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货物运输合同
全文共 1959 字
+ 加入清单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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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合同
甲方:
乙方:
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中药原药材,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合同以下条款:
一、订购原药材数量与价格(可另附清单)
二、质量商定标准:□符合《中国药典》20__版一部标准;□部颁标准;□样品为准。
三、付款结算方式:原药材运到甲方后,经甲方验收入库、取样质量检验合格后,凭甲方开具的验收单据45天内付款。
四、交货地点: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仓库。运费由乙方负担。
五、供货时间: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须在______天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因甲方业务调整采购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修订采购计划。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采取康级降价处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签订的合同条款,如期将原药材运至合同规定的地方。如乙不能如期交货的,需提前一个星期通知甲方,如未提前告知的,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的,乙方将按所签订合同货物款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同意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采取康级降价处置。
3、因市场聚格调整,需要调整供货价格,乙方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甲方。
(三)双方共同协定
1、每次下达采购订单合同时,当质量标准无法确定的,以甲方提供的原药材样品为执行的质量标准,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保管。
2、货到甲方处,甲方必须在两星期内出具质量报告,如未出具质检报告的,视为甲方确认验收合格;特别情况双方协定。
3、经质检不合格的原药材,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甲方可以代为保管,因保管不当产生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合同产生的异议或纠纷,按合同条款和法规处置。
七、合同执行期限:20年月___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月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或CIF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
第九条 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给买方。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金额为____。
货物买卖合同分期付款
买方(甲方):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卖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编号: )项目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的要求,经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及附件:
1.1货物报价一览表: 货物名称 型号定做产品描述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定制家具
1.2货物描述及附件说明: 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家具及相关服务,本合同中家具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数量等有关描述详见合同附件: 报价明细表。
二、标的: 合同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付款条件:
3.1合同定金款:合同总额的 30 %即(人民币): 元 (大写: )于 支付;
3.2 合同余款:合同总额的70 %即(人民币): (大写: )于 甲方 支付;
3.3以上款项均以 方式(转账支票、现金、电汇)支付,所有款项均按乙方规范名称支付。电汇和支票应填写乙方单位名和开票日期,所有款项均由乙方书面指定的财务人员(非业务经办人)收取,未经书面确认,甲方不支付款项,若乙方未按本条款约定而造成损失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3.4 报价含安装费(甲方只提供差旅费),含40元米布艺款。
3.5附则: 家具的包装为乙方正常外省包装,如需特殊包装、木架等,乙方不得另收取费用)。
四、交货及验收:
4.1交货地点: 甲方负责 ;
4.2交货方式:甲方负责 ;
4.3交收货期: 交货。
4.4甲方应在乙方到货后 天内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若分批送货,则分批签收),逾期 天以上未予签收,视为乙方已按全数交货;
4.5交货安装场地:为保证安装质量和工期等,由乙方负责代办物流运输,运费由甲方支付。
4.6验收按第五条有关规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4.7验收发现不合格的货物,甲方应提出书面异议,列明不合格的项目、数量及处理建议,对于验收后经双方确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
五、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5.1乙方保证产品质量必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需方要求;
5.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确认产品款式(包括材质、造型、色号、面料)、规格、数量、质量进行生产,生产物料不含人体有害物质并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否则乙方承担第三方给予甲方的违约责任;
5.3甲方对家具功能设计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按双方设计人员技术交底的要求制造,使家具满足技术交底的要求;
5.4由乙方提供设计的定做产品或异形产品,应符合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描述。甲方未予图纸等技术性确认的,按乙方设计标准生产。
5.5家具的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年,质量保证期从家具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责任期内,对于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甲方只提供差旅费),经三次以上不能修复或双方确认无法修复时,乙方予以更换。对于甲方使用不当或自行拆迁、搬移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只收取材料费。乙方应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意外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双方责任:
6.1乙方所交付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视家具具体情况予以修理或更换,并自行承担因修理、更换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6.2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交付货物,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5%与累计延误天数相乘得之款项目赔偿需方,关承担连带损失。如大量产品质量均达不到供货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货款。如出现退货情况,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甲方未按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6.4乙方在家具安装过程中,如家具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遗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按本合同要求重新制作。
七、免责条款: 若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意外事故、交通运输、政府法令等特殊客观事件)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免除相应责任。
八、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或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保修期满结清款项后失效。合同执行期内,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经双方单位盖章或双方代表签字后与合同一并生效。自合同签订后,为方便高效工作,凡是关于产品设计、颜色、规格、款式以及 关于送货安装及付款通知等有关需甲方书面确认的事项,经传真确认后均为有效附件。
十、本合同共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附则: 甲方(盖章):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办公地址: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办公电话: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办公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手 机: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手 机: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受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受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手 机: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开户账号: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签约_________ _________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买卖合同标准
