停工现象,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不能擅自乱拉、乱接、如造成工程事故、及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在高空做业情况下,一定要检查脚手架、木架、及木楼梯的牢固状况,如发现不牢固有松动情况,要及时修改、加固,如不修改加固造成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并保护施工现场整洁,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别的班组误工、及工程成品损坏,由当事施工班组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图纸施工,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讲解,如乙方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个班组在施工中都要对别的工程成品加于保护,不能破坏别的班组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如有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6、每个施工班组在开工之前,要认真看清图纸详细计算施工用的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及损坏现象由乙方负责。
7、工地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偷窃材料及工人的钱财现象,按偷窃的价格10倍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举报者按偷窃所罚款的50______________%给于奖励。
8、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如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10-20__。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认证工程质量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墙体砌砖,室内分割完工、水电、管道及其他隐蔽工程完工。
2、泥水、木工、工程完工。
3、油漆工程完工、竣工、整体验收。
4、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修改,所有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住宅工程保修责任,水电为五年,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谈好价格后,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______________%,工程结束,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80______________%工程款,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______________%工程款,余款5______________%在工程验收后一年付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装修合同清单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工程责任人联系电话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首付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日期
开户银行:
账户:
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承包方: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施工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合同。
第一部分:工程内容
第一条:工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范围
第二条: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第四条: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进入结算,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部分: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
2、甲方代表易人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
2、乙方代表易人提前七天通知甲方。
第七条:甲方工作
1、提供给乙方所需施工水、电源,保证施工需要。
2、协调各专业施工配合问题。
第八条:乙方工作
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度计划,如发生工程事故,及时向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报告。凡属乙方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部门:施工方案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1、在开工前,乙方根据其他专业的进度和甲方要求的总进度,拟定本工程的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2、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暂停施工
1、因其他专业影响或其它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停工,甲方应在停工报告上签字并顺延工期。
2、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不可抗拒力及甲、乙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解除合同。
第四部分:质量与验收
第十一条:施工中经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按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费用。
第五部分: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二条:工程价款预付及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将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于
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
每月工程进度按工程量完成 %付给乙方。
3、略 。
4、 略。
第六部分:材料设备供应
第十三条:属本工程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供应均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及设备均保证质量,并附有合格证明,进场应双方验收。按要求办齐手续,无合格证的不准进场,有合格证的材料,如有乙方提出异议时,应进行复验。
第七部分:竣工与结算、保修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结算
工程决算,一个月内甲方组织造价公司对竣工决算审计经双方认可作为决算。一个月后甲方不予审计,由乙方所报的竣工决算生效,进入决算。
第十六条:保修
工程竣工后,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乙方保修期一年。质保金为工程价款的5%,期满1周后付给乙方。
第八部门:其它
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之后,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定,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1)、请甲、乙双方协商调解。
2)、协商不一致时,并约定向工程管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备案。
发包人:
法人代表:
年 月日
承包人: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家庭装修安全协议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景,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境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经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贴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资料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资料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供给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能够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理解。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供给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理解: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一样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贴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贴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到达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资料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资料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供给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供给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 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不贴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职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资料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能够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光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光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景,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所以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资料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能够拒绝,但应当供给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光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光。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能够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理解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光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职责。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职责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
合同编号: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
2、 工程面积: 。
3、 工程承包项目: 。
4、 工程承包方式: 。
5、 工程期限 天。
6、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指定 先生(或女士)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络及交接协调,代办各种证件等。
2、 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及时修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如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要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讲解施工意图,双方谈好价格,并做好笔录,以便工程结算。
4、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乙方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甲方到相关部门做好装修审批手续,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5、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乙方负责人。
