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幼儿园规章制度
幼儿饮食制度
一、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长、保健人员、财会人员、炊事员、保教人员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伙食问题,并做好记录。
二、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每月初公布上月帐目。
三、为幼儿提供科学、合理的营养膳食,每周更换食谱,每学期中旬计算营养量。
四、采购人员要按食谱采购新鲜的物美价廉的食物,并坚持验收,做到票物相符。并严格出入库登记,每月底盘点。
五、早餐后保育员将本班幼儿就餐人数报厨房,炊事员按幼儿就餐人数做饭。
六、严格遵守幼儿开饭时间,按季节饭菜做到保温、降温,并有防蝇、防尘措施,培养幼儿不挑食、不偏食,保证幼儿吃饱吃好。
七、炊事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严把病从口入关,生、熟分开坚持消毒制度。经常化的保持环境卫生和食品用具的卫生,严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发生。
八、保持库房清洁整齐,炊事员、保健员要主动到各班了解幼儿就餐情况,主动征求保教人员、幼儿和家长的意见。改进工作,提高饭菜质量。
九、炊事员要加强学习,提高操作技术,调配花样,做到色鲜、味香、型美。
十、幼儿伙食和教职工伙食严格分开。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
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餐厅整洁明亮,餐桌上无灰尘,地面无垃圾,凳子无脏水、灰尘等。地面要求干净,每天至少要清扫、拖洗2—3次,餐桌要随时清理,保证餐厅整洁卫生。食堂门外无杂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扫1—2次。食堂窗户要求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无灰尘、无痕迹,保证清洁明亮。
二、食堂厨房保持整洁,地面保持干燥、无垃圾杂物;炊具、厨具每天使用后清洗干净,整齐有序地摆放,墙壁无灰尘。食堂所有碗、筷、汤匙用后要清洗干净,并及时放进消毒柜。
三、食品生熟要分开,保证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蔬菜、肉类加工时,要先清洗干净方可进入蒸、炒、煮、爆等烹饪程序。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腐烂变质、生虫、生霉物质坚决做到采购不买,食品加工人员不加工。
六、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工作时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
七、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参加一次由卫生防疫部门组织的体检,持有健康证者方可上岗。
八、库房整洁、明亮,物资堆放有序,米、面及干杂品不得摆放在地上。
九、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十、望各位员工大力支持食堂的工作,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个人自我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一 、 做好计划和总结
做好每五年、每年、每月、每周、每天的计划,并及时总结和修正。周报必须在星期一之前完成,月报必须在每月3日前完成,年报必须在次年元月5日前完成。周报少一次罚款20元,月报少一次罚款50元,年报少一次罚款100元。完成年度任务,奖励自己买一件自己喜欢的东西;未完成年度任务,罚款100元。
二、 时间管理
做好时间管理。首先不准迟到、不准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年内累积10次以上,每增加一次罚款提升至每50元/次。事情分轻重缓急,集中精力做重要的事,有足够的时间做重要的事。
三、学习管理
每年至少读三本以上的书。少读一本书,罚款100元。每天至少读三页书,未完成罚俯卧撑100个。读书以经营管理类书籍为主,同时要兼顾其他,在博的基础上精。每月至少写一篇博客,少一篇罚款50元。鼓励多读书,如果年读书超十本,可以允许奖励自己消费一次。
四、健康管理
养成天天锻炼的习惯。每天俯卧撑100个以上(特殊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除外),如未完成,加罚俯卧撑100个,合计200个,累积到下一天执行。每周锻炼一次(散步不算锻炼),锻炼时间在20分钟以上,少一次罚款20元。
五、人际关系管理
每年至少结识三个以上有稳定联系的新朋友,扩大自己的人际关系圈,未完成罚款100元。每年重要的假日期间(春节、端午、中秋,元旦、五一、十一),必须通过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和自己的老朋友联系,少一次罚款50元。
六、家庭责任
每周向父母打电话询问情况,关爱父母,未完成每次罚款20元;每年带父母逛一次街或旅游一次,未完成每次罚款100元。忠诚爱情,忠诚婚姻,有爱人后,每天花时间和她沟通,未完成罚俯卧撑100个;有子女后,每周和他们沟通并进行指导,未完成每次罚款20元。
七、社会责任
每年年底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100元以上。自己要多帮助他人,多做好事,争取月积一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的总称。公众是指不同性别、年龄、职业、民族或国籍、不同健康状况、不同人际从属关系的个体组成的流动人群。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吧!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一、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对卫生设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完成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卫生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放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设吸烟室(处),吸烟室(处)外不设烟灰缸。
3、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管理、消毒制度
一、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二、公共场所各类用品用具的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进行。
三、公共场所的各类用品用具数量应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一般应不少于满负荷量的三倍量。
四、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应符合《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205-20xx)和相应各类场所的相关卫生要求。
五、公共场所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用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六、公共场所内用于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
卫生清扫、除害卫生制度
一、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二、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应即时杀灭;
三、发现鼠洞、蟑螂滋生洞穴应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并及时清理或合理投药。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工作时杜绝不良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场所不得吸烟,违反其中一项酌情扣除奖金。
二、每天搞好本职岗位卫生工作,如工作区域卫生不符合要求按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奖金。
三、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卫生工作,如被检查人员发现未做好卫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当事人奖金。
四、各区域工作人员按照制定的卫生制度,做好本岗位工作。由领班不定时对各区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当事人改正。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 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 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 罚则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培训规章制度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的员工队伍,实现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订本规定。
一 总则
1 开展员工培训,目的在于有效开发医院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能够获得医院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医院共同发展。
2 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本院员工在特定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3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员工。
二 管理职责
1 人力资源部是医院的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医院员工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其他各职能部门和科室应协调配合共同实施。
2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医院的人力资源状况,以及各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和医院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医院总体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情况并组织考核。
3 各职能部门为医院培训的业务分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
4 人力资源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4.1 医院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4.2 医院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4.3 对各部门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4 对培训讲师的选择、确定及协助培训。
4.5 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4.6 培训资料、报表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归档。
4.7 参训员工的考勤监管。
5 各部门(科室)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5.1 业务技能相关培训计划的制定。
5.2 业务技能培训的组织实施。
5.3 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特别是为新员工指定带教老师,做好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
5.4 本部门(科室)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5.5 培训工作总结报告的撰写和呈报。
三 培训实施
1 制定医院的年度培训计划前,人力资源部应对医院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培训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1 医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文化建设需求。
1.2 各职能部门(科室)日常工作业务培训需求。
1.3 医院重点岗位人才培养需求。
2 员工培训的培训师分为外聘培训师和内部培训师两种,培训师由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共同协商确定。
2.1 内部培训师的聘用。内部培训师采取各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查考核的方式进行推选。经人力资源部审查考核通过的培训师,报院领导批准后将聘为我院内部培训师。内部培训师由医院给予一定的培训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发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2 外部培训师的聘用。外部培训师的聘请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医院培训计划,采用与专业培训公司合作或自行联系的方式推选。