售方:
购方:
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
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
电报挂号:_____
2025货物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甲方委托商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5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及合同价格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2.2交货地点:
3、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货物交货付款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4.2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时间)支付。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
8、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
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
10.1.2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 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1.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14.1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漳州市芗城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漳州市商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赊欠买卖货物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购买甲方商品: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_____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申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或供方): 协议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买方或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保障甲乙(或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或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买卖标的物
乙方向甲方购买(写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有品牌的可以写品牌,如果数量较多,可以注明“见合同附件货物明细表”)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 元,或写“以乙方在货物明细表上签字确认为准”
三、结算方式:
收货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如果分期支付,需要写明每次支付的金额或比例以及支付的时间)。
四、履行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自己提货(或者甲方送货),以乙方出具收货单(或者在货物明细表上签字为验货、收货)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五、货物安装
货物安装: (如不需要安装可以删除该条款或者注明“不需安装”)
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产品应符合企业标准。如有质量异议,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甲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没有提出异议。
七、违约责任
1、中途毁约: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货款总额5%(暂定,仅作为参考,具体比例另行商定)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日应支付合同价款的5‰(暂定,仅作为参考,具体比例另行商定)的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用。
3、乙方如不能按时付款,每拖延一日应支付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给甲方,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用。
八、免责条件
合同签订后至合同完全履行完毕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军事行动、地震、火灾等非人为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不按违约处理。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保修期售后服务事项
保修期为 (非人为因素),保修期内,如属产品质量问题不收任何费用,可调换或维修。
(本条如所售货物无须给予质保及售后服务则需另行注明或删除)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以及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以双方签字日期为生效日。合同签订日期为: 年 月 日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货物购销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模式
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收购散玉米。甲方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制定收购价格,经双方确认,确定价格、数量、质量、日期。
第二条:玉米的数量、质量
1、玉米的数量:≥100(单位:吨)
2、玉米的质量(2等标准):容重≥685g/L霉变粒≤1.0%杂质含量≤1.0%水分含量≤24.0%色泽、气味:正常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
1、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及时确定收购价格。
2、组织好人力保证玉米到货后及时卸车,并单车化验质量,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卸车反馈乙方。
3、提供乙方有效单据,乙方凭单据结算。
乙方:
1、将当地收购散玉米市场波动价格及时与甲方沟通。
2、每天将场地收购潮玉米数量通知甲方。
3、随时化验玉米质量,将化验单据提供甲方。
第四条:验收方法
1、按照国家制定的玉米检测标准,对甲乙双方所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如产生异议,可提交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2、甲方在接到乙方质量、数量异议后,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甲方说明不符合规定的数量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玉米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协议纠纷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时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
负责人:
货物采购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一、买方订货货物清单(见下表),合同履行地:桂林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详细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金额(元)备注
合计金额¥0.00大写:人民币零元整
注: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否 ■是(请提供开票资料)(收到货款后3天内开具发票)。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交付方式
交货(含单证、资料)时间:卖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于如下收货地址交货。
收货地址:
收货人: 电话:
运输方式: □汽运 □铁路 □空运 □卖方送货 ■快递
运输费用:□买方承担 ■卖方承担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检验期间
买方收到货物后的检验期间为 七 日。买方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货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仅表示买方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买方如有异议,买方应在检验期间内通知卖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货物隐蔽瑕疵不受上述检验期间限制。
四、质量保证期: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为 12 个月,质保期内,设备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质保期规定长于本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卖方承担免费维修、更换、退货的三包责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款到发货。
结算方式:■电汇 □汇票 □支票 □现金
六、违约责任
因供货或付款不及时,责任方应每日按未履约货物金额的 0.3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卖方供货不符合约定的,视为供货不及时。延期超过七天,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知识产权保护
