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限制性股权协议
全文共 1349 字
+ 加入清单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为了繁____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投资经营_____________,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乙方全权委托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对经营情况有知晓以及监督的权利。
第二条 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三条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四条 盈余分配双方同意,投资盈余按年结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1、投资第________年,无论盈亏,甲方承诺支付乙方投资收益人民币________元。
2、项目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包括第________年项目利润)。
第五条 出资的转让任意一方转让自己出资的,应提前____日告知对方,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六条 合作关系的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按各自投资比例进行清算。如需继续合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任意一方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需解除合作关系,应提前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项目持续两年亏损,乙方有权单方撤回全部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项目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3)按月将项目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及时告知乙方;
(4)按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与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
(2)检查账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合作项目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________法院。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更多专题范文
限制性股票模式股权激励协议
甲方(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个人):,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于 年 月 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2、乙方系公司员工,从 年 月 日入职公司,曾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有意对乙方进行额外奖励和激励;
3、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资认购公司 %的激励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守:
一、激励股权的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而是本协议的乙方。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经营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激励股权的总额及支付方式
1、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认购公司 %的激励股权,认购价款为 元/股,共 元。
2、乙方采用以下方式 支付认购价款
2.1授予股权时,激励对象一次性付清所需缴纳的股金,即获得全部股权;
2.2授予股权时约定分期缴纳股金,激励对象每缴纳一期股金,即获得相应股权。激励对象应在约定时期内及时缴纳股金;
2.3公司代为垫付股金后,激励对象获得全部股权,以激励对象的分红折抵公司垫付的股金直至全部抵扣。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经过审计或结算确保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乙方根据持股比例进行分红。
2、甲方在每年度的十二月份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
四、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
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按每股原值回购乙方所持全部激励股权。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视情况支付乙方当年应分配股权分红,并按照乙方所购激励股权的原值进行回购:
(1)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的;
(2)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无须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励股权,且无需支付对价。
(1)存在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2)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3)任职期间具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4)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五、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生效
1、甲方股东会决议表示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条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乙方在享受激励股权分红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限制性股票模式股权激励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某某某,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员工。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____________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____________
1.股权:____________指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虚拟股权:____________指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3.分红:____________指上海某某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协议标的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5%的虚拟股权。
1、乙方取得的5%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本协议无固定期限,乙方可终身享受此5%虚拟股权的分红权。
2、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履行及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3、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权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协议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5、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将授予乙方的5%虚拟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化为实际股权,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签署)
全体股东(签署):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限制性股权协议
本《限制性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______]月[______ ]日在[______]市签订:
[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简称“甲方”);
[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简称“乙方”);以及
[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简称“丙方”)。
甲方、乙方与丙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或“三方”。
鉴于:
[______]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三方为共同创业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元;
在公司发生退出事件(见以下定义)前,各方承诺会长期持续全职服务于公司;
为了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有鉴于此,经友好协商,各方特此同意签订本协议,以昭信守。
股权分配与预留
股权结构安排
公司的股权结构安排如下:
姓名
出资额
持股比例
资金来源
持有方式
甲方
甲方出资
甲方自行持有
乙方
乙方出资
乙方自行持有
丙方
丙方出资
丙方自行持有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
[20%]
甲方缴付
甲方代持
预留员工期权
[15%]
甲方缴付
甲方代持
三方投资及股权
三方投资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其中______元作为甲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______元作为甲方缴付预留股东激励股权、预留员工期权中的出资额,剩余______元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投入公司。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乙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
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丙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
三方投资
各方确认,尽管各方根据本协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对公司进行出资,但各方享有相应股权,主要基于各方在公司设立后持续全职提供的服务。如各方未能如约提供相应的服务,各方应根据本协议及其其他相关协议的安排调整其各自持有的股权。
预留股权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
鉴于本协议签订时,各方将会对公司的贡献暂时无法准确评估。为激励股东在为公司服务期间创造更大价值,合理地根据股东贡献分配股权,各方同意预留[20%]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根据定期对各方业绩考核的结果,在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向各方授予相应比例的股权。
已经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在退出事件发生前,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的股权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一方所有。
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其对应的各项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预留员工期权
为了激励后续加入的员工,各方同意事后制定期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此各方同意预留[15%]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员工期权”)。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向相应员工授予期权。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期权激励计划及期权协议另有约定,已经被行权的预留员工期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的股权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员工期权的员工所有。