6、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如造成工地没有材料而停工现象,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不能擅自乱拉、乱接、如造成工程事故、及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 乙方在高空做业情况下,一定要检查脚手架、木架、及木楼梯的牢固状况,如发现不牢固有松动情况,要及时修改、加固,如不修改加固造成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并保护施工现场整洁,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别的班组误工、及工程成品损坏,由当事施工班组负责。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图纸施工,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讲解,如乙方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个班组在施工中都要对别的工程成品加于保护,不能破坏别的班组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如有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6、 每个施工班组在开工之前,要认真看清图纸详细计算施工用的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及损坏现象由乙方负责。
7、 工地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偷窃材料及工人的钱财现象,按偷窃的价格10倍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举报者按偷窃所罚款的50%给于奖励。
8、 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如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认证工程质量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墙体砌砖,室内分割完工、水电、管道及其他隐蔽工程完工。
2、 泥水、木工、工程完工。
3、 油漆工程完工、竣工、整体验收。
4、 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修改,所有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住宅工程保修责任,水电为五年,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谈好价格后,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工程结束,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工程款,余款5%在工程验收后一年付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签约日期:
装修清包工合同范本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订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南湖影视基地
二、 价格
三、工程范围
南湖影视基地大观众厅所有木工工作范围,包括顶面开灯孔。
四、 付款方式
1、工程完成工程量的30%,付全款的10%,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付全款的30%,工程完成工程量的90%,付全款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收量,结算费用。 2、按施工总额的3%作为保修金,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 设计与施工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如发现图纸与实际不符,应通知甲方项目颈部,协商后再行施工,不允许自作主张更改设计,如自行更改,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施工前应与甲方项目经理部确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如遇所购材料需要一定工期时,需乙方根据材料制作工期提前申请材料清单。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7、乙方根据工程量开出所需材料清单,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开具的材料清单量进行审核其合理性,根据施工工艺要求规定其料损不能超出3%,如超出,按市场价扣除超出部分费用。
六、 工期
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按照损失扣除费用。
七、垃圾清运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堆放一起,保证进出方便。
八、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每月向甲方报工人工资表。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吃住。。
4、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九、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方承担。
十、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及随地大小便。
3、每一位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爬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及安全带由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要严格注意施工安全,如因违反操作规范出现工伤,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十一、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两天内及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装修要求
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或监理单位提出施工不符或不合格之处,乙方应马上更改。
2、 乙方完工后,必须保证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施工要求。
十四、其它说明和要求:
1、工程为清包,甲方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设备由施工承包人自备自理。
2、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3、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要爱护现有成品,造成现有成品破坏,由施工队赔偿。
4、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5、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十五、如有违约,乙方将按照工程款双倍赔付。
十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2024楼房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 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 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 年 4 月_ _日至 年 7 月 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房屋居室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年_月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房屋工装装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的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 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________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_______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 3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市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_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报价单;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甲方委托乙方购卖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承包人(盖章):________ 发包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房屋装修协议书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产品编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二、 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标准执行。
三、 交货地点:
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由 供方 运输,费用(含上车费)由 供方 承担;下车费用由 供方 承担。
五、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需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从提货之日起十日内,超出期限,应视为供方所交产品合格。
七、 结算及提货方式:合同签订后第三方支付 为定金,以后按货到工地后三天内付款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第三方支付定金后,未按合同之约定购买供方产品,供方不退还第三方定金,并按实际损失向第三方要求赔偿。
八、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或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 其它约定事项:需方应在异议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眷验处理,否则,如一经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
(1)因陶瓷烧制过程复杂,色泽版本与原版近似相同,允许稍有色差;需方应根据包装物上注明的批次、色号分别使用;不同批号、色号的产品绝不允许交叉混贴;为了双方能互利双赢,需方应随时检查所铺贴产品有无问题。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生产事故造成供方未能如期交货,供方出具有关证明通知需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3)若该合同产品分批次生产供货,除本批次合同价执行外,其余批次应根据当时原材料、能源等价格变化,供需双方应协商调整其余批次价格。
十二、本合同自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合同定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装修工程承包框架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
甲方(发包方):
住所/通讯地址:
乙方(承包方):
住所/通讯地址:
第一条 总则
2、 为保证合作长期顺利进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后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作概况
1、 工程范围
(1) 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含新店筹建、旧店改造、后勤基地/办公室装修改造等)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工程项目:
A、 装修装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外立面装饰(含招牌灯箱制作安装)、家具制作安装、钢结构、室内外给排水等。
B、 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系统工程、空调系统工程、抽鲜风系统工程、冷库工程、消防工程、安保工程、环保工程等。
具体工程项目以双方签订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乙方详细工作内容见附件:乙方详细工作内容。双方亦可在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其他详细工作内容。
(2) 工程承包方式:甲方提供工程要求或设计图纸,乙方以“综合单价包干、按设计图纸报价、工程量据实结算”的方式承包工程。
(3) 工程造价 元/㎡,如有装修风格变化,价格另行计算。(除后厨设备、排风、新风、空调、收银系统、监控、电视、净水、开水器、家具等,其他工程均由乙方负责。)
2、 施工力量
(1) 乙方承诺同时提供*支施工人员、机具设备配备整齐且施工管理能力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队伍参与甲方的工程建设(见附件:施工力量承诺书)。如乙方需对所承诺的施工力量进行调整,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2) 乙方应当配备专职、具备合格资质的工程项目经理、预算人员、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等专业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前述人员的相关任职及资质证明文件。乙方保证前述人员长期在岗并参与甲方工程建设。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力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力量,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
(4) 乙方不得将未经甲方确认或甲方拒绝使用的施工力量用于甲方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终止合作,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3、 合作依据
(1)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委派或招标的方式确定某一具体工程的承包单位。
A、 采用直接委派方式确定乙方为工程承包单位.