3 培训方式:
3.1 岗前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招聘的新员工岗前院级培训,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3.2 在岗培训:由各用人部门根据岗位技能要求,对员工实施不定期的各岗位在职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关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3.3 外出培训和进修:各部门可根据部门建设实际需求,以及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具体要求,充分调研并经部门讨论决定后提出申请,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和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 内部培训前期准备:
4.1 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必须根据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主题和主要内容,确定培训师、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做好培训资料准备。
4.2 为确保培训整体效果,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事先与参训部门沟通,确保参训率达到80%以上。
4.3 培训组织实施部门拟定培训通知并下发,做好培训场地环境布置、教具借调、培训设备安装调试、通知讲师及受训人员等准备;培训师做好授课备课准备。
5 内部培训组织实施:
5.1 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组织参训人员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同时发放培训相关资料。
5.2 培训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人负责主持培训,向参训人员介绍培训师、培训主题及培训意义等,同时宣布培训纪律。
5.3 培训师进行现场授课,培训组织实施部门人员做好培训工作的相关记录。
6 培训期间的考勤管理:
6.1 所有参训员工自收到培训通知之日起,应合理安排本职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参加。
6.2 培训期间的所有员工上课时均应维护本院的员工形象,并自觉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6.3 员工参加内部培训时,应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到,避免迟到早退的现象发生。培训记录表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6.4 员工外出进修培训时,需持经院领导签批后的《外出进修培训申请单》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签订后方可外出。
6.5 员工参训期间,未向人力资源部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参加培训的,其培训缺勤课时将按旷工处理。
6.6 员工如因公或其他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训的,需至少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请假的,应到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 外派培训进修:
7.1 外派培训进修可以采取全脱产、半脱产或业余形式,培训费支付方式可以是公费或自费。
7.2 员工参加外派培训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医院与其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对培训费用、培训期间薪酬待遇及培训后服务年限等有关事项进行书面约定。
7.3 员工参加全脱产或半脱产外派培训前,必须与用人部门指定的其它员工作好工作交接。
7.4 员工参加外派培训结束后,应结合岗位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培训心得体会,与培训相关资料一并上交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阅、存档,作为培训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7.5 员工参加外派培训结束后,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该由参训员工将培训内容进行整理,为同类岗位的员工进行传达和培训,实现资源共享。
8 员工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8.1 培训前应了解参训员工的实际知识水平。
8.2 培训中应了解参训员工的掌握情况,以利于培训内容的调整。
8.3 每期培训结束时,组织实施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效果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8.4 人力资源部应对各部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效果评估表”,供各部门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结合实际分析评估培训的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呈院领导审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8.5 培训的组织实施部门可以开展培训考核,具体由培训师设置考题,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参训人员积极参与。
四 培训成果的呈报
1 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如组织实施部门开展考核工作,讲师应将学员的考核成绩评定出来,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 主办单位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培训效果评估表》,送人力资源部归档。
3 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部,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五 培训档案管理
1 员工培训应建立相关的资格档案,全院性的培训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由各职能部门保管。
2 培训档案应包括:
2.1 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培训合同、评估资料、各种表单等。
2.2 培训师的聘任、考核资料和相关培训教材、教案等。
2.3 参训员工的评估、考核资料,培训记录表等。
2025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俭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经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供给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理解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供给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贴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贴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职责。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经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资料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供给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雹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景,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职责帮忙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一、 不能在带电的情况下插拔任何与远教设备主机、外部设备相连的部件、插头等。
二、在远教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得频繁地关闭或打开电源,不得随意移动和振动机器。如果电脑出现死机,应采用系统热启动和系统复位方式。如果必须关闭电脑电源也需要至少关机一分钟后再重新开启电脑电源。
三、远教接收系统的电脑在使用时,如果硬盘出现嘎嘎响声时,应立即关机,要及时请专业人员处理,以保护硬盘及数据。
四、 不要用手触摸电脑显示器和电视机荧屏
五、 电压过高或过低或是远程教育设备过载或失控时必须连接UPS电源等防护装置。
六、雷电天不能使用远教设备,并将电源插头拔下。
七、远教设备必须做好防尘工作,注意环境清洁。要及时清除设备上的灰尘等杂物。设备不使用或使用后,要用台布盖好。
八、远教设备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擦拭,只能使用中性洗涤或清水。清洁机身时,要把(清洁柔软的)抹布拧干,不能把液体(水)滴入设备内。电脑显示器和电视机的表面有保护涂层,除非必要,否则不用擦拭;擦拭时只能用沾清水的脱脂棉等擦拭。
九、远教设备长时间不用,要一个月左右开机通电运行一次,以使远教设备始终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十、当环境发生异常(如:火、水等)时,要及时做好设备的保护,必要时要将远教设备及时移出所处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_规章制度_网
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境卫生检疫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是指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
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
监测传染病,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和公布。
第四条 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邮电部门对疫情报告应当优先传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之间的传染病疫情通报,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六条 在国外或者国内有检疫传染病大流行的时候,国务院可以下令封锁有关的国境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第二章 检 疫
第七条 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除引航员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交通工具,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八条 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后离开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
第九条 来自国外的船舶、航空器因故停泊、降落在中国境内非口岸地点的时候,船舶、航空器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就近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除紧急情况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船舶、航空器,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第十条 在国境口岸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国境口岸有关单位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报告,并申请临时检疫。
第十一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据检疫医师提供的检疫结果,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检疫证或者出境检疫证。
第十二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
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第十三条 接受入境检疫的交通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一)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
(二)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
