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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考核细则优秀六篇

发布于2024-04-30 19:12,全文约 8958 字

篇1:乡村医生考核细则

一、任课老师

1、思想品德老师要认真备课,在课堂上加强教育,突出德育的实效性。其他学科教师要根据学科特点,充分挖掘教材的思想内涵,在课堂上适时、适当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在课堂中要体现德育常态化,并在写入教案中。

二、班主任

2、班主任要抓好主题班会课,要结合学校政教办安排和自己工作计划,开好班会,注重实效。

3、班主任要搞好班级文化建设,布置好教室,表册上墙,学习园地或黑板报要每月更换一次内容,主题由学校团、队安排。

4、班主任要管理好教室和寝室,做到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符合军训要求。

5、班主任要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文明礼仪常识》等,力求做到学生知晓率达100%。

6、班主任每期组织开展一次家长会,共同探讨教育学生的具体方法、交流教育经验、通报学生思想和学习情况以及学校管理要求。

7、班主任要定期对本班学生进行家访,家访面要达到50%以上。

8、班主任要做到“十到场”(即:三操、早读、午餐、午睡、下午第一节、课外活动、读报时间、晚睡等),督促学生养成文明习惯。

9、班主任要加强留守学生和单亲家庭子女的思想教育和关爱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日常班级管理中。

10、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开展活动前做好安全预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11、班主任要根据学校安排,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品德修养,按10%的比例推举班级德育之星。

12、班主任每期末要对学生品德操行,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写好评语,发放通知书。期末要填好常管手册中班级管理内容并上交学校存档。

三、共青团和少先队

13、学校团、队为德育工作主阵地,要结合学生特点和重大纪念日及节日,组织师生开展如“5.4”、“6.1”、国庆、“12.9”、元旦等德育主题教育活动,并取得实效。

14、学校团、队要主持好升国旗仪式,并做好国旗下讲话,达到较好的思想教育效果。

15、团、队要搞好广播室播音工作,弘扬正气、打击邪恶,充分体现育人功能。坚持每天播音三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

16、学校团、队至少要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公益活动。

17、学校团、队要根据上级要求和组织建设需要,开展常规性、思想教育性强的团、队活动和组织建设活动。

18、学校团、队要利用“5.4”和“6.1”分别评选出优秀团员和优秀少先队员以及学生团、队干部进行表彰。

四、政教办

19、政教办要建立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德育工作总结。

20、政教办要每期组织举办一次以上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专题讲座及其他针对性德育与安全活动(如文明礼貌月、弘扬民族精神活动月等)。

21、政教办每学年要根据班风和学风等内容搞好班主任工作考核,开展一次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活动。

22、政教办每学期要至少召开两次班主任培训交流会;每年要根据平时量化情况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级进行表彰。

篇2:乡村医生考核细则

为加强对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的管理,督促责任督学扎实开展督导工作,更大化的发挥督学监督、指导、帮助、服务作用,充分调动督学责任区督学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落实《海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和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海伦市督学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海伦市督学责任区督学。

二、考核内容

(一)引导学校确立正确的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引导和监督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听课不少于2节;及时评课,指导教师教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课堂效率;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二)每次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填写海伦市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检查记录表,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按时参加海伦市教育局的督导评估工作,按要求完成督导评估报告、随访记录、调研报告、典型经验材料等文字性材料。

(三)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维护督导形象。

(四)将督导活动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海伦市教育局督导室报告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三、考核形式

责任督学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由海伦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2月底。责任区督学根据岗位职责每年在12月20日前进行自评;海伦市教育局于12月30日前组织责任督学进行考核。

四、结果运用

对责任督学基本职责履行情况、经常性督导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责任区督学考核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70---90为合格,7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责任区督学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篇3:乡村医生考核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标准

党员积分主要包括基本分值、个性分值和激励分值,总计110分。

(一)基本分值(60分)。主要包括:

(1)党性修养(15分)。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理论素养,增强理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以及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

(2)宗旨意识(15分)。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落实党员联系户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性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3)组织观念(15分)。自觉遵守党章党纪,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积极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

(4)先锋形象(15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风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尚,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个性分值(40分)。

(1)师德形象(15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违规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2) 专业发展(15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工作效率高,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实施个人专业成长规划、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的情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技能比武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3)工作实绩(10分)。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1次以上,课堂教学评价为优秀。参加教学基本功竞赛、优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以上或获得县级骨干教师以上的荣誉称号;满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秀,家长和社会评价满意度高。

(三)激励分值(10分)。主要包括:

(1)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2)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3)获得各级各类荣誉;(4)在服务大局、推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二、实施步骤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在基层党委领导下,由党员所在支部按照“三评两定一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季度考评。

每季度末,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1.个人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考评标准和年初承诺内容,进行自我打分。

2.党员互评。根据考评标准和党员承诺内容,在述诺交流的基础上进行相互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群众测评。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根据考评标准和党员承诺内容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与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多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4.支部评定。按照个人自评占10%、党员互评占20%、群众测评占20%、支部评定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每名党员的综合得分。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党员星级,五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90分,四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80分,三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70分,二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60分。五星级党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党员总数的5%以内。

5.党委审定。党支部评定后,及时将评定情况报基层党委审定。

6.结果公示。基层党委审定后,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综合得分和评星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二)年终考评。

年终,党支部结合第四季度考评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按照每个季度25%的权重折算出年终考评得分及星级。

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报基层党委同意后,可不参加考评。预备党员参加考评,但不确定星级。对外出流动党员,党支部要积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沟通协调,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定;对工作相对集中的,可组织在外集中考评。