B、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承包单位的,乙方应积极参与投标。乙方中标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工程中标通知书.
C、 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以传真、邮件等形式)向乙方发出工程邀请或工程中标通知书,下达工程需求。乙方收到邀请或通知书后应在 1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并在 5 个日历日内与甲方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
D、 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单独或联合向乙方发出工程邀请或工程中标通知书,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是乙方请求结算工程款的必要依据。
(2) 甲方确定乙方为工程承包单位后,双方应针对该工程项目另行签订单项工程订单(样本见附件)/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如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空调工程承包合同、冷库工程承包合同、消防工程承包合同、环保工程承包合同等),具体明确工程的项目内容、施工期限、工程费用等事项。
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单项工程订单(包括以传真、邮件等形式),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 1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
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仅签订单项工程订单,也可在前述订单的基础上再行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可晚于订单签订时间)。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同一工程的单项工程订单与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不一致之处,以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未约定事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3) 工程中标通知书、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合同、设计图纸、会审纪要、做法说明以及现场勘测确认的其他施工要求等是乙方的施工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依据编制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力量进行施工。施工依据及施工方案经双方确认后,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4、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程项目,及时回应甲方委派的工程项目。乙方逾期确认工程邀请或工程中标通知书,或逾期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工程的承包资格(包括中标资格)。乙方确认接受甲方委派的工程项目后或中标后拒绝承包工程,放弃承包资格或解除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元) ,乙方投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有)亦不予退还。乙方无故推脱或消极应付甲方委派的工程项目,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必须具备承接甲方所发包工程的合格施工资质。如乙方不具备该等资质,应在收到工程邀请后立即告知甲方,并不得承接该工程(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承包单位的,乙方不得参与投标;乙方违规参与投标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乙方隐瞒其不具备合格施工资质的事实承接工程或参与投标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包括取消乙方已开工工程的承包资格,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6、 乙方应与其他承包商进行公平竞争,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争取更多的业务合作机会。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作。
第三条 施工准备
1、 甲方:
(1) 组织乙方及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对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如有必要)。
(2) 提供施工所需场地,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如提供水源、电源(工程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及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等。
2、 乙方:
(1) 勘察施工现场,详细了解施工现场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应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且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处理现场的费用。
(2) 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会议(乙方项目经理及相关施工人员需参会),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专业审核,对图纸中的做法、工艺和材料等方面的可行性及完善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办理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工程报建手续,申领相关施工许可证或批复,包括代为办理应由甲方申报的手续及申领的许可证。除政府部门规定应由工程发包方支付的规费由甲方承担外(乙方先行垫付后凭缴费凭证实报实销),其余规费及办理、申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收取代办费用。
(4) 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5)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进场。
(6) 进场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并送甲方。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 施工工期: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工程工期以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为准。乙方应在施工工期内施工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
2、 进场施工:乙方应在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场施工,并自该日起计算工期。
3、 延期开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乙方应及时提出延期开工申请,说明延期开工理由,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可延期开工,工期顺延。如乙方未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或无延期开工的合理理由,则不得延期开工,且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原定开工日期开工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延期开工,且工期相应顺延。
4、 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如乙方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的处理意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复工。因甲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5、 工期顺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及时确认并签证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 甲方未能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向乙方移交可以进场施工的场地。
(2) 甲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提供甲供材料、设备。
(3) 双方确认的施工依据或施工方案因甲方原因出现重大变更。
(4) 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的停水、停电持续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 不可抗力。
(6) 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持续停工8小时以上。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较高者为准),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符合甲方制定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见附件: 筹建验收书),符合双方确定的其他质量和验收标准。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建筑、装修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以较高者为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为甲方的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采取防护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及建筑物原有结构、管线、设备和绿地,如有破坏或损毁,应予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2) 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3) 材料、设备的改变或代用,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并签证后(也需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用于工程。