(三)发现有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啮齿动物或者病媒昆虫的。
如果外国交通工具的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处理,除有特殊情况外,准许该交通工具在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监督下,立即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
第十四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的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必须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申报,经卫生检查合格后,方准运进或者运出。
第三章 传染病监测
第十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入境、出境的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并且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有权要求入境、出境的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第十七条 对患有监测传染病的人、来自国外监测传染病流行区的人或者与监测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应当区别情况,发给就诊方便卡,实施留验或者采取其他预防、控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地医疗单位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应当优先诊治。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十八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
(一)监督和指导有关人员对啮齿动物、病媒昆虫的防除;
(二)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施;
(三)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其健康证明书;
(四)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
第十九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设立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交给的任务。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对国境口岸和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和技术指导,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卫生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一)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入境的人员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擅自上下交通工具,或者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的。
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给予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对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及时进行检疫;违法失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卫生检疫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防机关与邻国边防机关之间在边境地区的往来,居住在两国边境接壤地区的居民在边境指定地区的临时往来,双方的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入境、出境检疫,依照双方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依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检疫,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1987年5月1日起施行。1957年12月2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同时废止。
班级规章制度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基层的组织单位,班主任是班群众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资料:一是对学生进行学习方面的指导,帮忙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益。二是对学生进行生活方面的指导,以培养学生品德和潜力为核心。由于班级管理对学生成长的独特作用,所以,在绿色成长计划课题研究中,专门研究探索自主参与型的班级管理问题。
一、班级管理的基本原则
班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在班级管理中务必遵守的基本指导思想和要求。按照绿色成长计划的要求,我们设计班级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在于指导自主参与型的班级管理实施。
(一)班级管理制度化
在班级管理中,根据“学生守则”“教学常规”“行为规范”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透过制度化管理,强化学生的法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制度管理,要力求科学。除其之外,要处理好制度管理与班级管理体制创新的关系,逐步建立一种新的班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构成动态的班级管理系统。
(二)班级管理民主化
班级管理要“两手抓”,一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着手创立良好的班级文化。班级文化象“水”,学生象“鱼”;学生在民主、平等、健康的班级文化氛围中,会表现出一种愉快的情绪、用心进取的精神。创设平等和谐的教育氛围,提倡师生之间互相尊重,培养学生的民主精神是班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班级管理个性化
注重完整性、尊重个性差异、培养创造性,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的重要理念,在班级管理中要带给和造就一种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教育,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独立意识,自主精神,创新性学习潜力,是自主参与型班级管理的重要原则
(四)班级管理主体多元化
在班级管理中,不仅仅强调班主任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更需让全体学生参与到班级管理中去,成为班级管理的主体。倡导把教室还给学生。
二、自主参与型的班级管理模式
(一)模式之一——实施“三制”班级管理
“三制”即值日班长制、班委轮值制、人人岗位职责制。
值日班长制,就是按学号人人轮流当班长。值日班长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一切班务工作。
2、早晨提前到校打开门窗,打扫走廊。
3、课间擦净黑板,检查课前准备,维持课间纪律。
4、领队并检查做操状况。
5、放学后,督促检查清洁工作,填好班级日志。
班委轮值制就是学生自由组合,组成班委,轮流值周。班委由值周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记载本星期各小组的纪律、体锻卫生等状况,一周结束,对各小组作一次综合评价;
2、负责搞好一次班队活动课;
3、出一期黑板报;
4、组织一次有益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和谐发展的有益活动;
5、周未写好简单的总结。
人人岗位职责制就是人人是班级的管理者,每个学生在群众中负必须的职责,既管理别人,又被别人管理,以加强学生的主人翁职责感和群众荣誉感。
(二)模式之二一一一班级校园值周制
即各年级轮流由一个班来全面管理校园,其工作职责是:
1、值周前一天,大队部组织召开值周动员会议,明确分工,领取值勤标志、授带。
2、每一天提前半小时到校。部分同学在校门口检查学生到校状况和红领中、校徽佩戴状况。
3、周一组织全校同学参加升旗仪式,听升旗讲话。
4、成立卫生、做操、爱护公物、守纪四个检查小组,每一天检查记载。另外,成立“服务小组”专门帮忙低年级学生或老师打扫卫生。“接待小组”负责接待来访客人,介绍学校状况。“宣传小组”负责每一天更换校黑板报的“常规管理一日谈”,留好底稿。
5、周未配合医务室检查学校大扫除,评分记载。
6、评选讲究卫生、认真做操、爱护公物、遵守纪律的优胜班级,颁发流动红旗。
7、准备好周五上午“红领中广播台”播音,汇报一周心得、体会。
8、周未做好各项工作的交接工作。
(三)模式之三一一一“自主发展”模式
1、建立轮流“执政”的班干制度
班委干部采取自愿报名形式,透过竞选产生,班长、班委每学期更换一次,不能连任
2、组建宜于竞赛的小组结构
每一个小组都由五六名学生组成有利于全面竞赛的综合性小组;它既是学习小组,又是劳动小组、体育小组、文娱小组,思考到各种人才的和谐搭配,尽可能水平相当。
3、组建发展个性的兴趣小组
为发展个性,培养多种潜力,还组建课外兴趣小组,这些课外兴趣小组采取同学自愿报名形式组成。活动时间一般都在周未。如:“假日小队”、“集邮小队”、“红枫叶美术小队”、“百灵鸟音乐小队”、“蓓蕾足球小队”、“雏鹰文学小队”、“小记者小队”等。
4、共同保管、爱护群众财物
班级有一些师生创设的共同财物。如小图书角、卫生角、盆花等,除清洁扫除由小组轮流做外,班中的其他服务性工作都让学生自愿承担。
5、独立主编、自办小报
每周由一个同学轮流当主编,按时出一份手抄报。
自办手抄报统一要求是:
1、统一四开大小。
2、有新颖的报头、主编姓名、期数、出版日期。
3、手抄报资料务必有一篇文章为自己所写,其他的能够做些摘记。
4、排版、抄写、美工等工作需由主编一人独立完成。出好的报纸贴在教室里的墙壁上供同学们阅读。
6、记载班史的班级日记
每一天由值日生写班级日记。有两条要求:一是认真按时完成,不缺漏;二是真实记下各项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天发生的事情。
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是关系到一个地方、一个时段的发展,也是社会各界特别关注的政事。因此选好领导班子,配好领导干部至关重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镇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了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本人也自学了相关知识,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执行“四项监督制度”要注重结合实际
制度是建立在特定社会现实状况基础上相对稳定的行为规范,它能够约束行为主体使之符合某种要求,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完整有效的制度它具有强制性、无例外性,人人必须遵守执行。实施机制就是要有科学有力的手段措施保证制度能够有效落实。因此,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与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制度”本身的尊重程度、信仰程度和执行力度有关,与干部工作的标准、考核、选拔使用等其他环节有关。我们不能就监督制度抓监督制度,要站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执行这“四项监督制度”。要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相结合;与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相结合;与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布局和中央新近出台的《改革规划纲要》等其他法规制度相结合。
二、抓好“四项监督制度”重在贯彻落实
作为具体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部门,要围绕机关干部的职责,一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不仅要自觉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同时也有责任有义务为领导执行政策出公道正派的主意、当让组织和群众放心的参谋。二要做制度规定的坚定执行者。任何一项制度的生命力和战斗力,不仅取决于是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还在于执行,在于落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任用工作中,必须坚持遵守制度、执行制度、始终怀着“四心”。一是公道之心,这既是事业需要、也是岗位需要。没有公心,就不能对政策和干部负责,公心,就是要围绕工作大局,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纪律。选好人用好人;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对待每个干部的实际表现;二是仁爱之心。就是在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可能照顾到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更好地调动好每个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这一点从本质上讲,与公心是一致的。三是谦逊之心。组织人事部门是人事政策的执行者,应平易近人,不能高高在上,要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平等平和地对待每位同志。四是畏惧之心。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坚持不懈。要始终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确保自身清廉,才能选好干部,用好政策。