三、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优秀党员一般从被评定为五星级的党员中产生;被评定为四星级和三星级的,一般为合格党员;被评定为二星级的,一般为基本合格党员。没有星级的或有以下之一行为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3)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4)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5)本年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的;(6)本年度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分的。不合格党员人数不下指标、不定比例。

对优秀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肯定和鼓励,积极引导其发扬“五带头”精神,争当优秀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按照南通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实施“双预警”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由所在党组织启动预警程序,及时进行提醒、帮助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由所在党组织依照处置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经常性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要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每名党员都纳入积分考评管理体系。

(二)强化督查指导。各基层党委要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纳入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强化工作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着眼于不同行业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制定易于操作的考核细则,使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办法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注意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深入宣传引导。要加强思想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的目的意义,使广大党员普遍理解并自觉接受教育管理。要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做到考评标准明确、考评程序明确、考评要求明确。及时总结、积极宣传党员积分考评管理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努力在全体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篇4:乡村医生考核细则

为了巩固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xx〕13号)、《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乡村医生享受津贴补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综[20xx]32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实施乡村医生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乡村医生年度考核工作。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及《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的高度上来认识实施乡村医生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辖区乡村医生年度考核工作。讲求实效,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并将考核的等次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乡村医生享受津贴补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农村卫生工作责任书》等文件规定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坚持标准、客观、准确地确定等次

1、考核对象:所有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在卫生所(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含取得临时乡村医生证书的)、助理执业医师或执业医师。

2、优秀等次比例: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应按本辖区乡村医生总数的5%确定优秀等次。

3、有下面情形之一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①本年度因病休息或因事经批准请假半年以上的。

②擅自离岗超过三个月的。

③本年度已批准退休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优秀等次:

①擅自招聘未经注册的工作人员,卫生所(室)负责人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②卫生所验证成绩不达标的,卫生所(室)负责人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不合格等次:

①以医谋私,索贿行贿的。

②出现严重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

③不服从工作调配或不履行义务的。

④违法违纪的。

⑤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三、考核等次划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之间为称职;75分以下为不称职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优秀的:全额发放乡村医生津贴并发给年度奖金200元(由各卫协分会提供),可以继续执业。

2、考核称职的:全额发放乡村医生津贴,可以继续执业。

3、考核不称职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不发放乡村医生津贴。

五、工作要求:

乡村医生年度考核工作,是我市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一项新举措,是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具体表现。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年组织一次。各相关单位一要把乡村医生年度考核与《室卫生所(室)管理考核标准》工作有机地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考核工作;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本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等的意见。二要负责检查乡村医生执业情况,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工作质量的评价和建议,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进行汇总、分析。汇总、分析结果与乡村医生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三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按时保质地完成任务。考核结束后,应将乡村医生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报送市卫协会审核确认并归档。

篇5:乡村医生考核细则

为全面加强学院行政和后勤部门作风效能建设,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加强考核工作,成立学院管理和工勤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分管行政、教学和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人事处、院办、监察室、财务处、总务处、教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院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本办法,裁定考核争议和申诉事项,指导与协调各部门考核小组开展工作。

各部门作为一个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范围

学院在编的管理、工勤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科及以上干部分层进行考核。

(二)对管理和工勤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附件),管理和工勤部门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考核见《教研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五、考核等级标准

备注: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考核人数的15%。

六、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各考核小组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有关考核文件,做好考核动员工作。

(二)个人自评。被考核人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填写《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

(三)各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在民主测评基础上,形成部门考核意见和等次意见,填写《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

(四)考核委员会对各考核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评议、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报学院考核领导组审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确定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篇6:乡村医生考核细则

为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实现我县在20xx年前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摘帽退出的目标,根据《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郴州市精准扶贫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永兴县精准扶贫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永兴县精准扶贫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和《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推进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督促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主动履行帮扶责任,全面完成帮扶任务,努力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以实际开展的帮扶工作和取得的帮扶成效为依据,全面、真实、准确地考核精准扶贫工作。

(二)科学规范。根据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的不同职责、不同任务、不同要求,科学制定考核细则,严格考核程序和标准,有步骤、有计划的组织考核。

(三)客观公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县各乡镇(街道筹备办);落实《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的22个行业单位;驻村帮扶包村责任单位;33个省市重点贫困村。

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考核办法由县委基层办商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制订。

四、考核内容

(一)乡镇。重点考核各乡镇对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的落实推进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帮扶工作措施、帮扶工作成效等。

(二)驻村帮扶单位。重点考核帮扶责任单位支持和指导驻村帮扶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帮扶工作措施、帮扶工作成效等。

(三)22个重点工作单位。重点考核22个行业单位落实《永兴县精准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中涵盖的重点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制定行业帮扶方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四)33个省市重点贫困村。重点考核贫困村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精准识贫、落实责任机制、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日常管理、脱贫重点工作情况、减贫成效等。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工作由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参与,采取百分制量化的方式,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分别对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进行考核,再根据考核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二)坚持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督查主要定期检查和调度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年终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并结合平时督查情况,对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进行评估。

(三)各乡镇要加大对非贫困村支村两委的考核力度,制定考核细则,将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列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

六、结果运用

(一)与年度考评和综合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将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考核结果列入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年度考评和综合绩效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以及工作问责挂钩。把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先进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其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年度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当年未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或者考核排名位于同类考核最后2名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在考核中发现存在下列问题的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所在乡镇、帮扶责任单位、贫困村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进行整改: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经纪检、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发现扶贫领域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等。

(三)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分乡镇类、驻村帮扶类、重点责任单位类、贫困村类进行考核,年终根据精准扶贫工作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先进名额,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予以表彰奖励,奖励标准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所需奖励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四)与贫困村项目资金挂钩。把贫困村的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贫困村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前的村在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时,优先考虑,重点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