(4)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 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提出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也需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
(6) 指派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乙方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应由乙方负责的各事项,配合甲方协调业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7) 如为旧店改造,施工作业不得影响甲方餐厅的日常营运(正常施工无法避免的影响除外)。
(8) 主动协调及配合其它施工厂商的施工。
(9) 妥善处理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相邻关系。
4、 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返工和整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返工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返工和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予以顺延。
5、 双方如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具体鉴定机构的选定由双方协商确定。经鉴定工程质量合格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经鉴定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6、 为保证工程质量,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包括不得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乙方须对分包商的行为负责,并与分包商共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和检验
1、 除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及供应,并由乙方负责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运至施工现场。
2、 乙方应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清单、 工程报价系统等的规定供应材料、设备。对于甲方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乙方应严格按照指定的品牌采购;对于甲方没有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乙方应采购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产品。
3、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全新原厂正品,适用于预定用途。
4、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工程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甲方认为材料、设备需要复验的,乙方应允许复验。材料、设备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费由甲方承担;材料、设备经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用于工程,复验费由乙方承担。
5、 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进行调试以及防火阻燃、毒性反映等测试,调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调试或试验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造价中,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6、 乙方应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不因甲方对材料、设备的确认或验收而减轻或免除。
7、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不符合工程要求(如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乙方不得收取该等材料、设备的价款,并应支付相当于该等材料、设备价款 10% 的违约金及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乙方并应立即将该等材料、设备运出施工场地,重新供应合格的材料、设备,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8、 乙方应对供应的设备、材料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权利,若因权利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 已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无故运出场外。
10、 乙方不能及时供应规定的材料、设备,需使用代用材料、设备时,应及时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代用材料,设备,且工期不顺延。对代用材料、设备的质量要求,按本条约定执行。
11、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由甲方负责按时运至施工现场,并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由乙方签收并负责保管及安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给甲方。材料、设备在乙方签收后至工程移交给甲方前如有损毁或灭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 甲方如需调整工程项目、变更工程设计或工程要求,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调整或变更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工程量增(减)清单,清单还应包括工程造价调整要求、工期调整要求(需说明调整理由)等内容。工程量增(减)清单经甲方确认后可据此调整工程造价和工期。
2、 乙方应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计方案和工程要求。施工中如发现甲方的设计和工程要求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之处,或因房产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图纸与实际状况不符,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由甲方会同乙方及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或修改设计和要求,乙方按处理方案或修改的设计和要求进行施工。
3、 对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答复,以免延误工期。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移交
1、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进行自检后,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应包括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 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
3、 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在提请验收前,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将工程验收的所有相关资料(竣工图纸、竣工资料、竣工报告等)一式二份报送甲方。甲方收到前述资料后应在合理期间内对工程进行验收,双方并在验收证明上对验收结果予以签字确认。验收证明(包括整改通知书)是乙方办理工程结算的必要凭证。
4、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验收依据。
5、 甲方不得故意拖延验收。若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期间内不对工程进行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6、 若工程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返工和整改并通过验收(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应承担逾期完工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7、 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相关工程资料及工程备件(如有)等。乙方应在工程移交前清理施工垃圾和施工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移交甲方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方能离场。
8、 工程移交前由乙方负责保管,工程的安全和损毁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工程移交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工程的安全和毁损风险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款的预结算和支付
1工程预算
(1) 工程预算的编制:乙方应在 工程报价系统所确定的材料、设备的技术和价格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工程预算造价。工程预算应包括工程所涉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和深化设计(含审批)费、工程/图纸审批和报批费、人工费、材料和设备费、施工工具机械费、安装费、布线费、运输费、培训费、保险费、保修金、管理费、税金、乙方的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
(2) 工程预算的提交:乙方应在收到施工全套图纸后的 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预算。工程预算应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工程报价系统编制,并符合设计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乙方不得修改报价系统规定的工程定额,不得虚报工程量,不得增加不符合报价规则的费用。
(3) 乙方提交的工程预算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即为该工程的预算造价。工程预算造价是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亦是双方结算工程款的必要依据。工程预算造价确定后,除非甲方要求调整设计方案或工程项目并因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加,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工程结算