三、坚持“四项监督制度”舆论先行
近年来,虽然已经重视宣传干部工作,但是,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与党员干部的期待、与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一报两评议”和《离任检查办法》的实行,如果我们平时不注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做法,以及对新任用人选的原因、表现等进行广泛宣传,参加评议的人就不了解实际情况,他就有可能凭印象,甚至是道听途说的消息来评判,这必然会影响到评议质量。因此,我们要通过报纸、网站、会议、培训班等多种渠道,对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主要做法、成效等,广而告之,这样才能增加社会知情度,提高认可度,增强公信度。才有能更好地执行好政策,选好用好干部。从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办事须通知办公室方可。
四、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
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请假1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3天必须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
五、实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来抵冲。
六、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
七、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因工作无法年休的工作人员休假延续。
八、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机关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薄、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实业发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青海省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实业发展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
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2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
3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1、安全生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领导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抓住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突出抓好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公司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关系顺畅、责任明确的安全管理网络,完善的体系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减少和防范其它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分级负责,分线把关,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各级领导与职能科室、直属部门及其下属班组齐抓共管,共同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治理。
5、公司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合法权益和权利。
6、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部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须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三﹚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1、公司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
﹙1﹚公司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公司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3﹚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科室(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部门)内的所有安全生产工作。
2、 公司职能科室和部门的安全责任
﹙1﹚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协调与指导,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财务、食堂、办公室、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主管职工劳动安全(劳动合同、工资、假期、劳保福利、工伤管理、职工体检)等工作。
﹙2﹚物业部:主管道路、结构物、安全设施、基建施工安全及附属构造物的维护保养、水、电、锅炉设施﹙设备﹚、房建设施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3﹚市场部:主管经营现场安全、收费现场安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收费数据以及收费人员作业安全、外聘人员及宿舍的安全管理。
﹙4﹚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公司办公室、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国家、政府主管机关以及青海省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包括全体职工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者的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应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收费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市场部应当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对收费及日常经营工作中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监控,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具备应急救援预案。
4、收费及公司财务系统必须与办公局域网隔离,计算机必须专用,并定期查毒杀毒。必须分开设置帐户,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更换密码。当收到病毒发作警报、出现病毒传染迹象或出现网络系统紊乱等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
5、一切机动车辆,必须保持机件和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或酒后开车,严禁超载、超员、超速行驶,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6、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7 、锅炉、压力容器(含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取得劳动安全监察科室颁发的使用合格证。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专人操作和维护保养,并按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8、使用租赁的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必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9、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在公司从事工程建设等作业,物业办应对被委托单位的资质条件审核把关,并结合单位情况就安全工作向被委托单位提出具体书面要求。作业时间安排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保障措施必须与市场部、综合办公室协商一致。作业期间需要市场部、综合办公室支持配合的,物业办或综合办公室必须做好协调工作。作业完毕撤离现场前,物业办必须和市场部、综合办公室共同验收。对违反规定,影响工作或安全的,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10、公司有关部门、基层单位雇用或聘请外来人员进入公司范围内的工作场所从事养护、抢修、检测等作业,作业前必须就作业安全要求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必要时安排专门人员全过程做好监督。
11、公司重要的生产或工作任务,实施后可能影响正常的工作或生活安全的,负责实施的单位必须事先召开协调会,明确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做好书面记录。
﹙五﹚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各部门﹙科室﹚对职工的加班加点应当在不损害职工健康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根据工作性质,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职工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各部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懂得劳动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3、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六﹚安全会议
公司每季度必须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可结合其他会议一并召开)。各部门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传达、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及上级有关文件,及时听取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和建议,分析、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情况,决定有关安全奖惩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会议必须填写《安全会议记录》。
﹙七﹚安全教育培训
各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特点,及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对于电工、锅炉工等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须持有相应的等级资格证书,各单位必须严格要求,加强管理。 ﹙八﹚安全检查与整改
1、公司办公室每月或不定期组织对全公司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束后,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2、安全检查的内容:
﹙1﹚工作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3﹚ 布置工作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 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5﹚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 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备; ﹙7﹚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8﹚ 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9﹚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10﹚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11﹚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机动车辆、厨房、集体宿舍等。