尚未被授予及行权的预留员工期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其对应的各项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工商备案登记
各方自行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直接记载相应股东身份、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登记为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任何股东权利。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各方进行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各方股权的成熟
成熟安排
若各方在股权成熟之日持续为公司员工,各方股权按照以下进度在4年内分期成熟:
自交割日起满2年,50%的股权成熟;
自交割日起满3年,75%的股权成熟;
自交割日起满4年,100%的股权成熟。
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间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发生下述(1)项中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下述除(1)项以外的其他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公司的公开发行上市;
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或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在成熟期内,乙方或丙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甲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乙方或丙方可根据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在成熟期内,甲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乙方和丙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甲方可根据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如发生甲方股权被回购的情形,则甲方代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和丙方按照其之间的持股比例分别继续代为持有。
任何一方股权被回购的,其被回购的股权进入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范围,按照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安排进行处置。
因发生股权回购,或因甲方代为持有的股权由乙方和丙方继续代为持有的,应在回购款支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回购股权
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股权回购方有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回购该方的全部股权(包括已经成熟的股权及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该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以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因买方其他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则至劳动关系终止之日,除非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对于尚未成熟的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以未成熟标的股权对应出资额回购该方未成熟的标的股权。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就该部分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对于已经成熟的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利、但没义务回购已经成熟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及已经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拟回购股权”),回购价格为拟回购股权对应的出资额的2倍。自股权回购方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方即对已回购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若因买方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则股权的回购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成熟安排与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各方向三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
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除非各方另行同意,公司股权结构不因任何创始人股东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受影响。各方同意: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结婚后不应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与配偶的共同财产,但有权自行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婚的一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与配偶签署如附件一所示的协议,确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为其个人财产,但该方有权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该等协议应将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第1款的规定,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未能依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与配偶达成协议的,如果该方与配偶离婚,且该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权被认定为归配偶所有的,则该方应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该方应赔偿因此给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公司存续期间,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权需要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则须经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则其他各方有义务购买该部分股权或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前款所述购买/回购价格为以下两者价格中的较高者:(1)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2)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允价值的[70%]。
各股东有义务把本条款写入章程。
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全职工作
各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起2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 %的除外)。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买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授予
授予的程序
授予进度
各方同意,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分四年授予,每年授予其中的25%。
如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发生增加的,则增加部分平均分配到尚未授予的各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
业绩考核
各方同意,公司设立后,应立即召开董事会,确定各方下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标准及各方的激励股权。在每一考核年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公司应立即召集董事会,根据业绩考核标准考核各方业绩表现,并决定是否从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将相应激励股权授予达到业绩标准方。
其他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本案手续,则违约方应股权回购方人民币500万元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依据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仲裁语言应为中文。
份数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限制性股权协议》签字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合伙人限制性股权协议
本《限制性股权协议》(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___]市签订:_______________
(1) [______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2) [______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简称"乙方");以及
(3) [____________](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简称"丙方")。
甲方、乙方与丙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或"三方"。
鉴于:_______________
(1)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三方为共同创业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元;
(2) 在公司发生退出事件(见以下定义)前,各方承诺会长期持续全职服务于公司;
(3) 为了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有鉴于此,经友好协商,各方特此同意签订本协议,以。
第一章 股权分配与预留
第一条 股权结构安排
第二条 三方投资及股权
(一) 三方投资
1.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缴付预留股东激励股权、预留员工期权中的出资额,剩余____________元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投入公司。
2.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
3. 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丙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
(二) 三方投资
各方确认,尽管各方根据本协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对公司进行出资,但各方享有相应股权,主要基于各方在公司设立后持续全职提供的服务。如各方未能如约提供相应的服务,各方应根据本协议及其其他相关协议的安排调整其各自持有的股权。
第三条 预留股权
(一)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
1. 鉴于本协议签订时,各方将会对公司的贡献暂时无法准确评估。为激励股东在为公司服务期间创造更大价值,合理地根据股东贡献分配股权,各方同意预留[20%]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根据定期对各方业绩考核的结果,在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向各方授予相应比例的股权。