(1)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向甲方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清单、中标通知书、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变更单、工程签证单等)。如乙方未能在前述期限内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则该工程的结算手续自动顺延至工程保修期届满(工程保修期长于1年的,保修期满1年)时再予办理(即与工程质保金的结算和支付一并办理)。
(2) 甲方应在收到工程结算资料后 1个月 内审核完毕,并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审核意见,不得无故拖延。如乙方申报的工程结算造价超过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造价的 %(在施工期间因甲方要求变更施工方案所产生的工程费用不计在内),则甲方有权暂停该项目工程款的支付,直至双方就工程造价达成一致意见为止。
(3) 原则上,施工过程中如工程项目未作调整或虽有调整但不因此导致工程费用有所增减,则工程结算造价=工程预算造价-施工水电费(如有)。如施工过程中甲方调整工程项目且因此导致工程费用有所增减,则乙方应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出具甲方确认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双方据此在工程预算造价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费用的追加减,并确认工程结算造价。在此情况下,工程结算造价=工程预算造价±工程追加减费用-施工水电费(如有)。
3乙方应委派专业、熟练的工程预结算人员参与工程预结算工作。预结算资料的提供应及时、准确。如乙方申报的预结算数据与最终核实数据的误差率在 8%以上的次数超过 3 次,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警告、决定暂停工程委派,直至终止合作。
4工程款的支付:工程款分四期支付。
(1) 第一笔款(工程预付款):,
支付条件:
A、 双方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首次付款时可仅签订订单)。
B、 乙方提交合格工程预算,并经甲方确认。
C、 乙方进场施工,并符合甲方判定的进场开工完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及有效施工人员进场;(b)甲方认可的在数量、种类和状态上能有效地满足施工需求的足够的施工设备;(c)甲方认可的在数量和种类上能有效地满足施工需求的材料、设备。
D、 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向甲方开具与预付款等额的收款收据。
付款时间:满足上述支付条件后 工作日内付款。
(2) 第二笔款(工程进度款):
支持条件:
A、第二笔款装修施工进行到 以后。
(3) 第三笔款(工程进度款):
支持条件:
A、第三笔款装修施工进行到 天以后。
(4) 第四笔款(工程竣工结算款):
支付条件:
A、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双方确认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B、 双方办理完毕工程结算,确认工程结算造价,结算资料齐全。
C、 双方办理完毕工程移交,工程移交资料齐全。
D、工程竣工并可交付甲方营运部门正常使用。
E、工程在交付甲方营运部门使用(餐厅开业)后一周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F、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向甲方开具与工程进度款等额的收款收据。
付款时间:满足上述支付条件后 工作日内付款。
(5) 工程质保金:人民币 (¥ 元),约为该店装修工程结算造价的 %。(如乙方被甲方获认为战略合作商,该店质保金可为1万元)
(5)
支付条件:
A、 工程保修期届满(保修期满 年)。
B、 乙方提出质保金支付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确认质保金支付时间已到、及确认乙方切实履行保修义务,无遗留质量问题,已付工程款金额正确。双方并确认需扣除的质保金金额(如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和剩余质保金余额。前述事项均确认无误后,双方签署工程质保金支付证明,作为甲方支付质保金的必要依据。
C、 付款时间:满足上述支付条件后 个工作日内付款。
甲方在保修期满2年后支付工程质保金,并不视为工程保修期提前届满。乙方在剩余保修期内仍应切实履行保修义务。
5乙方收款账户如下:甲方将本合同约定之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如需变更收款账户,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此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含预付款和质保金),不得无故延迟付款。
7工程款的扣除:
(1)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费用、违约金及赔偿金等款项时,甲方有权直接以应付工程款(含质保金)冲抵前述款项(即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前述款项)。
(2) 工程款的扣除可能产生(但不限于)于以下原因:
A、 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及自身份内的工作,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完成的。
B、 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的。
(3) 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及自身份内的工作(如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完成,并向乙方发出相关扣款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代为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应付费用等。乙方应付费用主要包括:
A、 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乙方合同义务或代为完成乙方份内工作而产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和设备费、施工机械费、运费、赶工费等)。
B、 管理费:标准为上述实际费用的 % 。此管理费用于补偿甲方管理第三方(如其它施工厂商)所产生的管理费用。
C、 违约金:标准为上述A、B项费用总和的 % 。
D、 赔偿金:因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及自身份内的工作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且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 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的,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相关扣款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乙方违约事实及应付费用等。乙方应付费用主要包括:
A、 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B、 赔偿金: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且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5)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扣款通知后 1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在通知书上签字后回复给甲方(传真件有效)。乙方收到扣款通知后未在 1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接受通知书之内容。
8本条第4款所述各次付款金额系针对甲方新店装修工程所定。甲方其他工程(如旧店改造工程)的各次付款比例参照新店装修工程的各次付款比例执行,各次付款的具体金额根据工程造价和付款比例确定。
9双方对工程款的支付另有书面约定的(如在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中另有约定),以该书面约定为准。
第十条 工程保修
1、 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钢结构、楼梯、夹层和土建墙体等结构部件工程项目:与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相同。
(3)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含厨房)和外墙面等的防渗漏、防水工程:3年。
(4) 供热与供冷系统:3个采暖期、供冷期。
(5)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 年。
(6) 其他工程:以附件为准。
(7) 双方对工程保修期另有书面约定的,以双方书面约定的保修期为准。
(8) 所有配件在保修期内由乙方购买。
2、 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甲方签署的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3、 保修期内,工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质量问题(包括乙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免费保修(包括返工、整改、修复、更换等;乙供材料、设备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立即更换,更换后材料、设备的保修期重新计算),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此产生的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并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毕。否则,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未切实履行保修义务而应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工程质保金不足以支付前述费用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将差额部分支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 安全责任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及施工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保修期内,因施工、工程或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如火灾、坠物伤人等),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政府罚款等费用)。