3、安全检查必须及时记录。《安全检查记录表》必须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当事人或负责人签字。
4、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填写并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各单位要责成专人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5、各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要对单位进行一次自查,并做出详细记录,要求检查全面细致,尽可能消除一切事故隐患,严格进行“三定”(定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真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
﹙九﹚事故报告、分析、调查与处理
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毁损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公司安全事故。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3、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4、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和结案材料的归档。
﹙十﹚奖励与处罚
1、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2、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奖罚款、停职检查、待岗、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 车辆调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根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时根据全局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服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教育,督促平时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详细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为确保安全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灵活地调派车辆,遇车辆紧张,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根据车辆装载情况,同方向路线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安排,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时(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年度审验
第6条:车辆审验
(一)全局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各有车单位的调度员或车管人员做出计划,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_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生产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维修待料等客观原因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单位不作报销。
第7条:驾驶员审验
(四)全局机动车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必须是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年审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销。
(五)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凡属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每年的年审费用可作报销。因年审不合格或非因工作关系,违章吊证等的造成延时、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 驾驶员培训管理
第8条:因工作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应由局属各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第9条:全局专、兼职驾驶员必须报局主管部门经局领导审定发文认可。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专、兼职驾驶员,平时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悉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碣,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经局领导批准选送学习驾驶技术人员,经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各使用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驾驶技术过硬功夫并具有单独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带驾,时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资。待新驾驶员具有单独驾驶技能后,由带驾专职驾驶员提出,经使用单位领导同意,技术人员鉴定后方可单独驾车。
(三)自费学习的驾驶员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转为局专、兼职驾驶员,须经一定程序的技术鉴定,方可单独驾车。对不具备单独驾车,仍需带驾的按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四)自费学习的驾驶员转为局专、兼驾驶员后,原学习费用不作报销,其每年驾驶员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五)自费学习或增驾的驾驶员,需用单位名称(公章)证明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其本人在学习期间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在局外驾车发生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六)复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如被局吸收录用,除参加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复考外,服务单位应安排专职驾驶员对其带驾。(具体参照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第五章
借车、租车
第10条:全局车辆是为本局生产、工作服务,原则上外单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局内部单位之间车辆的调配借用,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借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油料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借用期间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事后应将车辆修复交还。
(二)外单位或本局职工借用,租用车辆原则上应由本局专、兼职驾驶员驾车。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外单位借车司机驾车,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借、租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按申请时所填的用途、路线、地点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如果用于非法运输和违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规定,驾驶员应坚决拒绝。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第六章 新车提运及车辆维修、保养
第11条:各车辆使用单位购买新车,必须作出计划申请局领导审批,按国家乘座标准及使用规定办理好车辆定编
等许可手续,方可购买。
新车验审和提运要有专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的性能及各部技术状况,全面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按物资堤运的要求办理好接收手续。购新车所有的票据必须有主管领导、购买人、证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签名。
第12条:车辆维修、保养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检修、保养。凡安排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计划向局办公室早报,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时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调度员或班长作计划向主管领导早报,同意后实施。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车辆清洁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时,应选择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并相应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车辆修复出厂时,驾驶员应对车辆的修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车,并在修车后付单上签名确认。
(三)车辆的保养、维修内容分为:
①车辆修理分三种: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车辆保养分四种:即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的保养。
③车辆保养是定期强制执行的,必须坚持“保修并重”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以达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④定期保养周期
第六章
车辆档案
第13条: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维修、保养必须逐台建立档案。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使用,调出单位必须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
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_复印件。
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③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八章
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条:安全制度
(一)各有车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认真抓好机动车驾驶同的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观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二)坚持以班为单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各有车单位应坚持每组织一次全体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如遇发生车辆事故应及时开分析会。
(四)结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大力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认可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违者将按局有半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第15条:安全措施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随国情工具及_是否齐全,货物是否牢固。
