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聘的教师应当具有什么规定的任教资格(实用两篇)
发布于2024-05-09 07:58,全文约 5273 字
篇1:民办学校高数教师聘用协议
编号: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教师):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专业:
手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欢迎您到清华大学TUSP留学培训项目国际班授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完毕,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二、 教授课程、授课时限
经过TUSP项目主任、教务处主任及任课老师听课,决定聘请您为该项目的任课教师,教授的课程为 ,授课时限为 年 月—— 年 月,没有特殊情况每周课时数不得超过10节。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2.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决定是否聘用;
3.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奖惩;
4.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5.按照教学计划要求提供给乙方相应的教材、授课课时数;
6.为乙方工作提供必须的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7.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授课老师的课酬费用,但不改变乙方原有的人事、供给、保险等各种关系。作为外聘兼职教师,乙方不享受甲方在职职工的有关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2.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
5.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6. 乙方承担教学质量方面的责任,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
7.乙方须在上岗前向甲方提供职称证、资格证、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甲方保留。如乙方在学历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除全部课时费并追究法律责任;
8.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如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阅评试卷等; 9.为保证甲方能正常传达教学管理信息,乙方每周至少主动与主管教务的负责人联系一次;
10.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如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当月课时酬金中扣除20元; 11.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至少应提前一天告知相关系部并到教务处办理调、停课手续,事后应补上所缺课程课时。乙方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否则,每发现一次从乙方课时酬金中扣除50元; 12.乙方要求中止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系部,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聘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程序变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学校和受聘教师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受聘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失职、渎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教职工。
1、受聘教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的;
2、受聘教职工不能胜任约定的岗位工作,不能满足教育教学要求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学校和受聘教师协商不能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继续履行聘用合同。
1、受聘教职工患病住院或因伤治疗终结前;
2、女教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3、受聘教职工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伤残鉴定完全丧失或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受聘教师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没有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违约不履行合同、影响教学者,学校按制度进行处罚。
(七)聘用单位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受聘人员有权利解除合同。
(八)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
五、保密协议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上衣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一 年。
六、课程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课程费用
课时费为 元/课时,共计 课时,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二)支付方式
甲方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实际授课的课时数,及时足额将课酬费汇入乙方账户 。
七、违约及赔偿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如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额支付相关费用,则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总收入的20%计算。
(二)任何一方违反保密协议,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在无法界定损失时,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该班总费用的3倍。
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协议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协议,经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九、合同的生效及附件
(一)本合同于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受聘教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方能生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三)本合同未尽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双方协商或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民办学校高数教师聘用协议
合同编号:
教师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
受聘人:
说 明
1.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聘用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附页增加有关条款,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附页增加的有关条款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方有效。
2.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
3.本合同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书写工作报酬等金额,一律用大写。
4.本合同所列项目无书写内容时,可写“无”或划上斜杠(/)。
5.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
名称:姓名:
单位地址:身份证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教师资格种类: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号:学历: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二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本单位制定的福利待遇。
(二)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
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三)对幼儿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七)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八)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每月日(每月15日之前)为(当或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其中上缴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幼儿园放假期间、乙方请长假休息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十一条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多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经甲方同意强行终止合同,乙方需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壹仟元。并赔偿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