3、 乙方施工人员应为专业的熟练工,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作业资格,持有上岗作业证。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按附件:《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现场管理。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伤害,相关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4、 保险:
(1) 乙方应为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工伤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未履行上述投保义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直至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作。
第十二条 保密责任
1、 任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或双方进行业务合作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 采取合理保密措施保护该等商业秘密。
(2) 仅为履行本合同及在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内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3) 不向第三方泄露、披露、转让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2、 除非上述商业秘密被依法公开,任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三年内均应履行上述保密义务。任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
3、 工程移交时,乙方应归还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不能归还的应予销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乙方需存档的文件资料,乙方需妥善保管,不得泄密)。
4、 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工程图纸、工程造价、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及型号等。
第十三条 排他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主要竞争对手发包的与本合同所述工程相同或近似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作、终止本合同并解除与乙方已签订的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终止乙方已承接各单项工程的资格)。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主要竞争对手 经营模式的餐饮企业。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工程款,每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2、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并因此延误工期的,不视为乙方违约。
3、 工程未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误的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工程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7 天,甲方有权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乙方继续施工或整改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通过验收,但乙方仍应承担逾期完工违约金直至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
(2) 终止乙方承接该工程的资格及解除该工程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不予支付该工程的工程款。乙方应立即撤场,并按该工程预算造价的 15% 支付违约金。
4、 乙方延迟或拒不履行保修义务,每日应按工程结算造价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同时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工程,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任一方违约或违反法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
6、 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包括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包括从乙方承接的其他工程的工程款中扣除),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7、 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和赔偿标准是公平合理的。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发生不可抗力,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终止本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2、 关于或因本合同引起之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任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其他
第十七条 附则
在双方业务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工程中标通知、工程图纸、工程预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为本合同及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未出现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乙方要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需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件:
(1) 筹建验收书(工程验收表)
(2) 乙方施工力量承诺书
(3) 乙方营业执照(需有当年的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4) 乙方施工资质证书
本合同列入的附件(1)—(4)是签订合同时的最新版本;后续如有更新,以甲方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
各方签署: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牌装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西华县花开富贵有限公司与河南睿达传媒公司就使用甲方广告牌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广告发布内容:小天鹅冰箱、洗衣机。
二、 广告发布地点:西华县万果园百货南侧
三、 广告牌位使用期限为两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广告牌位面积: 平方米。
五、 广告租金每年25000元,两年合计50000元。
六、 付款方式:现金支付,广告牌位使用之日起一次付清一年租金25000元, 第二年租金提前当年时间两个月付清,否则按自动放弃由甲方处理。
七、 其它事项。
乙方提供喷绘画面内容,由甲方负责安装,负责协调工商市政。其它事项都由乙方负责。
此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室装修工程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_____》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
4、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__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办公室装修合同范本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_______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_______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_______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__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_____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年__月__日
家居装修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图纸
由承包人自行设计施工草图,图纸一式两份,需经发包人同意草图并签字后方可施工,否则一切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义务
1、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 负责调解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承包人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上下水的通畅,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材料的提供及验收
承包人每购得一批材料,需提供材料明细单,并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验收合格签字后承包人方可施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承包人购得材料经发包人验收、查对合格并在材料明细单上签字后支付40%工程款。
第二次:木工活进度过半(一周左右),发包人验收质量合格后支付25%工程款。
第三次:木工活竣工,由发包人验收质量合格后支付15%工程款;期间,油漆工程开始3天后,发包人可酌情支付生活费500-20xx元,但总数不超过工程款的5%。
第四次:全部工程结束,发包人验收质量合格后10天内需支付工程余款。
工程主要项目
一、 客厅鞋柜、玄观、吊顶、电视墙。
二、 门厅吊顶,饭厅储物柜。
三、 书房落地柜(3.2米*3.4米左右)、电脑桌、书架。
四、 阳台吊顶、高柜、矮柜各一组。
五、 卫生间吊顶及梳妆平台。
六、 厨房吊顶、橱柜、钛合金推拉门。
七、 包房屋内所有的门套、窗套及暖气套。
八、 乳胶漆粉刷整个房屋。
质量保证
1、 承包人所用材料均需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达标的材料,如发生材料以次充好,谎报价格等欺诈行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 工程结束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保修,如因房屋漏水、发包人人为破坏等其它非材料质量,做工质量因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可酌情收取一定的费用。违约责任