(三)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车辆带故障行车。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七)车辆执行完任务回场(库)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章
油料定额管理 第16科:各有车单位的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
第7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各有车单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情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防止油料流失。
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具体定额标准可参照本制度《各种车型油耗定额表》。
第十章
奖罚
第18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奖或罚
(一)各有车单位对边疆安全行车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无大、小事故,技术熟练,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可给予大力表彰宣传,并给予适当地物质奖励。
(二)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按定额标准节约部分的15%撮取奖励,对超耗定额20%者给予扣发月奖。
(三)专职驾驶员在带驾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属专职驾驶员驾车肇事,责任按交警栽决,由本人负责。属实习驾驶员驾驶,如带驾专职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专职加强员应负交警载决后70%责任,实习驾驶员应负30%责任。如肇事前专职驾驶员先有预见提示,而实习驾驶员不听或采取措施不力,则应由实习驾驶员负70%责任,专职驾驶员负30%责任处理。按损失情况扣奖。
(四)兼职驾驶员在单独驾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同专职驾驶员同等。
(五)未经领导同意,非因工作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个别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当事人扣发一个月月奖。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并按局有半规定处理。
第19条:除本制度标明的奖罚,其它的奖罚制度参照《政府机关供电局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第20条:本制度自五月一日起试行。
值班规章制度
第一条节假日值班人员上班时间与正常工作时间一致,早晚打卡,迟到、早退处理方法与工作日相同。早上迟到时间与晚上下班时间延长相等。
第二条值班期间不得离岗。如出现空岗现象,按工作日考勤规定中旷工处理标准的二倍处理,导致严重后果的另定处理。
第三条所有值班人员交接班前必须做好巡查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对当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夜班(节假日)值班交接表》上都予以记录,并做好电话、传真、信件等的接收工作。并于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转交给行政管理中心秘书。
第四条值班期间不得有非本单位人员、离职人员进入;不得请亲友替值。对外来人员应提高警惕,保障安全。
第五条各管理中心值班职员在下班锁办公室门前,应做好如水、电、门窗等的安全检查工作。
值班规章制度
值班是保证在工作时间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的体现形式。因此,公司内设机构要认真落实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职责落实、管理落实。
值班是保证在工作时间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的体现形式。因此,公司内设机构要认真落实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职责落实、管理落实。
1、值班人员值班地点门卫、办公楼,值班范围办公大楼、公司重点部位、车间及公司内部区域,值班人员务必监守岗位,按时接班。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务必经总经理的批准。
2、检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3、遇有重大事项和异常状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或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响应的措施。
4、值班期间应集中精力,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或影响值班的事情。
5、值班人员在公司下班后,要认真检查公司内部各项安全措施,对技术防范设施设防,发现防范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隐患并及时排除。
6、值班人员遇有职能单位进行检查等公务活动,要用心主动配合,协助搞好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
7、值班人员负责单位内部巡逻工作的检查监督,对巡逻人员不尽职责及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向公司有关领导提来源理意见。
8、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单位内部夜间发生的案件的处置,公司发生案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9、值班人员是公司夜间安全保卫与防范工作直接职责人,对单位内部夜间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值班规章制度
(一)定义
指各科室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院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 医院实行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话可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院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值班表在全院公开,值班表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院的医务人员,非本院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症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7.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三)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实施细则
1.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等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
2. 医院实行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话可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值班人员应提前到岗,与前一班值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专册书写交接班内容,共同签字确认。各级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4.临床科室围绕患者开展医疗工作,根据科室临床工作需要设一、二线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床位规模和收治患者情况,单独或联合值班;临床科室可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安排三级医师担任三线值班。临床各科室、医技、护理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应及时将本科室排班表抄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定期向全院公布值班和总值班情况。
5.临床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前一班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对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危重患者等重点患者,应做好床旁交接班。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6.临床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新入院患者情况,危重患者的病情及处理事项,手术患者情况及需要特殊观察的患者情况记入交班本,并做好口头交班。下一班接班医师未到时,上一班交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1)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病情变化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的患者及时检查,书写病历及各项医疗文书,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若需紧急救治,应积极参与。值班开展的所有诊疗活动要按照规定及时记入病历。
(2)值班医师应严格执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对危重患者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对不能自行解决的疑难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3)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病区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患者或家属反映病情时,应及时予以解答或处理,必要时查看患者。护理人员请查看患者时,应立即前往巡视,不得未诊视患者而直接下口头医嘱。一线值班医师如因公必须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及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络,完成任务后及时返回。各级值班医师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4)值班医师在交班前,要认真完成书面交接班记录,重点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措施,以及新入院患者情况、急诊入院患者检查及处理,手术患者情况,死亡患者抢救和其他事项。
(5)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接班一次,病区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地点设在医办室;时间为8:00;全体站立;医生护士尽量背诵交班;可按如下要求进行站位排列:主任位于中央,左侧为科室副主任、上岗主治、交班医师、接班医师,右侧为护士长、护理带教、交班护士、接班护士,其他人员围站于周围。具体程序:科主任宣布交班、值班护士交班、值班医师交班、管床医师交班、科主任、护士长总结。
一线值班医师要汇报新收(包括转入)患者数量及病情概要,包括简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等;新收危重患者主要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结果、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病情转归、注意事项、死亡患者的抢救、死亡原因及死亡诊断等;原有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理经过、转归、注意事项等;原有普通患者的特殊情况;围手术期患者情况,含术后患者、当天拟手术患者情况等。值班医师要向接班医师或主管医师交接危重患者情况及待处理的工作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重点情况应向上级医师特别说明。二线值班医师对一线值班医师交班内容进行补充或更正,简要分析危重患者病情。科主任根据交接班情况,予以点评和布置工作。
(6)医师要严格按照排班表轮流值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值班者,调换双方必须协调清楚,并报科主任同意后方可换班,并向医务科做好备案。
7.药房、检验、放射、超声、心电等临床辅助科室,须根据情况安排好值班,坚守岗位,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记录。
8.非本院执业的医务人员,如试用期、进修及实习期的医务人员不允许独立值班,不允许独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公司员工规章制度守则
员工手册
一、董事长致词
欢迎您加入本公司,深信您定能勤勤恳恳工作,恪尽职守,为顾客带给优质、高效的满意服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声誉。:此手册的目的是让每一位员工清楚地了解作为本企业一员所要共同遵守的工作规范准则,并能同心协力、精诚团结,使企业能不断发展进步,位于行业前列。