卖方负责向买方提供产品生产、销售所必须的知识产权保护,因知识产权发生的纠纷和诉讼由卖方承担责任。
八、风险转移及所有权转移
买方验收合格后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在买方支付货款前,相应货物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卖买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并互换原件。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十一、本合同落款列明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依此发出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其他数字信息均应视为有效送达。
十二、特别约定: 无。
买 方 名 称: 卖 方 名 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纳税识别号:纳税识别号:
日 期:日 期:
国际货物订购合同_合同范本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
第二条 产地:_________。
第三条 数量:_________。
第四条 商标:_________。
第五条 价格:_________,fob_________。
第六条 包装: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_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 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 应附的单据:
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 装船时间:_________。
第十四条 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 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_u.s.d.。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_________。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用_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简易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x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协议书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委托乙方在20xx年3月15日前为其安排17-18个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认费用:场站费,港口操作费及海运费由乙方全部垫付,甲方30天内收到乙方全部发票后与乙方结清全部货款(乙方必须按照为甲方报价收取相应费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额外费用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乙方报价如下:
A. 场站费(装货费300元/TEU,安保信息费130元/TEU)合计430元/TEU。
B. 港口操作费(文件费:400元/提单。
场站:200元/TEU
港杂:105元/TEU
THC:750元/TEU)。
C.海运费(中国青岛港到斯里兰卡科伦坡港海运费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因乙方装箱不利造成延误的,乙方应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其它额外费用。
十二、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途货物运输热门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 人民币_________元/40’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货物运输代理合同进口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方式办理
a.先付款,后退单;
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附件 略
进口货物运输代理协议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三、乙方的免责
1.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四、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_____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先付款,后退单的方式办理。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五、纠纷的解决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六、 通知
1.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3.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或通讯的,是指该数据电文进入被通讯人的收件系统。
七、保密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八、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规定的免责事由外,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十、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一、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深圳对外贸易货物进口合同[页2]_合同范本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_________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货到付款:买方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不适用于fob、cfr、cif术语)。
12.单据:卖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托收。
(1)运单
海运:全套空白抬头/指示抬头、空白背书/指示背书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已装船清洁海运/联运正本提单,通知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陆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装车的记名清洁运单,通知在目的地_________ 公司。
空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记名空运单,通知在目的地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
(2)标有合同编号信用证号及装运唛头的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3)由_________出具的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_________份。
(4)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5)由_________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
(6)保险单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7)_________签发的产地证一式_________份
(8)装运通知:_________
另外,卖方应在交运后_________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第_________项单据副本一套。
13.装运条款:
fob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以电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金额、包装件、毛重、尺码及装运港可装日期,以便买方安排租船/订舱。装运船只按期到达装运港后,如卖方不能按时装船,发生的空船费或滞期费由卖方负担。在货物超过船舷并脱离吊钩以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
cif或cfr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船到目的港。在cfr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船前2天电传/传真/电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价值及开船日期,以便买方安排保险。
ddu
卖方须按时在装运期限内将货物由装运港装运至目的港。
_________
14.装运通知
一俟装载完毕,卖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电传/传真/电报买方合同编号、品名、已发运数量、发票总金额、毛重、船名/车/机号及启程日期等。
15.质量保证:
货物品质规格必须符合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品质保证期为货到目的港_________个月内,在保证期限内,因制造厂商在设计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害应由卖方负责赔偿。
16.商品检验:
卖方须在装运前_________日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对合同之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货到目的港后,由买方委托_________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17.索赔
如经中国_________检验机构复检,发现货物有损坏、残缺或品名、规格、数量及质量与本合同及质量保证书之规定不符,买方可于货到目的港后_________天内凭上述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要求索赔。如上述规定之索赔期与质量保证期不一致,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买方仍可向卖方就质量保证条款之内容向卖方提出索赔。 18.延期交货违约金