一、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二、 为办理验收手续,承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起诉。 关于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字后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表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签字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岳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 保险
第16条 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 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深圳市小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1、工程概况
1. 1. 1 工程名称:
1. 1. 2 工程地点:
1. 1. 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 1.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 1. 5 工期:
开工日期:2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XX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1. 1. 6 工程质量:
1. 1. 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 (含税)
2、 2、 双方工作
2.1 甲方工作
2.1.1 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 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1.8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0 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1.11 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
2.2乙方工作
2.2.1 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2.2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2.6 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7 依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2.8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2.9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10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11 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2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3、工期
3.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3 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 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 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 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 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 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 4. 1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
(4)《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 4. 2 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⒋ 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 4. 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 4. 5 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 4. 6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 4. 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 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 5. 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 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⒌ 6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⒌ 7 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5.8 5.8 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
权拒绝变更。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
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 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 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⑴ 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 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 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
6.7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 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⑴ 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⑵ 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⑶ 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 .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7.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式款时间
(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例
(%)
金 额
(万元)
备 注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 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3 索赔程序
⑴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⑵ 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⑶ 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全生产和防火
⒐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⒐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⒐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⒐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0.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10.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保修
11.1 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
12.3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深圳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⑵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 2 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 2 附件
⑴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⑵ 工程项目一览表
⑶ 工程项目预算书
⑷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15、补充条款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帐 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序 号
材料或设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数
量
单 价
供 应
时 间
送 达
地 点
备 注
家装公司装修购销通用协议
建设单位(甲方):装饰工程部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有一套位于 B型201;203
的商品房两套,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
木工工程 部份进行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木工 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叁拾天内支付乙方90%的工程款,余下的10%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半年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31 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 半________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若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市装饰工程部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 ____月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