董事长:※※※
二、员工的权利
1、员工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2、员工有按所付出的劳动享有报酬的权利
3、员工有按照规定享受休假的权利
4、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员工有享有社会福利的权利
6、员工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企业宗旨、理念、组织形式
(一)企业宗旨:
以人为本,以质取胜,做市场强者
(二)企业理念
1、经营理念:以服务顾客为上,以员工满意为基,以创新
发展为本
2、质量理念:产品即人品;当质量与成本、进度发生矛盾时,质量第一
3、管理理念:制度重于权利,同事重于亲朋
4、做人理念:讲原则、守纪律、有诚信、懂自律
5、企业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
6、用人原则:带给舞台,各尽其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7、企业作风:精、严、细、实、快
8、企业价值观:承担职责光荣
(三)企业发展目标
跻身中国现代化大型水泵、水轮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前列
(四)企业组织形式
本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企业的最高行政领导,统管及指挥企业一切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经营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划分为三个车间、八部一室,实行逐级负责和管理制度,用人实行全员劳动聘用合同制,分配实行定额工时和岗位技能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四、员工行为规范
您已经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中员工之一,您的举止、行为,不再仅仅是您个人文化素质的直观反应,而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形象的再现。公众的亲疏,客户的取舍,将与您的形象休戚相关。
“我就是江苏航天水力设备有限公司的代表”
1、形象意识
员工务必具备强烈的形象意识,从基本做起,塑造良好形象。
2、员工仪容仪表
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洁、工作时间一律统一着公司服装。
3、社交、谈吐
在企业交谈尽量讲普通话,交谈中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谈话,不要言语纠缠不休或语带讽刺,更不要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与客户交谈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语言流利、准确。注意迎送礼节。
与同行交谈,注意措辞分寸,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不互相倾轧,客观正派。
4、举止、行为
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脱岗、串岗,请假需及时申请或通知部门主管,填报请假单。:上班要持续良好精神状态,精力充沛,乐观进取。
对待领导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持续头脑冷静,坦诚待人,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
持续良好坐姿、行姿。出入会议室或领导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
5、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养成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不丢纸屑、
果皮、烟头和杂物,不乱涂、乱画,不抽游烟。
办公室持续整洁,无污痕,文件入橱或摆放整齐。:车间持续井然有序,物品堆放整齐。
五、员工管理条例
第一条:个人资料
1、新进公司员工应向公司办公室带给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
2、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一概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条:报到程序
员工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日期内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员工手册;
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交接工作;
3、安排办公(工作)地点,领取办公用品(劳动工具)。
第三条:试用转正
1、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合格、透过考核并体检合格后填写转正表,经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2、员工在试用期间如请假超过七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四条:工资和福利
1、员工的工资,按企业相关规定支付;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
资次月发放。
2、公司发薪日为每月3-5日,如遇公众假期,发薪日可提前或推后。: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应承担的各项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并代员工向政府税务部门缴纳。
3、本公司员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询问本公司其他员工的月薪所得,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应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导致解聘。
4、薪酬的评定以潜力、贡献、职责为主,按照工作岗位,工作经验和工作潜力的差异,确定不同的工资级别。
5、公司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正式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6、试用期员工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岗位工资发放。
第五条:假期
1、婚假。员工男方年满25岁,女方年满23周岁结婚为晚婚,正常婚假为3天,晚婚假另加2天,共计5天,需一次休完,不得挪作它用。婚假为有薪假期。
2、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计生假。育龄妇女上环休假3天,取环休假1天,流产休假15天,未按计生规定执行者无假期。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3天有薪假。
5、病假。员工休病假,务必三甲医院的证明方为有效,但二个月以上的长期病假(不含住院期间),需经市医疗部门鉴定
方可休息。员工休病假,按实际病假天数扣发工资,发基本工资40%。
6、公假。公派出差或临时参加各种会议、学习、培训。
7、事假。除以上各类假期外,其余因各种原因请假的均视为事假。原则上当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
8、其他法定节假日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员工加班
根据》有关规定,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员工本月加班的,公司应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调休;如遇特殊状况,在3个月内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员工出差
1、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2、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3、出差员工应及时并按规定标准核报差旅费用。
4、出差人员回到公司后,其工作状况应及时向主管报告。
第八条:员工培训
1、为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理解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
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状况安排,在新进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员工调职前,务必理解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状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副总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状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到达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状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公司办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6、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在公司外理解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并视不同状况给予部分或全额报销学杂费。
第九条:员工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思考其个性、潜力,务使“人尽其才,才职相称”。
3、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
第十条:员工辞职
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到公司办填写《员工离职单》,办理离职手续。
1、本部门手续交接,归还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劳动工具、《员工手册》和其他公物。
2、凡借欠公款者,应予清还。
3、相关在手工作的衔接和移交。其它未尽事宜,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考勤制度
以部门为单位,对员工出勤状况进行考核,不得弄虚作假,每月26日上报考勤原始记录。
1、员工务必准时上下班,并应准备充分时间更换工作服,以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上、下班都务必打卡,方算全天出勤。不允许代他人打卡,有代打卡行为,一经查实,一次罚款300元。下班提前打卡者,一次罚款10元。
3、上班迟到5分钟至15分钟,罚款10元,15分钟至1小时罚款50元,1小时以上罚款100元;中途出厂一律凭手续出门,未办理手续者按早退处理;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50元,10分钟以上罚款100元;无故旷工按规定处理。
4、员工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旷工五天(含五天)以上者,作除名处理,企业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5、员工请假程序2天(含)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办备案;2天以上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批准;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1天内由主管副总批准,报公司办备案;1天以上由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得到批准交接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6、员工请事假,扣除当日工资全额。
7、员工因参加社会活动,经领导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8、员工市内公干或赴外地出差务必到考勤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门证或出差单,经部门负责人证明后,报分管副总批准。
9、各部室、车间明确专人按实考勤、计假,不得弄虚作假。违反一次扣单位负责人200元。
第十二条奖励
为了增强员工的职责感,鼓励员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除通报表扬外,给予专项奖励: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金100-1000元的奖励;
1、被公司、总公司及上级工作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优秀党员的;
2、敢于阻止和揭发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为公司发展或业务管理规范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荐,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的;
4、在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方面作出成效,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的。