除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迟于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如买方同意迟延交货,卖方应同意对信用证有关条款进行个性和同意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本条规定的违约金。违约金总值不超过货物总价值的5%,差率按7天0.5%计算,不满7天仍按7天计算。在未采用信用证支付的情况下,卖方应将前述方法计算的违约金即付买方。 19.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约,卖方概不负责,但卖方应将上述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0.争议之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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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货物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自由协商,就 (项目名称和编号)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
乙方完全按照大渡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含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和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乙方在参与采购活动时提交的文件(含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澄清及说明)等所规定的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
二、合同价款和承包方式(此价款须与《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相符)
1、合同价款: 。
2、承包方式: 。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方法(此方式方法与《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规定一致)
甲方办理完付款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请按财政全额支付、□财政与需方分别支付、□财政分期支付、□需方全额支付),付款时间及比例按照《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或《询价文件》执行。
四、合同纠纷的解决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通知大渡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其发出的采购文件规定扣除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此条并不妨碍甲方依法以其他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合同附件
1、大渡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含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和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乙方在参与采购时提交的文件(含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澄清及说明)等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与乙方在参与采购时提交的文件有不一致的,以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为准。
2、属于应该采用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的,该格式合同为本合同的附件,其效力低于采购中心发出的采购文件和乙方在参与采购时提交的文件。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大渡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大渡口区采购办留存一份,各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方系指采购人,乙方系指中标人或成交人。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签约时间:
乙方:(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合同
为确保货物运输安全,维护承运人、托运人利益,按照《青藏铁路公司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的要求,西宁东站(以下简称甲方)与青海东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制定危险货物安全运输协议:
一、产品名称、特性、危害及施救方法
1)产品名称:电石(碳化钙)
2)产品特性:电石属一级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资,危规编号43025
3)产品的危害:
3.1碳化钙与水接触能迅速生成乙炔,并放出热量。乙炔是易燃易爆的气体。
3.2乙炔易与银盐、铜盐、汞盐反应形成不稳定的、有爆炸性的乙炔化合物。
3.3乙炔与空气的混合物有爆炸危险。
3.4乙炔具有麻醉作用。乙炔中的磷化氢(PH3)、硫化氢(H2S)可以引起中毒。3.5碳化钙的粉尘对皮肤、呼吸道及眼睛有刺激作用。碳化钙粉尘在空气中的允许极限浓度为10mg/m3。
4)产品的施救方法:
4.1在工作中要戴风镜、口罩和手套;
4.2搬运时和入库前都要轻搬轻放,以防引起火花,造成爆炸;
4.3包装破损时,要重新封口或更换包装袋;
4.4消防禁止用水和泡沫,可用干砂、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也可用干燥碳酸钙(纯碱粉)灭火;
4.5发现头晕、头痛或呕吐时,应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重者应送医院治疗。
二、乙方生产的危险货物电石(碳化钙)要严格按照国标GB10665-20__生产。
根据青藏铁路公司电石改变包装试运运输要求,电石码放高度≤1.6m,间隙≥0.10m。储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库房、站台储备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库内保持干燥,通风良好,不受水淹、淋。
三、乙方采用青海铁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甘肃省运输包装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的电石软包装袋。
1、该包装袋外袋、中袋为复膜塑料袋,内袋为维纶水溶沙复合包装袋。储存期不超过三个月,包装袋外观平整、清洁。
2、包装袋上产品名称、危险标志、一级遇水易燃易爆标志、生产厂名、厂址清晰,包装粒度为5-80mm,包装温度≤80℃,包装袋两道封口,每袋包装净含量为50±0.3kg。
3、试运软包装袋为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实行《准运证》制度,一车一证。
4、乙方要确保内装电石50公斤,发生超载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承运人)、乙方(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拨配的车辆完好,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要求。
2、乙方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当向甲方说明运输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不能谎报、匿报品名装运危险货物,企业运输员必须经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3、乙方在专用线装运电石时,遇雨、雪天禁止上站装车。
五、安全责任的划分
乙方对所使用的棚车必须认真进行车辆透光检查,严格按装载加固定型方案规定进行装载加固,装卸作业时采取人力作业,不得拖拉、猛砸硬摔,以防出现破损,包装破损件不得装车,遇雨、雪天禁止装卸、上站、装车,乙方负责车门、车窗关闭、加固,空、重阀调节和防溜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全过程中的安全;甲方负责监督作业过程。
1、乙方对货物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谎报、匿报品名装运危险货物,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得将包装破损件及湿损件装车,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铁路现行有关规章(定)办理。
甲方(西宁东站) 乙方(青海东胜化工有限公司)
日期:
货物买卖合同责任纠纷上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徐某,男,1982年3月生,汉族,住郯城县胜利镇徐蒲坦村,居民。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徐某某(系原告徐某之父),男,1955年7月生,汉族,住郯城县胜利镇徐蒲坦村,居民。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刘某某,女,1986年12月生,汉族,住苍山县层山镇小池头村,居民。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徐某某(系被告刘某某之母),女,1962年8月生,住址、职业同上,居民。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依法判令两被告返还原告彩礼12012元及手机一部。
二、本案一切费用由二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20__年腊份原告徐某与被告刘某某经媒人介绍认识,认识不久即于次年二月初四按农村风俗经媒人朱某手给被告家见面钱12012元及手机一部,连带着农村传“启”给被告花钱买衣物、戒指及其他用品折款10000多元。后因徐某与被告已达结婚年龄,即向女方提出结婚的请求,没想被告刘某一直躲而不见。无奈,后虽经原告家及媒人多次去做工作,被告家不予答复并迟迟不退还原告的彩礼及贵重物品。可见,被告家是在借婚姻索取财物。给原告家经济上造很大损失,生活上造成很大困难,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受理并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二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