2. 已经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在退出事件发生前,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的股权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一方所有。
3. 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其对应的各项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二) 预留员工期权
1. 为了激励后续加入的员工,各方同意事后制定期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此各方同意预留[15%]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员工期权")。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向相应员工授予期权。
2.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期权激励计划及期权协议另有约定,已经被行权的预留员工期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的股权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员工期权的员工所有。
3. 尚未被授予及行权的预留员工期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其对应的各项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第四条 工商备案登记
各方自行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直接记载相应股东身份、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登记为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任何股东权利。
第五条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 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 各方进行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 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第六条 各方股权的成熟
(一) 成熟安排
若各方在股权成熟之日持续为公司员工,各方股权按照以下进度在4年内分期成熟:_______________
(1) 自交割日起满2年,50%的股权成熟;
(2) 自交割日起满3年,75%的股权成熟;以及
(3) 自交割日起满4年,100%的股权成熟。
(二) 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间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发生下述(1)项中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下述除(1)项以外的其他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_______________
(1) 公司的公开发行上市;
(2) 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3) 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或
(4)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三) 在成熟期内,乙方或丙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甲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乙方或丙方可根据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四) 在成熟期内,甲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乙方和丙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甲方可根据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五) 如发生甲方股权被回购的情形,则甲方代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和丙方按照其之间的持股比例分别继续代为持有。
(六) 任何一方股权被回购的,其被回购的股权进入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范围,按照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安排进行处置。
(七) 因发生股权回购,或因甲方代为持有的股权由乙方和丙方继续代为持有的,应在回购款支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七条 回购股权
(一) 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股权回购方有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回购该方的全部股权(包括已经成熟的股权及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该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该等过错行为包括:_______________
(1)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3)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以及
(5)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6) 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7) 因买方其他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 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则至劳动关系终止之日,除非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_______________
(1) 对于尚未成熟的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以未成熟标的股权对应出资额回购该方未成熟的标的股权。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就该部分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2) 对于已经成熟的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利、但没义务回购已经成熟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及已经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拟回购股权"),回购价格为拟回购股权对应的出资额的2倍。自股权回购方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方即对已回购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若因买方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则股权的回购适用第(一)款的规定。
第八条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除非董事会另行决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成熟安排与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各方向三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
第九条 配偶股权处分限制
除非各方另行同意,公司股权结构不因任何创始人股东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受影响。各方同意:_______________
1.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结婚后不应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与配偶的共同财产,但有权自行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
2. 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婚的一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与配偶签署如附件一所示的协议,确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为其个人财产,但该方有权决定与配偶共享股权带来的经济收益,该等协议应将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3.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第1款的规定,将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未能依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与配偶达成协议的,如果该方与配偶离婚,且该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权被认定为归配偶所有的,则该方应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该方应赔偿因此给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十条 继承股权处分限制
1. 公司存续期间,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权需要由其继承人继承的,则须经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则其他各方有义务购买该部分股权或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2. 前款所述购买/回购价格为以下两者价格中的较高者:_______________(1)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2)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允价值的[70%]。
3. 各股东有义务把本条款写入章程。
第十一条 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一) 全职工作
各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
(二)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起2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________%的除外)。
(三)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买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第三章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授予
第十二条 授予的程序
(一) 授予进度
各方同意,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分四年授予,每年授予其中的25%。
如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发生增加的,则增加部分平均分配到尚未授予的各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
(二) 业绩考核
各方同意,公司设立后,应立即召开董事会,确定各方下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标准及各方的激励股权。在每一考核年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公司应立即召集董事会,根据业绩考核标准考核各方业绩表现,并决定是否从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将相应激励股权授予达到业绩标准方。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条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第十四条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五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六条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本案手续,则违约方应股权回购方人民币500万元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