(二)多次有以上行为,为公司作出较大贡献的,值得树为楷模,推广学习的,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实际状况一事一议,给予特殊奖励。
(三)奖励的审批权限
通报表扬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副总批准,报公司办备案;
物质奖励和立功嘉奖,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公司办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奖励晋级,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公司办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第十三条:处罚
一、过失种类
1、当班睡觉、喝酒、打牌、打游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员工交谈、工作交流应礼貌用语,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罚款300元,造成他人伤害,承担一切职责。
3、无理拒绝理解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教育不改者,停岗。停岗期间发放生活费10元/天。
4、在当班时间规定统一着装,未穿工作服罚款10元。
5、公司各类会议,会议期间不得抽烟,违者罚款20元。
6、厂区区域范围(车间现场、办公大楼、厂区主干道、生活区),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和杂物,不得乱涂、乱画、溜狗、不抽游烟(指定抽烟地点除外)。如有上述状况一次,罚款20元。
7、损坏厂区公物及设施,无意损坏按值赔偿;故意损坏按值赔偿并罚款200元。
8、损害公司利益,如出让经营信息,技术资料等,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退回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不低于5000元,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职责。
9、涉及质量、设备、安全事故等违规违纪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处罚执行要求
1、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好员工表率。
2、员工违纪,以部门进行处理,公司办执行。在处理过程中,不得袒护、包庇,做到公平、公正。
3、劳动纪律方面行为规范,由公司办督查;厂区环境卫生、公物等方面由综合管理部督查。
4、公司设立检查员制度,员工应尊重、配合和理解检查员督查。:第十四条:处分的审批权限
1、处罚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生效。
2、辞退和除名由部门负责人提议,公司办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生效。
第十五条:修订、解释
1、公司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对《员工手册》进行修改。
2、《员工手册》由公司办负责解释。
3、员工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六、《员工手册》收到函
致:公司办
兹收到《员工手册》壹份。经认真阅读,本人明白手册详细资料。谨引声明,本人愿意遵守执行。
签名:
日期:
注:请于收到《员工手册》壹周内将此单返还公司办。
第六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则制度,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均可作为处分乙方的依据,乙方应当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因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被用工单位依法退回甲方的,甲方有权依法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关于乙方违纪情况的处理: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所在用工单位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给甲方或其所在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责任;若因乙方的行为致使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补偿等责任的,在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乙方在甲方责任的范围内对甲方负有补偿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2.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本条中统称单位)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单位遭受重大损害的;(注:所谓“重大损害”是指:a、造成人民币伍仟元以上(含)的经济损失;b、造成一个部门范围内的IT工作系统故障,影响部门正常工作两小时以上;c、造成价值达人民币壹仟元的生产工具、设备、产品报废;d、引发人员伤亡事故;e、引发给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媒体曝光事件;f、单位受到相关行政部门或上级部门的各种处罚;g、使单位失去商业机会或使单位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失等;h、其他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恶劣后果;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单位兼职,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如乙方被查实向单位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即视为乙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6)单位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3.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本条中统称单位)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纪,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影响经营、工作秩序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2)未经单位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
(3)未经单位同意,自营、从事经营或投资与单位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单位相关联的业务的;
(4)挪用或侵占公司财物,或私自接受客户、供应商及利害关系方任何好处及报酬的,无论何种金额及手段;
(5)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按领导的正当指令行事的,经再次要求仍不服从的;
(6)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离开岗位的;
(7)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单位商业秘密的;
(8)一年内累计旷工4日以上(含4日)或连续旷工2日(含2日)以上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四次以上的;
(9)在单位内有任何暴力、胁迫、伤害、赌博或盗窃等不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1)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行为的。
劳务公司规章制度
甲方(雇主):
代表人:
地址:
乙方(雇员):
代表人:
地址: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劳动法》《_____》为依据,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乙方不同意的,可解除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小时的工资制度。
2、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_____日。
3、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作制度。
4、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四、劳务费
1、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2、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其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发放必要的_____用品。
2、乙方上岗前,甲方可对乙方进行上岗安全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具备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可以根据公司安排为乙方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_____,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若甲方为乙方投保,则_____期间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4、甲方应按时支付劳务费。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勤勉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提供劳务时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工作考核。若因乙方_____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鉴于甲乙双方为劳务关系,本合同期内乙方不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_____及福利待遇,甲方也无需因此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4、鉴于甲乙双方为劳务关系,本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不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待遇,相关的医药、治疗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已取得相应从业资格并持证上岗。
6、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在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中致人损害的,乙方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7、在工作时间内,因乙方的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
8、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财务数据、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现等行使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_________天给予乙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
3、符合下列情况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由于乙方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本合同项下劳务;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如乙方非因前款所述原因擅自提前解除本协议,如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应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甲方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_________日内结算应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工作交接,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应当按照应付金额的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或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约定的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需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前述变更对对方不发生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